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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微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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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微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

一、反腐倡廉是一场事关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政治斗争

我们应当看到,腐败并不是一般的不正之风,它与我党性质、宗旨、作用不仅格格不入,而且背道而驰,是党和人民事业的对立物,我们与腐败的斗争,是生死斗争,正像邓小平同志所说:“要整好我们的党,实现我们的战略目标,不惩治腐败,特别是党内高层的腐败,确实有失败的危险。”也正像党的十八大所警示:“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腐败对党和国家的严重危害,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玷污党的形象,离间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损毁党的执政基础。党的先进性、奋斗纲领和崇高宗旨,是通过一个个党员干部的模范言行和优良作风表现出来的,而腐败分子及其腐败行为践踏党的纲领,亵渎党的宗旨,沾污党的形象,腐蚀党的肌体。如果党的性质和宗旨规定的是一套,某些党员干部的行为是另一套,执政党就会丧失民心,走向衰亡。共产党执政的政治基础,从根本上说,就是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因此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然而,腐败分子利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对人民利益实行非法占有,这就从根本上站到了人民的对立面。尽管腐败分子是极少数,但其所作所为让广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其滋长和蔓延,必会使党的形象日益扭曲,威信下降。如果干部队伍中为人民服务的公仆少了,以权谋私的腐败分子多了,就会使党作为人民利益代表者的形象与性质变质异化,使人民对党的信心动摇和怀疑,从而动摇党的执政基础。

(二)破坏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机制,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许多事实都已证明:任何形式的腐败行为,最终都会落在经济问题上;腐败分子发展到一定程度,必希望把非法所得合法化,使侵吞的公有财产永久私有。现实中频频出现的那些把高额国有资产廉价转给私人的事件,便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前苏联已在这方面为我们提供了严重的教训。因此,听任腐败发展,必会严重削弱、动摇甚至摧毁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导致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变质。腐败分子受既得利益驱使,非法涉足经济,利用职权在各个领域进行花样繁多的寻租,直接或间接地破坏了资源分配,严重干扰了经济体正常运作,使整个社会资源失去合理配置,并造成大批公共资金的严重流失。一个腐败分子被查出的腐败额,小则几十万、几百万,多则几千万、数亿,如把这些钱用来发展经济,可上多少个大项目?如把这些钱用来救助失学儿童,可有多少人重返校园?如把这些钱用来救危助难,可使多少人提高生活水平?如此严重的腐败,实在使人民利益蒙受巨大损害。

(三)干扰依法治国,影响社会稳定。与腐败现象相联系的,是某些官员的专断和滥权。公权力的私有化,造成了政令受阻,令行不通,私权超越公权,人权超越事权,损害了政府公信力。须知,公信力乃是政府执政的基础和条件,它的丧失,会造成民心不断趋向背离,如果积重难返,便会危及国家政权。全国各地近年发生的群体事件,不少便因腐败而引发,加之政府公信力较低、问题处理失当,便使得事态急剧恶化。当腐败成为社会普遍现象时,民众便会怀疑法律和司法体制的公正,对法律尊严的信任会完全丧失,一旦遇发生利益冲突,便不再寻求法律保护,而是铤而走险地采取极端行为,从而造成严重社会问题。

(四)毒化思想道德,败坏社会风气。腐败造成了整个中华民族道德、文化素质的下降,它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危害,比造成的物质损失更为严重。从一定意义上讲,腐败的盛行是以腐败文化为基础的,权力和利益的交换,已不是偶发孤立事件,而成为一种习惯势力,并带有一定的普遍性。这种文化一旦形成,就会渗透到一些人思维习惯和日常行为模式之中,渗透到社会生活深处,对社会风气和人们生活方式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人们不论做什么事,都首先考虑运用法律、政策、制度和规定之外的潜规则,用金钱去寻求某种特殊的关系和权力,无论大事小情都得找“路子”、“托人情”、“送礼金”,“廉洁光荣,腐败可耻”被置于脑后。所以说,反腐败不仅是一场严重政治斗争,同时也是一场严肃的文化角力。

二、反腐倡廉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

反腐倡廉,需要充分认识其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并从如下诸方面进一步加大其力度。

(一)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邓小平同志曾指出:“不是说个人没有责任,而是说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反腐倡廉需要大力推进制度建设,因为制度是各种办事规程和行为规则的集合,它能为人们社会行为提供秩序框架,具有相对稳定性、长期性和预见性,无论拒腐防变教育的长效机制,还是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都需要由其来保障与促进。

(二)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思想建设。反腐倡廉教育是从源头预防腐败的治本之策,是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环节。有什么样的思想,就有什么样的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尽管腐败案件多发生在经济领域,但根子还是在思想政治上。应通过反腐倡廉教育,使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绝不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变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兴国之魂,需要特别强调,要使廉洁价值观念深入人心,打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

(三)进一步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优良的党风,乃是凝聚民心的强大之力。应围绕先进性和纯洁性之要求,全面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的建设,力求在这方面有较大改善。要将作风建设与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结合起来,坚决纠正各种违法行为。要坚决抵制和纠正领导干部间和上下级间的相互吹捧、搞“小圈子”等庸俗行为,坚决整治慵懒散奢等不良作风。要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和高尚的精神追求,绝不能沉溺灯红酒绿和流连声色犬马,时刻检点自己生活的方方面面,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

(四)进一步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强化党内监督机制。腐败的蔓延,与党内民主不够健全有着直接的对应关系,因此必须在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保证党的权力依法有序进行。党内监督的实质,是将党的所有领导干部的决策和领导行为置于全体党员和党组织的监督之下,使其手中权力能在完善健全的监督体系内运用。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很多规章制度没有严格的执行程序和严格的规范,监督主体的作用受到局限。因此,加强党内民主监督机制的重点,应是加强党内监督的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要把对党的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的监督作为重点,强化纪律检查部门对一把手的监督权。要把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结合起来,实行党员监督、班子内部监督与纪检部门的监督相结合。同时,还要注意党内与党外监督相结合。

(五)进一步发挥人民群众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我党反腐倡廉的依靠力量,始终是人民群众。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乃是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因此,应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切实有效地提高权力运作的透明度,努力为人民群众的监督创造便利条件。人民群众这种作用的充分发挥,将为可持续地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提供最活跃的因素。

作者:申静涛单位:天津市工会管理干部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