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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权力运行的决策主体建设为着力点,建立科学的党政决策机制
决策是权力运行管理活动的基本职能,居于权力运行管理活动的核心位置,决定和支配权力运行管理行为。党政决策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党政决策是否正确,是否科学,是否有效,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也是有效防范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权力运行的决策主体不仅包括稳定决策主体,即各级党政组织和领导干部个体,由于有时还需要其他组织和相关人员参与决策,因而还包括随遇决策主体,即其他组织和其他相关人员。如图1所示。在权力运行决策主体中,稳定决策主体居于核心地位,体现了党的执政要求;随遇决策主体是重要的补充,体现了决策的民主性。以权力运行的决策主体建设为着力点,建立科学的党政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必须建立以稳定决策主体为核心主导、以随遇决策主体为重要补充的决策机制。一是建立科学的集体决策机制。要通过健全党政会议议事规则、发挥党政联席会议作用、细化“三重一大”决策内容程序和会前交流沟通制度等,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和领导作用,真正实现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讨论、集体决定,以防止少数人或某个人说了算,这既是使决策更加科学、更为正确的重要保证,也是关爱干部个体发展、防范腐败问题发生的有效途径。二是建立科学的决策公开机制。要按照决策内容、决策程序、决策过程公开的要求,建立完善科学、有效的党务决策公开机制和政务决策公开机制,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发展建设的热情与动力,做到决策内容公开公开透明,决策程序公开公开透明,决策过程公开公开透明,促进权力的阳光运行。三是建立科学的民主决策机制。要坚持“决策制定为了群众,决策确定需要群众,决策执行依靠群众”的公共管理理念,建立完善重大决策征求意见机制。对涉及改革、发展和稳定全局的重大决策,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决策,要充分发挥随遇决策主体中“群众”的作用,通过广泛听取各个层面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防止利益冲突,真正实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四是建立科学的专业决策机制。现实中的决策内容往往包罗万象,涉及领域广,有的涉及专业性非常强,决策是否具有科学性、正确性、合法性,仅仅依靠稳定决策主体往往不能满足决策需要,还必须充分发挥随遇决策主体中“各类专业委员会”“相关专家”的作用,建立完善专业咨询决策机制、专家参与决策机制、专家直接决策机制,从而确保决策更为科学,更加有效。五是建立科学的决策责任机制。权力与责任从来就是对等的,决策主体拥有了决策权力,同时也承担了决策责任,因而规范决策权力的同时,强化决策责任追究是行之有效的途径和手段,必须建立完善科学的决策责任机制、决策问责机制,通过决策责任机制强化履责意识,通过决策问责机制维护决策的严肃性,不断推进决策的法制化进程。
二、以权力运行的执行主体建设为着力点,建立科学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
腐败是权力的一种“异化”或“寻租”现象,是权力的商品化、利益化、特殊化所导致的违纪违法行为,是权力运行的执行主体违规用权、滥用职权的行为结果。作为权力运行的执行主体,必须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正确认识权力,强化权力责任,依纪依法作为,主动接受监督,不谋个体私利,对行为的差错要勇于纠正。因此,防范腐败行为,促进党风廉政,应坚持以人为本,以权力运行的执行主体建设为着力点,建立科学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一是建立科学的廉政风险排查机制,提高每一个权力运行执行主体的防范廉政风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围绕因教育、制度、监督不到位和党员干部不能廉洁自律而可能产生问题的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方面,经常性深入排查和准确掌握自身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过程中有可能发生廉政风险的关键部位和环节,并能通过风险点排查,有针对性的制定符合自身、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消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二是建立科学的廉政制度网络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不能依赖于某项制度“单打独斗”,要形成科学体系,形成有效网络,形成合理制约,实现继承性与创新性相结合,科学性与实效性相结合,现实性与超越性相结合,系统性与针对性相结合,同步发展与完善自身相结合,真正解决权力运行过程实践中遇到的现实问题,而不是空洞的、表面的、形式的规范文本,确保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更加科学有效、切实可行。三是建立科学的廉政道德法规教育机制。一方面,要坚持开展廉政道德法规教育,通过教育,使权力运行执行主体明晰从政道德和法规要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另一方面,要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推进廉政道德法规教育的制度化建设进程“,把我们倡导的思想道德原则融于科学有效的社会管理之中,使自律与他律、内在约束与外在约束有机地结合起来”。四是建立科学的廉政责任落实机制。要坚决避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只是一种形式”“、可有可无”或“可做可不做”的错误定式,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层级负责、层级落实机制,教育引导每一个权力运行执行主体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必须严肃执行的政治纪律,不断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五是建立科学的廉政文化导向机制,利用文化的广泛性和亲和力,通过廉政文化建设,对权力运行执行主体“潜移默化”和“润物无声”地熏陶染化,使廉政文化成为权力运行执行主体易于接受、乐于吸收的文化习惯方式,使“行动者在其实践中注入的各种超个人的、无意识的关注原则得以构建”。
三、以权力运行的责任主体建设为着力点,建立科学的督导评价机制
制度建设重在“落实”。“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一经制定,就具有强制性效应,要求任何个人或组织都必须自觉遵守,不能超越其外。荀子曰“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在现实社会实践中,由于诸多因素影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情法混淆、违法不究的问题和想象仍然比较突出,提高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执行力”,成为当前和今后党风廉政建设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现实问题之一。因此,防范腐败行为,促进党风廉政,要求我们应在加快制定符合时展特征、体现现代法制精神、适应权力运行主体认知水平的日常思想品德行为法规和规范的基础上,以权力运行的责任主体建设为着力点,强化廉政法规制度的执行环节,建立科学的督导评价机制。一是建立科学的督察指导机制。要按照求真务实、务求实效的原则,充分发挥党内监督指导、行政监察指导、审计监管指导的综合效能,对权力运行责任主体的行为实践加以及时督察指导和加以矫正,有效避免对权力运行责任主体“放任自流”的亚状态,引导权力运行责任主体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正确运用权力,自觉廉洁从政,确保各项廉政法规制度落到实处。二是建立科学的信息评价机制。要坚持正确的效能评价标准、遵循科学的效能评价原则、选择恰当的效能评价方式,对权力运行责任主体贯彻执行廉政法规制度情况加以实事求是的分析,对“是否贯彻落实”、“贯彻落实程度怎么样”、“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等制度效力、效益、效果和效应诸方面,做出定性、定量的科学评价,以确定权力运行责任主体的行为实践价值。三是建立科学的意见反馈机制。要坚持意见反馈“及时”的根本原则,实现意见信息迅速反馈,以第一时速、最快时速传递给权力运行责任主体,使权力运行责任主体在最短时间内获取执行制度的实践价值有效信息,借以检验和纠正自身的行为轨迹和进取方向。四是建立科学的责任追究机制,对破坏或违反廉政法规制度的权力运行责任主体要严格追究他律规范责任,实现约束顽劣,强化违规必究的震慑性作用,教育警示更多的人遵守廉政规范,远离违规思想行径。同时,要坚持适度原则,健全完善责任追究程序,严明责任追究纪律,坚持追究依法依规。五是建立科学的“发现问题”机制。通过对权力运行责任主体贯彻执行廉政法规制度行为实践的总结评价、经验提炼、案例剖析,可以及时发现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中存在的“显性”问题和“潜在”问题,有助于准确掌握违法违纪案件诱发的特点和规律,针对现实中暴露出来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中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加强和改进措施,及时堵塞管理中的漏洞或隐患,有效防范问题的发生。
四、以权力运行的执纪主体建设为着力点,建立科学的管理队伍优化机制
纪检监察干部是权力运行的执纪主体,具有相对独立的管理职能,是推进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落实反腐倡廉制度的重要因素。打铁还需自身硬,面对日益复杂多变的反腐倡廉形势,纪检监察干部是否对组织、对他人、对自己高度负责,是否敢于执纪、乐于执纪、善于执纪,是否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的各项要求,是否成为执行和遵守廉政法规制度的双重表率,都直接关系权力运行的“前进旗帜”和“政治导向”问题。因此,防范腐败行为,促进党风廉政,要求我们必须以权力运行的执纪主体建设为着力点,建立科学的管理队伍优化机制。一是建立科学的纪检监察管理队伍结构优化机制。要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要求,积极应对现代反腐倡廉建设日益任重而复杂的形势任务,建立一支专职为主、兼职为辅、专兼结合的管理队伍,形成年龄结构梯队化、技术结构互补化、学历结构多层化的队伍模式。二是建立科学的能力提升机制。要通过人员选拔、教育、培养,不断提高纪检监察管理队伍的能力素养,如政治素养、思想素养、道德素养、文化素养、能力素养、心理素养、身体素养等,做到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发现实际问题、分析实际问题、解决实际问题,讲求工作效率,注重管理效能。三是建立科学的学习培训机制。要积极创造各种条件,倡导和鼓励纪检监察干部结合自身个性化需要,坚持自主学习研究、自觉修养锻炼、自我科学武装;要根据现代反腐倡廉实践发展需要,科学制定纪检监察管理队伍的培训规划和,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普及性、专业性和专门性培训。四是建立科学的实践锻炼机制。要为纪检监察干部积极创造良好的实践锻炼环境、实践锻炼舞台和实践锻炼机会,不断提高执政执纪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提高工作自信心和意志坚韧力,提高敢于挑战的冒险精神和勇于承受挫折的心态,提高善于组织协调反腐败的能力,提高自觉抗击诱惑和抵御腐败的能力。五是建立科学的研究创新机制。要立足不断发展的反腐倡廉工作实践,坚持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做到科学判断转型时期社会发展变化形势,准确把握反腐倡廉建设发展脉搏,坚持推进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机制创新,使反腐倡廉建设更加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提高针对性,增强实效性。
综上所述,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是一个复杂的党建系统工程,要求我们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和攻坚克难的精神状态,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的着力点研究,并通过着力点研究积极指导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实践,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的深入拓展。
作者:薛李明单位:哈尔滨工程大学监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