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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党执政风险最重要的因素源于权力。从某种意义上说,执政风险就是权力运行的伴生产物。权力运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具有诸多不可控因素,权力运行不当就容易造成权力的失范,加剧执政风险。首先,权力运行不当容易导致权力的异化。所谓权力的异化,是指“政治权力的运行偏离了正常轨道而呈现异常状态”。[4]政治权力的异化集中表现为多种形式的政治权力的滥用,主要有政治权力的误用、错用、不用、多用、私用、过度使用等,权力异化严重的会导致政治动荡和政权更替。其次,权力运行不当容易形成权力的过分集中。邓小平指出:“权力过分集中,妨碍社会主义制度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实行,妨碍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妨碍集体智慧的发挥,容易造成个人专断,破坏集体领导。”[5]321权力的过分集中违背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也极易形成官员滥用权力,甚至以权力作为手中的筹码,大肆为个人谋取私利。腐败问题来源于权力失范,也是权力运行伴生产物的表现之一,有鉴于此,国内学者王沪宁甚至从权力运行角度对腐败进行界定,认为“腐败就是公共权力的非公共运用”。[6]腐败是各国执政党执政面临的最大风险,因为腐败的长期存在不仅会损害民众的利益,久而久之,还能导致执政党失去民意的支持,加剧执政风险。
腐败:执政党面临的最大风险
政党执政实践表明,腐败既可能成为执政党下台的潜在因素,也可能成为执政党下台的导火索。由腐败所引发的执政风险在一党长期执政的中国也是不得不面对的问题,近年来,人民群众对腐败问题的关注度持续不减,有学者认为“腐败也已经成为中国最大的经济损失、社会污染和政治挑战”。[7]具体地说,腐败给党带来的执政风险主要表现为:
(一)腐败破坏党的性质和宗旨,危及政治稳定
党的性质和宗旨是党长期执政的根本保障,也是党抵御来自任何领域风险的一剂良方。王长江认为“,对于非竞争性政党体制下的执政党而言,民众对执政党的历史功绩感恩戴德的感情会逐渐淡漠,而没有参与历史选择的新生代民众,对于长期执政的政党经常会产生叛逆心理,缺乏天然的情感和认同。”[8]因此,作为长期执政的中国共产党而言,保持执政地位依靠的不仅是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合法性和过去光荣历史所形成的威信,更需要党一如既往的忠实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获得民意的支持。腐败的出现背离了党的性质,违背了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蚕食着人民与党之间的相互信任,加重人民与政府之间的对立。第一,腐败容易使党脱离群众。指出:“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9]这要求党必须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自己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而腐败的出现容易形成自己特殊的利益集团,只关心自己的利益,也就没有时间去关心群众的利益。如果不为群众谋利益,就无法保持党的性质,就背离了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党执政的最大优势就会有失去的危险。第二,腐败危及政治稳定。由于腐败与政治发展目标背道而驰,直接损害了执政党的形象与威信,激起了公众的不满情绪,导致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度严重降低,党的感召力和凝聚力严重受挫,干群关系紧张,危及社会安定和政治稳定。
(二)腐败危害经济的健康发展,动摇党执政的经济基础
胡鞍钢认为,党的总资产表现为经济资产、政治资产、社会资产之和,在现代国家,经济资产是政党有效开展政治活动的必要因素,而腐败的出现严重动摇党执政的经济基础。第一,腐败会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胡鞍钢曾在20世纪90年代后半期估算,寻租性腐败、地下经济腐败、税收流失性腐败、公共投资与公共支出性腐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平均每年占GDP比重在13.3%~16.9%之间。[10]这一估算数字非常之惊人。近年来,对于腐败给我国造成的经济损失的估算虽然略有不同,但数字都十分惊人。第二,腐败严重危害正常的市场秩序。腐败的存在与蔓延使得交易机会取决于一方支付贿赂的意愿和能力,哪个经营者愿意并且能够支付比其他经营者更多的贿赂,他就能够在竞争中获胜。这些行动都严重妨害了正常的市场秩序。第三,腐败增加了企业成本,不利于内外投资的进入。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中最重要的市场主体,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支柱。腐败的出现,使企业额外的向腐败官员们支付了贿赂款和为应付腐败官员敲诈勒索的各项开支,加重了企业负担,影响企业扩大再生产的能力。使企业因为支付昂贵的额外成本而蒙而损失。第四,腐败加剧贫富悬殊和社会的不平等。贪污贿赂等腐败行为不仅通过不正当手段改变了财产所属关系,在短时期内造就一批迅速暴富的百万、千万、亿万富翁,急剧拉大贫富差距。同时,在“背景”、“权力”、“靠山”等因素的干扰下,分享社会资源的只是少数人,破坏了社会公正,扩大了社会不平等。
(三)腐败严重败坏了执政党的党风,污染社会风气
陈云曾精辟的指出:“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11]腐败是一种严重的精神污染,严重败坏了执政党的党风。当前,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享受“三公”特权,用人以权谋私,迷恋名利工程,醉心声色犬马,率先捞钱致富,如送子女家属到国外,坐拥数套住房,享受高薪或奖金,任人唯亲甚至买官腐败等,对党风产生恶劣的影响。党风对社会风气具有带动和示范作用,实践证明,执政党党风好的时期,往往其社会风气也比较好,党风的不正也污染了社会风气。腐败助长“送礼”、“红包”“、跑关系”“、走红门”等不良行为,使人们产生“有权就有钱”的错误认识,将人们的薪给引导到“升官发财”和通过不正当手段致富上。当前出现的浮躁、喧嚣、忽悠、炒作、炫富、装穷、暴戾、冷漠等不良的社会心态,表现为食品假冒伪劣,仇官仇富焦虑,比阔斗富浪费,干群关系紧张,群体事件频发,社会诚信缺失问题等的出现,无不与腐败有关系。
(四)腐败动摇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削弱主流意识形态的价值认同
主流意识形态是党存在并获得执政合法性的前提,党要引领时展的进步潮流,就需要始终以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并将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体现于实际行动之中。这样才能带动党内马克思主义信仰的坚定性,促进人民对马克思主义和主流意识形态的自动认同。腐败的深层根源是一个文化问题,是种文化危机,对共产党人的政治信念、政治倾向和政治价值的认同危机,腐败的出现从根本上违背了马克思主义要求。使党员从思想上抛弃马克思主义信仰,信奉金钱、依恋权力,走上与马克思主义完全不同的道路。少数领导干部的腐败行为,会使群众失去对主流意识形态的价值认同。这些在有形无形地动摇着共产党执政的政治文化基础,剥蚀着共产党的政治感召权威,挑战着社会主义制度存在的合理性。
反腐:防范执政风险的有效路径
如前所述,腐败是党执政后面临的最大风险,事关党的生死存亡,事关中国社会主义前途命运。因此,党要有效的抵御执政风险,就必须以大无畏的勇气反对腐败,力争使腐败分子“不敢贪、不能贪、会贪”。
(一)自觉划同腐败界线,严惩腐败行为
历史经验表明,反腐败战略成功与否依赖于执政党或政府敢不敢与腐败彻底决裂和能不能一如既往地坚持对腐败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因此,要反腐败,就必须自觉划同腐败的界线。中国共产党执政除了忠实代表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外,不能有自己的特殊利益,正如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的“,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12]腐败作为侵蚀社会有机体的毒瘤,必须努力与之划清界线。此外,从反腐败的实践表明,严惩腐败行为对于遏制腐败蔓延的势头作用明显。因此,要自觉划同腐败的界线,就必须坚定不移地加大查处腐败力度,严惩腐败行为,使腐败分子不敢贪。在惩治腐败的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要继续加大对腐败的查处力度。过勇通过对腐败机会成本和法律处置成本进行实证分析后得出,当腐败行为被发现以及被惩处的概率过低的时候,机会成本再高也会失去意义。[13]因此,要加大对腐败的查处力度,使其意识到腐败的高风险性。二是要保持法律的公平性。中国古代在这方面的教训是显而易见的,由于不同的皇帝对待贪官的态度不同,官员级别高低、远近亲疏程度也不同,不同历史时期查处腐败的力度变化很大,久而久之,腐败分子摸清了规律,惩处也就失去了应有的威慑作用。在社会主义法制环境下,没有任何凌驾于国家和法律之上的个人,这使得我们能够将所有的腐败分子绳之以法,保证法律的威严。三是要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对腐败采取零容忍的态度。腐败不存在轻或重的问题,而只存在“是”或“不是”的区别。对待腐败现象,必须采取零容忍的态度,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消除腐败者的侥幸心理,起到应有的威慑作用。
(二)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实现“源头治理”
邓小平在改革开放初期指出:“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5]333在反腐败过程中,制度是根本保障,完善反腐败各项制度才能使腐败分子“不能贪”。第一,完善党内制度在反腐中的实效性。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的全过程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当前在取得已有显著成绩的基础上,应当在制度制定、制度执行、制度监督和制度教育等方面常抓不懈。一要切实加强以党章为核心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党章素有党的宪法之称,但是党章的规定大都表现为原则性事项,构建党内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要以党章为核心,将党章规定的内容具体化。二要强化制度的权威性,严格执行党的制度。通过严格程序制定的党的制度,在党的建设中必须强化其权威性,严格执行。三要注意制度配套,发挥整体作用。党的制度内容十分丰富,各项制度之间既有侧重,又相互交叉。四要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的制度教育,在全党形成自觉遵守和执行党的制度的良好风气,并能够自觉地接受制度的约束和监督。[14]第二,完善权力监督机制。孟德斯鸠曾经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种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遇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15]权力本身存在易腐的本质,正是基于这一认识,才需要对权力进行制约监督。特别是在一党长期执政情况下,由于执政党力量强盛所带来的权力的失衡,在没有配套的监督机制下,腐败难以得到有效遏制。因此,要以制约权力为着眼点,加快构建对权力的监督机制。关于监督机制的建立,邓小平早在20世纪50年代就已指出,对共产党的监督来自三个方面:第一是党内监督;第二是群众的监督;第三是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监督。[16]即是说,对执政党的监督不仅仅是来自党内的监督,也有赖于党外监督机制的发挥。一是要从党的自身建设入手,建立党内制度化的权力监督机制。党内监督机制的目的是对权力分配和使用进行多维牵制或制约,建立党内监督机制要充分发挥现有党内各种力量的作用,确保党员个人、党的组织、党委会成员、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四种监督主体有效发挥监督作用。二是要通过推进政治社会化形成权力的社会制约机制,使权力在使用过程中时刻受到社会各种“力”的制约。一方面,要加强人民政协的制度建立,充分发挥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民主监督职能;另一方面,要搞好党的信息制度,有效减少权力因缺乏“阳光”而导致腐败膨胀。第三,体现制度反腐建设中的时代性。腐败与反腐败是一对天敌,双方会存在博弈。当前腐败呈现出一些新的时代特点,林喆认为当前腐败向两头发展:“一方面是涉案人员级别升高、涉案金额增大、‘群蛀’现象严重,另一方面就是向基层渗透,向非领导干部的人员渗透。”因此,在制度建设中,要有充分的预见性和时代性,及时废除不符合反腐败规律的制度,针对腐败出现的新情况要及时补充新的内容,使制度在反腐败中经得起的考验。
(三)大力发展廉政文化,筑牢思想防线
廉政文化是以廉洁从政为价值取向的文化。廉政文化是与腐败文化相对立的,是遏制腐败文化的利器。廉政文化和腐败文化都属于意识形态范畴,而在意识形态领域是不存在真空地带的,正如列宁指出的“,问题只能是这样:或者是资产阶级的思想体系,或者是社会主义的思想体系。这里中间的东西是没有的。”[17]不是廉政文化去占领,就必然是腐败文化来充斥,这是一条重要的意识形态规律。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腐败分子之所以会腐败,根源就在于腐败文化充斥了他的思想空间。腐败的深层根源既然是文化因素,就要在从严惩处的同时着力治本,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第一,加强核心价值观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廉政文化的根本,也是反腐败政策措施的核心元素。当前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除了制度形成的漏洞外,腐败主体自身的思想价值观扭曲也是重要因素。有鉴于此,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核心价值观教育,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崇尚廉洁、鄙视贪腐的价值观理念,明辨荣辱是非,筑牢道德防线,自觉抵御腐败文化的侵蚀,以坚强的人格力量展现于为民执政的历史舞台。第二,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反腐倡廉教育是国际预防腐败的主要措施,也是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反腐倡廉教育受众群体主要包括领导干部和社会民众两部分,因此,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教育制度,首先,要扎实抓好对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培训,把廉政文化纳入全党宣传教育总体部署,把廉政文化课程和行为养成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同时,搞好领导干部的案例警示教育,加强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和日常行为廉政考核,增强对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效性。其次,对于社会民众而言,应该以廉政知识和廉政理念的普及为主,防止民众对腐败的容忍度增加,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第三,注重媒体在廉政文化教育宣传中的作用。廉政文化传播要借助一定的媒介,现代媒体的直接性、互动性、广泛性等特征使媒体在廉政文化建设中肩负着重要使命和崇高责任。要充分发挥党报党刊、电视台和网络等媒体在廉政文化宣传和教育方面的功能,开展正反面典型案例的宣传和热点问题的评论,引导全社会深刻认识腐败的消极影响,批判腐败思想文化。第四,实行廉政文化与社会廉洁文化互动共建。廉政文化建设作为一项系统的工程,不可能脱离社会的存在而存在,党在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中,也必须努力与社会廉洁文化形成互动共建机制。要“将廉政文化与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乡村文化、家庭文化相融合,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教育、家庭美德和法制教育相结合,支持人民群众在有序的政治参与和广泛的社会监督中共建共享廉政文化成果”[18]。(本文作者:李冬平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