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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教学工程包括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根据2011年7月1日“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学工程的目标是提高教育质量,核心是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指引下,各省和高校也开设了相应的教学工程。近年来,教学工程在法学本科教育中得到了广泛运用。
一、教学工程的类型
本科法学教育中的教学工程往往是从校级项目开始建设的,尤其是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当前,本科法学教育中的教学质量工程分为两大类:
(一)教学质量工程教学质量工程致力于强化教育质量,提升专业发展水平。在法学本科教育中的质量工程有优质课程、重点课程、精品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视频公开课等。教学质量工程的建设呈现阶梯式发展,例如只有校级优质课程建设较好的课程才有机会争取建设重点课程。教学质量工程的特点是依托某门课程开展,例如“法理学”优质课程、“民事诉讼法”重点课程等。教学质量工程因建设层次不同在建设经费资助方面存在差异。例如,有的高校对校级优质课程资助5000元\项,重点课程资助10000元\项,精品课程30000元\项。教学质量工程的建设周期不等,如校级项目的建设周期为1到3年。教学质量工程验收评估通常考察教学队伍、教学内容、教学条件、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和课程特色等内容。
(二)教学改革工程教学改革工程的重点在“改革”二字,包括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学模式、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类型。教学改革项目强调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具体包括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实验项目、实践项目、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随着高等教育理念的转变,高校渐趋重视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改革项目的建设和经费投入。教学改革项目的建设周期通常是1到2年,以校级教改项目为例,其资助经费通常是5000-10000元/项。
二、教学工程的作用
本科法学教育的目标通常是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即不仅注重法学理论知识的教授,也强调对学生实践技能的培养。随着高等教育理念的转变和项目资助力度的加强,许多法学课程都获得了教学工程的资助。
(一)提高了教师的积极性科研成果和科研水平是我国高等院校的重要评价标准,加之本科法学教师通常没有接受专门教学方法培养的经历,许多教师不擅长也不愿意开展教学项目研究。但是,依托本科教学工程,教师能从项目建设中获得经费支持,能通过项目的逐级建设(如从优质课程到重点课程,再到精品课程),改善教学条件、巩固教学实效。因此,教学工程项目提高了法学教师的建设积极性。
(二)促进了教学质量的提高与没有开展教学工程的课程或学科相比,承担教学工程项目的教师更注重对课程或项目的整体、系统规划。例如,在教学改革项目下,法科学生参加课外实践教学的机会增多,教师与学生的交流、互动机会增加。在教学工程建设验收指标指引下,法学教师积极开展教学内容和教学手段的改革。与此同时,基于教学工程的建设,法学教育的教学条件也得到了改善,如完善了相应的实验教学设施等。
(三)促进了教学创新法学教学创新主要表现在教学手段、教学模式等方面。在教学工程建设中,尤其是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建设能有效调动教师开展教学改革的热情,如开展情景嵌入体验教学、双师教学、模拟审判等。教学创新在法学教育中的突出作用表现在学生的实践技能得到了强化。
三、教学工程的发展困境
虽然近年来本科法学教学工程项目的数量增加了,但与教学工程的投入(经费)相比,整体建设效果不乐观。本科法学教育中的教学工程存在两方面的发展困境:首先,教师对教学工程的重视程度不够。究其缘由,这与高校的整体评价机制相关。毕竟,高校普遍将科研作为核心评价指标,例如在职称晋升中对教学不重视。在这种评价体制导引下,法学教师对教学工程的认同度不高。其次,教学质量工程建设存在形式化的弊端,一些建设项目虽然获得了经费资助,但并未开展有效的建设环节,未达到预期建设目标。例如,一些教学项目采取书面验收,一些项目将是否发表教研论文作为主要验收指标,这些做法难以客观评价建设项目的运行效果。与此同时,教学项目验收常采用“结果评价”的方式,这就使得承担建设项目的教师可以通过最后的材料堆砌或撰写研究报告等方式顺利验收。一些建设项目由非法学专业的领导或教师审核验收,这种专业上的不对口也为项目验收的形式化提供了方便之门。
作者:卢燕 单位:云南曲靖师范学院政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