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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才培养方式探索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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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才培养方式探索

“两结合”:一是作为学生要把理论学习与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和服务社会相结合;二是作为教师要把科学研究与地方法律法规建设相结合。

1.学生要把理论学习与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和服务社会相结合。特色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要突出重点,有所侧重,重点建设特色专业;要立足哈尔滨、融入哈尔滨、服务哈尔滨,增加地方元素。根据“特色应用型本科高校”的发展定位,结合法学专业实践性较强的专业特点,哈尔滨学院法学专业在发展过程中,注重人才培养质量,重视办学的社会效益,努力使专业发展最大限度地服务于地方社会。(1)大力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律宣传活动,组织送法进社区,为社会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为顺应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建设的现实需求,我们定期组织学生进行义务法律咨询与宣传活动。如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12•4”法制宣传日都组织学生走出校园,到哈尔滨中央大街、三大动力路等主要商业街区和不同的居民进行面对面交流,为其解答现实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免费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与服务。(2)组织不同社区居民进入校园学习法律知识。除了走出校园深入社区对居民进行普法教育,提供咨询与宣传,我们还组织社区居民来到校园,由哈尔滨学院法学专业师生为其进行法律专题讲座,如消费者权益法专题讲座、婚姻法讲座等,同时还对我国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进行详细讲解,在答疑解惑的过程中使居民更好更快地了解和掌握法律的相关规定,帮助群众提高法律意识,较好地促进了社会良好法治环境建设。(3)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法律竞赛,鼓励学生走出课堂为社会提供力所能及的法律服务。在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的法律知识普及的同时,我们还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各种法律知识竞赛与辩论活动,在彰显哈尔滨学院法学专业学生风采的同时,也协助了主办方扩大了法治宣传力度,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如2009年11月,哈尔滨学院政法学院代表队以黑龙江省赛区第一名的身份代表黑龙江省赴京参加由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全国普法办共同主办的“学法守法用法建设美好祖国———全国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并获优胜奖。还有就是与中小企业联系,安排学生免费为其担任法律事务顾问,在锻炼学生专业实践技能的同时,也可以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社会。(4)努力建设网络法律诊所扩大社会服务范围。即以学校和二级院网站为依托,由教师指导学生、以学生为主体建设一个提供法律咨询的网络法律诊所专用网站,包含案件信息处理、案件办理、案件指导和案件评价等基本模块,更好地体现哈尔滨学院“特色应用型本科高校”的定位。

2.教师要把科学研究与地方法律法规建设相结合。具体做法就是,鼓励法学专业教师面向地方性、实务性问题开展学术研究,积极承担服务于地方和实务的科研课题,如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的法治建设等。积极参与地方立法理论研究,提出地方立法建议,争取参加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论证,鼓励教师担任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第一,组织师生开展地方法治状况的社会调查并撰写调查报告,在社会调查中发现地方社会发展中多发性法律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解决策略,向政府建言献策,为地方法治工作的发展提供动力。第二,发挥自身专业特色,做政府与群众法治工作沟通的桥梁。第三,加强与省、市以及各区法学会的联系,协同参与他们的各项活动,在所参与的各项活动中发挥自身优势,彰显自身特色,如结合新法律、法规的出台联合进行系列法律咨询与宣传、共同开展面向社会的模拟庭审活动,真正做到服务于地方社会的发展。

“三性”即专业性、实用性、实训性:

1.专业性。法学专业的学科特点就是专业性很强,作为未来的中、高级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法学专业的学生要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夯实的专业知识基础。法学专业基础知识包括法学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法律规则、主要法律规定、适用法律的相关知识和经验、法律文化知识等。具体说来,要做到:掌握法学课程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国共产党的相关政策;要具有能够熟练运用法学知识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等等。

2.实用性。第一,在课程设置上,适当增加一些实用性课程,如法律文书写作、法务会计、法律英语、电子商务案例分析、法律诊所、人力资源管理、信息检索技术与系统等课程。这些课程的教学主要是采取选修课和专题讲座等形式。第二,在教学方法上,改革传统教学方法,更多地采用讨论式教学或者启发式教学,尤其是要在大学低年级就开始进行教学方法改革,使学生尽快适应新的教学模式和学习方法。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更多地注重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通过分析案例认识和运用法律,除了掌握有关法律理论知识,还从实务操作的角度对案例进行分析,寻找解决法律纠纷的方法,或者熟悉实际问题的法律解决途径。第三,在考试方式上,采用灵活多样的测试方法。对学生进行测试和评价是教学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对教学效果的检验。针对教学过程中采用的多种教学方法,对学生所学知识的测试也应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在测试内容上应侧重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方面,测试和评价的方法与内容将直接影响到学生在日常学习过程中学习目标的确定和学习方法的选择。总之,我们应着力培养学生的实用能力,使学生一毕业,就能较快地进入角色适应实际工作岗位的需要,并能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3.实训性。我们打破以往以课堂为中心的”封闭式”教学体制,按照实践—理论—实践的设计思想,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实践教学活动,有计划地组织或安排模拟法庭、社会调查、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教学实践活动,从而既弥补教材和课堂教学的不足,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也培养了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分析问题、思考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实践过程中,具体要锻炼和提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熟悉能力,调查分析案件的能力,收集、审查、运用证据的能力,甄别认定事实的能力,审理案件的能力,制作法律文书的能力等。(本文作者:季连帅、何颖单位:哈尔滨学院政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