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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中小学法制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中小学法制教育的宣传落实工作不到位中小学法制教育落实工作不到位,在政策实施过程中缺乏相应的课程设置、师资力量和教材方面的规范。在课程设置中,中小学法制教育尚未作为基础课程列入中小学课程标准。在当前中小学课程标准(2003年之前称教学大纲)当中,法制教育只是作为德育的一部分。中小学十二个年级,只有初中二年级思想政治课设有法制教育的内容,其他年级基本未涉及相关知识。在以课程标准为教学纲要,以分数和升学率为评价尺度的情况下,没有纳入课程标准和统考范围的法制教育,必然不会引起学校和学生的重视。另外,当前中小学法制教育中缺乏对中小学法制教育相应的师资力量和学习教材的规定,中小学教师只对自己领域精通法律知识,学习教材又缺少法律知识,中小学生缺少认法、学法和懂法的学习空间。在我国中小学法制教育课程中,法制内容并未作为基础课程列入课程标准或者教学大纲中,而只是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部分。中小学课程除了初中二年级有一专门的法律单元外,有关法制方面的内容多分散在“思想品德”、“社会”等相关教材中,分量极为有限且课程时间不多。虽然政府不断出台文件高度要求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但是由于在中小学法制教育实施过程中缺乏相应的法律、配套措施和物质投入,使中小学生缺乏识法、学法、懂法的法律学习空间。各地中小学虽然不断开展各类法制教育活动,但大多有名无实,形式重于内容。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关键是加强中小学学生的法制教育的宣传落实工作。
(二)中小学法制教育教学模式局限于理论教学我国中小学法制教育目前基本仍然停留在理论的“灌输”阶段,就全国的普遍情况来看,学生法律意识的养成,主要依靠的还是在校期间接受的法制教育。中国中小学现行的千篇一律的法律基础课堂说教,显然与“法律素养”构建语境的法制教育要求相差甚远。这种差距突出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我国现有法制教育的教学方式陈旧,教学方式皆以静态、单向、僵化的说教或灌输为主,往往照本宣科的多,学生始终处于接受者的地位,缺乏“自我感悟”及“内化”的过程,无法形成实际参与社会生活的意识和能力;二是法制教育的教学内容不能紧扣学生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实际法律问题,老师很少把法理融入生活中,配以时事热点释疑解惑,让学生信服法理权威,导致学生缺乏对法律的直接心理体验和真实的法制实践。
(三)中小学法制教育缺乏家庭责任规范国家出台的相关中小学法制教育中对家庭责任规范涉及较少。《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未涉及对家庭责任的规范。《全国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也只提到一点要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充分利用各种教育阵地,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引导性、互动性和趣味性,并未提及家庭的责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关于家庭方面,提到加强学校、社会、家庭的联系及投入机制,并未涉及到家庭的责任。在中小学教育的各阶段,家庭对青少年的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家庭中法制教育的缺失将对中小学法制教育的普及发展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现有的中小学法制教育中对家庭应承担的责任相关规定较少,家长在实际生活中缺乏对孩子法制方面的教育,直接导致中小学生最初的法制意识较弱。在中小学法制教育过程中学校、家庭和社会三者教育应形成有机合力,为中小学法制教育提供更好的支撑。
(四)中小学法制教育实施中缺乏具体的操作规范中小学法制教育实施缺乏具体的操作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八条规定:“学校应结合实际举办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活动。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预防未成年犯罪教育的工作效果作为考核学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2]这在宏观上为中小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并未提出相关具体的操作规范,这就使得法制教育在落实的过程中出现参差不齐的现象,质量难以保障。随着义务教育的全面普及和个体受教育年限的逐渐增长,学校是法制教育的重要环节。法制教育应当成为现代学校教育的一个重点,强化现代学校法制教育,提高现代学校法制教育实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学校教育仅仅在认识上承认“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缺乏实践中对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学校教育中不重视法律素质教育,必然会影响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小学法制教育的实施需要制度上的保障,才能使法制教育在学校教育中落实到实处。
二、改进中小学法制教育的主要措施
(一)在法律上保障中小学法制教育的贯彻实施首先,国家应早日出台一部中小学法制教育法。现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当中专门涉及中小学法制教育的内容不多,且多是目标性、原则性的内容。要想使中小学法制教育的实施有更全面的、权威法规的保障,应早日出台一部中小学法制教育法,国家教育部门有针对性地制定中小学法制教育计划,会同检察院、法院等司法实务部门共同编写法制教育教材,将中小学法制教育纳入国家课程标准,同时纳入统考范围。这是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的根本举措。对中小学法制教育性质、任务、管理职责、家庭及社会责任等用法律形式规定下来。以国家强制力保证中小学法制教育的实施,避免中小学法制教育仍然停留在政策的“空谈”阶段。其次,法律是一门应用性、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制教育必须摆脱单纯的课堂灌输模式,采用多种形式的教学方法,如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法,加大活动课程的比重,通过多种形式的教学使学生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由浅入深,循序渐进,打好基础。在中小学生日常生活中,把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有机结合,互相渗透,互相促进,普及中小学生的相关法律常识,树立中小学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法律意识。
(二)中小学法制教育要对传统教学模式给予合理变革中小学校课堂是学生法制教育的主阵地,承担着学生法制教育的主要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七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预防犯罪的教育作为法制教育的内容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结合常见多发的未成年人犯罪,对不同年龄的未成年人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因此,中小学要通过课堂主渠道开展法制教育,在中小学课程中有针对性地增加法制教育内容。学校要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认真落实法制教育的内容与要求,不断丰富教育形式,分层次、分阶段地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积极探索在学科教学中,结合教学内容,潜移默化地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形式与途径;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制知识教育;逐步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律知识纳入对学生知识和综合素质考察的范畴;建立中小学法制课骨干教师、专任教师培训制度。在法制教育过程中,教师必须扬弃呆板、说教的教学方式,不断丰富教育形式,分层次、分阶段地对学生进行教育,除阅读、讲解外,尚可使用报告、讨论、观察、调查、表演、参观等方式,提供学生从事讨论、批判、计划与实践的机会,积极探索在学科教学中结合教学内容潜移默化地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形式与途径。在具体模式上,中小学适宜采用“活动课程”背景下的实践教学模式,比如借鉴在部分英美法系国家产生良好效果的“诊所教育”模式等。
一、原因分析
从上述两类事件中可以看出,农村留守儿童无论是作为违法犯罪实施的主体,还是作为被侵害的对象,这些事件的不良后果对个体、家庭、社会造成的破坏性大,社会负面影响强烈。引发这两类事件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农村留守儿童的法制教育没有引起家庭、学校、政府和社会的足够重视,导致农村留守儿童的法制教育严重缺失。首先,作为儿童社会化第一个场所(家庭)的教育内容涉及法律知识相对较少,无论是留守儿童的父母或者监护人,关注重心主要在集中在学习成绩上,他们都希望孩子在学习上取得优异成绩,将来能跳出“农”门,这也是大多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外出打工的最终诉求;其次,作为农村留守儿童法制教育主阵地的各中小学,其法制教育的内容也相对薄弱,甚至缺失,调查显示许多中小学校的教学计划不包含法制教育的内容,有的学校将法制教育纳入到德育课程之中,更有甚者连基本的思想品德课也没有。我们知道,品德教育不可替代法制教育,“道德人”与“法律人”关系虽然密切,但本质上是有区别的,因此,过分重视学习成绩提高,片面地追求知识积累,轻视留守儿童的法制观念、法律素质、自我保护意识、维权意识的训练和培养,可能会导致农村留守儿童违法犯罪事件或其受侵害事件增多,作为家长、监护人或学校都负有不可推卸责任。尤其是在农村留守儿童群体规模逐年扩大的严峻形势下,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法制教育工作,积极探索农村留守儿童法制教育的有效途径,保障未成年儿童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顺利成才。并以此为契机,展开对未成人的法制教育,既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工作内容,也是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对策
当前,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法制教育,要紧密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按照《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要求,根据农村留守儿童的实际生活状况和成长特点,致力于帮助他们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道德品质,使之逐步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充分发挥中小学法制教育的主阵地、主渠道作用学校法制教育具有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以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功能。可是当前许多中小学的法制教育仍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而难有实效。特别是在初中阶段,很多家长、学校认为孩子应该努力学习文化知识,往往忽视法制教育。正是在这个时期,儿童的各种不良行为也开始出现,越轨行为的“高发年龄”绝大多数是在十三岁到十五岁之间。农村留守儿童这个时期正值初中阶段,大都是在县城或乡镇的中学上学,离家较远,尤其是在农村留守儿童较为集中的地区,更要发挥好学校法制教育主阵地、主渠道的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法制教育工作。首先,要在学校确立“一部教材”、“一门课程”和“一只队伍”。
由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指导实施“一门课程”建设,将学校的法制教育纳入中小学生素质教育范畴,将法制教育作为中小学的一门重要的课程,每学期安排一定的学时,甚至有必要将法制教育作为升学考试的必考科目;由教育部牵头组织教育界、法律界、心理学界等相关专家编写针对中小学的各年级的一本“法制教育教材”,这样,九年义务教育加上高中三年,一共是十二本教材,通过这十二本教材的系统学习,对农村留守儿童乃至全体国民的法制观念必有很大的提升;由各中小学负责组建法制教育师资队伍,加强法制教育师资力量建设,法制教育要配备专职教师,而不是由政治教师、德育教师或其他教师来兼任。鉴于目前一些学校状况,可暂由政治或德育教师代替作为过渡,但他们必须要参加专门的法制教育学习和培训。从长远计,就是要将培养中小学法制教育专门的师资纳入教育整体规划,逐步实现中小学法制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正规化、专业化;这三“一”在实际操作中,可以先在农村留守儿童犯罪率较高或受侵害事件多发区的中小学实行,由省级人民政府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备案后实施,并及时总结实践中的经验、方法、效果,组织交流,若可行,则在全国范围内加以推广。
其次,法制教育要理论结合实际,以案说法,增强法制教育的实效性。除了书本的法律理论学习,学校还要充分利用书本外的各种灵活多样的法制教育手段,寓法制教育于丰富多彩的活动中:可以聘请法律界人士定期给孩子们上课,以案说法,增强学校法制教育的效果;与公安、监狱、法院、看守所、少管所等部门合作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利用黑板报、手抄报、校园广播等方式,宣传法律知识;组织学生开展“法律知识竞赛”;还可以通过利用互联网、影视资料、图书馆、普法教育机构等多种方式,开辟法制教育的新途径,丰富法制教育内容,学生逐步养成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习惯。中小学的法制教育通过理论联系实践的途径,既能加深了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提高法律素养,强化是非观,不仅有利于降低农村留守儿童的犯罪率,同时又能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和维权意识,减少自身受侵害事件的发生。最后,法制教育还要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实现优势互补。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二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相互衔接,关系密切。
法制不能取代道德,道德也不能取代法制。不能仅重视法制教育而摒弃道德教育。法律与道德是两种性质不同而又关系密切的社会现象,中国古代社会的“出礼入刑”产生了双重结果:一方面,道德训诫具有了法律的威势,另一方面,法律规范同时要行道德的职能。所谓法律的道德化,主要侧重于守法的过程,指的是法律主体把守法内化为一种道德义务,以道德义务对待法律义务。因此,针对当前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严重缺失的状况,各中小学对留守儿童要担当起引导、监督、管理的责任,建立和完善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的教育机制。对儿童来说,辨是非、明事理的能力较弱,所以先进行法制教育后提升道德素养的方式,在实践操作上更为可行。先规定哪些是法律禁止的,再从道德层面对儿童展开渐进教育,逐渐地把法律的禁止上升为个人的行为准则,最后内化为个人思想道德素养。由此可见,充分利用学校法制教育这一主阵地、主渠道,发挥其应有作用,不仅对降低目前正在增长的农村留守儿童的犯罪率效果明显,而且对留守儿童自我保护能力的提高、危险防范意识的增强以及主动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行动也有积极作用。更进一步来讲,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建设,不仅对解决当下农村留守儿童所面临的问题作用重大,而且对于所有的儿童也具有深远的意义,邓小平更是在1986年指出:加强法制重要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法制教育。
法制教育工作是学校教育工作中的头等大事,而理想、道德、纪律和法制教育又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中之重的工作。为此,特制定我校的法制教育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同志XX年2月1日发表的《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和三个代表精神,贯彻XX年两厅发表的“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新宪法的有关规定,坚持“育人为本”的原则,做好我校的法制教育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法制课、法制教育讲座、法制教育宣传等工作,培养学生的法制意识、法制观念和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真正地提高学生分辨是非和用法律保护自己的能力。
三、具体工作:
1、我校已聘请了西河派出所的管理片民警及西河火车站铁路派出所公安为我校法制教育校外辅导员,请他们定期到校进行法制教育宣传和开展法制教育座谈。
2、在每学期的德育工作计划中都制定了主题教育活动,其中法制教育讲座就是其内容之一。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整合法制宣传教育资源,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工作,提高法制管理水平,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五五”普法规划为统领,以学校领导、教师、青少年学生为重点对象,以灵活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为载体,以学法、守法、用法为主题,以增强教职员工和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为目的,为我们镇教育事业能健康、稳定、持续发展,营造更好的法制环境。
二、主要工作:
(一)深入开展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教师学法用法活动,发挥学校领导和党员教师学法用法的示范带头作用。
1、建立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教师集体学法用法的制度。由学校确定主持此项工作的人员,根据学校实际,具体安排相应的时间、地点,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教师集体学习有关法律知识,每学期不少于两次。重点学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职业教育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县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作《中小集体学法签到表》并要求及时做好记录,收集整理学习资料并归档,做到一步一个脚印。
2、进一步规范教育行政许可行为,切实调查、统计全镇教师的教师资格证,若是有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学校督促其尽早尽快参加各相关项目的学习、培训,努力尽早取得合法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深入开展教职员工学法用法的教育,增强教职员工学法用法的主动性。
1、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活动,提高全体教职员工的法律知识水平。由主持此项工作的教师负责收集《民法通则》、《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县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办法》、《校园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及时上传到学校网站的法制教育专题板块,要求教师重点学习。并将上述法律法规的学习纳入到学校政治学习的内容中,集中学习每学期不少于两次,同样要求做好学习记录,写一篇法制学习心得,上交学校归档。做到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
一、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法制教育宣传工作的领导,我校成立法制教育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紧紧围绕“十一五”期间的奋斗目标和总任务,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在我校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素质,努力提高师生的法制意识和水平,推动和促进教育事业和谐发展。在“五五”普法期间,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坚持依法治教原则,逐步将教育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保障和促进法制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三、主要工作
一、指导思惟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惟为指导,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牢牢围绕"十一五"期间的奋斗目标和总任务,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在我校继承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进步广巨匠生的法律素质,努力进步师生的法制意识和水平,推动和促进教育事业和谐发展.在"五五"普法期间,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坚持依法治教原则,逐步将教育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保障和促进法制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法制教育宣传工作的领导,我校成立法制教育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略副组长:略成员:略
三、主要工作
1、深入学习宣传邓小布衣主法制理论,依法治国,依法治教.当真学习关于法律方面的法规条例,尤其是与教育事业发展和广巨匠生权益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进步依法治理、依法决议计划的水平和能力.学习宣传"民主法治"作为和谐社会主要特征的深刻内涵,加强遵法遵纪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司法途径教育等,培养和强化法律权势巨子意识、民主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组织教师当真学习与教师权益相关的法律知识,认识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遵法和用法的自觉性;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法制意识的再教育,确保"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健康、有序地发展.
2、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要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紧密结合依法治教建设,进步广巨匠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引导广巨匠生自觉学法、用法、遵法,争做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
以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着力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着力于提高公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着力于营造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抓住重点、细化分类、扩大效果,认真做好全年的各项工作。
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本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市委九届三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任务,根据《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要求,以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着力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着力于提高公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着力于营造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抓住重点、细化分类、扩大效果,认真做好全年的各项工作。
一、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报告精神,大力宣传改革开放30年来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要把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原原本本地学习十七大报告,重点学习有关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内容,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找准加强和改进整体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把十七大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着眼大局,以解决民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入手,围绕完善民主制度、围绕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开展工作,注重在领导干部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注重在广大市民中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断提高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广泛宣传改革开放30年以来民主法治建设的成就。围绕改革开放30周年这一主题,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所走过的历程和取得的成就。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安排好“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系列活动。结合现行宪法的历次修订,加强宪法教育,提高领导干部和广大公民的宪法观念;进一步准确把握市民法律素质,认真做好市民法律素质评估调查工作;通过各种有效的宣传形式,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烘托气氛,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氛围。
二、抓住重点,统筹兼顾,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各项工作
(三)进一步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继续完善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重点在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重视案例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法治领域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与解答,树立正确的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年内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不少于两次,各区县、各市级委办局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制研修班。启动“双百”工程,即:100名“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和100名“学法用法示范机关”的评选工作,通过评选,树立典型,总结经验并推广至全市。建设和完善“干部学法网”,丰富在线学习课程,完善考核办法,进一步夯实公务员学法用法的阵地。
(四)重点推进“法律进学校”活动。积极配合市科教党委、市教委,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以增强引导性、参与性和趣味性为重点,推进法制教育进课堂。加强学校章程建设,研究制定市和区县二级“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评比标准和办法。以“依法办学、以德立校”为主题,组织开展对学校领导和法制课教师的法制培训,推动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配合司法部办好全国大中学生学法用法演讲赛。会同有关部门,通过组织举办法制教育观摩课、法制课教案征集评比、法制学科教研活动等,加强学科建设。充分利用法院、监狱、劳教所、戒毒所等,进一步拓展青少年课外活动实践基地,积极开展体验性活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体系。
我们根据上级部门普法规划的要求,以依法治国方略为指导,以深化教育改革、推进依法治教进程为中心,密切结合学校的实际,广泛开展普法教育工作,积极而又稳妥地推进依法治教的进程,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促进了学校事业健康、协调的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市两个文明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深入开展普法教育。
根据全市普法规划和依法治市的工作目标,我们认真制定了年度普法计划,统筹安排,强化管理,采取多种形式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于学校内部,我们重点围绕法律法规,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反复研讨,不断提高法制意识和法律水平。通过学习,全校广大师生员工依法治校、依法施教、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在“普法依法治理”教育活动中,我们突出了以下重点:
一是注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办公室、教导处、政教处、团委、总务处、工会、财务等科室同志为成员的普法、执法领导小组。学校的领导亲自挂帅,把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了以校长室为龙头,以政教处、教导处为主体,以班主任、政治教师为骨干,以党、团、队组织为依托的学法、普法工作队伍,完善了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学校加强了与当地公、检、法部门的联系,在当地专职法制教育工作者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作,聘请了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进一步加强了对全体师生的法制教育工作。
二是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我校充分发挥校广播台、校报、黑板报及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开辟专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和教育,力求使全校广大师生员工都能做到知法、守法、护法,依法办事。
三是积极开展丰富多采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我们一方面采取“通读法律、法规原文与专题辅导相结合,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等学习形式,不断提高学习的效率;另一方面,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多层次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文艺调演及法制宣传日等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法制宣传教育的氛围。此外,学校都把法律常识教育纳入必修课内容,做到大纲、教材、教师、课时“四保证”,同时还做到法制教育与纪律常规教育相结合,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正面引导与反面典型教育相结合,法制教育与弘扬美德相结合,依法治校与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提高了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效。
二、团结协作,普法依法治教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近年来,随着普法和依法治理教育工作卓有成效的开展,我校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大大增强,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水平明显提高,学校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的法制轨道,为学校事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