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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影响黄河流域渔业资源的主要因素
在近数十年的环境变化和人类活动的因素综合影响下,黄河渔业资源明显下降,已表现出生命周期长的种类被生命周期短的取代、传统的大中型种类被庞杂的小型种类取代、优质种类被非经济种类取代,当地优质优势种类被低质种类取代,鱼类个体小型化、繁殖群体低龄化十分突出。在生产上原有的专业捕捞队纷纷解散,以打鱼为生的渔民也都转产。一些种类由过去的连续分布到现在的点状隔离分布,不少种类已呈濒危状态。黄河渔业资源减少已是不争事实,衰退趋势还在发展。
1.1环境因素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化,黄河上游来水量偏少,在黄河源头也出现了断流现象,河道、湖泊水位下降,产卵场萎缩,更为严重的是在一些干支流以及在黄河干流下游出现了季节性断流,给鱼类种群的恢复和渔业资源的发展造成不可估量的破坏。
1.2不合理的捕捞从整个黄河流域渔业资源上来看,在已开发的鱼类中,全都存在着过度捕捞和非法捕捞的情况,无论是干支流还是附属重要渔业水体,酷捕现象比较严重,现在就连以往不被重视的小型条鳅鱼类也被开发出来。在渔业生产上,使用非法捕捞方式,最大追求产量和经济效益,捕捞强度激增,表现为对资源的过度捕捞。捕捞量远远超自然增殖量,是造成渔业资源衰退的一个直接的重要因素。近些年,随着旅游业的兴起,黄河沿岸一些地区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逐渐被开发成旅游景点,在一些地区,将品尝黄河特有珍稀鱼类列入旅游中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项目作为吸引游客的一种手段,更进一步加剧了偷捕、炸、电,甚至毒鱼的非法捕捞的进一步蔓延。
1.3水域污染黄河流域的工农业发展迅速,农业生产大量使用化肥,利用率低,没有被利用的化肥随水流入湖泊水库,造成有机污染。在中下游地区,干支流沿河工矿企业密集,大量的污水排入黄河水体,水质恶化,污染严重,污染事故频发,污染物超标,超出了鱼类自身的承受力,影响了鱼类的繁殖、生长和发育,以至于不能生存,导致在一些水域绝迹或基本绝迹。湟水河、渭河等因污染许多传统的土著鱼类已多年不见。在南四湖因污染使得部分水体失去了渔业功能,不适宜渔业生产。水域污染已经成为制约黄河渔业发展的突出问题。
1.4水利工程建设黄河上游已成为我国规划建设的重要水电基地和能源基地,龙羊峡以上黄河鄂陵湖出口至羊曲河段1360km,规划了16个梯级电站,龙羊峡至青铜峡河段918km,规划25座大中型水电站。下游还有万家寒、三门峡、小浪底等工程。水电水利工程对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重大作用。一方面水库的建成增加了水面,利于发展渔业。但另一方面水库改变了原有的水文状况,对喜流水尤其是在繁殖季节需要特定流水条件的鱼类影响很大。拦河坝阻断了洄游鱼类上下游洄游通道,严重影响了鱼类的自然增殖。三门峡大坝建成后,阻断了鳗鲡的洄游通道,鳗鲡在河南、陕西境内消失。青铜峡大坝建成后,北方铜鱼的年产量由原来的15t急剧下降,现数量十分稀少。东平湖的水利工程阻断了鲚、鳗鲡的洄游通道,在湖内几乎绝迹。随着水电水利工程的建设及运行,对渔业资源的影响也日益显现出来。
1.5外来物种影响为了水产养殖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引种较为活跃和频繁。一些外来种类的引进,为改善水产养殖结构、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消费需要,丰富水产品市场,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有的在引进以后,在水产养殖中的作用却十分有限。在黄河水域中,外来种数量也不少,有的作为优良品种人工直接引进的,有的是引种时无意带入,也有的是养殖过程中不慎逃逸的,有的因放生带入的。外来物种的引入,一方面带来显著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有可能带来潜在影响和危害。外来物种对黄河土著种类的影响还需要进一步调查方能做出客观的评价。
1.3电站冲沙黄河的泥沙含量较高,当泥沙量超过200kg/m3,就会出现窒息鱼类的“流鱼”现象,造成成鱼尤其是幼鱼的大量死亡。黄河干流宁夏到河南地区,在过去,每年都要出现“流鱼”现象,这种现象多出现在汛期。然而建成后的水利水电工程因自身维护需要,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冲沙下泄,从而人为造成“流鱼”现象。国家也开始关注小浪底水库调水调沙对渔业生态环境及渔业资源的影响。“流鱼”对渔业资源的危害是一个不能忽视的因素。
1权利、社区海洋渔业管理理念
进入20世纪以来,全球化的生态危机日益严重,面对传统人类中心主义带来的生态恶化,人们开始重新反思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现代人类中心主义”仍然肯定人在与自然关系中的优越性,但不再一味的强调其主宰地位,主张在维护自身利益的同时承认其他物种生存与发展的需要,在人类与自然互相需求的角度上寻求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可持续发展观正是人类在“现代人类中心主义”这一环境伦理价值观指导下提出的解决当代生态困境的一种理念,其基本要义是“寻求一条人口、经济、社会、环境和资源相互协调,既能满足当代的需求而又不对满足后代人的需求能力构成危害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到20世纪90年代,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成为全球性共识,它要求渔业管理必须在确保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前提下,通过平衡资源利用的效率和平等目标,争取广泛的社会支持和参与,特别是渔民的支持和参与,来实现渔业资源利用的社会效率最大化目的。
1.1基于权利的海洋渔业管理理念政府集权管理会带来效率损失,并不是解决海洋渔业资源“公地悲剧”的唯一办法。随着海洋渔业资源衰退,世界各国从19世纪末开始逐步引入产出控制措施,其理念是基于权利的渔业管理理念,主张依靠市场机制,通过权利的买卖来确定谁有权参与渔业、分配总可捕量(TAC),主要包括总可捕量(TAC)、个别渔获配额(IQ)、个别可转让渔获配额(ITQ)及渔船渔获量限制(VCQ)。实施个别可转让配额(ITQ)制度就被认为是确立个人财产权的第一步且是重要的一步,将有助于利用市场机制克服政府集权的渔业管理模式所遇到的问题。个别可转让配额的理论本质就是在政府管辖权范围内对海洋共有资源所实施的“私有化运动”。TAC制度是指在一定时期、特定的区域范围内,对特定的鱼类品种和资源设定所允许的捕捞努力量的最大值。ITQ是在TAC的基础之上,为避免渔业生产的过度投资和渔业资的过度捕捞,将渔业资源总可捕量(TAC)划分成若干个较小的捕捞配额分配给个别渔业生产单位,包括渔民、渔船、渔业公司等,渔业生产单位可在获得的捕捞配额内自由捕捞,并且这些配额可在市场上进行自由买卖、交换与转让,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在这种制度下,每个渔业生产单位获得了特定的渔获份额,而且只能在自己所获得的捕捞配额范围内进行捕捞,减少了渔民或渔业公司之间的捕捞竞争;这种制度还可以使配额拥有者自行决策捕捞多少与如何捕捞,他们把自己当做资源拥有者,会主动与渔业管理部门合作并同一些渔业违法行为作斗争,渔民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的积极性得到了激励;另外,由于配额可以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使配额转向生产效益好的渔民或渔业公司,从而有助于调整渔业生产结构。作为一种产出控制制度,ITQ制度在渔业发达国家也得到广泛应用。ITQ制度在许多国家实施的过程中也产生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首先,引发渔业生产单位的不正当经营,副渔获物的丢弃、谎报渔获量都将降低渔获统计资料的准确性,从而严重影响了渔业资源的养护效果;其次,可能会出现一些投机行为以及高效益的渔业生产单位大量购买捕捞配额,控制市场,形成行业垄断,导致社会财富分配不公,进而引发一些社会公平问题;再次,这一制度实施成本高,执行起来较复杂,并且主要适用于捕捞单一种类的鱼类,对多种鱼类的混栖性资源管理有相当难度。
1.2基于社区的海洋渔业管理理念无论是基于政府还是权利的方式来管理公共资源都无法阻止“公地悲剧”的广泛发生。20世纪90年代以来,作为政府集中管理和以市场为导向的私人管理之间的第三条道路,以社区为基础的自然资源管理理念出现并发展起来。社区是一个社会功能相对完整,能够满足居民生活基本需要的一种介于政府与家庭之间的组织形式。社区居民往往有相似的价值观和生活习俗等,渔民社区组织也是如此。社区渔民作为渔业资源的直接利益相关者在海洋渔业资源管理与资源养护中担当着重要角色。基于社区的渔业管理是指,渔业资源的使用者积极主动参与渔业资源管理,同政府渔业管理部门共同承担渔业资源管理的权利与责任的一种渔业管理理念和制度。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基于社区的渔业管理理念:首先,该理念主张政府把权力下放到社区和使用者团体,使其能获准参与渔业资源管理,渔民作为直接利益相关者参与资源管理与养护,有效弥补了政府资源管理的局限性,并且渔业资源使用者可参与当地渔业政策的制定,对政策制定过程比较了解,又能增强渔民对政策的认同感,这种赋权化的管理方式能节约渔业管理成本,调动渔民积极性,增强其为改进渔业资源系统这一共同利益而作出努力的责任感;其次,由于渔业资源使用者长期从事渔业生产活动,掌握了当地渔业资源比较全面和详细的信息资料,能给研究者带来启发并产生解决当地渔业资源管理问题切合实际的方法,社区成员共享信息、相互监督,社区的各种条件、技术等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在提高管理效率的同时,很大程度上也能增强社区渔民抵御风险的能力。基于社区的海洋渔业管理理念及其衍生的管理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缺陷。首先,政府官僚机构不愿向当地社区转移资源的控制权,即使进行了权力的转移,社区公共机构也不一定拥有政治权威性、社会合法性、管制资源利用的行政水平和技术能力;其次,地方性社区具有在抵抗外部风险上的脆弱性(如投机性投资,渔业资源退化等)和较小社区所拥有的管理资源的有限性(如科学的研究、监督、服从及强制等);再次,渔民社区组织对产权制度和政府管理制度的实施具有促进作用,但是组织的过度自治化及对组织内成员的行为产生的“软约束”,会削弱制度实施的综合效果。这些新问题新情况的出现与研究,激发专家学者们不断进行理念创新与制度创新。
2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渔业管理理念
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和经过修正的现代人类中心主义,都坚持人类主体地位。虽然现代的人类中心主义表面看已开始重视保护自然环境,但这仍是人类为了长期向大自然索取资源而作出的选择,这种价值观主导的海洋渔业管理理念必然会存在前文所述的种种局限性。随着人类对自然的认识越来越科学、全面,人类越来越强调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生态中心论起源于利奥波德的“大地伦理”,主张把道德关怀扩展到整个生命系统,承认自然有其“内在价值”,其关注的则是生态系统本身的完整与和谐。它把生态系统当作一个整体,强调生物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依存以及由各物种组成的生态系统的重要性。这样,自然资源利用伦理观由“人类中心主义”向“生态中心伦理”转变,带来渔业资源管理理念的创新。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渔业管理是基于科学的生态系统知识,强调人类行为与生态系统之间的相互影响,结合渔民知识、渔民权益、生态科学知识等因素进行综合治理。
2.1背景与内涵从20世纪40年代开始,随着生态学学科理论体系的完善,以及人类对自身与自然的关系的重新审视,在传统的环境管理中逐步引入了生态学的相关理论和方法。20世纪80年代以来,关于生态系统管理理论的大量研究著作问世,该理念开始在国外一些国家得到认可。直到20世纪90年代,关于生态系统管理理念的研究和应用成为新的热点。1992年,联合国召开环发首脑会议,对生态系统给予充分重视,自此,考虑生态系统方法的海洋渔业国际文书陆续颁布,一些区域性的国际组织开始采用生态系统方法来管理海洋渔业。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渔业管理,联合国粮农组织(2003)给出的定义是:为了平衡不同的社会目标,渔业生态系统方法通过考虑生态系统内生物的、非生物的以及人类的知识和不确定性,并同时考虑他们之间的相互作用,从而在生态学范围内所采取的一种综合渔业管理方法。虽然学界关于该理念的定义不同,但大多是在生态系统理念基础上阐释,主张环境背景下的渔业资源管理。笔者认为,基于生态系统的渔业管理是基于对海洋渔业生态系统及其结构和功能可靠的科学知识以及对海洋生态系统相互作用和生态过程了解基础之上,为恢复和维持海洋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提高海洋生态系统生产力,综合考虑生态、经济、社会、技术等因素而采取的对人类的渔业活动的一体化综合管理。以生态系统为基础管理的概念为开展渔业管理提供了最佳视野,其目的在于维持生态系统健康的同时使其能够为人类提供可持续利用的产品和服务。
2.2优势与缺陷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渔业管理理念有诸多优势:多层次的合作;利益相关者的参与;信息共享;科学和政策之间的弥合,克服单学科的局限性;基于共识的决策。该管理理念不仅重视海洋科学所提供的海洋物理、生物等知识在科学决策过程中作用,也同样重视利益相关者、地方政府等社会因素的作用。该理念力求在掌握海洋渔业生态系统各元素及其相互关系的基础上,保持生态系统的活力与健康发展,并同时获得生态、社会与经济效益。但这种管理理念在具体的实践中并不理想,很大原因在于海洋渔业问题本身的复杂性。社会、经济和体制给渔业管理、渔业资源以及水生环境自身带来许多复杂问题,如:存在多个相互冲突的目标;渔民和捕捞船队多个捕捞单元以及它们之间的冲突;复杂的社会结构、社会文化对渔业资源和渔业生产的影响;经济体制结构、渔民和政策法规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冲突;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相互作用;由于生态系统存在不稳定性和复杂性,容易降低外界因素对其有益的影响,降低管理效率。
1渔业资源的自然变动性
水生动物生活的水文条件和生物条件对鱼群再生产能产生重大的有时是决定性的影响,因此会出现不可避免的渔获量的自然变动。另外人为的影响,也促使鱼群发生量的变动。渔业资源的变动性还反映在渔业生产的季节性上,由渔业生产出现的淡季、旺季,对捕捞的技术设备和组织工作产生重大影响。季节性的波动必然发生捕捞生产、运输、商品周转在1a内起几伏,所以必须采取措施使季节性变动带来的影响缩小到最低限度。
2渔业资源管理应采取的措施
2.1规定禁渔区和禁渔期等
为了保护一些重要的经济鱼、虾或其他水生经济动植物,在其他卵、繁殖、幼体生长、索饵、越冬或洄游的水域用法令规定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一种或几种作业方式,这个规定的水域称为禁渔区。禁止或限制捕捞时间的界限叫禁渔期。禁鱼区和禁鱼期是传统的渔业资源管理方法,这些都能降低捕捞死亡率,从而减少或消除鱼群被过度开发的危险。
2.2实行渔业许可证制度
所谓渔业许可证制度,是指对渔业中使用的总投入量加以限制,故又称限制性开发管理。实行渔业许可证制度,进行渔船登记,核定渔船、渔具的数量和作业类型,加强监督检查,是控制捕捞能力盲目增加的重要手段,也是进行渔业的科学管理的基础工作,通过实施渔业许可制度,改变长期以来存在的“自由造船”、“自由买船”、“自由捕捞”等盲目生产的混乱状态,促使渔民更加自觉遵守渔业法规,逐步做到计划生产、限额捕捞,以达到与捕捞对象的资源状况相适应。
2.3确定合理的捕捞界限,控制捕捞强度
一、楠溪江渔业资源开发历程简介
楠溪江位于浙江温州永嘉县境内,水域面积3733公顷,可利用渔业水域面积2333公顷,长度250余千米,渔业资源十分丰富。从1999开始,楠溪江渔业资源又迎来了整体承包阶段。通过公开招标,4人以518万元获得12年渔业经营权,成立了楠溪江渔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但保护已获得的产权非常困难,公司根本无法阻止世世代代生活在此的村民继续捕捞楠溪江里的鱼,由此和当地居民引发的冲突已经不可计数,村民出于报复导致的毒鱼电鱼等恶性捕鱼事件更是造成不可估量的经济和生态损失。2001年渔业公司以永嘉县农业局没有积极保护其产权为由,拒绝支付应交的渔业资源费,双方关系陷入僵局。整体承包至此基本上宣告失败。
二、楠溪江渔业资源管理30年来的变迁分析
(一)第一阶段:1984年以前的自由捕捞阶段
这是一种对进入没有限制的极端开放状况。由于没有明晰产权,人们在使用渔业资源时不会考虑其行为的全部成本,以致个人生产决策的私人净收益和社会净收益发生了分离。在这种情况下“公地的悲剧”极易发生。资源的使用者只有掠夺资源的激励,而没有保护资源的动力。于是,总产出超出了能使社会福利最大化的产出,捕鱼手段也日益恶劣化,这严重破坏了鱼类自身的繁衍。
从这一阶段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对于公共资源,完全的开放状态必然会导致资源的过度利用,从而不利于资源的可持续开发。我们可以做的有两种选择:(1)依靠政府严格地限制私人对公共资源的开发,唯一合法的开发者只能是政府;(2)通过政府出面将产权明晰化,把个人的收益和社会收益结合起来,能更有效地解决“公地悲剧”问题。在这两种方法中,第二种选择通过让获得产权的私人参与市场化运作,结合了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功能,无疑是更优的选择。
(二)第二阶段:1984-1998年的分段承包(按自然水域划分,通过招标承包给当地村民)
据统计,实行分段承包使得楠溪江水域面积的一半左右有了明确的“产权主人”。这种方法也许对于森林、草原等一类的可再生公共资源而言是一个优良的解决方案。然而,由于楠溪江渔业资源流动性强的特点,这种方法最终也以“竭泽而渔”的后果宣告失败。原因何在?其一,渔业资源流动性所带来的难以隔离各家各户承包区的问题无法解决。渔民如果为了涵养资源,牺牲自己的短期利益,对自己承包段的鱼暂不捕捞的话,由此增加的鱼也不一定会留在自己的承包段里。一场大水、一次异常的天气变化,都会使非定居的鱼流到他人的承包水域。对各承包者来讲,理性的选择就是尽可能地把自己承包水域的鱼捕光,以免“便宜”了他人。这样甚至导致了对亲鱼、幼鱼也进行掠夺性捕捞,严重影响了楠溪江渔业的繁殖。其二,在楠溪江里,有一些地段因为资源条件较差而无人承包;还有一些地段由于牵涉多个乡镇而难以承包。这些约占楠溪江一半流域的尚未承包的水域就成为管理的薄弱地段,村民们纷纷强占掠夺,资源破坏严重。在这种资源利用方式下,尽管比自由进入状态稍有改善,但楠溪江的渔业资源衰退的趋势并没有得到阻止。
一、水资源的配制及渔业资源开发利用
沙澧河节制闸的配制蓄水2800多万m3,相当于一个中型水库库容量,至此现代化及遥控作业的蓄水闸拦泻自如,容水安澜无恙,固若金汤,然而水面的扩充,给渔业资源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为了充分开发利用沙澧水产渔业资源,漯河市农业局2011年投资20万元购买四大家鱼大规格鱼种近600万尾,投放沙澧河,老百姓自发投资购买育苗投放不完全统计达10起之多,投放上万尾,除四大家鱼外,还有名贵鱼类、家鱼、乌鱼等鱼类。除人工投放外,原来河道固有的野生鱼类20多种,这些自然繁殖的鱼类,其中有鳜鱼、黄颡鱼,泥鳅、乌鳢、甲鱼、鲤鱼、鲫鱼、麦穗鱼等,河底质(泥沙)有机质较丰富,所以底栖动物繁殖较快,田螺、河蚌、蚬已形成优胜趋势,蜿蜒起伏的滩涂缓水水域水草丰盛,给青虾、河蟹造成优良生长环境。沙澧河水资源的来源,澧河的上游有燕山水库,沙河上游有昭平台水库及白龟山水库泻水作为水源,除此之外,唐河、汝河、泥河洼的泥河等农田内涝河道,雨季由较肥农田直接流入二河,因此沙澧二河水体内有机质比较丰富,浮游生物繁殖颇丰,浮游植物、浮游动物由此形成了各种鱼类摄取天然饵料的食物链,就鱼类摄食到足够的天然饵料肌肉丰满,长势较快。
二、生态渔业资源的利用与保护
沙澧河水面广阔,水体有机质丰富,本地气候适宜各种鱼类生长,是鱼、虾、蟹、蚌、螺丰产的水域,年捕捞量300多吨。同时由于河底地质富有有机质盐类及有机质丰富,丰产田螺,仅郾城区常湾村全村占40%的群众从事捕捞田螺,其它村庄捕捞的田螺以常湾村为集散地出售,出售周边城市,年捕捞量3吨左右。
为了维护沙澧河渔业资源,拯救频危鱼类、郾城区、召陵区、源汇区渔政监督管理站设置休渔区,春季鱼类繁殖季节设休渔期。同时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渔业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力度,使渔民了解春季休鱼期的意义。从而保护水域鱼类资源,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一年一度沿河渔业法的宣传工作,提高了渔民保护渔业生态环境,保护水产资源的认识,对那些电鱼、毒鱼、炸鱼者,没收捕获物及工具,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通过沿河宣传检查,不仅有效地打击了电、毒鱼及滥捞等违法行为,维护了正常的渔业生产秩序,而更重要的是,通过巡查宣传,提高了沙澧河水域广大人民对《渔业法》的认识及对渔政工作的了解,为尽快恢复沙澧河的渔业资源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随着渔民保护沙澧河自然资源和生态渔业的意识不断提高,渔业资源管理已纳入法制轨道。从而沙澧河水产品产量不断提升。从渔民捕获水产品产量看,大幅度提升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从三个区与漯河市农贸市场及十几个乡村镇市场获悉,漯河市上市水产品来源60%从沙澧河捕捞。
根据调查,目前沙澧水域部分鱼类资源日益减少,如马口沙丁,鰃鱼、黄鲴等,这些鱼类已面临濒危鱼类。要保护好鱼类资源(稀有品种)拯救濒危鱼类必须做好如下工作:一是加大禁渔区和禁渔期宣传力度;二是尽快立法建立沙澧河特有鱼类保护名录;三是筹措专项资金加大沙澧景区渔政管理。四是广泛宣传《渔业法》及相关法律,提高群众依法治渔和守法养殖的自觉性。
三、沙澧河开发与休闲渔业
注重以河串湖,以堤串“珠”地建设几个主题公园,融自然风光和人文景观为一体,沙澧河水上旅游开发项目是沙澧河开发建设的重点项目之一,休闲渔业也融入开发建设其中。沙澧河水域设枕流岛等三个钓鱼岛域,钓鱼的人们来湖畔岛中,融入到大自然的怀抱,享受着工作之余垂钓的快乐,观光的人群浩浩荡荡,簇拥在湖畔河边,形成了长达20km环形长蛇阵,他们丰富和解读了鱼文化、水文化、垂钓文化。据渔政监督管理站调查获悉,每年垂钓获得水产品是网具捕获的水产品总量20%,这些水产品,在湖边(河沿)游客市民争相购买,味道鲜美,肉质劲道,水产品作为高蛋白、低脂肪、强身健脑的主要食品深受消费者的青睐。据漯河日报报道,今年7月份一市民在澧河丁湾出钓到一条5kg重的鲤鱼。
一、我国渔业捕捞的现状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85年3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放宽政策、加速发展水产业的指示》的文件后,渔业发展取得了突飞猛进的成就,成功实现了由捕捞为主向养殖为主的历史性转变。据统计,从1989年以来我国的水产品产量已经连续20年居世界首位,2002年起,我国水产品的出口额亦位列世界第一,目前我国的养殖鱼类产量已占全球产量的20%。2008年我国水产品养殖产量为3412万吨,与捕捞产值之比为70比30,当年我国渔业的总产值为5520.64亿元人民币。④但是,当前我国渔业发展却面临着诸多问题,如酷渔滥捕、竭泽而渔造成渔业资源的严重破坏,水域生态环境污染和破坏影响了渔业资源的生长条件,水域围垦与河湖水工程或设施对内陆水域鱼类资源造成严重影响等。⑤近年来,渔业发展过程中最为突出的问题是近海渔业资源减少,捕捞成本升高。近海渔业资源减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我国在上世纪实施休渔政策前,由于缺乏渔业资源的保护意识,对鱼类进行过度捕捞,致使海洋资源直到现在也难以恢复。其次,随着现代科技广泛运用到渔业捕捞中,渔业捕捞技术和设备日益先进,从而加剧了对渔业资源的过度捕捞。再次,沿海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占用了大量的滩涂和浅海水域,导致渔业养殖水面大量丧失。最后,全球公海竞争日趋激烈,致使国内传统作业渔场大幅缩小。有关资料显示,目前世界上已有100多个国家宣布了200海里专属经济区,100多个国家对大陆架外部界限采取了各取所需的态度,致使海域划界纠纷迭起,双边矛盾和多边矛盾不断产生,其本质是对海洋资源的争夺。⑥由于过度捕捞的恶果短时间内难以恢复,作业渔场的日益丧失,近海渔业资源逐渐减少,在春季我国很多地方的渔船为减少损失只能“趴港”,出现了“半年闲”的现象,捕捞成本因此大幅提高。⑦上述问题的存在导致渔业资源不断衰退,渔业养殖与捕捞的各项指标难以实现,这些问题均与现行渔业捕捞行政许可制度不完善有着直接的关系。实践经验表明,在法律上完善渔业捕捞行政许可制度,是确保国家对渔业实施有效管理的关键。
二、我国渔业捕捞行政许可的特征和性质
渔业捕捞是指通过投入渔船、渔具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在一定资源量的渔场捕捞水生生物资源的经济活动。渔业捕捞行政许可是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为控制捕捞强度、合理利用渔业资源所采取的一项重要行政管理措施。我国《渔业法》第23条第1款中规定:“国家对捕捞业实行捕捞许可证制度。”由此,我国在法律层面上确立了渔业捕捞的行政许可制度。⑧根据我国《行政许可法》第2条的规定,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⑨渔业捕捞行政许可是指渔业行政机关依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准许其从事渔业捕捞活动的具体行政行为。因此,渔业捕捞行政许可有其自身的特征和性质。实务研究余秀宝李璇我国渔业捕捞行政许可问题探讨⑦⑧⑨据《半岛都市报》2009年2月16日报道,黄海水产研究所等单位的调查显示,近年来,青岛近海若干名贵的鱼类资源如大黄鱼、真鲷等已经绝迹,木叶鲽、乌贼、孔鳐等已形不成渔汛。虽然近年来通过增值放流等方式使得渔业资源有所恢复,但从2006年开始,青岛近海几乎没有形成较大的渔汛。另据《威海晚报》2011年6月2日报道,威海近海的渔业资源几乎被耗光,相关部门即使采取人工造礁、放流等形式对近海渔业资源进行修复,也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渔民或因此而转产。在1986年《渔业法》颁布之前,国务院于1979年颁布的《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第一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创设了渔业行政许可制度。该《条例》第17条第1款规定:“各级水产行政部门及其渔政管理机构,应当切实加强对水产资源繁殖保护工作的管理,建立渔业许可证制度,核定渔船、渔具发展数量和作业类型,进行渔船登记,加强监督检查,保障对水产资源的合理利用。”当然,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从事特定活动时,行政许可机关可能作出三种决定,即“准予决定”、“不准予决定”和“部分准予部分不准予决定”,但无论哪种决定均是行政许可决定,唯有如此理解,才能与《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保持协调统一。是故,我国《行政许可法》第2条对行政许可的界定只着重于“准予决定”而忽略了其余两种“决定”,可谓是一大憾事,因本文主旨所限,此处不予展开论述。
(一)渔业捕捞行政许可的特征
1.渔业捕捞行政许可的交互性渔业捕捞行政许可是根据行政相对人的请求进行的,不存在行政许可机关单方面作出决定的情形。而在渔业捕捞行政处罚中,如渔业行政机关对违反《渔业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行为人吊销捕捞许可证的行为,就无需行政相对人的请求,渔业行政机关单方面作出即可。
2.渔业捕捞行政许可的被动性这是因为渔业捕捞行政许可必须依行政相对人的申请进行,渔业行政机关不会主动为相对人颁发一个捕捞许可证,只有当行政相对人提出申请后,渔业行政机关才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捕捞许可证。而渔业捕捞行政处罚则是由渔业行政机关(或被授权的组织)主动进行的,如对违法捕捞的行为进行罚款、没收渔具等。
3.渔业捕捞行政许可的授益性渔业捕捞行政许可引起的法律后果是行政机关准予行政相对人从事渔业捕捞活动,行政机关的许可行为使得行政相对人获得捕捞渔业资源的权利,从而免除其不得任意捕捞渔业资源这种不作为的义务,而渔业捕捞行政处罚如吊销捕捞许可证则是对行政相对人权益的剥夺。
摘要:
我国远洋渔业已经走过30个年头,通过渔业生产、海区调查等方式积累了大量的远洋渔业数据。可以预见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科学技术(如RS、GIS等技术)在远洋渔业方面的应用,远洋渔业数据必将具有海量特征。如何高效管理这些海量的远洋渔业数据是本研究要解决的关键。文章通过对远洋渔业中3种经济鱼(金枪鱼、竹荚鱼、鱿鱼)的生产、调查、地理等相关方面数据的分析,基于SQLServer2000设计了远洋渔业调查数据库,基于Geodatebase设计了远洋渔业空间数据库。通过数据库的形式,实现了远洋渔业海量数据的高效管理。同时,针对所建立的远洋渔业数据库的空间数据建立了G树索引,为高效查询相关空间数据提供了支持。
关键词:
远洋渔业;数据库设计;空间索引;渔业管理
远洋渔业作为海洋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涉及国家的海洋权益、经济利益、食物供应安全等方面,我国对远洋渔业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同时,海洋渔业管理是海洋管理的重要内容,做好渔业管理,对海洋渔业资源开发与管理起到重要的积极作用。
自1985年来,我国海洋工作者在进行远洋捕捞的同时,对多数海区进行了大规模的调查,积累了大量的远洋渔业数据。他们对这些数据进行分析处理,独立开发建设了很多数据库。毕健等[1]利用来自于舟山、上海、烟台、大连、宁波等17个渔业公司(或单位)提供的1994-1995年渔获量统计资料建立了西北太平洋鱿鱼钓数据库,利用Foxpro数据库系统准确快速处理鱿鱼钓渔获量数据,利用经济领域中的预测方法来预测产量、可投入船数、平均日产量等,指导渔业生产与管理。李小恕等[2]利用1997-2001年对海洋生物资源与生物栖息环境调查数据,建立了海洋生物资源与生物栖息环境数据库,该数据库在海洋渔业资源与环境的研究、评价中得到广泛应用。袁骐等[3]利用中国水产科学院黄海、东海和南海水产研究所1999-2002年多个航次的调查数据,设计了海洋渔业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库系统,针对海洋渔业生态环境监测特殊需要,增加了污染物质生物体残留量子数据库以及多种水质、底质和生物污染程度综合评估模型,为海洋渔业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提供相关数据和信息。陈卫忠等[4]在系统收集东海区历年海洋捕捞产量、捕捞努力量统计资料、主要经济鱼类生物学参数以及渔业资源研究文献报告等资料基础上,对数据资料进行整理和补充,建立了渔业资源研究数据库。张寒野[5]在对海洋生物资料调查信息分析与整理的基础上,将涉及的数据分为属性数据和空间数据两种,分别建立了海洋生物资源数据库和矢量图层;最终利用这些数据库建立了海洋生物资源信息管理系统,通过该系统用来准确评估海洋渔业资源现状。
总体上,目前这些与渔业相关的数据库存在以下不足:①数据没有统一规范的格式,导致处理数据时费时费力,增加了操作失误和人为误差[6];②数据库中数据的丰富度、完整度不够[7],很少将资源、环境、空间、人文、科技等相关信息关联起来,涵盖的信息量不足,导致数据库水平不高;③数据库相对孤立、分散,大多针对单一用户提供单一产品,应用面较窄,共享性差[8],数据库之间难以实现互联互接,信息闭塞、推广难度大[9];④数据库比较小型化,没能形成综合的大型数据库,给远洋渔业数据的科学规范管理带来巨大挑战。依据现有的数据库且结合上海海洋大学海洋渔业遥感GIS技术实验室的数据,兼顾当前RS以及GIS技术获得资料,拟对远洋渔业数据库进行设计开发,设计一个规范、全面、实用性强的远洋渔业数据库。并利用该数据库对这些多源异构的海量远洋渔业信息进行管理,以便为海洋渔业科研奠定更好的基础,为海洋渔业生产提供多面服务,为渔业资源合理利用提供科学指导,为海洋资源管理做出科学决策。
1远洋渔业数据库设计
一、海洋生态环境修复现状及问题
把被破坏的生态系统恢复,重建健康的海洋生态系统,利用各种科学技术手段恢复建设海洋生态系统成为一门新的学科。海洋生态系统遵循着以多种鱼类及生物存在为组合、以食物营养链为生存的基础、以水域环境为栖息繁衍条件的完整性规则。面对日趋严重破坏的海洋生态环境,我国在加大陆源污染治理的同时采取了一些海洋生态环境修复措施。如投放人工鱼礁建设海洋牧场、增殖放流、伏季休渔、限船捕捞等。海洋牧场是在某一海域内,采用一整套规模化的渔业设施和系统化的管理体制,利用自然的海洋生态环境,将人工放流的经济海洋生物聚集起来,进行有计划、有目的的海上放养鱼虾贝类的大规模人工渔场。“海洋牧场”是20世纪70年代由日本海洋学家提出,并于80年代末在日本建成了世界第一个海洋牧场。如今日本海大部分海域都已形成大规模的人工鱼礁和海底森林场,有的完全实现了人工管理和控制,海洋牧场给日本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2003年我国大连开始了海洋牧场的建设,取得了一些经验和效益。2010年我国将山东、浙江、广东作为发展海洋经济的试点省,这为建设海洋牧场、发展海洋渔业带来了机遇。如今,山东、浙江、广东等沿海各地在积极兴建和发展不同规模的海洋牧场。山东沿海在几年前就开始海洋牧场的建设,青岛已投资数千万元在近海多处投放人工礁石并开展增殖放流活动。目前,山东海洋渔业局已把建设海洋牧场、修复海洋生态环境作为“十二五”期间蓝色半岛经济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争取在5年内山东半岛沿海建成能形成一定规模的、多种类型的“鱼礁”,为海洋生物营造栖息、繁衍的场所。争取在10年内将山东可以利用的沿海内20%海区铺设人工鱼礁,并加大增殖放流量,通过海洋牧场的建设,把山东近海恢复到当年“黄金渔场”的景象。浙江台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充分发挥海岛海域优越的养殖环境和资源条件,建造了全市首个海洋牧场。2004年宁波市做出了“人工鱼礁建设规划”,在近岸建六大海洋牧场,并进行了人工鱼礁和鱼苗、参苗、蟹苗等的试验投放,通过调查观测,人工鱼礁试验性投放有了初步的成效。目前已投资2000万元对生态环境进行恢复建设。从全国海洋牧场发展的形势来看,虽然发展趋势较好,但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着规模小、设施落后、资金投入不够、科技含量低、科学管理手段还很落后,还没有达到真正意义上的海洋牧场。在增殖放流方面还处在探索阶段,缺少一系列的科技手段,影响投入的产出率,没有做到“负责任”的放流。在休渔方面缺少科学研究的依据,没有做到有的放矢的保护。
二、用科技手段修复海洋生态环境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产业发展需要科技支撑,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发展海洋科技,用科技手段引领海洋生态环境的恢复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2.1大力加强海洋牧场的建设与管理
海洋牧场是一种大型人工渔场,是一种新型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模式。既要有增殖放流和现代养殖的特点,又要维护自然生态,更重要的是保证渔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投放人工鱼礁仅仅是建设海洋牧场的技术手段之一,远远不是海洋牧场本身,海洋牧场的建设还包括了相关的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其中的核心技术内容分别是:鱼礁建设、海岸工程技术,选择鱼类繁殖和培育技术,海洋生态环境修复技术,海洋牧场的科学管理、经营技术。这些技术共同支撑了海洋牧场的建设与发展。我国的海洋牧场建设目前亟待解决的技术问题有:人工鱼礁设计制造及环境修复与优化技术,建设涌升流构造物、营造海底森林等;近海渔业资源增殖技术,即放流种苗,产卵场、培育场的管理技术;用科技手段对鱼类行为控制与捕捞技术,即利用高科技手段建立对鱼类生物驯化系统,以行为理论为基础,从声、光、电、磁和鱼礁饵料等物理、生物方法驯化,使鱼类的行为得到有效控制;环境监测技术等。
2.2科学指导增殖放流
虽然近些年来我国开展的增殖放流对近海渔业资源的增殖和恢复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增殖效果并不明显。科学指导、有序放流、优化品种和增殖放流对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系统的影响研究,是增殖放流提高回捕率的关键问题。国外的放流经验很值得借鉴。据了解,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韩国在增殖放流方面由于只顾眼前利益,缺乏深入系统的科学研究盲目放流,大量放流、鱼种单一、鱼种劣质,不但对生物各种群造成了影响,也加速了韩国沿岸鱼种的遗传基因劣性化。一方面病害多发,如香鱼的冷水病、牙鲆的贫血病等,这些疾病在鱼群中蔓延,使得捕获的鱼失去经济价值;另一方面使得沿岸海洋生物单一化,本地的鱼种逐渐灭亡,生态系统逐渐失去平衡。虽然放流使大马哈鱼的数量增多了,但生存在同一水域的其他鱼种减少了一半。现在韩国每年都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放流,因放流的手段缺少科学性,最终导致了放流效果不尽如人意。解决上述增殖放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提高科学增殖放流的意识,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指导增殖放流,并形成制度化;用科学技术手段规范增殖放流行为,才能更有效地增殖渔业资源,做到负责任的增殖放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