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艺术文化经营范文

艺术文化经营范文

前言:写作是一种表达,也是一种探索。我们为你提供了8篇不同风格的艺术文化经营参考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给你带来宝贵的参考价值,敬请阅读。

艺术文化经营

文化艺术论文:国内视觉艺术的缺陷与解决措施

作者:杨源弘单位:中国艺术研究院

学校和社会经常举办各种视觉艺术活动并进行奖励,这与其他学科的奖励一样重要。孩子的作品会用镜框装好,像艺术大师的作品一样被挂在家里或被当作礼品赠送。这样的教育环境使学习视觉艺术可以成为被社会所尊重的选择和认可的职业,而且视觉艺术修养甚至会成为社会精英的身份标签,社会也因此形成了包容创造和热爱艺术的氛围。艺术在西方许多人的生活中不可或缺,比如用视觉艺术品装饰居所和公共场所,即使是在租来的居所里。去美术馆看艺术展是休闲生活的一部分,艺术深入人心。

中国的艺术输出忽视视觉艺术。长期以来,中国艺术输出更重视杂技、歌舞等表演艺术和大众艺术,而不是被西方人所看重的属于精英层面的视觉艺术。当下中国的艺术热其实是非理性的艺术投资热。中国视觉艺术引起社会关注的主要原因是艺术与资本相结合成为理财产品而进入大众生活,并不代表中国人艺术理解力和艺术修养的提升。比如从中央到地方的电视台层出不穷的各类鉴宝收藏类节目引导的基本是投资性收藏,这类节目的关注点是低层次的财富增值而不是基于艺术史价值和审美偏好的高层次收藏爱好。中国对视觉艺术的忽视也表现在国家对视觉艺术扶持政策的长期缺位。比如2009年国务院通过《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指出国家将重点推进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广告、演艺娱乐、文化会展、数字内容和动漫等产业,重点扶持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产品进入国际市场。这样的产业扶持主要关注赢利空间更大的新型文化产业和具有民族特色的艺术品,并不包括以非营利为主的视觉艺术。这与欧美等国把视觉艺术当作核心产业扶持和鼓励现当代艺术输出的文化艺术扶持政策的思路有很大差距。

中国文化艺术对外交流和贸易忽视当代艺术。长期以来,中国艺术“走出去”对外交流忽视了艺术的时代性和社会性。在全球化的视野中,中国经济领域的跨国经营几乎可以与世界无障碍地对话。但在艺术领域我们却固守传统缺乏创新,我们更多的是把自己所认可的文化艺术精品送出去交流,即“国粹”式的交流。而这些传统艺术即使在中国本土已经成为一种文化艺术遗产。比如一成不变的水墨,永远难以理解的京剧和高难度的杂技技巧,一直是中国文化艺术输出不变的内容。但这些基本上是中国封建社会士大夫含蓄内敛、中和为美的精神风貌的体现,虽然精致到难以超越,却不能充分体现当下中国社会时代精神和活力。而艺术根本上要反映当下艺术家对社会生活的反思。中国的当代艺术在国际艺术品市场上无疑正日益受到关注,但中国当代艺术在国际重要双年展和艺术博览会的参与度与影响力都不足,中国当代艺术也处于“走出去”初级阶段。中国艺术创作和对外交流迫切需要解放思想转换思路,需要全球化思维和当代视野,从已经缺乏当代艺术语境的传统水墨、大头像的政治波普艺术的单一化思维中走出来,让艺术创作直面复杂的社会问题进行更多元化的创作和输出。

中国艺术机构“走出去”缺乏成熟商业模式

长期以来,我国艺术输出没有把视觉艺术品看作是重要的出口商品,政府主导的文化艺术输出基本上是不以赢利为目标的“对外宣传”和对外交流,缺乏“视觉艺术品贸易”经营理念。在中国传统的对外视觉艺术交流工作中,政府是主体,政府派出视觉艺术展览单位去国外执行对外宣传任务,经费由政府承担,在国外展览也大多是免费赠票。这种做法虽然对外宣传了中国的视觉艺术,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但几乎没有经济效益。虽然有必要,但是在市场经济社会这种高投入低回报甚至无回报的做法难以持续进行。

这种文化艺术的“走出去”其实更多的是“送出去”和“抱出去”,这也导致了中国文化艺术的对外文化交流只能是小众的偏好和消遣,不能引起主流社会的关注。而且即使以赢利为目的的文化艺术输出也因缺乏成熟商业模式而难以获得真正成功。中国国有文化艺术机构很长时间一直是事业单位,靠国家财政拨款生存,缺乏产业化的运作手段,即使后来文化体制改革转企改制,因为起步晚,与西方文化企业和文化跨国公司在经营理念和管理水平、营销手段等方面差距巨大,尤其缺乏成熟的商业模式,缺乏竞争力。中国不乏优秀的艺术资源,但由于缺乏先进的符合市场需要的商业模式,未能把优秀文化艺术资源变成能带来可持续增值的资本。比如在文化传播方面,中国的孔子学院是政府主导的非营利性的文化输出,规模小,扩张速度慢,仅成为小范围海外民众的个人选择,而不会像商业输出的好莱坞电影一样无孔不入,融入输入国广大民众的日常生活,具有强大吸引力。

中国视觉艺术“走出去”忽视民间力量主导的艺术输出

继续阅读

艺术文学论文:国内视觉艺术对外发展的措施

作者:杨源弘单位:中国艺术研究院

随着中国经济快速而稳健的增长,文化消费增长迅速,中国文化热方兴未艾,中国视觉艺术市场进入繁荣期,世界日益关注中国视觉艺术,尤其是中国当代艺术,中国艺术品市场逐渐与世界艺术品市场融为一体,中国艺术市场的潜力巨大等,这些发展机遇使视觉艺术“走出去”已经不能局限于暂时性的交流和展览而需要在海外建立跨国视觉艺术机构实现长期落地经营。此外,中国建立跨国视觉艺术机构还具有以下迫切的必要性:其一,建立跨国视觉艺术机构进行中国文化艺术输出不是以参与者的身份“走出去”更是以投资者的身份“走出去”,通过建立与海外出版商、艺术家、画廊的经营者和供货商的沟通渠道抓住营销制高点,摆脱国外文化艺术机构的盘剥和误导,把握世界艺术品展示与消费的主流人群和高端平台,还可把中国艺术贸易的营销阵地前移,针对目标市场进行调研和艺术品推广,可以实现中国视觉艺术更有效的营销和传播;其二,中国建立跨国艺术机构可以学习西方艺术机构先进经营理念,提升中国艺术创作水平和艺术机构发展水平,更好地创作适合海外市场的艺术品,进入主流艺术市场,加强中国艺术机构的竞争优势,发挥艺术对未来文化格局引领的强大作用;其三,可以应对全球化文化趋同危机和中国文化认同危机,与外国文化企业同台竞技,在竞争中得到锻炼和提升,摆脱西方艺术话语权的垄断控制,赢得建立自己的艺术标准和对外交流和贸易的主动权,最终赢得中国文化艺术的话语权和文化艺术品的定价权;其四,可以直接在海外收购中国优秀艺术品。当前,随着中国国力的提升,民间资本的投资热情高涨,海外回流艺术品受到市场追捧。北京保利拍卖公司执行董事赵旭曾经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介绍,“2011年春季的拍品有70%以上平均是来自海外,在书画方面是80%以上拍品来自海外”。近年来,中国的重要拍卖行都会在全世界大范围的寻找和征集海外回流艺术品,这也使中国建立跨国艺术机构直接收藏中国流失在海外的艺术品变得更加必要和迫切;其五,将来可以把中国建设成为世界艺术中心之一,以艺术为突破口增强世界对中国文化的认同感。

尽管中国视觉艺术机构发展的历史很短,整体实力与西方发达国家的跨国视觉艺术差距明显,建立跨国视觉艺术机构的基础不强,而且建立跨国艺术机构面临资金、管理、营销等重重困难。但现实的困难并不能成为我们止步不前的借口。虽然目前困难很大,可等到我们自认为羽翼丰满可以与外国艺术机构同台竞争了,建立的门槛和成本也大大增加了,使我们离目标更遥不可及。中国在全球化中处于上升期,中国视觉艺术也受到世界关注,这是建立民营跨国艺术机构的历史机遇,我们应该珍惜和把握这一难得的历史机遇。

民营企业主体策略——突出民营机构在文化“走出去”的主体地位

提出将民营艺术机构作为跨国经营的主体符合我国文化体制改革重视社会力量对文化产业投资的文化政策,也适应了世界各国民营机构对外文化输出中的主体地位的基本形势。长期以来,基于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的基本国情,我们一直把国有文化机构作为对外文化交流与贸易的主体,而西方国家视觉艺术“走出去”的主体和行业翘楚一般是私营企业,比如世界著名跨国经营的艺术机构古根海姆美术馆、高古轩画廊、萨奇画廊、苏富比拍卖行和佳士得拍卖行、巴塞尔艺术博览会等。中国国有机构所主导的文化对外交流与贸易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总体上说规模相对较小,盈利空间小,文化艺术输出的影响力不足,相对西方强势跨国艺术机构,中国视觉艺术输出明显处于劣势。这严重制约了中国视觉艺术“走出去”的传播力和有效性。

中国民营文化艺术机构和国有文化艺术机构在资金扶持、项目审批、政府采购、表彰奖励等方面的地位事实上一直不平等,近年来,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民营文化艺术机构发展和加强中国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的政策,为中国民营艺术机构跨国经营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而且中国民营经济充满活力,民营文化企业正成为我国文化产业的生力军,民营文化企业跨国经营的步伐加快,民营艺术机构具有市场竞争的自身优势,这些为中国民营艺术机构跨国经营提供了坚实的产业基础。加之近年来随着中国的崛起,中国政府主导的文化艺术输出遭遇的意识形态抵制不断加大,输出的政治风险加剧。相比国有艺术机构,民营艺术机构更能适应全球化背景下民间资本和民间力量主导的对外输出的新形势,更有利于实现中国艺术跨文化传播的有效性。

中国需要转变思路,积极鼓励建立民营跨国视觉艺术机构,进一步从过去单纯依靠政府组织赴国外展览,政府主导,向以市场为主导,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各类民营艺术机构自主地进行资源整合的模式转变。同时需要加强国有机构和民营机构的优势互补,共同协作提升中国视觉艺术“走出去”影响力和有效性。比如在我国鼓励艺术机构跨国经营的初级阶段,政府有必要集中优势力量,选择优势机构与行业龙头予以重点扶持,提供个性化政策与服务,帮助其做强做大,成为中国跨国艺术机构的主体力量。民营艺术机构也可以依托官方、半官方文化交流平台推出的“文化年”“春节品牌”等重要文化活动和制度性文化交流机制找到“借船出海”的平台,拓宽民间交流渠道,扩大影响力。民营艺术机构也需要提高自身实力和使命感,弥补政府主导的文化交流和贸易的局限性,有效实现政府对外传播的目标,成为中华文化艺术的跨文化传播的重要桥梁。

赢利策略——追求更大和可持续性的经济效益

继续阅读

市委广电文化业监管工作汇报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们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和便民服务工作,不断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努力培育壮大文化产业,认真实施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朝着规范化、法制化的方向健康有序发展。

一、基本情况

(一)文化市场概况。改革开放30年来,我市文化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形成了门类比较齐全、多种所有制并存共荣的市场体系。据初步统计,截止2008年底,全市共有各类文化经营单位近5000家(不包括1万多家的工艺品生产企业),其中民办博物馆(艺术馆)8家(吴子熊玻璃艺术馆、雷国华珠算博物馆、椒江台绣博物馆、黄岩翻簧艺术馆、仙居仙缘博物馆、仙居仙梅博物馆、玉环龙山民俗博物馆、温岭市石雕博物馆),民营影视制作公司4家,歌舞娱乐场所318家、电子游戏场所74家、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842家,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和出租单位336家,图书出租销售单位563家,艺术品经营单位6家,演出经纪、艺术培训等单位13家,民营职业剧团80家,演出场所48家,电影发行放映单位10家,体育经营场所562家,印刷企业1905家。社会固定资产超过300多亿元,从业人员6万余人,年经营总收入超过150亿元,年上缴税收2.7亿多元,形成了包括演出、电影、美术、文物、图书、音像、娱乐、文化艺术培训、印刷包装等10多个门类20多个项目的综合性市场体系。并形成了具有一定优势的文化产业集聚区。温岭和路桥蓬街的印刷复制业集中了全市一半左右的印刷企业,在全省都占有一定的分量,涌现出了森林包装、希迪印刷、海德堡印务等一批产业龙头。椒江的娱乐业等也具有相当规模和档次。

(二)管理队伍建设情况。2005年全省实施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将原来市、县两级文化局、广电局的稽查队合并,组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2005年8月成立,共有编制9人。市执法支队主要工作职责是组织查处重、特大违法案件和跨县(市、区)违法案件;负责市开发区范围内的文化市场监管;指导、协调、监督和评估考核县(市、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性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等。全市共有执法人员125人。

二、基本做法

作为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文化市场是否规范运行、繁荣发展直接影响到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和数量。为此,我们坚持管理和服务并重、扶优和汰劣并举,强化队伍建设,创新工作机制,努力提高工作实效和群众满意度。

(一)着力构建领导高度重视、部门密切配合、执法主体明确、社会积极参与、行业自我管理、技术不断创新的监督管理机制和网络体系。近年来,中央、省相继颁布了一系列文化市场管理法规规章,内容涵盖了当前文化市场的主要门类,确立了文化市场横向归口、纵向分级的管理体制。市、县两级均建立了文化市场管理领导小组和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领导小组,由党委分管领导任组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文化、公安、工商、消防、通信管理、卫生、海关、环保、广电等部门。相继出台了《市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工协作机制》、《2008-2010年市娱乐场所阳光工程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落实各部门职责,实施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联合执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审批结果、举报、查处情况的相互通报和抄告。机构改革后,文化市场执法机构力量得到加强,全市初步建立了一支权责明确的文化综合执法队伍。几年来,这支队伍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均有长足进步。此外,各地聘请乡镇文化员为农村文化市场协管员,聘请老干部、老党员等为文化市场义务监督员,并设置了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建立了举报奖励制度。几年来,我市先后成立了印刷行业协会、网吧行业协会、娱乐场所行业协会、民营剧团工作者协会等,这些行业协会在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上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如全市民营剧团工作者协会成立后,以协会为平台,开展了演出业务洽谈、优秀剧团会演、民营剧团等级评定和人才交流等工作,在加强行业自律和行业规范、推动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上作用显著。据文化艺术研究院调查统计的2008年全省民营剧团票房排行榜单上,我市的市小百花越剧团等4个民营剧团名列前五名。几年来,新的科技手段不断应用到文化市场管理,提高了管理效率。全市所有网吧经营单位均安装了“净网先锋”在线实时监管系统,通过与文化部中心数据库的链接,对非法网站和非法网络游戏进行自动识别和自动屏蔽,并及时向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平台报警,一定程度上为及时处置各类违规行为提供了条件。市、县两级的文化市场视频监控系统初步建立,实现了对娱乐场所和网吧的24小时动态监管。

(二)依法审批、高效服务,把好文化市场准入关。一是清理许可事项,规范许可程序。按照市委市政府“两集中,两到位”的改革要求,市文广新局在2008年初成立行政审批处,实现行政许可和审批项目一个处室进出,减少办理环节,缩短办理期限,提高办事效率。各县(市、区)也先后进行了机关科室改革。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分别于2006年和2008年两次开展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市本级的审批项目由原来的57项减至现在的40项。所有保留的许可项目的设立条件、审批程序和受理后的进展情况等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公示,提高行政许可的透明度,对部分项目实行许可告知承诺制,原先按照法律规定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的审批时限被压缩到三个工作日内。二是坚持依法审批,服务企业发展。坚持在依法审批的前提下,一方面对一些投资额度大、企业投资意愿强又实行配额控制的审批项目,实行社会公开竞标。另一方面对歌舞娱乐场所和印刷企业审批项目采取提前介入、过程指导的原则,监管建设过程,尽量使企业明确要求、少走弯路。

继续阅读

民族民间工艺美术市场发展论文

一、民间工艺美术市场开发面临的困境

(一)民间艺术缺失生存环境历经社会历史文化生态环境变化,民间艺术生存面貌的不断调整,在现代生活快节奏、网络交流便利、高科技语境下,生存空间大大缩小,许多民间艺术品类失去了原有依赖的文化生态环境,濒临消失。此外,目前的保护体系尚未健全,专业人才匾乏,尚未形成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合力,也导致一些民间艺术品类在传承上出现了断层和消失现象。民间艺术生存环境的缺失,是民间艺术走向消亡的核心因素,也使民间艺术产业开发因为文化生态背景的变迁而道路弥艰。

(二)民间艺术开发缺乏整合力度民间艺术具有较强的地域特色,分布零散。民间艺术产业开发缺乏整体性的规划,众多的资源品类尚未形成集约发展,散点式的开发造成了资金分散、各自为战、盲目发展、重复建设等混乱局面,文化产业的依附性、渗透性、复合性和广泛性难以发挥。有些区域文化资源观念淡漠,认识不到文化资源的重要性,造成了资源的闲置和浪费;有些区域地方保护主义严重,仅仅从当地的利益出发,相互之间争夺资源,资源的完整性受到损害;还有的区域急功近利,对文化资源掠夺性、破坏性开发,使资源的生态性受到损害。

(三)民间艺术产业开发人才缺乏民间艺术传承人的断代消失。民间艺术产业开发人才的瓶颈表现为民间艺术传承人的断代消失和民间艺术创意与经营人才的短缺。许多民间艺术属独门绝技,口传心授,往往要依靠掌握技艺的专业人员才能生存和发展。高层次创意人才要具有对民间艺术的包装与创新能力,依托民间艺术资源,创新研发出更具广泛受众和文化内涵的新产品。民间艺术创新或经营人才的缺乏。民间艺术的创新或经营人才,应具有相应专业基础知识,同时又是民间艺术的行家里手。经营人才则要把技术与市场结合起来,使民间艺术真正转化为生产力。

二、民间工艺美术市场开发机遇

国家对于文化产业发展的积极政策,相对宽松的产业发展环境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助推力,使民间艺术产业开发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

(一)国家积极的文化产业政策近年来,我国文化产业进入了一个迅速发展的阶段。文化发展和文化产业发展已经成为提升中国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国家战略。党和国家站在时代的高起点上推动文化内容形式、体制机制、传播手段创新,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是繁荣文化的必由之路。”近年来中国文化产业正在沿着一条正确的道路前进。中央高度重视文化产业发展,在体制机制上做出了一系列改革,各省市文化产业发展上也明显提速。

(二)宽松的产业环境当前各地都制定和实施了相应的文化产业人才规划,着力发展文化产业的核心层、外围层,优先发展十大文化产业,大力发展内容产业、新兴产业、民俗产业。以优势产业积聚文化人才,以优惠政策吸引文化人才,以良好机制激励文化遗产。建立灵活多样的文化投融资机制,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这些都为民间艺术产业开发提供了积极的产业政策环境。大力推动传统文化产业与新兴文化产业的融合,培育新的文化业态,努力延伸产业链条,形成产业优势。

继续阅读

古典园林审美文化论文

一、当代旅游审美文化的发展演变

(一)旅游审美文化的大众化

20世纪80年代,中国开始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道路,普通大众对于经济利益有了重新认识,对物质的欲望得到了极大的释放。在缺少了意识形态对审美态度的制约,普通大众的审美态度和趣味开始转向了世俗化和感官享受。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新媒体的日益发达,旅游审美文化也日益趋于大众化,主要表现为旅游审美活动的主体、客体和审美标准日趋于普通大众、日常生活和多元化。

(二)旅游审美文化的多元化和商品化

为满足旅游市场和旅游者的多元需求,旅游经营者几乎对所有的文化资源和自然资源进行开发,使其作为审美文化商品而推向旅游市场。因此,无论是审美的主体,还是审美的内容与形式都呈现出了多元化的状况,使当代旅游审美文化呈现出了多元化和商品化的特征。

(三)旅游审美的泛化

当代旅游审美远远超出了古代文人旅游“寄情山水”的范畴,审美的泛化表现得最为突出。在旅游过程中,既有对高雅、古典艺术的欣赏,也有对通俗、现代文艺的欣赏;既有对艺术的纯审美,也有生活化、娱乐化、实用化的宽泛审美活动。使得旅游审美活动中艺术与非艺术的界限变得模糊不清,整个旅游活动呈现出“生活的艺术化,艺术的生活化”的审美文化状况。

二、当代中国古典园林景观旅游审美文化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继续阅读

酒店室内设计现况及策略

1前言

室内设计是一门整合艺术,实用性较强,它应是功能组合关系的把握,空间、形体、色彩以及虚实关系的把握,意境创造的把握以及与周围环境的协调。任何一个成功的作品,不仅是室内设计师自身的专业知识、艺术素养与创作才能的展现,而且同时也是室内设计师与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等专业密切配合、各方协调、卓有成效地解决错综复杂矛盾的结果。在此,本文就现代星级酒店的室内设计进行简要论述,以供参考。

2目前星级酒店室内设计的现状

2.1缺乏文化表现,没有鲜明的艺术风格

每个国家和每个地方都有属于自己特色的文化,在酒店室内设计中将文化体现出来,这对入住的客人是极具影响力的。但目前酒店室内设计中很少有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子,酒店的设计千篇一律,很多酒店都装饰的很豪华,却往往少了文化的影子。风格是酒店室内设计的灵魂,即酒店室内设计的艺术特色和个性。其主要风格有传统风格、现代风格、后现代风格、自然风格以及混合型风格等类型。但现在很多酒店都存在风格混乱的现象,不同风格的设计出现在同一家酒店的空间环境中,给人混乱而没有章法的感觉。

2.2忽视功能设计,浪费自然资源

对酒店设计而言,功能是最重要的考虑因素。客人入住酒店是为了满足吃住目的并得到高质量的享受,在设计时应结合顾客的流量及流程来综合考虑,使酒店内的每一寸空间都发挥了它的最大功能。但目前,很多酒店在设计时却没有最大限度的利用空间。如酒店大堂在设计时一味地求大,却忽视了通道宽窄的设计;餐厅、咖啡屋、卧房之间距离设计不合理等等。当下国家推行“绿色设计”“低碳”等理念,这就要求设计师在进行室内设计时要重视节约和环境保护。但目前,很多酒店室内设计,为了给人一种高档豪华的感觉,一味的追求价格高的建材,结果造成贵重材料的堆砌,既缺乏设计风格,又造成自然资源浪费,导致工程成本增加,利润空间减小。

2.3室内设计同质性倾向严重

继续阅读

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经验探讨

【内容摘要】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对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具有重要意义。起步于21世纪初的台湾文化创意产业,已迅速崛起成为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性产业。本文从台湾文化创意产业的产业发展政策、产业化经营模式、产业价值链的构建及其与传统文化、创新科技融合方面解析其值得借鉴的产业发展经验。

【关键词】台湾;文化创意产业;文化产业政策;产业链

工业化社会向后工业化社会转型所带来的生产形态、社会结构的变革推动了文化创意产业的兴起。为应对全球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移,世界各国纷纷将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上升为国家战略。数据显示,作为全球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先锋的英国,其文化创意产业年增加值总额达841亿英镑(约合人民币8000亿元),约占英国经济总产值的5%,这意味着文化创意产业每小时为英国创造约960万英镑(约为人民币9000万元)的收入[1]。从发展趋势看,蓬勃发展的文化创意产业已成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台湾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起步于2002年。这一年台湾“行政院”提出了“2008重点发展计划”,其中首次将文化创意产业列入本地区重点发展规划。到2015年底,台湾文化创意产业企业62264家,年销售总收入7945亿新台币(约合人民币1641亿元),占本地区GDP比重达5%[2]。短短十几年时间,台湾文化创意产业已成为推动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性产业。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如何推动和实现地区文化创意产业的蓬勃发展?不断发展完善的产业政策、推动产业对接升级的多种运营管理模式、实现产业可持续发展的产业链的构建、赋予产业独特发展魅力的传统文化与创新科技,台湾这些较为成功的产业发展经验可以为我国大陆地区方兴未艾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提供一些借鉴。

一、政策法制化———从产业发展政策到产业发展法

台湾文化创意产业是在政府政策的推动和扶持下发展起来的,政府对于产业发展具有主导作用。台湾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政策制订过程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以“挑战2008”重点发展计划为起点的十年文化产业政策形成与调试阶段,以《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法》的制订和形成为标志的产业政策法制化阶段,以台湾“文化部”成立为标志的政府对文化产业统筹管理阶段。以下分别论述[2][3][4][5]。文化创意产业政策的形成与调试(2000—2010)。从2000年到2010年可以看做是台湾文化创意产业政策的形成与调试时期。这一时期,与文化创意产业相关的产业发展政策相继形成和出台,这些政策涉及产业发展政策、市场环境、文化资产、相关产业、人才培养等多项内容:(1)完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机制,包括强化推动组织与协调机制,建立网络流通整合机制,整合发展活动产业,加强智慧财产权保护机制;(2)设置文化创意产业资源中心,包括设立教育教学资源中心,成立台湾创意设计中心,规划设置创意文化园区,建制影音产业资讯平台;(3)发展艺术产业,包括人才培育、进修和交流,发展创意艺术产业、数字艺术创作和传统工艺技术;(4)发展重点媒体文化产业,包括振兴电影、电视产业,发展流行音乐、图书出版、数字休闲娱乐产业;(5)台湾设计产业起飞计划,包括灵活设计产业推动机制,开发设计产业资源、强化设计主题研究开发,促进重点设计发展等。这一时期的产业发展政策既有阶段性产业发展计划,又有中长期发展规划,既注重建立产业发展机制,又谋划重点发展方向;既关注产业整体发展环境,又注重产业人才培养。综观这个阶段的文化政策,可以看出文化创意产业及其产业发展政策的概念逐渐在政府管理部门、企业、各种社会团体和民众中逐渐形成。文化产业也在政策引导推动下蓬勃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政策法制化(2010—2012)。

2010年,台湾地区立法机构通过了《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法》,其主要内容与重要意义包括:(1)明确了文化创意产业的内容及范畴,确定了产业发展重点及其适用对象,揭示了产业发展的基本原则与方向;(2)制定政策实现经费保障,明确投资基金的来源,制订税赋减免方案;(3)在人才培养方面给予扶持;(4)在资源、空间、市场培育方面给予协助及奖励补助机制;(5)提出文创“有价”的概念;(6)保障智慧财产权利。除此之外,文创法也为文化创意产业的消费提供了法律依据,政策的制订也扩展到从需求层面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2][3]。为贯彻落实《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法》,台湾地区成立了“财团法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研究院”。这个机构也成为2012年台湾“文化部”成立后最重要的文化创意产业育成与执行机构,其业务范围涵盖创新发展研究、市场拓展营销、专业咨询辅导、专业人才培育、产业媒体融合、智慧财产保护、创作产品商品化等配套机制[4][5]。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研究院的建立,为文化创意产业从“创意”生产到国际营销提供了完善的政策配套执行机制,使文创意产业发展的从生产到销售的各个环节都建立在文化核心政策的基础之上,在产业发展与市场需求方面结合本地区多元文化特色,通过地区文化产业的发展引领文化潮流,为台湾地区的文化发展提供新的契机。20世纪下半叶,西方发达国家开始将产业政策法制化,使产业政策成为必须遵守和执行的法律,以此保障政策的执行效果。将成熟的产业政策法制化,对于推动产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具有无可替代的意义[6]。从产业政策到产业发展法,有效保障了台湾文化创意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在制订法律制度保障的同时,建立组织执行机构,贯彻落实产业政策。伴随着《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法》的颁布实施,台湾地区提出“文化兴邦”、“创意台湾”战略,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成本地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建立统一的文化管理部门(2012—2016)。为了统筹规划地方文化建设,制订和执行本地区统一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政策,将分散在政府各部门中的文化事务管理机构进行整合,减少人力和资源的困境,2012年,台湾地区将原有的文化产业管理机构文建会改制为“文化部”。

机构的目标是推动台湾地区的文化创意产业实现“四化”:(1)本土化,包括培育本地文化产业人才、搜集整理地方文化资源、发展地方特色文化产业、改善地方文化面貌,发展具有地域特色的生产生活空间;(2)国际化,包括建构全球文化交流网络,传播地区人文思想,建立各种艺术团体跨地域的联结,开展多种语言的地方文化宣传;(3)产业产值化,推动文化内容的开放与加值应用,促进文化资源的一源多用,促进跨领域跨产业整合,提升文创产业价值;(4)云端化,提供文化资源与艺术文化活动整合的移动服务,提供文化艺术网络直播与视频通讯技术,促进文化云资源共享,建立本地区文化记忆数据库,推动社区云端创新[2][3]。如果说21世纪第一个十年的文化产业政策的发展帮助台湾社会各阶层形成了文化创意产业的概念和产业发展共识,推动地区文化创意产业的蓬勃发展,那么《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法》及相关执行机构的建立,则为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制度保障,助推其发展成为本地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而统一的文化管理部门的建立,则为文化创意产业构建成熟的产业价值链,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契机。

二、运用多种经营模式———实现产业对接升级

继续阅读

中国文化产业年会

“入世”对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影响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是当代中国正在发生的一场深刻的革命,一次全面的国家体系创新。它不仅将深刻地影响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历史过程和未来走向,制约着中国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而且,也是更重要的,它正成为当代中国社会进步和发展的一种新的存在性依据,成为当下中国行为的一种文化生态,影响和推动着中国全面的制度创新、路径改革和价值重建。胡惠林教授(国家文化产业创新与发展研究基地、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认为,在这样一种宏大的历史背景下,中国的文化产业被赋予了新的责任:参与入世后的中国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所必须的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整体进程,接受改革成果和成本的转移,协调社会的稳定与发展,满足国家的战略需求,推进国家文化与文化产业创新系统建设。张晓明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中心)指出,“入世”后的中国面对的是发达国家文化产业对中国文化产业具有“不对称优势”。因此,入世后在我国文化产业领域发生的竞争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不对称竞争”,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国际性产业发展格局的不对称:以夕阳产业换我朝阳产业;(2)国内外文化产业发展的不对称:以产业实力搏我资源潜力;(3)已承诺开放领域竞争的不对称性:以产业高端对我产业低端。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文化产业和文化市场将由有限范围和有限领域内的开放,转变为WTO规则框架下的宽范围和多领域开放;由以试点为特征的政策性开放,转变为法律框架下的按中国政府承诺的时间表开放;由单方面为主的自我开放,转变为中国与世贸组织成员之间双向的相互开放。张晓明认为,鉴于国际性文化产业发展出现了手段和内容的矛盾,在产业发展阶段上具有一种“后来居上”和“逆向整合”的趋势,中国在制订文化产业发展战略时应以实现可持续的、跨越式的发展为基本指导方针,并遵循这样的原则:以文化艺术的原创带动新一轮信息技术革命,以文化产业带动信息产业,以产业政策引导企业整合,以制度创新应对制度竞争。

发展文化产业需建立与之互补的文化艺术保护方式

新的文化产业的发展必须将文化艺术分为经营性(以盈利为目标)和非经营性(以非盈利的文化艺术建设为目标)两大部类,在建立市场性经营性文化产业的同时,还必须建立与之相匹配的对位性互补的文化艺术的保护方式。二者相辅相成,形成当代文化发展的合理架构。金元浦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认为,我国当前的文化遗产保护必须首先理顺下面几个关系:(1)文化遗产“救亡图存”与复兴光大的关系;(2)大规模经济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3)文化遗产保护与文化遗产当代利用的关系;(4)文化遗产保护宏观整体规划与分档次、分阶段、分地区的具体策略实施的关系。金元浦认为,结合国情,我国文化艺术的保护方式应采取政府保护、法律保护、市场保护与社会支持等多重因素综合运作的方式。(1)加快政府保护方式的改革。改革和完善政府保护方式是文化艺术保护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这种保护首先是逐步建立文化艺术的宏观调控机制,主要运用政策的倾斜来实施文化保护,并协助立法机关建立和完善文化保护的法律、法令和法规。其次是逐步加大国家文化资金的实际投入与监督实施,保证文化艺术在国家投资预算中的实际增长。其三,政府保护方式还应包含对民族传统文化和濒危艺术的特殊支持、对高雅艺术的大力资助,以及重点文化设施的建设、扩充与维修。(2)尽快建立完善的法律保护方式。当代艺术保护中依靠法律形式进行保护成为各国注意的焦点,法律方式保证了当代艺术保护的法律地位与运作程序,也保证了艺术保护的公众意识与社会责任。其根本意义是通过减免税收鼓励企业和个人捐资,以达到文化艺术总投入的实际增长。(3)迅速建立市场保护体制。文化艺术的市场保护包含两大方面;其一,为努力发展上规模上档次的一批大型文化产业,依靠市场方式,通过文化产业自身的扩大与积累来改变我国过去文化保护中单一的输血模式,形成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其二,对于那些不能以产业形式发展的文化艺术则必须通过市场寻求企业资助的道路。从企业赞助保护方式来说,要想使其发展起来,必须保证企业投资能获得相应的回报。(4)争取广泛的社会支持与全民保护。当代艺术保护中的社会支持和全民保护具有最广泛最强大的力量。当代社会通过多种途径特别是现代传媒营造保护文化艺术的社会氛围与社会舆论,培育了一代代懂得艺术的文化大众,这是保护艺术的最深厚的社会基础与心理根源。

发展文化产业亟需改革文化体制

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必须抓紧制定国家文化发展战略,对国有文化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国有文化部门)进行战略性的改组。因为国有文化部门占有了我国文化资源,包括文化人力资源的绝大部分,是我国发展文化产业的主导力量。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搞好国有文化部门的改组、改制和改造,实现国有文化存量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文化产品生产机制的转变,是加快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步伐的关键所在。齐勇锋研究员(国务院体改办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指出,国有文化部门在进行战略性改组过程中应坚持“6个有利于”原则:(1)有利于建立科学合理、灵活高效的文化宏观管理体制和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保障国家的文化和信息安全;(2)有利于国有文化部门建立新型的投融资体制和国有资本的管理、监督与运营体制,使国有资本在保值增值的同时,布局更加合理,结构进一步优化;(3)有利于国有和国有控股的企、事业文化单位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形成科学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4)有利于促进国有和国有控股的企、事业文化单位转换经营机制,调动经营者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激发其生机与活力;(5)有利于在国有文化部门改革中,调动各方利益主体的积极性,确保出资人、债权人的权益不受侵害;(6)有利于国有文化部门改组、改制的平稳过渡和社会稳定。

具体到传媒体制,孟建教授(复旦大学新闻学院传播系)通过对美国文化体制的介绍给人以很大启发。他说,1996年2月8日美国总统克林顿签署《1996年电信法》,彻底打通电信业、传媒业、娱乐业等行业壁垒,大大放宽了媒体经营范围,引发了世界范围内的媒体业和其他行业之间石破天惊的变革:并购、联合、重组。经过近5年的实践,这种变革的巨大成功已让全世界为之瞩目,在机构重组、产业关联、资金融合、技术平台等方面形成了新兴的实力巨大的娱乐传讯业,并很快跃居美国出口榜首。美国的一系列政策大有可借鉴之处,如我国至今还将电视业与电信业割裂开来的做法,就根本无法实现战略上的大整合。尹鸿教授(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也指出,中国传媒业的改革,不是建立形式上的集团,而是建立现代的企业制度,因此,中国传媒改革的根本不是改革规模,而是改革体制,拆除纵向与横向的行政垄断的篱笆,分离政府管理职能和企业自主经营权力,将传媒的行政管理体系转化为与市场体系相适应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化产业体系,逐步建立公平规范、竞争有序、优胜劣汰,充满活力的市场运作机制。

发展文化产业需实现理论创新

继续阅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