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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常识范文

前言:写作是一种表达,也是一种探索。我们为你提供了8篇不同风格的行政管理常识参考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给你带来宝贵的参考价值,敬请阅读。

行政管理常识

信息化职校行政管理素养培育

信息化条件下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素质培育途径

(一)提升行政管理人员信息意识。

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科技革命推动了高职院校教育信息化建设发展,随着高职院校行政信息化程度的提高,信息传播越来越便捷,信息量也随之增大,高职院校行政管理过程中信息量迅速增加,这就要求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必须培养和提升自身的信息意识,面对行政工作中纷繁复杂的信息时,能够保持高度的敏感和洞察力,并能积极认识到信息的重要性。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的信息意识,主要体现在,行政管理工作中积极主动地发掘、搜集、利用各种与本职工作相关的管理、教育信息,从而更好地为本职和高职院校行政管理工作服务。信息时代中传播最便捷、快速的信息源是网络媒体,被称为是继报纸、广播、电视之后的“第四媒体”,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除了要保持对传统媒体信息的高度关注外,更要对网络信息有高度的敏感度和洞察力,积极利用好网络信息资源。

(二)培养行政管理人员信息处理能力。

信息时代,成为领导决策和沟通内外的一个重要基础就是信息。作为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必须培养较强的信息处理能力,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和全方位的信息采集制度,进一步强化对信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确保信息准确性和实用性,使信息为高职院校发展服务。培养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信息处理能力,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培养信息搜集和获取能力。行政管理人员首先要全面地了解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各种信息源,建立并掌握一定的信息获取渠道,以科学有效的方法全面搜集信息。再者要培养行政管理人员熟练应用现代信息技术的能力,尤其是培养利用各种网络工具的能力,从而提高获取信息的准确性、便捷性和高效性。

(2)培养信息评价和选择能力。要培养在面对大量信息获取的基础上,行政管理人员能很好地结合本职工作和业务知识对信息进行分析、整理、辨别、筛选的能力,正确判断所搜集信息的价值与意义,从而把握所获取信息对行政管理工作产生的效用,真正达到去其糟粕取其精华、为我所用的目的。

(3)培养信息处理和生成能力。行政管理人员应培养和具备对所获取和选择的信息进行归纳、分类、加工、整合、传输、存储等方面的能力,能够准确地概述、综合、改造和表达所需要的信息,并且掌握一定的计算机应用技术,如OFFICE软件、网页制作软件等的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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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行政管理效能提升探究

摘要: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教育的不断革新,使得在教育教学中以及高校行政管理都提出了更好的要求。在教育方面不断展开计算机技术的有效应用。同时信息技术的有效发展也促进了高校行政管理效能的有效提升。对此,本文将对信息技术下的高校行政管理效能提升探究进行研究,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从而提出有效的管理策略。

关键词:信息技术;高校行政;管理效能;提升探究;策略

随着信息技术的普遍应用,高校行政管理信息化也在不断开展,通过这种模式,能够有效的提高行政管理的工作效率以及服务水平。但是在信息技术应用中,高校行政管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为了有效的提升高校信息技术的有效管理,就要针对问题展开分析,从而实现信息时代高效行政管理模式的有效性。并使得高校能够随着时代的进步一同发展。

一、高校行政管理应用信息技术的有效作用

(一)提高服务水平降低管理成本信息技术在高校行政管理中的有效应用,使得校园建立起全面的网络系统。通过信息的有效连接,将上下级各层机构联系在一起,从业省略了中间管理机构的应用,从而降低管理成本,在管理中简化了步骤,提升了管理效果。同时,信息技术的有效应该,将高校行政管理中的细小问题将由计算机步骤简化完成,从而节约了人力资源。并且信息技术的有效应用还将在学生信息管理以及教务管理中起到了有效作用,从而在教学上也设置了相应的信息化教学课程、以及在教育的各个领域都在应用信息化模式,从而充分的提高了工作效能。

(二)实现资源共享信息技术的有效应用能够实现信息共享,将不受事件以及空间的限制,在哦校园内随时随地获取信息,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实现资源管理的共享,有效的促进教育的发展,并实现行政管理服务水平的有效提升。

(三)实现多样化管理通过高校行政管理展开信息化模式,能够有效的将信息资源实现多样化的管理方式,从而针对不同信息资源进行有效分类和整理,并将信息进行分层管理,从而有效的提高信息资源的完整并更好的服务查找应用。

二、信息技术下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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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机计量超差的防范策略

《仪器仪表标准化与计量杂志》2014年第六期

1人为因素影响

一是计量检定人员对检定规程允许±0.3%误差的尺度控制不同,有的控制在允许误差的最小(-0.3%)和最大(+0.3%)边缘,随着加油机使用和磨损,很可能出现计量超差;二是按规程要求,检定过程中环境温度的变化要小于5℃,检定时,油品与环境的温度差最大不得超过10℃,而在实际检定中,环境温度和油品温度之间相差经常超过10℃,检定员为图省事,并没有对标准器采取保温措施,导致检定数据不准确;三是由于加油员的熟练程度不同,操作不当,造成计量结果不同,出现计量超差;还有就是维修人员无证上岗,擅自拆装维修加油机,维修后又未检定,甚至故意帮助加油站作弊,造成计量超差。

2减少计量超差的防范措施

根据对加油机计量超差原因的分析,要减少计量超差现象的发生,我们需要明晰加油机计量过程参与者的责、权、利,对检(检定)、管(管理)、查(检查)、修(维修)实行“四分离”,进一步明确计量技术机构、行政执法机构、计量行政部门的职责,通过职能部门强化行政监管,技术机构提供技术保障,生产和使用企业加强诚信自律,群众和媒体加大社会监督,多方和谐互动,共同确保加油机计量准确。

2.1加强监管督查力度对加油机实施强制检定是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各级质监部门要保证辖区内用于贸易结算的燃油加油机100%实施周期检定。首先,市县级质监部门应当对加油站建立动态管理档案,档案应包括一图三表一报告,即加油站加油机平面分布图、加油站基本信息表、铅封记录表、巡查记录表以及加油机检定报告。其次,要以铅封管理为核心,不断提高铅封的防伪技术,铅封可以由省级计量行政部门统一定制,各市州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用量如实向省级部门申领,并分发给县级计量行政部门。首次检定和维修(调整)后检定合格的加油机由计量行政管理人员和检定人员按检定规程要求共同施加符合要求的铅封,并做好铅封记录,当流量计、传感器、电脑CPU主板和税控版CPU等部件需要调修或更换时,必须由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铅封拆除和重新加封,确保这些关键主件受控。第三,要加强日常计量监督检查,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抽查、巡查、暗查、地区间互查等方式,加强对作弊行为的防范,重点检查被投诉多、地处偏远地方的加油站,对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保证加油机不会被人为地改变计量准确度。

2.2加强计量技术保障计量技术机构要积极配合计量行政管理部门对加油机的监管工作,共同维护铅封的法律性,为行政管理和执法提供技术保障,在检定中,要严格遵照检定规程开展检定工作,努力改进技术手段,尤其是加强对温度补偿等技术的研究,主动应对加油机新设备、新功能、新技术所提出的新型检测要求,减少外部环境因素造成的计量超差,避免人为因素对检定结果的影响,检定员要对检定结果负责。根据《燃油加油机检定规程》规定,加油机检定周期一般为6个月,首次检定不合格,可以对流量测量变换器的机械调整装置进行调整,经过调整后合格的,检定周期缩短为3个月;以前经调整合格的加油机在本次检定中又出现示值超差的,不再允许对流量测量变换器的机械调整装置进行调整,发给检定结果通知书,并在加油机显著位置粘贴不准使用的标志。在检定过程中,我们经常会遇到示值误差接近±0.3%,但没有达到±0.3%的现象。遇到此类情况,各地加油机检定人员对加油机计量检定规程中规定的允许±0.3%误差把握尺度是不同的,有些地方的检定员控制在+0.3%的允许误差,而有些检定员则控制在-0.3%的允许误差。虽然,这些检定结果都在国家规定的允许误差范围内,但如果我们将前后两次检定周期的外部环境以及人为因数的影响考虑进来的话,很可能在还没有到下次检定周期就已经出现超差了。因此,在调整加油机的流量测量变换器的机械调整装置时,应尽可能将示值误差接近于零,这样,既能够有效减少一些加油机因超差导致不合格现象的产生,还能够减轻加油站的负担,减少检测人员的工作量。

2.3加强对维修人员的监管规范维修单位许可证资质管理,加强维修人员培训,确保持证上岗;对需要破坏加油机铅封的维修,要建立保修登记申请制度,健全维修信息档案管理,保证维修后经过重新检定合格,才能投入使用;加大对擅自拆动铅封进行维修或维修后未经检定合格继续使用的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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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制度与传统管理模式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对民族地区的行政管理历来是中国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形成了皇权统治下独具特色的中国民族地区多元行政管理制度。这一制度不仅形成了少数民族传统行政管理制度文化的基本内核,而且也成为新型行政管理制度转换的起点。研究中国少数民族传统行政管理制度文化与民族地区行政管理的相互联系与有机结合,不仅有助于继承发展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也有助于民族地区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和民主法制的建设。

一、少数民族传统行政制度的多元特征

截至新中国成立,展现在人们面前的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形态是一幅丰富多彩的人类社会发展的立体画卷。人类由低向高纵向演进的社会历史发展形态,被中国少数民族在同一时空中以横向展开,使原始公社制、奴隶制、封建领主制、封建地主制等前资本主义诸社会形态同时并存。这种历史景观构成了中国少数民族行政管理制度的多元模式。发展不平衡条件下中国少数民族行政制度的多元特征,是少数民族内部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差异性在行政制度上的同一时空中的横向展现,其基本内涵包括两层意思:一是在皇权统治条件下,统治阶级以基本组织形式和管理手段对少数民族进行政治统治和行政管理,即在我国以郡县制框架来实现对少数民族的直接政治统治和行政管理。与此同时,皇权统治又受到时空地域的制约,对于尚不能直接统治的少数民族地区,以一种渐进过渡的方式来实行制度认同和社会整合,即以我国诸朝实行的羁縻制度来实现对少数民族间接的政治统治和行政管理。这样就构成了郡县制与羁縻制并存的少数民族行政管理制度的二元结构;二是在少数民族地区,一方面,封建中央王朝或通过郡县制或通过羁縻制将封建行政管理要素注入少数民族地区;另一方面,少数民族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具有本民族特点的传统行政管理制度,尤其是民族基层传统行政管理制度。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各少数民族在新中国成立前夕分别处于原始公社制、奴隶制、封建领主制、封建地主制等前资本主义诸社会形态,这样就又构成了封建王朝皇权统治下少数民族行政管理制度的多元模式。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因之而呈现的多元统治制度特征也是多方面的:

1、少数民族传统行政制度多元特征的地理环境因素

自然地理环境对人类社会的影响是深刻而广泛的。不同的自然地理环境条件下,不仅会产生不同的生产、生活方式,而且也会产生与之相适应的社会组织方式和行政管理方式。生活在山林中的少数民族,由于山高林密、水激堑深,交通十分不便,地理环境十分封闭。这不仅造成了山地民族游猎游耕、刀耕火种的经济生产方式和原始共产主义的交换分配方式,而且使其家庭社会组织、行政管理等具有独特的山林特点。一方面这些民族社会组织还保留着浓厚的以血缘为纽带的氏族部落形式;另一方面,以地缘为纽带的村社组织兴起并有逐步取代前者的趋势。而由于各民族所处的局部自然地理环境又有差别,以及由此产生的周边经济、政治、民族等经济社会环境的差异,使各山地民族的社会组织形式和行政管理模式又出现了多样化的格局。如云南山地民族中,傈僳族社会实行的是称为“坑”的父系大家族的社会组织形式和行政管理模式,怒族的社会组织形式包括氏族、胞族、家族及村社等形式并形成不同的管理方式。而佤族则是家庭、家族、村寨和部落不同等级社会结构并存,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王子行政管理模式。双系并存的拉祜族社会组织形式,采用的是一种“卡些卡列”行政管理模式。景颇族社会中存在的“贡晶贡萨”与“贡龙贡查”两种性质不同的行政管理制度,阿昌族的三级行政,瑶族的“瑶目”制度等都反映了这些民族行政制度的多样性。

居住于广阔草原的民族,不仅创造了游牧生产方式,而且创始了与之相适应的行政管理模式。蒙古人的万户、千户、百户制度,满蒙民族的八旗和八旗制度等,都突出表现了这一点。西藏特殊的自然地理环境,造就了政教合一的政治经济和行政管理模式。大、小凉山特殊的自然地理环境,使彝族社会一直保留着奴隶制“家支制度”。傣族的领主制,哈尼、彝、白、纳西等民族的土司制,西北诸族政教合一的传统管理模式等,都可以从自然地理环境方面找到它们存在的客观依据。

2、少数民族传统行政制度多元特征的经济因素

在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产生不同的生产组织形式和管理形式,是由于基于不同的生产力基础,并由此发挥着不同的经济功能、服务于不同的经济目的。处于原始状态下的中国诸少数民族,由于个体尚未获得独立于自然界的能力,只能使个人的一切行为与群体紧密地联系一起。这种群体联系便在民族、部落(如许多少数民族中的大家庭制度、家族公社制度)等形式下,把社会政治、行政管理、生产、生活以及军事等各种内容集中于同一组织内。在私有制条件下,当个人劳动力的生产能够超出他维持生命的费用而有显著剩余时,群体组织之间以掠夺来增加自身生产能力的情况也就随之发生,各自都通过对其他群体生产力的掠夺与否来获得自身进一步发展的条件。这样,社会成员间的社会关系、经济关系、政治关系、行政关系等都发生了质的变化。如佤族的王子行政、景颇族的山官制度、藏族的政教合一制度、彝族的奴隶制度、傣族的领主制以及盛行于诸多少数民族中的土司制度的不体现了这一点。而当民族社会发展到国家组织形式,其经济生产变成有组织的阶级剥削活动,而作为国家权力之一的行政管理机构便成为实现这一活动目的的重要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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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接待办政府信息公开总结报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要求;是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也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具体体现。为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我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结合实际,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强学习本文来源:公务员在线和培训工作

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之初,我办参加了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精心指导和培训下,信息员基本掌握了政府信息统一平台操作,实现了部门信息在网页上工作。初步掌握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和信息公开的相关常识,提高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明确的了解,增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的认识及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按照要求逐步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添加相关信息

今年,我办在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站上共公开各种栏目的信息约10条。主要是接待办制定的规章制度,方便群众了解我办工作和职能,增强了工作透明度。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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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政府效率理论困境与出路

一、古典行政学关于行政效率理论的发展

19世纪下半叶,在企业管理运动的鼓励与影响下,学者们试图借助于科学管理来增进政府的行政效率。“这个运动的主要倡导人之一伍德罗·威尔逊早在1885年,以后又在许多场合,发出了争取提高政府效率的口号。”[1]1887年,威尔逊在其著名的《行政学研究》一文中,将提高行政效率作为行政学的根本任务。他说:“行政学研究的目标在于理解:首先,政府能够适当地和成功地进行什么工作。其次,政府怎样才能以尽可能高的效率及在费用或能源方面用尽可能少的成本完成这些适当的工作。在这两个问题上,我们显然更需要得到启示,只有认真进行研究才能提供这种启示。”[2]1自此以后,行政学便围绕着“行政效率问题”展开了不懈的研究。

几乎同时,在西方管理学史上兴起了以泰勒的“科学管理理论”为领导的科学管理运动。泰勒的科学管理理论不仅开辟了关于效率研究的新领域,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它也促成了西方行政管理学对行政效率问题研究的深入。因此,“正是科学管理运动的兴起,才促成西方行政学的形成和兴盛,而对于这场科学管理运动的形成起着决定性影响的,乃是泰勒的‘科学管理理论’。”[3]泰勒认为,高效率取决于形成一个健全的组织,因此,科学管理的本质在于设计合理的职能组织。正是在科学管理运动兴起之后,一些行政学家便开始重视通过科学管理来寻求政府行政的有效性。曾经担任美国全国办公室管理协会会长的威廉·享·莱芬韦尔是第一个把泰勒的科学管理原则运用于机关办公室管理工作中并取得成功的人;美国著名行政学家纳德·D·怀特则进一步用科学管理理论研究政府行政管理,促进了政府工作的改进,提高了行政效率。他认为,“科学管理运动在促进改良处理公共事务方法上,已作出了非常重要的贡献。从弗雷德里克·泰勒倡导这一开创性工作开始,这一运动已引起了各方面的关注和兴趣,并终于建立了完整的社会改良哲学的原则。”“由科学管理在一些工业企业中所造成的巨大进步,已提出了一个问题:在政府中是否可以同样实行这种改进方法?对这个问题无论有什么样的解答,无疑的是:科学管理的成就,已引起了对许多公共机关所习惯的旧法的大量不满。”[2]53随着公共行政管理实践的发展与行政学理论研究的深化,人们对行政效率的认识也在逐渐深入。在行政学发展的早期,思想家对行政管理的理解主要视为对行政组织内部的管理,因此,管理效率的获得主要取决于对行政组织内部各要素的高度利用。而行政组织是由多种要素组成的,究竟应该发挥哪个要素以及如何发挥这个要素的管理效率,各个理论学派持有不同的观点。

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的“官僚制”组织理论,则把提高行政效率的着眼点放在行政组织内各部门、各成员的协力与合作上,而要处理好组织内的合作问题,其关键在于明确各机构与成员之间的权责关系。以法国管理学家法约尔为代表的功能学派则认为,行政管理是由一系列相互衔接和相互联系的活动环节组成的,只有当每个环节都承担了特定的职责,实现了相应的功能时,效率才能得到保证。可以说,西方古典行政学理论在思考提高行政效率的问题时,着眼点是放在行政组织中非人要素的管理效率上,明显忽略了行政活动中人的要素,而稍后的行为主义理论对此进行了全面的纠正。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美国哈佛大学教授梅奥领导的研究小组,在著名的霍桑试验中,发现了人员的心理对于工作效率提高的重要意义,由此拉开了行为主义革命的新序幕。

总之,西方行政学家在思考行政管理实践时,尽管其理论思路大相径庭,但最终的宗旨却都落在如何提高行政效率上,特别是在借鉴管理科学的理论与方法上,行政学虽然异彩纷呈,但最终的旨趣却是同一的。比如:以法约尔和孔茨为代表的过程学派;以德鲁克为代表的经验学派;以梅奥为代表的人际关系学派;以巴纳德为代表的社会系统学派;以卡斯特罗和森茨韦克为代表的系统管理学派;以西蒙为代表的决策理论学派;以伍德沃德为代表的权变理论学派,等等。其实,万变不离其宗,尽管各学派所强调的重点与方法不尽相同,但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提高管理效率,思想家们关注的核心问题乃是“组织效率”和“高度的生产率”。因此,管理理论中的许多原理包括计划原理、组织原理、领导原理、系统原理、优选原理、控制原理、激励原理、弹性原理、反馈原理等,贯穿其中的一个根本原理乃是效率原理;管理思想中提出的许多观念包括如全局观念、市场观念、竞争观念、服务观念、创新观念、战略观念、效益观念等,联结这些不同观念的一个核心观念乃是效率观念。

二、新公共行政学研究政府效率的动向

到了20世纪70年代左右,随着新公共行政学对传统公共行政学的替代,行政学家对行政效率的研究出现了以下三个趋势。

1.研究视界由行政系统内部转向行政子系统与社会母系统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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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化教育管理政策分析

河北省地处华北,北依燕山,南望黄河,西靠太行,东坦沃野,是华北平原上一颗璀璨的明珠。日本帝国主义狼子野心,妄图将华北变成第二个满洲国,在华北平原上建立起一整套奴化教育的统治机关与制度。随着冀东22个县沦陷,河北境内开始了日伪奴化教育的历史。日伪的教育目标是旨在培养归顺“大日本帝国”的臣民,河北原有的教育组织体系固然不符合他们的要求,于是打破旧的教育体系,建立汉奸日寇当权的教育行政管理机构。河北省内的教育行政建制几经流变,沦陷区伪教育行政机构的设置最初起始于1935年12月成立以殷汝耕为首的伪冀东防共自治政府。1937年12月在北平建立由王尔敏、王揖唐、齐燮元、汤尔和等组成的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为“华北中央行政机关”。1938年1月1日,伪河北省公署在天津成立,统辖河北沦陷区各项事务。2月1日,伪“冀东防共自治政府”撤销,所辖22县并入河北省。伪河北省公署下辖伪冀东、津海、保定、冀南“道公署”,分别于4月10日和6月1日、6日成立,统治范围有2市(唐山、天津)131县(设置局、办事处)。从政治体制上来看,日伪实施了儒家的保甲制,恢复了“道”一级的政权,各部首长称总长,以北洋时代的“五色旗”为国旗,“卿云歌”为国歌。1940年汪伪“国民政府”在南京成立,取消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更名为“华北政务委员会”,由王克敏任委员长,继续控制华北诸省。河北沦陷区的教育行政管理是以冀东、华北伪政权的建立及权力运行为依托,其本身也属伪行政机构管理职能的组成部分,本文拟对此加以探讨。

一、冀东伪政权的奴化教育行政管理

1935年5月,通过梅津、何应钦协定,强制国民党军队机关从河北省撤出,禁止一切抗日活动。1935年12月25日,“冀东防共自治政府”伪政权,简称“冀东伪政权”,正式出台,是华北地区第一个地方伪政权,也是日军入侵整个华北的基础。伪政府设于通县,殷汝耕任自治政府长官,池宗墨任秘书长。伪自治政府下设教育厅,厅长先后由汉奸王厦材、刘云笙、武学易充任,直到与伪河北省公署合流。冀东伪政权教育行政系统建制如图1:在伪教育厅之下,冀东22县均设有学务局,属于各县委行政机关下设机构,分管各县教育事宜。学务科设科长1人、督学1~3人;教育委员3~6人;科员2~3人,办事员2~4人;下设一、二、三股,分管人事、中小学教育和民众教育。通县学务局设学务科长1人、督学2人、教育委员5人、科员3人、办事员6人。[1]522教育行政管理机构是教育活动组织的制度保障,有利于教育相关子系统部门的工作,形成系统化的结构,提高组织工作效率,并加强监督、调整和实施结果的测评。因此,教育的行政管理仍然是为学校及社会教育的运行服务的,并与教育的宗旨、目标、课程、教材及组织方法发生紧密的联系,结合为一体,这是现代教育的普遍喻义及共同认识。日伪的奴化教育尽管是侵略战争背景下扭曲的教育行为,但仍然是一种教育活动,具有某些教育因素的色彩或特点。因此,冀东伪政权奴化教育管理在组织机构建立的基础上,便将视野投向教育的政策目标及课程设计等相关的主体内容。如1936年9月8日,伪冀东防共自治政府制定《冀东教育宗旨及其实施方针》。教育宗旨为:“冀东全区之教育,以发扬固有道德、锻炼健全体格、充实国民生计、促进东亚文化为目的,勿期本此目的,以养成优良之道德、尚武之精神、社会之富足、自治之进展。”实施方针对普通教育、师范教育、社会教育、女子教育等提出了各项要求,这是日伪奴化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2]121在沦陷区推行教育文化奴役政策,课程与教材是必不可少的。这就需要对课程加以设计与编造,并致力于“编审读物及选择教材事项”。如1935年,伪冀东防共自治政府通令各小学用《读经》课代替《公民》课,讲授“圣经贤传”和“先哲嘉言懿行”(1936年暑假后改为《孝经》);撤消英语课,从小学三年级开始设日语课,每周3~6节。据1937年7月10日《盛京时报》的《冀东防共自治政府之全貌•内政改善之现状》文中记载:学校教材的编纂始终“强调东洋精神,鼓吹防共思想,以亲仁善邻之主张为方针”,以达“铲除排日教育”之目的。正因如此,在伪教育厅各建制中,“教科书编纂委员会”这一新型建制得到了日伪当局的赞赏。但这种“移花接木”的歪曲篡改之举又遭到进步学生的反抗,如1935年,伪冀东防共自治政府政务长官、汉奸殷汝耕下令焚毁教科书,采用由伪满洲国运来的教科书,遭到学生反对,滦州、蓟县两中学校的学生誓不接受命令,纷纷退学赴北平、天津、保定就读。1938年2月1日,伪冀东防共自治政府并入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河北省公署,“冀东防共自治政府”的名义已不复存在,冀东22县,除兴隆改为办事处、通县划归“部”辖外,全部归入冀东道,且唐山改为市直属冀东道辖。此后对于教育监管更是“成绩斐然”,内容项目包括对各辖区学校选派校长、日本教官和日语教员,加强对学校师生的监管力度,编纂课本,出台一系列规章制度限制师生思想活动,实施训育制度。制定的训育标准明确规定教职员除了训练方面外,须充分利用教学机会,灌输反共自治之真谛,训育标准具体体现到德育、智育、体育、群育四个方面。

二、伪河北省公署的奴化教育行政管理

1937年12月,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在北平成立,以王克敏为“委员长”,该傀儡政权为华北沦陷区中央行政机构。日寇扶植伪临时政府之目的在于“建立一个取代南京政府的中央政府,使之在日军势力范围内的地区普及其政令”。伪政权下辖河北、山东、河南、山西四省以及北平、青岛、天津三特别市。伪政府在中央一级设伪教育部,为最高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总长由著名文化汉奸汤尔和充任。汤尔和上台后,一方面大兴土木,趁机中饱私囊;另一方面,努力编纂新的教科书,积极推进奴化教育。[3]教育部下设总务局、文化局、教育局,在伪临时政府的“领导”下,三省四县纷纷建立伪公署,分设教育厅,作为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监管地方教育事宜。由于人员的相互兼职以及行政院拥有的权力很大,临时政府各部门之间也没有什么真正的权力分工。[4]1241938年1月1日,伪河北省公署在伪华北临时政府授意下在天津成立,翌年迁至保定。伪公署下设教育厅,属省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对伪河北省公署和伪华北临时政府教育部负责。管辖“关于学校教育事项、关于社会教育事项、关于图书馆、博物馆、公共体育事项、其他教育行政事项。”[5]伪教育厅下设二室三科:二室为督学室、秘书室,三科为社会教育科、学务科、总务科。督学科主要办理视察省立各校馆教育事项、视察道市县地方教育事项、编制视察报告事项及其他调查事项;社教科设文化股、体育保健股、社会教育股;学务科下设初等教育股、中等教育股、高等教育股。[6]4各室科各司其职,组织严密,为沦陷区奴化教育的推行可谓是打下“大厦之基”,其用心当然不是复兴发展沦陷区的教育事业,而是为了给沦陷区人民带上沉重的“精神枷锁”!伪河北省公署所辖津海、保定、冀南、冀东及所属诸县均设有教育科。如1938年,伪保定道定县公署成立。下设教育科,内设科长1人、科员兼督学1人,教育委员2人,这些人员大多由小学教员和宣抚班人员充任。督学的职责是普及日语、审查修改教材、考察职员;教育委员主要负责指导监督学校事务、监视师生言行、打击学校中的抗日活动。[7]628不难看出,日伪在河北沦陷区建立的伪教育行政机构分为三级:伪河北省公署教育厅——各道教育科——县教育科,自上而下、环环相扣,其机构设置之严密真可谓颇费心机!这些地方伪教育部门悉数听命于伪华北临时政府教育部,紧紧跟随伪教育部精神指示,上行下效,对沦陷区奴化教育的实施“不遗余力”。1940年3月30日,汪伪国民政府在南京成立,取消原“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名义上降格为“华北政务委员会”,随之伪临时政府下辖的各部更名为各级公署。如教育部改称为教育总署,伪教育总署督办先后由汤尔和、周作人、苏体仁、王谟等充任。但是变化的只是机构设置权限,新的伪华北政务委员会还是原班人马。这种改头换面之举并未改变其政权本质,秉承的还是“为适应大东亚战争之势”、“力谋教育之刷新”等奴化教育宗旨,还在为“大东亚圣战服务”的轨道中滑行。河北伪政权是日本帝国主义通过华北伪政权在河北设立的汉奸机构,河北伪政权和日本侵略者之间的关系如同主人和奴才。在日寇在刺刀保护下,通过向伪机关内部派遣日本“顾问”来实现其对沦陷区教育事业的控制。华北各级伪政权所有政务,均为日本“顾问”所操纵,同级行政长官的命运掌握在同级顾问手中。临时政府首席顾问汤泽三千男曾直言不讳的将顾问比作“附家老”,即日本德川时代封建诸侯的总管家。[4]19以下是以伪政权行政委员长王克敏的名义下达“聘请”日本“顾问辅佐官”的法令:伪临时政府行政委员会致法部公函[8]265(1938年7-8月)7月18日公函函字第633号中华民国临时政府行政委员会公函径启者:准日军特务部函开:关于任命顾问辅佐官一事,决定行政顾问辅佐官为安中忠熊,法制顾问辅佐官为山田久就、宫崎太一,相应照会等因。用特函达,即希查照为荷此。根据“华北政务委员会关于聘任友邦日本人士为顾问职员等之办法”,派往河北省的有:日本顾问千坂高兴、辅佐官村次男、友添健策、矢口亲信。[8]270对于沦陷区真正的掌权者,日伪曾大言不惭地宣称:“只有日本军才是最高统者、至于对中国进行指导,无论如何非日本军莫属。”[8]284河北省在保定设有陆军特务机关,特务机关的军司令官是集军事、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一切大权于一身的最高权力者。伪河北省政府成立后,立即由资深内务官僚作为顾问进入政府。特务机关的性质、任务也随着时局不断改变,最后改名为联络部。在河北省,保定河北省联络部,部长有柴山兼四郎中将、塘大佐、铃木繁少将、大本四郎少将;石门道联络部,部长有笠井中佐、鹿岛大佐;沧州联络部,部长是加茂少佐;邯郸联络部,部长是加藤大佐;唐山联络部,部长是堤大佐。[8]346据1937年8月“冀东教育厅官员录”记载,冀东教育厅厅长由河北乐亭人武学易担任,设顾问一名,由日本人中地武雄担任,名为顾问却实际上掌握和控制教育厅的工作,贯彻日本的奴化教育方针,为日本的奴化教育服务。甚至在各级各类学校,都会安排日本教官,监督学校的教学活动。伪河北省教育厅还设立了多种分支机构,有新民会、河北省教育研究所、乡村教育促进会及相关组织机构等,使其发挥出辅助教育行政管理的作用。

三、河北沦陷区奴化教育的组织管理

面对日军的侵略,河北沦陷区人民作出了顽强的抵抗。日本侵略者及其扶植下的汉奸政权强烈认识到,奴化教育,与军事侵略相伴随,其重要性和必要性可见一斑。遂加紧实施奴化教育,逐渐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奴化教育管理体系。

(一)教育的微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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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法律教育的不足与完善

一、大学生就业法律教育的现状和不足

(一)高等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高校对开展就业法律教育重视不够

高等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高校管理层对大学生就业法律教育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明确的政策和文件要求开展相关的教育工作。高等教育管理部门只要求各高校开展大学生职业规划指导课程,对于就业法律知识的教育没有明确规定。高校目前关注的还是怎么扩大毕业生的就业率,各项毕业生的就业工作也是围绕如何增加就业率展开的,就业法律教育明显被忽视了。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发生就业纠纷和法律争议大多也是在毕业离校以后,学校认为这时学生与学校已经没有法律上的任何关系,一般也不会再寻求学校的帮助,学校面临的压力显然较小,缺乏开展就业法律教育的动力。

(二)高校尚未建立对大学生进行就业法律教育的课程体系

法律知识是现代社会人必须掌握的几种基本知识之一,也是公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捍卫合法权利的重要武器。在当今社会,缺乏法律素质的大学生绝不是合格的社会主义公民和高素质的劳动者。遗憾的是很多高校并没有对开展就业法律通识教育的必要性有正确的认识,除了一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以外就是开设一些选修类课程,前者只有51个课时,法律知识部分只有四分之一,教师还要利用这短短的课时讲授所有法律常识,连蜻蜓点水都难以做到;后者由于课程数量有限,选修的人数也不多,很难接触到更深入的法律知识。大学生了解和掌握的相关知识根本无法应对现实社会中出现的法律问题,面对用人单位的各种违法行为,比如随意规定、延长试用期、随意要求加班却不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加班费、滥用劳务派遣等行为或者不知道对方违法,或者知道对方违法也不懂如何维权,只能逆来顺受,反而助长了用人单位肆意违法的嚣张气焰。

(三)缺乏一支专业化、有实践经验的教师队伍

目前高校的大学生职业规划指导课程一般由具有管理学背景的教师来承担,他们对于法律知识知之甚少,也很难给学生这方面的更多的教育。而学校里从事就业工作的主要是就业中心的老师和各系的辅导员,这些老师来自各个专业,背景各不相同,即使有的因为多年从事就业工作了解有关法律也不够专业,对于毕业生特别需要的实务操作经验更是无从谈起。各高校也因为思想上不够重视致使这几年没有下大力气解决这个问题,出现不少学生有困难疑问时难以得到有效解决的状况。

(四)学生的守法、诚信、维权意识淡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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