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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法律常识范文

前言:写作是一种表达,也是一种探索。我们为你提供了8篇不同风格的校园法律常识参考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给你带来宝贵的参考价值,敬请阅读。

校园法律常识

切实提升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反思

摘要:大学生作为新时代的先进代表,其法律素质的优劣将直接决定未来国家法治建设水平的高低,关系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任务。目前,部分大学生对法律的认知仅有感性认识,法律常识相对缺乏、法治意识相对淡漠。分析大学生法治意识的现状和成因,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学校法治教育;寓教于乐,积极开展法律实践活动;追根求源,认真抓实心理健康教育;三位一体,营造法治教育合力氛围等提升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对策。

关键词:法治国家;依法治校;法治意识;大学生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党的报告中,指出:“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大学生作为新时代的先进代表,其法治素质的优劣将直接决定未来国家法治建设水平的高低,关系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任务。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加强大学生法治意识教育,显得尤为重要。

一、大学生法治意识的现状

为了进一步了解大学生法治意识状况,本课题组对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在校大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本次调查共发出问卷270份,收回268份,回收率为99.25%。通过对问卷的分析,我们认为:目前大学生思想道德主流是健康向上的,符合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提出的“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标准,学生对法律知识有一定的了解,具有一定的遵纪守法意识,但是,大学生对法律的认知仅仅停留在感性认识水平上,法律知识缺乏,部分常用法律常识理解出现偏差,他们认为“法律”好像与自己相距很远,不是很清楚违法与违纪之间的界限,即使发生了违法行为,也不认为自己违了法。具体表现如下:

(一)法律常识相对缺乏在调查问卷中,55.59%的学生认为法律与日常的学习生活有非常密切的关系,38.8%的学生认为法律与日常的学习生活有一定的联系,但也有8.95%的学生认为没有什么关联。同时,仅有6.71%的学生认为自己很了解法律知识,70.52%的认为自己只是一般了解,认为很少了解的占22.38%,认为自己不了解的占4.1%。但是,在具体法律常识的测验中,学生却表现不佳:对于“劳动合同可以规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刑法规定应负刑事责任的最低法定年龄是14岁”等,这样的法律常识回答正确率均不到30%。这说明当代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非常重视法律,也努力学习掌握一些法律常识,但是,整体上来讲,对法律知识的掌握还是比较欠缺,有的自认为已经懂法了,表现出来的却是一知半解,或者是凭生活经验和感性认识去理解法律。当然,有的学生直接回答自己很少了解法律,甚至有的回答根本不了解法律,可以说是新时代大学生中的法盲,这个问题非常值得学校警醒,加强大学生法治教育刻不容缓且任重道远。

(二)法律意识相对淡漠在回答如何面对日常法律问题时,很多学生的选择进一步说明了其法律意识的淡漠,如:“遭遇到电信诈骗时,你会怎么办?”,67.16%的选择会打110报警,还有6.34%的选择自认倒霉。遭遇不法侵害,多数学生选择会按照正常程序进行求助,但是,有18.65%的学生选择找自己的亲朋以暴治暴,有8.2%的学生表示很委屈且无能为力。如果做出了非理性的决定,45.14%的学生选择会考虑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35.44%的学生选择视情况而定,还有23.13%的学生表示不会考虑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由此可见,大学生在遇到困难时,第一时间没有想到如何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甚至在做出非理性行为时,也很少考虑承担的法律责任。这进一步说明了其法律知识的欠缺,也造就了其法律意识的淡漠,在日常行为的表现就是:敬畏意识没有树立,考虑问题相对简单,言行举止时常冲动,处理事物容易偏激,违纪行为偶有发生。

(三)法律教育相对滞后学生普遍认为,学校教育是其获取法律知识的最佳渠道,但是,他们也认为学校在开展法治教育方面还显得相对滞后,仅有40.67%的学生选择其法律知识是从课堂中获取的,有33.11%的学生选择是与他人交流中获取的,学生虽然对道听途说的法律知识并不认可,但是,这种以讹传讹的传播方式却是他们获取法律知识的重要途径之一,应当引起我们高度警惕。另外,选择从家庭和新闻媒体方面获得法律知识的分别占17.16%和24.62%。部分学生反映,在中小学教学中,虽然印发了法律知识的教材,但是,却很少有法律课程的教学,有的学生甚至没有在中小学学习过法律常识,进入大学后,虽然接触了一些法律知识,但是,这样的教育也是碎片化、零星化,缺乏系统性、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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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普教活动安排方案

为落实县关工委、县教体局、县司法局、县综治办,团县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根据文件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关工委、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关于开展第二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六五”普法总体部署,重点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快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二、参加活动对象

全镇中小学校在校学生及社会青少年为本次活动的参加对象。并将其相应的分成小学低年级、小学高年级、初中、社会青年等四个年龄组参加活动。

三、活动时间

按照县长文件活动时间安排部署(2012年4月至6月)宣传发动为第一阶段,(2012年7月至2014年2月)活动实施为第二阶段,(2014年3月至5月)总结表彰为第三个阶段的总体工作按排。

四、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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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教育对职校学生管理的重要性

摘要:

现今社会的迅猛发展,对人才素质有了更高的要求,体现在人才的综合素质上。因此,对于注重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的民办高职院校来说,在专注学生专业技能培养的同时,应在管理过程中注重法律教育,强化学生综合素质培育,以更全面提升学生社会竞争力。

关键词:

民办高职院校;学生管理;法律教育

近年来,作为培养专业技术人才的主要社会单位之一的民办职业院校随着国家和社会经济的进步和要求,而不断发展壮大。同时社会对人才也提出新的要求,因此民办高职院校除提高教学水平,以适应社会不断更新进步的技术水平,培养高技能专门人才,更应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主要体现在学生管理、教育中,而法律教育是其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那么,法律教育对民办高职院校的学生管理到底有何重要性呢?有哪些途径呢?

一、法律教育在民办高职院校学生管理中的重要性

(一)法律教育有助于学生提高综合素养民办高职院校在学生的培养上,除让学生学到一门扎实的技术外,更应加强综合素养培育,才能提高学生综合竞争力。原因在于,企业在用人一开始虽然重视技能水平,也将此作为门槛之一,但是随着职业发展深入,往往会看重人才的综合素质。同时,国家对法制化建设的日益重视,各行各业也重视法治方面的改革,法律知识和素质也是其中一个关键。因此,民办高职院校在提高学生综合素养的过程中应加强法律教育,引导学生学习相关常识甚至知识,既充分响应国家要求,又有助于学生综合素养的提高。反过来,学生法律常识的提升,也有助于校风的有序化形成,更有助于学生管理。

(二)法律教育有助于学生加强自我保护在现实很多案例事件中,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大多数学生遇到侵害事件时,不能很好地保护自身权益。有时明知权益受到侵害,也不能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因此,在学生日常管理中加强法律教育,引导学生储备足够的法律常识,才懂得并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加强自我保护。同时,又可以引导学生以国家法律法规作为日常行为规范,成为法律制度的忠实拥护者,这样助于法制化校园的建设与发展,利于学生管理工作更上一个台阶,逐渐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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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求中职教育中法律意识的培育

1法律意识培养的重要意义

1.1法律意识的培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党和政府历来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前总书记曾经指出:“一个社会是否和谐,一个国家能否实现长治久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没有共同的理想信念,没有良好的道德规范,是无法实现社会的和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学生是主力军,他们的可塑性很强,对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实现我国在新时期的奋斗目标和总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2法律意识的培养是贯彻教育方针、实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要求中等职业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学生的综合素养和基本技能,基本技能是综合素质的提高为前提的,综合素养最重要的就是遵纪守法,因此,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就成为了中职学校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也是提高全民族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

1.3法律意识的提高是加强学生管理最有效的措施之一一些学生中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学生在实施某一具体行为时,对该行为的社会后果缺乏清醒的认识,因而很难对法律产生具体的畏惧感。如果我们把教学和管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法律对社会行为的约束作用,寓管理于教学中,使法律教学成为学生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必将给学生管理工作带来事半功倍的效果。

1.4作为教师应尽到传播普及法律的义务由于职校学生的特殊性,我们应根据学生的认知特点和能力水平,教育学生做到学以致用,明白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选用典型事例和案例进行教学,适度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参观考察、社会调查等活动。通过阅读生动、真实的案例来分析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违法性,往往能震动学生的内心情感,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及其作用,让学生懂得法律不仅惩治违法犯罪,而且保护人民生命财产,从而自觉学法、守法和用法;通过结合案例,联系学生实际,教育学生“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加强修养,防止失足,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并勇于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通过对案例的具体分析,学生对法律常识就会有真实的感受和切实的体验,并由此形成健康的心理定势和良好的行为习惯,提高学生在日常生活中依法做事、依法维权、依法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等实践能力。

2当前中职学生法律意识的缺失

3.1中职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目前,中职学生的法律意识现状不容乐观。其主要表现是由于中职招生制度改革后,国家对中职教育给予了政策上的大力扶持,中职学生毕业后普遍受到企业的欢迎。然而,中职学生的综合素质明显不高,违纪、违法的现象比较突出,在校园里诸如打架斗殴、偷盗赌博、诈骗恐吓等违法违纪现象时有发生,部分中职学生的法律意识非常淡薄,自身素质有待提高。

2.2对产生的现状分析原因中职学生自身的特点。中职学生的年龄大多在16岁至18岁之间,从生理上看,其身心发育尚不成熟,各种心理活动具有较大的不稳定性和盲目性,渴望独立的心理,喜欢独立思考却又经验不足,情感强烈又不稳定,易激动、情感强烈。在校中职学生学习法律常识的内容少,普法教育薄弱。中职学生教学计划中的《法律基础知识》、《经济政治》等课程,学时少,内容少,且教材内容滞后,法律条文多而适应学生特点的案例少,学生不喜欢学习。平时进行的一些普法手段过于简单、流于形式,法律宣传力度不大。社会法治环境差也严重影响着校园里的中职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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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学校建设汇报

镇学校成立于1958年,是一所民汉合的九年一贯制学校。现有12个教学班,教职工42名,334名学生,由汉、维、哈、柯、蒙等民族组成,其中汉族教师19名,民族教师23名。学历达标率为100%,学校占地24000平方米。现把我校法治进学校工作开展情况,向各位领导简要汇报如下,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进“法治进学校”工作深入发展

我校在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中,始终坚持“四个落实”,做到“三个到位”。

坚持“四个落实”。一是机构落实:学校成立校长为组长,书记及分管德育工作的副校长和法治副校长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和班主任为成员的“法治进学校”领导小组,形成了一个校内外结合的法制教育管理体系。二是人员落实:配齐配强三支工作人员队伍,即以校长、法制副校长为组长的领导队伍;以法治教育兼职教师、家长委员会代表等组成的辅导人员队伍;以德育处、团队和班主任以及相关学科教师组成的施教人员队伍,各工作队人员分工明确,职责健全。三是责任落实:学校将法治教育纳入目标责任制实施范围,和学校其他工作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一起总结,形成既有齐抓共管,又有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四是制度落实:学校制定《师德师风承诺书》并与全体老师签订,强化全体教师的责任意识,法制意识,提高教师依法执教能力。

做到“三个到位”。

首先是认识到位:将法治教育与教师政治学习有机结合,并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和年度考核范围。通过组织专题学习、聘请领导和专家作辅导讲座、组织课题研讨、布置自学任务、开展经验交流等形式,以《五五普法教师读本》和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主要学习内容,提高教师依法治校的认识和依法执教的水平。

其次是工作到位:严格实施计划管理,将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和各阶段工作计划,保证法治教育工作的有序运行;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的真正落实;定期总结表彰,强化工作激励机制。

第三是资料管理到位:我们将建立学校法治教育专项资料,收集包括上级文件、校内各项工作材料在内的文字、图片、音像资料和计算机教学软件资料,实施规范化管理,对问题学生专门建立个人档案,实行追踪管理,努力做到分类科学、记载详实、装订规范。建立教师法治教育档案,加强对教师学法用法的指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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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校下年工作要点

1、要进一步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提高教练员综合素质。要建立严格定期的岗位培训制度,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教练员理论水平;坚持在每周教练员例会完后,教练员分组进行专业业务学习;要进一步调整教练员结构,逐渐改善和一线队伍项目设置不配套的现状,对有条件的项目要尽快发展,对没有条件的项目也要创造条件开展。

2、强化学校日常管理工作,为每位学生的成长提供服务,为每位教职工的发展提供良好条件。加快校园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项目支持,利用有限的财力、物力对校园环境进行优化工作。

3、要继续本着“选好苗子,着眼未来”的原则,加大招生力度,坚持常年招生不松懈,进一步加大选材的力度。鼓励教练员要尽力下到市、县进行选才招生。进一步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加大向省优秀运动队输送的力度,增加基础队伍的集训人数。

4、将“创先争优”活动与加强德育教育有机结合,继续深入推进我校德育教育工作的开展,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水平、养成教育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

5、强化常规教学的研究与管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认真做好教学、训练质量调研与指导工作,开展“常规教学活动月”活动;落实新的教学常规;完善领导干部参与、指导、管理教学的制度。

7、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重视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加强对学生的普法教育,邀请省司法厅有关专家来校为同学们进行法律常识讲解,进一步深化学生的法律、安全意识。

8、确保新建学生公寓楼明年完工并投入使用。

9、扩大学校图书馆面积,增加藏书量,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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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法律教育的不足与完善

一、大学生就业法律教育的现状和不足

(一)高等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高校对开展就业法律教育重视不够

高等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高校管理层对大学生就业法律教育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明确的政策和文件要求开展相关的教育工作。高等教育管理部门只要求各高校开展大学生职业规划指导课程,对于就业法律知识的教育没有明确规定。高校目前关注的还是怎么扩大毕业生的就业率,各项毕业生的就业工作也是围绕如何增加就业率展开的,就业法律教育明显被忽视了。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发生就业纠纷和法律争议大多也是在毕业离校以后,学校认为这时学生与学校已经没有法律上的任何关系,一般也不会再寻求学校的帮助,学校面临的压力显然较小,缺乏开展就业法律教育的动力。

(二)高校尚未建立对大学生进行就业法律教育的课程体系

法律知识是现代社会人必须掌握的几种基本知识之一,也是公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捍卫合法权利的重要武器。在当今社会,缺乏法律素质的大学生绝不是合格的社会主义公民和高素质的劳动者。遗憾的是很多高校并没有对开展就业法律通识教育的必要性有正确的认识,除了一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以外就是开设一些选修类课程,前者只有51个课时,法律知识部分只有四分之一,教师还要利用这短短的课时讲授所有法律常识,连蜻蜓点水都难以做到;后者由于课程数量有限,选修的人数也不多,很难接触到更深入的法律知识。大学生了解和掌握的相关知识根本无法应对现实社会中出现的法律问题,面对用人单位的各种违法行为,比如随意规定、延长试用期、随意要求加班却不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加班费、滥用劳务派遣等行为或者不知道对方违法,或者知道对方违法也不懂如何维权,只能逆来顺受,反而助长了用人单位肆意违法的嚣张气焰。

(三)缺乏一支专业化、有实践经验的教师队伍

目前高校的大学生职业规划指导课程一般由具有管理学背景的教师来承担,他们对于法律知识知之甚少,也很难给学生这方面的更多的教育。而学校里从事就业工作的主要是就业中心的老师和各系的辅导员,这些老师来自各个专业,背景各不相同,即使有的因为多年从事就业工作了解有关法律也不够专业,对于毕业生特别需要的实务操作经验更是无从谈起。各高校也因为思想上不够重视致使这几年没有下大力气解决这个问题,出现不少学生有困难疑问时难以得到有效解决的状况。

(四)学生的守法、诚信、维权意识淡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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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求职校学生法律意识的培育

一、当前高职学生法律意识现状

通过对本次调查问卷的统计与分析,当前高职学生的法律意识现状作如下归纳:

(一)高职学生的法律基本常识和基本知识普遍不足当前,培养高职学生法律意识的主渠道是大一年级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其课程性质为公共基础课。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大部分高职学生对专业课比较重视,而对公共基础课不太重视。对于这门课,只是临考应付拿学分,不大重视课程涉及法律知识章节的学习。甚至还有不少学生主观上抱着“只要不违法犯罪,不学法律无所谓”的错误观念不放。因此,不少高职学生都缺乏比较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从调查结果来看,学生对法律基本常识和基本知识的了解程度不太乐观。问卷题目“我国法制宣传日是哪一天?”答对的只占61.3%;“我国最高的立法机构是哪个?”答对的只占45.1%;对于“如何评价你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知”这个问题,认为“了解和比较了解”的学生只占55%。由此看来,从对法律的认识和态度来看,有相当一部分高职学生的态度比较消极,由此导致高职学生法律基本常识和基本知识的普遍不足。

(二)部分高职学生缺乏法制观念,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法律意识普遍较弱根据本次调查,对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比较熟悉的占32%,对与自己关系紧密的法律《民法》比较熟悉的只占21%,至于《刑法》,比较熟悉的只占9%。“当你的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你准备怎么办?”只有41%的学生选择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8%的学生选择通过武力解决,20%的学生选择通过关系解决,20%的学生感觉很委屈但认为这事没有办法解决,11%的学生不在意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这样的认识水平,导致很多学生不懂得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更不用说付诸诉讼。更有甚者连自己违法犯罪了都还不知道。

(三)高职学生的法律能力普遍欠缺法律能力是体现公民法律素质的一个重要标志,主要包括守法能力、用法能力和护法能力。据相关资料统计,目前,我国高校违法犯罪学生已占到高校学生总人数的1.51%。当前,高职学生守法能力不高,违法行为不断增多,主要表现在犯罪率的不断攀升和犯罪类型的不断增加。比如,新形式的网络犯罪行为—制造网络谣言,上传不当言论攻击报复别人等。问卷题目“你会买偷来的、价格比实际价格低得多的自行车吗?”回答“会”的学生占25%。由于受经济浪潮和文化思潮的冲击,部分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逐渐发生偏移,自我意识出现矛盾和偏差。因此,很多学生对发生在身边的违法犯罪事件不闻不问、不理不睬,缺乏作为公民应有的社会正义感和责任感,守法、用法、护法能力明显较差,往往不能自觉维护法律的神圣和尊严。综上所述,总的来看,当前高职学生的法律意识水平还比较低,法律基本常识和基本知识比较缺乏,法制观念比较淡薄,对法律的信任程度、理解程度和自觉守法的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可见,培养和提高当前高职学生的法律意识尤显重要和必要。从小的方面来讲,培养高职学生法律意识是提高高职学生综合素质的需要,是引导和保障高职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从大的方面来讲,培养高职学生法律意识是国家依法治国的需要,也是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需要。

二、培养和提高高职学生法律意识的思考

高职学生的法律意识水平是社会、家庭、学校、学生个人等诸多因素综合影响与作用的结果。培养高职学生法律意识是提高高职学生法律素质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引导和促进高职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针对上述当前高职学生法律意识现状,笔者认为培养当前高职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其法律素质和水平,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研究和分析教育客体特点,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努力促进高职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高职院校在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时,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教育客体———高职学生的思维方式、心理特征、生理特征等方面进行全面研究和分析,这样才能做到对症下药,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众所周知,不同的职业具有不同的法律需求,高职学生作为未来的专业性高技能型人才,因此,高职院校在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时,必须针对职业特点满足职业需求,努力体现法制教育的职业需要。“努力向公众传播新的权利义务观念和法律的基本原理和精神,似乎比向他们灌输大量的法律条文更容易收到预期效果。”可见,不仅要让学生掌握一些重要的基本的法律常识和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要在此基础上强化高职学生的“职业法律意识”,努力培养和提高其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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