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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儿童教育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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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儿童教育

民族农村留守儿童教育机制研究

《民族教育研究杂志》2014年第三期

一、S镇留守儿童教育模式

为了深入了解S镇留守儿童接受学校教育情况,笔者选定了S镇其中两个村(SS村和SE村)、三个幼儿园(JZ园、JF园和NG园)和3所小学(JY小学、JX小学和乡村NE完小)为考察点,通过实地调查得知,目前S镇针对留守儿童教育的主要形式有如下三种:

1.公立学校教育所谓学校教育,这里指由政府组织和认可的教育机构,对留守儿童实行的有目的有计划的正规教育,它包括公立幼儿和公立小学设立的学前班及公立小学教育。学校教育又分为“非寄宿制”学校教育和“寄宿制”学校教育。“非寄宿制”学校学习。农村留守儿童在非寄宿制学校学习,并不能得到学校及老师们特别关注和特殊爱护。留守儿童按照学校规定,白天在学校接受课堂教育和管理,即“早去晚归”式的上学形式。学校正规教育,也不可能将“留守”和“非留守”儿童分类分班进行特殊教育。(假设有某所学校按“留守”和“非留守”分别给予学生授课,那必将会引起社会有关“公正与否”的争议)。因此,学校教育,其主要活动不可能对留守儿童采取特殊的教育形式。也就是说,农村留守儿童在学校接受正规教育,与“非留守”儿童相比,是没有任何区别的。但是,留守儿童长期缺失父母的关爱,在学校一般情况下是得不到任何补偿的。况且小学教师每天的工作非常繁重,农村过多的留守儿童,老师精力和爱心也是有限的。近些年来,在政府和各级教育部门的要求和号召下,各地基础教育已经开始关注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的群体。全国各地基础教育倡导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这种关爱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学校层面的关爱活动。全国各地教育部门,号召和组织党员教师与家庭困难的留守儿童结对进行帮扶,辅导他们的学习,关心他们的生活;学校为留守学生设置专用电话室,供留守儿童定期与在外务工的父母通话,沟通感情。二是以班主任为主体的教师个体对留守儿童的关心。教师个体对那些家庭困难、学习成绩波动较大的留守儿童给予较多的关怀。但这种关心,仅仅是教师的个人行为,关心的方式、频率取决于教师的个人意愿,不具有长期性和计划性,关心的内容也多停留在浅层次的生活关心,缺乏针对性。在非寄宿制学校读书的留守儿童,一旦放学回家,由于父母长期不在身边,祖辈疏于管教或不服管教,他们就有可能处于一种自由散漫甚至是无人管教的境地。“寄宿制”学校学习。所谓“寄宿制”学校,学校保障从上周日晚到下周五下午吃住学习都在学校的学生其基本生活、学习和安全的全天候管理的学校。“寄宿制”学校,既解决了偏远山区农村儿童上学难问题,又是弥补留守儿童缺失家庭教育的一种有效方式。笔者实地考察了S镇“寄宿制”学校二种儿童教育形式:一是(3-6岁)儿童学前教育;二是(7-12岁)学龄儿童小学教育。S镇学前班儿童教育存在“低龄化”问题。由于该镇地广人稀、生源较少且经济发展落后,全镇76个自然村,仅2个自然村有民办幼儿园,其他自然村,都是以村小附设的学前班为主要形式,其入校儿童含3—5岁的幼儿。该镇学前班存在严重的“幼儿化”问题。而在教育问题上,学前班又存在着严重的“小学化”倾向。教学内容以算术、认字等知识学习为主,教师均为非幼师专业。在教育内容和方式上,对“寄宿”在学前班内的“幼儿”没有任何的“低龄”关照。S镇在寄宿制小学学龄儿童教育现状。多数寄宿制小学,针对农村留守儿童都采取了一定的关爱行动。白天课堂学习,留守儿童与“非寄宿”儿童一样,学校并未给予他们过多的关照。而在晚间,针对“寄宿”在学校的留守儿童,学校有时会组织教师对他们进行一定的情感教育和自强不息等心理辅导活动。对留守儿童更多的是常规生活管理和晚间学习作业辅导。然而,农村寄宿制学校还存在着不少办学困难:一方面,缺少基本设施和教育管理人员,没有学生食堂、学生浴室和户外活动设施。乡村小学师资不足,一线教师除正常的教学工作外,还要负责寄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工作;另一方面,寄宿教育过于强调秩序和集体目标。学校为规范寄宿生活,便于管理,减少安全隐患,通常安排两节晚自习,要求寄宿生统一在教室学习,重复白天的学习内容,这无疑增加了他们的学习压力,使寄宿学生易生厌学情绪。尤其对于留守儿童,这种强调纪律秩序和集体目标的寄宿生活,扼杀了小学生活泼好动的天性,使他们觉得生活沉闷无趣。这些都不利于少年儿童身心的健康成长。

2.民营托管教育所谓民营托管教育,就是留守儿童父母将留守儿童委托给“受托方”的一种教育形式。随着农村务工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留守儿童越来越多,其教育托管问题也成为农村亟须解决的现实问题。在此背景下,地方一些有经济头脑的人,以盈利为目的而自发地办起了一些针对留守儿童的托管机构。笔者为了区别于寄宿制学校,不妨将这类“受托方”通称为“民营托管教育机构”或“民营托管机构”。根2013年S镇工商所和教育部门摸底统计,在集镇小学及幼儿园周边已经有50多家“民营托管机构”。笔者于2013年对集镇JY小学、JX小学4—6年级部分班级共121名留守儿童进行问卷调查时发现:两所小学约有43%的留守学龄儿童已经住在了民营托管机构,还有部分学前留守儿童也进入了民营托管教育机构。托管教育机构的类别,目前S镇自发产生了三类民营托管教育机构:第一类为社会人士举办的托管个体户或者由一人牵头、多家合办的托管教育机构。这些托管机构多为居住在学校周边的居民构成,他们利用居家地理位置优势,以营利为主要目的,其教育软硬件条件普遍较差,只能维持留守儿童基本生活要求。第二类为幼儿园附设的托管部。S镇6所民办幼儿园均设立了托管部,托管部不仅面向本幼儿园,还对外招收需要托管的留守儿童。托管的留守儿童可共享幼儿园的活动设施和教师等教育资源。与第一类托管机构相比较,第二类托管机构其教育环境相对较好一些。第三类为集镇学校的在职教师兼职举办的托管机构。在托管机构兼职的教师,由于长期从事教育工作,积累了丰富的教育经验,能及时地发现留守儿童问题。这些教师通常富有爱心,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了解儿童身心发展的基本规律,能为留守儿童提供较好的学习指导、心理辅导和行为教育等。但是,由于地方教育部门禁止在校教师从事校外盈利性教学辅导活动,这类机构属于教育主管部门明令禁止的民间教育组织。上述三类民营托管机构,尽管其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不尽如人意,但它作为一种伴生于农村劳动力转移而产生的新生事物,的确对于支持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发挥出了重要作用,也得到了外出务工人员及当地部分干部群众的肯定和欢迎。这种托管机构的应时而生,也说明了它具有生存的必要性和实用性。尽管武陵民族地区S镇民营托管教育机构数量在不断的增多,也能为农村外出务工的年轻父母解决儿童寄宿抚养或教育管理问题,然而,民营托管教育机构本身存在着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民营托管教育机构存在的问题:第一,民营托管教育机构身份的合法性问题。这些托管机构没有得到地方行政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认可,属于无证经营,不受行政法规保护。因此,它们只能在“地下活动”,还常常会受到地方恶势力的敲诈勒索,也随时存在着因为效益或社会问题而自生自灭的风险。当前,地方政府寄希望于这些托管机构帮助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监管问题,但是,由于这些民营机构没有合法身份,不便直接出面予以保护和支持,致使这些民营托管机构生存尤艰。第二,监督和评价机制缺失问题。托管机构由于是自发成立的,所以它的性质界定、责权划分、资质审核、监管评价等机制还处于空白状态。目前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还未将这类机构纳入其工作监管范围。只是当这些民营托管机构出现突发事件或意外安全事故时,地方政府或教育部门才进行事态干预和过问处理。所以说,这些民营教育托管机构目前尚处于无政府监管和无序竞争状态。第三,缺少教育管理质量评估标准。现有的托管机构自身对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质量没有统一的评估标准。民营托管机构本身以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的,机构本身缺少主观积极的服务意识和动力,部分由教师主办的托管机构,对其托管的儿童,只满足于督促孩子们完成作业,而缺乏对托管儿童的情感关怀。绝大部分托管机构以盈利为目的,仅仅负责留守儿童的饮食、住宿、安全等一些最基本问题,忽略了留守儿童的情感教育需求。托管机构大多室内活动空间狭小,因害怕承担安全风险,限制托管儿童户外活动。创办者和从业者个人素质普遍偏低,没有从教经验,不了解留守儿童的心理特征和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尤其是对于3—6岁的留守幼儿,心理发展还十分敏感和脆弱,在最需要得到父母关爱的时候,却长期远离父母,更无法在托管机构得到情感的补偿,这些对于他们日后的性格发展和人格养成都将产生许多负面影响。

3.家族亲属兼管式教育所谓“家族亲属兼管式教育”,是指父母外出务工后把孩子交由男女双方的某一亲族(包括留守儿童的祖辈和其他家族亲属)代管、代教,故而称之为“兼管式”。这一“兼管”形式,在民族地区农村比较普遍。笔者实地调查看到,未进入学前教育和托管机构的儿童,主要是托付给家族亲戚代管代教;入学了的学龄留守儿童,放学回家后,也是需要家族相关亲属兼管的。就是上了寄宿制学前班和接受了小学教育的儿童(包括托管机构里的儿童),他们到周末也是要“回家”的,这个“家”,实际上就是家族亲戚兼管式的“家”。因此,家族监管式教育仍然非常重要。家族兼管式教育主要有如下三大类:第一,直系祖辈兼管教育。我们把外出务工人员将留守孩子交由其亲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代为管理教育形式称为直系祖辈兼管教育。这类兼管方式,其优点在于留守儿童能得到祖辈或家族亲情的呵护,兼管者的权威性和责任心以及其教育耐心都比较高,因此,留守儿童能得到“家”的温暖和亲情(当然,祖辈的亲情是不能替代父母的关爱)关怀。同时,家族亲属兼管,其缺点也是十分明显示的。在民族山区,家族兼管者大多数属于年老力衰、体弱多病的老人,他们只能满足留守儿童吃饱穿暖等基本生活需求,且多数兼管者是文盲或半文盲,无法辅导孩子们学习,有的对孩子还过分溺爱,致使留守儿童养成许多不良习惯。第二,旁系祖辈兼管教育。有些家庭由于多种原因,其直系祖辈无法兼管留守孙辈,外出务工人员只好将孩子托付给血缘关系较近,平日来往较亲密的非直系祖辈代为监管教育,我们把这种情况称之为旁系祖辈兼管。这种情况与上面所说的直系祖辈兼管差别较大,孩子离开了自己原有的家,既离开了父母,又要到一个陌生“新家”生活,加上旁系祖辈的权威性、耐心程度、应有的义务性以及对孩子性格了解等,也远不如直系祖辈。留守儿童过去很少与这些旁系祖辈共同生活,兼管者就像是孩子们心中的“熟悉的陌生人”。加之“兼管者”对寄养在家的留守儿童,多数抱有临时“代管”思想,对留守儿童也不愿过多过严地管教,除保证留守儿童基本生活需求和安全外,极少有教育措施。第三,其他亲族的兼管教育。还有一部分外出务工的父母是把孩子寄托给其他亲族,如兄、弟、姑、舅、姨等家,请他们代管代教。一般情况下,这样寄托兼管的时间比较短,当务工父母条件一有好转,他们就会将孩子接到自己的身边或者另想办法,如送到前面所提及的民营托管机构。综上所述,公立学校寄宿教育、民营托管教育和家族兼管式教育,已构成了目前S镇留守儿童接受寄宿教育的三大形式。尽管这三大教育形式各自存在着明显不足,然而,它们为解决农村外出务工者代为抚育孩子的问题,为解决留守儿童教育监管问题,确实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事实上,也为地方政府解决了有关留守儿童托管方面的社会难题,分担了部分社会责任。

二、民族地区留守儿童教育存在的现实问题

只有深入调查和研究我国民族地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的实际情况,才能发现留守儿童教育存在的问题和找到解决问题的基本途径。笔者认为,民族地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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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寄宿制学校留守儿童论文

一、农村寄宿制学校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功能缺失的不良影响

(一)留守儿童的社会认知未能得到细致关切社会认知是指个体对社会关系、社会规则等社会性客体和社会现象及其关系的感知、理解的心理活动。研究表明,当儿童的一般认知达到一定水平后,个体社会认知能力受社会、文化、教育等外部因素影响较大。[6]而农村寄宿制学校留守儿童与其他非留守儿童相比在家庭情感支持、家庭教育水平、同伴关系、学习环境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这就会对其社会认知发展带来一定负面影响。具体来说,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从农村寄宿制学校留守儿童的社会交往对象来看,由于家庭生活的缺失,其交往对象主要是学校内的同伴群体,社会认知对象单一,这对其人际情感和道德品质等方面的发展极为不利[7]。其次,由于农村寄宿制学校留守儿童家庭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较低,其家庭教育环境影响到他们对社会关系和社会规则的正确认知,极大地影响其成年以后的社会角色认同。最后,由于日常生活主要发生于学校这一固定的场所内,其社会经验的获得有限,在社会交往技能、社会文化习得等方面存在一定障碍,也可能影响其社会认知发展。

(二)留守儿童的生活际遇未能得到全面关爱无论什么样的教育,最终都是为了教育对象的当下和未来美好的生活。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正是为了促进其生活幸福。对于农村寄宿制学校留守儿童来说,他们的生活际遇是很难得到全面关爱的。一则因为父母外出使其家庭结构在形式上被分离,其主要生活场所局限于学校,课余生活中的亲情关爱是十分有限的;二则在当前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的现状下,囿于人力与物力所限,学校不易为寄宿儿童创设丰富多彩的校外生活。进而言之,学校和其他团体或个人无论怎样关爱他们的日常生活,也很难给予他们原本发生于家庭之中的生活体验,只能从某些方面起到一定的补偿作用。

二、农村寄宿制学校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功能补偿实践

针对上述农村寄宿制学校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存在的缺失问题,课题组以江西A县B小学作为实践学校推进学校家庭教育功能补偿活动。B小学有两个特点。一是所在地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比较突出。据统计,A县所属市有近200万人外出打工,农村留守儿童近33.32万人,占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总人数(131.87万人)的25%,占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总人数(57.82万人)的57.6%[8],A县是其中较典型的一个县。二是B小学符合农村寄宿制学校的特点,是当地政府为了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按照统筹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高标准新建的一所省级示范性寄宿制公办学校。全校有93个教学班,242名教师,5313名学生,共有2726名留守儿童,其中在校寄宿留守儿童1245人。

(一)农村寄宿制学校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功能补偿理念我们提出的农村寄宿制学校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功能补偿理念的理论依据是:儿童成长的全面关怀环境不可缺失,不同教育主体要共同努力创设有利于儿童发展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该理念的核心主张是:以农村寄宿制学校为主体,依托政府部门、社会力量支持,共同补偿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部分功能。它的价值追求是:对农村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学习支持、社会认知、生活际遇等四个方面进行全面关护,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全面发展。其实践逻辑是:农村寄宿制学校通过拓展学校职能,转变管理和服务方式,延展育人时空,发挥整体育人优势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全面教育关怀,以补偿其家庭教育功能。同时,我们认为这种补偿理念实施的关键在于农村寄宿制学校要在各方力量支持下创造条件模仿家庭教育环境,对留守儿童成长进行精心呵护,体验温馨的家庭关爱。

(二)农村寄宿制学校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功能补偿制度为了有效推进补偿实践,B小学改革和完善了相关制度。首先,在学校内成立“关爱留守儿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成员包括副校长、各处室主任和年级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抓好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的落实。其次,建立留守儿童日常管理制度。学校相继建立了《留守儿童关爱工程活动方案》《留守儿童生活老师管理制度》《留守儿童双休日文体娱乐活动管理制度》等10余项具体规章制度,使得留守儿童的管理有章可循。再次,建立留守儿童档案。留守儿童档案包括留守儿童的学习表现、性格特点、身体状况、外出父母或临时监护人的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最后,建立留守儿童研讨交流制度。学校每学期举行一次“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功能补偿实践”总结大会,每月开展一次关爱留守儿童经验交流会,各班主任相互交流教育留守儿童的经验,并定期召开帮扶老师、生活老师、留守儿童与监护人的座谈会。

(三)农村寄宿制学校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功能补偿课程要充分发挥学校整体育人优势,就不能仅仅把农村留守儿童集中在寄宿制学校,简单地为其提供生活保障。为此,B小学首先将补偿理念操作化,将其落实为四个主题鲜明、目标明确、内涵丰富、方案可行的活动课程,即健康、品德、学习和生活(表1)。与此同时,B校管理者还探讨了具体做法,使得这种留守儿童关爱活动具有针对性、系统性。例如,为了营造寄宿留守儿童的快乐生活氛围,学校组织他们开展丰富多彩的书法绘画、体育活动、校外参观等实践活动;用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丰富留守儿童的精神生活;在中秋、端午、“六一”等节日来临时,全体师生一起举行热闹的欢庆活动,让留守儿童感受到“家”的温馨,体现“爱就在身边。(四)农村寄宿制学校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功能补偿保障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留守儿童进行家庭教育功能补偿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与物力。为此,当地政府和学校统一思想,将解决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一方面向社会招聘留守儿童生活老师,另一方面从B小学内部调整教师工作岗位,采用轮岗的办法担任留守儿童“家长”,并将其关爱留守儿童的工作投入纳入绩效考核。同时,政府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加大投入以保障B小学关爱留守儿童的额外支出成本。B小学则通过社会媒体宣传,扩大影响,吸引社会团体和有关爱心人士参与到关爱留守儿童的学习与生活中来,特别是在节假日组织各种特色活动,保证寄宿在学校的留守儿童度过有意义且丰富多彩的课余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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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留守儿童论文

1农村留守儿童基本状况分析

1.1农村留守儿童的含义

很多研究因为描述的角度不同,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定义不同。综合众多研究结论,笔者认为农村留守儿童应定义为:年龄在6~16岁、家庭完整(父母双方都存在、无离异、分居状态),但日常生活的监护人不完全或无监护(仅有父母一方或双无)的农村儿童。

1.2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情况

农村留守儿童生长在农村的家庭环境之中,这是他们家庭情况的共同性,也决定了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环境的相似性,即:父母双方或一方到城市里打工,而儿童由父母亲单方或者祖辈照管。大多数的农村家庭都不是两代的小家庭,很多家庭中的祖孙三代一起生活。因此,留守儿童的家庭结构较为复杂:首先,单亲照管的留守儿童同时接受祖辈教育;其次,双亲都外出的留守儿童可能仅由祖辈照管,有的由于祖辈无力照管,儿童就要自我监护,更有甚者,儿童还要照顾年迈的祖辈。有少部分留守儿童没有祖辈,被寄养在亲属或者邻居家里。

1.3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情况

农村小学是承担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的主要机构,然而,农村小学经费少、师资力量薄弱、教育水平不高,对普通儿童的教育尚且不完善,对无家庭监护的留守儿童的教育更是力不从心;学校教育一般只担负对儿童进行知识、能力的培养的责任,那么,儿童身心健康的责任则由学校和家庭共同承担。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特殊性决定了他们所接受的家庭教育存在很大的缺失。

2农村留守儿童教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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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提升留守儿童管理规定通知书

留守儿童是在经济转型中出现的特殊群体。他们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他们的健康成长关系着广大家庭的切身利益,关系着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着我们国家的兴旺,关系着中华民族未来整体素质的提高。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关要求,切实改善留守儿童生存发展状况,促进留守儿童健康、快乐成长,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一)以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为统领,以优化留守儿童生存发展环境,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为目标,深入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积极探索关爱留守儿童的长效管理机制,大力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加强留守儿童教育管理,推动留守儿童在文化教育、家庭生活、心理健康、社会保护等方面问题的解决,为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必要的保障。

(二)推进县关爱教育留守儿童工作,必须全面贯彻“以人为本、改革创新、统筹兼顾、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整体推进。

(三)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家庭配合、社会参与”的留守儿童长效管理关爱机制,确保全县留守儿童“学业有教、监护有人、生活有助、健康有保、安全有护”,让每一个留守儿童健康幸福成长。

二、工作目标

(四)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机构,以村(社区)为单位,建设关爱留守儿童之家。

(五)由教体局牵头创建县中小学(留守儿童)教育基金会,完善关爱留守儿童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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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主义教育思想对儿童教育的启示

摘要:

儿童是一个人一生中最重要的阶段,是一个人性格、品德、世界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这个年龄阶段儿童的教育问题是最为重要的,针对我国儿童教育存在的教育模式僵化,教育观念落后;班级管理制机械运用;家庭教育存在误导和隐患等的问题,结合卢梭的自然主义教育思想,对我国的儿童教育转变教育理念,顺应自然;完善班级授课制,关注儿童个别差异性;完善家庭教育的平衡等方面具有重大启示。

关键词:

自然主义教育;儿童;启示

在我国,对于儿童教育的研究显得不够重视,大多数人都认为研究成人和青少年的教育问题是更有价值的,对社会的影响更大。人们之所以忽视儿童的教育,往往是认为儿童是很容易被教导的,一方面,他们认同洛克的“白板说”,认为儿童是一块白板,你在上面画什么就是什么样子,顺从又无助;另一方面,他们又觉得儿童什么都不懂不会,所以就把自己认为正确的条条框框强行加在孩子身上,让儿童要遵守这样的规则那样的纪律,殊不知,连成人都厌恶加在自己身上的条条框框。所以,对于儿童这样一个特殊的群体,一个人一生中最重要的阶段,教育方式、方法的得当显得尤为重要。而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思想的解放,社会主流价值观受到了冲击,我国教育进行了大规模的改革,各种教育思想杂糅碰撞,针对越来越多的儿童过度早熟,娇生惯养,不禁风雨的现状,人们呼吁保护儿童的天性,让儿童更像儿童。卢梭的自然主义教育思想所倡导的就是以儿童为本,保护儿童的一种天性,顺应自然的教育理念,对我国儿童教育有着重要启示。

一、卢梭自然主义教育思想的论述

(一)卢梭自然主义教育思想的形成背景任何一个伟大的思想都不是凭空想象而出的,这都与思想家的个人成长经历、生活的时代环境以及受到的教育有着密切的关系,而卢梭的自然主义教育思想就是和他的生活经历和时代密切相关。卢梭自幼丧母,受父亲和姑母的影响,自小养成了爱看书的习惯,并在他幼小的心灵里种下了热爱民主和自由的种子,而卢梭生活的18世纪的法国,是一个落后的封建专制国家,第一第二等级残酷剥削和掠夺第三等级,当时,法国正处于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壮大,封建社会行将崩溃,更为深刻的资产阶级革命即将到来的时期。资产阶级实力日益扩大,再也不能容忍无权的状况,反对封建压迫,推翻君主专制制度,扫除资本主义发展障碍,成为第三等级的要求,卢梭的教育思想是从他的自然哲学观点出发的,通过对他所假设的教育对象爱弥儿的教育,来反对封建教育制度,阐述他的资产阶级教育思想。[1]进而以其自然主义教育理论向封建神学教育进行了不屈的斗争[2]。

(二)卢梭自然主义教育的理论基础卢梭主张性善论和感觉论,他认为“出自造物主之手的东西都是好的,而一旦到了人手里就全变坏了[1]。在卢梭看来,人生来就是有感觉的,儿童从出生开始所接触的或者做的事情都是出于自己的感觉好不好,愉不愉快,是否喜欢做,而教育就是为了让儿童养成不同的习惯,对事情产生不一样的见解,在做事情的时候更加理性,更加稳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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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儿童教育公共政策论文

一、现行政策的不足分析

我国现行的解决流动儿童教育问题的政策主要来源于1998年颁布的《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流动儿童少年常住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外流。“(<办法>第三条):“流动儿童少年就学,以在流入地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借读为主.也可入民办学校全日制公办中小学附属教学班(组)以及专门招收流动儿童少年的简易学校接受义务教育。“[4](<办法>第七条}:“经流入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可依法举办专门招收流动儿童少年的学校或简易学校。办学经费由办学者负责筹措,流入地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应予以积极扶持。简易学校的设立条件可酌情放宽允许其租赁坚固适用的房屋为校舍。(《办法)第八条)”[5]该办法实际上对解决流动儿童教育问题提出了三种解决途径:一是进入户口所在地的公办学校.即不得随父母流出户口所在地;二是申请进入流入地公办学校或公办学校开办的专门招收流动儿童的简易学校;三是进入社会力量举办的专门招收流动儿童少年的学校或简易学校。然而,这三种解决途径在现实当中却遇到了困难。首先来看第一种途径,进入户口所在地的公办学校。既然流动儿童教育问题是因为流动而产生的,那么干脆不让你流动,这样问题不就解决了吗?这就是第一条解决途径的思路。是的,“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外流”,没有了流动儿童,流动儿童教育问题自然就没有了,但是,这并不是问题的关键,只要有流动人口,就不可能限制儿童的流动。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孩子需要父母。教育学家认为父母对孩子的一生影响非常大父母是孩子的启蒙老师,孩子最初所学的都是从父母的言行之中学会的,缺少父母关爱的孩子.成年之后都会出现心理问题,对社会造成伤害。同时父母是孩子的最好监护人,有哪个父母不关心自己的孩子呢7因此父母旦在城市扎下脚跟,就会把孩子也带在身边由自己亲自养护。即便让孩子在户口所在地上学父母也是不放心的。在户口所在地上学虽然有亲戚朋友照顾孩子,但终究不如父母自己照顾得周到。另外,由于父母长期不在身边,对孩子的心理也会产生不良影响。因此,用限制孩子随父母流动的办法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取的。

让我们再来看看第二条途径让孩子进入流入地公办学校或公办学校开办的专门招收流动儿童的简易学校。这也是办法规定的最需要解决途径。但是这途径在现实面前也遇到了诸多问题。

1.义务教育的管理体制问题。我国义务教育事业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地方政府是负责筹措经费,设置学校的主要负责部门,教育经费也是按户籍学生人数下拨。目前,一些特大城市自身义务教育经费比较紧张,加之特大城市流动儿童少年的基数相对较大,再为流动儿童少年就学专门投入笔经费,负担较重。

2.公办学校的现实状况。近几年各地,尤其是特大城市,相继出现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升学高峰,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学位非常紧张。许多学校都存在着超大班额教学的状况直接影响了义务教育的质量。在此情况下.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接收流动儿童少年就学,存在着学额的现实局限。3.学费问题。在目前情况下,完全由流入地政府投入经费解决流动儿童少年就学问题并不现实。为此,有人提出,这部分经费应由流出地政府承担。但由于流动人口流动性大,且来自四面八方,此办法在实际操作上难度较大。目前,现实中比较通行的办法是由学校向流动儿童少年的家长收取借读费或教育补偿金。但由于一些学校收费都很不规范使得流动人口中的低收人群体难以承受,除此之外.各个公办学校名目繁多的收费却让那些低收入的民工望而却步。因此,在实际当中,公办学校并不能成为解决流动儿童教育问题的主要途径。那么就剩下最后条途径了,进人社会力量举办的专门招收流动儿童少年的学校或简易学校。这类学校通常是由流动人口自身开办的习惯上称作打工子弟学校,打工子弟校是在城市和城镇现有教育资源不足以完全吸收流动儿童少年时的一种合理而必然的选择。由于流动儿童的空间分布极其集中,他们一般分布于城乡结合部地区.这就使这些城乡结合部地区的全日制中小学难以全部承担流动儿童少年人口的教育任务。在这样的背景下,允许流动人口中的一些人开办“打工子弟校”来解决流动儿童少年的教育问题不仅是合理的,也是必然的选择。事实上,各地流动人口在开办学校方面已经走在了政策的前面。早在90年代初期,北京市的流动人口就开始举办“打工子弟校”了。迄今.共有百余所规模不等的“打工子弟校“,小者只有10来名学生,而大者学生人数将近2000人。对于这些打工子弟校.流动人口家长是普遍持支持和欢迎的。各种“打工子弟校”受欢迎的主要原因是:收费低廉,管理灵活基本解除了家长的后顾之忧。然而,这些受到欢迎的打工子弟学校却由于自身的先天不足而受到各地的查禁。“打工子弟校”中比较普遍地存在以下问题:第一,卫生条件较差。为了节省开支打工子弟学校尽量减少投入每班的人数尽量最大等。第二,存在比较大的安全隐患。狭小的校园简易的校舍使得些学校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第三,教学质量问题。由于打工子弟校的工资一般较低因而难以吸引较高水平的老师。新开办的“打工子弟校“是很难在短期内达到城市和城镇的办学标准的,因此很难获得办学许可证,大部分还戴着”黑帽“。但是这些学校被取缔之后,孩子们怎么办呢?实际上,很多打工子弟学校是在家长的配合下和教育主管部门打游击,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让孩子有书读。这也是打工子弟学校屡禁不止的根源所在。

二、结语

从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我国的流动儿童教育政策存在着先天的不足,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制定政策过于简单化,没有考虑到打工者的实际需要。公办学校不是解决流动儿童教育问题的主要途径,必须从打工者的实际情况出发,寻找符台他们需要的解决办法。二是现有的教育体制无法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由于教育经费是根据户口注册的人数来下拨的,而不是随着孩子的流动而流动。这种体制无法适应现在人口流动大的现实情况,因而也造成了流动儿童上学难的问题。三是地方政府在执行政策的时候不能因地制宜从根本上去想办法解决问题而是搞一刀切。打工子弟学校既然是符合流动儿童需要的,就应该因势利导,而不是简单的取缔。孩子是祖国的未来,科教兴国也不是简单的一句口号,而是要在实际当中采取行动.真正的让每个孩子都平等的受到教育,只有这样,才能从整体上提高全民族的素质才能真正实现科教兴国,才能让我们伟大的祖国变得更加强盛。

作者:李皎单位:包头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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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农村留守儿童论文

一、西乡县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现状

(一)农村学校教学资源严重不足到目前为止,西乡县共有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学校29所,本项目研究小组用随机抽样的方法选取了其中6所初级中学对其相关教育现状进行考察调研。通过进入学校实地考察调研以及向学校领导、教师咨询,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解,调查发现当前农村中小学都面临着一个共同的问题:教学资源严重不足,其中包括硬件资源(如健全的教育设施)和软件资源(高水平的教师)等。由于教学资源的欠缺,从而导致学校无法对农村留守儿童提供优质的教育培训,再加上学校缺乏充足的资金支持和农村中小学自身所处地理环境因素的限制,无法吸引足够的优秀教师来授课,即使有一些优秀教师在这些学校工作,但都只是短期的,许多新任教师都是把在农村学校的工作经历当做是一种锻炼和实习,只要一有机会就会选择前往城市或工作条件较好的学校工作,教师的流动性过于频繁,从而形成了农村中小学学生多、老师少,教师有理论、无实践的不利局面,最终导致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资源得不到保障。[2]

(二)农村留守儿童升学较率低本项目研究小组通过对农村留守儿童发放的调研问卷相关数据的分析,发现调查的600名农村留守儿童中表示喜欢上学的占53%,表示不喜欢和一般的分别占11%和36%;学习成绩优秀和差的分别占9%和23%,成绩良好和一般的分别占31%和37%;同时对自己的学习状况表示满意的占9%,比较满意的占61%,不满意的占30%;初中毕业后想继续上学的占57%,准备外出务工的占30%,剩余的13%的留守儿童持一种无所谓的态度。除此之外,通过和学校留守儿童的班主任老师交流沟通还了解到,当前农村留守儿童对待学习也是持一种无所谓的态度,对于自己的人生不能够准确定位,对获取知识的欲望不够强烈,大多数农村留守儿童由于受父母外出务工的影响,都希望自己初中毕业以后能够早早步入社会外出务工挣钱,没有能够认识到学习对于改变人生命运的重要性,甚至还有少数农村留守儿童持有一种读书无用的观点。同时,农村留守儿童的升学率也是较低的,根据调研了解到:西乡县全县每年进入高中继续学习的农村留守儿童占所有初中毕业农村留守儿童的比例不到60%,有40%的农村留守儿童直接步入社会外出务工,在这些进入高中继续学习深造的农村留守儿童中,最终能够进入大学接受高等教育的学生人数不到30%。通过中考、高考的层层选拔,大量的农村留守儿童放弃了接受高层次学习深造的机会,直接进入社会从事体力劳动,这种现象也是当前农村留守儿童教育中最普遍的现象。

二、西乡县农村留守儿童在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失由于父母长期外出打工,未成年的孩子被留在家里,亲子之间缺乏联系和沟通,家庭教育在农村留守儿童群体中几乎是一片空白。儿童的成长不仅需要学校的正规教育,同时,家庭教育也是儿童受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家长作为联系学校和学生的特殊纽带,在儿童的成长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学校的教育侧重在文化知识方面,帮助学生学到最基本的文化知识,是一种基础素质教育,而家庭教育的好坏往往对孩子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基本道德素养以及行为规范的形成能够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二)农村留守儿童心理成长受阻父母长期外出务工,农村留守儿童缺少亲子之间的有效沟通,容易形成任性自私、性情孤僻、以自我为中心的性格特点,在生活、学习中缺乏主动性,逆反心理重,进取心、上进心不强,道德品行较差,违规、违纪、违法的行为时有发生。国内关于留守儿童的研究发现,许多留守儿童因亲子关系的疏远,只知道单向地接受爱,不懂得施爱,更想不到如何感恩回报,整天得过且过,不思进取,对他人缺少诚信,片面强调个人利益,对家庭、朋友、邻居、社会冷漠无情,缺乏社会责任感。也有的留守儿童表现为冷漠、自负等情感障碍和退缩性行为,甚至出现了攻击行为和反社会行为等道德情感变异的状态。这些问题出现的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由于农村留守儿童孤僻和内向的性格,缺少与他人的交流和沟通,最终导致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不能够全面健康地成长。

(三)农村教学资源严重不足,导致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和城镇儿童的教育差距拉大农村地区由于地理自然因素的限制导致经济发展滞后,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完善,再加上农村学校没有充足的资金给教师提供优质的福利待遇,无法吸引优秀的高水平教师到农村学校教学,学校不能够像城镇中小学一样给农村留守儿童提供优质的教学设施,导致农村义务教育和城镇义务教育不能够协调发展。农村留守儿童从小家庭教育的缺失,也进一步拉大了农村留守儿童和城镇儿童教育之间的差距。[3]从短期的角度来看仅仅是城乡教育之间的差距,但是从长远来看这势必是城乡差距拉大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最终不利于整体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四)农村留守儿童升学率低,导致农村潜在人力资源流失农村留守儿童作为农村潜在人力资源的一部分,他们是推动未来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现阶段多数农村留守儿童由于受他们父母的影响,为了短期利益,初中毕业以后就放弃了继续求学的机会,开始外出务工,导致农村地区接受高层次教育的人口基数减少,造成农村潜在人力资源的流失,这也是导致西部地区农村经济落后的重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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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分析

摘要:从学习、思想道德、心理健康以及安全问题四个方面对城乡一体化背景下农村留守儿童在教育方面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同时结合具体问题探究了导致问题产生的具体原因,最后得出,现阶段必须要从政府、学校、家庭以及社会四个方面入手才能有效的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在教育方面所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城乡一体化;农村留守儿童;农村教育

自从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的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城镇化进程不断加深,目前城乡一体化的趋势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潮流。在这样的背景下,农村地区的人口不断向城市地区转移,从而导致在农村地区存在着大量的留守儿童,这也是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尤其是在一些偏远地区,年轻劳动力基本都外出打工谋生,只留下老人与孩子留在乡村[1]。在这样的背景下,留守儿童在教育方面出现了许多问题,从而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笔者也对此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一、农村留守儿童在教育方面所存在的问题分析

根据最新的心理学的研究显示,在儿童成长期,父母对于孩子会产生极为重要的影响。对于留守儿童来说,由于父母长期不与其生活在一起,也就无法对其产生一定的影响,这就必然导致在教育当中会出现多种问题,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当中。

(一)学习问题

所谓的留守儿童是指父母一方或者父母双方都外出打工。对于父母一方外出打工的留守儿童来说,由于父母当中剩下的一方往往需要承担起全部的家庭劳动,往往并没有充足的精力对留守儿童的学习进行辅导。对于父母双方都外出打工的留守儿童来说,大多都是由祖辈进行抚养,大多数的祖辈都并不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只能在生活起居上给予留守儿童必要的照顾,无法从学业上给予其必要的关心[2]。此外,许多祖辈对于孙子辈的孩子往往过于溺爱,并不愿意给其施加太大的压力,往往在学习方面对留守儿童采取的是放任自留的态度。儿童在心理与心智方面都并未完全发育成熟,因此,其往往无法意识到学习的重要性,在缺乏约束的环境当中,往往并不愿意强迫自己主动地进行学习,从而导致学习成绩相对较差。根据笔者对所在地的某一乡村的留守儿童进行了调查研究,结果表明,在笔者所调查的500名留守儿童当中有46.3%的学生成绩较差,33%的学生成绩处于中下游水平,12.3%的学生处于成绩较好的水平8.4%的学生成绩较好。

(二)思想道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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