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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县农机化发展规划
时期是新乡村建设开好路、起好步的关键时期,县农机局结合本县实际,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中央一号文件为动力,作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设规划:
(一)全面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促进先进适用农机的推广。到年实现农业生产中水稻机收、水田机耕、农业排灌、农业运输等重要生产环节机械化程度达60%以上,全县农机总动力达60万千瓦以上,基本实现农业生产机械化。
(二)实现农机供应、维修点等服务网络健全均布,行业管理规范化,全面推行农机行业准入制。到年基本实现农机行业服务网络化、管理规范化。
(三)农机培训全面实现电教化,升级扩建农机校,培训专业包括农运车驾驶员、拖拉机驾驶员、电焊工、铸造工、农机修理工、车工、维修电工等41个专业,全年培训乡村技术人员1000人以上。
(四)提高农机作业服务的组织化程度,加强基层农机站建设,组织农机合作社,实现规模经营,科学配置机械资源,加强机耕道建设,高效发挥农机作业效率,促进农业产业化。到年农机作业服务的组织化基本实现农业生产的全过程。
(五)农机上路严格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要求行驶,强化农机手安全操作和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严格农机年度检测,农机安全监理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服务。
二、新乡村建设中农机局所承担的职责及农机化发展的方向、措施
1雷波县农机化发展主要存在的问题
(1)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雷波县农业投入严重不足,导致乡村公路、田间道路、水渠路网、田造等农业基础设施非常落后,致使农业机械在村组和田间转移非常不方便。农民即使有购买农机的愿望,也因交通不便、作业量小、投资回收慢,而不得不放弃,阻碍了新型适用机具的快速推广和发展。
(2)多数农村劳动力外出打工,留守老弱病残难以操作农业机械,不得不采取最原始的耕作方式,或转包给其他人耕种,又担心别人侵占自己土地,使得雷波县农机化发展缓慢。
(3)政策资金投入支持力度不够。雷波县属于贫困县,实施农机购机补贴以来,一直都是30%的购机补贴,且县政府用于农机发展的财政支农资金少,事业费只停留在发放人员工资上,致使农机新技术和新机具试验、示范、引进困难,导致了新的农机具购置难、引进难和试验推广应用难的局面,农机推广带动作用无法很好地得到体现,影响了雷波县农机化的全面健康发展。
(4)基层服务体系不健全。全县只有农机服务机构9个。其中,肩负管理职能的县级机构1个,乡级机构8个。乡级8个农机服务体系,不能满足49个乡(镇)农业机械发展的需要。
(5)农机人员专业知识老化,后备力量严重不足。全县从事农机管理的人员参加工作后很少参加业务知识的更新再培训,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农机化发展的需要。另外,近年来报考学习农机专业的人员几乎没有了,农机管理推广队伍青黄不接,后继乏力。
2加快农机化发展的措施
(1)加强引领,积极争取,增加投入。争取各级政府、计划、经济、财政等部门和社会各界对农机化的投入,利用《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明确的购机补贴和油料补贴,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农牧民、农村集体投入为主体,中央、地方财政资金为引导,社会资金为补充的多渠道、多元化、稳定的投入机制;积极争取中央、四川省、凉山州各项以工代赈和扶贫项目建设资金,促使雷波县农机化事业又快又好地发展。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我们将继续发挥进取实干的工作作风,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上新台阶。今年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司法行政“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布局,结合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任务,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推进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经济发展服务。
一、推进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
1、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工作体系。组织召开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区全面依法治区推进大会,推动区委出台《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实施意见》,交办“法治建设责任书”,落实各级法治建设责任。建立健全多方联席协商机制,充分发挥各个协调小组及相关责任单位作用。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研究出台区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和《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实施方案,制定《区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夯实全面依法治区根基。(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2、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加强调度督察,推动《区本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责任分工清单》落实,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力争实现区法治政府建设达到省级示范创建标准或1项单项工作达到省级示范创建的目标。推动区政府出台《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落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的实施意见》,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和制度规定合法合规。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总结验收工作。(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3、推动法治建设任务落实。充分发挥法治督察作用,合理制定督察计划,聚焦法治政府建设、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重大风险防范等重点领域每季度开展一次督察,并向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报告督察整改情况,真督实查、较真碰硬,切实推动法治建设任务落实到位。(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清理工作
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制度规范,从形式审查入手,重点落在内容审查,配齐审查人员力量,提高合法性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大“减证便民”力度,为企业发展、群众办事创造便利条件。(行政复议应诉科)
三、聚焦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以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着力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着力于提高公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着力于营造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抓住重点、细化分类、扩大效果,认真做好全年的各项工作。
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本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市委九届三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任务,根据《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要求,以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着力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着力于提高公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着力于营造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抓住重点、细化分类、扩大效果,认真做好全年的各项工作。
一、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报告精神,大力宣传改革开放30年来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要把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原原本本地学习十七大报告,重点学习有关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内容,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找准加强和改进整体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把十七大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着眼大局,以解决民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入手,围绕完善民主制度、围绕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开展工作,注重在领导干部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注重在广大市民中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断提高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广泛宣传改革开放30年以来民主法治建设的成就。围绕改革开放30周年这一主题,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所走过的历程和取得的成就。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安排好“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系列活动。结合现行宪法的历次修订,加强宪法教育,提高领导干部和广大公民的宪法观念;进一步准确把握市民法律素质,认真做好市民法律素质评估调查工作;通过各种有效的宣传形式,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烘托气氛,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氛围。
二、抓住重点,统筹兼顾,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各项工作
(三)进一步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继续完善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重点在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重视案例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法治领域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与解答,树立正确的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年内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不少于两次,各区县、各市级委办局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制研修班。启动“双百”工程,即:100名“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和100名“学法用法示范机关”的评选工作,通过评选,树立典型,总结经验并推广至全市。建设和完善“干部学法网”,丰富在线学习课程,完善考核办法,进一步夯实公务员学法用法的阵地。
(四)重点推进“法律进学校”活动。积极配合市科教党委、市教委,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以增强引导性、参与性和趣味性为重点,推进法制教育进课堂。加强学校章程建设,研究制定市和区县二级“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评比标准和办法。以“依法办学、以德立校”为主题,组织开展对学校领导和法制课教师的法制培训,推动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配合司法部办好全国大中学生学法用法演讲赛。会同有关部门,通过组织举办法制教育观摩课、法制课教案征集评比、法制学科教研活动等,加强学科建设。充分利用法院、监狱、劳教所、戒毒所等,进一步拓展青少年课外活动实践基地,积极开展体验性活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体系。
为切实加强区人社系统普法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和法治观念,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促进区人社系统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根据区委办、区府办《转发区依法治区办关于集中开展法治理念专项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六五”普法规划和市、区有关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总体发展思路和安排部署,以“作风建设年”、“四下基层”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以法制宣传教育为主线,以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为目标,全面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宣传教育措施,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法治理念专项教育活动,全面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法治观念,让群众学会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全面提升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依法行政水平,树立良好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队伍形象。
三、主要内容
我局根据活动安排,结合部门工作实际,重点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干部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真组织开展社会法治理念教育宣传活动,使全局干部职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继续加强干部职工法制宣传教育,经常组织集体学习,推进干部职工学习经常化、制度化。大力加强廉政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宣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定,教育引导干部职工遵纪守法、廉政奉公,促进公正廉洁。
一、国家或政府层面
首先,应该完善乡村金融的法律法规建设,强化乡村金融支持的制度环境。一方面,根据乡村金融的特点,加强乡村金融的立法工作。一是在《商业银行法》的基础上,针对乡村金融发展实际,尽快制定出台专门的乡村金融服务法、乡村金融监管法,如《乡村金融法》或《乡村合作金融法》等,就乡村金融性质、法定存款准备金、市场准入退出机制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使各种合法资金放心进入乡村金融组织,结束乡村金融机构长期以来参照《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经营管理的无序局面;二是借鉴国外的实践,制定有关支持或鼓励乡村金融发展的法律法规,如《乡村金融服务促进法》、《农业保险法》等,支持乡村金融的发展;三是要尽快修订完善《破产法》、《刑法》、《担保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为乡村金融的良性运转提供法律支持。另一方面,大力推行依法行政。在处理和协调乡村经济金融事务中要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地方政府要自觉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大力支持司法公正,保障政府信用,杜绝不应有的行政干预。
其次,国家和政府应该大力推进乡村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乡村信用担保和失信惩罚机制。一个良好的乡村信用环境是乡村金融和乡村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因而要着眼长远,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建立起有效的乡村信用体系,改善乡村信用环境。在这方面,应该充分发挥国家和政府的主导作用。一方面,是政府要带头讲诚信,提高行政的公信力;另一方面,政府和司法机关要把乡村信用体系建设列为政绩考核指标,以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乡村信用环境工作机制。此外,工商、税收、金融、司法、新闻媒体等有关部门要联手打击逃废债务行为,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多种手段对失信者进行严厉惩罚,为乡村信用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另外,国家还应该要大力推进乡村金融体系的配套改革,包括乡村土地产权政策、财政金融政策、乡村社会保障政策等改革,比如构建乡村金融财政补偿机制和税收优惠机制等。
二、金融机构层面
(一)正规性金融层面
我国乡村地区的正规性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四个部分:乡村信用社、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和政策性乡村金融机构即农业发展银行。由于他们各自的立足点不同,因而应该根据各自的业务重点进行相应的体制创新,以促进乡村金融的发展。
第一,继续深化乡村信用社改革,坚持乡村信用社支农地位不动摇。乡村信用社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激活其作为乡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金融纽带的作用,真正成为服务“三农”发展的社区性金融机构,但目前的乡村信用社改革已经出现了“去农化”倾向,有着强烈的商业化趋向,主要表现在“合作”性质退化,“商业”性质增强。因此,乡村信用社的改革务必坚持“三农”方向,防止“去农化”,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宗旨不能动摇。当前要着力抓好法人治理结构和机制建设,大力抓好经营和发展,壮大乡村信用社的资金实力,进一步增强支农服务功能,发挥好支农主力军作用。
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打造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努力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在助力脱贫攻坚中的作用,结合“法律七进”“春风行动”等活动要求,县局决定在全县开展“法治惠民周周行”,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由县局统筹组织,以县法律服务队为主体,采取机关科室和与司法所结队共建模式开展,机关科室要做提前谋划、做好规划、实施计划,司法所要积极主动与科室做好对接,提供必要的场所和硬件设施,确保完成活动任务。服务队要深入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单位,广泛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活动,扩大公共法律服务覆盖率和知晓度。
二、时间安排
4月7日起到12月底,从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开始承办,依次为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社区矫正管理局→依法行政综合管理科→公证处,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法治惠民活动,轮流承办每周活动,办公室和组织人事科要积极参与每一次活动。
三、服务内容
坚持需求导向,认真排查梳理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确定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开展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服务活动,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一)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进网格。积极与网格员联系,加强协作,宣传介绍公共法律服务内容,通过现场解说、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让更多的群众,尤其是困难家庭能够了解获得公共法律服务途径。宣传普及低保、医保、民工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和政策,介绍疫情防控、集资诈骗、非法传销等风险防范知识。实地走访网格内企业,了解企业法律服务需求,帮助企业解决遇到的法律问题。开展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活动,指导公证及法援事项申请,以及如何通过法润民生微信群进行法律咨询。
1农机维修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不利因素
1.1有关部门对农机维修服务体系建设不够重视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农机维修服务体系建设的地位没有得到重视,县、乡两级农机维修管理部门的基础设施差,办公简陋,办公经费难以保障。特别是乡镇农机管理部门,无专人负责,而维修站点大多是个体企业并且大都无照经营。有的地方甚至没有电脑和交通工具,开展农机维修服务体系建设的难度很大。
1.2维修从业人员素质较低农机维修从业人员大多是当地的个体经营户,文化素质比较低,知识陈旧,很多没有经过培训、考取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就当上修理工,中高级维修人员严重青黄不接。同时,维修技术水平低、质量差,遇到难题束手无策,对新机具难以维修。此外,管理人员经营管理水平低,不能开展相关工作,从而制约着农机维修行业的发展。
1.3农机维修法规有待于进一步落实尽管我国先后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各地也出台了农机管理条例、促进条例或相关政策,明确规定农机维修网点技术合格证许可、农机维修服务人员就业准入等要求,农业部制定了《玉米收获机修理质量》等20个农机维修标准,但是全国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的颁发率不足50%,农机维修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持有率不足40%,全国各省市县不同区域间的农机维修管理规定落实效果差异明显,农机维修相关标准没有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1.4维修行业不能满足维修需要农机维修行业还没有形成规模,数量少,农机维修服务网点、维修服务能力还跟不上农机装备迅速增加的需要,尤其在农忙季节根本不能满足农田作业机具维修的需要。同时,农机维修服务网点设备简陋、规模小,不能从事大型农业机械的大修保养。
1.5维修站点设置不合理“三包”期内的维修由农机生产厂家负责,“三包”维修站一般设在市级农机销售单位,而乡级一般没有“三包”维修站,每逢农忙季节,农机维修难的问题尤为突出。农机生产厂家“三包”服务人员大多数没有专用的交通工具,不能及时维修。为了修理农机,农民往往需要付出很大的精力、财力,导致浪费很大。
2构建新型农机维修服务体系的措施
2.1加强政府扶持引导围绕区域农机化发展目标和实际,规划布局农机维修服务体系建设,构建新型农机维修服务网络。构建市级区域性农机维修中心,应与农机经销、农机配件供应、农机培训、农机推广等部门密切配合,维修中心数量应与区域农机化装备总量和水平配套;县级示范农机维修企业应具备二级以上综合农机维修服务能力,集农机销售、配件经营、农机具维修、作业服务指导培训等于一体,数量依据辖区内农机具保有量和农机化水平而定;村级示范农机维修网点应在乡镇和农机合作社内规划布局数个综合农机维修点和专项修理点,确保大修不出县、小修不出村或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