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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法律知识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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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法律知识

初中政治课法律知识与现实生活的联系

摘要:法律知识是初中政治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弘扬法律精神、营造和谐校园的有力保障。初中生学习法律知识能够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改变法律意识淡薄的现象,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法律知识的教学应该与学生的日常生活联系起来,这样才会便于学生理解和应用法律,使初中生做到积极守法、正确维权。文章就初中政治课如何结合现实生活对学生进行法律知识教育进行探讨,旨在增强初中生的法律素养,能正确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初中政治;法律知识;初中生;现实生活

初中生正处于思想发展的关键时期,容易受到外界不良因素的诱惑,影响学生的长远发展。初中政治课作为培养学生正确人生观与价值观的重要课程,将法律知识引入到日常教学中,可以让初中生在成长阶段意识到法律的意义,使学生成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合格公民。初中政治教师要将法律知识与学生的现实生活联系起来,选择贴近学生生活实际的教学案例,创建高效的政治课堂。

一、创设情境,渗透法律知识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初中政治教师在法律知识的教学中,应该注重创设多样化的课堂情境,激发初中生的法律学习兴趣,逐步渗透法律常识,增强学生对法律知识的重视程度。同时,还要让学生理解法律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精神,将法律知识寓于生活情境中,引导学生分析法律折射出的社会问题,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比如讲初中《道德与法治》中的《生活需要法律》,教学目标是通过学习生活与法律的关系,体会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教学时我通过多媒体技术给学生播放法律宣传片,让学生知道法律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我们享有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然后我创设问题情境,要求学生列举一些与我们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有的学生说食品安全法、道路交通法、治安管理法,有的学生说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还有的学生说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等。接下来我请学生分组讨论“如果没有法律,我们的生活会怎样?”大家都积极地参与课堂活动,学习氛围高涨。

二、巧设悬念,增强法律观念

初中政治教师要善于培养学生质疑问难的能力,为初中生提供发挥主动性和积极性的平台,增强学生的法律观念。在法律教学中巧设悬念,引发学生的求知欲望,增强学生学习法律的内驱力,实现“要我学”到“我要学”的转变。比如讲初中《道德与法治》中的《合理利用网络》,形成增强的网络意识和网络习惯,养成遵守法律规则的意识,能够运用网络表达自己的诉求,是对初中生的基本要求。教学中我给学生展示网瘾少年的视频报道,并且告诉学生网瘾又称为网络过度使用症,网瘾患者无法控制自己的上网时间,关注网络的情况要高于自己的现实生活,最终影响身心健康。接下来我积极设置悬念:我们的时间和精力是有限的,为了避免过度上网,我们应该怎么做?下一个网瘾少年会是你吗?我们应该如何筛选网络信息,自觉抵制网络暴力、恐怖、虚假信息?通过这节课的教学,增强了初中生的法律观念,学生知道要合理利用网络,在网络上要积极传播正能量,避免因为网络影响正常生活,不能触碰到法律的红线。

三、引入时政,提升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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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网络教程的建设及运用

一、经济法网络学堂建设的原则及内容

(一)内容体系化、模块化查阅我国普通高校会计专业的课程目录,开设的法律课程一般为经济法或商法,进一步查阅其教学大纲,包含的内容则大同小异。这源于法学界对经济法与商法在不同阶段的认识过程,而这种认识过程对非法学界也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影响,直接表现在会计专业法律类课程设置上名称不一。为此,结合会计学生的专业知识,可以从理论上澄清这一界限,避免出现认识上的混乱:经济法与商法的区分是基于国家对于社会经济的干预程度、介入程度的不同,其理论依据在于商法追求效率、自由,在市场经济中以看不见的手发挥作用;而经济法的理论基础在于市场经济失灵,需要国家干预,是以看得见的手发挥作用。相应地,会计专业开设的经济法课程内容体系可分为两大模块:一为商法模块,一为经济法模块。在每个模块中,具体划分为基础模块和专业模块:商法模块中,商法概述企业法、合同法是基础模块,保险法、票据法、证券法、海商法是专业模块;经济法模块中,经济法概述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是基础模块,财政税收法、金融法是专业模块。在模块体系中,基础模块是教学考核的内容,专业模块作为后续职业考试的内容,可由学生根据自身专业和兴趣自主选择。

(二)知识学习为手段,方法意识为目标我国近年的立法进程加快,即使对于法科学生来说,不可能每颁布一部法律,就设置一门法律课程。对于新的法律的理解和运用,需要学生从相关理论出发,进行法律推理,使学生能够在无须课堂讲授的情况下,也能依靠法律教育培养起来的素质和基本知识理解和运用新颁布的法律。对于商科学生来说,专业核心课程的设置都难以满足,在有限时间内再设置比较多的法学课程是不可能的。如何使部分学生能够根据自身能力和兴趣自觉地学习法律知识,教师有责任在经济法这门课程的讲授基础上,通过网络课程做些适当有效的拓展:结合企业经营管理知识,重点拓展与商务技能培养相关的法律知识。在这些知识的基础上,通过设置实务技能、热点讨论等内容,要求学生掌握法律文献的检索和应用方法,从法律角度判断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自觉运用法律知识和法律思维方法处理商务问题,以此培养学生认知法律和运用法律的意识和能力。

二、经济法网络学堂应用实效的保障措施

(一)公布热点案例,汇集疑难问题网络学堂是教学的辅助手段,过去囿于教学条件所限,案例讨论往往是在课堂上随堂公布,这样做,一是不利于教师最新的热点案例供教学讨论,二是不利于学生利用课外时间充分思考准备,课上的讨论往往流于形式。而网络学堂可以充分利用其动态性、开放性特点,提前公布热点案例,或者从学生中收集感兴趣的案例,师生可在网络学堂共同探讨,汇集疑难问题,再利用上课时间进行面对面的观点交锋,能够收到更好的教学效果。

(二)创设学习情境,强化实践技能现代建构主义理论,特别强调情景创设,提倡合作学习,教师的教学应是助学和帮学,具体到经济法网络课堂的建设,是在学生已经具备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律基础知识的基础上,根据会计学生的特点,创设学生学习活动的情境,如模拟组建一个企业,要求完成从企业筹备到注册的全部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限定一些条件:如投资人的出资形式必须至少有一种为现物出资,该企业的成立须履行前置审批程序等;分析报告需对法律依据、难点问题、法律意见等进行归纳总结,针对这一模拟实训创设讨论板块,供大家讨论。最后进行优秀作业赏析,帮助学生掌握填写企业注册的全部文件的方法和熟悉整个注册程序。需要强调的是,经济法网络学堂一般建于大三年级,进入大四年级的模拟实训课程和实习阶段,是对专业核心课程技能的综合模拟训练,可要求学生对实习企业的注册进行实际考察,特别是对企业的章程(合伙协议等)对照分析,使学生对企业注册的理论和实践有更深刻的理解,从而强化法律意识。

(三)接轨职业考试,拓宽就业路径当前,学生就业形势不容乐观,引导学生自觉完善自身知识结构,可以开阔学生视野,提升学生处理国际商务纠纷的能力,把自己培养成为应用型复合型的国际商务人才,以适应实践需求,通过经济法网络学堂增加与此相关的知识,可以为学生将来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积累储备相关知识。具备了这方面的知识和意识,学生可以在未来就业中增加选择的筹码。

作者:王智单位:哈尔滨市商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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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大学生网络安全教育论述

一、网络传播安全教育

想要提高在校大学生的网络安全意识,保护大学生的信息安全,主要应该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首先,应该从根本上转变学生对于网络信息安全的观念,让他们在思想上对网络信息安全重视起来;其次,各大院校应该承担起网络安全教育的责任,在学生中间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做到让学生们知法、守法;培养学生信息辨别能力,能够识别网络上基本的真假信息,意识到在不能辨别信息真假的情况下,不要盲目传播。最终让学生有一定的网络安全意识、法律知识和辨别能力,从而能够自觉抵制不良信息,使有害信息失去滋生的土壤。

高校还应组织学生学习关于网络信息安全的课程,据统计,目前绝大多数的院校都有计算机课程,但是课程的学习重点一般都放在了计算机软件的应用上,而对网络信息安全知识却涉及较少。高校在开设计算机公共课程时,应该详细介绍关于计算机网络安全的相关内容。通过对这些内容的学习,保证学生可以了解并且较为熟练地运用一定的网络安全技术,了解防火墙特点,会使用一些主流的防病毒软件,在使用网络时能提高防范,抵御病毒,自我保护。

二、应对网络攻击教育

有研究资料表明,大学生通过网络攫取他人隐私、盗取他人聊天账号、破坏他人电子文件等事件经常发生。大部分大学生认为“黑客现象”是正常现象,更有部分大学生对“黑客”非常崇拜,很羡慕他们高人一筹的技术,只有少部分大学生认为“黑客”的行为是犯法的,是不道德的。而随着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现象也日益猖獗,很大程度上威胁了网络安全。但是,由于黑客攻击行为所具有的隐秘性、随时性,并且很多黑客行为达不到犯罪的界定值,所以,控制网络攻击行为仅仅从技术和法律上进行控制,力量十分有限。我们要从预防做起,从源头杜绝黑客恶意攻击行为。根据黑客自身的特点来分析,拥有大量丰富知识,掌握了较为高超的计算机技巧的高校大学生,有可能成为黑客的生力军。因此,各高校也必将成为网络安全教育和防范、治理黑客行为的主阵地。在生理发育逐渐成熟后,大学生逐渐注重自我展现,平等的网络平台为他们展示自我提供了可能。有部分学生在成功地进行了一次次的黑客攻击行为后,觉得利用从书本中学到的知识可以做别人做不到的事情,这样可以体现自身价值,使周围的人对自己刮目相看,充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

一般进行网络攻击的学生,本身非常爱好互联网和计算机技术,但是他们大多缺乏网络法律知识,网络法律概念模糊不清,他们认为网络就是自由发挥的天地,网络攻击只是网络世界的一些游戏手段,所以那些自认为技术高超的大学生不断地从事黑客活动,却不知道网络黑客行为已经触犯了国家相关法律。各高校在日常的教学工作中,要增设网络安全教育课程,让大学生了解国家的网络法律知识,提高学生的网络法律意识,防止和减少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生。同时,学校要开展各种网络安全教育活动,创造文明安全的上网环境,利用播音、展示墙、校园论坛、校园网等各种渠道,加大网络相关法规的宣传力度,谴责不良网络行为,使整个高校处于文明合法上网的氛围之中。在德育课程教育中,教师应培养大学生的网络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自控能力,加强学生的品德修养、荣誉意识,提高大学生网络行为的判断力和自制力。培养学生辨别网络资源优劣的意识,不断约束自己,摈弃网络中的不良信息,充分利用网络中丰富的有利资源,使网络最大限度地为学生所用,为学习服务,使得学生能够正确看待网络,合理运用网络。

三、网络求职安全教育

目前高校就业形势非常严峻,除通过传统的招聘会、职介等方式找工作外,大学生越来越热衷于网络求职,网络给大学生提供了更宽的求职范围,他们可以通过网络查看各地企业的招聘信息,也可以将自己的简历直接投放给有意向的企业,网络求职成为了大学生重要的求职方式之一。不过由于网络门槛低的特点,网络上充斥着虚假的招聘信息和陷阱,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这些都让社会阅历尚浅的学生难以辨别。另外,由于网络的安全性较差,可能造成个人信息的泄露,更有甚者,网络求职隐藏着诈骗钱财、骗色陷阱等犯罪行为。因此,高校学生在进行网络求职的同时,还应注重提高自身网络求职安全意识,以应对时代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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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网络课程体系的建构

一、经济法网络学堂建设的原则及内容

(一)内容体系化、模块化查阅我国普通高校会计专业的课程目录,开设的法律课程一般为经济法或商法,进一步查阅其教学大纲,包含的内容则大同小异。这源于法学界对经济法与商法在不同阶段的认识过程,而这种认识过程对非法学界也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影响,直接表现在会计专业法律类课程设置上名称不一。为此,结合会计学生的专业知识,可以从理论上澄清这一界限,避免出现认识上的混乱:经济法与商法的区分是基于国家对于社会经济的干预程度、介入程度的不同,其理论依据在于商法追求效率、自由,在市场经济中以看不见的手发挥作用;而经济法的理论基础在于市场经济失灵,需要国家干预,是以看得见的手发挥作用。相应地,会计专业开设的经济法课程内容体系可分为两大模块:一为商法模块,一为经济法模块。在每个模块中,具体划分为基础模块和专业模块:商法模块中,商法概述企业法、合同法是基础模块,保险法、票据法、证券法、海商法是专业模块;经济法模块中,经济法概述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是基础模块,财政税收法、金融法是专业模块。在模块体系中,基础模块是教学考核的内容,专业模块作为后续职业考试的内容,可由学生根据自身专业和兴趣自主选择。

(二)知识学习为手段,方法意识为目标我国近年的立法进程加快,即使对于法科学生来说,不可能每颁布一部法律,就设置一门法律课程。对于新的法律的理解和运用,需要学生从相关理论出发,进行法律推理,使学生能够在无须课堂讲授的情况下,也能依靠法律教育培养起来的素质和基本知识理解和运用新颁布的法律。对于商科学生来说,专业核心课程的设置都难以满足,在有限时间内再设置比较多的法学课程是不可能的。如何使部分学生能够根据自身能力和兴趣自觉地学习法律知识,教师有责任在经济法这门课程的讲授基础上,通过网络课程做些适当有效的拓展:结合企业经营管理知识,重点拓展与商务技能培养相关的法律知识。在这些知识的基础上,通过设置实务技能、热点讨论等内容,要求学生掌握法律文献的检索和应用方法,从法律角度判断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自觉运用法律知识和法律思维方法处理商务问题,以此培养学生认知法律和运用法律的意识和能力。

二、经济法网络学堂应用实效的保障措施

(一)公布热点案例,汇集疑难问题网络学堂是教学的辅助手段,过去囿于教学条件所限,案例讨论往往是在课堂上随堂公布,这样做,一是不利于教师最新的热点案例供教学讨论,二是不利于学生利用课外时间充分思考准备,课上的讨论往往流于形式。而网络学堂可以充分利用其动态性、开放性特点,提前公布热点案例,或者从学生中收集感兴趣的案例,师生可在网络学堂共同探讨,汇集疑难问题,再利用上课时间进行面对面的观点交锋,能够收到更好的教学效果。

(二)创设学习情境,强化实践技能现代建构主义理论,特别强调情景创设,提倡合作学习,教师的教学应是助学和帮学,具体到经济法网络课堂的建设,是在学生已经具备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律基础知识的基础上,根据会计学生的特点,创设学生学习活动的情境,如模拟组建一个企业,要求完成从企业筹备到注册的全部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限定一些条件:如投资人的出资形式必须至少有一种为现物出资,该企业的成立须履行前置审批程序等;分析报告需对法律依据、难点问题、法律意见等进行归纳总结,针对这一模拟实训创设讨论板块,供大家讨论。最后进行优秀作业赏析,帮助学生掌握填写企业注册的全部文件的方法和熟悉整个注册程序。需要强调的是,经济法网络学堂一般建于大三年级,进入大四年级的模拟实训课程和实习阶段,是对专业核心课程技能的综合模拟训练,可要求学生对实习企业的注册进行实际考察,特别是对企业的章程(合伙协议等)对照分析,使学生对企业注册的理论和实践有更深刻的理解,从而强化法律意识。

(三)接轨职业考试,拓宽就业路径当前,学生就业形势不容乐观,引导学生自觉完善自身知识结构,可以开阔学生视野,提升学生处理国际商务纠纷的能力,把自己培养成为应用型复合型的国际商务人才,以适应实践需求,通过经济法网络学堂增加与此相关的知识,可以为学生将来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积累储备相关知识。具备了这方面的知识和意识,学生可以在未来就业中增加选择的筹码。

作者:王智单位:哈尔滨市商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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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法制宣传教育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

2013年是全面实施财政“六五”普法规划的中期督导年,市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全市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以《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3年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的通知》为指导,扎实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坚持法制宣传与依法理财相结合,全面落实全市财政“六五”普法规划。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各级财政部门要对照财政“六五”普法规划对各项普法制度建设的要求,着重健全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年度考评、局领导中心组学法、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法律知识年度考试、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审核等制度。

二、落实中期督导,推进全市财政“六五”普法规划的落实。按照《全市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要求,做好“六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对本单位“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自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不断提高普法工作水平。市财政局将对各县(市)区财政局适时开展中期督查工作。

三、认真组织参加财政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市财政局将继续举办针对财政干部的法律知识讲座,认真组织各县(市)区财政局、局内各处室财政干部参加省财政厅举办的《闽财讲坛》等各类财政、法律知识培训。各县(市)区财政局也要紧密结合当前财政主要工作和法制宣传工作的实际,密切关注国家、省、市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宣传,积极选送财政干部参加财政法制培训班,提高财政领导干部、法制骨干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做好本级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年度计划,加强财政干部日常学法。各县(市)区财政局要认真制定本单位年度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积极参加“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各级财政干部要积极主动学习省财政厅编印的《法规信息动态》和《领导干部学法资料》,随时掌握最新的财政法规,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五、多样化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加强与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的联系,充分利用相关网站开办法制宣传专题栏目,发挥网络法制宣传的作用。继续做好为《日报》、《晚报》“六五”普法之窗专栏提供财政普法案例的工作。积极配合省财政厅举办各类大型普法活动,在总结2012年的“公共财政、服务民生”活动的经验基础上,继续推动开展以“送法下基层”为主题的财政法规政策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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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法律意识培育的困境与对策

【摘要】网络科技的发展,为大学生学习提供更广阔的的平台。但由于信息的高度共享与科技的发展的负面影响,使大学生接触不良信息的可能性增加,淡化了学生的法律意识。本文就探讨了大学生在自媒体时代法律意识培育的困难及解决的对策。

【关键词】自媒体时代;大学生;法律意识

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既利于提高其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也有利于促进我国法治建设工作的进一步发展。为此,教育部门逐渐重视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育工作。在自媒体时代下,该项工作有了新的培育途径,但其所带来的效果喜忧参半,为促进大学生法律意识及培育水平的有效提升,必须解决新时代出现的困境。

一、自媒体时代大学生法律意识培育的困境

1.学生观察思考力降低。自媒体为信息传播与交流建立起更广阔的的平台,虽在一定程度为大学生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但随之而来的还有大量的言论信息,这会在极大程度上降低学生的思考能力。这些信息会对大学生产生两种消极影响:一是,学生们的思想受他人的思想左右,不利于培养独立的思维能力。在法律意识培养方面,信息的便捷性使学生在面对法律问题时,多是站在他人思维角度看待问题,降低自身的思考能力,阻碍了法律意识的培养。二是,许多学生在解决法律问题时,直接使用现成的言论。这使得学生未对学校的法律教育作业进行认真思考,不利于培养学生独立的法律意识与观念,降低学生法律意识的培育效果。

2.学生犯罪率与受害率提高。自媒体时代的到来,使信息传播范围更广、信息共享更高。在这种现况下,许多不良信息的传播、各种欲望的诱惑,会降低学生法律意识,加大学生犯罪与受害的可能性。这一问题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大学生掌握较高水平的网络信息技术,是其具备网络犯罪的基础。自媒体平台关于电信犯罪信息的流传,会对自控能力弱的学生产生极大影响,诱使其走上犯罪的道路。近年来,各种网络诈骗问题屡禁不止,其主要原因在于学生的法律意识淡薄,易受各种因素的诱惑。另一方面,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淡薄,在利用自媒体共享信息时,对自身信息的安全保护意识低,为罪犯提供可乘之机。当利益受到损害时,其利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不高。由此可见,自媒体时代下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难度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守法意识淡薄,二是维权意识不强。这两点是当前高校培育学生法律意识时急需解决的两大难题,多数学生认为法律与自身的专业相距甚远,学校的环境相对安全,对提升自身法律意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3.学生法律实践性低。学生的生活以学校生活为主,其面临的法律问题较少且难度低,这就使得学生进行法律实践的机会少,培养其法律意识的难度大。从当前高校对学生法律意识培育实践上来看,没有真正利用自媒体对传统的培育方式进行改变,导致学生无法正确的利用自媒体,易引发上述的几点危害。首先,学生自行利用自媒体,会使学生对信息的辨别困难加大,不能准确确认信息的有效性。这会降低自媒体的使用效力,学生也会受其他言论信息的影响,不利于提高法律意识。其次,学校不能利用自媒体推进法律意识培育水平的提高,就会使教学方法落后,降低学生学习兴趣,而影响法律知识教学水平。

二、解决自媒体时代大学生法律意识培育困境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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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探讨

法律素质是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中职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对于推进我国法治化进程,提高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保证青年学生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一、培养中职生法律意识的必要性

(一)培养中职生法律意识是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人们对法的思想、观点、理论和心理认知,可分为法律思想体系和法律心理两部分。法律心理涵盖人们对法的本质和作用的根本看法,包括对现行法律的诉求和态度,一般是自发形成的,属于法律意识的初级阶段。法律思想体系是指人们对于法律的解释和评价,具体是指人们对其行为合法与否的评价以及法制观念等,属于法律意识的高级阶段,需要经过后期的培养、教育才能逐步形成。法律意识是构建法治社会的先决条件,是培养人们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来源,它是中职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中职学生必须具备的基本素养。

(二)培养中职生法律意识是实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国职业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德才兼备的技术技能型人才。法制教育是中职生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知法守法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基本要求。此外,培育中职生的法律意识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法制为基础建构的市场经济。职校生需要具备足够的法律知识,才能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中职生法律意识现状分析

(一)维权意识较强,义务意识较弱中职学校目前的法律类课程相对较少,且其中一部分是法律选修课,难以满足培养需求。可喜的是,随着社会科技的发展和学校对培养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视,学生获取法律知识的方式和途径变得多元化,学生可以通过网络课程、公开课、慕课等形式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笔者针对中职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开展了问卷调查,调查显示,在回答“如果你参加勤工助学或在校外打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你会怎么办?”这一问题时,选择寻求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学生占80.6%,绝大多数受访者认为“提起诉讼”是自己的合法权利,既然是自己的权利,就必须全力争取。由此可见,中职学生在处理维权事项时,更倾向于借助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在回答“当你看见有人正在偷东西,你会怎么办?”这一问题时,多数学生认为这与自身关系不大,选择报警的学生比例仅占45%,选择参与抓小偷的男生仅有19.5%,女生只有6.7%。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部分学生只重视法律赋予的权利,却忽视法律规定应该履行的义务。

(二)学生对法律信任度偏低,对法律的敬畏感不强调查发现,认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学生占54%,而认为“法律在某些方面不平等,没有充分保护底层劳动人民利益”的占33%,另有12.9%的学生甚至认为“法律很不公平”。由此可见,部分中职生对法律的公平性存疑,进而影响到他们对法律的遵守。

(三)法律知识不足,行动能力欠缺法律知识是衡量一个人法律意识水平的重要指标。针对法律知识掌握情况的调查显示,“从未阅读过法律书籍”的中职学生高达55.3%。许多中职生对法律常识一知半解,对很多概念认识模糊,甚至很多观点是错误的。部分学生虽然能够正确认识法律,但对于在具体案件中应该如何用法律程序保护自己并不清楚,对调查中涉及案例的解决方案等问题的回答正确率不足31%。由此可见,相当一部分中职生欠缺法律行动力,使用法律的意愿缺乏正确经验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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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生物制药专业学生法律素养中的作用

摘要:生物制药专业学生踏入社会后将肩负起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的重任,除了要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方法和技能等专业知识外,还必需具备一定的法律素养,从而有利于他们在社会立足和有所成就。高校是培养学生法律素养的重要场所,而班主任作为学生的直接管理者,在培养他们法律素养的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如何从一个班主任的视角出发,探讨怎样更好地提高当代生物制药专业学生的法律素养,可为今后的班主任工作指明努力的方向。

关键词:班主任;生物制药;大学生;法律素养

生物制药专业学生的法律素养,一般是指他们通过日常的生活、学习和相应的实践活动而逐渐培养出来的法律能力,主要包括法律知识能力、法律运用能力、法律信仰程度三个层次。其中,法律知识是法律素养的根基,法律能力是法律素养的关键,法律信仰是法律素养的灵魂[1]。班主任可以此为依据,判断他们在培养生物制药专业学生法律素养的实践中所取得的成效,并持续改进自己的工作方式,进一步提升生物制药专业学生的法律素养。

1生物制药专业学生法律素养的现状分析

我国大学生的法律素养整体不高,除了法律相关专业的学生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外,其他专业的学生基本上是法盲,这已经成为制约大学生综合素质提升中的短板。通过分析生物制药专业学生法律素养的现状,找出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可使班主任在掌握学生情况的基础上提出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提升生物制药专业学生的法律素养。

1.1生物制药专业学生缺乏法律素养的一般表现大学生的法律知识严重不足。在中小学阶段,学生主要通过《思想政治》这门课程了解一些法律常识[2],对法律的认识水平只是停留在概念上;在大学阶段,主要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教给大学生一些法律知识[3],他们对法律的认知水平也停留在法律名称和极少部分内容上,而且学生对这种公共课根本就不重视,只是为了应付期末考试而临时突击学习一下;从大环境来看,我国现代法治体系的实践也是近几十年才大力提倡的,公民的整体法律知识都比较缺乏,家庭和社会对大学生的法制熏陶严重不足。因而大学生对法律知识比较陌生,在行为处事中没有把法律装在心中。大学生缺乏法律运用能力。当自身合法权利受到他人侵犯时,大学生不知道向哪个部门反映情况、该用哪些法律保护自己、维权的法律程序是什么。同时,维权意识还受到多种因素制约。大学生刚刚成年,而且由于常年在学校,社会实践经历较少,没有经济收入,平时上课时间很紧,挤出时间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后,有时得不到相关部门的解决,致使大学生知难而退,最后只好忍气吞声或干脆放弃维权。大学生缺乏法律信仰。一方面,学校的封闭式管理将学生与社会隔绝,可能用到法律知识的机会较少,降低了学生对法律知识的重视。另一方面,由于大学生受到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看到社会中不少人有违法行为却逍遥法外,因而也跟着漠视法律,不再把法律当回事。值得庆幸的是,我国经过近几十年的法制建设,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律,并采取了一些措施保障法律执行到位,如一些“潜规则”的破除、对判错案的法官实行终身追责[4],这些措施营造了一个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使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仰程度在增加。

1.2在大学的不同时期,生物制药专业学生缺乏法律素养的具体表现不一样对刚进校的大学生来说,一切都很新鲜,心态比较积极向上,但一般法律意识淡漠。首先,新生的思想很单纯,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煽动,而在网络上查阅、传播一些违法信息。其次,他们还有投机取巧的心理,在期末考试时作弊,特别是在英语四、六级等国家级考试中抄袭,或者为了赚取一些利益,而冒名顶替其他高三学生参加高考。此外,他们的社会经验比较少,极易受到社会人员的欺骗,一些不良社会人员把他们当作网络诈骗的对象,而大一新生维权意识相对不高,不能很熟练地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对大二、大三的学生而言,他们学习压力很大,大一时的成绩不好致使他们对自己丧失信心,可能会“破罐子破摔”,而在游戏或网络上找存在感,动不动就与其他同学打架闹事,甚至跳楼自杀。同时,在寝室这个小集体里,有来自不同阶层、不同性格和不同经历的同学,在日常的相处中不可避免地会积聚一些矛盾。而现在的很多大学生都是独生子女,在家被宠坏了,高度自私自利、以自我为中心,在遇到矛盾时均不相让,致使冲突迅速升级,甚至出现一些极端事件,如药家鑫事件、马加爵事件、林森浩投毒事件[5]等,性质均极其恶劣。对大四的同学来说,他们即将踏入社会,找到一份令自己和家人满意的工作是第一位的。但部分学生急于找到工作,尚未把对方单位的基本信息和薪金待遇情况了解清楚就盲目签约,而当他们遇到其他心仪的单位时又马上毁约,结果需要向单位赔付一定的违约金。有些企业在招聘时,承诺提供足以让人眼馋的薪水,但招聘后不兑现招聘承诺;另有一些企业因为计划调整,随意解聘录取的学生,而学生遇到这种情况时,往往不知所措。

1.3生物制药专业学生缺乏法律素养的专业特殊性药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它直接关系到广大患者的生命健康安全,因而从事药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人员除了要遵守一般的法律外,还要严格恪守本行业里的一些专门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熟练掌握这些基本法律知识是从事本行业的一项入门条件。而且这些专门法律更新得非常快,随时会补充一些新的条款,这就要求生物制药专业学生不断学习、终身学习。如果不牢固掌握这些法律条款,就很难在本行业里立足、站稳和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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