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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管理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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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管理

乡村财务管理条例

第一条指导思想

防范和杜绝因财务管理不当而发生的不当之风的行为发生,树立好党政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规范财务收支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从源头上教育党政领导、干部职工树立勤俭节约,清正廉洁的作风,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第二条财务人员的设置和职责

设出纳员2名,全乡村设置总会计1名。其中:1名负责移民资金收支管理;1名负责专项资金收支管理及党政正常运转资金(即:除移民资金以外)收支管理。

会计员每月月底必须如实向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提交银行对帐单、当月财务收支报表等收支明细帐。会计员、出纳员要认真履行好《会计法》等财经制度、法规所规定的职责。出纳员每月月底必须如实向会计提供支出凭证。

第三条财务资金管理规定

未通过支票转帐所收入的现金,实行财政专户统管。所有收入资金一律上缴乡村财政分别存入专户。办理当事人必须10天内将现金全额交缴出纳处,再由出纳员存入专户管理;因公借支出差或办理事宜的借款人必须在出差回来后或事宜办完后5天内按规定冲帐;从财会或出纳处暂借资金,须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能借支。违反上述规定,按照挪用公款或违反财经纪律规定的其它款项进行处罚。

需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联席会议研究并报经审批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项目的实施要根据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移民、财政扶贫等专项资金一律实行专款专用。必须通过招投标、议标或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方能实施,经费开支按照合同规定严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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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路管理条例

编者按:

本文主要从总则,养护管理,养护管理资金,路政管理,法律责任几个方面对农村公路管理条例进行阐述,其中,总则从加强农村公路管理、使用、养护管理进行讲述,养护管理从养护类别和实际技术状况编制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进行讲述,养护管理资金从养护管理资金主要由市、县(市、区)财政预算资金和国家、省拨给的补助资金组成进行讲述,路政管理从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行政管理进行讲述,法律责任从违反本条例规定、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进行讲述。本文对有着参考指导的意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公路管理,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使用、养护管理和路政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农村公路是指符合国家规定技术等级的县道、乡道、村道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农村公路的统一管理。

章丘市、历城区、长清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交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有关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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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总经理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曙翔铁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备忘录,特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公司总经理在董事会授权聘任下,全面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及执行公司董事会的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2)具有调动职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方面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3)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业务,熟悉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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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企业资产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3号令)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条例。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企业是指:市属一切占有、使用国有资产(国有资本)营运主体和政府授权市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中。国有独资、控股及相对控股的企业适用本条例;国资参股企业原则上由履行国资权益的出资人代表在企业内按本条例主张权益。

第三条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代表市人民政府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实行“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统一的管理条例;未纳入市国资委实行“三管统一”监管的企业资产和市属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性资产及政府出资设立的机构进行经营活动的资产,由市国资委履行监管资产的工作职能。产权登记、资产评估、资产处置、产权转让等事项,经主管部门会同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

第二章产权登记

第四条凡是占用、使用国有资产的企业都应当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业务办理规则》要求。依法确认产权归属关系。

第五条企业国有资产等产权发生增减变化时。并办理变动或注销产权登记。

第六条企业国有产权登记实行年度检查制度。市国资委可适时对企业国有资产使用主体进行财务检查。各企业必须按时向市国资委提交财务报告和经营年度报告书。进行年度检查登记,报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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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计生管理条例宣教意见

各街道、区属系统、国家机关、直属单位、代管单位: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年4月29日经国务院第*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年10月1日起施行。为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条例》精神,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我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水平,按照《天津市人口计生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意见》要求,提出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

《条例》的颁布实施,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大事,标志着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建设又迈出了新的步伐,为我们做好新时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制保障。《条例》是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运行十年的基础上修订颁布的。它是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域“一法三规”的重要组成内容,是指导新时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法规。我们要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贯彻落实《条例》要重点抓紧抓好的几项工作

(一)抓好培训,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条例》上来

各单位要抓紧时间,认真组织本系统的计生干部进行培训。各街道居委会由区人口计生委负责组织传达市人口计生委要求和培训内容。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和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做好新时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按照市计生委统一要求,各单位要在8月份组织开展学习贯彻《条例》的知识答卷,形式可以多种多样。

(二)深入宣传、营造学习《条例》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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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营车机务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营车辆技术管理。提高效益,根据行业管理部门有关精神,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车辆管理

第二条公营车辆机务工作归口机务处管理。

第三条公司办理完毕车辆入户、营运手续后。

第四条机务处及各相关车队应建立完善的车辆技术档案和各项原始记录。

第五条公司内部调动车辆。不得拆卸、更换车辆任何部件和附属装备,并将车辆相关牌证、随车工具以及技术档案随车移交。

第六条各车队应监督、督促驾驶员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工作。车况良好,车辆完好率应保持在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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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城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处置建筑垃圾。

第四条本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及时清运、合理处置。职能部门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规划、设计遵循依山就势、科学合理、最大限度利用山体、片区开发、片区平衡、控制建筑垃圾外运总量、谁产生谁承担处置的原则。

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各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协助进行本辖区内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配合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做好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建设、环保、规划、公安、交通、工商、国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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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干部管理条例

一、工作条例

1按照工作需要。全部定岗到位,理顺管理层次,明确工作职责。

2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必须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思想。为民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请销假条例。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如有特殊情况应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婚假期限为一个月,产假期限为三个月,特殊事假一天以内由主管领导审批,一天以上由书记、乡长审批,请假一律凭领导签字批准后的假条到办公室备案,严禁捎假。行政村支部书记外出超过一天,必须向书记、乡长请假。

4实行百分制考勤条例。各口、总支每天分别点名。缺勤一次罚款50元。早8点上班,下午6点下班,中午12点至下午2点午休,上班迟到早退1小时的每次扣10元工资,2小时以上的扣工资20元。考核标准:1上班、例会、集中学习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旷会一次扣1分;2事假累计超过7天的一天扣0.5分;3旷工一天扣2分。4年度考勤为全勤的加1.5分;

5实行旷工处罚条例。凡旷工者。月旷工累计3天以下者,除扣除日工资以外,大会作检讨;年累计旷工15天以上者,还要写出书面检讨,年度公务员考核评定为不合格(不称职)格次,年连续旷工15天以上30天以下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二、学习条例

6全体乡村干部要自觉加强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增强政治理论水平,提高自身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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