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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基础管理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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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基础管理

税务数据发掘以及深层次运用

中国入世对政府部门的职能提出了严峻挑战,实现税务信息化是税务部门急待解决的问题,而数据挖掘是实现信息化的必由之路。;金税三期展开前后,税务部门都比较关注税务数据的深度利用和数据挖掘问题本文浅谈对税务数据深度利用的理解,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应该考虑的核心工作,最后介绍在税务数据利用平台建设方面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对税务数据深度利用的理解

长期以来,税收工作中数据利用比较常见的形式有:报表浏览、简单查询、复杂查询、税源分析、税负分析、收入预测、过程监控等,多数专家认为,目前税务数据应用的一般特征是基于汇总、分类、简单计算基础之上的原始税收数据的“复制式”展现和对税收现象的“陈列式”描述。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税收数据的般利用已经不能满足税收信息化深化和税收管理现代化的内在需求,为了加强税收征管、规范税收秩序,国务院于1994年开始实施“金税工程”。“金税工程”初期以“增值税监管”为主要目标;二期时,内容已拓宽为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防伪税控认证系统、增值税计算机交叉稽核系统、发票协查信息管理系统的四个系统;到了三期,其目标已经成为:在二期基础上,建立七个子系统(管理子系统、征收子系统、稽查子系统、处罚子系统、执行子系统、救济子系统、监控子系统),35个模块。依据美国学者Richard.L-Nolan的理论(对于任何行业,信息化大体要经历初始、蔓延、控制、集成、数据管理和成熟这样几个发展阶段,这是信息化发展的般规律。)和Mische的补充(他认为集成和数据管理是密不可分的,因此信息化发展的必然路径是起步、增长、成熟和更新四个阶段),目前,税务信息化的发展阶段已开始向成熟阶段过渡。于是税收数据的深度利用便提上日程。我们可以从税收管理战略和税收政策分析两方面来看这种需求的提出。

从税务管理战略来看,在纳税前如何综合评价简化管理制度(法律)及照章纳税宣传的相对效果;在纳税中如何核算税收结构和管理程度的实际资源成本(管理、照章纳税、效率、逃税),以及纳税后对税收差距的衡量(包括潜在税收与申报税收的差距、申报税收与实收税收的差距、实收税收与送达国库税收的差距),都涉及到税收数据的深度利用问题。

从税收政策分析的角度来看,税收经济的和谐发展度量、税制改革方案分析、税收减免和优惠的成本和政策收益、税收政策的经济影响等等也涉及到税收数据的深度利用和挖掘问题。

这些问题都从以下两方面引发了我们对税务数据深度利用的理解和思考:一方面提出了我们需要全面检视拥有的税务数据信息的需求。在各国税务数据信息深度利用的经验当中,提出过一些全面检视的标准,例如按照税基到税收收入的实现途径,可以检视:税基的规模,包括真实税基和潜在税基;税收管理资源使用方向的详细分类;管理资源使用的效用;税收管理的效果,例如收到税款的多少,处理案件的数量等。

另一方面,更为关键的是,提出了如何科学利用、深度利用的问题。总结以上两方面,我们认为税收数据的深度利用是指:在数据集中和系统整合的基础上,建立全面的税务数据信息,既包括税务系统内部数据,也包括其他政府部门、企业、居民等外部数据,并且进一步在各种模型的帮助下,发现数据的内在规律。就目前而言,重点任务是在税务管理方面提出适用中国实践的模型并且应用,同时初步探索在税收经济方面能够刻画符合我国国情的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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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税务管理加强措施探究

摘要:在近几年发展进程中建筑施工企业税务管理研究方兴未艾,而对建筑施工企业税务优化管理研究相对较少。基于此,文章以建筑施工企业增值税税率变动为入手点,阐述了增值税税率变动背景下建筑施工企业税务管理风险,分析了建筑施工企业税务管理现状,并对建筑施工企业税务管理加强措施进行了深入探究,以期为建筑施工企业税务管理效率提升提供依据。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税务管理;计税依据

为有效规范建筑施工市场中税务经济行为,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税务政策措施,促使我国建筑施工企业税务管理难度不断增加。与此同时,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内部并没有完善的税务管理机制,导致税务执行力度不足,严重限制了建筑施工企业正常经营发展。据此,根据现阶段建筑施工企业在税务管理模块存在的问题,探究新的建筑施工企业税务管理模式就变得非常必要。

一、建筑施工企业税务管理风险

在建筑施工企业税务管理风险主要来源于企业内部、企业外部2个层面。其中来源于建筑施工企业内部的税务管理风险主要为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企业业务规划存在缺陷、决策人员主观论断、业务安排中没有考虑涉税风险、财务政策掌握不及时、对财务政策理解存在偏差等;而来源于建筑施工企业外部的税务管理风险主要为税收法规不健全、执法行为不完善、上游企业地位过于强势等。

二、建筑施工企业税务管理现状

(一)虚增成本现象频出现阶段建筑行业成本费用主要涉及人工费、建筑材料成本2个模块。这种情况下,包工头、建筑施工企业间利益联系较紧密,若包工头出现虚列费用情况,就会增加建筑施工企业税务进项摊销成本,进而增加了税务核算难度。

(二)税金缴纳时期不规范依据我国相关税法的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工程预收款收入后应依据工程竣工日期进行税款缴纳。而在建筑施工企业常规管理过程中,由于企业垫资现象发生较普遍,导致建筑施工企业资金回笼时间较长,对建筑施工企业税款缴纳时期的规范设置带来了较大的困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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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库银联网工作调研报告

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是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建立财政、税务、国库和各商业银行间业务往来的网络联系,通过电子信息网络实现税款征缴、入库、退库、更正、对账等税收业务,进一步加快税款的入库速度,解决税款缴库工作效率不高、纳税人缴税不方便、税款入库过程透明度不高、事前事中缺乏控制和税款滞压等问题,并逐步实现税款申报、缴纳、划解、入库和对账业务的电子化,简化业务操作流程、方便纳税人缴税、降低征税成本、减轻地税机关工作量,实现税款征收信息在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和国库间的共享,推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工作意义深远。现就市目前正在运行的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工作谈谈个人看法和建议。

一、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工作现状

(一)纳税人缴税效率显著提高。实施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申报缴税方式,纳税人一次性签订《委托银行扣缴税款协议书》,确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缴税账户,今后所有税款均可通过该银行账户扣缴且不收取任何费用,纳税人可以轻松快捷地完成整个申报缴税过程。以前纳税人申报缴纳几个税种税款,就得开几份缴款书,每份缴款书六张,每张缴款书上均需加盖财务印鉴和法人印章,一次缴税就需盖三四十个印章,财务人员工作量繁重,且纸质票据消耗量居高不下。实行横向联网缴税以后,由一票一税变为一票多税且不用加盖印章。在此基础上还可进一步实现网上申报,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缴纳税款,纳税人缴税效率显著提高。

(二)征税成本大幅降低。财税库银联网不仅方便了纳税人缴税,也大幅降低了税务系统的征税成本。在以往申报模式下,仅城北局每月使用税收通用缴款书约8000余份,实施横向联网申报后,每月使用的缴款书下降到了4000余份,降幅达50%以上,以每份缴款书成本0.50元计算,每月节约征税成本2000元左右,一年可节约费用3万余元。如全省所有纳税人都实现联网申报,税务机关征税成本将大幅降低。

(三)税款入库时间明显缩短。财税库银联网成功后,税款入库更为及时迅速。纳税人确保缴税账户有足够资金,并在完成申报同时确认缴税,系统自动办理缴税业务并将税款缴入人行国库。横向联网系统减少了税款入库环节,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税票传递方式,加快了税款入库速度。联网前一笔税款从纳税人申报到入库需3天至5天,有些农村和边远山区的甚至需要10天至15天,联网后一笔税款从纳税人申报到入库仅需半天,比过去缩短2至4天,实现了电子缴税在纳税人、税务部门、银行、国库之间的高效运行,成功搭建起了完税“高速路”。

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工作存在的问题

在市全面推行应用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工作中,发现在实际工作操作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并严重制约着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建设工作的全面推广和应用。

(一)征纳双方观念转变不到位,宣传力度仍需加强。从税务部门看,过去长期实行税收专管员上门收税的传统税收征缴方式。随着征管模式的改变,现在强调办税大厅功能的发挥,逐步实现了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今后趋势是由集中再次走向分散,淡化办税大厅功能,纳税人只要依托财税库银横向网络即可申报缴税。对于此种发展趋势,部分税务工作人员尚未转变观念,对推行此项工作积极性不够,产生畏难消极情绪;有的税务人员对地方税务信息管理系统具体操作应用知识掌握不够熟练,无法适应新的管理要求;少数税收管理员认为申报征收工作是办税大厅人员的工作,与己无关,认为推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工作增加了额外负担,导致出现推诿扯皮现象。从纳税人方面看,对财税库银横向联网认识程度不高,推广难度增加,加之部分纳税人硬件设施和财务管理基础配置不到位,企业会计业务还停留在传统手工操作层面,无法适应财税库银联网横向联网要求;有的因为客观条件暂时不具备,不愿配合税务部门推行此项工作;有的认为通过基本账户(或是一般账户)缴税没有纸质凭据,不如直接前往地税机关缴税取得完税凭证踏实,在推广应用中存在抵触情绪;而习惯于用一税一票税收通用缴款书存根联作为会计核算凭证的企业纳税人,对开户行根据电子缴款书填制的《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作为缴纳税款的会计核算凭证的合法有效性存在顾虑。另外,有的税务管理员盲目追求三方协议签订率,强制纳税人签订,忽视了广泛深入的宣传讲解,造成部分纳税人虽然签订了协议,担心税务机关多扣税款(有欠税的企业更为担心),更担心账户资金信息泄露为税务部门提供证据,导致已签订三方协议的纳税人心存不安,没有签订的极力回避或拒签,给推广横向联网工作造成相当大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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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会计报表论文

一、现行税务会计报表体系存在的问题分析

2006年我国对纳税申报表进行了修订,减少了不必要的项目,以“收入总额-扣除项目=应纳税所得额”作为主要编制线索。修订后主表变为35行,附表变为20张,主表附表间的勾稽关系更加清晰明了,但是经过仔细分析纳税申报表的填制过程,可以发现在工作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税务信息披露不够完整第一,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项目,都是按照财务会计准则指导下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类项目缺乏明细分类项目,尤其是应交税费项目,是以年初、年末时点的静态指标来反映应交未交的税额,不能反映当年企业总体的、动态的、详细的纳税情况,而且也没有明细地列出具体税种的应交税费的情况,例如消费税、房产税、增值税等信息,就难从资产负债表中获得。第二,在利润表中,也存在着不能够详细反映涉税存货等资产和应税劳务方面信息的问题。例如营业税金及附加栏目,是消费税、城建税、营业税及教育附加这些税的总额,缺乏对各个税种明细的反映。而且从所得税计算角度看,暂时性差异与永久性差异并没有在利润表中反映,更没有按照具体明细项目来反映这两者是如何产生的。而且由于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加计扣除、即征即退、先征后退等,都无法在利润表中体现出来。第三,在现金流量表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项目,下设的收到的税费返还、支付的各项税费这两个项目,仅反映企业当期实际缴纳的税费总额,而无法按照权责发生制反映这些税费所实际归属的会计期间,哪些是代收代缴所支出的税款也无法区分出来,自然也无法反映实际税负。投融资支出的税费信息,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融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统一列示,也无法做到详细反映具体的税目支出,以及税负原因、实际期限,是否企业自身负担等详细信息,都无法详细反映出来。第四,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虽然税务机关一般不对提供的会计报表附注做硬性要求,而企业会计报表附注中对纳税信息往往只是总体情况说明,并不提供明细信息,这满足不了税务稽查工作的需要。

(二)现金流量表无法反映实际的涉税收支状况现金流量表只是反映一个缴纳税款现金支出的总计,同样存在缺乏缴纳税款具体明细项目的问题,也无法反映具体涉税业务对现金流量的影响。例如增值税视同销售业务,税法规定应计算销项税额并纳税,而企业并无实际现金流入,这实际上属于现金流出。委托代销业务中,委托方如果在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还没有收到来自受托方的款项,也要计算并垫付增值税款,然而当下的税务会计报表中对此项现金流的支出并无反映。

(三)纳税申报工作难度较大由于财税分离模式的逐步实施,在填制纳税申报表时,需要计算暂时性差异与永久性差异,调整会计收入和会计利润,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这样的工作无疑加大了税务会计信息填报的难度,而且调整项目较多,计算程序较复杂,填报容易发生错误,也给税务机关的稽查工作造成了一定难度。例如固定资产的折旧与减值,会计与税法的处理方法并不一样,需要调整的地方较多,而且随着使用年限的增多,调整难度逐渐增加。

二、税务会计报表体系的构建分析

分析现行税务会计报表存在的问题后,可以看出科学规范的税务会计报表应当更具独立性,而不是财务会计报表的简单更改,而且税务会计报表应当结合税法和涉税事项要求,提供更明晰、按照具体税目列示的数据。具体应当包括税务会计上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税收总况表。

(一)税务会计资产负债表的编制税务会计资产负债表虽然可以按照财务会计的资产负债表结构来编制,但是每个明细项目,应当按照税法及税务会计理论的要求,以税法规定的计税基础进行分析填制,例如在财务会计体系中,资产负债表项目是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后的数据填制,而税法则要求按照历史成本和具体的计税基础(主要是资产是否需要纳税)进行分析后填制。总体来说,财务会计资产负债计量强调的是公允价值、实质重于形式等会计原则,而税务会计强调的是符合税法要求、法律规定、以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件)约定为准等原则。税务会计报表的具体项目计税基础如表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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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模式实现策略

一、巩固多年征管改革成果,为现代税收征管模式的建立奠定基础

建立现代税收征管模式,应是对多年征管改革的发展和完善,通过多年的征管改革,各级税务机关积累了丰富经验、取得了丰硕成果、锻炼了大批的干部,所有这些都是推进征管改革的重要基础和宝贵财富,因此,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多年的征管改革成果给予足够的重视和保护,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减少浪费和投入,保持征管改革的连续性。推进征管改革,应以“依法治税、从严治队”为根本,坚持“科技加管理”的方向,巩固、提高、丰富和完善“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在加速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实现税收征管专业化管理,大幅度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

二、建设“一体化”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为现代税收征管模式的建立提供依托

信息化是推进征管改革、建立现代税收征管模式的突破口和前提条件,必须加快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的步伐,正确处理好信息化与专业化的关系,按照新《税收征管法》第6条“国家有计划地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各级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的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的规定,建立“一体化”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一体化”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包括统一标准配置的硬件环境、统一的网络通讯环境、统一的数据库及其结构,特别是统一的业务需求和统一的应用软件。当前,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应放在信息网络建设上,加快建立覆盖省、市、县的地税城域网、广域网,按照“稳步推进,分批实施,讲求实效”的原则,市一级地税机关应建立以中小型机为主的城域网,县一级地税机关应建立以服务器群为主的城域网,并配备一定数量的计算机(平均每2人应配备1台),接入三级广域网中,实现广域网上的数据和资料共享;同时,还应加快统一征管软件应用的步伐,注意统一征管软件的兼容性和差异性,充分考虑到城乡有别、税源的集中与分散有别,经济发达与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有别的实际情况,逐步修改完善统一征管软件,以避免征管软件与征管实际不相适应,影响征管效率的提高。

1.建立数据处理中心。数据的集中是实现税收征管信息化管理的重要保证,是实施科学管理的基础。“集中征收”的关键是税收信息的集中,其实质应是纳税人的各项涉税信息通过计算机网络集中到税务机关进行处理,税务机关在准确地掌握纳税人涉税信息的基础上,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涉税服务;税务机关通过数据处理中心可以获得政府管理部门的各种经济信息和情报,可以监控各项税收征管和职能的执行情况。税收征管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信息管理,包括税务登记、发票领购、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等数据信息,通过网络能够准确、自动地汇总到数据库,实现税收征管内部数据汇总自动化,基层征管单位也可以通过网络随时查询上级税务机关相应的数据库,便于强化税收征管分析功能和管理功能,实现网络资源共享;上级税务机关可以迅速把有关指示和工作安排,及时传达到下级各部门、各单位,提高税收征管工作效率。因此,要根据集中征收的要求,在相应层级的税务机关建立数据处理中心,负责本地涉税数据和信息,特别是申报征收信息的采集、分析和处理。

2.加强信息交换。利用信息系统加强信息交换,在加速国税、地税系统信息共享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的实现与政府有关部门的信息联网,重点应放在工商、银行、财政、金库、审计、统计等部门联网,实现信息共享,提高税款解缴入库、纳税户控管等环节的质量和效率。

三、划清专业职责,构建信息化支撑下专业化管理的税收征管新格局

1.建立专业化分工的岗位职责体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实现税收征管的信息化和专业化”。专业化是信息化条件下的必然要求和结果。但目前征管各环节专业化分工并未完全到位,特别是未能充分考虑信息技术条件下信息使用的重要性,没有按照信息流的相对集中合理划分征收、管理、稽查三个环节的职责,各环节之间还存在交叉重复、职责不清问题。因此,应按照职责明确的原则将税收征管的各项工作划分为征收职能、管理职能和检查职能,并实行“征管、稽查外分离,征收、管理内分离”,一级稽查运行的征管模式。征收、管理、稽查三系列的具体职能可划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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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电信运营商税收筹划问题

摘要:运营商企业作为国家支柱产业重要组成部分,承受较重的税负,并且由于企业涉税繁多,税务管理难度大,因此进行税收筹划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作者立足于电信企业税收相关理论,结合广西联通的实情,对税收筹划应用理论、方法及措施进行研究,提出企业税收筹的对策及路径,旨为企业税收筹划方面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税收筹划;税负

电信运营商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税相对复杂,收入方面不仅涉及基础业务与增值业务、还会涉及其他免税项目、国际结算业务,个性化套餐众多,涉及不同税种,计税烦琐,支出方面还会涉及不同的合作商如涉及建筑、物业、广告、其他现代服务业,日常还需进行视同销售、进项税转出、留抵处理、预征率调整等处理。公司涉税繁多,涉及面广,企业需将税收筹划放在一个重要位置,否则会面临较大的风险;国家会计准则的调整及税务监管系统进一步完善,对运营商税务筹划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

一、税收筹划的理论基础

税收筹划观点最早起源于英国,1935年英国议员汤姆林针对税收筹划提出:任何一个人都有权安排自己的事业,依据法律这样做可以少缴税。为了保证从这些安排中谋到利益,不能强迫他多缴税。这一观念赢得了法律界的认同,后续世界各家如英国、澳大利亚、美国在以后的税收判例中经常援引这一原则精神,被认为是最早提出税收筹划的定义,后续各国根据税收的实践,不断完善其定义,普遍认可的观点是:企业为了有效降低税负,在不违反税收法规的前提下,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合理安排,通过推迟纳税时间,优化业务或支出结构等形式,达到降低企业税负的目的。国内对税收筹划也没有达到明确统一的定义,专家普遍观点是,企业的税收筹划,首先必须遵守我国的税收法律法规,企业或个人等市场经营主体,可以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在企业重组、主体设置、投资方式、经营方向及管理文化等进行事前谋划,达到减轻企业税负,增加效益的目的。综合国内外观点,筹划税务是一项涉税业务,需符合相关国家法律及法规,必须是一项合理合法行为,与偷税、漏税行为等违法行为完全不同,税收筹划是一项事前、合法合规的活动,是在事件发生前需要思考,需要企业通盘考虑、严谨谋划的工作。

二、税收筹划存在问题

近年国内三大运营商获得长足的进展,但获得较多利润,但基础管理还有薄弱的环节,税务管理是薄弱的环节之一,税务管理中税收筹基础薄弱是具体的一面,运营商不仅收入高,成本支出也很大,涉及的税种较多,税收管理特别是税收筹划方面存在不少问题:

(一)税收筹划管理意识差像中国运营商收入支出都较大,也是国有企业,普遍认为利润贡献也是国家的钱,对税收筹划重视不足,认为节税空间不大。税收筹划重视不足、管理意识差给企业带来较大的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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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对征管业务的处理

现行的“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税收征管模式,通过多年的征管工作实践和积极探索,效能逐步显现。它促进了税收征管手段和服务方式的改善,提高了征管质量和效率,规范了税收执法行为,实现了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基本适应了经济发展的需要。然而,现行税收征管模式也存在着分工不明、职责不清、衔接不畅、管理缺位、信息传递、反馈和共享不尽如人意等问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我国加入WTO,特别是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颁布施行,税收征管的经济和法律环境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迫切需要建立一个与之相适应的、统一高效的税收征管机制。为此,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关于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的试点工作方案》,提出“实现税收征管的‘信息化和专业化’,建设统一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实现建立在信息化基础上的以专业化为主、综合性为辅的流程化、标准化的分工、联系和制约的征管工作新格局”的新一轮征管改革目标。从改革目标可以看出,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实现在信息化支持下的税收征管专业化管理。构建这一现代化的税收征管模式,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巩固多年征管改革成果,为现代税收征管模式的建立奠定基础。建立现代税收征管模式,应是对多年征管改革的发展和完善,通过多年的征管改革,各级税务机关积累了丰富经验、取得了丰硕成果、锻炼了大批的干部,所有这些都是推进征管改革的重要基础和宝贵财富,因此,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多年的征管改革成果给予足够的重视和保护,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减少浪费和投入,保持征管改革的连续性。推进征管改革,应以“依法治税、从严治队”为根本,坚持“科技加管理”的方向,巩固、提高、丰富和完善“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在加速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实现税收征管专业化管理,大幅度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

二、建设“一体化”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为现代税收征管模式的建立提供依托。信息化是推进征管改革、建立现代税收征管模式的突破口和前提条件,必须加快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的步伐,正确处理好信息化与专业化的关系,按照新《税收征管法》第6条“国家有计划地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各级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的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的规定,建立“一体化”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一体化”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包括统一标准配置的硬件环境、统一的网络通讯环境、统一的数据库及其结构,特别是统一的业务需求和统一的应用软件。当前,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应放在信息网络建设上,加快建立覆盖省、市、县的地税城域网、广域网,按照“稳步推进,分批实施,讲求实效”的原则,市一级地税机关应建立以中小型机为主的城域网,县一级地税机关应建立以服务器群为主的城域网,并配备一定数量的计算机(平均每2人应配备1台),接入三级广域网中,实现广域网上的数据和资料共享;同时,还应加快统一征管软件应用的步伐,注意统一征管软件的兼容性和差异性,充分考虑到城乡有别、税源的集中与分散有别,经济发达与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有别的实际情况,逐步修改完善统一征管软件,以避免征管软件与征管实际不相适应,影响征管效率的提高。

1.建立数据处理中心。数据的集中是实现税收征管信息化管理的重要保证,是实施科学管理的基础。“集中征收”的关键是税收信息的集中,其实质应是纳税人的各项涉税信息通过计算机网络集中到税务机关进行处理,税务机关在准确地掌握纳税人涉税信息的基础上,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涉税服务;税务机关通过数据处理中心可以获得政府管理部门的各种经济信息和情报,可以监控各项税收征管和职能的执行情况。税收征管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信息管理,包括税务登记、发票领购、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等数据信息,通过网络能够准确、自动地汇总到数据库,实现税收征管内部数据汇总自动化,基层征管单位也可以通过网络随时查询上级税务机关相应的数据库,便于强化税收征管分析功能和管理功能,实现网络资源共享;上级税务机关可以迅速把有关指示和工作安排,及时传达到下级各部门、各单位,提高税收征管工作效率。因此,要根据集中征收的要求,在相应层级的税务机关建立数据处理中心,负责本地涉税数据和信息,特别是申报征收信息的采集、分析和处理。

2.加强信息交换。利用信息系统加强信息交换,在加速国税、地税系统信息共享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的实现与政府有关部门的信息联网,重点应放在工商、银行、财政、金库、审计、统计等部门联网,实现信息共享,提高税款解缴入库、纳税户控管等环节的质量和效率。

三、划清专业职责,构建信息化支撑下专业化管理的税收征管新格局。

1.建立专业化分工的岗位职责体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实现税收征管的信息化和专业化”。专业化是信息化条件下的必然要求和结果。但目前征管各环节专业化分工并未完全到位,特别是未能充分考虑信息技术条件下信息使用的重要性,没有按照信息流的相对集中合理划分征收、管理、稽查三个环节的职责,各环节之间还存在交叉重复、职责不清问题。因此,应按照职责明确的原则将税收征管的各项工作划分为征收职能、管理职能和检查职能,并实行“征管、稽查外分离,征收、管理内分离”,一级稽查运行的征管模式。征收、管理、稽查三系列的具体职能可划分为:

征收职能主要包括:受理申报、税款征收、催报催缴(窗口提醒)、逾期申报受理与处理、逾期申报纳税加收滞纳金、逾期税款收缴与处理和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分析;受理、打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负责发售发票、开具临商发票和征收税款;确保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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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管理税源管理能力

以我县为例,我县经济相对落后,和其他贫困县一样,没有支柱性产业,虽然号称拥有“两白两黑”产业,充其量只是作为对外招商的标志,没有真正形成有效的支柱企业。县城大部分企业十有八九处于亏损状态。税源匮乏,相当一部分税收收入来源于第三产业。随着交通发展的便利,很多个体及私营业主生意也越来越大,占税收的比例也相对有所提高。而税源管理仍用原来的思维模式进行管理,虽然户籍管理人员各自管理自己的责任区,实际达到起征点的户数越来越高,由于工作思维方式没有转变,没有及时开展税源调查,不清楚个体交税情况,不了解个体经营规模。造成新的征管漏洞,纳税人又不主动申报,造成税款实际流失严重。征收管理一方面由于没有设置稽查分局,对税收违法行为缺乏有效的打击,形成事实上的处罚力度不够,没有形成税法的威慑力。个体工商户存在你不查我发财,你查到我倒霉的思想。基层征收机构设置分散,距县城又很远,税收成本巨大。另一方面税务人员随意执法,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各人职责不明,缺乏专业性的分工,职工工作积极性不高,没有形成有效的管理制度。通过实地调查研究,结合XX县局目前推行户籍管理实行分区责任制度,笔者认为当前税源管理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因本文来自为税源是税收的基础,而对税源管理不到位,认识不清楚,责任不明确,则会造成新的盲区,形成新的漏征漏管地区。

一、现行征管模式容易产生税源监控不力的问题

由于XX县局国、地税没有分家,一步到位,直接上的是新的征管软件(CTAIS),虽然计算机到位,网络到位,可是由于人的素质问题,造成新的很多不到位,税收知识掌握不够,造成执行政策的不到位,形成事实的操作失误等等。虽然在办税服务厅实行“一窗式”,是为了方便纳税人,但事实上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征管工作的重点实际上放在了征收上,税务征收大厅的建立,税务机关内部分工的细化,目前运行的"一窗式"管理虽然表面解决了这个多窗口服务的问题,但是"一窗式"管理的前提是纳税人必须到办税大厅,否则,就与任何模式的管理都没有关系。由于对税源管理上的重视不够,再加上税务干部对管户没有明确的责任界定,形成了自觉上门纳税的户有人管理,不办理税务登记的户无人过问,也无人承担责任。而且,对税源的变化和管户的清理整顿也存在很大困难,势必造成漏征漏管户的增加。

二、管户管理工作缺少监督制约机构

据最近的户籍清理调查表明,XX县境内个体工商业户约XXXX余户,此外还有未办证户和漏管户占有好几十户。,这就说明我们的基础工作存在着很大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对个体税收管理工作而言,管户管理就是根本,就是基石,只有切实做好个体税收的税源管理,才能做好税收征管工作。拿个体税收来说,从2000年开始逐年递增,所占税收比例愈来愈重。由于XX省是落后的西部省区,执行西部优惠政策,对达不到起征点的实行增值税免征,政策归政策,执行却又是另外一回事情。好象免征了,就可以不再管了。形成新的管理不到位因素。要知道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XX县个体经济每年增长也非常快。仍然保持原有的起征点户数是不对的,这说明我们的管理工作没有跟上,缺少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在这种情况下,只抓了面上的工作,管理不深、不细、不扎实、势必形成该摸底的未摸,该办证的未办,该收的税未收的这种被动局面,以致出现税额核定不准,假停竭业蔓延,漏征管户增多等问题,直接影响到个体税收征管质量。XXX省执行增值税起征点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幅度的最高点,而且起征点不分城市、农村等不同区域。因目前个体户的定额制度尚不完善,不征税的还好说,征税的必然产生抵触和畏难情绪,特别是同街面、同地段相邻的经营户,以销售货物起征点5000元为例,一户核定应纳税额160元一户核定税额200元,形成了一个一分钱税款不交,另一户每月缴200元,不但不利于业户之间的公平竞争,也给税务机关的征收管理工作带来很大难度,甚至带来负面影响。另一方面,对农村集贸市场和城区内的瓜果、蔬菜、水产品等市场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后,每日、每次销售额不达200元的不征税,税务部门及管理征收人员在具体操作时很难界定,还有一部分税务人员放松对不达起征点户的管理,认为办不办证、定不定额、申报不申报、供不供票没关系,只要把达到起征点的户管好就行了,使某些个体业户有机可乘,从而达到其偷税目的。

三、税源税基不清,税收流失现象严重

按照征管法做到"应收尽收"是依法治税的基本要求和根本准则。而"应收"的标准主要取决于企业,来源于税金的实现环节。作为办税服务厅税收征管的申报征收窗口,不熟悉税收征管业务,不了解国家最新出台的相关政策,摆在眼前的问题就是如何有效地对企业进行管理呢?遇到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办税人员素质较低,不能如实申报的企业,如何去做呢?如果不清楚他们的税源变化情况,又怎能谈得上"应收尽收"呢?目前的征管现状,只就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对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缺乏有效的监控管理,缺乏跟踪管理和动态监督机制,纳税人变更经营内容,不履行法定程序,纳税资料不实,税务机关很难掌握。比如:有的企业与下岗失业、残疾人签订假的劳动合同和用工协议,以达到减免税的目的,如果不经常深入调查,就很难全面、准确地掌握情况。

四、加强税源管理应采取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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