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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管制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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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管制

强化社会福利企业税收管制

论文关键词:福利企业设立日常管理退税审批

论文摘要:加强社会福利企业枕收管理,充分发挥税收政策在促进残疾人就业和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税务机关必须明确税收管理的范围和重点,着重加强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发票管理、枕务检查等环节的日常管理与监督,认真把好税款退还的审批关。

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对社会福利企业实行增值税的“即征即退”、“服务业”(广告业除外)营业税的免税以及企业所得税的减征或免征等优惠政策。这项税收优惠政策在实践中执行得如何,直接关系到残疾人就业保障和社会福利企业的发展。笔者就如何进一步加强社会福利企业的税收管理,结合实践中一些同志存在的不同认识或做法,作如下思考:

思考之一:社会福利企业设立的审批,税务机关有无必要介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政福利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55号)规定,“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以后举办的民政福利企业,必须经过省级民政部门和主管税务机关的严格审查批准”,这就是说,凡申办社会福利企业的,除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社会福利企业应具备的条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及资料外,还必须经过省级民政部门和主管税务机关(一般认为是县级税务机关)的审批,才能设立。这项规定明确了“主管税务机关”应直接参与社会福利企业设立的审批。我们知道,一般企业的设立是由工商机关审批登记,特殊企业除了工商机关审批登记外,还必须经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比如设立米粉生产企业,必须经过当地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批,取得“经营卫生许可证”;设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的审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样,设立社会福利企业也需要经过民政部门的审批,取得“社会福利企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生产经营。但是否需要经过税务机关的审批,的确是个值得商榷的问题。众所周知,税务机关是税收执法机关,它代表国家行使征税权力。税务机关管理的内容是企业设立之后的涉税事务,对企业设立程序本身的管理,严格说来不属于税务机关的职责。换句话说,企业办理税务登记手续之前的企业设立审批事项,税务机关一般不应介人。税务机关的职责是对与税收有关的企业事务进行管理;米粉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都涉及税收政策的执行,这些企业的设立审批均不需要税务机关介人,为什么社会福利企业的设立审批就非要税务机关介人呢?况且,即使税务机关参与社会福利企业设立的审批,并不等于税务机关就可以或一定要根据“设立审批”的决定给予退税;社会福利企业的退税条件是动态的,不是固定不变的,究竟是否符合退税的条件,需主管税务机关根据日常税收管理情况进行判定。“设立审批”不能代替日常税收管理,更不能代替退税审批。因此,笔者认为,税务机关没有必要介人社会福利企业设立的审批事项。从社会福利企业设立并办理税务登记起,税务机关才开始行使税务管理的职能。

至于是由县级民政部门审批还是由市(州)级或省级民政部门审批,主要看管理的需要。在《行政许可法》实施的今天,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社会氛围里,社会福利企业的审批最好也放在县级民政部门,不要集中到省级审批,以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目前,有的省对社会福利企业的设立是由县、市(州)、省三级的民政、国税、地税审批,一共要盖九个公章,才能批准一户社会福利企业的设立;有的省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经由主管税务机关和省级民政部门审批,盖五个公章就可以设立福利企业。笔者认为,税务机关把福利企业的设立环节纳人税收管理是不适当的,为此,建议民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修改现行社会福利企业设立审批的有关规定,将社会福利企业的设立审批权授予县级民政部门即可,税务机关不介人设立审批。

思考之二:对社会福利企业的管理,税务机关应把重点放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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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研究

摘要:

在税法上,通常将自然人定义为负有法定纳税义务的个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但对于自然人税收管理并非简单概念,而是复合的税收体系。除了企业所得税外,对于其他税种的征缴都包括自然人。因此,在对自然人税收体系建设上,应该考虑到多种情形。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改革不断深入的今天,地域个人财富的积累与社会贫富差距的扩大,自然人税收流失问题更趋严峻。因此,着力从构建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建设上,加强对自然人税收的征管,有效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之间的差距就显得尤为迫切。

关键词:

自然人;税收管理;问题;体系建设

自然人是民法中的一般性概念,也是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之一。但在税法中对自然人的称谓较少,如一些税法条例及细则中有“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称谓,其中就包括自然人范畴。关于自然人税制改革工作一直在探索,特别是近年来,随着自然人财富的迅速增加,利用税收来调节社会财富分配的差距就显得尤为重要。然而,截止于今天,关于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建设工作依然滞后。

一、当前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建设主要问题及表现

从当前自然人税收征管及管理现状来看,影响自然人税收体系建设的因素较多,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相关自然人税收申报制度不完善。当前,除了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外,在一般自然人税收申报制度上,还缺乏对大多数自然人申报的有效管理,尤其是税务部门与自然人涉税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缺乏对自然人申报机制的有效管理,使得政策执行不到位,整体申报质量不高。二是第三方信息报告制度不完善。当前主要第三方信息报告制度有法律制度,如《税收征管法》,还有地方法规及一些规范性文件,如一些地方出台的税收保障条例。但对于上述第三方信息报告的定性上,多采用协调与协助方式,显然缺乏对所有自然人样本数据的纳入。如银行机构不用定期向税务机构提供涉税数据,在税收分类管理上缺乏应用的共享机制,特别是税收信息数据管理安全性问题还未解决。三是对自然人税源监管缺乏独立性。从现有自然人税源监管方式来看,一方面通过税务机构来进行“核定征收”,这种方式主要是针对已经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的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另一方面是依托法人的“代收代缴”方式。很显然,对于前一种监管属于法人税源监管,而后一种属于间接性法人税源监管,缺乏独立性,因此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监管。四是缺乏对自然人纳税人权利的保障机制。在现有纳税人权利保护机制建设上,多以法人为对象,而对于自然人的规定相对较少,甚至容易造成对自然人权利的忽视。如在行政救济上,《税收征管法》第88条第一款规定,复议申请人必须缴足税款、滞纳金之后才能申请行政复议,其规定是为了防止涉税金额较大的法人,借行政复议恶意拖欠应纳税款。但对于自然人来说,则显然具有侵权性。五是缺乏构建自然人税收诚信体系。尽管国家税务总局连续《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等办法,但对于纳税人涉税信用来说,缺乏完整的征信平台及征信体制。因此,税收信用问题依然是当前构建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的紧迫难题。

二、完善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的对策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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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的网络经济论文

一、网络经济对税收制度的挑战

(一)账簿凭证发票的电子化为税收稽核审计带来困难,货币的电子化使税务机关失去货币流量监控能力对实体经济活动征税的依据是审查企业账簿、凭证、发票,从而确定纳税人的应纳税额,而网络贸易中账簿、凭证以数字电子信息形式存在,纳税主体为了减轻税负可轻易修改而不留痕迹,且不易被发现。账簿、凭证、发票的电子化给税收稽核审计工作制造了难于逾越的屏障。网络交易以网上银行、电子支票和电子化货币作为交换媒介。交易双方通过交易密码掩盖交易行为,随时随地通过电子化货币转账完成付款业务。税务机关利用传统的征管手段和技术无法及时获取交易应税额和款项支付信息,失去了对货币流量的监控能力。

(二)网络贸易环节减少,传统的税收扣缴办法作用减弱网络交易之所以飞速发展,其中原因之一是中间环节少,方便快捷。网络贸易一般产销直接交易,造成商业中介机构的削弱和取消,近一步导致网络经济中的中介机构代扣代缴作用的弱化,而税收代扣代缴办法在税收征管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这势必会减少税源,影响财政收入。

二、网络经济税收征管的基本原则

立足基本国情、借鉴国外经验、结合电子商务发展实际情况,我们确立以下网络经济税收征管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税收法定和公平原则我国针对网络经济的税收征管势在必行,按照税收法定原则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迫在眉睫。当前我们应尽快理顺网络经济税收征纳双方的法律关系,以法律为基础制定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办法,补充和完善与电子商务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时,要充分考虑到网络贸易与实体贸易的区别与联系,注重法律法规的公平性,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坚持税收效率原则网络经济交易活动的效率极高而且频率也比较快,这就对税收征管工作的效率问题提出更高的要求。针对互联网时代的特点,税务机关要提高税收征管的现代化科技水平,简化部分不必要的纳税手续,节省纳税人和征管人员的时间、精力和征纳税成本,尽量减少偷税漏税的可能性,维护网络经济市场的秩序。

(三)坚持税务登记原则税务机关要重视网络经济的税务登记制度的建立和规范。税务登记是确认征纳双方关系的首要环节和基础工作。网络经济下的经营者应参照实体经济中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在从事交易活动之前必须先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如实提供主体身份信息、网店网址、结算账户等资料,为税务稽查做好材料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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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税收征管

【摘要】如何在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同时做好税收征管工作,是我们面临的严峻挑战。电子商务是近年来伴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而产生的一种新型的交易和流通模式,极大地促进了世界经济贸易的发展,显示出越来越强大的生命力。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虽然开拓了广阔的税源空间,但是也对现行的税收征管制度及税收征管手段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冲击,造成了“征税盲区”。

【关键词】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影响

一、电子商务与税收征管概述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型的交易和流通模式,以其高效率和低成本成为了全球经济发展中新的增长点,并带来了一场史无前例的革命。根据香港联交所的公告,截至2009年6月30日,阿里巴巴网络有限公司总注册用户达4278万名,2009年上半年总营业收入为17.149亿元,净利润为5.14亿元。根据淘宝网的报告,截至2009年6月30日,淘宝网共有注册会员1.45亿,占全体中国网民数的43%,2009年上半年实现交易额809亿元,对比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8711亿元,淘宝网交易额占1.4%。

税收作为国家实现其职能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基本形式,同样也受到了电子商务的深刻影响。一方面,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开拓了广阔的税源空间;另一方面,电子商务对现行的税收征管制度及税收征管手段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冲击。

现行的税收征管制度及税收征管手段是根据传统商务的特点,在长期的征管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其主要内容包括:税务登记、凭证管理、账簿、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等方面。与传统商务相比,电子商务具有交易范围国际化、交易主体隐匿化、交易对象无形化、支付方式电子化等特点。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可以轻易地避免纳税义务,使企业的税负明显轻于传统商务企业的税负,导致传统商务与电子商务之间的税负不公,从而对税收公平原则造成冲击。由于电子商务是个新生事物,来势迅猛、发展极快,以致于相应的税收立法、税收政策都来不及全面研究和重新制定,这给税收征管带来了一系列的影响与挑战。

二、电子商务对税收征管的影响与挑战

1、税务登记制度滞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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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个人所得税法的对比

一、中外个人所得税比较研究

(一)中外个人所得税权的划分及功能区别

个人所得税征收权的归属各有不同,国外很多国家采取的是高度集中的税收管理方式,通过中央政府来全面掌管个人所得税在立法、管理、征收、监督等方面的内容。而我国只是将个人所得税的立法权归到中央,而征收权会交予地方,中央和地方一起享有税收。在功能方面,西方国家由于采取中央政府统一管理的办法,而我国却归属于地方政府,而因为地方政府对于税收的管理并不可能像中央那般完善,因此,使得许多税收出现偷税、漏税的漏洞。

(二)中外个人所得税权设计不同

与西方国家税率对比,我国累进税率有很多种,税率覆盖的范围较广,增税条例不符合民情,税收品种过多。针对民生问题逐渐明朗化,我国政府批准通过税收的调节作用,由宏观的方向对市场经济进行调控,尤其是个人收入在出现分配不均的问题方面获得了有效的处理。可是税收和个人收入并不相符,增税条例不合理的问题依旧没有获得解决,这也表现出与西方国家纳税的区别之处。

(三)中外个人所得税权模式不同

全球大部分国家在个人所得税方面都会使用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以及混合所得税制进行管理。而综合所得税制成为了较多国家会使用的税收模式。我国由于人口基数较大,因此在发展上并不能平均,税收管理进行得较晚,发展不够完善,一旦我国想要在税收体制上寻求一条全新的出路,就要参照西方国家的税收管理经验,通过我国的国情,寻求出一条真正符合我国的税收改革之路。

(四)个人所得税收功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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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管理体制创新对策思考

摘要:

财政税收是政府进行国家建设的重要资金来源。国家通过财政税收得到必要的资金,分配到各项国家建设的项目当中。所以,财政税收的管理对于我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具有重大意义。本文将介绍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发展现状,指出一些存在的不足,并且提出一些创新的对策。

关键词:

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创新

前言

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正处于一种逐步完善的过程当中。所以我国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也要随之进行调整、改革和创新。当前我国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已经暴露出了一些问题,给我国的财政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比如:税收权力过于集中;税收管理缺乏法律依据;税收监管不到位;财政税收转移支付不规范等等。我国应当积极对财政税收管理体制进行改革,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财政管理行业的管理水平。

一、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现状

我国的财政税收管理制度是经过一段漫长的发展阶段而形成了如今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目前,我国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秉承的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管理原则[1]。“统一领导”,就是说财政税收由中央进行统一领导,中央制定全国通用的税法、税种,为税收的征缴提供统一的依据和规范。“分级管理”,就是由中央赋予地方政府一部分对税收的管理权力,对于税收的征收方式和缴纳手续进行灵活处理,形成了税法统一、税权集中的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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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经验

国外设立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它伴随着西方风险管理理论在税收领域的运用而兴起,旨在通过对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以达到最大限度地规避税收流失风险的目标。目前,世界上已有5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其管理效果显著,并有更多国家跟进的趋向。应该说,一国设立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就意味着该国原有的税收征管模式被打破了,取而代之的是以突出大企业税收管理为核心的新型征管模式。这一变化是企业规模扩大化、跨国化和经济发展全球化的必然结果。它对于我国税收管理部门如何管好正在大踏步前进和走向世界的我国大型企业来说,无疑会具有很多有益的经验借鉴。

一、国外设立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的基本做法

1.明确设立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的目的

各国对设立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的目的均有自己的观点,归纳起来其共性具有这么几个方面:(1)大企业员工多、业务量大、经营管理复杂,涉及大量繁杂的税法问题和会计处理问题,是税收管理中比较棘手的部分,需要集中力量加以解决;(2)大企业税收收入多,需要大量高素质人才来发挥技能,确保税款入库和税收执法的统一性与公正性;(3)许多大企业为跨国公司,涉及大量的海外业务,税务机关必须满足其特殊需要,通过不断创新来加强纳税监管与服务,促进税收遵从。

2.以不同的方式组建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

当前已有50多个国家设立了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它们的组建方式主要有三种:(1)结合征管制度的改革来设立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如美国就是在1998年的征管制度大改革中设立的。(2)结合税制改革来设立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如萨尔瓦多是在1992年开征增值税时设立的;乌干达是在1998年合并征收所得税和增值税时设立的。(3)纯粹是为了加强大企业纳税管理而单独设立的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如澳大利亚、英国、阿根廷等大多数国家都是如此。

3.大企业税管机构的组织结构与人员配备

一般而言,大多数国家是在国家税务局底下设立大企业管理局,专门负责管理大企业的税收事宜。大企业管理局再按税种、行业、区域下设管理机构,负责各税种、行业、区域范围内的税收征管,并与大企业管理局形成垂直领导的关系。如美国联邦税务局负责管理全国的14万多户大中型企业。大中型企业局总部下设国际税收、信息中心、法律咨询等9个处和5个派出分局,分局按照主要行业分别派驻在各行业在全国最具有代表性的地区。分别是:零售、食品、医药分局,自然资源分局,财金分局,重工制造与建筑、运输分局,通讯、技术与媒体分局。行业工作量过大的,除分局所在地外,还可以在本行业比较集中的其他城市设立办事处。英国大企业局下设13个分局负责公司税征收,12个分局负责雇主的税收及基金的征收。另还按照行业设立15个组,派驻各地,大都在公司税分局所在地办公。这些小组有:(1)金融与财经;(2)保险;(3)建筑;(4)财产;(5)零售;(6)电力;(7)水;(8)媒体;(9)汽车制造;(10)石油;(11)医药;(12)电信;(13)航空;(14)铁路;(15)航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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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财政税收管理工作及创新策略

摘要: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进程中,市场化的监管制度不断完善,作为财政税工作中主要的乡镇财政税收管理工作开展的重要性也不断提升,尤其是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要求中,乡镇财政税收是保证乡镇建设发展的基础。本文就乡镇财政税收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有效应对的创新策略,以更好的发挥出乡镇财政税收管理工作的作用,实现乡镇经济的快速发展,也使我国税收管理工作整体水平得到提升。

关键词:乡镇财政税收;管理工作;创新策略

乡镇财政税收管理工作是乡镇经济管理工作中的主要内容,在开展乡镇管理工作的过程中,要对其重要性进行高度的认可,在当前一些优惠政策的指导中,乡镇财政税收管理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很多的问题,不仅表现在管理制度上,还表现在管理水平中,因此,进一步的开展乡镇财政税收管理工作的创新非常重要,要在现有问题的基础上,进行不断的探索和创新,不断实现乡镇财政税收管理工作的新发展。

一、乡镇财政税收管理工作开展的重要性

(一)保证财政职能作用发挥

乡镇财政工作是乡镇工作的主要内容,开展财政税收工作是保证乡镇经济发展的基础,也是保证财政职能作用发挥的关键。尤其是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力度不断加大,城乡统筹一体化的发展战略不断深入,乡镇经济的发展进入到了快车道。为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乡镇财政税收工作的重要性被不断的提升。同时,在快速发展的经济中,乡镇财政税收管理工作也遇到了新的挑战,面临着新的问题。在此基础上,要进行及时的创新改革,才能始终发挥出财政的职能作用,不断的保证乡镇经济事务的发展,并实现乡镇公共服务水平的快速提升。

(二)促进乡镇财政合理应用

在乡镇经济发展的进程中,农村的经济水平也发生了较大的改变。乡镇财政税收管理工作的质量也在不断的提高,但是作为最基层的财政部门,在进行税收管理工作开展的过程中,依然面临严重的压力。近年来,为更好的推动乡镇地区经济发展,农民生活改善,国家颁布了一系列的财政税收政策,确保乡镇财政税收管理工作的良好开展。但是在实际工作开展的过程中,也要注意区分经济快速发展与实际的税收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关系,理清税收的来源,抓住重点,始终将乡镇经济建设和发展作为开展工作的中心,实现乡镇财政税收管理工作的创新发展,合理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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