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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区项目建设概况
区是由原市的两县三区的部分乡镇、街道组成,发展空间广阔,具有综合发展优势,是石家庄市发展的主要方向和重点区域。几年来,该区围绕“加快发展,富民强区”战略目标,按照“商贸服务发达、科技工业领先、文化教育繁荣、绿色居住怡人”的功能定位要求,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土地资源优势和特殊政策优势,狠抓项目的谋划、跑办和建设。今年前九个月全区固定资产投资保持了快速增长,经济发展后续能力明显增强。据有关部门统计,今年,全区计划建设项目共计183项,计划投资568500万元,千万元以上项目78项。其中:省级重点项目9项,市级重点项目13项,区级重点项目31项。截止9月底,全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07000万元,同比增长71.7%。其中:国有及其他投资完成349000万元,增长84.7%。在全部投资中,房地产开发投资181863万元,占全部投资总额的45%。年项目建设预计新增产值26亿元,实现利税1.17亿元。
二、新体制下项目建设税收控管机制和主要措施
从区项目建设概况可以看出,基建投资和房地产投资占有较大比重,而基建和房地产投资在建项目纳税人在税收管理上涉及纳税地点、税种归属、经营形式(工程分包转包)、内建外建等情况十分复杂。根据新的户籍管理办法,我局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对项目建设进行跟踪管理。
(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实行项目建设税务管理责任制。我局把项目建设列为管理部门重点税源监控的内容之一,对开工在建项目实行信息采集按月专报制度,准确锁定项目目标;建立村委会、办事处(镇)、政府部门(计划局)三级项目建设信息传递机制。
(二)实行源泉控管。一是建立房地产开发、建设信息传递制度,实现对房地产业的税源监控。城建局发展计划部门对房地产开发的立项批复,土地管理局对土地出让的批复等各种资料报送地税机关备查。二是严格实行以票管税。城建局、土地管理局在办理土地、房屋产权手续时,向房产开发商索取销售不动产完税证明和专用发票。三是委托代征税款。由于付款方与收款方有着项目合作上的经济利益关系,税务管理部门与项目建设的付款单位签订委托代征协议书,能够更为有效地防止税款流失。四是联合城建局、土地管理局组织房地产业税收大检查。
(三)健全和完善协税护税网络,堵漏增收。注重发挥协税护税组织的优势,弥补税务征管力量不足,取得最佳的结合效果,防止个体、私营投资项目税收流失。
(四)强化分期收款纳税人按正常户进行管理。对分期收款纳税人按正常户进行管理,由税务机关提供发票,纳税人提供发票保证金或纳税担保,并责令其按期纳税。
摘要:
税收是支撑我国经济发展以及保障人民高质量生活水平的重要因素。通过财政税收管理现状进行分析,提出以税源专业化管理为目标;推行税收风险管理战略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
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创新
近年来,我国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逐步健全和完善,在此过程中,我国财政税收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1]结合目前我国财政税收管理的现实情况,笔者认为改革财政税收管理必须根据我国的政策法规进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顺应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方向,注意管理人员综合素质的培养,以科学的税收收取范围收税,切实保障人们的合法纳税权益,确保我国税收管理的健康、稳定发展。
一、财政税收管理的现状
作为我国财政管理中较为重要的一个环节,受到社会方方面面的影响和制约,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税收管理方面面临着一系列问题,直接导致财政事业的发展受阻。从现实的状况来看,我国税收管理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2]第一,管理体制的混乱。第二,管理机制的监管缺失。第三,财政资金的运用效益不高。第四,民主管理机制不健全。这些因素直接造成财政管理混乱,纳税人意见较大,上访频率高,但实际问题解决率低,极大的造成国家财政管理的困扰。
二、完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
为切实加强我区砂石行业税收协控联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税收协控联管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
砂石行业税收是我区重要税源之一。加强砂石行业税收管理,对于规范税收秩序,增加财政收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区砂石行业税收管理漏洞较大,单位(个人)缴纳税费意识不强,发票管理不规范,税收流失严重。各级各部门都必须高度重视,按照“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协控联管和以票(证)控税、先税后证”的原则,切实加强砂石行业税收管理,强化征管措施,堵塞征管漏洞,严防税收流失。
二、明确协控范围
凡在区范围内从事砂石采掘、经营的企业和个人,都必须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对销售的砂石按规定开具发票。
三、加强协控联管
(一)实行建筑安装工程项目耗用砂石(混凝土)发票查验审核管理制度。凡在我区境内从事建筑安装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其工程耗用砂石(混凝土)必须索取由国税部门监制的合法、真实有效的发票,并凭合法、真实有效的发票付款、记帐、结算;供应建筑安装工程耗用砂石的单位或个人无法提供合法、真实有效发票的,由施工单位(个人)或建设部门(个人)督促其到工程所在地国税机关办税窗口代开合法发票并缴纳税款。
(二)实行“以票控税、先税后证、先税后拨”的管理办法。区税收协控联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健全建安工程耗用砂石有关信息定期通报制度。相关单位应定期与国税、地税部门交换工程规划审批、工程中标、工程报建、工程预(决)算、工程竣工验收、办理房产预售证等相关信息。
近年来,随着我省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区域经济突飞猛进,规模经济不断壮大,为我省地方税收培植了丰厚的税收源泉。同时,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变化,经济税源呈现出多元化、复杂化的特征,单凭传统的税收征管方式很难适应当前的税源管理。笔者从事多年的基层税收管理工作,就如何加强税源管理进行了一番思考,提出一些看法和观点供大家交流探讨。
一、当前税源管理存在的问题
问题一:税源管理机构职能“缺位”。在新一论征管改革中,随着征、管、查分离和计算机技术的广泛运用,税务专管员的职能发生了变化,由“管户”为主逐渐过渡到以“管事”为主,这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人情税”和“关系税”,有利于税务系统的廉政建设,改革的方向是对的。但是,在一些地方也出现了“两少一多”现象:税收管理员下户调查研究的少了,对纳税人的经营情况、缴税情况及税收结构进行认真分析的少了,依靠纳税户自行申报来掌握税源、指导征收的多了。如申报不实,出了偷漏税问题则由稽查部门去处理。这样一来,在税源的管理上便出现了“空档”,管事与管户在相当程度上脱了节。由于征、管、查之间始终处于变动磨合的状态,未达到统一和规范,税源管理的职能存在“缺位”现象。办税大厅征收人员不再下户,就表征税,被动接受纳税人的申报资料,并不能主动收集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和税源变动情况;基层分局(所)的税收管理员对税源控管乏力,由过去的专管员下厂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变成了远离企业、坐看报表的静态管理,对辖区内的税源底数不清,户籍不明,造成大户管不细、小户漏管多,“疏于管理、责任淡化"的问题凸现。
问题二:税源管理手段相对滞后。在当前税源管理过程中,单一地以实现税收的多少将纳税人划分为重点税源和非重点税源,工作重心侧重于重点税源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非重点户、非重点税源、某些行业、某些区域及工作环节的管理,造成税源管理“头重脚轻”,征管基础薄弱,给一些蓄意偷逃税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传统的税源管理手段相继取消而丧失,而新的信息管理手段又未到位,基层税务干部普遍感到茫然和无所适从。有的被动地等待信息化建设的发展,寄希望于省局为他们提供“一步到位”的办法和手段。虽然近些年加大了信息化的建设,实现了征管业务流程微机管理,但目前税源管理系统只能完成一些基本的统计工作,对税源的状况不能运用大量的信息数据库进行调研、分析和预测。此外,还建立没有完全意义上的税源监控网络和管理监控机制,纳税人生产经营信息传递渠道单
一、滞后。
问题三:部门协调配合不得力。从外部来看,涉及税源管理最紧密的工商、国税、银行、质监、土管、城建、地税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不能进行有效的信息传递,更谈不上信息高度共享。从内部来看,征、管、查三部门、机关科(股)室之间、上级局与下级局之间在强化税源管理方面还存在工作脱节,协调配合不畅,没有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协调一致的良性税源管理机制,适应现代税源管理的监控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
问题四:税源管理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在税源管理过程中,困扰基层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征管力量不足,城乡税源管理人力资源分配不合理,存在基层税源少、人员多,而城区或重点税源单位税收任务重、人员少;机关管理人员多、一线税源管理人员少等不合理现象。基层税源管理人员应付事务性工作繁重,很难集中精力开展税源控管,以致对纳税人的信息掌握不全。同时存在部分地区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实不到位,税收管理员日常工作存在任务不明、目标不清、考核不到位的问题。税收管理员业务水平参次不齐,适应现代税收征管的工作能力和税收执法水平不高,工作缺乏主动,不能很好地履行工作职责。
问题五:经济出现多元化,增加了税源管理的难度。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知识经济与网络时代的来临,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深度接轨,各种所有制形式的经济主体跨国家、跨地区、跨行业相互渗透,长期并存,使纳税主体呈现多元化;混合经济、网上交易、资产重组等加剧,使征税对象呈现多元化;经济主体经营活动的多样性,使其收入来源也呈多元化,增加了纳税环节确认难度,税源监管的复杂性与日俱增。而税务机关对这些变化的应对措施相对滞后,使税源管理工作陷于被动。
内容摘要:机构扁平化以后,我局建立了农村税收征管模式,即农村税收委托农村信用社代征的征管模式。近年来,这种征管模式的建立为加强重点税源的征管,堵塞税收漏洞,缓解征管力量的不足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在支持农民增收,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起到了强有力的支撑和推动作用。通过实践检验,我县农村税收征管模式的方向是正确的,但从实际工作来看,还有许多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和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结合农村税收工作实践,就湖北省五峰县农村税收征管模式谈一点粗浅看法。
一、农村税收征管模式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观念转变不够,扁平化服务理念存在偏向。一是机构扁平化了,人们的扁平化服务理念并没有完全更新过来,许多干部的工作思维方式还是习惯于过去“县局——股(室)——分局(所)”传统思维定式,视“税收管理员”为传统的“税务专管员”,喜欢口头说教和要求,对农村税收管理员缺乏配套的监督管理机制,农村税收管理员工作积极性不高,比如:对农村税收管理员下乡的交通工具,双人上岗等没有从根本上用制度去解决,致使农村税收管理跟不上。二是机构扁平化以后,不少人员对《宜昌市地方税务局税费征收管理工作规程》学习不够,误认为在乡镇设置的代办点就是现在的办税服务厅,服务是代办点的事,服务质量的好坏与己无关,使“纳税人找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涉税事项,一律由办税服务厅受理或办理;税务机关找纳税人调查核实事项,一律由税收管理员完成”的“两个一律”规定落实不够到位。部分农村税收管理员在找纳税人调查核实涉税事项时,仍然习惯于通知纳税人到税务机关接受调查或提交资料,而纳税人找税务机关办理事项时,依旧楼上楼下找农村税收管理员,致使农村税收执法服务水平不高。
(二)税收管理的重点不明确,服务纳税人理念存在偏向。一是在税务管理活动中,人们受传统思维的影响很深,认为税务机关就是管理者,而纳税人却是被管理者,只能处于服从和被支配地位。在这种思想意识的支配下,税收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只是以完成收入任务为中心或以应付考核为重要目标。而没有将纳税人置于政治、人格平等的地位上来对待,来实施相应的管理措施,向纳税人提供必要的服务。二是一个农村乡镇只有一名农村税收管理员,由于受考核指挥棒的影响,农村税收管理员的大部分精力不得不放在公路沿线大部分未达起征点的纳税人上,不需管理的要求管理,应管的没时间管,应该服务的事项未及时有效地服务到位。
(三)征管信息化软件应用水平不高,依法依率征收理念存在偏向。一是实行委托代征以后,税收管理和服务是通过信息网络化实现的,这种信息网络化管理的科技含量较高,一但出现网络故障和其他应用技术问题,很难及时排除;加之,代征人员税收业务不熟练,为税收服务、税收管理工作增加了一定难度。二是“磨嘴皮”、“讨价还价”仍是不少农村税收管理员所采用的主要管户手段。实际工作中的税收管理,基本上以反复催报和协商交涉为主,农村税收管理员管户主要凭借的还是个人影响力和实际工作经验,说到底就是还在沿袭传统“税务专管员”的管户方式。
(四)代办点税收服务项目单一,不能满足服务要求,“抱西瓜,不忘捡芝麻”理念存在偏向。一是目前委托代征网络还只是在采花、湾潭、长乐坪、仁和坪四个乡镇建立,而且服务项目仅仅只是代征税收、发售发票和代开简单的发票,纳税人反映比较强烈的办证问题难以及时解决。这种服务的单一性,不能达到优质服务的的基本条件。二是近年来虽然县局对管理科力量进行了一些补调,同时也组织了一些培训,但农村税收征管力量依然薄弱,往往形成农村税收管理员疲于奔命,结果还是农村税收管不到、管不深、管不严的局面。
(五)考核激励机制不健全,管理理念存在偏向。一是对农村税收管理员考核激励机制不完备,一直以来,对农村税收管理员的考核主要是侧重于税收收入,忽视了对工作服务质量的考核,考核基本上是留于形式,凭印象打分,任务一好遮百丑,不能很好地去激励老老实实干事的人、能干事的人,这样致使农村税收服务工作滞后不前。二是对代征体制考核机制不健全,没有建立和形成系统的考核办法。由于农村税收管理没有摆脱“收入中心”模式束缚,因此县局对税费管理科,税费管理科对农村税收管理员,只要能完成收入任务,其他诸如税收政策、农村税收征管考核办法、人员管理及纳税服务等问题,均缺乏具有前瞻性、深层次的调查研究和制定相应措施。比如:饮食业发票和娱乐业发票,实际领用的都是同一版面没有区别的有奖定额发票,而这两种行业的税负相差20多个百分点,由于有奖定额发票本身设计的缺陷给纳税人偷税造成有机可乘,给农村税收管理增加了工作的难度。
二、进一步完善农村税收征管模式的对策及建议
一、当前税源管理存在的问题
问题一:税源管理机构职能“缺位”。在新一论征管改革中,随着征、管、查分离和计算机技术的广泛运用,税务专管员的职能发生了变化,由“管户”为主逐渐过渡到以“管事”为主,这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人情税”和“关系税”,有利于税务系统的廉政建设,改革的方向是对的。但是,在一些地方也出现了“两少一多”现象:税收管理员下户调查研究的少了,对纳税人的经营情况、缴税情况及税收结构进行认真分析的少了,依靠纳税户自行申报来掌握税源、指导征收的多了。如申报不实,出了偷漏税问题则由稽查部门去处理。这样一来,在税源的管理上便出现了“空档”,管事与管户在相当程度上脱了节。由于征、管、查之间始终处于变动磨合的状态,未达到统一和规范,税源管理的职能存在“缺位”现象。办税大厅征收人员不再下户,就表征税,被动接受纳税人的申报资料,并不能主动收集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和税源变动情况;基层分局(所)的税收管理员对税源控管乏力,由过去的专管员下厂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变成了远离企业、坐看报表的静态管理,对辖区内的税源底数不清,户籍不明,造成大户管不细、小户漏管多,“疏于管理、责任淡化"的问题凸现。
问题二:税源管理手段相对滞后。在当前税源管理过程中,单一地以实现税收的多少将纳税人划分为重点税源和非重点税源,工作重心侧重于重点税源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非重点户、非重点税源、某些行业、某些区域及工作环节的管理,造成税源管理“头重脚轻”,征管基础薄弱,给一些蓄意偷逃税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传统的税源管理手段相继取消而丧失,而新的信息管理手段又未到位,基层税务干部普遍感到茫然和无所适从。有的被动地等待信息化建设的发展,寄希望于省局为他们提供“一步到位”的办法和手段。虽然近些年加大了信息化的建设,实现了征管业务流程微机管理,但目前税源管理系统只能完成一些基本的统计工作,对税源的状况不能运用大量的信息数据库进行调研、分析和预测。此外,还建立没有完全意义上的税源监控网络和管理监控机制,纳税人生产经营信息传递渠道单
一、滞后。
问题三:部门协调配合不得力。从外部来看,涉及税源管理最紧密的工商、国税、银行、质监、土管、城建、地税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不能进行有效的信息传递,更谈不上信息高度共享。从内部来看,征、管、查三部门、机关科(股)室之间、上级局与下级局之间在强化税源管理方面还存在工作脱节,协调配合不畅,没有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协调一致的良性税源管理机制,适应现代税源管理的监控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
问题四:税源管理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在税源管理过程中,困扰基层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征管力量不足,城乡税源管理人力资源分配不合理,存在基层税源少、人员多,而城区或重点税源单位税收任务重、人员少;机关管理人员多、一线税源管理人员少等不合理现象。基层税源管理人员应付事务性工作繁重,很难集中精力开展税源控管,以致对纳税人的信息掌握不全。同时存在部分地区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实不到位,税收管理员日常工作存在任务不明、目标不清、考核不到位的问题。税收管理员业务水平参次不齐,适应现代税收征管的工作能力和税收执法水平不高,工作缺乏主动,不能很好地履行工作职责。
问题五:经济出现多元化,增加了税源管理的难度。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知识经济与网络时代的来临,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深度接轨,各种所有制形式的经济主体跨国家、跨地区、跨行业相互渗透,长期并存,使纳税主体呈现多元化;混合经济、网上交易、资产重组等加剧,使征税对象呈现多元化;经济主体经营活动的多样性,使其收入来源也呈多元化,增加了纳税环节确认难度,税源监管的复杂性与日俱增。而税务机关对这些变化的应对措施相对滞后,使税源管理工作陷于被动。
二、加强税源管理的建议
近年来,随着我省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区域经济突飞猛进,规模经济不断壮大,为我省地方税收培植了丰厚的税收源泉。同时,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变化,经济税源呈现出多元化、复杂化的特征,单凭传统的税收征管方式很难适应当前的税源管理。笔者从事多年的基层税收管理工作,就如何加强税源管理进行了一番思考,提出一些看法和观点供大家交流探讨。
一、当前税源管理存在的问题
问题一:税源管理机构职能“缺位”。在新一论征管改革中,随着征、管、查分离和计算机技术的广泛运用,税务专管员的职能发生了变化,由“管户”为主逐渐过渡到以“管事”为主,这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人情税”和“关系税”,有利于税务系统的廉政建设,改革的方向是对的。但是,在一些地方也出现了“两少一多”现象:税收管理员下户调查研究的少了,对纳税人的经营情况、缴税情况及税收结构进行认真分析的少了,依靠纳税户自行申报来掌握税源、指导征收的多了。如申报不实,出了偷漏税问题则由稽查部门去处理。这样一来,在税源的管理上便出现了“空档”,管事与管户在相当程度上脱了节。由于征、管、查之间始终处于变动磨合的状态,未达到统一和规范,税源管理的职能存在“缺位”现象。办税大厅征收人员不再下户,就表征税,被动接受纳税人的申报资料,并不能主动收集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和税源变动情况;基层分局(所)的税收管理员对税源控管乏力,由过去的专管员下厂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变成了远离企业、坐看报表的静态管理,对辖区内的税源底数不清,户籍不明,造成大户管不细、小户漏管多,“疏于管理、责任淡化"的问题凸现。
问题二:税源管理手段相对滞后。在当前税源管理过程中,单一地以实现税收的多少将纳税人划分为重点税源和非重点税源,工作重心侧重于重点税源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非重点户、非重点税源、某些行业、某些区域及工作环节的管理,造成税源管理“头重脚轻”,征管基础薄弱,给一些蓄意偷逃税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传统的税源管理手段相继取消而丧失,而新的信息管理手段又未到位,基层税务干部普遍感到茫然和无所适从。有的被动地等待信息化建设的发展,寄希望于省局为他们提供“一步到位”的办法和手段。虽然近些年加大了信息化的建设,实现了征管业务流程微机管理,但目前税源管理系统只能完成一些基本的统计工作,对税源的状况不能运用大量的信息数据库进行调研、分析和预测。此外,还建立没有完全意义上的税源监控网络和管理监控机制,纳税人生产经营信息传递渠道单
一、滞后。
问题三:部门协调配合不得力。从外部来看,涉及税源管理最紧密的工商、国税、银行、质监、土管、城建、地税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不能进行有效的信息传递,更谈不上信息高度共享。从内部来看,征、管、查三部门、机关科(股)室之间、上级局与下级局之间在强化税源管理方面还存在工作脱节,协调配合不畅,没有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协调一致的良性税源管理机制,适应现代税源管理的监控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
问题四:税源管理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在税源管理过程中,困扰基层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征管力量不足,城乡税源管理人力资源分配不合理,存在基层税源少、人员多,而城区或重点税源单位税收任务重、人员少;机关管理人员多、一线税源管理人员少等不合理现象。基层税源管理人员应付事务性工作繁重,很难集中精力开展税源控管,以致对纳税人的信息掌握不全。同时存在部分地区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实不到位,税收管理员日常工作存在任务不明、目标不清、考核不到位的问题。税收管理员业务水平参次不齐,适应现代税收征管的工作能力和税收执法水平不高,工作缺乏主动,不能很好地履行工作职责。
问题五:经济出现多元化,增加了税源管理的难度。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知识经济与网络时代的来临,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深度接轨,各种所有制形式的经济主体跨国家、跨地区、跨行业相互渗透,长期并存,使纳税主体呈现多元化;混合经济、网上交易、资产重组等加剧,使征税对象呈现多元化;经济主体经营活动的多样性,使其收入来源也呈多元化,增加了纳税环节确认难度,税源监管的复杂性与日俱增。而税务机关对这些变化的应对措施相对滞后,使税源管理工作陷于被动。
笔者从事多年的基层税收管理工作,就如何加强税源管理进行了一番思考,提出一些看法和观点供大家交流探讨。
一、当前税源管理存在的问题
问题一:税源管理机构职能“缺位”。在新一论征管改革中,随着征、管、查分离和计算机技术的广泛运用,税务专管员的职能发生了变化,由“管户”为主逐渐过渡到以“管事”为主,这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人情税”和“关系税”,有利于税务系统的廉政建设,改革的方向是对的。但是,在一些地方也出现了“两少一多”现象:税收管理员下户调查研究的少了,对纳税人的经营情况、缴税情况及税收结构进行认真分析的少了,依靠纳税户自行申报来掌握税源、指导征收的多了。如申报不实,出了偷漏税问题则由稽查部门去处理。这样一来,在税源的管理上便出现了“空档”,管事与管户在相当程度上脱了节。由于征、管、查之间始终处于变动磨合的状态,未达到统一和规范,税源管理的职能存在“缺位”现象。办税大厅征收人员不再下户,就表征税,被动接受纳税人的申报资料,并不能主动收集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和税源变动情况;基层分局(所)的税收管理员对税源控管乏力,由过去的专管员下厂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变成了远离企业、坐看报表的静态管理,对辖区内的税源底数不清,户籍不明,造成大户管不细、小户漏管多,“疏于管理、责任淡化"的问题凸现。
问题二:税源管理手段相对滞后。在当前税源管理过程中,单一地以实现税收的多少将纳税人划分为重点税源和非重点税源,工作重心侧重于重点税源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非重点户、非重点税源、某些行业、某些区域及工作环节的管理,造成税源管理“头重脚轻”,征管基础薄弱,给一些蓄意偷逃税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传统的税源管理手段相继取消而丧失,而新的信息管理手段又未到位,基层税务干部普遍感到茫然和无所适从。有的被动地等待信息化建设的发展,寄希望于省局为他们提供“一步到位”的办法和手段。虽然近些年加大了信息化的建设,实现了征管业务流程微机管理,但目前税源管理系统只能完成一些基本的统计工作,对税源的状况不能运用大量的信息数据库进行调研、分析和预测。此外,还建立没有完全意义上的税源监控网络和管理监控机制,纳税人生产经营信息传递渠道单
一、滞后。
问题三:部门协调配合不得力。从外部来看,涉及税源管理最紧密的工商、国税、银行、质监、土管、城建、地税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不能进行有效的信息传递,更谈不上信息高度共享。从内部来看,征、管、查三部门、机关科(股)室之间、上级局与下级局之间在强化税源管理方面还存在工作脱节,协调配合不畅,没有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协调一致的良性税源管理机制,适应现代税源管理的监控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
问题四:税源管理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在税源管理过程中,困扰基层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征管力量不足,城乡税源管理人力资源分配不合理,存在基层税源少、人员多,而城区或重点税源单位税收任务重、人员少;机关管理人员多、一线税源管理人员少等不合理现象。基层税源管理人员应付事务性工作繁重,很难集中精力开展税源控管,以致对纳税人的信息掌握不全。同时存在部分地区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实不到位,税收管理员日常工作存在任务不明、目标不清、考核不到位的问题。税收管理员业务水平参次不齐,适应现代税收征管的工作能力和税收执法水平不高,工作缺乏主动,不能很好地履行工作职责。
问题五:经济出现多元化,增加了税源管理的难度。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知识经济与网络时代的来临,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深度接轨,各种所有制形式的经济主体跨国家、跨地区、跨行业相互渗透,长期并存,使纳税主体呈现多元化;混合经济、网上交易、资产重组等加剧,使征税对象呈现多元化;经济主体经营活动的多样性,使其收入来源也呈多元化,增加了纳税环节确认难度,税源监管的复杂性与日俱增。而税务机关对这些变化的应对措施相对滞后,使税源管理工作陷于被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