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写作是一种表达,也是一种探索。我们为你提供了8篇不同风格的税收风险防范参考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给你带来宝贵的参考价值,敬请阅读。
《冶金财会杂志》2014年第七期
一、企业内部管理的不完善,加重企业税收成本
(1)企业税务管理水平欠佳,办税人员业务水平低下,偷逃税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企业税收负担加重。(2)税收成本观念淡薄,某种程度上来讲,企业在开展控制成本工作中一味地强调并重视对生产成本的控制,忽略了企业税收成本的控制。(3)企业缺少税务风险防范意识,不重视税务风险评估,不具备风险防范能力,加重了企业的税收成本。
二、企业控制税收成本的策略
从总体看,企业的税收成本普遍较高,这不利于企业更好地参与市场竞争。因此,在企业实施的低成本策略中,努力降低税收成本,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趋势。
1.“三证统一”是保证企业有效降低税收成本的根本方法所谓的“三证统一”是指法律凭证、会计凭证、和税务凭证的相互印证、相互联系和相互支持。“三证统一”是规避企业税收成本管理风险的根本方法。“三证”中,法律凭证是第一位的、首要的,它在降低企业成本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因为,任何交易行为都涉及法律问题,任何触犯法律的行为都会给企业和个人造成一定的损失和不良的后果。有法律凭证保障的会计凭证、税务凭证才是真实的、有效的、可靠的。缺乏法律凭证支持并保障的会计凭证和税务凭证,存在诸多法律和税收风险。会计凭证和税务凭证所反映的数据和内容必须与法律凭证中的数据保持一致,否则同样会面临成本增加的可能。只有“三证统一”,企业成本降低的策略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2.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选择最优纳税方案,努力降低企业税务成本税收筹划作为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它的重要性已被越来越多的企业管理者和高素质的财会人员熟知和运用。通过税收筹划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控制和降低税收成本。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某些企业不重视税收筹划的作用,导致税收成本增高,更有甚者,由于对企业的经营业务缺乏梳理和筹划,给企业造成一定的损失。例如:对企业(一般纳税企业)签订工程类业务合同的税收筹划,有如下两个方案。方案一:所有合同不区分项目,一律按照建筑工程合同签订,适用于3%的营业税。方案二:严格区分工程类别,对于修理类工程,严格区分动产及不动产的维修。修理不动产工程类合同适用3%营业税,对动产的维修工程合同,属于增值税修理修配业务,适用17%的增值税,同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从两个方案来比较,方案一,企业按3%缴纳营业税,从表面来看,暂时节约了税收成本,但是从涉税环节来看,由于未严格按照工程项目区分,存在严重的涉税风险,一旦遇到税务检查,不可避免会给企业带来损失。方案二的筹划,细分合同类型,严格划分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范畴,同时对于可以抵扣的进项税,企业还可以进行合理的抵扣。显然方案二是合理、可行的。因此,企业在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时,必须注意筹划方案的针对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3.巧用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减少不必要的税收成本税收成本是企业经营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国家税收征管措施的加强,偷、漏税行为检查处罚力度的加大,使企业不能铤而走险,争取税收优惠无疑是明智之举。但是充分运用税收政策的前提是需要财务人员利用专业知识,认真掌握分析有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找出其中的切入点,为企业降低税收成本。当前,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小型微利企业的涉税优惠,高新技术企业的涉税优惠,实行免征企业所得税收入政策、减计收入的税收优惠,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所得税的减免与抵免优惠政策等。因此,企业在做各种纳税筹划时,充分考虑自身的实际经营情况,仔细研究各种税收优惠条件,有选择地使用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减少不必要的税收成本,使企业实际纳税负担得到有效降低。
作者:刘予湘单位:天津市安诺自动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一、引言
建筑安装企业具有工程点多、面广、施工周期长并且工期交错,纳税环境复杂多变,在涉税方面存在的问题较多的特点。多数大型建筑安装企业都跨省(市)经营,使企业面对较多的税务机关,而各地税务机关对税法的理解和执行差异很大,这增加了企业税务风险系数。探讨建筑安装企业运营环节的涉税风险问题及其防范措施对建筑安装企业的安全运营意义重大。
二、建筑安装企业涉税存在的风险问题
(一)挂靠经营业务的税收风险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基于此规定,被挂靠人是挂靠业务的营业税纳税义务人。一旦被税务部门发现偷税、漏税问题,将由被挂靠企业承担这种税务风险,遭受经济上和信誉上的双重损失。
(二)预收账款环节税收风险建筑安装企业从工程施工前就陆续发生预收款,直到最后的工程竣工结算,这中间不仅时间跨度很长,而且预收款的金额也很大,如果形成纳税义务后不及时纳税,一旦被税务机关发现,建筑安装企业不仅要缴纳大额滞纳金,而且还要被处以大额罚款。因此,如果对预收款不及时纳税,将会给建筑安装企业构成很大的纳税风险。
(三)收入结算环节完整性涉税风险问题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和《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建筑安装企业的营业收入有其特定的组成,除了常规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外,还包括了工程所耗用的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但排除了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如果企业能够及时主动并完整调整应税营业额,将会大大降低纳税风险,否则很可能在营业收入的完整性上构成纳税风险。在收入完整性所涉及纳税风险的问题上,建筑安装企业存在以下两种常见的问题:一是故意降低税基。由于税法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的应税收入,不仅包括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而且还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是,一些建筑安装企业往往想方设法不将价外费用以及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作为营业额纳入申报,其中较为典型的是“甲供材”工程项目。由于“甲供材”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材料由发包方购买,在采购建筑材料时,如果没有特殊约定,供货方将材料发票开给发包方,发包方再将购买的建筑材料提供给建筑安装企业用于工程施工,但是至工程结算时,建筑安装企业往往都不将“甲供材”并入营业额一并开票给发包方,从而少缴了营业税,由此带来纳税风险。二是“以物抵款”不记收入。发包方往往会与建筑安装企业商定,发包方以其土地、房屋或其他相关物资抵算工程款。如果建筑安装企业不将相关资产及时入账,不仅可能延迟建筑安装企业对营业收入的确认,而且可能带来潜在的纳税风险。
(四)税前列支环节的合法性涉税风险问题由于假发票猖獗,且有的假发票已经到了以假乱真,非专业人员往往无法判断的地步,一些建筑安装企业也很可能“被迫”获取了假发票,从而使得成本、费用税前扣除的合法性受到严重影响。另外,由于建筑安装企业的行业特点,难免会发生一些没有合法票据的支出,如因在边远地区施工支付的农民工工资,租赁当地农民的房屋、场地而发生的租赁费,向当地农民购买沙石材料等,这些情况都很可能影响到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合法性,并由此给建筑安装企业带来纳税风险。
摘要:促进行业融合发展,为经济增长创造新动力,加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税收筹划,优化资产管理行业生态,缓解融资压力需要放松的公司。“十三五”期间的供应商,进行的体制改革创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民间资本投资在国民经济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已成为中国强大而多元化的投资金融业。规模计划是管理解决方案的基本组成部分,它使法律的利益最大化,并为法律的充分利用做出了贡献。
关键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税收策划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经历了三十多年的风风雨雨,并已从不稳定的基础逐渐初具规模。因此,私募股权投资税收筹划是提高私募股权收益能力的有效途径,是提高投资集团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根据私募股权基金的类型,我们将分析私募股权基金税收的现状,并提出改进建议,为中国私募股权基金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1]。
1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税收筹划现状
现今的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结构主要是合伙制和公司制这两种存在方式。由于两种组织模式的依据就不同,之间存在很强的差异性。但是不管哪种制度在业务方面都需要联系到投资人、基金管理公司以及基金管理人。在征税过程中一种方式可以通过股息、红利来获取收入;另一种方式是通过股权转让获取收入。
1.1对税收筹划的理解不足
一是在基金层面,私募股权基金可以实现资产保护和估值,为投资者提供足够的资金,并为投资者创造价值。尽管税收筹划是私募股权基金的重要管理要素,但基金管理团队更加关注筹资和生产,但对税收筹划的关注较少,对税收筹划的投资也较少。此外,在某些私募股权基金的概念中,税收筹划使用非法手段来“筹划”税收,减轻税收负担。例如,一些地下私募股权基金冒充年度亏损以掩盖利润和逃税的幻想。这种行为虽然可以节省税款,但是会受到税务机关的惩罚[3]。二是在投资者层面。私募股权基金具有两个投资者属性:机构投资者和自然人投资者。对于前者,公司实施自己的税收计划,并负责私募股权基金的税收计划。对于自然人投资基金其投资形式只是盈余基金的增值渠道,因为生产和管理是公司生存的基础。因此,与业务活动有关的税收是公司计划的重点,私募股权基金的税收制度并未得到重视。与机构投资者的担忧相比,自然人投资者无视私募基金的税收计划。
1.2优先政策未得到充分利用
近年以来,XX县国税局认真贯彻济南市国家税务局岗位风险控制思路,完善机构设置,健全岗位风险控制制度,做好风险教育,加强布控巡查,严格风险考核,积极做好岗位风险控制工作,确保了全局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
一、强化责任,加强国税局岗位风险有效控制
(一)成立机构,提供风险控制组织保障
为适应岗位风险全过程、动态化、常态化、预案化的控制要求,成立了“岗位风险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XX县国家税务局岗位风险控制工作实施方案》,分别由县局领导兼任组长和副组长,各科室分局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法规科、监察室、征管科为工作牵头科室,全面负责对岗位风险控制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统筹管理和监督落实工作,集体研究全局性的工作思路、意见和工作部署。
“岗位风险控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岗位风险控制工作办公室”,由分管局长担任主任,各科室负责人为副主任,各科室分局分别确定一名具体负责人员担任小组成员。为保证岗位风险控制工作的严肃性,保证各岗位人员职责清晰,根据岗位调整的需要,我局于初分别对“岗位风险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岗位风险控制工作办公室”成员及时进行调整。
(二)整章建制,规范风险控制管理程序
为加强税源管理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深化防范岗位风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根据市局《关于深化岗位风险控制工作的意见》和《济南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行政管理岗位风险控制工作的意见》,2014年,我局制定了《XX县国家税务局查考问一体化风险控制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同时严格确定了“收集风险信息—网上布控督办—岗位人员自查—季度复审复查—风险通报—严格考核问责”的工作程序。《办法》主要通过“组织领导”、“控制方法和程序”、“防范结果的运用”对岗位风险控制工作的组织形式、考核范围、考核标准及程序、考核问责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
同时,县局成立岗位风险复审复查工作组,工作组成员由各职能科室、局相关人员组成,按季对各单位岗位风险控制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复审复查,并形成书面《岗位风险控制复审复查报告》,向岗位风险控制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报告。
近年来,风险管理在税收征管实践中的理论探讨和应用方兴未艾。自2002年国家税务总局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专家指导下,制定《2002-2006中国税收征管战略规划纲要》,首次正式“防范税收风险”以来,确立信息管税、加强税收风险管理、提升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已逐渐成为各方共识[1,2]。税收风险管理已在江苏国税、深圳国税等展开了一系列有益的探索和实践[3]。就国际税收实践而言,税收风险管理是上世纪90年代创建企业型政府逐步引入的[4,5]。而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由来已久,上世纪70年代以风险计量和资本配置为中心的现代金融风险管理迅速发展。尽管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距国际活跃银行尚存在一定差距,但随着新资本协议的实施,近几年发展较快,目前已初步完成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风险管理工具发展迅速、应用效果也较为明显;银行风险管理理论和实践总体来说相对成熟,对于尚处于起步阶段的税收风险管理而言,如何借鉴银行风险管理的成果和经验,并结合税收征管自身特点加以应用,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
一、税收风险管理和银行风险管理的相似性
1.债权债务关系的相似性。德国学者阿尔巴特·翰瑟尔(又译为海扎尔)在1919年德国税法通则制定后提出,主张国家与纳税人的关系是依据税收法律之规定,而在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形成的公法上债权债务关系[6]。其实,我国税收征管法规定了税收与一般债权的顺序问题,也就说明该法承认税收是一种债权。税收作为“法定之债”,征纳双方处于对等地位,国家及其税务机关作为债权人,有依法征税的权力,负有提供高质量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义务,强调对纳税人服务意识[6];纳税人作为债务人,有依法纳税的义务,若其不按时履行义务,需向国家等债权人支付滞纳金,甚至受到行政处罚,同时会带来国家税收流失的风险。这实质上同商业银行和贷款客户的债权债务关系在本质上是一样的。此外,同商业银行要求贷款客户提供抵押、质押或第三方保证担保一样,事实上税务机关也可以依法要求纳税人为应纳税收设定债权担保,只不过应用不如银行普遍而已。
2.信息不对称和信用基础的相似性。不管是税收流失风险还是贷款违约风险,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征纳或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银行客户/交易对手或纳税主体作为信息优势方,可能采取满足自身利益最大化而有害债权方的行为,而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债权方需要尽可能地收集与交易有关的信息,以在谈判和交易过程中维护自己的利益,而产生信息获取成本、监督管理成本等交易成本。为了减少信息不对称所产生的潜在风险问题,商业银行需要加强对客户信息的采集,加强客户识别和贷后管理;税务机关需要加强对涉税信息的采集,完善税源管理体系,实现“信息管税”;同时,要充分利用征信等社会信用环境,增加纳税人或客户的失信成本。
3.纳税遵从风险和银行信用风险的相似性。银行信用风险和纳税遵从风险都是指债务人不能按时足额还本付息或足额纳税而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可能性,也称违约风险。税收风险与银行风险类似,理论上也可以从违约概率(PD)、违约损失率(LGD)、应税规模敞口(或违约时风险暴露EAD)、时间期限(M)等维度来量化。比如违约概率(PD)可由纳税人或客户的静态特征指标、动态财务税收指标、历史信用行为记录等要素进一步加以度量和预测。违约损失率(LGD)指一旦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程度,与特定债权的抵押、担保措施的有效性、清偿优先性、金融账户信息的可获得性和有效性、与执法环境、清收费用和债权保全的回收能力有关。对于银行贷款违约时风险暴露(EAD)包括贷款本金余额和应收利息,较为容易确定;而应税规模敞口仅指应缴税额,除了税率比较确定外,税源相当于贷款本金,事先税务机关并不知道,只能根据纳税人销售、资产、利润、水电消耗、行业统计信息、历史月交税金等间接预测,加之复杂的税前扣除事项和减免优惠税收事项,使得税源管理是税收风险管理与银行风险管理之间的重要区别之一。
4.税收执法风险和银行操作风险的相似性。从风险成因来看,税收执法风险与银行操作风险类似,都是由人员、系统、流程和外部事件四类风险来源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比如人员风险包括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低下、徇私舞弊、渎职侵权或不作为;考核机制不健全,导致执法人员虚收、预收、滥收、混税种、混入库级次、空转、引税、卖税、收过头税、寅吃卯粮等等,与有税不收现象共存[7];培训不足等等。流程和程序风险体现在登记、征收、结算、稽查等环节越位缺位、控制不足或控制过度。外部事件和环境影响包括地方政府干扰、外部欺诈等;税收法律不完善、级次差、权威性不够而带来的法律风险;以及随着税务系统大集中、电子税务业务的发展而带来的IT风险。
5.税收风险管理和银行风险管理历史和发展趋势的相似性。我国税收管理和银行经营管理的风险是改革开放以后随着1979年“拨改贷”[8]和1983年国营企业“利改税”[9,10]的启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过程中而逐渐显现的;之前计划经济时期本质上是排斥风险的,是一种确定性经济,基本不存在风险管理问题。
随着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1994年设立3家政策性银行而开始银行商业化转型和分税制改革,2003年开始的国有银行上市和新一轮税制改革,市场经济的深化发展,市场主体日趋多元化和差异化,客户(纳税人)数量日益增加、税源管理(或金融服务)范围日益扩大,新的金融产品或税种税制结构调整不断出现,业务日益全球化,信息科技的广泛运用,信用环境和法制不健全,地方政府干扰等,使得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复杂,提升风险管理水平成为商业银行和税务机关共同的内在要求。
第一篇:企业财务报表涉税风险管理措施
【摘要】在当前经济全球化发展的背景下,企业需要面对更大的市场压力。随着监管体制的完善,企业面临着更大的涉税风险。论文结合企业的涉税范围,分析了企业涉税风险的识别方式,基于财务报表分析提出了企业涉税风险的管理措施,以提升企业涉税风险管理的效果。
【关键词】财务报表;涉税风险;财务管理
1引言
一般情况下,企业涉税风险源于2个方面的原因:一是由于企业的纳税行为没有依据合理合法的原则,存在违反税务法律法规的行为,体现在应纳税情况下发生了没有依法纳税问题。在依据标准纳税时发生了漏税问题。此类行为的发生违反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针对此类违法问题,税务机关会针对纳税主体采用罚款、补交税款、补齐滞纳金等多种措施。二是部分企业没有全面掌握相关的涉税法律法规知识,在纳税中对于涉税方面的优惠政策没有合理利用,涉税风险缺少方法。企业在经营中,需要承担多方面的涉税风险,因此,企业有必要强化财务管理,以实现对风险的控制。本文结合财务报表分析,提出了涉税风险管理措施。
2涉税风险范围
企业在执行税收筹划过程中会并发多种风险,因此会产生涉税风险。如果企业缺少科学合理的税收统筹,企业内部会发生经济损失。当前企业的涉税风险包括以下几种。
2.1政策风险
一、房地产企业财务风险防范对策
(一)更新观念、提高财务风险防范意识
房地产企业应该认识到财务风险存在于企业经营过程的各个环节。对财务风险进行防范不仅仅是财务部门和财务工作人员的责任,也应该是房地产企业全体员工的责任,需要全体员工积极的配合与参与。可通过举办各种活动,来提高财务风险防范意识,在各部门及全员的共同努力与配合下打下良好的财务管理基础,避免由于工作失误而产生风险隐患,从而保证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融资渠道多元化
房地产企业应该充分挖掘自身发展潜力,对留存资金进行科学利用,尽量拓宽融资渠道,不能仅仅依赖银行贷款,应采用多元化融资策略。比如可以进行信托计划融资、产业基金融资、房地产抵押融资、资产证券化融资等融资方式。通过各种多渠道的融资方式,以及对资产权益比率进行合理调整,不仅可以有效发挥财务管理的调整作用,也可以改善房地产企业的资本结构,减轻筹资压力,从而降低财务的风险。
(三)建立财务风险预警系统
财务风险并不是突然形成和出现的,而是有一个较长的潜伏期,因此房地产企业应该建立起有效的财务风险预警系统,从各个环节对企业经营活动中潜在的风险进行实时监控。房地产企业应该结合自身的行业特点,市场情况、金融环境等因素,结合各类财务报表,对经营活动的全过程进行具体的分析,对风险隐患较大的业务进行重点的监控,一旦出现风险征兆应该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应对,尽量控制与防范财务风险的出现。
(四)控制好投资风险
一、加强化工企业税收管理工作的具体对策
(一)企业全员要有依法纳税的观念思想一致,依法纳税是化工企业实施税收管理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凡是在企业工作的人员,无论是高层管理者,还是普通职工都要树立起依法纳税的观念,实际工作中认真执行,这样,才能够保证化工企业健康持续健康发展。
(二)设立相应的指标参数,构建评估模型实际应根据化工企业产品成本分布情况,认真评估财务核算规范、发展规模,清楚企业的生产经营,获悉产品成本和利润数据,以此制定适合企业的纳税评估指标,将其作为标准,从而对企业进行有效控制管理。
(三)夯实管理基础,加强税收分析化工企业实施税收管理过程中,应不断夯实管理基础,要求企业纳税者构建完善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和生产工艺流程台账,切实做好化工企业的清理核查和税收清算工作,加强案头审核和实地巡查,对应税产品的销项审核、进项抵扣等环节实行严格把关;另外,开展税收分析工作,将动态数据与静态数据、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进行有机的结合,掌握税源变化的趋势,分析行业税收增减原因,及时发现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四)实施“128”管理法化工企业应构建生产工艺台账,加强材料消耗数据测算,堵塞管理漏洞。在拥有了生产工艺台账后,能够详细记录下企业产品名称结构、基本原材料组成与所需数量、单位产品能耗、具体生产工艺流程等情况,对企业的日常经营状况有了全面的了解,并据此加强税负、材料消耗数据测算。采用材料消耗法对化工企业所需的核心材料、包装材料、工资以及耗电等各项指标予以合理的量化。根据实际存货情况,随时对企业的材料消耗和销售情况进行核实,以及时获悉是否存在少申报或者迟申报的情况。使用“128”管理法后,化工企业的税收管理不仅得到进一步规范,且成效显著,具体体现在:税收征管质量明显提高,防止了企业零负申报和欠税现象发生;促进了企业的税收收入,比如,有的化工企业的税收收入达到了1578.3万元,同比增长272%,占到全局税收的25%,成为了重要的支柱税源。
(五)实施综合治税,构建高效的长效机制应与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和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在地方性法规与政府规章制度等基础上,构建完善高效的由政府部门带头的公共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收集有关部门公布的涉税信息,并详细界定相关部门担任协税护税的责任和义务。积极构建一套集政府领导、税务主管、社会参与、部门配合及法制保障为一体的综合治税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协税护税体系,最终构成综合治税合力。化工企业在项目实施时,应争取政府部门领导的支持,全面贯彻综合治税工作机制,积极和有关单位互动交流,获悉近期出现的重点项目落实情况、税款划拨入库进度,切实做好化工企业税收管理工作。
(六)培养税收管理人才当前,化工企业应对内部现有人才资源进行有效整合,构建专业水平高的税务管理人才队伍,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一切事物。化工企业应切实做好以下几点:首先,配备一批综合素质高的复合型人才,不断增强管理水平;选择懂外语、熟悉国际税收与财务分析能力高、税收专业能力强的人员担任税务管理工作。其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加强专业技能培训活动,重点培训行业性管理人才,强化财务分析、会计电算化、纳税评估、反避税等各项工作内容,尤其要懂得财务软件的操作,全面了解财务软件中存在的会计科目与会计核算规则,获悉核心监控的会计科目及相关凭证,以增强先进的电子查账效率,促进企业管理与服务水平的提升。另外,制定岗位轮换制,加强交流与实践,提高税收管理人员的工作适应性,从而为企业更好的服务。
(七)加强企业日常管理,实行动态监控化工企业应定期开展相关核查工作,及时掌握生产经营变化与产品价格变化情况等,构建相应的管理台账,找出存在的问题,并和相关财务负责人沟通协商,提出各自的见解,严格执行综合治税联系制度,对税务管理人员进行动态监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