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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消防管理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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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消防管理

开展社区消防建设工作意见

一、提高加强社区消防建设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近几年来,社区居民家庭和“四小”单位(小工厂、小商店、小作坊、小娱乐场所)火灾呈现不断上升趋势,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已成为社区建设中不可忽视的工作之一。随着城市社区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结构的变化,家庭可燃装修、现代家电增加、燃气使用等各种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家庭火灾发生的可能性;加之下岗、失业人员增加,流动人口涌入社区,老龄人口大量增加,个体、私营经济的不断发展都给社区消防安全带来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因此,加强社区消防建设,建立起一种社区消防自治的新型消防管理体系,使消防安全进社区、进家庭,做到消防安全人人参与,实现群防群治和消防保障服务体系,增强城市抵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是城市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必然要求。为此,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推进社区消防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

二、加强领导,建章立制,完善社区消防建设管理网络

(一)为指导我市社区消防建设工作开展,我市成立由公安、民政、消防等主要职能部门组成的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具体负责全市社区消防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信息调研、经验推广等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指导机构,具体负责辖区内社区消防建设工作的稳步开展。在开展社区消防建设工作中要做到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形成政府领导,公安、民政、消防牵头,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社区消防自治的良好态势,为推进社区消防建设的开展提供坚实的领导组织保障。

(二)完善制度,明确责任。各县(区)要根据辖区实际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指导社区消防建设健康、科学、规范的发展。要建立健全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社区防火公约、社区消防工作职责、社区志愿者消防队工作职责、志愿者消防员职责、社区消防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以及社区消防考核奖惩、社区消防自查整改、社区居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度、社区消防器材维修保养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为确保社区消防建设高质高效的完成,提供完善的制度保障体系。

(三)构筑社区居民消防管理网络,工作体系建立到位。社区消防建设要做到横到边、纵到底。触角延伸到社区各个领域,在全市所有社区均应成立由社区居委会负责人、各居民楼楼长(组长)、居民代表、驻区单位防火负责人参加的“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区居委会。在此基础上,在每一条街、每一栋居民楼、每一个驻区单位设立消防基层联络站,使全市所有社区消防建设工作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管理网络。

三、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保障社区消防建设健康发展

(一)分工明确,落实工作职责。各级社区消防建设的领导组织机构,要定期召开社区消防建设工作会议,及时分析解决在社区建设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在社区居委会设立消防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社区消防建设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并且定期召开由社区居委员会及驻区单位参加的消防安全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任务,负责社区的消防检查管理,进行社区消防基础建设和消防宣传教育,指导消防组织开展消防服务活动,协调解决社区消防宣传阵地建设、消防器材配备、居民楼道可燃物的清理整治、疏通消防车道等消防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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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消防工作管治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和“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结合”的工作原则,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大力推进社区消防工作,形成“政府组织领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的社区消防工作新格局,大力提升社区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总体目标

积极开展“消防安全进社区”活动,力争通过1-2年的努力,使全区社区消防工作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更加健全完善,社区消防安全责任制以及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社区基础消防设施逐步完善,火灾隐患不断降低,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得到增强,消防自治组织加快发展,社区消防规范化、法制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三、工作职责

(一)街道办事处要明确一名领导分管社区消防工作,建立社区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和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形成街道、社区、居民小组三级工作网络,研究部署消防工作任务。社区居委会应制定消防安全公约,引导社区居民自觉履行,督促辖区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

(二)社区要成立志愿消防服务队,定期对社区公共消防设施、楼内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开展防火检查,对居民用火、用电、用气及可燃物的堆放、安全通道的畅通等进行安全提示和消防安全教育;为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务,及时扑救初起火灾。

(三)区教育、民政、建设、房管、卫生等部门要明确职责,根据社区消防建设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指导、协调和服务,确保社区平安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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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消防安全防火墙工作制度

一、加强领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6月底前成立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研究制定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指导本地区消防安全工作,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将消防工作内容纳入政府网站等信息共享平台,及时报消防信息并向社会公布,建立部门间消防行政执法事项、重大火灾隐患等报、抄告、移送制度,健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将消防工作纳入各镇乡、园区和部门平安创建、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等考评范围,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工作检查考评验收和消防安全专项督查。

二、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根据城乡发展总体规划,制订并落实年度消防实施计划,编制完成本地区消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各镇乡、园区根据“十二五”规划编制完成区域性消防规划。增加消防经费投入,保持消防事业经费增长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按照国家标准,积极推进城市消防站建设,11月底前化工园区完成消防车、器材装备和人员配备达标建设任务,滨海工业园区消防站投入执勤。加强市政消火栓建设与维护,加快建成区市政消防用水管网建设,各镇乡结合镇乡市政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按120米间距设置市政消火栓的要求,同步建设市政消火栓。

三、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能力。深入推进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将标准化管理纳入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检查考评和星级评定、年检等内容。11月底前,5类场所中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全部达标。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设施检查和维护保养责任,每年至少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深入推进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11月底前,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全部达标,一般单位“四个能力”显著提升。12月底前,完成非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培训,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疏散引导员”队伍全部建立。

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组织开展以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建设工地、易燃易爆场所、“三合一”场所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依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努力减少隐患存量,确保不增新量。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确保按期完成整改。

五、加强农村、城市社区消防工作。贯彻实施农村、城市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标准,以“无亡人火灾乡镇(街道)”和“无火灾行政村(社区)”为目标,开展农村、城市社区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40%以上乡镇(街道)和60%以上行政村(社区)达标。各乡镇(街道)应成立消防安全领导组织、各行政村(社区)应落实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推进农村和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将农村、社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与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同步发展。8月底前,每个城市社区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足配齐灭火器材,各社区实行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制度;村庄全部实行消防安全多户联防制度,轮流值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和检查。加快乡镇专职、志愿消防队建设,12月底前,所有乡镇、村庄、社区按照有关规定建成志愿消防队伍。

六、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开展全民消防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加强消防公益宣传,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设立消防专版(栏)。党校、中小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培训内容;科技、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和单位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科普、普法、就业教育工作内容。组织对各镇乡、园区、有关部门和村(居)委会负责人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强化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培训,12月底前,确保50%以上的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取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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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社会安全防火墙的工作打算

一、总体目标

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消防工作责任有效落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基础更加牢固,社会单位自防自救能力全面提高,消防监督管理服务水平明显增强,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有效遏制,力保全市连续26年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平安“四个能力”

1.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切实做到消防平安自查、火灾隐患自除”一是要确定消防平安管理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平安管理,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平安管理人的教育培训。二是要坚持每日开展防火巡查,定期开展全面细致的消防平安检查,完善巡查、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有周密的顺序督促整改并复查。三是要落实员工岗位消防责任,特别是重点要害岗位,要层层签订消防平安责任书,将防范火灾的任务层层分解到每一个岗位、每一名员工。四是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应当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消除。

2.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一是依法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专职消防队,依照专职消防队建设规范配齐装备和队员,并报市、县(区)两级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备案。二是有保安队的单位要建立“保消合一”消防队,对保安队员要经常进行培训。三是其他单位要建立志愿消防队。四是要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有效处置;要保证预案切合实际、操作可行,每次演练要有详细记录,并认真讲评。五是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要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执业资格证书上岗,能熟练掌握火警处置技能。

3.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

4.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切实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知识普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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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全市消防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着力整治各种火灾隐患,全面加强城乡消防工作,建立健全灭火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我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城乡统筹、协调发展、预防为主、依法治火”的原则,到年,我市基本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消防技术规范体系,基本实现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专业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显著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明显提高,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三、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提高消防整体合力

㈠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问题,层层签订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状,明确各职能部门、社会各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并适时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要建立消防安全评价制度,定期对本地区消防工作和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评价,对本地区消防安全状况、火灾隐患情况进行评估。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年度政府工作目标,每年将本地区消防工作情况向市人民政府作出专题报告。

㈡切实履行管理职能。各行业和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监督执法职责,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信息,及时将消防专项治理情况以及认定的重大火灾隐患等情况报告市政府并通报相关部门。各职能部门要对本行业或所管理单位的消防工作履行指导管理责任:⑴经贸及工商部门负责对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监管。⑵教体部门重点对各类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体育场(馆)监管。⑶旅游部门重点对旅行社、旅游景点监管。⑷卫生部门重点对医疗机构监管。⑸文化部门负责对公共娱乐场所、会堂、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监管。⑹安监、石油管理部门重点对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及相关单位的监管。⑺铁路、交通部门负责对所属车站监管。⑻新闻出版、广电管理部门负责对电视台、广播电台、书店、报刊社、出版社监管。⑼民政部门负责对养老院、福利院监管。⑽建设、水务、城管部门对市政公用消防设施、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监管。⑾邮政、电力、电信部门负责对各自枢纽中心、机站、调度大楼、营业场所监管。通过明确管理责任,推动有关部门和行业、系统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监督和管理职责,努力形成各负其责、密切协同、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㈢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自主管理机制。严格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从组织、制度、措施、设施等方面明确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达到重点单位100%落实消防安全管理“领导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单位消防控制中心值班操作人员等100%通过消防培训,并持证上岗,单位消防设施配备齐全、完整好用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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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办印发消防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市城市社区和农村消防工作,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为契机,以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深化消防安全责任制体系建设,坚持工作中心下移,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社区(行政村)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网格化消防工作机制,实现乡镇办消防安全检查经常化、消防宣传教育普及化和火灾防控全民化,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内容,全面落实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市、乡镇办、社区(行政村)三级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三、工作标准

各级消防监管网格科学划分,消防工作组织健全,职责明确,制度完善,队伍建设到位,经费保障有力,工作秩序规范,火灾隐患排查、宣传教育培训、初期火灾扑救等消防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制定完善消防安全部门联动、联户联防和考评奖惩等工作机制,在全市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长效机制。

四、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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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社区消防通知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政[]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消防工作的通知》(政办函[]号)精神,为增强社区抗御火灾能力,维护社区安全稳定,实现城市社区消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社区消防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和“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社区居委会、民间组织、企事业单位及居民个人在社区消防工作中的作用,切实提高社区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总体目标

到年,社区消防工作组织落实、经费落实、工作落实,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完整好用,消防宣传教育普及,防火检查经常有效,居民消防安全素质普遍提高,社区抵御火灾的综合能力明显增强,形成“政府组织领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的社区消防工作新格局,实现社区消防工作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和规范化、法制化。年上半年区、河区先期完成试点工作,年下半年在全市范围全面推广。年底,各县(区)社区消防工作达标率达到;年底,各县(区)社区消防工作达标率达到;年底,各县(区)社区消防工作达标率达到。

三、社区消防组织建设

(一)明确社区消防工作管理职责。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社区居委会和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和公安消防机构的指导下,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社区消防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街道办事处、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社区的主要负责同志对管辖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并确定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工作。

(二)建立三级社区消防工作网络。依托各级公安机关、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和社区居委会等部门,建立县(区)政府设社区消防大队、街道办事处设消防中队、社区设消防工作站的三级社区消防工作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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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消防安全网格化管控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部署,深入落实《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按照中央综治办、公安部、民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安监总局联合的《关于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消防安全组织,落实基层消防工作责任,夯实全区火灾防控基础,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全面推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消防安全网格划分和工作目标

(一)网格体系划分原则。充分依靠基层社区和社会组织,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网格服务管理平台,管委会为一个大网格,在各区以社区为单元划分中网格,在社区内以单位、场所、居民楼院为对象,划分出若干个责任片区,即小网格。三级网格实施动态管理,自上而下建立一套指挥有利、协调到位、运行规范的组织机构,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管理网络。

(二)工作目标。力争到2012年底前,管委会的网格化管理达标,到2015年,各社区基本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网格化消防工作责任有效落实,城乡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社会防控火灾的能力显著提高,全面深化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现火灾数量明显减少,重特大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的工作目标。

二、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

(三)落实管委会责任(网格服务管理平台)。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公安、综治、民政、工商、安全监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防火安全委员会,委员会应依托综治部门成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办公室,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志愿者等社会资源,参与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以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为支撑,全面负责辖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推动落实。

(四)落实管委会责任(大网格)。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要成立由管委会主要领导负责,综治办、经发局、公安派出所、社会办、工商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消防网格化管理组织机构,依托综治办等部门设立消防办公室,负责对辖区内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具体实施和协调工作,将网格化管理列入日常工作内容,明确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管理工作。

(五)落实社区责任(中网格)。居民委员会要成立消防管理小组,社区委员会委员应至少确定1至2名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日常工作,组织建立防火安全公约,组织开展经常性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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