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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问题论文范文

前言:写作是一种表达,也是一种探索。我们为你提供了8篇不同风格的若干问题论文参考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给你带来宝贵的参考价值,敬请阅读。

若干问题论文

毕业设计环境工程论文

一、加强过程指导

毕业设计(论文)进行的时间大概为16~17周。前期要求学生利用学校资源对所选择的毕业设计题目进行了解,主要是查阅相关文献资料、撰写开题报告和文献综述,确定实验方法及内容。为加强导师对学生的督导、监督,指导教师应负起责任,适时指导学生进行毕业设计,加强指导教师与学生的联系。

1.中期检查。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一般在第八周进行,有特殊情况的由指导教师安排。中期检查的功能主要是监督学生是否按照计划进行以及指导教师下达毕业设计后期所要完成的任务。对于学有余力的学生,鼓励他们多查找外文文献,有30%的学生查找和使用英文文献,有些学生将自己的毕业设计所研究的内容、方法、结论等总结成学术。

2.毕业设计(论文)审阅。学生应在答辩前一周将完成的毕业设计(论文)交由指导教师修改、审阅。论文由指导教师评阅结束后,再交于各相关教研室进行论文交叉评阅,根据其完成情况、论文书写质量以及通过论文所反映出的学生的能力和素质等进行评价,最后将评语和是否同意安排答辩写在“毕业设计(论文)评定表”中。

3.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为了把好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关,专业教研室组织教师对学生进行预答辩。以检查学生是否达到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和基本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重点陈述设计(论文)的主要工作和结论,锻炼、提高学生的表达能力。

4.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按优秀、良好、中、及格和不及格五级分制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成绩记分。答辩委员会要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进行宏观控制,其中“优秀”不超过20%,优、良合计不超过55%。毕业论文成绩由指导教师对学生整体表现评价和答辩成绩组成。

二、存在问题分析及改进措施

(一)环境工程专业毕业设计存在的若干问题1.使用先进通信设备给毕业设计带来的不利影响。(1)有些学生利用电脑、手机等工具的拷贝粘贴功能,运用图形文件的外部调用功能,不加改变地照搬别人的成果。(2)由于如CAD、Fluent、Matlab等软件自动化程度较高,学生之间只要稍稍改变参数就能够得到结果,造成很多学生对设计细节的忽略。(3)由于学校本身机房条件的限制,能在机房进行设计的学生只能是一部分,造成了个别指导教师对学生要求不严,个别综述性题目工作量不饱满,使学生未能得到综合性训练,在答辩过程中也存在个别学生表达能力差的问题。2.影响毕业设计的负面因素主要有就业、研究生升学、出国深造等。学生找工作重要的时间段就是第八学期。目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程度日益加剧,社会对毕业生的要求越来越高,求职竞争激烈,不少学生四处去寻找工作或准备研究生面试和进行英语培训等,思想不稳定,没有安心在实验室进行实验研究,这样就可能造成学生在实验过程中投入的时间和精力有限,无法较好地完成毕业设计题目的要求。3.为提高学生的能力,指导教师也需要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工程设计经验。指导教师丰富的设计经验、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责任心是做好毕业设计指导工作的关键。有的专业课教师仅仅对自己讲授的单科课程非常精通,但却不甚熟悉相关课程,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指导教师要熟悉如何选取环境污染治理工程的方案,了解目前的新工艺和新技术,否则就会导致部分学生仅仅进行实验结果的简单罗列、设计计算的程序性实施,或是前因后果的浅显讨论,再或是实验研究不系统,无法上升到深化设计(论文)成果和创新性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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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在市场营销中若干问题gl25

第一章论文大纲

1.1前言

当今,随着经济全球一体化的大趋势,以及市场产品多元化。已经由卖方市场转为了买方市场,就连社会主义的中国政府也映着改革开放,发展经济的口号,将原来的计划经济体制转为市场经济体制。企业进行合理正确的市场营销,已经成为企业家们进行企业改革的首要工作。然而大大小小的企业不计其数,但却多亏少盈,就是因为他们对市场营销的认识不够全面。如何利用现代市场营销学,使自己的企业在市场产品多元化的今天,可以高居产品销售量的榜首,企业立于不败之地,并成为在同行业中的领军人物。倍受众多的中国企业领导人的关注。因此,作者以“中国企业在市场营销中的若干问题”作为研究论点,在下文中进行逐步的阐述。

1.2研究背景

“市场营销”一词源于英语的“Marketing”,既指企业的市场营销活动,也是指市场营销学。前者包含企业经营中与市场有关的一切活动,后者是从属于管理学的一门学科。

作为一类企业的经营活动,市场营销由来已久。今日的市场营销就是从过去的企业销售发展过来的。可以说,自从人类社会有了商品经济,商品生产,它就随着工商企业市场营销活动与实践的发展而发展。

现代市场营销学进入中国是改革开放二十年的事,因为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企业根本不需要面对市场,更不从事市场营销活动。正因为如此,市场营销学在进入中国的第一个10年里也并为受到重视,因为中国的企业,企业家和市场还没有发展到迫切需要市场营销的程度。

但随着中国努力加入WTO的步伐,与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从95年至今,市场营销越来越受到中国企业的重视,但部分的中国企业领导人却对市场营销有着不同程度上片面的错误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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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筹学 ” 多元化教学改革与实践

摘要:“运筹学”是一门重要的应用型课程,传统的教学方式和考试方式比较单一,教学考核效果不甚理想。对“运筹学”采用多元化教学方式,从教学内容、教学方式和考核形式三方面进行改革。凸显了学生的学习主体性,学生的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得到了较大的提升。

关键词:运筹学;多元化教学;教学改革与实践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知识的获取途径不再局限于书本和课堂,学生可以从在线网络课程、电子图书馆、搜索引擎等轻易获得,因此,人们对高等教育的期待从知识的传授转向能力的培养。同时,现代社会需要更多的应用型人才,要求人们可以快速学习知识,并将其应用于社会生活实践。鉴于此,对传统的教学、考核方式进行改革势在必行。开展多元化教学与考核,不仅能为学生提供更充实更有意义的学习体验,而且能培育出适应社会要求、更好地服务社会的人才[1]。运筹学是应用数学方法,对需要进行管理的问题进行统筹规划,作出决策的一门应用科学。既是现代管理学的一门重要专业基础课,也是应用数学专业的一门核心专业应用课。学习这门课的任务是使学生以数学知识为主要工具,寻求由生产、管理和生活中提出的若干问题的最优方案[2]18-20。运筹学课程以数学分析、高等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微分方程等专业核心课程为先导课程,结合特定的实际问题,提供以数量化为基础的科学方法,旨在培养学生建立数学模型、选择优化方法、利用计算机去处理、分析数据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者在教学实践中对这门课程进行了探索和思考,并获得了一些经验与体会。

一、运筹学课程多元考核改革的内容

(一)教学内容的改革运筹学课程是56个学时,其中48个理论学时,8个实验学时。由于时间的关系,以往的理论教学内容主要是线性规划、目标规划、整数线性规划及动态规划的基础理论。其中因为线性规划内容的基础性、单纯形法及对偶理论的重要性,该部分内容所占学时较多,注重让学生掌握其原理、方法。根据学校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要求和学校的办学定位,对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参考专业认证标准要求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我校人才培养提出的要求,将教学内容进行了适当调整。很多理论性的内容作为提高内容和扩展内容让学生课后进行自学,而将上课内容进行了大范围的扩展,增加了图论、排队论、对策论和决策论的重要内容,拓宽知识面,文理交叉,学科交融,使其具备合理的知识结构。另外,实验教学部分,也不再局限于LINGO软件的基础使用方法及应用LINGO软件求解线性规划问题。而是设立了大量的应用案例,例如:选址问题、最短路问题、指派问题、装配线平衡问题、值班安排问题、旅行销售问题等。通过这些案例的学习,将运筹学理论和专业的优化软件包两者结合起来,在学习运筹学思想和方法的同时,借助软件的强大功能,直接得到优化模型的结果。这样一方面加深了学生对运筹学理论的理解,另一方面使其快速掌握软件的使用方法。(二)教学方式的改革运筹学课程内容宽泛,应用性很强。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若干优化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能应用运筹学的模型和方法独立地完成某些实际案例的分析,并进行求解。为了突出学生的学习主体性,提高学生思维、推理、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我们对原有的教学方式进行了改革和调整,增设了学生专题讨论,案例分析等环节。即全班分为若干个研究小组,每个小组有2-3人,模仿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的模式,每个研究小组就某章的授课内容或专题在课余时间进行学习、讨论,并运用这些知识研究实际生活中的一个问题,进行建模和求解,最后将其撰写为课程小论文,并在学期结束时进行小组论文答辩。通过这样的教学,使学生掌握数学建模的基本技巧,能够对简单实际问题进行抽象、简化、分析,并实现建模,然后运用常用软件,对实际优化问题进行分析、求解,最后结合问题实际进行合理评价,切实提高了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创新能力。实验部分针对具体的算法,使用了对比教学法,同时用LINGO软件和MATLAB软件进行编程,在对比中掌握两个软件的使用方法。(三)考核方式的改革针对运筹学课程应用性较强的特点,我们以过程性评价为主,采取了“平时考核+期末考试”的模式。一方面改变了一次考试决定成绩的不合理情况,另一方面有利于教师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补救。考核的标准是平时考核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分别占60%和40%,最后综合成绩达到60分即考试合格。平时考核成绩包括:课堂出勤率占10%,课堂表现占5%,课后作业占15%,课程实验占20%,小论文占15%。

二、运筹学课程多元化教学改革的成效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我们对运筹学课程进行了多元化教学改革实践,并与2015-2016学年的情况进行了对比,得出结论如下:1.学生课堂出勤率有一定的提高。一方面是因为课堂出勤占有一定的考核比例,另一方面是过程性评价的方式,增加了学生的参与感,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2.课堂气氛更活跃。因为课堂表现在考核体系中占5%,其中3%是基础分,课堂上认真听讲,积极思考,踊跃回答问题,有突出表现者,酌情加分;上课玩手机、睡觉等捣乱课堂秩序,视情节而定,酌情扣分。通过这个考核鼓励学生课堂上积极思考,跟随教师讲课思路,将课堂搞“活”。实施过程中学生上课积极思考,踊跃回答问题,有时还上讲台互动,参与感很强,充分体现了以学生为主体的学习模式的优势。同时,上课玩手机现象也明显减少。3.课程实验学习效果较好。课程实验报告共四份,均是从实际案例出发,学生自主建模并用软件求解,切实提高了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且由于小论文要自助调试程序进行计算,所以学生学习积极性较好。4.小论文水平有所提高。很多案例都来自于生活,真正做到理论联系实际。例如,有的学生对临县枣的销售问题进行建模,有的学生对学校小卖部的库存进行建模等,学生注重将所学的知识与实际问题相联系,能够用所学知识去解决身边的问题。论文撰写水平得到了提高,为毕业论文的撰写奠定了一定的基础。5.从试卷回答情况来看,期末考试成绩及格率将近80%,说明学生对基础知识的理解更加透彻。

三、运筹学课程多元化教学改革的改进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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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办学模式探新

一、国内学者对“中外合作办学”的相关研究

笔者通过“时间”从“1994~2010”的“全部范围”内以“合作办学”为检索关键词,“主题”为检索项,进行“模糊”匹配,在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NK)I上可查询到相关文章共有3646篇,以“中外合作办学”为检索关键词的共有2176篇,以“地方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只有1篇,而涉及“合作办学”的硕博士论文有8篇,它们主要研究相对宏观的一些问题,如教育公平、资源优化、办学模式、运行机制、政策分析等,对于像“库克项目”这样的进行具体的本土化研究甚少,只有厦门大学的叶光煌的《中外合作办学的实践与若干问题的思考———以集美大学与美国库克大学合作项目为例》。通过检索和查询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最近10年的全文数据发现:随着我国中外合作办学事业的不断壮大与发展,关于“中外合作办学”研究的论文、论著数量也逐年增加,尤其在最近5年里相关的研究达到了一个顶峰。按照内容进行梳理,笔者将这些文章基本上划分为以下三类:1)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2)高校领导讲话或从事国际合作交流的人员撰写的讲话稿或工作报告。3)政府和科研机构组织的专项研究。

二、对“中外合作办学”概念内涵的研究

在西方国家,高等教育国际化的表述最早源自英文“HigherEdu-cationInternationalization”,它在许多场合被人们简单地译为“In-ternationalEducation”(国际教育)。其它基于动态或流动的相关术语诸如“StudyAbroad”(境外学习)、“EducationAbroad”(海外教育)、“AcademicExchanges”(学术交流)等。从传统意义来看,高等教育国际化常常被定义为:“高校在教学、研究、服务功能中整合进国际化或跨文化维度的过程”。杨德广教授从人才培养的角度对高等教育国际化提出了比较独特的见解:“加强国际高等教育交流合作,积极向各国开放国内教育市场,并充分利用国际教育市场,在教育内容、教育方法上适应国际交往和发展的需要,培养有国际意识、国际交往能力、国际竞争能力的人才。”今天,高等学校的办学目标、方式等均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高等教育国际化已经不是人们曾经所憧憬的一种教育理想,而是一种正在全球范围内开展并被广大老百姓所普遍接受的实实在在的教育理念和实践。

三、对中外合作办学的性质研究

中外合作办学的悄然兴起,成为改变21世纪中国高等教育的变革性力量。现在有超过1000个项目被认定属于中外合作办学,分布于28个省份的300所高等教育机构。国内许多学者将笔触涉及到对中外合作办学的性质研究上,也对中外合作办学的性质及运行机制进行了详细的研究。结合这些研究,笔者认为可总结为一下几点:

(一)多种类型并存首先,以办学机构的性质来划分,可分为独立设置和非独立设置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其次,从课程结构来看,可以分为五种形式:境内课程、境外资历;双方课程、境外资历;双方课程、双方资历;境外课程、境外资历;双方课程、国内资历、境外证明书。最后,以合作主体划分,可以分为校际之间的合作、政府之间的合作,外国企业或个人与我国的学校和企业的合作等。

(二)教师队伍在流动中维持平衡从众多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师资队伍组成来看,外籍教师所占比例相对较小,流动性大,教师队伍整体存在年龄结构、职称结构、专兼职教师比例、学历层次和知识结构失衡的现象。所幸的是北京人才密集,各高校师资雄厚,北京市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教师队伍在流动和变化中能够维持相对的动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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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教学理念文化比较论文

一、中西文化比较课程双语教学

具体实施措施笔者把中西文化比较课程教学环节分为课堂讲授、自主学习、教学活动和课外作业等多种形式。根据教学内容,安排了情景教学课,双语运用专题讨论课,双语运用专题辩论课,中西文化比较研讨课。情景教学。中西文化比较双语课程呈现情景模拟系列训练时,设定多个文化场景,分别组织学生进行实训,由此形成系列训练。通过实训,学生从中西方文化不同角度进行双语呈现的表演演示,进而理解本课程教学内容中相关中西文化比较的内容。表演中英语与汉语的比例为1比9。文化表演内容用英文,理论阐述用中文。双语运用专题讨论课。选取一些专题内容,如,中西方建筑文化,中西方艺术,中西方宗教文化,中西方思维方式等,让学生提前做好材料的收集与整理,教师做好课堂策划。在讨论中,教师用双语教授学生文化专题的精髓,并与当前文化现象紧密结合,提出若干问题,引发学生思考。学生用中、英两种语言参与课堂,提出自己对某一文化现象的认识,并作出对比。讨论中双语的比例为5比5。学生对文化现象的描述用英文,而文化的引申与思考则用中文。双语运用专题辩论课。选取若干具有可辨性的专题,如,中西方教育差异,中西社会规范体系等。教师先用双语传授基本知识,然后给出辩题,让学生课下收集资料,为辩论会做好准备。辩论课采用辩论会的形式,辩论总结陈述部分用英文,自由辩为中文。在双语的辩论中让学生对某一文化现象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与思考,更全面地了解他国文化,深入思考本国文化。中西文化比较研讨课。根据教学内容,确定一个综合性的课题,同学课下撰写小论文,确定一次课,进行研讨,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阐述其论文的基本观点。论文写作采用中文,阐述语言使用英文。除此之外,笔者还采取了提纲下自学,分组集中,课内实践,课外实践等方式按照一定的中英文的比例进行授课,以期实现此课程的双语教学理念。

二、双语教学的实施效果

在双语教学模式下,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也提高了其英语语言水平。使学生对很多文化现象有了深刻认识,如,怎样认识和评价中国的文化传统,如何面对西方文化的冲击。学生通过客观平实的剖析,从文化背景、民族精神、文化心理以及各种具体文化形态等诸多层面来探讨中西方文化的差异。在此基础上,再解决“中西之争”以及对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认同问题。英文的使用使得老师、学生都要去查阅原版资料,同时要用另一种语言的思维习惯来进行对比,更彻底使用对比的方式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另外,现在有很多院校都与国外有着定期或不定期的学术交流,或与国外院校合作办学,这为教师带来了进修或考察的机会,有助于提高教师的英语和专业水平,也为双语教学提供了有利条件,利用这些条件,可明显提高双语教学的实施效果。

三、双语教学的现状

双语教学理念的实施受许多客观与主观条件的制约,主要体现在:第一,教材缺乏。目前为止还没有一本较好的关于中西文化比较的双语教材,老师只能查阅各种单语版本的教材与参考书,然后经过教师的组织与加工,变成双语授课材料。这样的讲义系统性、科学性、逻辑性自然比不上很多单语教材,而且理论深度也不够,在指导学生深度比较方面就捉襟见肘。第二,学生英语水平制约。学生的英文水平,特别是口头表达能力较差,使得双语教学理念的实施有一定的难度。学生无法准确、流畅地叙述完某个文化现象,更无法用恰当的语言对其进行评价。老师上课英文讲得多,学生就会听不懂,进而听得不耐烦,思想就不能集中,老师必须又用中文赘述一遍,影响了教学进度。第三,师资匮乏。合格的双语教师是双语课能否很好实行的关键。而目前全国各大院校的双语教师均较匮乏,很多高校都是用英语教师和专业课教师担任双语教师。英语教师英语水平高,而专业知识薄弱,专业课老师专业基础扎实但英语语言表达能力较弱。第四,双语课和双语教学理念不统一。至今学术界对双语教学及双语教学实施的意见仍不一致。即使是在较早实行双语教学的北美一些国家,对于双语教学的批评也是不绝于耳。在此种情况下,双语理念的实施更是举步维艰。

四、解决措施

一是转变观念。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增强语言运用能力的角度出发,培养既精通专业知识又具备较好的语言运用能力的复合型人才。二是寻找各学科开展双语教学的切入点。如何把英语语言能力和专业学习紧密结合是双语教学成败的关键。比如,中西文化比较课程中,使用英文对中西文化现象进行描述,多让学生看看西方文化原型等。三是依托高校的教学、科研优势。高校有着语言教学的经验、师资和管理优势,可以提供理论支持、进行课程设计、师资培训、教师交流、国际协作等。同时,双语教学的实践也可以完善和丰富高校理论与实践的内容。四是把握双语教学中的英语渗透力度。在一堂双语课上,让学生参与到课堂中来是教学的目的,否则教师说得再流利,学生没有参与,仍不是双语教学。五是加快师资队伍建设。对在职教师加强双语培训、聘请外籍教师、选送教师到国外进修。同时实现学校间教师的专、兼结合,校际流动,引进英语水平高、学科知识强的复合型教师,增强教师资源。六是精心设计双语课程,选用切合实际的双语教材。学校可采用统编教材、国外原版教材和自编教材相结合的方式,既经济又实用。这样既能保持双语教学的连贯性,又能保证学校的积极性。七是优化双语教学的环境。为学生创设双语环境,如,在教室里、走廊上悬挂双语图标等。同时开展各种双语课外活动,激发学生双语学习兴趣。尽管对于双语教学的界定和效果的争论还在进行中,很多学校却已经在积极地进行双语教学的探索,并且取得了一定成果。双语教学无疑会给当前的英语教学带来巨大的促进作用,大大增强学习者的英语实际运用能力和扩大英语学习的实践空间,为学生使用第二语言的思维打下基础。因此,抛弃双语教学的功利因素,从提高受教育者的综合文化素养和人文底蕴的角度出发,双语教学需要继续进行下去,关键是要探索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双语教学模式。双语教学是一种具有复杂性和挑战性的工作,也是一种前瞻性的探索工作。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双语教学之路,对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都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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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资源专题研究及发展

《图书馆界杂志》2015年第二期

1论文主题内容分析

经过对658篇研究论文的筛选,分析且归纳出地方文献工作、地方文献资源建设、地方文献资源开发与利用、地方文献资源整合研究、地方文献资源共建共享、地方文献资源体系建设、地方文献资源数字化及其数据库建设等七类主要主题。

1.1地方文献工作地方文献工作开展情况好坏,重视程度如何直接关系到一个地方文献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在本次研究论文中,共有62篇文章以地方文献工作为主题,占发文总量9.4%。该主题研究包含的内容有:1)以本馆地方文献工作具体实践为研究对象,如何江涛《创造性思维与地方文献业务创新———深圳图书馆地方文献工作为例》、楼晶《地市级公共图书馆地方文献工作策略研究———苏州、宁波、汕头、佛山图书馆比较》;2)对地方文献工作的总体思考与探究,如邹华享《地方文献工作若干问题的再认识》、鲍志华和王效良《漫谈公共图书馆地方文献工作的两个问题》、梁燕《网络环境下图书馆的地方文献工作》;3)对省、市、县等各级馆地方文献工作的研究,如刘嫦娥《江西省图书馆地方文献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研究》、陈金菊《市级公共图书馆地方文献工作的思考》、岳岩《论基层图书馆地方文献工作》。此外,民族地区地方文献工作的研究略有涉及。纵观地方文献工作的研究论文,大多数都是在具体实践基础上得出的经验与成果的总结,着重将本馆地方文献工作的实践经验上升为理论研究,具有很强的可行性和推广性,促进了地方文献工作的良性发展。

1.2地方文献资源建设以地方文献资源建设为主题的研究论文多达170篇,占发文总量25.8%,是七类主题中发文量最多的。该主题论文以探讨地方文献资源的建设与利用、实践与思考、工作研究三个方面为主,以及地方文献资源建设现状、存在问题和对策的研究,如邬卫华《图书馆地方文献资源建设存在的问题》、张亚《刍议图书馆地方文献资源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区域性是地方文献资源的特点,该主题论文不仅包括对省、市、县地方文献资源建设研究,少数民族地区和乡镇地方文献资源建设研究均有呈现,如刘培丽《内蒙古图书馆特色馆藏资源建设的构想》、何文娟《乡镇图书馆地域特色文献建设之我见》,这些研究充分说明地方文献资源建设的研究已深入基层,逐渐受到当地政府和图书馆馆员的重视。

1.3地方文献资源开发与利用地方文献资源因其固有的特征,在区域性经济、文化、旅游等事业发展过程中越来越受到地方政府的青睐,使地方文献资源的开发与利用逐渐成为市场关注热点。在163篇论文中,内容涵盖地方文献资源开发与利用在经济、文化、旅游等各方面的研究,还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的研究,宋晓莉《浅谈发挥馆员专业特长、提升地方文献资源利用效率的方法》一文从馆员的角度来谈提升地方文献资源的利用率,给我们一个全新的研究视角。地方文献资源开发与利用的研究范围广,内容多样,是热门研究主题。

1.4地方文献资源整合研究据统计数据显示,该主题研究论文共有17篇,数量较少。内容大多是针对某馆的具体整合研究,如李春晶《基于共享与参与视角的地方文献资源整合———以黑龙江省图书馆为例》,从黑龙江省图书馆“共享与参与”的视角对地方文献资源进行整合开发,倡导建立“地方文献数字化建设基金会”和建设“地方文献信息资源整合平台”[2]。还有总结性的论文,主要有曹亚黎《地方文献资源整合的基础建设摭谈》、赵波和焦慧敏《省级公共图书馆网络信息资源整合研究》、李艳萍《整合地方文献资源为知识经济时代服务》,分别从地方文献资源的搜集整合,网络信息资源的分析整合,理念、法制和实践运行的整合等方面来研究地方文献资源整合,以期通过整合研究最大限度地发挥地方文献资源的再生效益。

1.5地方文献资源共建共享近几年以来,由于移动互联网技术的飞跃式发展,加之地方文献资源建设经费严重不足和管理人员匮乏等因素,共建共享的方式逐步成为地方文献资源建设的发展趋势,它既解决了经费和人员的问题,又避免重复建设造成浪费且利用率低的尴尬局面,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地方文献资源建设方法。虽然只有66篇研究论文,但从的时间、分布范围、质量层次来看,共建共享的主题研究将成为未来地方文献资源研究的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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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写作方法

一、引言(一)关于学术论文的一般理论1、学术论文是用来表述学术研究成果的一种文体学术论文的上位概念是论文(议论文)。论文与其他文体如记叙文、抒情文的区别在“论”,即:论述、论证、论说。论文,以是否具有学术性为标准,可以分为:学术论文与非学术论文。非学术论文,指一般报刊杂志上的论文,例如:社论、评论、短论、时评、评论员文章等。学术论文,包括学术报刊上的学术论文、专题研究论文(长篇专题研究论文即所谓专著)、学位论文,是用来表述科学研究成果的文体。2、学术论文的大致分类学术论文可分为:一般学术论文;研究性学术论文。一般学术论文,指学术刊物上的学术论文,一般篇幅较短;研究性学术论文,包括:长篇专题研究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博士学位论文。3、研究性学术论文的写作过程即是学术研究过程社会科学研究,尤其法学研究,研究的对象主要是法律、法学著作、判例等文本,属于文本研究。即使所谓法社会学研究,进行问卷调查和统计、分析,最终也要归结为文本研究。文本研究的过程,也就是写作论文的过程,分析文本、研究文本、写作论文,是同时的,不可截然区分。因此,研究性学术论文的写作过程,即是学术研究过程,学术研究的成果,即是所完成的学术论文。研究所得到的结论,称为基本学术见解,只是到了论文写作完成之时,亦即学术研究过程终结之时,才最终形成。非学术论文和一般学术论文则不同,基本学术见解早就存在,下笔之时,主题思想已经存在,俗话说已有“成竹在胸”。论文的写作过程,不是研究过程,而是表达过程。其中进行论证、论述、论说,是为了表述已经存在的主题思想、基本见解。研究性学术论文当然也有论证、论述、论说,主是为了研究,为了得出研究结论,即形成基本见解。(二)学位论文的七要素1、选题2、资料3、结构4、方法5、见解6、文章7、社会责任本次讲座只讲第一个要素“选题”。

二、学位论文的选题(一)选题的意义1、选题,是学术论文写作的开始,实际上就是选择和确定研究课题、研究方向的过程,是极为重要的一步(引自《汉语写作学》);2、选题,是科学研究能力之一;3、博士、硕士论文的选题,是决定论文是否成功的关键。有的导师预先拟定若干题目,分配给学生。这样也可能完成较好的甚至优秀的学位论文。但学生没有学会如何选题,其学术研究能力不完整,缺乏选题的能力。不掌握选题和题目设计的方法,就只能参加别人的课题组,承担部分章节的写作,而不会自己设计课题,不能担任课题组负责人。现今所谓“学科带头人”,选题能力是其重要素质之一。博士、硕士研究生应当在第一学年结束前确定选题。(二)课题选定课题选定的四项要求:1、有学术性、理论性2、有实践性、针对性3、有充足的资料4、能够扬长避短1、有学术性、理论性答辩委员会成员评价学位论文,首先是判断其选题是否具有学术性、理论性。评价的结果,如果得出没有学术性、理论性,或者学术性、理论性较小的判断,该论文是否能够通过就成了问题。可见,缺乏学术性、理论性的课题,亦即纯粹技术性的、实用性的课题,不适于作为学位论文的选题。例如所谓“执行难”、“裁判不公”等虽说是重大的问题,但不是学术问题、理论问题,就不适于选作学位论文的课题。有的属于政策性、对策性课题,也不适于作学位论文选题。学位论文的选题应当是:研究一项法律理论,或者研究一项法律制度,或者研究一个法律原则,或者研究一个法律概念。答辩委员会成员或者其他专家在评价一篇学位论文时,所说该课题具有较强的学术性或理论性,是指什么而言的呢?换言之,判断一篇学位论文学术性、理论性之有无、大小的标准是什么?符合下述五种情形之一,即可认为具有学术性、理论性:其一,补白性选题这一课题前人没有研究,至少是国内法学界没有作过研究,这叫补白,填补研究的空白,属于有学术性、理论性。其二,开拓性选题这一课题前人虽然有所研究,但成果很少,仅有几篇一般性文章,或者仅研究其个别部分、个别侧面而不是全部,本文将研究的范围拓宽了,研究的程度加深了,作了系统、全面、深度的研究,这叫有开拓性,属于有学术性和理论性。其三,提出问题性选题这一课题是社会生活或法律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过去没有或没有意识到,当然更谈不到研究,现在提出这一问题本身就具有价值,标志学术研究的进步,也许本文还做不到系统、全面、深入的研究,其学术性和理论性就表现在率先提出问题。其四,超越性选题这一课题前人已经作过很多研究,可能已经形成通说,但本文根据社会生活和法律生活的重大发展,总结实践中的新经验,回答了实践中的新问题,所作出的研究结果远远超过了前人所达到的程度和水准,当然具有学术性和理论性。其五,总结性选题这一课题在不同的时代、不同国家都有很多研究成果,不同的研究都有所侧重,有其局限,有所不足,本文在前人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基础上作系统、全面、深入的带总结性的研究,这叫集其大成,当然具有学术性和理论性。2、有实践性、针对性一个课题虽然有学术性和理论性,但如果在现代法治已经没有地位,现代社会中不发生这样的问题,你的研究对我们的国家、民族的发展进步有什么用处,对于民主、法治和人权有什么意义?这叫不具有实践性、针对性。须说明的是,法史学研究,不能这样要求。须注意的是,有的课题,在当时可能没有什么实践性、针对性,例如80年代初期,研究破产法,研究期货、证券制度,往往会被人指责缺乏实践性、针对性。谈论实践性当然不能局限于当时,要预见到社会的发展。第一篇以证券交易法律制度研究为题的博士论文在选题时,我国还没有证券交易所;第一篇研究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的博士论文在选题时,北京还没有几座公寓式大厦,住宅商品化政策还没有出台,能够说这样的选题没有实践性吗?再者,对实践性、针对性的要求,不可绝对化,不是什么研究都要求实践性、针对性。例如英美法上的某些制度,即使对我国法制不可能有多少参考价值,我们仍可选作学位论文题目。3、有充足的资料法学研究属于文本研究的性质决定,选题还应当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是资料是否足够。有的选题虽然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性,但缺乏足够的资料,不可能成就一篇高质量的学位论文。因此,选题是否适当,不能只看学术性、实践性,一定要考虑资料是否充分?没有充分的资料,再好的选题,也应舍弃,不可勉强。论文写到中途,因为资料缺乏,写不下去,不得不重新更换选题,就被动了。4、能够扬长避短兵法上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学术研究何尚不是如此?前述三项要求,目的是做到“知彼”,即了解研究对象。第四项要求,是要“知己”。了解自己的长处和短处,尽可能回避自己的短处,尽可能发挥自己的长处。判断自己的长处、短处,主要考虑以下三个方面:其一,是否擅长抽象思维?有的人擅长抽象思维,擅长论辩,而另外有的人却不擅长抽象思维,不擅长论辩。阅读的范围宽,哲学、经济学、历史学等等读过不少,自然喜好辩论,擅长辩论。除专业著作外,很少读其他著作,对哲学、经济学、历史学缺乏兴趣,自然不擅长抽象思维。在选题时一定要考虑自己的长处、短处,使所选题目符合自己的长处,自己的短处可以避开。学术论文选题,大抵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其一,理论型选题;其二,制度型选题。法理学领域的课题大抵属于理论型,就是民法领域也有理论型课题。迄今较优秀的民法博士学位论文,属于制度型选题的较多。在写作的难易程度上,理论型选题较难,制度型选题较易。理论性课题,需要作者有较强的抽象思维能力和驾驭理论的能力,擅长抽象思维的人可以充分发挥其长处。如果不擅长抽象思维的人选理论性选题,就会很吃力,感到难以驾驭,讲不出多少道理。就应当回避理论性选题,而选择制度型选题。制度型选题,所研究的是现实存在的法律制度,是一种存在,虽然不同于物质存在。法律制度,例如民法上的各种制度,法人制度、时效制度、抵押权制度、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相邻关系等,是一种制度存在,有其定义、内涵、外延,有其构成、内容、目的、功能等,相对而言,容易把握、驾驭,容易成功。但一个擅长抽象思维的作者选了制度型选题,就发挥不了其长处。在博士、硕士研究生阶段,由于时间、精力及知识积累的限制,擅长抽象思维的人,很可能不擅长制度研究。选择了制度型选题,很可能正是其短处。其二,掌握外语种类及程度如何?各人掌握外语的语种和程度有不同。一个英语很好的博士生选择一个大陆法上特有的制度,长处得不到发挥,并且正好是其短处,例如论物权变动,由于英美法没有对应的制度,英语很好却一点也用不上,有很多德国、日本资料却不能利用,你叫他怎么能够完成一篇高水准的学位论文?反之,一个德语、日语很好的研究生,选一个英美法上特有的制度,也是如此。其三,专业知识上的长处和短处现在的硕士生、博士生,大抵在专业知识上有所欠缺或偏重,因此在选题时要注意回避自己的短处。例如,对某个外国的法律掌握较好,而对国内的法制反到很生疏,如选择研究该外国法律制度的选题,可以扬长避短。这里顺便提到研究外国法律制度的价值问题,有的人认为研究外国的法律制度,没有什么创造性,否定其学术价值和实践价值。把某外国某项法律制度研究清楚,供作我国立法和理论研究的参考,这就是其价值。将外国的某项制度、理论引人国内,使之体系化、条理化,以便我们能够了解、把握、借鉴,这就是学术性和实践性。(三)题目设计其一,题目设计的四项要求:第一项要求:题目要新颖第二项要求:题目与内容相符第三项要求:题目大小适当第四项要求:能够扬长避短第一项要求:题目要新颖一篇学位论文的题目,就是该学位论文的名称,类似于自然人的姓名和法人的名称。通过给学位论文设计一个题目,首先,是要明示作者所研究的对象,使读者(更重要的是答辩委员会成员)一望而知作者所研究的是什么;其次,要确定一个研究的最佳角度,将自己的研究限定在一个适当的范围,选择一个最好的切入点,现在时髦的说法叫“进路”;最后,还要能够引起读者的阅读兴趣。题目一般化,甚至千篇一律,千人一面,不可能给读者和答辩委员会成员、评定论文的专家以好的第一印象。有一个时期,很多法学论文的题目雷同,都是关于什么什么的几个问题,关于什么什么的若干问题,或者关于什么什么的三论,显然不能给人以好的第一印象。一般化的题目还会起反作用,读者心里说,连一个新颖一点的题目都拟不出来,可见作者的能力不怎么样!答辩委员会成员则会怀疑作者是否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切不可因小失大!不适当的题目设计的实例:博士论文题目:商法若干理论问题研究作为对照,举一些较好的博士论文题目设计:题目:国际贸易惯例基本理论问题研究题目:国际贸易中银行担保法律问题研究题目: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研究题目:抵押权制度研究题目:违约损害赔偿研究第二项要求:题目应与内容相符要求题目能够涵盖论文的全部内容。题目是关于某某制度的研究,但从论文的内容看,只是研究该制度的一个方面或一个部分,或者论文内容超出题目的范围,都是内容与题目不符。当然,不是说该制度的一切方面、全部内容都要研究,而是要求题目应涵盖该制度的主要方面、基本内容,如果不是这样,就要调整题目。举一个实例:博士论文题目:违约责任及其比较研究本文内容,分五章:第一章违约责任概述第二章违约责任构成理论的基本研究第三章违约行为研究第四章归责事由研究第五章救济措施研究评论:这不能算一个好的题目设计。因为题目中使用了“及其”一词,相当于英文中的AND,给读者的印象是:本文要研究两个课题,一是违约责任,二是违约责任的比较。而从内容看,作者的意思大概是:采用比较研究的方法研究违约责任。可以改为:“违约责任研究”,或者“违约责任的比较研究”。问题出在第五章。“违约责任”与“违约救济措施”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不同概念,而违约救济措施超出了违约责任概念的外延。违约救济措施有多种,其中有的属于违约责任形式,有的不属于违约责任形式。简而言之,论文题目涵盖不了第五章的内容。这是文题不符的例子。再举一实例:博士论文题目:期货市场风险管理的法律机制研究从题目本身看,作者所要研究的范围很明确,似无问题。但我们看论文目录:第二章期货市场风险研究第三章期货市场风险管理机制的比较研究第四章建立我国期货市场风险管理法律机制的思考第五章期货交易所及其会员的法律地位第六章期货结算机构及其会员风险管理的法律机制研究第七章期货经纪商的法律地位及风险控制第八章期货交易的民事责任研究评论:第八章显然超出了题目所限定的研究范围。民事责任,即使是期货交易中的民事责任,也不能说只是风险管理的法律机制。因为“民事责任”不是“风险管理”的下位概念。当然,作者有理由说期货交易中的民事责任,可以发挥风险管理法律机制的作用。但绝不是期货交易中的民事责任所发挥的作用的全部。因此,第八章的内容已超出题目的范围,导致文题不符。解决的方法,一是干脆删去第八章;二是调整题目,例如加一个副题:期货市场风险管理的法律机制研究――兼论期货交易中的民事责任再举前面提到的题目:商法若干理论问题研究其内容包括六章:第一章商法的产生、演变及大陆法系商法和英美法系商法第二章商法的调整范围及对经济关系的深刻影响第三章民商分立与民商合一的理论评析第四章传统商法向现代商法的演变及特征第五章商法在中国的历史命运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生第六章商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评论:从各章标题看,能够说各章的内容都是商法的理论问题吗?都是商法的重要理论问题吗?都是商法的基本理论问题吗?恐怕不能。应当肯定,本文内容之大部非理论问题,至少非重要理论问题。属于典型的文题不符。顺便提到,其结构亦不合逻辑,也不符合博士论文的其他要求。第三项要求:题目的大小要适当题目太大,必然空泛,题目太小,分量不够。题目大小,决定论文篇幅长短。硕士学位论文,一般四五万字,长的七八万字。博士学位论文,一般要求二十万字以上。写博士学位论文,题目太小,写三五万字就没什么话说了。或者写硕士学位论文,题目太大,写到十来万字还打不住。勉强写成一篇硕士学位论文,浅浅的、泛泛的,没有什么深度。都是因为题目太大、太小,不适当。题目的大小,关系论文的成败,不可小视。台湾著名学者王泽鉴先生在《民法五十周年》一文中特别谈到这个问题。他说,目前台湾各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题目过大,且多所重复。但有日益精致的趋势。王泽鉴先生列举了他认为大小适当的论文题目:假设因果关系与损害赔偿物之使用利益与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法上的求偿关系第三人与有过失第三人利益契约之不完全给付不当得利研究不当得利法上之所受利益不存在法规目的论与相当因果关系继承回复请求权亲属间的侵权行为。这些都是王泽鉴先生认为比较适当的硕士学位论文题目,假设我们将这些作为博士论文的题目,大多数都嫌太小,容纳不下二十万字。须说明的是,个别题目弹性较大,例如“不当得利研究”,80年代《法学研究》刊登过一篇约八九千字的论文,90年代《民商法论丛》刊登过两篇,一篇约三四万字的专题研究,另一篇硕士学位论文约八万字。而王泽鉴先生的《不当得利》一书二十多万字。日本学者加藤雅信的《不当得利研究》,是博士学位论文,日文一百多万字。再如“公司人格否认论”,也属于弹性很大的题目。《民商法论丛》刊登过一篇,是硕士学位论文,后来《商事法文库》出了一本同名的书,是一篇博士学位论文。这样的题目,由于弹性很大,既可以作为硕士学位论文的题目,也可以作为博士学位论文的题目。因此,考虑题目大小,还要注意题目是否有弹性。《民商法论丛》选刊的硕士学位论文已经不少,一般题目大小适当,硕士生选题可以参考。似可得出这样一个规则:硕士论文题目的设计,要避免过大;博士论文题目的设计,要避免过小。请看一篇博士论文:物权程序的建构与效应:不动产物权登记法律制度研究第一章导论第二章形式主义法律传统中的物权程序第三章物权程序建构的正当性标准(一):工具价值第四章物权程序建构的正当性标准(二):过程价值第五章物权程序建构的基本法律问题第六章物权程序的正效应(一):登记的效力第七章物权程序的正效应(二):权利的顺位第八章物权程序的负效应:登记错误及其修正第九章物权程序的关联效应:预告登记第十章结语评论:不动产登记制度,属于制度性选题,并且是程序性制度,其容量有限,且很难讲什么道理,大概可以写

五、六万字,至多

七、八万字,作为硕士论文选题是比较适当的,作为博士论文选题就不适当。作者显然已经意识到这一点,因此,首先在题目设计上花了心思,在“不动产物权登记法律制度研究”之前,增加“物权程序的建构与效应”一句,并用“;”号连结,目的在增强选题的理论性和扩张其容量;其次,在论文本论部分设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着重讨论“物权程序建构”的价值取向问题,目的在展开“理论性”论述。其结果是:导致论文前半部分“太虚”(游离于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抽象论述),后半部分“太实”(不动产登记制度本身的具体论述),给人以“两篇”独立论文被“粘连”在一起的强烈印象。答辩会上,不止一位答辩委员指出这一点。如删去第

二、

三、四章,将不失为一篇完整的研究不动产登记制度的论文(当然不可能符合博士论文的字数要求)。其实,以作者的专业基础、中外文水平和已经具备的研究能力,如果选一个容量较大的选题,无论理论型选题或者制度型选题,是可以完成一篇高水准的博士学位论文的。从这一实例可见,如果选题本身的容量过大,我们可以通过局限其范围、限缩其容量,设计出适当的论文题目;反之,如果选题本身的容量过小,则很难通过扩张其范围、增大其容量,设计出适当的论文题目。这一教训,值得后来者记取!第四项要求:要注意扬长避短前面谈到选题要注意扬长避短,但在课题选定后,在已经选定的课题上,有的内容是自己的长处,另一些内容是自己的短处。就要在题目设计上回避短处,尽可能发挥自己的长处。例如,选定的课题是“制度研究”,如果作者外语很好,掌握两门外语,一是英语、另一门是德语或日语,以“制度的比较研究”为题,就能够发挥作者外语的长处。反之,外语不好,或只掌握一门外语,就不能以比较研究为题。如果作者只是英语很好,甚至对于中国法也不很精通,以“英美法研究”为题,就能够达到扬长避短的目的,就是很明智的题目设计。例如,一位作者掌握西班牙语,曾经到墨西哥留学,本科和硕士都不是学法律,西班牙语是其特长,所使用的资料主要是西班牙语的墨西哥和其他拉丁美洲国家的财产法著作,墨西哥及拉美国家财产法是其特长,大陆法国家财产法是其短处,甚至中国财产法知识也有不足,这些短处很难在短期弥补。显而易见,特别要避免一般性理论和比较研究。先看其选题:所有权研究再看其题目设计:所有权功能论――财产制度历史演变和比较研究评论:正题已经是一般理论,将古今中外,大陆法、英美法、拉丁美洲法,涵盖无遗,其范围如此之广,其难度可想而知。再加上一个副题,进一步强调“历史演变和比较研究”,更是在很大的难度上再进一步增加难度。这是一个非常失败的题目设计,正好将作者的短处充分暴露出来。假使调整一下题目设计,如果采取下述题目设计之一,能够获得完全相反的效果,将作者的短处尽可能地加以回避,而将其长处尽可能地展现出来。论文成功的可能性就很大:题目一:拉丁美洲国家财产法研究题目二:拉丁美洲国家所有权制度研究题目三:墨西哥财产法研究题目四:墨西哥所有权制度研究其二,题目的两种基本结构形式第一种结构形式:“关于”+“宾语”+“的”+“研究”第二种结构形式:“论”+“宾语”须特别注意:“宾语”必须是“名词”或“名词性短语”第一种结构形式:“关于”+“宾语”+“的”+“研究”举例:关于抵押权制度的研究其简体形式:“宾语”+“研究”举例:抵押权制度研究其变体形式:“宾语”+“的”+“研究方法”举例1:信托制度的比较研究举例2:知识产权的经济分析第二种结构形式:“论”+“宾语”举例:论抵押权制度其变体形式:“宾语”+“论”举例:抵押权制度论其三,题目设计的规则学位论文题目设计的三项规则:第一项规则:题目必须是动宾结构的短语,不能是句子第二项规则:题目只确定研究对象,不表达作者观点第三项规则:题目应力求明确、简短,忌冗长结合以上题目设计的要求和规则,举一些不适当的题目设计的实例:实例1:博士论文题目:论宪法是安邦治国的总章程评论:此题目违反前述题目设计的第

一、二项规则。按照第一项规则,题目应当是一个动宾结构的短语,其中的“宾语”应当是名词或名词性短语,而本题目的“宾语”是一个完整的“句子”。按照第二项规则,题目只确定研究范围,不表达作者观点,而本题目已经表明作者的基本观点。修改建议:论宪法在安邦治国中的地位和作用关于宪法在安邦治国中的地位和作用的研究实例2:硕士论文题目:原因理论、法律行为规则与物权行为无因性评论:这一题目设计的问题是违反第三项规则,冗长而不明确,由三个名词性短语组成,使人看后不明白作者究竟研究什么?是同时研究“原因理论”、“法律行为规则”和“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三个对象或三个范围,抑或是研究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从论文的内容看,虽然涉及“原因理论”和“法律行为规则”,但实际上作者着重研究的只是“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因此,可以改为:题目一:论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题目二: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研究这样的题目,就符合明确、简短的要求。假设论文的主题是要研究三者的相互关系,则在题目设计中应当以名词“关系”作为“宾语”,采用“定语”+“名词”的结构,例如:题目一:论原因理论、法律行为规则与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的关系题目二:原因理论、法律行为规则与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之关系研究这样的题目,虽然未能避免冗长,但做到了“明确”,这是最重要的。举一个硕士论文的实例:题目:论出卖人瑕疵担保责任、积极侵害债权及产品责任之关系这仍不失为一个比较好的题目设计。其四,关于副题的运用有的学位论文或者专题研究论文设有副题。运用副题,就需要理解为什么要运用副题,副题有什么作用?博士论文运用副题较常见,硕士论文运用副题较少见,但也不是没有。下面举一些博士论文的实例:徐国栋的博士论文正题:民法基本原则研究副题:成文法局限性之克服董安生的博士论文正题:民事法律行为的理论与实践副题:关于合同、遗嘱和婚姻行为的一般规则吴汉东的博士论文正题:论合理使用副题:关于著作权限制与反限制的研究陈现杰的博士论文正题:企业内容公开与投资者保护法律制度研究副题:公开制度的理念与实证沈敏荣的博士论文正题:反垄断法规则的比较研究副题:法律的不确定性及其克服从以上博士学位论文,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认识:所谓“副题”,是作者为了调整研究角度,或者限制研究范围,或者突出研究重点,而在论文题目(正题)之下,附加上的一个题目。上举论文中,徐国栋的论文、吴汉东的论文,其副题是用来调整研究角度;董安生的论文、陈现杰的论文,其副题是用来限制研究范围和突出研究重点。加上副题后,论文的范围,与未加副题的情形比较,或者角度有所调整,或者范围有所限制,简而言之,使论文的范围缩小了。而沈敏荣的论文则不同,加上副题后显然扩大了论文的范围。副题“法律的不确定性及其克服”,相对于正题“反垄断法规则的比较研究”,副题的范围更大。这种副题的运用,正常不正常,适当不适当?我们看到,该论文出版时将正题、副题掉了个个儿:原题目:反垄断法规则的比较研究――法律的不确定性及其克服出版时改为:法律的不确定性――反垄断法规则分析这样一改,就符合了我们概括的一个规则:副题要比正题的范围窄,而不能相反。有人也许会问:徐国栋论文的副题,难道与沈敏荣的副题不是一样的吗?是不一样的。徐国栋的论文,其主题是从克服成文法局限性的角度研究民法基本原则,民法基本原则的作用表现在多个方面,克服成文法的局限性是其中一个方面。质言之,正题“民法基本原则研究”,其范围甚宽,副题“成文法局限性之克服”,范围较窄。符合前述规则。这一规则的例外是,副题:兼论什么什么目的不是要扩大研究范围,而是考虑到某一项内容与本文有较密切的关联,顺便予以论述。因此,超出正题范围之外的仅是某一章、某一节。并且,这一小部分在整个论文中居于次要的地位。如果删去这部分,并不损害论文的完整性。举例:正题:违约责任研究副题:兼论违约救济措施本文内容,分五章:第一章违约责任概述第二章违约责任构成理论的基本研究第三章违约行为研究第四章归责事由研究第五章救济措施研究如果删去副题,同时删去第五章,论文的完整性并不受影响。至于硕士论文,运用副题似乎没有多大的必要,因为硕士论文的选题本来就应当比较窄。与其设计一个较大的题目,再加上一个副题来予以限制,不如直接设计一个较窄的题目。博士论文是否也有同样的问题呢?以上引吴汉东的论文为例:原题目设计:论合理使用――关于著作权限制与反限制的研究问题是正题太泛,已远远超出著作权法的范围。因为,不仅著作权有合理使用的问题,其他权利也会发生合理使用的问题,例如不动产相邻关系上的通行权、取水权。本文主题也不是要研究一般的合理使用问题,而只是研究“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即著作权法上的合理使用问题。与其正题太泛,再运用副题来限制研究范围,不如将题目设计得适当,而不设副题。我们注意到本文在正式出版时,将正题、副题合并,改为: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研究最后必须指出,作者为什么要设副题?为什么要通过副题的运用,以调整论文角度或者限制其范围?目的是要发挥作者的所长,回避其所短。这在徐国栋的论文上表现得特别明显,如果不加副题,本文就属于制度型选题,作者在这方面并非所长,而作者擅长思辨的长处也就难以充分展现出来。可见此副题的运用,达到了扬作者所长,避作者所短的目的。相反的实例,就是前面已经提到的一篇研究所有权的博士论文:所有权功能论――财产制度历史演变和比较研究加上副题后论文的范围是扩大了还是缩小了?是难度减少了还是难度增大了?是将作者的短处回避了还是充分暴露出来了?作者的长处是否充分展现出来了?回答显然是:扩大了研究范围,增大了研究难度,暴露了作者短处,回避了作者长处。可见,正是这一题目设计,将作者自己推向了绝境!如果将副题变换一下:所有权功能论――以拉丁美洲国家所有权制度为中心其效果将恰好相反。如果干脆将正题、副题合并,改为:“拉丁美洲国家所有权制度研究”,则作者的短处尽可能地被回避了,而作者的长处将充分展现出来。可见,副题的运用宜慎重,切不可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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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发展成果

我认真阅读和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非法证据排除规定》)。这两个规定是党的十七大以后我国新一轮司法改革的重大成果,是我国刑事证据制度改革的创新和发展,必将在我国民主与法治的历史上记下重重的一笔。

众所周知,我国现行的1996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关于证据的规定只有八条,包括:证据及其种类;证据收集的一般原则;运用证据的原则;向单位和个人收集证据;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的原则;证人证言的审查判断;证人的资格与义务;证人及其近亲属的保护等。就以上八条规定的内容而言,原则、笼统、操作性不够强。由于它是历年来办案经验的原则性总结,加上当时的立法背景,这些规定多数是一般性的原则规定,与办案的实际过程和具体运用存在着一定的距离。论文百事通新出台的两个规定,针对刑事证据的收集、审查、定案等诉讼各个环节的运用,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一改过去的原则、笼统之弊。从这个意义上说,它是对刑事诉讼法的修正和发展,是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前奏。

两个规定的内容完全符合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的决定。2008年中央批转中央政法委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完善刑事证据制度”,其具体内容包括:明确证据审查和采信规则及不同诉讼程序的证明标准;完善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和保护制度,明确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范围和程序等。这些内容在《办理死刑案件的证据规定》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定》中都有所体现,解决了我国刑事诉讼过程中期盼已久而尚未解决的问题。例如,审理死刑案件过程中的证明标准问题,对各种证据的审查判断问题,间接证据的定案问题,还有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确立,以及如何排除的问题,都很有针对性,都是对办案中的实际困难的破解。这些做法完全体现了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的基本精神和要求。

死刑案件人命关天,质量问题特别重要。刑事错案的发生主要是在事实认定、证据审查的运用方面出了差错,并且绝大部分与刑讯逼供直接相关。两个规定抓住这一核心问题,沿着刑事诉讼过程,从证据意识、证据观念到证据的收集、固定、扣押、保管、移送、质证、认定等各个环节,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只要办案人员认真地加以贯彻落实,案件的质量就有了保证。

两个规定所确立的证据规则,是对我国证据法学和刑事诉讼法学的丰富和发展。《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的第一部分所确定的证据裁判原则、证据法定原则、证据质证原则,以及死刑案件证明标准的规定,都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尤其是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的新内容,有的内容虽然在一些程序中已有所体现,但学理和立法中并未明示。这些原则都是一个民主与法治国家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程序,但长期以来,人们的认识和理解不一,没有达成共识,只是在学理上有少数人提出,而立法并不明确。例如:对于证据裁判原则,许多人认为我们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没必要规定证据裁判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司法实践的经验总结,用法制的标准衡量其科学性、规范性,特别对案件事实之认定,尚不明确。因为什么是事实,什么是案件事实,人们认识的差异,往往会产生不同的结果,而证据裁判原则,就比较明晰,易于操作。以事实为依据就是以“证据”为依据,只有证据才能证明犯罪,才能使人心服口服。因此,《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第二条明确指出:“认定案件事实,必须以证据为根据。”这一规定不仅在理论上坚持了马列主义的唯物主义观点,在实务工作中也澄清了许多错误的做法。把证据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和标准,它规范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澄清了人们对案件事实的不同理解和认定方法。所以,这一规定是对我国证据法学和刑事诉讼法学的一个丰富和发展。还有《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第三条规定的程序法定原则,第四条规定的质证原则,第五条对证明标准关于确实、充分的解释等,都是对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也为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它将在我国刑事诉讼和证据制度发展史上产生重大影响,并发挥重大作用。新晨

两个规定倡导程序正义,凸显程序价值。《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不仅规定对各种证据收集、审查判断、去伪存真的程序,还规定严重违法所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例如,第十二条明确规定“以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第十九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取得的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尤其是《非法证据排除规定》,对什么是“非法”,非法言词证据的内涵和外延,进行了科学的界定,更重要的是还规定了对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诸如程序的启动、法庭的初审、控方的证明、双方的质证、法庭的处理结果等等。让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看得见、看得清排除的过程,真正实现了公平、正义。因为只要有了过程,有了程序,实现了诉讼透明,人们才明白公平、正义的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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