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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帮助中小企业走出融资困境的关键是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融资体系,重点环节是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转嫁、降低银行的部分风险,提高银行给中小企业融资的积极性。为加快实现我国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与信用担保业的可持续发展,信用担保业除了要从理论与实践中获得更高的风险定价的能力,还需改进相关的管理体系和技能,建立高效的风险防范与控制机制,鼓励担保机构不断进行业务和产品的创新。因此,建立一个良好的可持续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是中小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迫切要求和现实选择。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是处于中小企业和银行之间的一种金融中介组织,其功能主要是降低银行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优势在于:一是机构本身出身于当地经济主管部门,又为本地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比较容易获得当地中小企业相关信息;二是在信用调查和分析方面,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相对银行而言具有管理层次少、决策灵活、市场反应迅速、运营成本低等优势。然而在金融资源配置失衡的条件下,引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制,仅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缓解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根本无法完全消除信息不对称。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在降低金融交易风险同时也可能产生金融风险,这种金融风险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由于信用担保机构与中小企业之间存在着外部信息不对称而导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的形成;二是由于信用担保机构内部所有人(委托人)与经理人(人)存在着内部信息不对称而导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的形成。由于信用担保机构承担了大部分或全部的风险,成为信息不对称下风险的最后承担者。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经营的是风险,承担的是责任,是国际上公认的专业性极强的高风险行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具有对资金放大作用的同时也是对风险的同步放大。增加信用是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功能之一,部分信用等级较低的中小企业只有通过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其提供信用担保才能获得商业银业的贷款,这足以说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风险高于商业银行。这种高风险不仅仅来源于信用担保的对象——中小企业这个复杂而特殊的群体,还来源于信用担保运作过程中所受到的各种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的影响。各种错综复杂因素的交互作用和影响,决定了信用担保运作过程中必然要面临各种各样的风险。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面临的风险是客观存在、难以回避的,只能通过外部的防范和内部的控制来进行有效管理。正确认识和应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运作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和潜在风险,构建高效完备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补偿机制,是实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本研究的主要贡献在于:一方面,本研究从经济学视角分析了信用担保风险外部补偿的理论依据,并提出应建立以政府财政为主导的外部补偿机制,来实现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风险外部补偿目标。另一方面,为应对各种不同程度风险的可能兑现,本研究提出应建立有计划的信用担保风险自留机制,有计划的风险自留也可以称为自保,自保是一种重要的风险管理手段。这种风险自留机制可以实现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风险内部补偿目标。
二、担保信用风险外部补偿的经济学分析
按照经济学理论,具有很大外部效益的产品称为公共产品,具有很小外部效益的产品称为私人产品,而介于两者之间的产品称为混合产品。引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是为了通过给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来改善中小企业的间接融资环境,从而促进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和商品化。这将有利于提高技术进步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促进经济增长、增加社会就业及增加出口创汇等,因此,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产品——信用产品,它不仅仅具有微观层面上私人产品的特点,同时也具有宏观层面上公共产品的特点,显然它是一种混合产品。作为一种混合产品,其最显著的特点无非是收益与风险的不匹配。对于产品提供的方式,通常而言,主要有公共提供与市场提供两种方式。所谓公共提供是指政府通过税收手段筹集资金,以免费或部分免费形式向消费者提供产品;所谓市场提供是指消费者必须按照等价交换的市场交易原则进行购买才能取得产品。具体采用何种方式应取决于产品的性质。对于私人产品而言,不存在市场失灵的现象,依靠市场机制就可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因此,私人产品应采用市场提供的方式。而对于公共产品来说,由于“搭便车”现象,即消费者一方面不愿意购买这一产品,另一方面又等待别人去购买,自己可从别人的购买中获得好处,因此生产者的成本得不到补偿,市场供给不足而导致社会效率损失。因此。对于公共产品,即使存在社会效率的损失,采用公共提供方式仍可改善资源配置效率。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呈现出以政策性担保机构为主导,而商业性担保与互助担保机构为辅的分布特点,但不管哪种性质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都必须按照“市场化运营、企业化管理”原则进行,这也是实现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这就决定了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是不能采用公共提供方式来运营的,那么,如果选择市场提供方式运营,是否能够有效解决社会效率的损失问题,下面通过给出图1来进行讨论。在图中,曲线ss为信用担保产品的市场供给曲线,即担保产品的边际成本曲线;曲线DD为信用担保产品的市场需求曲线,即担保产品的边际效益曲线;由于信用担保的外部效益性,用虚线TT表示信用担保产品的社会需求曲线,即担保产品的社会边际效益曲线;曲线TT与曲线DD的高度差取决于作为混合产品的信用担保的外部效益的大小,外部效益越大,高度差就越大,反之则小。在政府财政补偿之前,信用担保机构和中小企业都出于其内部效益动机,按照市场化交易机制,在信用担保市场的某一价格状态(A点对应的价格水平)达到平衡,此时所对应的信用担保数量为x(A点对应的担保数量)。但从社会效益角度来考虑,信用担保数量的最佳状态应为Y(E点对应的担保数量),于是将造成社会效率的损失,损失程度为阴影部分(三角形ABc)的面积。
显然,对于信用担保这一混合产品而言,选择市场提供方式运营还是不明智的,按照上面的讨论,应该采用公共提供和市场提供相结合的方式,即混合提供方式,这种方式通过结合上述两种方式的基本功能,能够有效解决社会效率的损失问题。
所谓信用担保的混合提供方式,就是在遵循市场化运作原则的前提下,通过政府财政补偿(补贴)方式,来避免因市场供给机制所引起的社会效率的损失。这种混合提供方式对于规避社会效率损失的运作机制可由图2得到。在图中,为了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规避社会效率的损失,通过政府财政补偿(补贴),使得信用担保产品的供给成本下降,从而导致信用担保产品的市场供给曲线就下降至虚线LL位置。虚线LL与信用担保产品的市场需求曲线DD相交于E点,E点所对应的信用担保数量Y恰好为社会效益最优所要求的状态。此外,信用担保产品的市场供给曲线下降至虚线LL位置,尽管导致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的效益损失,但是它弥补了信用担保社会效率的原有损失,即图1中阴影部分(三角形ABc)的面积。损失的弥补程度为图2中阴影部分(三角形ABE)的面积,根据平行四边形的对称性易知,图2中阴影部分(三角形ABE)的面积与图1中阴影部分(三角形ABC)的面积应是相等的(不考虑制图的误差因素)。因此,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是为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而导致供给曲线下降的,而由此引发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的效益损失理应由政府“买单”,政府财政提供补偿(补贴)的价格部分应为图2中所对应的BE部分,显然,BE部分的大小主要是由作为混合产品的信用担保的外部效益的大小所决定的。通过上述讨论,可以发现,如果没有政府财政补偿(补贴),则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主要对商业性、互助性担保机构而言)应按照市场化交易机制来定价,即担保的理论价格;但是,对于建立政府财政外部补偿机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主要对政策性担保机构而言)实际收取的担保费应等于担保的理论价格,在扣除政府财政补偿(补贴)之后的价格。下面将来讨论建立政府财政补偿机制的相关问题。
安徽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发展于20世纪90年代末。自2000年开始组建以来发展迅速,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2000年担保机构成立之初,全省共有担保机构10家,其中省级1家,地市担保机构9家。至2008年4月底,全省共有担保机构217家,全省己有各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217多家,其中13家担保机构列入了国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试点。累计担保贷款38233多笔,担保总额275.5多亿元。其中单笔担保最高额为1000万元,单笔担保最低额为0.5万元。单笔贷款最长期限为3年,最短一般为30天.通过与银行联手,相当程度缓解了中小企业的资金问题,促进了我省中小企业的发展,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但由于资金、监管等原因的制约,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还未能得到健康有序的发展。本文拟从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应对策,以促进担保业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1安徽省融资担保机构的现状
1.1规模较小、担保能力不强、风险增大
安徽省现有融资担保公司217家,其中注册资本1亿元及以上的仅17家,大部分担保公司的注册资本在3000万以下。地方政府按县区设立担保基金,决定了担保机构的小规模和大数量。有的基金只有几百万,大部分企业互助基金规模较小,很难得到银行的信任。如固镇县中小企业担保中心于2002年经县政府研究成立的,担保基金500万元。2000年底,全省各地建立的担保机构只有10家,但至2008年4月底,担保机构已膨胀到217余家,且机构数量还在加速扩张,机构数量如此超常、无序地增长,其背后必然隐藏着巨大的风险。
1.2投资主体多样化,资金来源多元化
随着安徽省担保机构的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非政府资金注入担保领域,安徽省现有融资担保公司217家,其中政府出资109家,非政府资108家,这表明了安徽的担保行业正由政府主导型向政府引导型、主体多元化转变。从担保资本金形态看,有货币资本,也有实物资本,其中主要以货币资本为主,大约占60%。
1.3缺少风险补偿机制和风险连动机制
担保行业的特点是高风险、低收益,低成本。目前,我省各担保机构的资金均为投资者一次性投入,对于后续资金和风险补偿资金的投入都没有明确的制度规定。仅靠收取少量的担保费,根本无法维持担保的生存和发展。在业务正常开展的公司的担保业务中,协作银行都将贷款风险全额转嫁给了担保公司,担保公司承担了全责风险。加大了担保业务的整体风险,一旦担保贷款发生损失,就要从担保公司的担保基金中全额扣除,在担保公司资金补充渠道有限的情况下,影响了担保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为有效妥善处置融资性担保机构(以下简称担保机构)和市外融资性担保公司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风险性突发事件,努力降低担保机构和分支机构风险性突发事件的不良影响,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秩序,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根据中国银监会等国家七部门《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年第3号)、《融资性担保机构重大风险事件报告制度的通知》(银监发〔〕75号)和《全省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政办〔〕8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对象、适用范围
(一)适用对象。在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的担保机构、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担保机构分支机构和其他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担保机构)。
(二)适用范围。对发生涉嫌非法集资造成群众挤兑的;发生担保诈骗、金额可能达到其净资产5%以上的担保代偿或投资损失的;重大债权到期无力清偿债务的;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的;主要负责人失踪、非正常死亡或被司法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因涉嫌违法违规被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等,均视为重大风险事件。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成立市处置担保机构和分支机构风险性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治通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市长王玉民担任,成员由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市工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工商局、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人行、市银监局、市委宣传部等有关部门行政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工信和信息化局局长张树敏兼任。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市应急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对全市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进行研究、决策和部署;负责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负责督导检查各专门小组处置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突发事件处置情况。
市应急领导小组下设预警信息组、现场处置组、司法救助组三个工作小组:
(一)预警信息组
1中小企业目前的融资状况以及出现的问题
1.1来自企业本身的问题
1.1.1管理经营水平有待提高尽管目前中小企业在我国有很快的发展,然而,差、散、乱的印象始终留在人们的记忆中。导致这种情况的因素主要有两个方面:其一,中小企业因其涉及的行业较多,具有面广点多的特点,多头开户成为其普遍存在的情况,这给金融部门造成很大困难,难以对中小企业的真实情况进行真正了解。并且企业会因其不断发展而逐渐扩大规模,但中小企业在很多方面都显得十分滞后,如财务、人事、生产、营销等方面,与企业的发展节奏不协调,致使企业无法健康发展,无法适应当前的市场竞争。其二,中小企业的生产工艺比较落后,内部的管理制度还有待完善,产品质量水平也需要进一步提高,这就使得经营绩效难以获得良好的效果,而经营绩效不好的结果就是融资信用不好,而资金不足就是融资信用不好所导致的,这是一种恶性循环。大部分中小企业具有较高的负债率,投资发展基金和流动经营资金极度缺乏,以致正常的经营和改造投资都无法维持,更无从谈起通过盈利改变企业的资信,无法通过提高企业的资信而争取外部的不同信用融资。
1.1.2严重缺乏现代融资意识其表现主要有三点:(1)主管的经营观念在绝大部分企业都没有得到转变,对于现代企业的现金流最大化和资本价值增值的过程没有立足于现金流和利润的角度,缺乏对经营风险、管理能力、负债等与资本间相互关系的正确认识,难以充分全面地认清资金在生产中的作用;(2)大部分中小企业相应的管理措施和负债经营的现代意识严重缺乏,没能全面认清企业经营盈利与企业债务之间的关系,对企业债务融资的意义不能用发展的眼光去认识;(3)现代融资工具没有充分引起大部分企业主管的重视,普遍认为向银行贷款就是融资,始终简单地追求这种单一的融资方式,最终导致的结果就是这种传统的融资方式被切断时,大多数中小企业由于对其他融资方式、融资操作能力的欠缺,难以创新现代融资,从而导致中小企业陷入绝境。
1.1.3财务信息的真实性缺乏,银行不敢放贷大部分中小企业的管理制度和财务控制制度不规范、不健全,财务信息的可信度缺乏,没有真实性。很多企业从“自身需要”出发,伪造、提供虚假财务信息,从而导致会计报表上反映不出企业的真实情况,缺少真实性和可靠性。而企业的财务收支状况和资产负债表是银行贷款发放的主要依据,银行比较容易信任支持一个具有良好财务收支状况和资产负债状况的企业;反之亦然。虚假的会计报表会使银行的信贷资产陷入危险境地,无法得到保障,容易出现不良资产。银行从自身利益出发,为了使资金更加安全,不会轻易发放贷款。
1.2其他方面的问题
1.2.1没有有效的信用担保体系金融机构有一个比较普遍性的问题就是担保和贷款的中小企业都要承担较高的系统性风险,这需要国家通过一种机制,采取一定手段,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风险,将其风险降至金融机构可以接受的程度。针对这种情况世界各国研究了一个对策,即让政府出面专门为中小企业建立一个信用担保体系。然而该方法却收效甚微。首先,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有限,我国担保基金主要是由地方财政提供,而地方财政的投资能力非常有限,对于社会的需要远远不够。其次,为了对风险进行有效控制,担保机构提出一个非常苛刻的条件,要求申请贷款担保的客户拿出反担保,有的情况下还会比银行担保抵押的贷款要求更加严格,从而就失去了信用担保机构的根本作用。中小企业寻求担保服务困难,无疑导致融资困难。
1.2.2没有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也就是没有较高的社会信誉等级,这作为一个重要因素阻碍着中小企业的融资。主要表现为:(1)法律没有足够的能力保护债权人的债权,法院对判决结果缺乏有力的执行能力。债权人会有“打赢官司,看不到钱”,还得拿律师费的尴尬现象。(2)还债意识淡薄对于中小企业来讲非常普遍,大部分中小企业一旦获取贷款后,就开始恶意地、想方设法地拖债、赖债、逃债,不积极还贷,根本不把还贷这项必须履行的义务放在心上,置若罔闻。(3)对其影响较多的还有地方保护主义。如有的地方政府对企业在转制过程中的逃废银行债权问题没有实施有效手段,采取默许、纵容的态度。经济合同双方的当事人在这种社会信用环境的影响下难以获得平等地位及合法权益,导致经济合同义务履行方的债权人得不到有效保证,变得非常被动。以此信誉条件为前提,在发放贷款的过程中各金融机构无疑要更加小心,这无疑会加大中小企业的融资难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管理,规范担保行为,促进担保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国银监会等七部门《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年第3号)和《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政办〔〕8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融资性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融资性担保公司是指依法设立,在市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外地融资性担保公司在设立的分支机构。
第三条完善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监管委员会)制度。监管委员会由市政府金融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人行中支、市银监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工商局等单位组成,具体负责研究制定并实施促进全市融资性担保公司发展和监管的政策和措施。监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四条融资性担保公司实行属地监管。市、县(区)政府是在其属地开展业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管和风险防范的第一责任人。市、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是本行政区内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管部门,具体负责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的审核上报工作,承担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对融资性担保公司实施以防控风险为核心的持续动态监管。
第五条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以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为经营原则,建立市场化运作的可持续审慎经营模式。融资性担保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诚实守信和公平竞争的原则,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为客户保密,不得利用客户提供的信息从事任何与担保业务无关或有损客户利益的活动。
一、健全监管机制,加强科学监管
(一)建立和完善审慎有效的监管机制,完善监管手段,寓监管于服务中,提高监管有效性,防范系统性风险和区域性风险。加强对政府出资设立或控股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管,强化出资人监管职责,防止融资性担保风险转化为财政风险。
(二)实行差别化监管政策,主要监管指标逐步到位。对新设立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对外投资占比等主要指标可在5年内逐步达到监管要求。根据国家货币政策变化,适时、适当调整对外投资比例。
(三)建立融资性担保机构非现场监管和信息服务系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融资性担保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制度。
(四)建立风险提示、诫勉谈话、公开谴责、限期整改等制度,促进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发展,依法合规经营。对从事非法吸收存款、非法集资和高利贷等活动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由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
(五)逐步建立融资性担保机构信用评级的长效机制,加强信用评级结果与准入许可制度的有机结合,促进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水平逐步提升。
(六)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从人员、经费等方面保障监管部门有效履行职责。
二、推动行业建设,优化外部环境
摘要:本文从温州市民营企业2019年融资现状出发,选取温州市19家上市民营企业运用KMV模型测算其信用风险,发现信用风险偏高,适合在借贷中引入担保措施予以增信。继而对温州市24家担保融资机构2019年的运行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发现政策性担保机构在现有担保融资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最后针对现存问题提出优化担保融资供给、完善信用体系建设、落实金融支持政策的建议。
关键词:民营企业;信用风险;担保融资
一、研究背景
温州是我国民营经济的发源地,民营企业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解决劳动力就业,发展对外贸易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资本是民营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性要素,然而许多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型企业作为“弱势群体”在融资过程中面临的融资难问题十分严峻,这些企业往往由于缺乏信用记录、财务信息不完善等原因在申请融资的时候被银行拒之门外。温州民营企业众多,资金供需矛盾突出。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是通过银行和担保公司的合作来提升信息对称性、分散信用风险。为民营企业提供信用担保的机构主要有商业性信用担保机构和政策性信用担保机构,本文将从温州民营企业的融资现状出发,探讨现有担保体系存在的问题和优化路径。
二、国内外研究动态
信贷融资担保理论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的博弈论和信息经济学中的不对称信息理论,国内外学者对担保融资的理论和实践展开了深入研究。信贷市场的不完善和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是担保融资形成的根源。担保融资机构主要分为政策性担保和商业性担保。陈海谊[1]通过对温州地区的民营企业的融资进行实证分析得出信用担保融资是扩大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的有效手段。叶茜茜,杨福明[2]提出温州现有的商业性担保机构规模较小,资本实力和担保能力偏弱,并没有构建起可持续的盈利模式,盈利能力较弱。马松,潘珊,姚长辉[3]指出,在信息不对称的信贷市场中引入政策性担保可通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而有效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但是Gropp,Gruendl和Guettler[4]通过对政策性担保的实证检验得出政策性担保存在与道德风险相关的可能性。周素华[5]通过KMV模型对比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违约风险,发现民营企业存在信用风险偏高的问题。可见,在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信用风险,融资难题是制约其发展的瓶颈,现有研究表明担保融资在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中起到了推进作用。
三、温州民营企业融资现状
1.2019温州民营企业融资总体情况①融资总体需求。根据温州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截至2019年末,温州市人民币贷款余额达1153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6%,对比2018年的数据可以看出,虽然增速稍有放缓,但是资金需求总量仍然呈现增长趋势。而其中2019年的民营经济贷款余额达4711亿元,比年初增加568亿元,较去年同期多增259亿元①。②融资利率。一是银行贷款利率。2019年1—7月中央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一年以内含一年是4.35%,在2019年8月LPR形成机制公布以后当年的8月、9月、10月、11月、12月一年期LPR利率分别为4.25%、4.2%、4.2%、4.15%、4.15%,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不断走低,有关数据②显示2019前三季度温州全市企业贷款利率和民营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分别为5.44%和5.67%,同比分别下降0.20和0.31个百分点,但同时均存在贷款利率上浮现象。二是温州民间融资综合利率。温州民营企业资金来源除了银行贷款以外,还包括小额贷款公司、农村互助会、民间直接借贷等,温州地区民间综合利率指数可以从一定程度上反映民间融资市场资金成本及利率趋势,根据温州金融办“温州指数”所有监测点的统计,“温州指数”2019民间融资综合利率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分别为15.63%、15.95%、15.77%、15.32%,年平均利率为15.67%。从以上情况分析,温州地区企业融资总量的上升体现了企业融资需求不断增长的趋势,进一步对比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企业实际贷款利率水平和温州民间融资综合利率可以发现存在巨大的利差,从融资成本上来看,银行贷款仍然是企业在解决资金需求时成本较低的一种选择。发挥担保融资在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中的推进作用,是民营企业提高申贷率、降低融资成本的关键。2.温州民营企业信用风险分析课题组的调查显示,温州民营企业融资来源中银行贷款占比达到69.2%,风险因素是银行对民营企业惜贷的主要因素,而担保融资的前提就是企业向金融机构贷款,了解民营企业的信用风险情况是探讨民营企业借贷担保行为的基础。温州民营企业大部分为小微企业,财务数据难以获取,因此本文选取19家温州上市民营企业为代表,采用其2019年的公开数据用KMV模型预测信用风险。KMV模型是90年代美国KMV公司提出的通过引入期权价值观念来预测违约率,评估企业信用风险一种动态模型,违约距离越长,违约概率越低。KMV模型方程组如下:E=VAN(d1)-De-rtN(d2);d1=ln(VA/D)+(r+0.5σA2)tσA姨t);d2=d1—σA姨t;σE=N(d1)VAσAE。本文取t为1年,无风险利率r为2019年一年期存款利率1.5%,企业负债数据采用2019年12月31日报表数据,违约点DP=SD+0.5LD(SD为流动负债,LD为长期负债),公司总市值E为每日市值均值,年化股权价值波动率σE=每日波动率样本标准差*姨交易天数,其中每日波动率=(当天总市值-上一交易日总市值)/上一交易日总市值,因未知数σA和资产价值VA数量级相差巨大,引入E/D作为参数便于函数迭代求解。根据KMV模型编写代码,输入以上参数,通过MATLAB程序测算得到资产价值波动率σA和资产价值VA,从而求得违约距离DD,违约概率EDF=N(-DD),N(*)为标准正态分布函数,测算结果根据信用风险从大到小依次排列,如表1所示:。根据上述测算结果再对比高雅轩、朱家明、牛希璨[6]提到的部分国有企业平均违约距离8.8267,发现温州民营企业违约距离较短。虽然本文测算的上市公司数据只能代表部分温州民营企业信用风险情况,但是上市公司一般相对于其他民营企业来说规模比较大,融资渠道也更广泛,程晓艳、褚晓飞[7]指出资产规模大小和公司违约概率成反比,因此可以推断,温州民营企业信用风险相对较大,因此在民营企业融资过程中引入担保措施是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担保融资不仅可以为企业增信,增加民营企业申贷率,也能起到分散金融机构风险的作用。3.2019年温州担保融资机构运行现状现有的担保融资机构运行情况可以间接反映民营企业担保融资现状,本文选取温州全市24家融资性担保机构,其中政策性担保融资机构有11家,其余13家为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如图1、图2所示。根据以上24家融资性担保机构2019年度运营情况③,对政策性担保机构和商业性担保机构的各项数据分别进行归类加总,再对政策性担保机构和商业性担保机构的运行效率进行分析,具体数据如表2所示,可以发现政策性担保机构担保金额占担保总量的比重达74%,商业性担保机构担保金额的比例为26%,其中在小微和“三农”贷款担保方面政策性担保机构担保占比93%,商业性担保机构占7%,政策性担保机构担保户数占比92%,商业性担保机构担保户数占比8%,由此可见大部分民营企业的担保业务是由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支持的,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从风险控制来看,结合各担保机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担保解除额、代偿增加额和担保损失金额数据,根据以下公式:担保放大倍数=担保金额/(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担保代偿率=代偿增加额/已解除担保额*100%,代偿损失率=担保损失额/已解除的担保额×100%,可以得到:政策性担保机构担保放大倍数是4.07倍,商业性担保机构则是5.73倍;政策性担保机构的担保代偿率是0.26%,商业性担保机构则是0.85%;政策性担保机构的代偿损失率是0.01%,商业性担保机构则是0.39%。对比同期2019年温州银行的不良贷款率0.94%,关注类贷款占比1.87%,可以看出民营企业参与担保融资后风险相对更可控,政策性担保融资机构的风险控制能力强于商业性担保融资机构。以上各项数据都说明商业性担保机构存在担保融资额度少、参与企业少、抗风险能力弱等问题,而政策性担保融资具有“非营利性”准公共产品的特征,企业申请门槛限制低,在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贵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以温州市小微企业信用担保基金运行中心2019年运行情况为例,企业申请担保无需抵押品,信保中心对续保、小微园、科创、人才创业、文化创意、新三板挂牌、帮扶类企业等给予10%—100%不等的担保费率优惠,2019年担保费率平均仅为0.85%;其中首贷企业担保占比47%,处于担保链上的企业担保占比43%,这有利于化解“两链”风险,进一步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同时信保中心帮助参与信用担保的企业将贷款利率上浮区间降至1.2—1.7倍,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超过1亿元。由此可见,政策性担保融资在担保体系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缓解民营企业资金压力的关键。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的发展可以追溯到1993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的成立。当时,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监管,之后,由于党政机关与金融类企业脱钩,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不再作为金融类机构接受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转而成为当前的非金融类企业。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发展中大量民营经济的兴起,以及其对融资需求的不断扩大,1998年后,江苏、山东、安徽等地方开始出现了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的试点。到1999年原国家经贸委正式发文提出在全国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才标志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的正式启航。在发改委和工信部中小企业局牵头主管十多年后,于2010年2月,国务院了关于进一步明确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职责的通知,决定成立由银监会牵头,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法制办等部门参加的融资性担保业务管理部及联席会议。至此,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长期以来低门槛、监管乏力、运营不规范等原因形成的混乱的融资担保业市场,开始进入了一个整顿、规范的发展阶段。据统计,截至2011年5月31日,全国纳入规范整顿范围的机构数量为9192家,已完成规范整顿的为8732家,规范整顿合格的为6473家,全国共发放经营许可证5888张。但实际上,目前全国在工商局系统以担保字样注册的企业数量仍然高达1.9万多家。显然,规范、整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的任务仍然非常艰巨。特别是,未来这些融资担保机构的发展前景何在?到底采取哪种经营运作模式,才能既适应国家宏观政策监管的需要,又适应市场需求,从而保持持续发展壮大的生命力,这个问题值得进一步探索研究。
1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将逐步演化为包含政策性担保功能的商业性担保模式
从世界范围来看,目前运作比较成功的担保模式大多具有很强的政策性,纯商业性的担保模式成功较少。原因主要在于,像美国、加拿大、日本、韩国等这些建立在纯自由市场经济基础上的融资担保机制,本质上是政府以担保方式通过动用公共资源干预、弥补市场化融资体系的失灵或不足。但我国经济体制以公有制为主,私营企业以及混合经济虽然为社会提供了绝大多数的就业、税收,但从经济总量来看,特别是在一些关系国际民生的关键性行业中,仍然不是主导。这种经济结构决定了政府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事业的扶持和资助,其目标主要是获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溢出效应,而非获取资本收益,也不是为了解决提供某种特定社会功能的需要。这些溢出效应包括因中小企业发展而带来的就业岗位增加、缴纳税收增加、经济总量增加等等。融资增加对于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有较大的乘数效应。一定额度的融资将匹配相关比例的投资,最终增加若干倍数的产出规模。这些新增经济总量,既是对社会的贡献,更是对地方政府的直接贡献。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政府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过程中,特别需要做大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量。面对制约作为非公有制经济核心构成和主要代表的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地方政府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相对不完善的条件下,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就是通过政府直接投资组建担保公司的做法,来弥补这种担保服务的市场缺位问题。这就是本世纪前几年,在政府的推动下,政策性担保机构快速兴起的根本原因。
但是,经过多年的发展,特别是进入“十一五”以来,我国不但在经济总量上迅速增长,而且在市场经济体制、机制与制度方面,也快速成熟。体现在融资担保领域,政策性融资担保模式出现了难以持续的问题。一是政府受财力支出限制,无法持续投入融资担保事业;二是向金融机构提供融资担保属于市场化行为,一旦失败需要按市场原则承担损失,这对于政府而言是超出其社会管理职能的额外负担,难以承担;三是融资担保产生的溢出效应,相对政府直接投资资助而言,是一种潜在难以度量的、非排他性独享的间接效益,不可能吸引政府的更多积极性。面对这些根本性问题,2005年以后,政府由直接组建投资担保机构,转变为采取“政府引导、民企控股、市场运作”的思路,通过给予优惠政策来间接支持担保发展,包括营业税的减免、担保余额的奖励、代偿损失的补偿,以及再担保的风险分担等等。实际上,随着大量政策性担保机构的增资扩股,以及政策性担保机构的重组整合,许多政府性资金开始相对收缩,大多已经倾向于退居非控股地位。
目前,我国融资担保业仍然伴随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水平由东向西不断发展,但是,在这种新的发展思路下,政府逐渐转变对融资担保行业的支持方式和手段,由直接投资转向政策引导。这些在政策引导下成立的商业性担保机构,在向中小企业提供市场化融资担保服务的同时,通过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事实上履行了政府间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目标。也就是说,过去独立运作的政策性融资担保功能,已经能够由政府优惠政策支持下的市场化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履行并替代。
2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将在双层监管体制下重组整合成为区域寡头性的类金融机构
在我国,民营资本大量投资于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根本原因在于金融资源供给不足。在非公有制经济比较发达的东部地区,金融资源相对其他要素始终处于短缺状态,特别是中小企业由于自身经济实力弱小、经营风险高以及信用信息缺乏而导致的融资问题更为突出。以提供信用增级有针对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担保机构自然受到亲睐。在其他中小企业广泛生存的县域经济范围,由于国有银行在改制上市过程中,按照投入产出原则大量调整压缩了县域经济以下地区的金融服务分支机构,造成对县域以下经济实体金融服务的绝对短缺,同样促使融资担保机构快速发展。在政府创新支持担保业的思路后,大量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快速发展起来。
近几年,中国银监会为提高金融市场服务功能和服务范围,一方面鼓励城市商业银行改革发展,另一方面积极促进面向农村地区广泛金融服务的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迅速发展。应该说,目前我国金融市场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金融机构之间竞争激烈。2011年以来,包括工商银行在内的大型商业银行,都宣布将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力度,确保中小企业新增贷款规模和比例不断提高。随着金融服务不断深化,服务层次日益丰富,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也面临着巨大挑战。一旦大量的银行业机构将服务重心下移,融资担保机构过去拥有的对微小经济实体的信息优势将不再明显,以台州商业银行、包头商业银行等一批针对中小企业提供专业融资服务的银行为例,其快速发展对该地区的融资担保机构会产生一个强大的市场挤出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