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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务管控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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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务管控

建筑业企业增值税税务管控的重要性

摘要:自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企业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以来,建筑业增值税的税率、计税方法、会计处理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税务管控成为企业财务管理的热点和难点,越来越引起企业重视。在现代企业管理体系中,税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税务管控不仅关系到企业税负高低,而且直接影响到采购成本,进而影响到企业利润。基于此,本文从税务管控原理和税务管控策略角度出发,着重分析合同控税和票据控税,阐述营改增背景下建筑企业的影响以及在营改增背景下建筑企业的税收筹划,从而有效地防范和规避财税风险。

关键词:建筑业企业;增值税;税务管控

在现代企业管理体系中,税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税务管控不仅关系到企业税负高低,而且直接影响到采购成本,进而影响到企业利润。因此,企业加强增值税的管控,有利于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一、建筑业企业增值税税务管控的基本原理

(一)“三证统一”原理(1)“三证统一”的内容。所谓“三证统一”,是指会计凭证、法律凭证和税务凭证的相互支持、相互联系,会计凭证和税务凭证是以法律凭证为前提条件。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或记账凭证;法律凭证通常是以书面合同或协议形式体现的;税务凭证是明确缴纳税款的税收凭证。(2)“三证统一”的内涵。全面实行增值税后,建筑企业采购供应商会面临多种选择,在采购总支出一定条件下,从不同身份的供应商处采购,取得的进项税是不同的,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成本,进而影响企业的利润。所以,在采购谈判环节,选择既能保证质量又能保证价格低廉的一般纳税人身份的供应商,并在采购合同中明确约定好价款,同时保证会计凭证、法律凭证和税务凭证的相互统一,企业的生产成本才能得到真正降低下来。(3)“三证统一”的核心。①合同与企业的账务处理、税务处理相一致。②合同与开具发票相一致。(4)案例解析。2018年7月,一般纳税人甲方建筑公司承包了乙方公司的分项项目建设工程,合同总金额(含税)550万元,合同约定:签订合同5日内,A公司按合同总价款的20%支付开工预付款。8月1日,甲方建筑公司收到开工预付110万元。一是税务处理。依据财税〔2016〕36文、财税〔2017〕58号文件相关规定,甲方建筑公司收到开工预付款,并未发生纳税义务时间,不再确认应税销售额缴纳增值税,只需要预缴增值税。二是会计处理。依据财会〔2016〕22文件相关规定,企业预缴纳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月末,企业应将“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余额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甲方建筑公司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110万元贷:预收账款110万元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2万元贷:银行存款2万元月末,将预缴增值税结转至“未交增值税”科目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2万元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2万元三是发票开具。依据国税〔2017〕45号文件相关规定,甲方建筑公司收取预收款时,属于未发生销售行为不征税项目,应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选择612编码,向乙方公司开具不征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票面名称栏显示:「*建筑服务预收款*预收款」,税率为不征税。

(二)“三流合一”原理(1)“三流合一”的内涵。所谓“三流合一”,是指合同流、发票流、资金流相互统一。具体而言是,合同的签订方、资金的收款方、发票的开具方必须是同一经济主体。通俗讲就是,谁签订合同,谁就收款,谁就开票。(2)三流不一的税务风险。在真实交易情况下,合同流、发票流、资金流始终应当保证一致,如果不能保证相互统一,会出现票款不一致,涉嫌虚开发票,取得的发票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和抵扣进项税额。(3)案例解析。甲、乙双方签订采购合同,合同付款条款约定为:“甲方将款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以上合同条款是典型的票款不一,为规避涉税风险,条款应当修改为:甲方将款汇入指定的乙方银行账户。

二、建筑业企业增值税税务管控的具体策略

(一)合同控税合同产生业务,业务决定税务,税务涵盖企业生产经营的每个环节。所以,控制税务首先从合同谈判、签订入手,关键风险点应在合同条款中予以控制。(1)明确供应商身份。合同中要明确交易方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在计税方法、税率与征收率、发票开具等方面有很大差别,因此交易合同中,应明确交易方纳税人身份。(2)明确提供发票的类型、税率。在营改增后,主要矛盾是供应商(承包方)身份不同,可能采取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决定了取得进项税额多少,以及能否有效抵扣。因此,需要在合同中明确供应商(承包方)提供发票的类型和税率。(3)明确合同价款。①增值税实行价税分离原则,应当在合同中就合同价款是否包含增值税额做出明确约定,避免后期产生争议。②从印花税的计税依据角度考虑,应税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为合同列明的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合同中价款与增值税税款未分开列明的,按照合计金额确定。可见,合同的价款和税款未分别列示,存在多缴合同印花税。(4)明确取得发票的要求条款。增值税进项税额可抵扣、企业所得税税前可扣除的前提是取得合法有效的扣(抵)税凭证,因此,企业无法取得增值发票,或者取得的不合规、不合法,都会对收票方造成法律与经济损失。①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专票上须填写完整的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及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信息。②开票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交收票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收票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开票方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生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由开票方承担责任;③因开票方延迟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导致其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造成收票方不能抵扣的,收票方有权拒绝接收。④发生销售退回、折让、开票有误等原因,收票方未认证抵扣的,开票方应在收到通知后作废或开具红字发票,向收票方重新开具并提供发票;收票方已经认证抵扣的,开票方不得作废,由开票方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向收票方重新开具并提供发票。⑤如果收票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开票方应向收票方提供该专用发票记账联的复印件及开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⑥如果获得开具的汇总发票,则开票方应提供其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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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模式分析

摘要:党的对严防经济、财务领域的风险作了科学、周密、深刻的部署。鉴于集团企业规模化、跨区域乃至跨国运营的基本特征,必须要牢固学习贯彻关于对税收、财务风险的管控精神,尤其要在理解、弄透集团企业税收风险类型和管理模式上狠下功夫,以便更好地管理税收风险。

关键词:税收风险;管理模式;集团企业;税务人员;投资

1引言

从宏观层面看,集团企业的税收风险主要包含内部风险、外部风险以及税企关系风险三大领域。其中,内部风险税务监督风险、业务流程风险和人员素质风险等;外部风险税收政策和环境风险;税企关系风险主要包含集团企业同税务机关的沟通不畅或信息不对称等。在当前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攻坚阶段,集团企业要仔细识别和精确分辨各种可能出现的税收风险,并构建系统、完备的税收风险管控模式,进而为营造集团企业内部良好的税收环境奠定扎实的制度基础和可靠的智力保障。

2加快构建税务风险作业标准化流程体系

集团企业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税收风险要有防患于未然的思想念头,时刻严守不发生全局性税收风险的底线,从各方面建构税务风险作业标准化流程体系。具体地说,在战略调整和重大运营决策层面,可把涉税因素分析作为一个重要的认证节点,要开启税收风险的科学分析与系统防范的标准化作业流程,对于并购环节税务的每项参与领域要严格把关,并在税务风险的识别和分辨上全面发力,特别是并购之后利益格局的重塑,更要把注意力集中到最新税收优惠政策的取得上。在集团对外投资、并购或者兼并重组等事关全局的事件发生时,要增强涉税管控定力,对这些事件发生过程中的各项协议签署或运作模式的变更应有及时有效的调整举措。在日常运营方面,集团要加大对纳税政策的管控力度,在纳税政策的调整、税务登记、发票监督和管理、涉税会计业务的处置、纳税申报、税金缴纳等业务事项上均达至完全流程标准化作业。

3推动税务人员整体素质

“更上一层楼”从集团企业的整个宏观维度看,要增强全员税收风险防控意识,在集团总部要延揽各方综合素质较高的税务专业型人才,统筹健全集团税务风险防控机制,明确好、划分好税务风险防控机构的岗位、职责,集团要大力培育子公司决策层的税务风险观念,学懂弄通税务风险的基本防范之道,不断搜集企业内部、外部典型涉税案例,并将其层层传导至子公司的管理层,以引发集团和子公司上下的共同关注,形成共担风险、共迎挑战的强大合力。子公司的各项税务岗位调配,要优先选拔和任用税务专业技能过强、业务精通的专业人才,并加大对子公司税务从业人员在最新税务法律、规范的学习、培训力度,使之始终以税法领域的最新法律、规范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遵循,进而升华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使诸多业务人员在业务前端有意识地辨识和预防潜在的税务风险,提升税收法律的遵从度,捍卫税法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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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中税收筹划应用的问题

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全面推广现代企业制度,广泛采用现代企业财务管理模式经营企业。现代企业财务管理包含的内容广泛,包括预算管理、风险控制、成本核算、税务筹划等,其中税务筹划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税务筹划贯穿于企业投资、经营、利润和筹资等经济活动中。本文就目前我国企业税收筹划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找出相关解决措施。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阶段,产业结构亟待优化升级。企业为了适应新的经济发展形势,要从财务管理中的税务筹划入手,紧跟国家税务政策,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做出相应调整,使新时期的税务筹划工作能给企业带来优质服务,减轻企业税务压力。

一、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

1.没有正确对待税收筹划工作。目前,税务筹划在我国现代企业的财务管理中还是一个比较新的概念。很多企业,尤其是一些缺乏科学管理概念的中小企业,还没有认识到税收筹划对企业的重要性,这些企业对税收筹划认识存在偏颇,认为税收筹划就是在逃避纳税或利用纳税漏洞进行逃税。就目前而言,税收筹划是现代企业管理体制中不可缺少的一项工作,它与逃税、漏税有着本质的区别。税务筹划是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通过一系列措施,帮助企业制定的最优纳税方案。当然,也有部分不良企业,利用管理体制的不完善,披着税收筹划的外衣,进行偷税、偷税,严重影响了我国税务工作的秩序,需严厉打击这种违法行为。

2.税务筹划风险管控意识不足。税务筹划工作存在一定的风险,比如纳税方式选择失误,或者筹划工作脱离中央纳税政策等,可能会增加纳税企业的纳税压力,严重的话,还可能带来一定的法律危险。但是,很多企业对税务筹划的风险缺乏清醒的意识,导致税务筹划工作效率低下,没有充分发挥税务筹划的应有作用。企业应当树立税务筹划管理的全局观念,重视税务筹划的方式方法,管控税务筹划风险。

3.缺乏优秀的税收筹划人才。税务筹划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需要专业的技术人才支持。但是,我国税务筹划工作起步晚,水平低,还没有全面推广,因此,人才存在一定时期的断层。税务筹划实质是一种高层次、高质量型的财务活动,经济活动一旦发生风险,很难及时补救。

二、企业实行税收筹划的要求和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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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煤炭企业纳税论文

1永煤贵州地区煤炭企业纳税成本现状

1.1征收方式不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查账征收适用于账簿、凭证、财务核算制度比较健全,能够如实核算,反映生产经营成果,正确计算缴纳税款的纳税人;核定征收适用于账簿、凭证、财务核算制度不健全,不能真实反映生产经营成果,不能如实缴纳税款的纳税人。永煤贵州区域内煤炭企业均按照新会计准则进行核算,但是所属黔西县单位新田矿、高山矿、小春湾煤矿,所属黔西南州普安县兴安煤业糯东矿均实行核定征收方式。当地税收政策混乱,分管税局出具一项通告,即要求企业缴纳各种税费。通过分析比较,核定征收的吨煤税负比查账征收要高出20多元/吨。

1.2营业税核定不合理根据《营业税实施条例》规定,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税种。各煤矿项目的主营业务均为煤炭销售,无涉及营业税应税项目。但大方县相关企业按照营业额5%缴纳营业税。

1.3财务人员低估了对税法的理解会计政策与税法政策存在很大差异,税法按照真实发生的原则进行处理。会计政策理解往往简单一点,税法政策需要财务人员咬文嚼字,很多时候低估了对税法的理解。财务为事后核算,部分企业并未将税收筹划纳入财务主要工作中。

2加强企业纳税成本管理采取的措施

2.1加强财会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懂税法、精税法的高素质队伍财务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充分享有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过程中享有的知情权、税收监督权、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申请多缴税款权、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等相关权利。财务人员加强对税、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密切关注国家税收的最新动向,要做到企业缴纳的各项税、费都要有国家及省政府相关的文件支持。

2.2提高财务人员的沟通协调能力,加强同当地税务局管理部门的联系财务负责人及主管税务人员,要与当地税务局管理部门保持紧密联系。针对税务管理局乱收费的现象,勇于向有关部门指出,以争取减征或免征。

2.3加强税务管理工作加强对税收政策研究,加大税务法规培训,制定税务风险应对策略,建立有效的税务风险控制机制,照章纳税,合理避税,降低企业税费负担;积极进行税务筹划,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深入挖掘自身优势,在营改增、资产购置、安全投入、科技研发等方面认真研究、细致谋划以降低总体税赋,拓展企业盈利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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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公司税务筹划及管理问题

摘要:财产保险公司的税务筹划主要围绕企业所得税展开,国家“营改增”战略的实施对于财产保险公司的税务筹划与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简要分析了财产保险公司税务筹划的主要项目,围绕细化成本费用列支、合理规划个人所得税、精准识别税务风险等三个角度探讨了优化税务筹划管理的具体策略,以供参考。

关键词:财产保险公司;税务筹划;项目管控

自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全面推行“营改增”战略,借助增值税取代营业税应税项目,力图降低企业税负,实现其长远发展。在此背景下,财产保险公司应当着重强化税政解读与研究,确保能够加强对企业所得税的合理筹划与管控,秉持着合理节税意识推动税务筹划管理的顺利实施,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

一、财产保险公司税务筹划的主要项目分析

首先是未决赔款准备金,对此财产保险公司应当注重及时进行立案处理,提高估损的精确度,格外加强对重开赔案的严格管控,限制立案的注销率,提升案件处理速度,从而有效保障公司盈利。其次是业务招待费,财产保险公司应当针对费用列支情况进行严格管控与审核,杜绝不合规费用的列支,将其控制在年度营业收入的5‰以内,并要求财务人员在开展会计核算工作的过程中厘清会议费与业务招待费之间的联系,强化费用扣除比例的合理设计。再次是工资薪金,对此要求财务人员强化企业的人力成本管控,确保当年计提工资在年内支付完毕。最后是不合规发票,要求财产保险公司加强对费用报销工作的监管审核,确保发票内容与开具形式的真实性、合规性,做到及时结清账款、规避出现跨期费用,确保列支费用真实有效,以此完善重点管控项目的筹划与管理水平。

二、财产保险公司税务筹划与管理的具体策略

(一)结合国家优惠政策,细化成本费用列支自我国“营改增”政策实施以来,增值税发票成为税务筹划管理的重点问题,财产保险公司务必要针对增值税发票的开具、取得、认证、抵扣、抄税、报税、风险管理、纳税筹划等环节执行动态管理,在进行税务筹划时要把握国家所实施的一系列优惠政策,细化成本费用列支。同时,要求财产保险公司依照税法规定与相关要求,利用二分之一法、二十四分之一法等方法进行公司准备金的提取,尽可能增加税前扣除金额所占据的比重,最大限度降低企业的缴税额度,减轻其成本负担。此外,当前我国税法针对企业的广告宣传费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允许在广告宣传费中提取出与企业经营有内在关联的部分,依照一定比例进行税前减免,但此扣除范围并不包含企业的业务赞助费。因此要求财产保险公司相关财务人员应当明确业务赞助费与广告宣传费之间的关系界定,确保能够针对二者进行有效区分,进一步提升税收筹划的合理性。

(二)合理规划个人所得税,提升税收筹划水平我国税法在纳税义务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虽然财产保险公司不需就其个人所得税部分进行纳税,但却需要承担为公司员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义务,而员工薪资在公司整体运营成本中占据了较大的比重,因此相关财务人员更应当着重针对个人所得税部分进行系统筹划管理,以此保证公司的顺利运营。一方面,应当注重针对公司内部的薪酬发放体系进行合理设计。通常在员工薪资体系中主要包含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等三部分,其中前两者以月为单位进行薪资发放,而绩效工资则是以季度而单位执行按季发放,这也就导致当发放员工绩效工资时会使得个人所得税的缴纳额度有所提升。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应当注重针对绩效工资发放问题进行优化管理,尽量规避因一次性集中发放工资而导致员工所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度提升,以此最大限度降低员工的纳税税率,降低缴税成本负担。另一方面,财产保险公司应当健全公司的福利保障体系。我国税法针对员工的社保基金与住房公积金进行了明确规定,针对这两部分可以免除企业与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可以从此角度入手,在公司能力范围内进行福利保障制度的完备建设,最大限度提升员工的医疗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等福利保障力度,针对此部分款项进行税前列支,以此提高税收筹划水平。同时,公司还可以创设一定的物质保障实现对员工个人所得税的弥补,由公司统一购买并执行统一发放,以此帮助员工分担个人所得税的支出额度,进一步提升税务筹划的实施效果,实现对公司个人所得税的有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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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石业征税管理通知

为切实加强我区砂石行业税收协控联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税收协控联管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

砂石行业税收是我区重要税源之一。加强砂石行业税收管理,对于规范税收秩序,增加财政收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区砂石行业税收管理漏洞较大,单位(个人)缴纳税费意识不强,发票管理不规范,税收流失严重。各级各部门都必须高度重视,按照“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协控联管和以票(证)控税、先税后证”的原则,切实加强砂石行业税收管理,强化征管措施,堵塞征管漏洞,严防税收流失。

二、明确协控范围

凡在区范围内从事砂石采掘、经营的企业和个人,都必须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对销售的砂石按规定开具发票。

三、加强协控联管

(一)实行建筑安装工程项目耗用砂石(混凝土)发票查验审核管理制度。凡在我区境内从事建筑安装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其工程耗用砂石(混凝土)必须索取由国税部门监制的合法、真实有效的发票,并凭合法、真实有效的发票付款、记帐、结算;供应建筑安装工程耗用砂石的单位或个人无法提供合法、真实有效发票的,由施工单位(个人)或建设部门(个人)督促其到工程所在地国税机关办税窗口代开合法发票并缴纳税款。

(二)实行“以票控税、先税后证、先税后拨”的管理办法。区税收协控联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健全建安工程耗用砂石有关信息定期通报制度。相关单位应定期与国税、地税部门交换工程规划审批、工程中标、工程报建、工程预(决)算、工程竣工验收、办理房产预售证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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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有效控制商业地产税务筹划风险

摘要:社会总体水平的提升带动了商业地产的快速发展,作为集餐饮、娱乐、休闲等多种经营用途为一体的房地产形式,在当前受到了大众普遍关注,为了最大限度满足大众需求,在竞争中获得优势地位,有效控制税务筹划风险是商业地产发展过程中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结合现实来看,商业地产税务筹划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其税务筹划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尚未解决的问题,所以找到问题出现的原因并予以解决对商业地产控制税务筹划风险具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商业地产;税务筹划风险;有效控制

商业地产作为房地产中的一部分,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关键作用,由此其行业发展也会受到我国政策以及法律上的影响,从商业地产发展现状来看,社会经济水平提升为其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在当前形势下,为了实现商业地产行业的持续发展,应该发挥税务筹划的作用,合理控制其中存在的风险,相关人员应该结合具体问题展开工作,实现从制度到流程的全面管控,以此为商业地产企业及行业发展创造优势。

一、商业地产税务筹划风险分析

(一)政策层面风险分析

商业地产的发展和国家政策有着关键联系,政策上的优惠会带动商业地产行业的快速发展,反之也会给地产行业带来较大影响,让地产行业发展出现滞缓现象,在宏观层面,国家大力发展生产力水平,商业地产行业在这个过程中贡献了巨大力量,促进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但同时也暴露一些问题,例如市场体系不完善给商业地产企业带来了冲击,所以控制商业地产税务筹划风险应该关注国家政策这一方面,在企业开展工作时,要以国家政策为前提,明确当前政策对于商业地产发展的影响,对于税收优惠和缴费标准等都要有一个综合把握。管理者应该明确国家政策调整会带动行业发展规律,所以在税务筹划工作中,要认识到政策的不确定以及不定期性,要实时关注国家政策调整以此来管控税务筹划风险[1]。

(二)行业层面风险分析

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给商业地产发展带来了更多优势,为了获得可观的经济效益,各领域对商业地产投资力度逐步扩大,这种极速扩张给原本稳定发展的行业带来了一定的弊端,在一定程度上就会引发税务问题。各领域的盲目投资使得其没有看清行业与行业之间存在的必然联系与客观发展规律,竞争压力逐步扩大,其税务筹划风险就会持续增加,所以面对此类境况,商业地产要想获得稳步发展,就需要加大管控力度,认识到税务筹划中的行业风险。企业要制定科学有效的财务规划,企业管理者应该明确当前税收体系中的问题以及竞争关系,在遵守国家法律以及税收法规的基础上合理进行税务筹划工作,国家也要不断完善税收法律体系,以此为商业地产稳步发展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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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企业对外投资税务风险及防范措施

摘要:我国企业不断走出国门,开展对外投资,在融入世界经济的同时,也面临着诸多税务风险。本文归纳总结了对外投资企业可能遇到的税收环境差异、税收合规性、重复征税、反避税调查、税收协定、税收抵免等主要风险,并提出了通过采取熟悉国际税收环境和当地税收政策、建立健全税务风险管控机制、合理利用税收协定、加强与东道国主管税务机关的沟通、重视国内税法关于税收抵免等相关措施,对税务风险进行防范,以期为实现企业稳健长远发展提供借鉴。

关键词:对外投资;税务风险;税收协定;转让定价

一、前言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我国综合实力的不断提高,我国许多企业逐渐走出国门,积极开展对外投资,拓展自身的发展空间,取得了良好的投资收益。与此同时,由于“走出去”企业对外投资经验不足,缺乏国际化的专业税务人才,对国际税收环境、投资目的地税收法律法规不熟悉,使企业面临诸多税务风险,如果不能识别和防范这些税务风险,将使企业蒙受重大的财产损失和信誉损失。因此,“走出去”企业应认真研究对外投资所面临的税务风险类型,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来防范各类税务风险。

二、企业对外投资税务风险的类型

1.税收环境差异风险

税收环境差异风险是指各个国家在政治环境、税制体系、法制状况等影响企业税负的重要因素存在着差异,这些差异将从不同层面影响企业对外投资的实施和开展,从而导致产生税务风险。

2.税收合规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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