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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和谐社会;农村;平安建设
[论文内容提要]农村土地、债务、基层民主制度建设、治安环境是当前农村社会矛盾的主要表现。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笔者认为只有加强农村平安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农村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农村和谐文化建设、切实抓好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才能化解农村各类矛盾纠纷,减少不和谐、不稳定因素,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开展农村平安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内容。保持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之间的相互协调,使农村安定有序、充满活力,使农民群众安居乐业、和睦相处,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笔者从当前社会矛盾的主要表现出发,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以期抛砖引玉。
一、当前农村社会矛盾的主要表现
当前我国农村社会治安保持持续稳定,农民群众的安全感不断增强。但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农村社会治安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少数农村地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治安问题还比较突出,群众反映还比较强烈,农村社会稳定的形势依然严峻。当前农村社会矛盾主要表现在以下五大方面:
(一)土地问题成为农村矛盾的重点
因土地问题引发的农村矛盾是当前农村反映最为集中、最为突出的问题。一是土地承包权属纠纷。主要是城中村、城郊村、开发区、工业园区、移民安置区等村组,人多地少,成员复杂,因土地权属纠纷导致群众上访的事件仍持续不断。二是违规征地引发矛盾。少数用地单位违规操作,未批先占,少批多占,或占地后长期闲置,导致撂荒,引起群众强烈不满。三是群众对土地补偿标准不满。特别是国家建设征地补偿标准远远低于经营性项目征地,土地补偿标准不一,群众不接受,因征地补偿问题阻止高速公路和铁路施工,甚至阻断交通的事件时有发生。四是失地农民的利益缺乏保障。一些地方违法征占农民耕地,不给农民合理的经济补偿和生计安置,引发农村群体性事件,仍然是影响农村乃至社会不稳定的一个突出问题。
(二)农村债务问题存在严重隐患
2014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关心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突出“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促进公平正义、推动依法治国的职能作用,为建设“和谐、平安、富庶”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2014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现新跨越
围绕争创省级法治先进市的总体目标,以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稳定、服务人民群众为切入点,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法治惠民等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针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扎实有效的推进法制宣传工作。
今年以来,我市全力以赴做好五五普法迎检工作,成绩显著,受到省五五普法检查组的高度赞扬,有望获得省级五五普法先进市称号,实现历史性突破。一是市普法办、司法局高标准、高要求落实迎检备点各项工作。市普法办、司法局制定了迎检工作计划,市委办市府办作了转发,市分管领导专门召开迎检工作会议,并成立专项工作督查组,加强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各备点单位精心准备、大力配合,提供了有力支持;市普法办台帐资料整齐规范,为全市迎检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部门联动,形成了创建的浓烈氛围。司法局组织参加了全国、全省法制漫画比赛获得全国和全省两个一等奖,为、为泰州争得了荣誉;普法办组织协调16个部门单位,开展五五普法巡礼《法制报》专版宣传,大造舆论,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会同法治办组织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开展了五五普法成果展,100块展牌,声势大,影响大。三是借创建东风,法制宣传的载体建设效果显著,实现了新的跨越。五五普法的载体建设,超越历史,比如,法治文化街,法治文化园,法治文化宣传品,法治文化宣传车,法治文化电影队,法律书屋(柜),法治漫画,法治文艺汇演等等。五五普法的经验,影响深远,比如,大普法格局,依法普法--普法的法制化建设,整体联动的教育培训机制,整体联动的宣传报道机制,整体联动的督查考核机制等,这些经验必将对六五普法产生积极地影响。通过省、泰州五五普法工作考核,上级对我市五五普法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充分的肯定,具体为“四个提高”:即领导重视程度提高、社会知晓度提高、部门配合度提高、司法行政部门地位形象提高。此外,今年我市新闻宣传工作名列泰州前茅,被省司法厅表彰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二、大调解和人民调解工作取得新进展
今年以来,按照省、泰州市和我市政法综治、平安创建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化解社会矛盾,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的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履行“大调解”各项工作职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截止目前,市、乡镇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中心共接待、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615批次,受理登记1298件,成功调处1272件,调处成功率为97.99%。其中,市调解委员会及其工作室、调处中心接访536起、891人次,受理登记140件,成功调处140件,调处成功率为100%。此外,村(社区)等各类人民调解组织,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315件。有效地遏制了民转非、民转刑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较好的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基层基础建设,为社会矛盾纠纷及时排查、有效化解提供基础性保障。紧紧抓住“化解社会矛盾”这一工作重点,充分利用平安创建的大好契机,在人员编制、经费保障、办公条件等进一步落实改善的同时,扎实推进基层司法所创“优秀”、乡镇调处中心创“星级”、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覆盖等三大基础工程建设,全市35个司法所全都达到规范化要求,20个乡镇调处中心达到我市“三星”级标准,乡镇司法所和调处中心软件、硬件及平安创建整体水平明显提高,排查、化解复杂纠纷的能力普遍增强。
强化大调解机制,为社会矛盾纠纷及时排查、化解提供机制性保障。按照“大调解机制提升年”和市委“服务发展、优化环境、促进和谐”的工作要求,我们立足服务发展、关注民生、维护稳定职能要求,及时总结提出了大调解工作“333制”运作模式,被泰州市局评为季度亮点工作。坚持定期排查和月度例会制度,积极参与校园安保工作,注重源头化解、突出应急现场化解,不断深化“法治惠民”行动的效果。切实加强大调解对接机制的建设,进一步提升驻法院、公安派出所、交巡警大(中)队人民调解工作室效能;在信访局安排律师参与市领导接访,在市调处中心接待大厅设立法律援助窗口,在重点部门设立了专业调解室,昭阳镇城市16个社区分别成立了个人调解工作室,形成了基本覆盖全市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格局。全市各类矛盾纠纷得到了及时、有效的控制和化解,抑制了重访、越访、集访,实现了全市进京上访零登记的目标,人民群众对调解工作满意度达98%以上。
论文关健词:农村;现状;浅析
论文摘要: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形式下,当前农村社会治安现状存在的问题、根源及稳定农村治安的建议。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整个农村经济社会呈现出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农村总体形势是和谐稳定的。但是,一些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深层次的问题随着改革的深人已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下面,就农村社会稳定工作存在的问题、产生的根源进行一下粗浅的分析。
一、当前影响农冲翎啥稳定的主要问题
(一)各类矛盾纠纷大量存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农民个体或家庭之间的矛盾纠纷。主要是由于邻里关系和田边地角、地界、沟渠和宅基J也等琐事引发的。由于这类矛盾纠纷是常见性、多发性的,如果不及时调处很容易造成积怨加深,矛盾激化,甚至引发恶性刑事案件。二是农民个体与村集体之间的矛盾纠纷。主要是由于土地承包、税费征收等原因引起的。特别是国家取消农业税后,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种地的积极隆,农民争地现象比较突出,由此引发的问题已成为农村矛盾的中心。三是农村集体与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的矛盾纠纷。主要表现为」她征用、环境污染等方面。特别是随着城镇建设和工业的发展,各地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因征地而引发的矛盾和纠纷。
(二)干群矛盾问题比较突出。当前,因干群矛盾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已成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一个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三个方面:一是村民与村干部之间的的矛盾。二是村干部与村干部之间的矛盾。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有少数村因为家族势力、宗派势力斗争而产生选举矛盾,甚至大动干戈。特别是有的村干部为选举拉帮结派,滋生敌对晴绪。三是村民与其他政府机关干部的矛盾。主要表现在因税费征收等问题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发生矛盾和冲突,这些现象近年来呈现出明显上升的趋势。
(三)社会治安形势不容乐观。目前,影响农村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各类侵财案件高发。二是各类严重暴力犯罪时有发生。三是治安案件发案较多。特别是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案件的发案居多,严重影响了群众的安全感。而且,偷鸡摸狗等案件时有发生。四是涉农经济犯罪危害巨大。
二、当前农村不稳定问题产生的根源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2]23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08]4号)和《(上级县)县委办公室、(上级县)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中级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潍办发[2008]2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人民调解是一项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人民调解工作以“护一方稳定,保一方平安,促一方繁荣”为己任,化解消除了大量矛盾纠纷,为全县的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在实际工作在,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认识不到位、组织不健全、机制不完善、工作不规范、队伍素质亟待提高等问题。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经济成份、组织形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各种利益冲突和磨擦不断出现,社会矛盾更加复杂,各种纠纷大量增加。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关系到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关系到基层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各级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进一步提高对加强新形势下的人民调解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做好新形势下的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围绕扩大工作领域、完善组织网络、提高队伍素质、规范工作程序、增强法律效力等内容,夯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
二、大力推动多种形式人民调解组织的巩固、健全和发展
健全完善全县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党政挂帅、综治委协调、部门联动、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司法调解中心建设,在制度化、规范化上下功夫,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改革与发燕尾服,巩固、健全和发展人民调解组织,增强工作活力。要建立健全以县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为统领,以乡镇司法所为纽带,以乡镇、村(居)、企事业单位调委会为基础,以调解小组和“十户三员”(纠纷调解员、纠纷信息员、法制宣传员)为依托,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统一指挥、密切配合的立体防范调处体系。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其主要任务是调解民间纠纷,并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按照中办发[2002]23号文件“将乡镇、街道的司法调解中心逐步规范到人民调解的工作范畴”的要求,建立健全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县民调委牵头,县民调委办公室具体组织,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积极支持,在相州、九台、郭家屯3处乡镇先行试点,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召开现场会进行推广,年内23处乡镇全部建立起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调解庭,刻制公章,挂牌办公,规范运作。工配齐配强人员,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党委分管政法的副书记担任,司法所长、信访办主任任副主任,经管、土地、民政、派出所、法庭、计生、团委、妇联等单位负责人任委员。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要配备专职调解员。进一步加强村级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健全村级调委会,对全县村(居)调委会人员在认真摸底排队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充实,将那些文化高、群众威信高、适合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退休老干部、老党员等人员吸纳到调委会中,调委会调解员200户以上的村(居)要达到3至5人,200户以下的要达到3人,每50户设立一名纠纷信息员。调委会主任由村(居)支部书记或村主任兼任。要设立专门办公室,配备必要的桌、椅、橱、法律书籍等设施。村里每年要拿出一定数额经费,用于支付调解人员报酬和其他开支,确保工作正常运转需要。乡镇调委会要于设立后十日内将组成人员名单报县司法局备案;村级调委会要于设立后十日内将组成人员名单报所在乡镇司法所,同时抄报县司法局备案,此后人员如有调整变动,要及时将变动情况上报备案单位。巩固、完善和发展企事业单位的调解组织,注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调解组织的建设。积极探索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和跨地区、跨行业、跨单位的人民调解组织。提倡在新兴行业、集贸市场、流动人口聚居区等建立专门性调解组织,最大限度地扩大人民调解组织的覆盖面,做到哪里有人群,那里就有调解组织。
三、建立和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的长效机制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同志们:
大家好!今天,能够走上竞岗演讲台,首先应感谢党委、政府给我这次展示自我、提高自我、锻炼自我的机会,我将珍惜这次机会,勇敢地迎接挑战,接受党委政府的挑选。我竞选的岗位是综合治理岗。我叫,出生于1982年6月,中共党员,省委党校本科在读,2001年3月参加工作,先后在政府打字员、团委书记、政府会计、经管站会计、民政助理员等岗位上工作过。总结自己多年来的工作、特别是在镇工作的两年多来的经历,我认为我的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能够持之以恒地抓好学习。古语云:不学诗,无以言。论文百事通学习使人明志,学习催人奋进。特别是在今天信息爆炸的时代,不学习无异于闭目塞听。多年来,我始终把学习摆在首要位置:坚持学理论,坚定了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想信念和永葆先进性的人生追求;坚持学业务,把握了干好工作的正确方向和完成任务的规范要求;坚持学现代知识,提高了自身综合素养和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本领。
二是注重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创新是提高工作实效的永恒动力。多年来,我养成了研究工作的习惯,在深入研究中训练创新的思维,开展创新的实践,增强创新的本领。基于创新,较好地把本职工作与包村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基于创新,较好地把一般性的工作与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基于创新,较好地把最新的理论知识同我镇实际和我的本职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形成了具有特色性的工作成果。
三是具有独当一面的工作能力。肯干事是动力,会干事是前提,干成事才是关键。这几年,我在工作中不断积累经验,锻造自我,提高本领。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较好的完成了不同岗位上的本职工作和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对各块工作都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对重点工作的推进也有一点深入的思考。
假如组织和大家信任,能给我一个施展的平台,我有决心有信心担当此重任。并以树立“五种意识”,作为保证。
一是树立学习意识。着力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知识能力。一方面要坚定信念,增强党性和自己的理论素养,解决办事“靠得住”的问题;另一方面要刻苦钻研,使自己熟练业务,解决办事“有本事”的问题,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二是树立全局意识。只有着眼全局、顾全大局,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正确处理好个人与集体、局部与整体的利益关系,做好服务,才能圆满完成好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根据行署司法局下发的《保文地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标准》要求,县委普法办、县司法局与县民政局、县“三村办”联合下发了《关于转发〈保文地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标准〉的通知》,确定将县人民政府实施“三村”工程建设的我县千福、闷乐、千蚌、护东、允俸、忙开、忙安和那布等八个村委会作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示范点,与“三村”工程建设同步开展,同步实施。为落实好活动各项要求,县局由主要领导带队2次深入示范点进行检查落实,并将600余本法律书籍赠送各个点,为百姓学法提供方便。经过7月份检查,示范点各村委会各类组织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已基本完善,“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已将千福村上报作为全省表彰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先进集体。
2、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4月21日至29日,在县委宣传部牵头下,我们与县委党校、县文体局、县科技局、县科学技术协会、县卫生局、县计生局、县广播电视局等8个单位共同开展了政策、先进文化、致富信息和文明习惯“四进村”活动。整个活动共向8个“三村”工程建设及“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示范点赠送了1**余本图书,组织了6场宣讲,130余名农村党员及干部听取了讲座;为群众义诊900多人次,免费为200多名育龄妇女进行了B超检查;先后组织播放电影8场次,观众达4500多人。
其次今年4?5月份,针对我县农村出现的“门徒会”等邪教组织有所抬头的势头,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利用勐勐、勐库等街天开展多种形式的反邪教宣传,共印发各种宣传材料2**余份,展出图片50多幅,放影碟6场次,受教育群众达3万余人。
第
三、结合“6.26”国际禁毒日开展禁毒宣传。根据县委政法委的统一安排,与公安、卫生、残联、环保、国土、科协、档案、文化、糖业公司、检察院和经贸局等12家单位共同开展禁毒宣传和“依法行政、诚信为民”为主题的《行政许可法》的宣传活动,共出动宣传车16辆次,参加人员183人次,散发宣传材料10300份,挂宣传横幅12幅,展出图片191块,活动期间,县档案局还为群众提供查阅文件1100份,县图书馆免费为群众赠送图书200册,公安局销毁46.307千克,国土局与文工队在县城广场和勐库街道进行了文艺演出,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9年以来,区司法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锐意进取,全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扎实推进、稳步提升,取得明显成效。
一、2019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行政工作
1、完成情况:2019年,作为牵头单位,区司法局按照国务院《纲要》、《决定》、《意见》和省市两级政府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2、工作措施:一是逐步完善合法性审查程序。一方面加强与区各部门、各单位的沟通衔接,对各部门(单位)提交进行合法性审查的事项,视情况提前介入,以确保全区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和精细化。另一方面对市级政府拟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研究,对涉及我区工作权利义务的,及时反馈意见,确保区级工作能顺利开展。全年共审核各类文件、合同近50件。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组织遴选新一届区法律顾问团。在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政府决策提供专业法律支持。全年为区委、区政府提供法律审查意见和到会发表法律意见40余次,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20余份,区政府诉讼案件10余件。三是不断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杜绝不符合条件人员申报执法资格或从事执法活动。认真开展2019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年检工作,共年检执法证243件。同时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通过案件评查工作促进部门提高执法质量。四是积极做好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诉讼案件协调处理等工作。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要求,依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作用。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或者应当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尽最大力量为当事人指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力争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妥善处理涉诉案件。对涉及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诉讼案件,均能积极应诉,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联席会议与两级法院、市司法局加强协调沟通,运用法律手段合力化解矛盾。
2019年,共依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10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件,处理涉法涉诉案件14件,促成当事人撤诉2件。
(二)社区矫正
1、完成情况:截至目前,全区在册社区服刑人员281人,缓刑268人,假释3人,暂予监外执行10人,2019年以来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10人,解除矫正250人;对服刑人员260人实施手机定位,3人实施电子腕带定位。接受社区影响委托评估228件,评估结果已全部反馈至委托机关。
现将本人**年履行X县司法局局长岗位职责的情况向各位领导、同志们简要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我是**年4月被任命为县司法局局长的,到任这几个月里,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积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带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警,大力弘扬“五种精神”,严格依法办事,积极开拓进取,圆满地完成了司法行政的各项工作,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保证“四大战略”的推进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以维护基层稳定为重点,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我们始终坚持抓基层、抓基础、抓队伍,大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建立矛盾纠纷排查、收案登记、督查督办以及调解人员持证上岗、责任追究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规范,重点完善因人预防、因地预防、因时预防、因事预防的预警机制,健全排查分析机制,落实联动联调机制,强化应急处置机制,切实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效能。充分发挥贴近基层、贴近群众、了解民意的优势,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在做好多发性、常见性民间纠纷调解的同时,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化解群体性、复杂性、易激化以及跨行业、跨部门等影响稳定的矛盾纠纷为重点,深入开展排查调处活动,把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今年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870件,防止矛盾激化40件,防止群体性上访10件,避免、挽回经济损失123万元。此外,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也是我们非常重视的一项工作。今年,在进一步加强全县安置帮教组织建设的同时,我们重点对历年排查中一些释解人员情况不明和当年回归的释解人员进行了排查。截至目前,今年我县共回归刑释解教人员112人,帮教率达到100%,重新犯罪率始终控制在7%以下。
(二)以“五五”普法为契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围绕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关联性、有效性,在以下三个方面花气力,下功夫:一是瞄准教育对象,加强针对性。5月27日,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在全县集中组织开展了一次大型的法制宣传日活动,共设立法律咨询服务站42个、出动宣传车40辆、发放标语8万条、解答法律咨询2000人次。针对一些被拘留起来的“门徒会”习练者,我们组织司法所人员深入到看守所,面对面地开展帮教活动,以情动人,以理服人。在法理和情理的感召下,当场就有48名习练者表示悔过,并写下了保证书,效果非常明显。9月份,在全市反邪教现场会上,我做了题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解脱被“门徒会”裹胁的群众》的经验报告。二是选准教育内容,突出关联性。为从根本上遏制“门徒会”邪教组织在我县蔓延的势头,全县18个司法所人员共发放反邪教宣传单5万多份。我们又组织专人将“门徒会”邪教习练者的典型案例汇编成册,发放2000余册,扩大了宣传的覆盖面,使广大群众从反面典型中警醒、觉悟,使那些习练者迷途知返,弃邪从正。三是注重教育方式,提高有效性。在普法宣传方式上,采取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让群众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增强法律知识,感受法律威严,养成守法品格。7月24日,在“门徒会”的重灾区七里河镇大荒地村搞了一次反邪教大型文艺汇演,通过小品、三句半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群众宣传“门徒会”邪教组织的危害,在场的群众达到两千多人,气氛热烈,超出了预期效果,好评如潮。
(三)以推进“四大战略”为核心,不断深化法律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