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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执法监管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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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执法监管

郊区农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研究

摘要:文章通过分析阳泉市郊区农业执法体系改革后的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该区农业执法体系改革顺利推进提供参考。

关键词:农业执法;体系改革;问题;对策

1背景综述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要战略部署。在当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时期,综合执法工作和农业法治建设对“三农”工作的影响更加突出、作用更大。巩固农业基础地位、提高农业支持保护水平,必须依靠综合执法予以保障;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保证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市场秩序,必须依靠综合执法强化监管;加强农业资源保护和环境治理,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必须依靠综合执法强力推进;创新体制机制,破除城乡一体化发展制度障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必须依靠综合执法破解难题、巩固成果。受行政执法改革权限,地方农业部门机构设置和各地对综合执法的认识不统一等因素限制,很多地方农业综合执法的范围尚未涵盖法律法规赋予农业农村部门的全部职责,农业领域内部多头执法、力量分散的问题尚未根本改变,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职能界定不科学、机构性质和人员身份不合理、保障不到位、着装不统一等问题比较突出,农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2改革前基本情况

阳泉市郊区总面积512.93 km2,辖3镇4乡1中心,158个行政村,以及16个城市社区和15个农村社区,农业人口10.05×104人。阳泉市郊区农业行政执法综合大队成立于2006年,为副科级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实有人数5名。依法受理本区域内违反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查处农业违法案件,组织开展农业行政执法检查、负责农资生产企业、农资市场、农产品销售市场检查及案件查处工作,承办听证、行政赔偿及应诉工作。农业执法大队自成立以来,承担着14家农药经营店、17家种子经营店、200多家涉农企业的执法检查和125项行政处罚工作。为便于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专门配备了执法专用车辆、办公设备、执法通等,完善了执法基础设施。一直以来,农资市场监管是执法队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各种措施,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通过狠抓作风建设和队伍制度,确立了依法执法、规范执法、综合执法和文明执法的理念,建立健全了以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核心的行政执法工作规范,用制度来保障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用制度来规范行为。近年来,没有出现一起恶性假劣农资坑农害农引发群体上访事件,没有出现一起高剧毒农药残留引起的安全事故,没有一件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农业案件,没有被执法责任过错追究的执法人员。

3改革后现状

2018年3月,郊区区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出台《关于整合组建阳泉市郊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的通知》,标志着郊区农业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取得了决定性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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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农业执法规范化的建设

1取得的成效

1.1规范了农资经营秩序

1.1.1强化日常监管采取日常检查、交叉检查、联合检查等形式,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对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业机械维修网点等农资市场开展经常性检查。去年共开展检查158场(次),其中:与工商、物价、质监等部门联合检查6次,检查整顿门店358个(次),查处包装不规范、超范围经营玉米种子65小袋145公斤,过期蔬菜种子165袋,假劣蔬菜种子180袋,失效农药1845瓶(袋),超范围经营鼠药7瓶,禁限用兽药55盒,过期饲料添加剂9种110袋,现场纠正违法违规行为82起,使农资生产经营活动更加规范。

1.1.2突出专项治理紧紧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印发“农药市场监管年”、“兽药专项整治”等配套文件。定期不定期采取拉网式对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进行监督检查,杜绝生产、经营和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和在饲料中添加三聚氰胺、瘦肉精等有毒、有害物质和违禁药品,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行为。同时,督促千星食用菌、四季青蔬菜等5家农产品生产专业合作社进行标准化生产,建立健全生产记录,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1.1.3狠抓案件查处按照“有闻必动,有诉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的原则和案件投诉举报、核实处理要求,严查经营主体、产品质量、标识标签等行为。全年共立案8起,其中:种子2起,农药4起,饲料、兽药2起,受理投诉举报15起,其中:大豆、玉米、蓖麻种子等群众上访案8起,处理答复率达到100%,协调补偿群众4000余元,挽回经济损失12万元,打击了各种违法行为,维护了农资经营秩序。

1.2增强了行业自律意识

1.2.1建立农资经营门店电子管理档案在全县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建立电子档案194家,其中:种子、农药、肥料43家,兽药、饲料17家。档案中详细记载名称、地点等基本情况和奖励及违法违规等相关信息,为进一步加强农资监管提供了详细的第一手资料。

1.2.2建立农资义务监督员队伍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村干部、种养大户、产业带头人、农口退休老干部中选聘了10名农资义务监督员。坚持每月最少与监督员联络一次,互通信息,了解情况,实现了监督员对执法人员和农资经营行为的双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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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门执法年终总结

一年来,我市农业执法工作在市委、政府和农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及中央、省、市农业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市农资打假工作部署,以“放心农资”为主题,认真开展农资打假护农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行为,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的监督管理,维护农资市场的正常秩序。现将我市2011年农业执法工作情况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加强行风建设,规范执法行为

1、严格执法纪律。牢固树立依法治农思想观念和服务“三农”的执法理念,严格执行农业执法工作制度和纪律,禁止执法人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禁止接受管理对象吃请和收受好处,禁止借办案之机为自己和亲友谋利,树立清正廉洁的队伍形象。

2、严格执法程序。组织队员认真学习农业部新修订的《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按照农业部《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重新印制了10种执法文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各项执法活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禁止违反程序执法,处理案件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3、实行文明执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在执法检查过程中结合法制宣传,做到以理服人,尽量避免与管理对象发生直接冲突。今年共向农资经营单位和农民群众发放农资管理法律知识和如何购买放心农资等宣传资料13100份,未发生执法人员与管理对象冲突的事件。

4、加强培训学习。积极组织队员参加各种农业执法培训学习,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队伍的整体水平,今年共组织队员参加省级执法培训2人次;每月组织全体队员学习各种农业法律规范和相关的法律规定,交流办案工作经验,探讨执法办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

5、完善执法手段。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种子站的大力支持下,于7月份配备了一部执法车辆,进一步完善了执法手段,为提高工作效率、树立执法队伍的形象,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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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行政执法对策

摘要:结合农业行政执法实践,分析了县级农业行政执法目前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健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加强监督并确保依法行政、突出重点并强化源头监管等对策与措施。

关键词:县级农业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对策与措施

县级农业行政执法是农业行政执法体系中最直接最关键的环节。目前,农业和农村工作已进入一个重要时期,农业行政执法工作面临新的考验和挑战。

1县级农业行政执法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农业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高,适应新形势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绝大多数专职执法人员原来从事的是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对农业法律、法规系统学习时间较少,缺乏行政执法所必备的法律知识及相关的执法技能,在具体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执法人员不善执法和不敢执法的现象。

1.2管理相对人和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淡薄,依法行政的舆论氛围不浓

在市场检查过程中,管理相对人受到处罚时,往往以不懂法、不知法为由,推卸责任,逃避处罚,干扰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不强,自我保护意识差,往往在自己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时不知或不能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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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市场管理的实践与体会

一、农药法律法规的宣传与培训是前提

利用系统工作会和印发《法律法规知识手册》等形式,对农业系统农业技术人员的宣传培训,目的是让系统农技人员了解掌握有关农药法律法规和有关农药管理知识,当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员和讲解员,推广普及好农药使用技术,为农民群众正确使用做好引导和指导;三是加强对广大群众的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板报、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进行宣传,目的是让他们了解法律法规,提高自身的维权能力,掌握农药使用技术和安全知识,达到正确、安全使用农药的目的。据统计,年投入宣传经费1万余元,出动宣传车10辆次,开展大型培训会2次,办电视专题讲座3期,印发宣传材料1.2万余份,不仅宣传了法律法规、培训了农药安全使用技术,而且为管理工作的开展也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农药管理队伍和执法硬件建设是基础

为了搞好包括农药市场管理在内的农业综合执法,我县农业部门采取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择优录取的选拔模式,选拔政治可靠、业务精湛、作风正派、廉洁奉公的执法人员,组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成立西峡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队伍成立后采取集中培训、外出学习等形式,不断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近年来,又投资20余万元,配备了执法专用车辆,安装了执法专用电话,购买了照相、摄像等取证器材,购置了电脑及办公设施。同时制订了相应的工作职责及工作规范。为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和市场监管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农药经营资格审查是关键

农药经营资格审查是农药市场管理的关键性工作,为落实好这项工作。一是严格实行农药经营资格审查制。凡从事农药经营的单位,在从事经营活动之前必须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经营资格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方可经营,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说明原因,不允许其经营;二是实行许可公示制。利用公示栏等形式,对从事农药经营的法定条件、要求等内容进行公示,增加工作透明度;三是加强实地考察。对申请从事农药经营的单位,派专人到实地考察,对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技术水平、经营主体资格、经营场地、安全措施、经营制度等方面进行实地检查,看是否符合农药法律法规要求的条件和标准。通过经营资格审查,严把市场准入关,确保农药经营门店资格合法、农药经营安全、从业人员能力符合要求。

四、规范农药经营单位的经营行为是重点

经营单位必须按要求严把进货关,确保经营的农药产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督促经营单位按规定建立好经营台账,台账上要全面反映货物的来源和销售去向,要把经营的农药品种、从哪个单位购进、购进的数量、生产单位名称及销售给谁、销售的品种、数量等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建立质量安全可追溯机制。同时经营者要为购买者提供技术服务,正确指导购买者使用,并向购买者出具发票,为所售的产品质量负责。通过这些工作,为农药正确、安全使用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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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依法行政工作意见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及省农业厅《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深入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工作,增强依法行政能力,结合我县农业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入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和省农业厅《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紧紧围绕现代农业园区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特色精品农业,以“保供给、保安全、保民生”为核心,积极推动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加强法规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农业普法宣传,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和依法化解涉农矛盾的能力,强化行政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大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工作力度,不断增强农业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为发展我县现代农业和农村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

二、加强农业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强化农业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农业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系统学习和熟练掌握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养成自觉依法办事的习惯,不断增强法律素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现代农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建立健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落实理论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等学法制度,组织开展宪法、常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职相关的专业法律知识学习,切实增强农业系统领导干部“法言法语”的水平。

(二)高度重视农业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各单位特别是执法机构要高度重视并加强农业法制工作机构队伍建设,配强法制工作力量,配备法律专业人员,实现农业法制工作机构健全、人员专职、专业适应。切实加强农业法制队伍能力建设,通过法制业务培训、专题学习、研讨座谈等方式,提高法制人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养,着力树立作风硬、素质高、能力强、绩效高的农业法制队伍新形象。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在全面推进农业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继续积极推行法制联络员制度,从承担执法监管和行政管理的机构中,挑选政治素质好、法律素养高的同志作为法制联络员,发挥其法制宣传服务、法律指导咨询的作用。逐步探索建立农业法制工作借助外力的机制,继续通过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提升我县农业法制工作能力。

(三)切实加强农业执法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以农业综合执法为主干、与法律法规授权机构执法相结合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巩固强化农业综合执法,推进以农业综合执法为重点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执法装备,增强执法手段,不断提高执法队伍对各类违法行为的快速反应能力和查办能力。加大执法培训力度,组织开展法律知识更新、执法业务、执法技能等多种形式学习培训活动,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办案能力。积极探索建立农业执法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执法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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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意见

局属各单位:

农产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进一步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工作职责,经局长会议研究,决定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涉及的信息管理等11项内容作进一步细化分解。为切实加强协调配合,着力形成监管合力,堵塞监管漏洞,提高监管效能,共同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细化职责分工

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由区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统一协调组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组长对全区农业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总责,副组长协助组长抓好分管工作业务范围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依照各自职责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相关工作。

1.信息管理。质检站依据职责权限收集、通报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各相关单位配合做好各自职责内的质量安全状况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报送工作。

2.标准的推广与实施。各相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推广、指导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标准、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以及制定农业标准化的发展规划、计划;畜牧站、疫控中心、农技站、植保站等有关单位负责推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养殖小区和无规定动植物疫病区的建设。

3.产地安全监管。承担农业生态环境监管职责的能源站会同相关单位提出禁止农产品生产区域的划定和调整的建议、农业生态环境污染治理项目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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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执法部年度情况报告

2011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相关部门的紧密配合下,我支队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农业部和省厅的统一部署,把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治理行动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行动,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履行职责,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强化生产源头监管,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市场整顿,狠抓案件查处,积极推行农资诚信经营,深入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从而有力地保护了农民的利益,有效地整顿了农资市场秩序,有序地引导了生产、经营、使用农资行为,促进了全市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农村社会的稳定繁荣。现将2011年全市农业执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精心组织、强化领导,全面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工作

我们始终把农资打假护农工作作为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促进农民增收,维护农民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在局领导的指导下和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切实担负起全市农业综合执法的组织、督促工作。及时学习、传达、落实部、省、市相关文件或会议的要求,及时起草制订重大行动的方案和意见,初步建立起农资诚信单位信息资料库,认真处理上级交办、转办和群众举报的案件,督促查处大案要案,确保工作有实招,有实效。2月17日全国、全省召开农资打假护农电视电话会议,组织了市农业、公安、工商、质监、供销、农机、海洋渔业等农资打假成员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农林(农经)局负责人,市、县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集中收听收看。全国、全省会议结束后,我局局长、党组书记朱瑞琴同志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着力开展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整治农资市场秩序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为了进一步落实农资打假工作责任,3月15日我局主要领导与各县(市)区农林(农经)局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和农技推广系统守法经营责任状》。为抓好全年农资打假工作,年初印发《2011年市农资打假行动方案》,后相继制定并印发《关于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关于开展清查甲胺磷行动的通知》、《关于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执法互查的通知》、《关于开展农资打假秋季行动确保国庆期间农资市场秩序稳定的通知》、《关于切实加强秋冬季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明确各阶段农资打假行动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提出行动的具体时间部署、各阶段的目标要求和具体保障措施。

(二)前移重心、完善机制,着力提高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

农资是农业生产的最根本要件,加强农资市场的监管是当前服务“三农”、确保农业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农村安定的重要举措。为此,我们将工作的重心前移,在加大打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的同时,努力防范农业生产事故的发生,避免给农民造成损失。严把生产、流通这两个环节,努力推动农资打假工作实现由重点抓市场检查向抓源头治理和市场检查并重转变,由重点抓案件查处向全程监管和案件查处并重转变,由重点抓打假治劣向抓促进放心农资供应和打假治劣并重转变,并开展了一系列有益的工作:

1、开展农资市场动态监控活动。根据农业生产的特点,在不同的时期有的放矢对各类农资进行市场巡查,并建立检查档案,及时发现可能对农业生产造成影响的问题,对存在问题的经营主体进行教育或处罚。针对巡查中发现的可疑的农资产品实行质量抽检,对存在问题的责令经营主体不得销售并依法进行处罚。今年全市共抽检农资815个批次,其中种子337份、农药154份、肥料186份、兽药10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128份。针对去年出现的肥害事件,特别加强了复合肥料的监控,查处的42起肥料案件中有39起肥料抽检不合格。通过实行农资市场动态监控,有效地避免伪劣农资流到农民手中。今年以来,全市未发生一起因使用假劣农资造成的重大农业生产事故。

2、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行”活动。为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资,节本增效,防止因使用不当造成农业生产事故和经济损失,我们组织开展了“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活动,各地举行了真假农资对比展、农业法律知识竞赛、识别假劣农资技巧讲座等。大力普及农资识假辨劣常识,广泛宣传农业法律法规,教育农民不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指导农民在购买农资时注意索证索票,增强农民维护自身权益意识,提高农民自我保护能力,并推介了一批放心农资产品。如东由政府主办、农林局承办,举行了大型的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的启动仪式,海门在常乐、货隆、万年、三阳等镇组织开展了放心农资下乡暨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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