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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以国家能源集团宿迁发电有限公司为例,着重对智能物资管理系统在电力企业中的应用与管理进行分析。
关键词:智能物资管理系统;电力企业;仓库智能化
1电力企业物资管理系统存在的问题
1.1不能适应现代电力企业发展的需要
仓储管理作为供应链中重要的一环,能直接影响电力企业供应链的服务质量和水平。虽然随着科技水平的进步,智能化技术已在各个行业和领域有了广泛的应用,但我国电力企业的仓储管理环节仍沿用传统人工管理模式。这种模式由于仓库管理员的人工登记、手工录入等操作的制约,就会导致电力企业的仓储管理存在问题,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电力企业的仓储管理采用人工的模式,由于其工作的重复性和繁琐性,会严重影响电力企业的仓储业务工作效率;其次,由于人工服务会受到工作人员的情绪、工作时间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因而不能随时为电力企业的仓储环节提供服务;最后,人工管理模式容易因人为的操作存在一定的错误,因而传统的人工管理模式会影响仓储管理数据的准确性[1]。因为传统模式存在这些问题,导致传统的物资管理系统不能适应现代电力企业的发展需要。因此需通过智能仓储系统建设改变当前传统的物资库存管理模式,以促进现代化社会背景下电力企业的发展。
1.2采购与合同管理不规范
采购与合同管理不规范也是我国电力企业物资管理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采购与合同管理在我国的电力企业仓储管理占据着重要的位置,采购与合同管理工作能保证电力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运行,也能帮助电力企业合理规避法律风险。但在我国的电力企业仓储管理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首先,在电力企业的仓储管理过程中,物资需在进行需求计划、采购订单、款项支付等方面的流程审批后才能归入仓库或投入到正常的生产过程中。这些流程的审批通常需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因此会严重影响物资管理业务的办理效率[2];其次,在电力企业的仓储管理过程中,还会由于采购与合同管理所涉及的不同专业的软件切换和重复信息的录入而对仓储管理的正常工作产生影响;再次,在采购与合同管理的过程中,由于缺乏规范性的管理程序规定,就会导致采购与合同管理业务流程既不规范也不稳定,影响电力企业的仓储管理的正常工作[3];最后,在采购与合同管理中还存在着档案资料分类不同步、录入资料过程繁琐的问题,也会影响电力企业的仓储管理工作的开展。
2智能物资管理系统在电力企业中的应用和管理
一、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合同文本不规范针对于中国建筑市场合同管理频繁出现问题的现象,原建设部会同国家工商总局共同制定并颁发了关于建筑工程在施工时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合同示范文本,最新一版是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目的就在于规避权责失衡现象的发生[6]。但在实际电力建设工程中,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由发包人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在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
(二)合同管理法律意识淡薄在具体实施时,因合同双方的法律意识淡薄,常有签订合同不符合要求情况发生。主要表现在:首先,合同文本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合同示范文本的相关条款,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对一些索赔性条款表述笼统、含糊。其次,承建方资质管理混乱,依据中国的《建筑法》的规定,施工企业必须在其资质等级许可内从事建筑活动,不得越级。但在实际工作当中,一些不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通过挂靠等方式谋求中标机会,或者一些大型施工企业利用企业资质承接一些施工项目,然后转包或者肢解后分包,这些做法不但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也给工程的质量、工期等带来不利影响。第三,部分人员缺乏法律意识,合同管理属于企业核心业务,对员工的工作能力以及职业道德要求极高。但有部分员工职业道德素质低下,以权谋私,损害企业利益。
(三)合同违约索赔困难、责权偏颇当合同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索赔工作就应该合理展开。但在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下,合同文本往往是发包方制定,所突出强调的往往是承包方义务的规定和风险的范围,而对发包方的义务就含糊其辞,制约性条款在文件中较少。尤其是发包方违约时,就赔偿方面的条款没有具体的表述,难以界定赔偿的数额,存在明显的权责偏颇。此外,在电力系统主辅分离之后,投标单位众多,在市场中发包方占据主导性地位,双方存在着明显的不平等。例如因电力工程施工周期长、单位工程众多,出现分项工程的设计变更就很多,整个工程累加起来就会高达数百万的金额赔偿,而在合同条款中往往表述为分项工程多少钱之下免于赔偿,这样承包方就要承担较大损失,即使出现了可以赔偿的情况,承包方往往会为了以后市场的签约,而在发包方的要求下放弃部分索赔工作。
(四)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从当前建设合同管理的现状看,并没有得到许多小公司的重视,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严重缺失,这也是制约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施工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需要专责的合同管理人员掌握相应法律知识、造价知识以及项目管理的相关技术规范。而在一些企业合同管理被认为是一种事务性工作,由预算人员或者财务人员兼任。这将给合同管理带来难度,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必将缺失专业支撑,在处理上相当的被动。许多不规范的合同在签订初期也难以被发现,也会给后续的工程建设带来不必要的麻烦,造成经济损失,影响企业效益。
二、完善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措施
根据对当前电力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的分析,结合现代企业管理的科学经验,对照国际工程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做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一)按照中国现有法律规定,积极推行电力建设工程合同的示范文本完善和健全的法律法规是确保市场正常运行的重要前提,在工程建设领域,中国目前针对根据电力工程的特点和行业合同示范文本目前还是空白。因此有必要推行电力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编制工作。工程项目发承包模式可分为:总分包模式、平行承包模式、联合体承包模式、合作体承包模式等等,按承包工程计价方式分类: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等,针对不同的模式进行研究,将合同条款规范化和细致化。随着中国加入WTO后逐步与国际接轨,学习和研究国外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不断完善中国建筑市场管理体系和技术体系。立足中国国情的基础上,融合现代合同原则和现代项目管理原则,不断完善中国施工合同文本体系,使中国施工合同文本在结构化、系列化、集成化方向的发展上取得突破。
一、石油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的风险防范
1.合同文本风险防范我们常说的合同文本风险,它是指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由于合同中的文本内容缺陷或不足而产生的利益纠纷,并引起合同方利益受损的一种合同风险,因此合同文本风险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一种技术性风险。一方面这种风险是由于合同的起草方的疏忽和遗漏或是故意性造成的,另一方面也和当事人对于合同内容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意思理解不明确导致的,有时候造成这种合同纠纷是双方当事人的共同责任,有时候也可能是当事人的一方故意而为之。比如合同你内容中如果对相关的违约责任不能明确或是相关内容表述不清楚的话,那么就很可能导致合同纠纷或是利益分歧。因此石油企业在合同管理过程中,要有效的对于合同文本风险进行防范和规避。作为石油企业,首先要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并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标准合同制度,在实际中也要切实的履行这一制度。另外在合同审阅中,要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全面的内容审核,对于合同中内容不明确或是对自身利益保障不完善的地方要提出质疑并要求修改,总之要做好合同文本风险的有效防范。
2.合同履行风险防范合同履行风险是在合同签订之后的一种风险防范,合同在形成缔结形式之后就有着一定的法律效力,而在合同中之前,任何一方违反了合同的相关规定,都将按照合同的相关规定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由此也就给合同另一方带来了一定的合同履行风险。在既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面前,积极履行合同内容和规定是合同双方的共同义务,一旦有一方不能够正确履行合同,那么另一方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这对于合同另一方的当事人是非常不公平的。正常情况下,合同不适当履行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根本违约,另一种是履行不当,而其中的根本违约则主要表现为价格、货款等等方面的违约。因此作为石油企业,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只要另一方没有正确履行合同内容,或是给自身利益带来损害,那么石油企业则拥有直接的抗辩权,可以按照合同的相关内容或是相关的法律规定向对方进行申诉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也可以直接通过相应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二、结束语
合同管理作为石油企业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重要管理内容,它对于企业的经营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由于目前很多石油企业由于合同管理理念以及意识落后,再加上并没有真正的意识到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价值,因此在实际的合同管理过程中仍旧存在着很多的问题,这需要各个石油企业在实践中不断的进行总结和完善。对于石油企业的合同管理来说,它不是简单的合同的签订或是履行,它更应该是一个全面、规范、系统的管理过程,通过系统性以及有效性的管理,保证能够将企业的合同风险影响降到最低,这也是保证企业健康平稳发展的重要保。
作者:张鑫单位:中海油能源发展油田建设渤海工程分公司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一)建设工程合同是工程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招标文件和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依据勘察、设计技术等相关资料,为实现项目建设目标经双方约定,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而共同签订的工程施工协议。它是承包人组织人员进行施工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控制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和投资,保证建设工程按期完成的重要法律文件和依据。
(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指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承包企业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对建设工程合同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保护合同主体双方的合法权益,处理合同纠纷,防犯违法行为,保证工程合同的正常履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健全工程合同管理制度;配置专业人员和专业培训;组织合同的审查和依法签订;监督和检查工程合同条款的执行;依法处理合同纠纷;及时将合同文件及附件归档保管。
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作用
(一)加强工程合同管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要求。建设工程合同是依法签订的,是用来协调处理合同双方经济关系的依据;承包方必须按照合同的要求,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好项目建设和管理活动,确保目标任务按期完成;建设工程合同是发包人参与现场管理,监督工程质量和进度,支付工程价款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工程合同管理,规范主体双方的法律行为。合同签订生效后,既是建设主体双方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法律基础,同时也是解决双方矛盾与纠纷的法律依据;加强合同管理,有利于建设主体各方按照合同约定,在依法行使各自权利,自觉履行义务,及时化解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和纠纷,促进我国的建筑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三)加强工程合同管理是我国建筑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全面开放,建筑企业在国际竞争中,要赢得自己生存与发展的空间,必须遵循国际市场规则和惯例,勇于面对国外企业的挑战,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三、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缺陷
煤炭作为我国的主要能源之一,在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的战略地位。面对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煤炭企业也顺应市场发展以及我国的战略规划逐步进行资源整合、做大做强。而合同管理风险作为煤炭企业法律风险产生的主要根源之一,对煤炭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企业审计部门作为企业的参谋监督部门,对企业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监督评价作用。因此,发挥内部审计优势,加强煤炭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的分析与防范,使内部审计积极参与到煤炭企业合同风险管理之中,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客观需要,也是企业自身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更是企业提升自身经营管理能力的迫切需求。
一、煤炭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的风险分析
在煤炭企业的经营过程中,合同管理风险指在合同的管理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利益损失或损害存在的可能性。风险贯穿于合同管理的整个过程,涉及到合同管理的各个方面,既存在合同自身产生的风险,也包括外部因素导致的法律风险,这些风险的存在严重制约着合同标的的实现,同样也制约着煤炭企业经济效益的实现。
(一)合同准备阶段的风险一是合同策划风险,主要体现在:合同策划的目标与企业战略目标或者业务目标不一致;故意规避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如将需要招标管理或需要较高级别领导审批的重大合同拆分成标的金额较小的若干不重要的合同。二是确定合同对象的风险,主要体现为:将不具备履约能力的对象确定为准合同对象;将具有履约能力的对象排除在准合同对象之外。三是谈判风险,主要表现为:对合同标的、产品的数量与质量、技术标准、价款的确定与支付方式、履约期限、地点及方式、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争议的解决方式和地点等涉及合同内容和条款的核心部分,乃至关键细节等忽略或做出不当的让步,可能导致企业权益受损;对可能存在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之事项的忽略。
(二)合同签订阶段的风险一是合同文本风险,这种风险主要表现为:合同内容和条款可能存在不合理、不严密、不完整、不明确或表述不当,可能导致重大误解等问题;合同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国家产业政策等。二是审核风险,主要表现为:合同审核人员未能发现合同文本中的内容和条款不当的风险;虽然发现了问题但未提出恰当正确的修订意见的风险;合同起草人员没有充分考虑合同审核人员提出的改进意见或建议,导致合同中的不当内容和条款未被纠正等。三是合同正式签署风险,主要表现为:超越权限签订合同;合同印章管理不当,为不符合管理程序的合同加盖了合同印章;签署后的合同被篡改等。
(三)合同履行阶段的风险一是合同相对方履约能力降低或丧失的风险。在煤炭经营中,由于受到市场经济形势、政策法规、客观环境的变化与影响,与其相关的合同相对方的履约能力是不断变化的,往往会出现对方履约能力下降或者丧失的可能性,从而对煤炭企业的经营造成影响。二是合同变更或转让造成的风险。这种风险主要表现为:应当变更合同内容或条款但未采取相应的变更行为;合同变更未经相应的管理程序,导致合同变更行为不当或无效;合同转让行为未经原合同当事人和合同受让人达成一致意见,使合同转让行为无效;合同转让未经相应的管理程序,导致合同转让行为不当或无效等。三是瑕疵履行带来的风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市场、价格等因素会发生变化,但由于违约责任约定不明或责任较低,违约所获得的利益大于违约责任的代价时,对方就可能降低履约质量或者直接违约,从而给合同履行带来风险。
(四)合同履行后的风险一是履约完毕后对合同相对方及合同执行情况的评价存在的风险。对合同相对方分析评价客观真实的缺失,给以后合作埋下长期的法律隐患;在合同执行评价中未进行全面与重点相结合,造成评价失真。二是合同归档保管的风险。合同保管不善或丢失,涉及当事人在诉讼中可能面临提供证据不充分不足、不能提供原始证据、非原件证明力不被采信等举证风险,导致不利甚至败诉的后果。
二、内部审计参与企业合同管理的责任
摘要:近年来,煤矿生产行业的发展速度较快,极大地满足了社会生产生活对于煤炭资源的需求,是促进我国现代化进程的重要推动力。煤矿企业日常管理内容丰富,其中合同管理是其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在煤矿企业生产活动开展的过程中,只有加强合同管理,才能实现生产的规范化与专业化,尤其是在设备维修类合同管理方面加强管理,能够保障机械设备使用的高效性,充分发挥机械设备在生产中的功能与价值。本文将通过分析煤矿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探索煤矿企业合同管理的策略,为煤矿企业提供参考,促进其长远发展。
关键词:煤矿企业;合同管理;问题;对策
合同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产物,对于约束经济活动参与者的行为,促进生产活动有序进行具有重要作用。合同已经成为现代化企业生产经营中必不可少的内容,因此加强合同管理也成了保障企业稳定发展的关键环节。在煤矿生产行业的发展过程中,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在竞争中诚实守信,通过正当途径实现经济利益的获取,是每一个煤矿企业应该做到的事情。合同能够对生产活动中的行为进行事先约定,保障生产活动的规范化进行,是保障企业通过正当途径获取利益的有效手段。所以,合同管理对于煤矿企业的经营管理起到约束和保障作用,设备维修类合同管理能够保障设备应用、保管与养护的专业化,避免设备出现问题后责任不清的状况,将设备维修责任提前明确,避免不必要的经济纠纷。加强合同管理,是促进企业长远发展的关键。
一、煤矿企业合同管理机构设置以及管理模式分析
在现代化煤矿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合同管理需要由专业机构负责,这是提升合同管理专业性与规范性的重要前提。合同管理与企业财务管理、人资管理等其他管理工作不同,其工作开展受到诸多法律规范和社会关系的影响,是煤矿企业控制风险的重要环节。煤矿企业法律人员需要对合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学习,及时掌握法律政策的变化情况,增强自身法律意识。同时,对于煤矿企业设备使用及维修工作也应该进行熟知,加强法律法规与实际工作之间的联系。企业风险管理部门对于合同进行统一管理,各职能部门对其进行分专业管理,这种合同管理模式具有高效的特点。在监督和检查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的过程中,合同管理部门担负主要职责,对于相关审批手续进行办理。
二、煤矿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煤矿企业合同管理机制不完善煤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只注重眼前利益,未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机制,导致合同管理工作开展缺乏系统性与专业性,限制了合同管理水平的提升。很多企业在进行资质审验时未按照相应规定进行,对于对方的合同签订资格未进行调查,给企业经营带来极大风险[1]。在现代化企业发展过程中,企业应该实现信息化建设,但是很多企业的合同管理方式落后,未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开展管理工作,导致合同管理缺乏专业性与严谨性。管理理念的落后,限制了管理水平的提升,不利于煤矿企业的生产经营,使得设备使用存在风险。
(二)合同管理缺乏专业性本条在签订合同之前,需要对合同当事人的资信进行充分调查,包括纳税情况、商业信用、营业执照年审情况等,这样才能够保障合同履行中不会出现违约情况。但是,很多煤矿企业在签订合同时未进行深入调查,导致合同管理缺乏专业性。在具体条文的规定过程中,应该审核每一项条款,明确技术标准、违约条款等。如果企业缺乏上述内容的有效管理,就会使得合同管理出现效率低下的问题,导致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不利于企业发展。
《轻工标准与质量杂志》2015年第一期
1热量表行业发展的有利条件及存在的问题
1.1热量表行业发展的有利条件
1.1.1政策环境在过去的十年间,国务院及相关部委密集推出了一系列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关于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供热计量的实施意见》、《民用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意见》等。我国已经在北方采暖地区开始推进“节能暖房”工程,从新竣工建筑到既有建筑改造,逐渐取消以面积收费方式,强制实现按用热量计价收费。
1.1.2市场需求及市场容量根据2012年住建部的统计数字,我国已经安装热计量收费系统的面积约为12亿平方米,2012年全国供热面积为51.84亿平方米,安装热计量收费系统的面积占比仅为23%左右。2000~2013期间,我国的供热面积从11.1亿平方米增长到57.17亿平方米,增长幅度414%,未来我国城镇化的快速发展还将持续相当长一段时间,城市供热面积还将大幅度增加,据乐观的估计,到2020年,我国城市供热面积将达到100亿平方米。国家推行供热改革的决心,推动了行业的快速发展,目前来看,我国热量表行业尚处于起步阶段,未来几年将是热量表行业持续高速增长的时期。
1.2行业存在的问题
1.2.1产品的技术应用还有待改进从全世界范围来看,集中供暖热量表这个细分行业总体发展时间不长,我国全面推行安装热量表的时间更短,热量表的具体技术方案是否适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只有经过用户使用后才能确定。随着技术的不断创新,从机械式流量计到无磁式流量计,再到超声波流量计,不断有新的计量方式出现;抗腐蚀、抗高温、耐用性较高的新材料也在逐渐用于热量表,这些技术进步都将不断提高热量表的质量与精度。远距离抄表手段及物联网等多种技术应用使热量表行业增加了更多的科技创新内容。我国热量表企业在过去20年里,更多的跟随、模仿国外企业的研发路线,未来我国热量表企业还需超越模仿阶段,走上独立自主、领先创新的更高层次。
1.2.2商业模式缺失“表安了,不会用”可能是目前行业存在的最大问题,这背后隐含的是商业模式创新的问题。目前大多数地区的新竣工建筑由开发商投资建设热计量系统,原有建筑改造由政府、供热公司、用户共同承担改造成本。但是很多地区没有对未来热量表的收费系统进行后续维护检测的成本由谁承担、热量表出现计量差错由谁承担、未来热量表使用寿命到期后后续更换成本由谁承担等问题予以明确解答。这些问题没有解决前,供热公司担心按计量收费会降低收入、增加成本,用户担心承担了热量表的维护费导致采暖缴费增加,所以有不少地区安装了热量表却没有按照热计量进行收费。因此,根据不同地区的特点,因地制宜设计合理的商业模式,是热计量收费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核心。
关键词:集团化;钢铁销售;制度建设;市场调研
钢铁作为一种重要的冶金能源,在我国能源供应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调研分析,我国现阶段钢铁销售的主要形式有以下两种,分别是集团业务集中采购销售模式,和子公司操作性销售模式。分别来看集团业务集中采购销售模式,该种模式的销售部门在集团总部设立,集团内部所有钢铁资源集中管理,采取统一销售的模式。通常进行销售模式通常负责钢铁销售的是总经理或集团副总经理,这种模式具有高效管理和集团化利用的特征,现阶段大部分的钢铁企业采取这种销售模式。除此之外子公司业务操作性销售模式,在该种模式下,各个公司有自己的营销策略及营销公司,依据公司自身发展及不同地区业务状况,针对性的制定产品结构和营销市场范围。
一、集团化钢铁销售模式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销售渠道相对单一根据销售数量及销售方式的不同,钢铁企业的销售渠道可以分为间接销售和直接销售两种。采用直接销售的方式面临的大多数是钢铁需求量巨大的企业;与此对应的采用间接销售模式的多是钢铁需求量较小的单位。集团化钢铁销售在该两种模式下,可操作的空间较小,由于采取了统一的销售战略和销售方式,在细分领域不能制定差异化的战略,对于大型且需求稳定的客户往往具有一定优势,但是在需求量小且不稳定的客户方面,往往处于相对劣势。
(二)钢铁销售队伍素质不高结合笔者大量的资料分析可以发现,集团化钢铁公司进行销售的管理人员,大多在40岁以上,学历大专以上人数最多,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多变的市场环境,其应对挑战及处理问题能力有待提升,尤其是在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背景方面。
(三)客户管理手段及技能欠缺尚未设立专门机构对大客户进行管理。部分企业对于大客户的管理,主要是通过领导人的客户关系进行协调,并没有实现归口管理部门的具体指导和操作,往往由于领导者的调动而失去部分客户,客户管理关系和管理模式长久得不到改善。大客户分级管理模式落后。钢铁需求的大客户应进行战略上的优先考虑,在资源投入和人力投入上进行倾斜。研究分析,现阶段销售过程中大客户的战略优先地位没有得到巩固和重视,同时没有严格区分大客户的业绩,造成客户均等服务和最后大客户待遇普遍化的现象。客户购买行为的研究不成体系。现阶段销售管理层还没有建立细分大客户服务的意识,只凭感觉对客户进行简单区分,尚未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技术,对客户进行分层管理。建议应采取西方先进管理理念,对大客户的需求进行差异化的和复杂化的分析,更好的满足大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二、集团化钢铁销售模式对策分析
(一)加强客户数据的收集与分析树立现代销售理念钢铁行业作为一个传统行业,相当一部分的领导者在客户信息管理理念上较为落后。为此建议钢铁企业应当积极学习现代市场销售理念,调整以往的旧有落后的观念。为此建议在以下两方面进行改善:首先是树立以销定产的销售观念,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这一观念,跳出企业自身发展及现有产品的限制,积极开拓相关行业及市场。其次应建立现代销售队伍的培训管理制度,现在钢铁企业集团化销售不仅仅是销售钢铁产品,更是销售自身企业价值,研发科技力量,和先进的销售渠道。为此应建立定期的培训制度,可以成体系的对钢铁销售管理队伍进行优化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