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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合同管理范文

前言:写作是一种表达,也是一种探索。我们为你提供了8篇不同风格的煤炭合同管理参考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给你带来宝贵的参考价值,敬请阅读。

煤炭合同管理

煤炭企业合同管理风险

煤炭作为我国的主要能源之一,在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的战略地位。面对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煤炭企业也顺应市场发展以及我国的战略规划逐步进行资源整合、做大做强。而合同管理风险作为煤炭企业法律风险产生的主要根源之一,对煤炭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企业审计部门作为企业的参谋监督部门,对企业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监督评价作用。因此,发挥内部审计优势,加强煤炭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的分析与防范,使内部审计积极参与到煤炭企业合同风险管理之中,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客观需要,也是企业自身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更是企业提升自身经营管理能力的迫切需求。

一、煤炭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的风险分析

在煤炭企业的经营过程中,合同管理风险指在合同的管理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利益损失或损害存在的可能性。风险贯穿于合同管理的整个过程,涉及到合同管理的各个方面,既存在合同自身产生的风险,也包括外部因素导致的法律风险,这些风险的存在严重制约着合同标的的实现,同样也制约着煤炭企业经济效益的实现。

(一)合同准备阶段的风险一是合同策划风险,主要体现在:合同策划的目标与企业战略目标或者业务目标不一致;故意规避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如将需要招标管理或需要较高级别领导审批的重大合同拆分成标的金额较小的若干不重要的合同。二是确定合同对象的风险,主要体现为:将不具备履约能力的对象确定为准合同对象;将具有履约能力的对象排除在准合同对象之外。三是谈判风险,主要表现为:对合同标的、产品的数量与质量、技术标准、价款的确定与支付方式、履约期限、地点及方式、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争议的解决方式和地点等涉及合同内容和条款的核心部分,乃至关键细节等忽略或做出不当的让步,可能导致企业权益受损;对可能存在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之事项的忽略。

(二)合同签订阶段的风险一是合同文本风险,这种风险主要表现为:合同内容和条款可能存在不合理、不严密、不完整、不明确或表述不当,可能导致重大误解等问题;合同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国家产业政策等。二是审核风险,主要表现为:合同审核人员未能发现合同文本中的内容和条款不当的风险;虽然发现了问题但未提出恰当正确的修订意见的风险;合同起草人员没有充分考虑合同审核人员提出的改进意见或建议,导致合同中的不当内容和条款未被纠正等。三是合同正式签署风险,主要表现为:超越权限签订合同;合同印章管理不当,为不符合管理程序的合同加盖了合同印章;签署后的合同被篡改等。

(三)合同履行阶段的风险一是合同相对方履约能力降低或丧失的风险。在煤炭经营中,由于受到市场经济形势、政策法规、客观环境的变化与影响,与其相关的合同相对方的履约能力是不断变化的,往往会出现对方履约能力下降或者丧失的可能性,从而对煤炭企业的经营造成影响。二是合同变更或转让造成的风险。这种风险主要表现为:应当变更合同内容或条款但未采取相应的变更行为;合同变更未经相应的管理程序,导致合同变更行为不当或无效;合同转让行为未经原合同当事人和合同受让人达成一致意见,使合同转让行为无效;合同转让未经相应的管理程序,导致合同转让行为不当或无效等。三是瑕疵履行带来的风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市场、价格等因素会发生变化,但由于违约责任约定不明或责任较低,违约所获得的利益大于违约责任的代价时,对方就可能降低履约质量或者直接违约,从而给合同履行带来风险。

(四)合同履行后的风险一是履约完毕后对合同相对方及合同执行情况的评价存在的风险。对合同相对方分析评价客观真实的缺失,给以后合作埋下长期的法律隐患;在合同执行评价中未进行全面与重点相结合,造成评价失真。二是合同归档保管的风险。合同保管不善或丢失,涉及当事人在诉讼中可能面临提供证据不充分不足、不能提供原始证据、非原件证明力不被采信等举证风险,导致不利甚至败诉的后果。

二、内部审计参与企业合同管理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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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企业法律纠纷的预防分析

一、引言

煤炭企业的法律纠纷主要集中在合同诈骗,债务关系,环境污染等方面。诈骗案件标的额高,跨度年度长;债务纠纷的特点是追缴难度大,起诉案件少;环境污染纠纷是近年来经济发展和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的产物,在煤炭企业法律纠纷中将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诈骗案件涉及刑事事件,而债务纠纷可能仅是民事案件,两者的处理方法不尽相同,然而都要积极使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法律权益,实现煤炭企业承担的法律风险与经营收益的优化平衡,促进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二、煤炭企业法律纠纷的成因

煤炭企业相关犯罪案件频发的时期多发生在1998、1999年左右,在这段时间,国内对于煤炭的需求不大,煤炭企业不景气,相关法律不健全做成了煤炭企业相关犯罪猖獗。

(一)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等在交易之前,部分合同牵扯多个部门,煤炭企业在合同签订之前常常无法协同整合各部门的信息,缺乏买方准确详尽的资料,诈骗犯利用企业急于交易的心理,设计骗局引煤炭企业上钩。例如使用报废的设备以次充好,或在受到货款后设备没有交付就逃之夭夭。

(二)煤炭企业缺乏相应的机制我国大部分煤炭企业是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普遍存在体制僵化、派系林立、管理不善的问题,经过市场化的洗礼以及国企改制,多数煤炭企业已经步入正规化企业行列,然而对于一些规模庞大的企业,公司相关的体制不够完善,不能规避法律风险,尤其是子公司更容易产生法律纠纷,进而影响到母公司。

(三)法律纠纷产生后隐瞒真相有些企业在诈骗案件发生后没有立即使用法律武器,出于担心企业或个人出现负面影响,隐瞒事实,延迟或放弃报案。不少煤炭企业经营者认为,上法庭是一件麻烦事,即使成为犯罪的受害方,也隐瞒不报,另一方面对于司法机关缺乏信任,认为即使报案、打官司也解决不了问题。对于一般的债权纠纷更是如此,怕对薄公堂之后影响业界名声,并且破坏原有的商业伙伴关系,因此,不到走投无路是不会走上法庭的道路。

(四)煤炭行业特有的环境原因煤炭挖掘导致了土地塌陷,进而造成农作物减产、建筑物破坏以及空气土地污染,这些都会引起一定的法律纠纷或者是法律诉讼。这类案件是长期困扰煤炭企业的难点,标的额度很高,容易引起与周边居民之间的冲突,媒体的介入等等连锁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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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地勘单位编外人员的劳动关系的思考

摘要:

现阶段,我国经济增速放缓和下行压力持续存在,与地勘单位息息相关的煤炭企业经营困难,导致地勘行业的市场需求大大缩水,职工收入大幅度降低,劳资矛盾冲突增多,劳动争议数量反转上升,处理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越来越繁重,劳动关系面临着前所未有挑战。

关键词:

编外人员;劳资矛盾;劳动关系

一、地勘单位编外人员劳动关系的现状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单位多为公有制企业,劳动关系都是国家行为,地勘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相对稳定。在90年代初期,由于煤炭行业处于低谷期,工资收入水平低,很大一部分职工面对生活的压力,自愿离开煤田地质勘探单位,在地方企业选择就业。这期间劳动关系微有波动,但劳资纠纷不尖锐,地勘单位平稳过渡了人才资源匮乏期。在市场经济的转变中,伴随着体制转轨,社会转型,非公有制企业的迅速发展,劳动关系呈现多元化的状况。地勘单位从20世纪初期开始复苏,在保留原有职工队伍的基础上大范围的招收具有地质、钻探等专业的技术人才,在勘探市场上活跃起来,迎来了煤田地质勘探的美好“春天”。因地勘单位属省直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没有引进人才的主动权,为了留住在人才市场或各大院校招收来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始了企业化运作模式,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在国家法律法规不健全的大环境下,地勘单位首当其冲的摸索着试行企业化运作,单位在生产方面蒸蒸日上,业绩突出;在劳动关系方面表现和谐,积极参与地方政策,为职工享受社会保险。近几年我国空气质量日趋恶化,各地陆续出现严重的雾霾天气,再加上煤炭产能过剩,煤炭市场价格持续下跌,导致地勘单位业务量逐年减少,收支不平衡,食不果腹,行业进入寒冬期。企业合同管理的人员面对新形势下的经济压力和生活压力,劳资矛盾数量日趋增多,劳动关系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二、地勘单位劳动关系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协调机制不够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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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化解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

摘要: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要想实现对企业内部进行高效的管理,首先就要对企业的经济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和防控,将其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化解,从而推动企业经济的顺利发展。因此,在实际的企业经营过程中,对经济合同进行管理时,应该根据企业的发展情况和企业的基本原则,实施有效的防控手段,对经济合同管理进行全方位的动态管理,对企业所含有的法律风险进行有效的化解,以此使企业自身的根本利益得到保障。本文对企业经济合同管理时存在的问题进行仔细的分析,并提出合理的措施。

关键词:企业经济;合同管理;风险防控;法律风险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对各个领域的企业发展越来越重视,尤其是企业中最重要的经济合同管理。经济合同在企业当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经济合同能够促进企业的顺利发展,保障企业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经济合同是一把双刃剑,存在优势的同时也会存在着一定的弊端。在经济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若是出现问题或是风险,就会给企业带来各种经济问题,严重时还会制约着企业的发展。并且在法律风险中,由经济合同引发的问题是最为常见的,在解决的过程中不仅会浪费大量的人力和财力,还会给企业带来不好的影响。因此,在企业今后的经营过程中,要对经济合同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对法律风险进行有效的防控,有利于维护企业的良好形象和促进企业的顺利发展。

1企业经济合同管理所存在的问题

1.1缺乏经济合同管理意识,管理制度不完善企业在进行经济合同管理的过程中,缺乏一定的管理意识,并且所制定的管理制度不完善,导致经济合同在制定的过程中出现签约地点不明确、双方承担责任不明确、不利于甲乙双方的发展利益等问题,容易引发经济纠纷,严重时还会产生法律风险。

1.2合同签约时遇到的问题不能够及时解决企业在进行经济合同签约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问题,如产品的报价不明确、尾款结算日期模糊、赔偿金计算方式不符合双方的要求等。在遇到这些问题时,企业并没有对其进行实质性的解决和改正,而是口头承诺,没有落实到书面上,从而对企业的声誉带来不利的影响。

1.3没有仔细审查经济合同所签约的条款有些企业在经济合同签署过程中,相关的负责人没有对合同进行严格的把关和审查,甚至有的负责人都没有仔细阅读就进行签署,导致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无法得到解决,不仅会影响企业的经济收益,还会带来法律风险。

2企业经济合同管理防控化解法律风险的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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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怎样做好煤矿企业合同管理

摘要:近年来,煤矿生产行业的发展速度较快,极大地满足了社会生产生活对于煤炭资源的需求,是促进我国现代化进程的重要推动力。煤矿企业日常管理内容丰富,其中合同管理是其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在煤矿企业生产活动开展的过程中,只有加强合同管理,才能实现生产的规范化与专业化,尤其是在设备维修类合同管理方面加强管理,能够保障机械设备使用的高效性,充分发挥机械设备在生产中的功能与价值。本文将通过分析煤矿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探索煤矿企业合同管理的策略,为煤矿企业提供参考,促进其长远发展。

关键词:煤矿企业;合同管理;问题;对策

合同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产物,对于约束经济活动参与者的行为,促进生产活动有序进行具有重要作用。合同已经成为现代化企业生产经营中必不可少的内容,因此加强合同管理也成了保障企业稳定发展的关键环节。在煤矿生产行业的发展过程中,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在竞争中诚实守信,通过正当途径实现经济利益的获取,是每一个煤矿企业应该做到的事情。合同能够对生产活动中的行为进行事先约定,保障生产活动的规范化进行,是保障企业通过正当途径获取利益的有效手段。所以,合同管理对于煤矿企业的经营管理起到约束和保障作用,设备维修类合同管理能够保障设备应用、保管与养护的专业化,避免设备出现问题后责任不清的状况,将设备维修责任提前明确,避免不必要的经济纠纷。加强合同管理,是促进企业长远发展的关键。

一、煤矿企业合同管理机构设置以及管理模式分析

在现代化煤矿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合同管理需要由专业机构负责,这是提升合同管理专业性与规范性的重要前提。合同管理与企业财务管理、人资管理等其他管理工作不同,其工作开展受到诸多法律规范和社会关系的影响,是煤矿企业控制风险的重要环节。煤矿企业法律人员需要对合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学习,及时掌握法律政策的变化情况,增强自身法律意识。同时,对于煤矿企业设备使用及维修工作也应该进行熟知,加强法律法规与实际工作之间的联系。企业风险管理部门对于合同进行统一管理,各职能部门对其进行分专业管理,这种合同管理模式具有高效的特点。在监督和检查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的过程中,合同管理部门担负主要职责,对于相关审批手续进行办理。

二、煤矿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煤矿企业合同管理机制不完善煤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只注重眼前利益,未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机制,导致合同管理工作开展缺乏系统性与专业性,限制了合同管理水平的提升。很多企业在进行资质审验时未按照相应规定进行,对于对方的合同签订资格未进行调查,给企业经营带来极大风险[1]。在现代化企业发展过程中,企业应该实现信息化建设,但是很多企业的合同管理方式落后,未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开展管理工作,导致合同管理缺乏专业性与严谨性。管理理念的落后,限制了管理水平的提升,不利于煤矿企业的生产经营,使得设备使用存在风险。

(二)合同管理缺乏专业性本条在签订合同之前,需要对合同当事人的资信进行充分调查,包括纳税情况、商业信用、营业执照年审情况等,这样才能够保障合同履行中不会出现违约情况。但是,很多煤矿企业在签订合同时未进行深入调查,导致合同管理缺乏专业性。在具体条文的规定过程中,应该审核每一项条款,明确技术标准、违约条款等。如果企业缺乏上述内容的有效管理,就会使得合同管理出现效率低下的问题,导致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不利于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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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集团企业法律论文

一、煤炭集团常见的法律问题

1.集团财务风险控制的法律问题煤炭集团由于是多元化经营,一般都在寻求资本市场,其集团财务管理便成为集团化管理的重要核心内容之一。由于集团化发展需要的外部融资量大、途径多、手段也多,其在操作过程中也将面临诸多财务风险,这些风险中包含了法律层面的风险,如借贷无法偿还,可能被迫申请破产。另外,由于财务管理中的税务筹划不当,把偷税漏税行为当成合法避税的利器,而遭税收管理部门处罚或是集团领导承担重大的经济责任等。

2.集团经营活动常见的法律问题由于集团在经营过程中除了重大经济责任合同外,主要包括人力资源保障的劳动关系问题、员工薪酬管理问题、员工养老和退休的问题、日常管理中涉及法律的相关问题(包括环境污染、社区管理、企业社会责任、员工违法行为、企业产品不合法、企业产品伤害人员赔偿、员工工伤事故等)、设备处理的问题等,只要与正常生活经营有关的,涉及人员参、活动管理等问题都可能使集团要面对法律的问题。一般来说这些法律问题可大可小,但主要是处理方法是否得当,其应注意控制将事态缩小而不是扩大的问题。

3.矿难事故的法律问题由于煤炭企业所处的行业问题突出,矿井的地下作业本来就是高危险性,每一次矿难都存在法律问题,如集团管理责任的法律问题,员工赔偿的法律问题,以及相关家属及遗孤补偿法律问题等。还有的就是受企业安全法律检查的问题,以及配套的相关的法律关系的问题,这一些问题的处理决定了其法律后果的影响。

二、防范煤炭集团企业法律风险的建议

1.加强集团重大经济合同管理重大经济合同关系到煤炭集团的兴衰成败的问题,其是集团业务活动中最需要控制的法律风险的关键内容,只有合理、有效地防范其风险后,使得每一笔合同都按期履行而完成交易,不带来企业的任何法律问题,这才是关键。要加强集团重大经济合管理,要从签订合同时入手,为此,煤炭企业应根据行业特殊性制定集团各成员企业的合同样本,与人合作时需签订其合同。如采购合样本制定、销售合的制定,其要充分考虑采购和销售过程中因不履行或在其过程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对于使用其他公司签订合同的,要考虑充分阅读其合同规定的内容,对存在重大异疑的要禁止签订或咨询法律司务部门后方签订,这类合同应先经过法务部门确认后方可签订,以减少相应的法律的风险。

2.加强煤炭集团财务风险控制由于财务风险带来较多的法律风险的问题,其具有综合性和毁灭性、灾难性的特点,因此,需要集团法务部门与财务管理部门共同防范和控制这些具有毁灭性和灾难性的法律风险。

3.注重集团日常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风险的控制作为煤炭企业除了财务风险和重大经济合同风险外,还需要重视日常经营管理的各类法律风险,如员工中小工伤事件、劳动纠纷的法律问题、企业环境保护、企业工商行政管理、企业质量监督、企业海关、商业局等各类与经营有关的企业内外部的日常法律问题都需要做好防范。笔者认为煤炭集团应该编好一本《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手册》,要积极运用各类手段和政策进行控制,要告诉各业务部门或相关单位注意各部门的法律问题的防范。另外,对于各部门重点的法律问题需要报法务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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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煤炭监管建议

为了有效打击非法采矿行为和煤矿超能力生产,进一步加强我区煤炭平安生产管理。规范煤炭经销和税费征收秩序,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煤炭统一经销管理的实施办法》(政发[]19号)文件精神,区政府决定从年4月1日起对全区煤炭实行统一经销管理,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煤炭行业生产、运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依法行政与加强煤炭安全生产、严禁煤矿超能力生产相结合,坚持扶持合法煤矿发展与打击非法采矿相结合,坚持依法征收煤炭税费与打击偷逃税费相结合,以规范煤炭生产、经销、税费征收秩序为目标,对煤炭产、供、销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控、统一管理,促进煤炭生产、运销健康有序发展。

二、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对煤炭统一经销管理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区煤炭统一经销管理领导组,领导组下设煤炭统一经销管理办公室,简称“销管办”,(名单附后)。销管办设在区煤炭税费统一征收办公室与统征办合署办公。领导组及销管办职责如下:

1、对全区的煤炭生产经营(含原煤、精煤、焦炭)实行统一管理,加强全区煤炭市场宏观调控,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打击私开滥挖、非法生产行为,杜绝非法煤炭产品进入市场。

3、对煤炭生产总量和销售总量进行控制,实行严格的“三票”(煤炭总量控制票、煤炭运销票和煤炭税费统征票)管理体制。对非法生产的煤炭产品及超核定能力生产的煤炭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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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煤炭监管方针

为了有效打击非法采矿行为和煤矿超能力生产,进一步加强我区煤炭平安生产管理。规范煤炭经销和税费征收秩序,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煤炭统一经销管理的实施办法》(政发[]号)文件精神,区政府决定从年月日起对全区煤炭实行统一经销管理,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煤炭行业生产、运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依法行政与加强煤炭安全生产、严禁煤矿超能力生产相结合,坚持扶持合法煤矿发展与打击非法采矿相结合,坚持依法征收煤炭税费与打击偷逃税费相结合,以规范煤炭生产、经销、税费征收秩序为目标,对煤炭产、供、销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控、统一管理,促进煤炭生产、运销健康有序发展。

二、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对煤炭统一经销管理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区煤炭统一经销管理领导组,领导组下设煤炭统一经销管理办公室,简称“销管办”,(名单附后)。销管办设在区煤炭税费统一征收办公室与统征办合署办公。领导组及销管办职责如下:

1、对全区的煤炭生产经营(含原煤、精煤、焦炭)实行统一管理,加强全区煤炭市场宏观调控,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打击私开滥挖、非法生产行为,杜绝非法煤炭产品进入市场。

3、对煤炭生产总量和销售总量进行控制,实行严格的“三票”(煤炭总量控制票、煤炭运销票和煤炭税费统征票)管理体制。对非法生产的煤炭产品及超核定能力生产的煤炭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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