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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机制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及分析
1.1指标体系的构建通过文献调查和访谈调查,对于如何来评价一个企业的科技创新机制的建立情况,具有较大的分歧。多位专家侧重软评价,认为制度和文化是最为重要的东西,但是仍有多位专家侧重硬评价,认为投入、产出和保障等各个方面是更为重要的科技创新机制。为此,本研究团队进行了大量的文献查阅,同时综合10位专家的意见,对于民营企业创新机制,构建了创新投入能力、创新实施能力、创新产出能力、创新保障能力四个一级指标、19个二级指标,详细见表1。(1)创新投入指标:主要是指民营企业对于科技创新的投入和参与情况,是最能体现企业是否重视科技创新的指标。包括研发人员占比、研发投入占比、承担省级以上科技立项、合作开发的项目、参与制定国家及行业标准情况,五个指标,这些指标体现了从资金、人员以及在技术领域的深入情况,能很好的体现一个企业在科技创新方面的投入;(2)创新实施指标:是衡量成果转化的重要指标,科技创新的目的是让成果转化,才能形成生产力,为此包括:国内先进技术(设备)、生产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比重、销售人员占比、销售费用占比,主要是指在转化阶段,人员、设备以及营销方面的投入;(3)创新产出指标:是衡量科技创新成果产出的重要指标,包括产品(服务)收入占比、软件著作权、拥有的专利、非专利技术、市场占有率,主要体现了这一个阶段,科技创新成果给企业带来的收益以及企业拥有的创新成果情况;(4)创新保障指标:是综合的经济指标,是让科技创新成果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指标,包括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利息保障倍数、流动比率、综合毛利率。综上所述,科技创新机制从创新投入能力、创新实施能力、创新产出能力、创新保障能力四个方面来评价,涵盖了科技创新的前中后,是科技创新机制的最完全体现。
1.2评价指标权重设计为了构建有效的评价指标体系,在构建好指标体系以后,我们针对所建立的指标体系,再次访谈了10位学者,让10位学者对指标体系进行赋分。根据赋分情况,利用spss进行了聚类分析(ClusterAnalysis),同时应用层次分析法(AHP)求得权重。最后根据不同指标评分建立判断矩阵,并进行一致性检验,建立矩阵和一致性检验。通过层次分析法得到最终权重值,得到分配指标的权重如表2所示。
2科技创新机制与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相关性模型构建及分析
2.1分类指标的计算为验证假设模型Y=α+βF+δ,本文对构成F所涉及的分类指标的具体计算为。
2.2核心竞争力指标Y的计算选取衡量企业盈利能力的资产收益率和主营业务利润两个指标:(1)主营业务利润:是主营业务收入减去主营业务成本和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得来的,是营业利润的主要构成,是反映科技创新成果的最直接指标。(2)资产回报率(ROA)=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资产总额*100%根据对浙江省内50家民营企业的调研数据,样本超过30,适合做回归分析。首先,我们将50家民营企业的调研数据进行标准化,然后进行KMO检验,KMO检验的结果是0.5,适合做主成分分析。为此,我们将数据进一步做了主成分分析,得到主成分的特征值:因子为资产收益率,特征值为0.5148,剔除主营业务利润。为此,我们可以得到Y的组成是0.5148资产收益率。
2.3模型的建立首先将通过层次分析法得到的由X1到X19共同得到的F值作为自变量,核心竞争力指标Y作为应变量,Y和F的pearson相关性检验结果为0.637,存在显著相关,单侧显著性为0.434。为此我们进一步做回归分析,最终拟合的Y和F的回归模型如下。
2.4对模型的总结(1)一个企业的科技创新机制的建立涵盖科技创新投入、科技创新实施、科技创新产出和科技创新保障四个方面。本研究共设19个指标,根据层次分析法结果,19个方面的贡献率不同。(2)而核心竞争力的评价通过主成分分析法,识别出了唯一主成分,为资产收益率,提出了主营业务利润作为核心竞争力的评价指标之一的假设。根据主成分分析法,我们得到核心竞争力Y=0.5148资产收益率(3)通过线性回归,从模型中我们可以看出,科技竞争机制的建立对于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具有正相关关系。但是科技创新机制对于核心竞争力的影响不是完全正比的,一倍的科技创新机制投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影响,但不能得到同样倍数的增长。
摘要:城市交通技术领域协同创新是促进城市交通关键技术攻克、应用和推广的有效手段。当前我国城市交通技术领域协同创新机制存在创新要素构成及工作方式不明确、创新成果保障机制不完善、创新成果转化率低等问题。为此,结合示范应用提出相应的对策:建立科技创新联盟,形成协同创新驱动机制;建立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平台,形成创新成果保障机制;建立服务需求库,形成创新成果转化机制。
关键词:城市交通;共性关键技术;协同创新机制;服务需求库
1研究背景
我国城市交通正处于高速发展的重要时期,其中保障运营安全、提高运输服务水平与质量始终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与其他研究领域技术相比,城市交通运营与服务的关键技术在对乘客出行的影响、市场竞争能力、政府管控力度、技术研发周期和难度等方面有明显差异,具有效益上的准公益性、技术上的长周期性和高难度性,这些特性决定了要保障城市交通关键技术的顺利研发和可持续发展,必须建立和完善城市交通技术领域协同创新机制。目前,我国对城市交通技术领域协同创新机制的研究并不多见,对其构成也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何郁冰[1]、刘建生[2]、曲洪建等[3]、李梅芳等[4]从狭义的角度将协同创新机制定义为协同创新模式,也就是创新要素的构成及其关系。刘洪民[5]认为协同创新机制应当具有更加丰富的内涵:协同创新模式为协同创新提供了工作基础和驱动力,应当进一步建设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平台,为技术的可持续研发提供保障。姜丽君等[6]和肖丁丁等[7]认为协同创新机制应当进一步延伸到创新成果的转化,建立有效的创新成果转化模式,如信息服务平台、需求库、服务库、服务需求库等[8],最终实现成果的集成、共享和应用。本文认为,城市交通技术领域协同创新机制是指为保障城市交通关键技术研发而制定的,从关键技术立项到研发、再到应用推广的全生命周期的机制。根据协同创新开展的过程,可以将其划分为基于创新要素构成及工作方式的创新驱动机制、基于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平台的创新成果保障机制和基于服务需求库的创新成果转化机制。作为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只有上述三个方面相互衔接,才能促进城市交通领域关键技术的攻克。从以上三点出发,对我国城市交通技术领域协同创新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剖析,提出相应的对策,并以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领域内的“突发情况下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化运营指挥与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应用)开发进行分析,以期对该机制的完善有所裨益。
2我国城市交通技术领域协同创新机制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创新要素构成及工作方式不明确
创新要素构成和工作方式是城市交通技术领域协同创新的基础和驱动。整体来看,城市交通技术领域协同创新存在创新要素构成及工作方式不明确的问题,难以为协同创新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驱动。(1)创新要素的构成不明确。在创新要素构成方面,我国经历了从“产学研”到“产学研用”再到“政产学研用”的转变,其中应用单位和政府部门的作用逐渐得到了重视[1-3],但在城市交通技术领域,仍然是以研究单位为主体展开的相关研究。城市交通技术应用单位虽然具有关键技术突破的需求,但是缺乏相应的技术能力、研究水平和资金投入,同时考虑到城市交通的公益性,其在关键技术方面突破的动机性大大降低。政府部门虽然具有改善交通服务的职责,但是其科技部门管理的学科领域和技术范围较广,没有足够的和专业的人才实现对城市交通技术的管理。当然,由于缺乏足够的资金支持和强烈的技术成果转化的需求,科研单位展开关键技术突破的能动性不足,更偏向于学术论文的写作。(2)各创新要素之间如何开展工作不明确。目前,城市交通技术领域内“政产学研用”的相关单位也尝试通过协作,就部分关键技术展开相应的研究。常用的工作模式如下:针对某一项关键技术,政府部门投入资金,科研单位展开相应的研究,应用单位进行示范应用[1]。表面上看,政产学研用的各要素都参与到关键技术立项、研发、应用的过程中,但是其中存在多种问题:其一,确定的关键技术不一定是应用单位最紧迫需求的技术,因此应用单位的关注度和参与度不高;其二,政府单位对于关键技术的研发过程缺乏相应的监督,对于后续应用、推广和改进的关注度不高;其三,应用单位和科研单位之间缺乏相应的沟通协调,难以促进技术成果的转化;其四,科研单位过于单一,关键技术的攻克能力不足,通常需要多家科研单位共同参与。
2.2创新成果保障机制不完善
1新疆农业科学院科技创新取得的成效
1.1科研创新能力及科技成果贮备增强新疆农业科学院的科技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贮备较“十一五”明显增多。一是新疆农业科学院承担国家部委、自治区重大项目明显增多。“十二五”以来,共承担国家、自治区级重大项目(课题)37项,争取科研项目经费大幅度增加。截至2013年年底,争取科研项目财政经费累计3.22亿元,3年已达到“十一五”累计财政经费总额的118.4%。二是科技成果水平质量显著提高。“十二五”以来,取得科技成果27项,获得各类奖励44项;审(认)定农作物新品种39个,4个品种获得植物新品种权;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51项、实用新型专利65项;获得软件著作权登记1项;编制完成109项农业行业及地方标准;686篇,其中,SCI收录22篇;出版专著36部。三是基础研究力量进一步加强。“十二五”以来,国家和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分别获批36项和50项,立项数和经费数均创院历史新高。“十二五”以来,在全区累计示范推广各类农作物新品种(系)187个,新品种及栽培技术示范累计推广面积约208万hm2;累计示范推广农产品无害化生产、病虫害综合防治、高效实用节水、果树优质高产栽培、果粮(棉)间作等实用技术98项,建立各类科技示范点161个,累计技术服务面积47万多hm2;累计推广残膜回收机、热风炉、卷帘机、滴灌设备等新机具及新产品5400多台(套)。这些成果和技术为新疆,尤其是南疆地区的农业科技发展发挥了重要的科技支撑作用。
1.2学科建设进一步优化“十二五”以来,围绕自治区现代农业全局性、方向性、关键性重大技术问题,新疆农业科学院对现有学科进行战略性重组,形成了10个重点学科、25个重点专业的学科建设战略框架,为院学科发展确定了目标、任务和方向。另外,形成了应用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和技术开发类研究结构合理、特色鲜明、重点突出的优势学科体系。一些如西甜瓜、棉花(长绒棉)、加工番茄、红花、油菜、甜菜等特色作物优良品种选育和栽培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和先进水平。同时,积极开展了新兴学科专业建设,探索了与国民经济发展、产业兴起密切相关的潜在学科和专业,拓宽了科学研究与发展领域。
1.3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十二五”以来,启动实施了“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工程”,大力推进了人才强院战略,并进一步完善了人才工作机制,出台了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引进高层次人才以及少数民族科技骨干遴选等意见办法。同时,加大了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聘请14名院士、国家级专家担任特聘专家和客座研究员;在职培养博士19名,其中,与中国农业大学联合培养15名,取得博士学位3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博士7名;遴选院“少数民族科技骨干一、二、三级”人选18名,并进行重点资助。
1.4科研设施和条件建设不断增强建院以来,新疆农业科学院共有国家、省部级科技平台76个。特别是“十二五”以来,条件平台建设能力进一步增强。一是2011年成功获批农业部30个重点学科群中2个区域重点实验室和7个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并且“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乌鲁木齐)”顺利举行揭牌仪式。二是新疆农业科学院申报的“特色林果产业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获国家发改委批准命名,组织申报的5个自治区级工程中心项目获得批准。
2新疆农业科学院科技创新存在的问题
2.1农业科技创新机制不健全农业科技创新是一个复杂的综合体系,是农业经济发展的内生变量,不仅包含硬技术创新和软技术创新,还包括农业科技在农业生产方面的多次应用[2]。新疆农业科学院现有的农业科技创新体制与农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日益突出,难以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和引领自治区现代农业健康、快速、持续发展的核心基础作用。具体表现在:农业科技力量布局不合理,条块分割、力量分散,缺乏学科间的大联合、大协作机制;科研与推广的投入比例存在不合理之处,“重科研,轻推广”现象长期存在,导致推广工作停滞不前,阻碍科研成果的有效转化;自身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以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的人事制度改革、以体现能力和业绩为重点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加强管理和提高效益为重点的科研管理制度改革尚未完全实现。
2.2产学研创新机制不完善市场机制在自治区农业科技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尚未充分发挥,产、学、研结合尚未在体制机制上解决。一是目标不趋同。科研机构以新产品、新技术为目标,高等院校以项目、论文为导向,而企业是以研发适销产品为需求。二是信息不对称。科研、高校和企业研发人员缺乏信息互通,3种类型人员缺乏整体思考。三是成果难共享。在当前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的情况下,相关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协调和统筹安排,科研、高校、企业的研发成果难以共享,就算是合作,也往往是为了争取项目临时组合,缺乏长期稳定的合作机制。
法国作为欧洲最具代表性的中央集权制国家,自二战中后期开始着力加强国家在科技创新领域的主导作用,先后面向基础交叉科学和重大应用产业设立了若干国际一流的大型公立科研机构,科研机构内设有若干与美国国家实验室名称相近的国家研究所,如国家核物理和粒子物理研究所(Nationalinstituteofnuclearandparticlephysics,IN2P3)等,但这些国家研究所的组织模式和运行管理模式与美国国家实验室不同,主要通过法国公立科研机构的协同创新机制在更大范围实现国家实验室的功能和目标。本文结合法国协同创新体系的特点和优势,分析法国对国家实验室体系建设的思考和做法,以期对我国推进国家实验室建设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法国公立科研机构协同创新机制的特点
作为17世纪启蒙运动最早的发源地之一,法国在思想上的率先解放和进步迅速推动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军事等各方面繁荣发展,支撑法国在数学、物理、化学等自然科学领域逐步确立全球领先地位并一度成为世界重要的科学中心。之后,得益于拿破仑和戴高乐在工程师精英制教育制度和科学国家主义方面的历史贡献,法国不但在绝大多数基础科学领域保持一定优势,如诺贝尔奖和菲尔兹奖获奖专家人数位列全球前列,而且在航空航天、民用核能、生物医药、高速铁路、军工制造等重大高科技产业的全球影响力和市场份额也同样保持世界强国的地位。法国之所以能取得以上成就,主要是依靠戴高乐时期建立的独立自主的科技创新体系,以及服务于“举国体制”的协同创新机制。这种体系和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浓重的科技国家主义色彩。法国在历史上一直是欧洲大陆最具中央集权制传统的国家,每次国力处于巅峰均是在中央集权制最鼎盛的背景下实现的,因此法国科技创新体系特别是二战后由戴高乐建立的现代科技创新体系具有政府主导、中央垂直管理的特点,与我国科技创新体系非常相似。法国通过在若干战略科技领域设立公立科研机构,构建和完善国家科技计划、评估、咨询和成果转化体系,建立各创新主体协同创新的有效机制,有效保障了国家在科技创新方面的战略需求,为支撑法国在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实现“辉煌三十年”(20世纪60—80年代),捍卫法国在全球经济、军事和科技创新上的大国地位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二是大型公立科研机构在国家创新体系中占据绝对核心主导地位。与美国以高校为侧重的科技创新体系不同,法国是以大型公立科研机构作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在1939年即成立了欧洲最大的公立科研机构——法国国家科研中心(CNRS),大力夯实和强化基础研究。在二战结束不到10年的时间内,聚焦核能、航空航天、信息技术、农业、能源等领域,成立了法国原子能与可替代能源委员会(CEA)、国家空间研究中心(CNES)、国家通信研究中心(CNET)、国家农业科学院(INRAE)、石油研究院(IFP)等一系列公立科研机构,建立了以自由探索为导向的“科学与技术类”和以应用研究和产业化发展为导向的“工贸类”二元公立科研机构体系。不但数量和规模较其他欧美国家占优,而且总体实力位居全球前列,在2016年底美国汤姆森路透集团“全球十大最具创新力公立科研机构”排行中,法国原子能与可替代能源委员会(CEA)、国家科研中心(CNRS)、国家健康与医学研究院(INSERM)同时入选,法国成为入选榜单数量最多的国家。从某种意义上讲,法国的公立科研机构可被看作是按照领域布局的“广义国家实验室”。三是法制化保障的跨机构和跨学科创新生态。为高效利用科研人才,促进机构协同创新,法国政府在1982年和1985年先后颁布实施《科研与技术发展导向与规划法》和《科学研究与技术振兴法》,首次以立法形式赋予科研人员享受国家公职人员的社会地位与福利待遇,实现不同公立科研机构、高校之间科研人员“同工同酬”,科研人员可以根据研究兴趣和科研任务所需在不同机构之间自由流动,而不再受制于不同机构在个人工资、奖金、津贴等待遇方面的差异。此外,2013年,法国政府出台《高等教育与研究指导法案》,进一步深度促进高等教育与科研的融合,公立科研机构的科研人员可以与高校的教职人员联合组建混合研究单元(UMR)。据统计,目前90%的法国国家科研中心(CNRS)的研究单元是与其他机构合作设立的混合研究单元,85%的法国国家健康与医学研究院(INSERM)研究单元与大学医学院、医院以及法国国家科研中心、法国巴斯德研究院等共同资助和管理。这类混合研究单元的物理工作场所可自由设在公立科研机构或合作高校的园区内,进一步促进了“广义国家实验室”之间的深度融合和协作,成为法国公立科研机构强化统筹动员能力的一大特色。四是政府主导的官产学研国家协同创新联盟。由政府依托公立科研机构、在国家层面牵头组建若干领域的创新联盟或虚拟主题研究所,是法国近年来强化公立科研机构“广义国家实验室”地位的创新举措。该举措旨在加强公立科研机构在重大战略科技领域全创新链的主导能力,推动和促进不同创新主体之间开展更深度的交流与合作。目前,由法国国家科研署(ANR)牵头,已在全国范围内按照领域组建了生命科学与健康研究联盟、国家能源研究协调联盟、数字科技研发联盟、环境研发联盟和人文科学联盟五大联盟。各联盟成员单位包括主管部委、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等相关机构,通过理事会的方式共同凝练未来发展方向,努力实现“同频共振”。此外,为确保联盟建设取得务实成效,每个联盟内部还按照学科设立不同的虚拟主题研究所,促进不同机构的研究团队开展横向交流和合作。尽管这些虚拟研究所并无经费支持,但利用其官方搭建的全国性合作网络将国家研究需求下沉到研究团队。
二、启示与思考
国家实验室是二战期间萌芽的一种新型科研组织模式,是美国联邦政府在特定时期,围绕物理、生物、能源等领域设立的创新主体,该模式在美国成功实施“曼哈顿工程”并率先研发出原子弹而备受各国关注,开辟了公立科研机构与大学、企业或非营利机构合作的新模式,现已成为象征美国科技实力的“名片”。受本国政治制度和传统观念的影响,法国并未采用类似美国国家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模式,在科技创新体量和投入方面也并不占优,但凭借其以公立科研机构为核心的国家协同创新体系以及在基础研究领域的长期积累,法国在航空航天、民用核能、生物医药、能源等战略性高科技领域的创新实力与美国保持在同一水平,且保持了自身特色。这对我国推进国家实验室建设具有启发意义。一是,国家实验室体系是实施高效科技创新的一种模式,须结合本国国情和科技发展阶段“量体裁衣”。法国与美国政治制度不同且国家体量相差较大,因此法国利用中央集权制的制度特色,为公立科研机构统筹协调全国创新资源、牵头组织联合攻关提供根本制度保障,并在不同领域按照“广义国家实验室”的概念构建全国性的协同合作网络。相比之下,美国国土面积是法国的近20倍,有50个州,每个州都具有一定的司法和行政独立性,造成联邦政府在国家层面的布局和决策必须建立在平衡联邦和州政府各自关切和利益的基础上方可实施,跨州资源调配存在制度性壁垒,联邦公立科研机构充分统筹国家资源,因此由联邦政府投资、依托国家实验室所在地的大学、企业或非营利机构运营的建设和运行模式符合美国国家创新体系的特点。二是,机构间协作藩篱和人才流动壁垒是国家创新体系面对的传统挑战,协同创新机制的制度性建设至关重要。从全球科技创新发展趋势看,科技创新的概念和范畴不断拓展,包括国家实验室在内的公立创新主体,其功能和定位从最初单纯开展科研攻关,正向成果转化、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下游延伸,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之间的合作正日趋深入和频繁,不同创新主体之间传统体制性和机制性问题很难通过另起炉灶的策略解决,必须利用法律和合同等手段建立和健全协同创新机制。法国和美国在法律保障、政策支持以及激励机制上的成功实践值得参考和借鉴。三是,公立科研机构依然是国家实验室建设不可替代的战略支撑力量。无论是美国联邦政府出资建设的国家实验室,还是法国公立科研机构内设的国家研究所,其本质都是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对大体量科学设施平台、人才、经费等资源的组织协调主体,公立科研机构成立的背景和定位决定了它与大学从事教育和创造知识、企业创造产业价值的定位均不相同,在肩负“国家事”和“国家责”方面具有更强的遗传基因和使命感。因此,在国家实验室建设中应充分利用公立科研机构在国家创新体系的牵头作用,发挥和提升其在新创新格局下的战斗力。
三、相关建议
中国和法国在政治制度、科研体系等方面有很多相似之处,大型公立科研机构在整个国家科技创新体系中占据绝对的主导地位,是国家科技竞争力的核心力量。法国公立科研机构的协同创新机制对我国推进国家实验室建设提供了历史性借鉴,相关建议如下:一是充分结合我国国情和科技创新体系发展阶段特点,在遵循实事求是原则的前提下做好国家实验室的统筹布局和顶层设计和规划,聚焦解决我国科技创新体系存在的历史性问题。二是针对我国科技创新体系机构间协作和跨学科交叉瓶颈问题,应加快努力做到设施平台“物尽其用”、科研人员“各尽其才”,提升“创新浓度”。三是发挥好公立科研机构在国家创新体系中“广义国家实验室”的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公立科研机构可以作为我国科技创新体系中试行科研人员同行和跨部门设立混合研究单元的试验田,探索建立跨学科、跨机构的协同创新模式,构建协同创新生态,使国家实验室体系更加贯通高效。
作者:茹志涛 单位: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局
1在农业科技运行机制和体制上进行改革和创新
按照科技发展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深化农业科技队伍体制改革,优化科技布局及机构设置,努力营造科技人员潜心工作的政策环境。尤其要加强农业前瞻性高新技术的原始创新,加大农业信息技术研发力度,取得农业新技术成果,加快建设一批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群,抢占农业高新技术制高点,同时还要围绕引领支撑农业优势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组织实施技术创新工程,着力加强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精深加工等方面的技术集成创新,突出品种、技术、装备创新重点环节,在制约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上取得重大突破。
2制定、出台扶持农业科技创新的相关政策
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与科技产业政策关系密切,要从实际出发,一方面充分发挥已制定的人才优惠政策、科技创新创业政策;另一方面围绕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和人才引进培养,加快制定能满足丰城市农业科技创新与成果推广应用需求的新政策,构建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人员的分类评价体系,健全农科教结合的推广机制。同时,还要以产品创新和产品市场创新为中心,对那些技术含量多、市场潜力大、产品附加值高的农业产业予以重点产业扶持,加速其产业化;对涉农企业,则要注重落实税收减免、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优惠等政策,支持企业加强技术研发和升级,鼓励企业承担国家各类科技项目,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3加大农业科技创新投入
应加快建立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资本为补充的多元化农业科技创新投入机制。在政府财政投入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需求对农业科技进步的导向和推动作用,鼓励企业和社会资本投入。并综合利用各方力量和财政金融政策支持企业开展农业科技创新,积极引导和鼓励金融信贷、风险投资等社会资金参与建立农业科技创新基金,以贴息、投资或无偿资助等方式,支持涉农企业开展科技创新。
4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建设
首先应加大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力度。高层次农业科技创新人才是发展现代农业最重要的资源和主要推动力,是构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核心内容,应着手建立农业科技创新人才资源优化配置新机制,在创新平台、科技项目、科研经费等科技资源的配置,以及科研成果评价、个人业绩考核、生活待遇提高等方面出台相关政策,为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氛围,激发他们的创新热情和积极性。其次应促进农业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应大力发展农业科技教育。农民是科技成果应用的主体,应把培养高素质的新型农民作为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的重点,作为构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内容。农民科技教育应以农民实际需求为主要培训内容,通过农广校、技术讲座、信息网络、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分层次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农民创业培训、农民致富技能培训和农民上网培训,着力提高农民对产业技术的承接、应用和转化能力。
《科技创新与品牌》2017年第10期
摘要:当前社会发展越来越快,科学技术发展逐渐被关注。二十一世纪是信息化时代,信息变化日新月异,科技创新逐渐突出其重要性,青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所以高校科技创新尤为重要。但高校科技创新也离不开高校科技管理工作的创新,基于此我们针对高校科技管理的创新进行探究。
关键词:高校;科技管理工作;创新
1高校科技管理工作创新的意义
创新是现在社会的主题,尤其鼓励大学生在校期间对所学学科进行创新。同时高校科技管理工作也要根据高校科技变化的实际情况进行创新,有效的组织科技与学术活动,实施方便有效的管理办法,达到帮助科技发展的目的。创新高校科技管理体系,促进科技创新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客观需要,使高校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是目前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2高校科技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1高校科技管理理念陈旧
高校科技管理工作还是一个没有找准定位,迷茫的工作,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工作需要协调各方面的科技资源,来帮助科技更好更快的发展,只是一个上传下达的行政性管理机构,缺乏服务于科技的思想。现在高校科技需要和市场经济高度接轨,科技发展的再快,作用不到实际生活中,就不能发挥其真正的作用。而高校科技管理对科研人员和科研项目没有进行真正的人性化管理,他们重点在于管理,这样恰恰放错了重点,他们应该将为了科研人员和科研项目提供服务作为工作的主要部分。高校科技发展很快,但他们的实际应用率不到百分之十,这样导致高校科技与市场经济脱轨,降低了高校科技的社会和经济影响力。
[摘要]本文从农业基础依然比较薄弱、农业科技创新较为落后、农业科技体制不够完善、农业科技供给侧亟待优化等方面,对当前农业科技创新发展的阻碍因素进行了详细分析,并提出在新媒体时代下,应从明确农业科技创新主体定位、完善科技计划管理和投入增长机制、加强农业科技条件及能力建设等六个方面全面创新。
[关键词]新媒体;农业科技;创新发展
随着我国新媒体的不断发展,农业科技创新作为一项实现现代农业的重要战略手段,不仅可以有效促进我国现代农业发展,同时还可以实现精准扶贫。但是从我国农业发展的整体状况来看,农业科技自主创新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具体表现在自主创新能力较弱、科技与生产和产业发展之间出现严重脱节等问题。而且在农业科技创新过程中,受到的影响因素较多,如农民素质、自然因素等,大大限制了农业科技创新的发展。为此,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针对农业产业结构和农村经济结构,采取科学措施,进行战略性调整,加强对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资源的利用率,提升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促进农业劳动生产率以及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对促进我国社会稳定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农业科技创新发展的意义
新媒体时代下,以“科学布局,优化资源,创新机制,提升能力”为总体思路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主要包括四个方面:(1)核心目标为提高科技持续创新能力、提高科技创新效率。(2)实现手段为合理整合和有效利用资源,并建立农业科技创新机制。(3)主要任务是以粮食为主,其中包括生态安全、农民增收以及粮食安全。(4)系统设计,包括技术创新、知识创新、产品创制、成果创新。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为开放式体系,主要由四部分组成,即企业农业科技研发中心、国家农业技术创新基地、试验站以及企业农业科技研发中心。在新媒体时代,科技创新的作用逐渐突出,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我国农业要实现由传统粗放型向现代集约型转变,关键要依靠农业科技创新的支撑。构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是一个系统的庞大工程,基于科技的产生与供给这条线索,可分为农业科技创新需求、农业科技创新投入、农业科技创新推广和农业科技创新的组织制度四个部分,构建新时代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通过梳理与分析,总结其相关研究成果得出:农业科技创新的投入作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经济基础,对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资源来源具有决定性作用。在研究过程中,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对农业科技创新投入机制的分析研究,二是对农业科技创新投入的规模与结构的分析研究,三是对农业科技创新投入的效益进行分析研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最主要的动力因素是农业科技创新需求,其主体包括农户和农业企业,相关研究也主要从这两个方面入手;农业科技创新的组织制度是农业科技创新的核心,其承担的任务一方面是对科技新产品进行研究,另一方面在于分析研究现阶段农业科技创新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其构建。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作为农业科技创新的输出端是应用,其承担的主要任务是农业科技的供给侧,并主要从三个角度进行研究,即模式、推广主体和推广体系。
二、农业科技发展的阻碍因素分析
1.农业基础依然比较薄弱。农业基础条件差,设施薄弱,装备落后。科技进步与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需要不相适宜。
2.农业科技体制亟待改进。全国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工作涉及部门多、层次多,科技创新资源分散,创新效率不高;产学研联系松散,农业科技协调创新培育重大成果的机制尚未形成;学术评价体系和导向机制尚不完善等。
摘要:经济新常态下,科技创新成为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的第一动力,而高校作为知识创新和人才培养的核心力量,在资源型城市创新体系中至关重要。论文建立了资源型城市校地协同创新的演化博弈模型,发现在超额收益较大、合作成本较低、机会主义带来的损失大于收益时,地方政府和高校倾向于选择协同创新,并从建立多元化协同创新模式、协同创新中心、协同创新座谈会制度、协同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等方面提出了资源型城市校地协同创新的实现策略。
关键词:资源型城市;协同创新;高等学校;博弈论
资源型城市是依托资源开发而兴建或者发展起来的城市,其过度依赖资源发展的经济模式表现出强烈的“锁定”特征,进而陷入“矿竭城衰”的困局,使得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成为一个世界性难题。在经济新常态之下,科技创新成为带动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的首要动力,但由于创新资源稀缺、创新主体缺少协同,致使资源型城市的技术进步动力不足、技术创新缓慢。校地协同创新是政府、高校、企业等为了实现重大科技创新和知识增值,推动区域经济发展而大跨度整合的一种新型协作方式。对于资源型城市而言,地方政府是科技创新政策的主要制定者和科技创新资源的主要配置者,而高等学校则是引领科技创新、培养技术人才的核心力量,协同双方在各自的领域均有各自的优势,建立良好的协同创新机制是彰显地方政府和高校各自优势的必然途径。
一、资源型城市校地协同创新博弈模型的建立
资源型城市政府和高校作为协同创新博弈的两个主体,博弈双方均有合作和不合作两种策略可以选择。对于政府方来说,我们不妨设A1表示地方政府决定合作,选择这种策略概率为p;A2为地方政府决定不合作,选择这种策略概率为(1-p);同理,对于高校方而言,B1代表高校决定合作,选择这种策略概率为q;B2代表高校决定不合作,选择这种策略概率为(1-q)。当政府和高校都选择不合作时博弈结束,政府和高校分别得到最初的基本收益R1和R2。当选择合作时:(1)若政府和高校都选择合作时,政府和高校都会产生合作成本,假设其合作成本分别为C1和C2。同时假定政府和高校在进行合作后的超额收益分别是N1和N2,可以得到(N1-C1)、(N2-C2)均大于零。(2)若政府选择合作而高校选择不合作时,政府则需支付C1的合作成本,高校方在取得R2基本收益的同时,从其机会主义行为中能额外获利V,且V<N2。同理,当高校选择合作而政府选择不合作时,高校则需支付C2的合作成本,而政府从其机会主义行为中额外获利M,且M<N1。
二、资源型城市校地协同创新动态博弈的稳定策略
资源型城市政府和高校协同创新博弈的系统有两个稳定点,我们称之为均衡策略,组合的策略分别为:(A1,B1)和(A2,B2)。其中(A1,B1)代表政府方和高校方均选择合作;(A2,B2)表示政府方和高校方均选择不合作。
1、超额收益N1和N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