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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学理论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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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学理论

中国艺术考古学理论

[摘要]中国艺术考古学理论体系虽然已经初步构建起来,但对该学科的深入思考却似乎刚刚开始。中国艺术考古学作为一门在艺术学科和考古学科之间成长起来的交叉学科,由于其研究对象和研究目的主要倾向于考古学,故其学科基点应该定位于考古学;“美术考古学”与“艺术考古学”这一对学科概念是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的命名,艺术考古学是建立在艺术学科发展、美术考古学研究取得较大成果的基础之上的;艺术考古学的发展前景则寄托于艺术院校和科研院所从事艺术发展史研究的专家学者对艺术考古学理论建设的关注和高等院校对艺术考古学人才的培养。中国艺术考古学理论研究的前景辉煌。

[关键词]中国艺术考古学;美术考古学;艺术学科;考古学科

中国艺术考古学名称的提出,最早见于民国时期的岑家梧先生。他在1941年写成的《中国艺术考古学之进展》一文,主要论述了西方艺术考古的传入和中国学者在其影响下所主要从事的艺术考古工作以及今后中国艺术考古学之趋向。这是一篇继往开来的具有学术前瞻性的论文,可惜由于时代的局限性而没有得到重视。新中国建立以后,由于过于强调人类社会中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的决定作用,考古学家往往把目光聚焦在对出土遗物的年代划分和生产工具、技术的进步状况方面,对反映古代人类意识形态的宗教、艺术、民俗等领域却长期冷落、忽略。直到进入1980年代,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脚步,西方较为成熟的新考古学理论和艺术学理论开始在中国传播,艺术考古的实践活动蓬勃发展起来,改变了在古代艺术研究领域单纯由艺术史学者包办的格局,考古学家、艺术史论研究者共同合作,积极参与对考古出土的彩陶、汉画像石、壁画、陶俑等艺术品的研究。在此基础上,对艺术(美术)考古学的理论探讨也开始出现。著名考古学家夏鼐先生在为1986年出版的《中国大百科全书·考古学》所写的序言中,将“美术考古学”作为一门特殊考古学公之于众。1992年出版的《中国大百科全书·美术卷》中出现了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杨泓研究员撰写的“美术考古学”条目,对美术考古学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研究目的以及与美术史的关系等作了比较详细的解释。1995年由刘凤君先生撰写、山东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美术考古学导论》,分成上下两卷,上卷为理论和方法,“概括地讲述了西方与中国美术考古学的发生与发展,以期从历史发展中明确美术考古的对象、目的与任务,明确其性质乃是考古学的一个分支,又同美术史有密切的关系”;下卷是分类研究,“对美术考古研究内容分门别类地进行论述”。2004年12月,由笔者撰写、文物出版社出版的《中国艺术考古学初探》,则旨在总结前人的艺术(美术)考古学理论和实践成果,最终完成对中国艺术考古学理论体系的建构。

尽管中国艺术(美术)考古学的理论体系已具雏形,并日趋受到考古学和艺术史研究者的关注,但对艺术考古学的理论思考仍属起步阶段,特别是对艺术考古学的学科定位、“美术考古学”与“艺术考古学”这两个基本学科概念的理解,以及艺术考古学的发展前景等方面,还有较大的探讨空间。

一、对艺术考古学学科定位的再思考

在艺术考古学理论建构过程中,美术考古学最早是被考古学家从考古学学科发展的角度,看成特殊考古学的。同时,“作为考古学的一个分支,美术考古学是从历史科学的立场出发,把各种美术品作为实物标本,研究的目标在于复原古代的社会文化。这与美术史学者从作为意识形态的审美观念出发以研究各种美术品相比,则有原则性的差别。这一认识是基于对考古学研究对象的不同而得出的结论,具有时代的局限性。古代美术品作为人类意识形态的重要载体,是古代人类精神文化创造的产物,长期被考古学家所忽视,正如牟永抗先生在《古玉考古学研究初论》中所描述的:“在以往中国考古学的报告和简报里,常常在介绍居住遗迹、墓葬之后,将遗物按照生产工具、生活用品、装饰品几乎固定化了的次序进行分类。这一分类的认识论基础,是对政治经济学中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以及构成生产力诸要素等概念的片面理解。按照生产工具决定论的观念,生产工具的研究价值,自然要在装饰品之上”。因此,美术考古学只是被视为考古学的一个特殊分支,其研究的最终目的依然一如考古学复原古代社会的历史面貌。稍后出版的《中国大百科全书·美术卷》美术考古学条目的解释中,尽管对美术考古学的研究对象没有异义,是以田野考古发掘和调查所获得的美术遗迹和遗物为研究对象,但研究目的已经拓展到“阐明美术的产生、发展过程”。这说明美术考古学已经突破了考古学理论的束缚,跨向了美术理论研究领域,美术考古学作为考古学与美术学两大学科的交叉性学科开始初见端倪。

艺术考古学与艺术学科和考古学科相关,但是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却不是简单的相加。考古学是根据古代人类通过各种活动遗留下来的实物以研究人类古代社会历史的一门科学,换句话说,考古学田野调查和发掘得到的各种实物,是研究人类古代社会历史的重要资料,它为研究古代人类社会历史提供真实可信的研究对象。考古学的研究对象是丰富多样的,既可以是与古代人类的生产生活有关的遗迹和遗物,也可以是与人类活动有关而能够反映人类活动的自然物,如各种农作物、家畜及渔猎或采集所获得的动植物遗存等。这些研究对象既是考古学研究古代人类社会历史的对象,同时也能够成为研究其它学科发展历史的珍贵资料。因此,考古学的最大贡献主要不是体现在理论指导方面,而更见长于通过田野考古调查和发掘获取科学的研究资料的重要性。任何学科,只要涉及到史的研究,必然需要考古学提供资料作支持。同样,这些学科的研究成果间接地丰富了研究古代人类社会历史的内容。因此,在考古学取得较大成就的基础上,衍生出与各门类学科的交叉关系,并不是削弱了考古学和其它学科的发展,相反地更是拓宽了研究者的思路和视野,从而促进学科建设的繁荣。

既然艺术考古学不是艺术学科和考古学的简单相加,那么其学科定位究竟以哪一个为根基呢?任何学说之所以能成为科学,就是因为有其独特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等等。艺术考古学的研究对象简单地说主要是古代艺术品。古代艺术品的来源无外乎两大类,一类是历代流传下来的公私收藏艺术品;另一类是经过科学的田野考古调查和发掘得到的艺术品。传世艺术品往往是中国古代艺术发展史研究的主要材料。然而,传世艺术品却存在着需要断代和辨伪的缺陷,使研究资料的科学性大打折扣,尽管有不少古代传世艺术品中的绝大多数也属于出土遗物,但一旦离开了地层关系,必然带来了断代的困难和辨伪的必要,因此,传世古代艺术品既然不是考古学的研究对象,也就被排除在艺术考古学的研究对象之外。艺术考古学的研究对象是由考古学所提供的、反映古代人类精神文化成就的艺术遗迹和艺术遗物,作为沟通人类心灵、饱含审美和情感思想的独创性的艺术产品,具有更加深厚的古代文化内涵。对艺术考古学研究对象的深入研究,其成果必然为古代人类的精神文化的研究起到推波助澜的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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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考古学发展综述

一、国内地震考古学发展简史

1976年唐山大地震发生之后,北京市文物工作队地震考古组在京、津、唐地区开展了历时三年的地震考古工作,并于1984年出版《北京地震考古》[4]一书。四川大学历史系考古教研室1977年对成都及周边地区的古建筑进行了地震考古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成果[5]。80年代初出版的《中国活动断裂》[6]和《史前地震与第四纪地质文集》[7]两种著作集中展示了此时期地震界所取得的成果,其中部分文章属于地震考古学。1985年召开的全国历史地震科研工作会议提出今后要开展地震考古的研究,对地震考古工作的进一步开展起到了推动作用[8]。陈定国《地震考古研究》一文对地震考古的概念、目的、研究方法以及今后工作的展望进行了阐述,为建立地震考古学的学科理论框架做出了贡献[9]。遗憾的是,八九十年代本是各学科的春天,中国考古学也迎来了自己的黄金时代,但地震考古工作并无明显起色。直到本世纪初,才又出现了若干零星的论文,这主要源于在青海民和喇家遗址发现了距今约4000年前的史前地震和洪水双重灾害的现象。近年,沈小七、姚大全等人对江淮地区的地震历史资料进行了分析整理,认为历史记录有较多遗漏,应该充分利用地震考古学手段进行古地震事件的识别,以延长地震预测预报地震事件的时序资料提供参考,同时对考古手段在目前古地震、历史地震中的应用研究进行了分析和展望[10]。姚大全、朔知等人根据安徽考古现场的自然变形遗迹辨别出不少地震遗迹,这些发现对于揭示安徽地区新石器时期以来变形历史和变形特征,客观评价该区地壳稳定性,探索中东部地区构造活动习性信息提取及研究方法,具有指导性意义。[11]

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以后,地震考古学再次受到了学术界的重视。地震发生后不久,四川、重庆的文物考古部门就赶赴灾区,一方面查看文物灾情,一方面也开展了地震遗迹方面的考察和记录。2008年7月,安徽省文物局明确指出在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中,把地震考古资料的收集纳入到文物普查的内容中,并与地震局联合开展地震考古课题的研究。这是国内第一次明确指出地震考古资料应在文物普查中予以重视。相关的研究工作也逐步开展。陈剑结合龙门山一带的史前遗址情况探讨了史前时期龙门山地区地震的有关史实,并对开展该区域地震考古提出了一系列设想[12]。安徽省地震局和陕西省考古研究所对蓝田新街仰韶遗址在抢救性发掘中揭露出疑似自然变形现象共同进行现场分析,认为该遗址存在史前地震遗迹,表现为文化层被错动、砂土混杂掠裹和砂土液化,变形条带呈现近南北向和东西向延伸。初步研究结果表明,研究部位在仰韶文化期后曾遭受地震变形作用[13]。从上面的回顾可以看出,我国实质性开展地震考古工作至少已有半个多世纪的历史,即使从上世纪70年代成为一门学科算起也有了约40年历史。在这几十年中,虽然在个别时期、个别地区有一些地震考古实践,但就总体而言,仍然显得相当零星。

二、对地震考古学理论、方法的探索

在进行地震考古实践的同时,国内一些学者对地震考古学的理论、方法进行了初步探讨。齐书勤于1991年提出:“用田野考古的层位学和类型学方法对地震遗迹及其相关的遗址墓葬遗物资料等文化遗存,进行不同地区的分期研究,以建立适合不同区域进行历史地震研究的地震考古学体系,为揭示现代构造运动与地震的关系寻求更多的历史佐证和直接依据主要依靠考古与地震地质方法相结合的地震考古,目前应把重点放在有文献资料可证的历史地震的考古调查与研究方面。”[14]易学发、师亚芹用考古遗址文化层顶面的平均埋深速率对渭河断陷进行了下沉速率分区,进而用文化层的埋深、厚度及其距现代地面的高度,定量地研究了渭河断陷现代(距今3000-5000年)地壳垂直差异运动速率与地震活动的关系[15]。世纪之交,青海民和县喇家灾难遗址的发掘促进了我国地震考古学的发展。发掘者使用了磁探法对整个遗址进行了多年的探测,结合传统考古勘探已基本摸清整个遗址堆积情况,同时获得了较多的勘探经验,是磁探法在田野考古工作中的一次较为成功的案例[16]。南京大学在该遗址取样45个,对古地震喷沙磁化率异常现象和机制进行了初步探讨,证实了喇家遗址先民曾遭遇地震的灾难事实,同时获得了一些重要数据,为以后开展同类研究积累了经验[17]。另外,北京大学对遗址中喷砂痕迹和磁化情况进行了专题研究[18]。陈定国提出了历史地震研究的六大方法:文字史料研究、文物器皿考古、文物结构物考古、文化层考古、地质地貌考究、地球物理考究,这六个方面要经常使用、结合使用,同时还要注意地表树木是否垂直等现象。[19]其中大多数方法都适用于地震考古工作。总结起来,我国地震考古实践中使用的方法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1.通过古建筑进行历史地震研究:这方面的研究工作开展最多。文物专家对山西南部古建筑的广泛调查研究,通过大量实物资料的收集,准确考订了历史上山西赵城地震和临汾地震两次地震(1303年和1695年)的许多原记载不详的问题,对震中位置和发生时间、余震情况、伤亡情况、破坏程度等,都有重要改定。专家们在分析山西应县木塔的木结构后认为其具有我国古建筑梁架榫卯结构的抗震优点,表现了多方面的结构优势。罗哲文对河北独乐寺观音阁建筑的抗震性能问题进行了研究,也得出了同样的结论。可见,我国历代古建筑总结和利用了若干防御地震灾害的措施,对抗震起到了很好的作用[20]。

2.通过石刻材料进行地震研究:从1978年至1980年12月,重庆市地震办公室组成历史考古人员对重庆及其邻近地区进行了历史地震考古调查,于1978年4月20日,在南川先锋公社凤咀江上的长安桥,发现记有1854年(清咸丰四年)地震后补修长安桥碑一通,这块地震碑的发现,补充了原有历史地震文献资料及地方志资料的不足。同时又为地震烈度的区划提供了新的资料,为进一步研究川东地区1854年的强震提供了科学的依据,是川东地区罕见的地震碑。[21]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博物馆根据保存的91通地震碑刻,编撰了《西昌地震碑林》一书,详细而又多角度记载了西昌地区明代嘉靖十五年、清代雍正十年和道光三十年的三次大地震的发震时间、地点以及受灾状况,是综合研究我国西南地区地震史、地质学和考古学的一批重要资料,具有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研究的双重价值。[22]

3.通过墓葬进行地震研究:湖南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位于地震的易损部位,无论地形(孤立的人工土堆)、地层(位于中更新统卵石层上)、地下水(离地下水面不足l米)均构成不良场地因素。但出土的文物器皿和墓体结构均未经震动干扰,说明长沙市自西汉以来近2000年间未经历过烈度达六度的地震破坏。[23]同样,广州南越王墓也说明广州西汉以来未经历七度以上地震的破坏。[24]林奇通过巴东县的墓葬情况对历史地震进行了研究。根据《续汉书•五行志》等文献的记载,东汉永元十二年秭归山发生过大规模的山崩,恰好巴东县发掘了一座永元十二年的墓葬,通过该墓地墓葬保存现状进行分析,永元十二年以前的汉墓有不同层次的损毁情况,之后就保存好得多。这个现象证明了文献记载的山崩是由于地震引起的。[25]巴东与以前的四川三峡地区(今属重庆)很近,四川当未能幸免。这个材料可以补《四川地震资料汇编》之缺,亦可修正三峡地区大型山崩没有地震原因的看法。[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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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学教育的关键性概念

金石学、考古学、文化遗产三个概念似乎非常相似,但是三者着本质上的区别。金石学是一门以研究整理未经科学考古发掘出土的古代铜器与碑刻的学问,尽管其研究的门类到明清之时已经非常广泛,远远超出了铜器与碑刻,涉及到封泥、竹简、砖瓦等器物,研究门类已经基本上扩展到了早期考古学涉及的大部分研究内容,并且其研究方法与思路也有了新的提高,对于器物研究的鉴别更加精细。但是其研究的来源依然是“未经科学的考古发掘”的器物,其研究的方法是文字考证,研究的对象是古代的器物与文字,研究的主要群体是士大夫阶层。当然早期的考古学与金石学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这一点不管是在学术争论还是在田野发掘中都有或多或少的体现。在安阳的发掘中,李济将满满的发掘品拉回北京的时候,清华研究院为此举行了欢迎会。但是,大家只是关注到了一个被切割的蚕茧,而对于发掘出来的彩陶,李济没有展示,大家也没有围观。同时在发掘初期,作为发掘组成员的董作宾只关注探方里有没有甲骨出土,并且认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只得到少量甲骨,可谓不值。这些都显示出在考古学兴起之初,学人在学科认知上的差异。同时,也表现出考古学与金石学在研究方法上存在着明显的不同。但是随着一批拥有海外学习经历的年轻学者的不断加入,形成了一批学有所长的职业考古人,考古学也逐渐在中国成长,形成了一个拥有独立的研究方法和体例的学科。

考古学是根据古代人类活动遗留下来的实物以研究人类古代社会历史的一门学科,主要通过科学的手段研究古代人类的物质文化遗存。这些物质遗存是经过考古工作者科学发掘过的文化遗迹和遗物。在考古学中,对待所有的文化遗存应具有平等性与客观性的原则,而不会对器物有无文字而产生偏见。对此北京大学金石学大家马衡在思考学科发展时也有所觉察,并提出了“有意识之作品”的观点。这可能是他极力倡导考古学的一个重要原因。而考古学就是要解决器物背后的人与社会的问题,通过古代的器物来研究古代社会历史,通过器物在历史环境下的情景来复原古代社会,器物只是研究的一个媒介,重要的是其背后历史中的人与古代社会。考古学在西方被认为是人类学学科,而在我国则被划归历史学,这一学科的限定与我国现阶段的社会和学术要求有一定的关系。当然这一学科不断的发展,也在不断的突破原有的一些限定,也不断的出现一些新的研究领域与研究方向。

随着国际化进一步深入,“文化遗产”这一概念日益流行,它比考古学或者文物学具有更为广泛的内涵与外延,正如《考古学:关键概念》所定义,遗产无所不包,从景观到收藏,建筑与制度,传统、巨石阵、法国奶酪等,这些都可以被认为是遗产。文化遗产具有比考古学和文物学更为广泛的领域,涉及了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两个方面。尽管目前大家在认识上大多将文化遗产等同于文物,有意无意的忽略非物质文化的存在。但是,文化遗产作为一个学科概念,不仅是学科内涵与外延的变化,最主要的是学科性质和研究方法以及视角的变化。遗产原本就是一个社会与法律意味很强的词汇,这一概念已经远远超出了考古学研究视角,从历史社会的角度渐渐向当代价值与社会的角度转移。正如《考古学:关键概念》所言:遗产是表现在古代遗存上的当代价值。古代遗存的价值存在于它对人们认识当代价值和身份认同的贡献上。

任何一个学科都在一定阶段不断发展或者分化,正如戴维克拉克所言,“考古学失去了的纯洁性(幼稚性)”。所谓学科纯洁性的丧失,也是学科不断发展和研究方法变化而造成的结果,同时也是社会与科学共同作用下的结果。金石学、考古学、文化遗产看似三个简单的概念。却代表了三次学科研究视角的转化,金石学以古代青铜与碑刻为研究对象,尽管门类后来扩展,但是其研究的视角是古代器物和古代的文字,总是逃不出一个“古物”或者“古董”的器物研究范畴。考古学不但关注器物,同时更加关注与器物同时存在的环境,并且给予同一环境中所有客观存在一个平等性的地位。而关注这些环境中“物”的目的是为了其背后的“古代社会与人”。文化遗产则更进一步,其关注的不仅仅是客观的物,也包括了精神,同时,不仅包括古代的,甚至包括现代的,将研究的视角从古代转到现代。因此也就对学科的研究与发展方向提出了新的要求,比如文化遗产的传承与阐释,人与遗产的关系等等一系列问题。所以,金石学到考古学完成了“古代的物”到“古代的人与社会”的转变,考古学到文化遗产则完成了“古代”视角到“当代”视角的转化。

当然,这一视角的变迁与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学科自我完善与修正、人文文化自觉等有着很大的关系。首先,社会的变革与国际交流的相互影响,会为一个学科带来或多或少的新气息,从而促使学科发生变化。在20世纪初期,新文化、新思潮的不断传播,民族自觉和民族振兴思潮的兴起,通过科学救国的观念逐渐改变青年知识分子。在这种背景下,考古学便在中国开花结果。而文化遗产则是随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签订而在中国兴起。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文化的繁荣,考古学所研究的文化遗存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因此,社会对于学科的要求也达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其次,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为学科研究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保障,同时也促使交叉学科的发展与变迁。考古学的产生就与科技发展密不可分,它源于地质学与生物学的发展,并借助于地层学和类型学理论形成了一门新的学科。而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考古学的门类不断扩大,动物考古、科技考古等交叉学科的兴起都与新科技密不可分。因为在科技的辅助下,考古学可以延伸到一个以前从未达到的层次,不再是通过过去的角度来研究历史与社会,而是通过科技达到一个前所未有的宽度和深度。

再次,学科的发展都有一个自我调整与完善的过程。任何一个学科都有一个萌发、发展、鼎盛的过程。当然,正如早期的“金石学”历经千年的发展,在明清已经非常成熟,学科原本的研究思路与方法已经非常完善。但是恰在这一时期,大家对于考古学的认知,是希望通过这一学科找出地下的“二十四史”来。而“文化遗产”这一名词得到学术界的认可,其与学科的调整与完整也具有不可分割的作用。随着学科的发展,研究领域的日益扩展,现在考古学研究的领域已经远远超过了过去的定义,这也是所谓考古学学科纯洁性丧失的表现。其丧失的原因,是学科的发展,边缘学科不断衍生,也是学科不断的自我调整。最后,文化自觉对于学科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考古学不管是作为哪一个学科的分支,与其他人文或者社会学科相比都有自己的特殊性,因为它所研究的对象具有文化性、客观性,研究的方法与科学技术又密切相关,同时研究的内容与文化、民族、社会密不可分。随着社会和科技的日益发展,物质生活日益提高,人类就会对所处的社会环境提出更高的文化要求,人们对同生的文化也产生更多的反思、要求,在这种文化自觉的要求下,学科的发展就会受到多方面的影响,不管是社会、公众还是研究者。此时学科的变迁就开始了,这一点不仅体现在19世纪考古学的兴起,也表现在当今社会中的文化遗产概念的产生。

作者:刘文科 单位:河南省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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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起源考古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农业起源是一种漫长的演化过程;农业起源的发展阶段;中国是世界上最早的农业起源中心区之一对农业起源考古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1)通过流动来保证资源供应;(2)通过分裂来缓解人口资源的压力;(3)领土占有意识较弱;(4)强化群体之间的食物分享。中石器时代,先人们在石器的制造、捕猎能力等方面的技术虽然有了很大提高。但是,随着猎物的不断减少,人口的不断增加,猎肉储存困难以及季节变化等因素,食不果腹,衣不遮体是显而易见的。他们只能靠野生植物冲饥,生存环境十分恶劣。久而久之,先人们就渐渐的尝试保护、种植可食植物,来弥补肉食之不足。然而开启了农作物种植之先河,这是一个比狩猎更艰辛、更漫长的过程。因此,中石器时代的“广谱革命”是因生态环境和资源变化的影响,食物资源的绝灭、消失和迁徙迫使人类探寻新的生存资源、农业起源应该分为两个发展阶段,即农作物栽培的起源和原始农业的兴起、最早从理论高度阐释农业起源的苏联植物学家瓦维洛夫分辨出8个农业起源的中心,它们是:中国(136种植物)、印度(117种植物)、近东(83种植物)、委内瑞拉高地(49种植物)、安第斯山(46种植物)和苏丹—阿比西亚(38种植物),等。具体材料详见:

论文关键词:农业起源考古

论文摘要:中国农业的起源是一种漫长的演化过程。先人们在自然环境和人口压力的条件下,采取半定居、定居的群聚方式,模仿动物的觅食习性,通过长期对植物的研究、筛选,开始了由利用经济向农业生产经济的转变,发明了农业。农业的发明促进了社会结构向高层次的演进。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人口约占世界人口的五分之一。能够繁衍生存,得益于农业的发明。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考古学研究的进展使农业起源研究成为高层次理论探讨的一个热门课题。考古学、地理学、植物学、动物学、人类学、历史学等多学科的许多学者参与其中,通过孢粉学、粪化石、民族植物学、植物硅酸体分析、人骨同位素及微量元素分析,对了解我们的先人吃什么以及农业如何起源问题带来了希望。

一、农业起源是一种漫长的演化过程。从黄河流域到长江流域,这片莽莽大地是块肥沃的田园。这里是中华民族文明的发祥地,是中华民族千万年的故乡。众所周知,早在四五十万年前,在北京周口店一带就已经发现了猿人,叫“中国猿人”或“北京人”或“中国猿人北京种”。从古猿人到广东曲江县的“马坝人”(介乎于猿与智人间的过渡人类),再到内蒙古的黄河套地带的“河套人”(智人)及北京周口店的“山顶洞人”(真人),他们已经懂得制造和使用石器。他们用制造的石刀石锤,来与野兽像鹿、豹、熊、虎、土狼、野猪等搏斗,猎取食物。为了避免风雨等自然现象和野兽的侵害,群居于洞穴。古史称“穴居野处”,“茹毛饮血”的洪荒时代。整个旧石器时代的经济是简单的狩猎采集经济,其特点是:(1)通过流动来保证资源供应;(2)通过分裂来缓解人口资源的压力;(3)领土占有意识较弱;(4)强化群体之间的食物分享。中石器时代,先人们在石器的制造、捕猎能力等方面的技术虽然有了很大提高。但是,随着猎物的不断减少,人口的不断增加,猎肉储存困难以及季节变化等因素,食不果腹,衣不遮体是显而易见的。他们只能靠野生植物冲饥,生存环境十分恶劣。久而久之,先人们就渐渐的尝试保护、种植可食植物,来弥补肉食之不足。然而开启了农作物种植之先河,这是一个比狩猎更艰辛、更漫长的过程。因此,中石器时代的“广谱革命”是因生态环境和资源变化的影响,食物资源的绝灭、消失和迁徙迫使人类探寻新的生存资源。广谱经济的特点是:

(1)通过强化采集来保证食物供应;(2)增加劳力投入;(3)强化领土意识;(4)减少群体之间的食物分享。人类借鉴动物觅食的习性和规律,采取定居和半定居的方式,通过严密组织、强化劳力投入、利用各种技术来开拓、利用和储藏食物。因此,中石器时代是利用经济向农业生产经济转变时期,是农业的发轫。究其原因,正如美国考古学家博赛洛普《农业发展的条件》(1965年出版)和美国考古学家科恩《史前期的粮食危机》(1977年出版)的论点:农业起源是对资源短缺和人口压力的一种反应。

二、农业起源的发展阶段。农业起源应该分为两个发展阶段,即农作物栽培的起源和原始农业的兴起。农作物栽培的起源是指野生植物经过人工筛选后成为栽培植物,该阶段人类社会的经济、文化变化不大。原始农业的兴起是指农作物的种植已经达到一定的规模,成为先人重要的生计从业活动,进而推动了人类社会的经济、文化的发展。栽培作物起源先于原始农业的兴起。

三、中国是世界上最早的农业起源中心区之一。最早从理论高度阐释农业起源的苏联植物学家瓦维洛夫分辨出8个农业起源的中心,它们是:中国(136种植物)、印度(117种植物)、近东(83种植物)、委内瑞拉高地(49种植物)、安第斯山(46种植物)和苏丹—阿比西亚(38种植物)。中国的农业起源,一是以种植黍和粟两种小米为代表的北方旱作农业起源;二是以种植稻谷为代表的南方稻作农业起源。考古工作者通过碳十三与氮十五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和植物浮选法等,对湖南道县玉蟾岩遗址和江西万年仙人洞与吊桶环遗址的研究结果证实,中国栽培稻起源时间在公元前10000年前后。通过对内蒙赤峰西辽河上游地区兴隆沟遗址的研究,目前学术界认为,栽培粟的野生祖本可能是狗尾草或谷莠子,栽培黍的野生祖本可能是铺地黍或野糜子,这四种植物都是现今常见的田间野草。兴隆沟遗址可能是粟和黍的起源地,距今8000年左右。总之,农业起源对人类社会最重要的影响是使人口大规模的集聚,利用群体的智慧和力量来改造自然,促进社会结构向高层次演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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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及学成长发展

埃及是世界上最早进入文明的国家之一,其文字记载的历史可追溯到公元前4000年代。公元前332年,马其顿国王亚历山大征服埃及,结束了埃及历史上近3000年的所谓“法老时代”。由于希腊文化的渗入,有关古代埃及的知识逐渐湮灭。只是在19世纪20年代埃及学诞生之后,古代埃及辉煌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才重新展现在人们的面前。埃及学开创初期的情况如何?埃及学是怎样成长和发展起来的?这些新问题是埃及学史探究的重要内容。为了加强我国埃及学的建设和发展,有必要对上述新问题进行探索。

1822年,法国学者商博良(1790—1832年)对罗塞达石碑上的象形文字释读成功,标志着埃及学这门新兴学科的诞生。[1](P11)作为一门探究古代埃及历史和文化的综合性学科,埃及学从诞生之日起就引起了人们的浓厚喜好,大批欧洲人涌入埃及,把埃及看成一座巨大的文物宝库,千方百计地去挖掘和搜集。当时由于科学的埃及考古学尚未确立,埃及政府也没有颁布相应的法令将自己国土上的文物置于法律保护之下,致使祖先的遗产遭到无情的破坏,尼罗河畔成了任意攫取埃及文物的场所。

欧洲人最初在埃及的发掘十分野蛮、粗暴,往往比公开的掠夺好不了多少,出土的文物被随意贩卖,流失国外。例如,一个名叫德罗韦蒂(1775—1852年)的法籍意大利古物收藏家,1829年以前曾担任过法国驻埃及领事,利用其领事身份在埃及各地搜集和贩卖大批珍贵文物,先后三次以高价分别卖给了意大利、法国和德国。这些劫掠性的出土文物,后来构成了都灵博物馆、卢浮宫博物馆和柏林博物馆陈列品的主要部分。至于其他欧洲国家驻埃及的外交官中,披着领事外衣从事盗掘埃及文物者,也大有人在。如英国驻埃及总领事萨尔特(1780—1827年),同样热衷于此事。从1816年起,萨尔特雇用意大利人贝尔佐尼(1778—1823年)为他搜集、发掘古物。贝尔佐尼在埃及发掘的手段实在野蛮,竟使用攻城槌开路,闯入各埃及古墓,并说他“每迈出一步,都踩碎一个木乃伊的这一部分或那一部分”[2](P18)。干沙保存了数千年的古物,顷刻之间就被轻率地毁坏了。尤为不幸的是,有许多古物无可拯救地毁灭了。贝尔佐尼在埃及的发掘,实际上就是明目张胆的盗墓行径。

但以德国的列普修斯(1810—1884年)为首的一批严厉的埃及学家,他们的目的是将考古作为了解古代埃及历史的手段,而不是为了尽快弄到值钱的古物。1842—1845年列普修斯得到普鲁士国王威廉四世赞助,率领普鲁士考察团赴埃及、努比亚调查各种古迹,发掘埃及古王国时期(包括第3—6王朝,约公元前2686—前2181年)的平顶斜坡墓130座之多,这是在他之前的考古学家们所忽略的古迹。列普修斯最先测量过埃及的王陵谷地,大量搜集神庙浮雕和铭文拓本,并获得古埃及纸草纸文件和其他古物。此次考察的成果,展现于1849—1859年间问世的12卷本《埃及和埃塞俄比亚古物志》。[3](P10)这是最早介绍埃及古迹的详实可靠的著作,至今仍有其重要考古价值。1865年,他就任柏林博物馆埃及馆馆长。他对埃及学的另一大贡献是,根据公元前3世纪曼涅托的《埃及史》王朝体系,将古代埃及的历史划分为古王国、中王国和新王国三大时期,这一分期法至今仍为埃及学界所使用。

19世纪上半叶,欧洲学者探究埃及学主要是搜集材料,大量记录并临摹铭刻、浮雕和绘画,其中闻名的人物除上述德国的列普修斯外,还有一位英国学者威尔金森(1797—1875年)。1821年,威尔金森赴埃及考察,在底比斯发掘了10余年,埃及的每一处重要遗址都留下了这位临摹专家的足迹。威尔金森著有3卷本的《古埃及人风俗习惯》,这是他费时12年撰述的一部权威性埃及学著作,于1837—1841年间相继出版。这部著作附有文献复本和出色的插图,内容涉及到古埃及人的私人生活、政治、艺术、宗教等方面,描写了法老时代埃及农民的日常生活,是首部以古代埃及民间生活为主题的著作。威尔金森对英国早期埃及学的贡献甚大,被誉为英国埃及学的奠基人。[4](P443)

埃及学开创初期的另一位重要人物是法国学者马里埃特(1821—1881年)。1849年,马里埃特任职于卢浮宫博物馆埃及部,并于1850年被派往埃及收集科普特文稿(公元3世纪时埃及基督教徒所使用的文字)。他目睹埃及文物惨遭劫掠,感到这样任意掠夺会使许多珍贵文物遭到不可弥补的损失,决心尽快采取保护办法,改变埃及文物岌岌可危的前途。至于收集科普特文稿的使命,早就被他丢置于脑后了。1850年的一次偶然机会,马里埃特在孟菲斯古都四周发现埋在沙中的狮身人面像,便立即招来工人进行发掘。两年后出土了141座狮身人面像列队的大道和萨拉匹斯神庙,庙中有64具阿匹斯神牛的木乃伊,并有大批注明日期的铭文,因而具有编年史价值。这一重大的发现,从此改变了马里埃特后半生的命运,使他由一个以前默默无闻的普通博物馆馆员一跃而成为享誉国际的学者,从此他和埃及考古事业结下了不解之缘。在埃及发掘4年后,马里埃特回国就任卢浮宫博物馆馆长。1858年,他受埃及政府聘请,前往出任新成立的埃及文物局局长。任职期间,他主持制定了埃及文物保护条令,制止随意发掘、搜集和贩卖出土文物。在埃及政府的支持下,初步制止了对埃及境内古墓和寺庙的大规模掠夺,使乱盗乱贩文物之风得以控制。1863年,奥斯曼帝国驻埃及总督接受了马里埃特的建议,在开罗四周的布拉格建立了近东地区的第一所国家博物馆,成为今天埃及开罗博物馆的前身,这是马里埃特在埃及考古学上的最大成就之一。[5](P9)今天的开罗博物馆,拥有10万件以上的藏品,为世界之冠,马里埃特的贡献,功不可没。1881年,马里埃特在开罗病逝,葬于开罗博物馆门前的花园中,这位杰出的法国埃及学家从此就长眠在他为之献身的埃及国土上。

马里埃特在埃及主持考古发掘工作达30年之久,发掘了30多处重要的大型遗址,清理出300多座古墓,不愧为埃及考古学的创始人。但他决不是完善得无可厚非。他一生主持过规模浩大的发掘工程,却未能及时整理、发表他的大部分发掘成果,这一缺憾便由他的继任者马斯伯乐(1846—1916年)补偿。1869年,马斯伯乐在巴黎高等探究院讲授埃及语,1874年受聘为法兰西学院埃及学教授,后率领法国官方考察团赴埃及,该团后来成为法国东方考古学院。1881—1886年,他接替已去世的马里埃特担任埃及文物局局长,继续组织考古发掘、文物管理、探究工作。在此5年期间,马斯伯乐调查了萨卡拉墓地的古埃及第5、6王朝的金字塔,在墓中发现古王国时期的宗教经文,1894年用《萨卡拉金字塔铭文》一名发表。1881年因怀疑王陵被盗而捕捉一盗墓贼,并椐其供词而发现戴尔·巴哈里四周悬崖上隐蔽陵墓一座,出土木乃伊40具,包括古埃及历史上赫赫有名的法老塞提一世、图特摩斯三世和拉美西斯二世的木乃伊,殓于镌刻文字的石棺内,其中装饰品和随葬品亦极丰富。马斯伯乐对这些出土物品的探究成果,1889年发表于所著《戴尔·巴哈里王族木乃伊》一书中。[4](P279)1886—1889年,马斯伯乐回到巴黎,重返大学讲授埃及学。后又赴埃及再次主持考古发掘工作,并开始整理他和他的前任马里埃特存放在布拉格的一个博物馆内的大量古物,这些古物后来成为开罗博物馆的核心藏品。1895—1897年,他所著的《古代东方各民族的古代史》(3卷本),充分利用19世纪所能看到的一切资料,第一次将古代埃及的历史纳入古典东方历史发展的广阔范围之中。他具体地探究了古埃及的宗教、语言和艺术,确定了古埃及宗教和艺术发展的主要阶段。马斯伯乐在主持埃及文物局期间,进一步规范了考古发掘工作,继续阻止文物的非法交易活动,他当之无愧地继续了马里埃特所开创的埃及考古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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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语所的考古学价值构建

作者:刘承军贺辉单位:南京大学历史学系

作为河南人的董作宾利用自己作为“本省人”的私人关系,往谒省府委员张钫、查良钊,说明安阳掘殷墟的重要性,取得张、查两委员的支持。另一方面进行了正式的官方交涉,“以大学院、研究院、古物保管委员会之公文投递于省府”,请求省政府提供协助与保护。河南省政府并不希望中央插手地方事务,接到公函后“意甚踌躇”。最终张钫、查良钊两委员在省府委员会上陈说殷墟发掘的重要性,省政府通过殷墟发掘议案。省政府发出告示通知安阳民众,并派省府科员张锡晋、教育厅秘书郭宝钧前往协助。安阳县长陈信全力支持,对史语所请求的张贴告示,派士兵保护发掘,派政府人员协助筹备工作等要求一一照办。史语所公私两方面的交涉,得到从省府到县长等地方官员的支持,史语所考古组顺利进驻河南。万事俱备之后,董作宾主持了第一次发掘,时间从1928年10月13日至10月30日,工作地点在小屯村,分为三区:一区在村东北洹滨,二区在村北,三区在村中,总共开坑40个,获字甲555片、字骨229片,共计784片,另外有陶骨蚌石多种。此次殷墟发掘收获颇丰。

1928年12月,李济担任考古组负责人,主持殷墟发掘工作。1929年3月7日,其主持的第二次发掘工作开始,工作人员对村南、村中、村北的麦地和棉田三个地点进行了调查。这次共发掘窖穴13处之多,发掘出大量兽骨、铜器、陶器还有丰富其他遗物,发掘出有字甲骨685片。李济除要求工作人员科学、系统记录每一出土文物的准确时间、地址以及地层和周围堆积物情形,还要求发掘人记录发掘中发生的情形和个人仔细观察到的情况。与第一次发掘相比,这次发掘在技术上更为成熟,在发掘成果上更加显著。第二次发掘于5月10日仓促结束,冯玉祥因军队编遣问题与南京政府决裂,蒋冯战争爆发,地处要冲的安阳土匪并起,安阳县长逃跑,驻军不知去向,洹上村危在旦夕。因战争影响,董、李只得将发掘物之一部分装箱运往北平,他们没有想到此举导致河南地方势力的严重不满。地方利益的代表河南图书馆馆长兼博物馆馆长何日章出于保护地方文化和利益的考虑,反对史语所的继续发掘。《河南教育时报》将史语所把古物装箱运往北平的行为称作“中研院不顾信义,违反协定”。中央学术机构与地方矛盾公开化。

二早在第一次发掘前,史语所在与省府讨论发掘事项时,因对发掘的前景并不十分清楚,双方没有涉及如何处理文物的权责关系问题。第一次发掘后,发掘团收获颇丰,文物的归属、处置权等问题开始出现。何日章开始提醒省府:“殷礼为中国之国粹而安阳地中所存之龟骨等物,实为河南地方文明之表率,尽移植于他方则不可,为此呈请凡经公众发掘之物,尽可供海内人士之研究而原物仍留存开封。”省府于是致函中研院,要求要把发掘的龟骨等物保留在开封,但中研院回复“本院特派员在各地发掘古物,将来如何陈列,亦仅限于首都及本地博物馆。……贵省政府所请以掘出古物留存开封古物陈列所一节,自可酌量办理。”中研院并没有给出处置文物的明确办法,这显然使地方人士不能满意。在第二次发掘后,史语所将两次发掘的珍品运往北平导致地方人士的不满公开,何日章反对史语所继续发掘,并呈请省府向中研院交涉,“何日章呈请自动发掘安阳龟骨等器物,谢绝他方开掘,函请查照发还龟骨勿再派员前来发掘”。最终何日章获得省府与教育厅支持,以河南博物馆的名义成立了发掘队伍,在殷墟自行发掘。何还呈请省府命令安阳县政府文告,禁止史语所人员的发掘,导致史语所第三次殷墟发掘工作中途停止。双方为争取舆论支持还打起了笔墨官司,傅斯年否认纠纷是中央与地方之争,更非中研院与河南学术团体之争,“乃何氏蓄志以河南境内古物为其势力范围,中央研究院无论如何迁就,彼必破坏以逞其私也”;中研院提出:“甲骨虽然出自河南,但还是属于国家。”何日章出于保护地方利益与文化的目的,认为史语所“将两次掘得古物径运北平,事前既不通知参加(省方)委员,事后亦不报告省政府”违反协定,“因复拟具计划,组织委员会从事(发掘)工作”。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现代考古学刚刚起步,对考古发掘中存在文物发掘、研究等的权责问题,政府尚无专门法律作出详细、明确的规定。而据国民政府内政部已颁布的《名胜古迹古物保存条例》第四条第五项规定,“其它金石、陶器、雕刻等各类古物,应调查收集,就地筹设陈列所,或就公共场所附入陈列”,发掘甲骨等古物留在河南是可以成立的。省府和教育厅也正是据此命何日章带队发掘,何日章领导的博物馆发掘人员也是有章可循,只是他们的发掘技术、方法肯定落后于史语所。

双方矛盾进一步升级,李济、董作宾只得返回北平与傅斯年商议。傅斯年不得不赶往南京,呈请国民政府命令省政府继续保护史语所的发掘工作,并停止何日章发掘。但蒋冯大战在即,冯控制下的地方政府更不会尊奉中央的命令。官方沟通不畅,傅斯年只得求助政府上层如张继等利用私人关系寻求解决的办法。经多方疏通,史语所于11月15日重新开工,而博物院人员亦重行开工,彼此相持不下,使得发掘工作难以正常进行。面对如此棘手问题,傅斯年只得亲赴开封协商解决此事,最终中研院与省政府达成谅解,双方签订了《解决安阳殷墟发掘办法》。办法规定:“为谋中央学术机关和地方政府合作起见,河南教育厅遴选学者一至二人参加中央研究院安阳殷墟发掘团;发掘工作及所获古物,均由安阳殷墟发掘团缮具清册,每月函送河南教育厅存查;安阳发掘团为研究便利起见,可以将出土古物移运适当地点,但须函知河南教育厅备查;殷墟出土物除重复外均于每批研究完结后,暂在开封陈列以便地方人士参观;俟全部发掘完竣研究结束后,再由中央研究院与河南省政府会商分配陈列办法等。”

这份合作协议详细列举了中央与地方合作方式、具体内容,初次涉及文物的发掘、处置权。傅保留了史语所对文物的研究权,其他均是照顾到地方利益。此协议的签订开创了中央学术机构与地方合作的先例,为以后史语所与山东、河南的合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然而,此时与中央对立的省政府并没有支持协议的执行,傅离开封后,地方势力反对声音又起,何日章散发油印的小册子,呼吁保护地方文化,反对史语所的继续发掘,得到地方舆论的支持。何再次组织发掘,“自(1930年)二月十七日起,在彰日用工人七八十人”。傅斯年呈请国民政府命令当地政府与史语所安阳发掘团继续发掘合作,政府文官处电令地方政府恢复史语所的发掘工作,停止何日章发掘。因为大战在即,与中央对峙的省政府支持地方与中央学术机构的对抗,致使发掘工作陷于停顿,到1930年5月中原大战爆发,中央政府失去对河南的控制。“河南忽然成为内战的中心地点,殷墟发掘因此中断”,史语所与省政府签订的合作协议无法履行。

三史语所殷墟发掘不单纯是一个考古的学术问题,还涉及地方的政治、社会、文化等各个方面。政治上,民国以来军阀混战,地方力量在很大程度上是独立的。没有地方政府的支持,中央学术机构很难在地方开展活动。社会上,地方势力出于保护地方文化和利益而反对中央学术机构的发掘,双方在文物的发掘、研究和归属权上存在矛盾。法律上,政府对上述矛盾更无专门法律规定,中央与地方学术机构之间存在权责不明、沟通不畅等问题,导致彼此经常发生纠纷。观念上,当时考古人员被看做挖人祖先坟墓、盗卖古董的。在普通民众意识里,更多看到的是文物的经济价值,地方上的势力、古董商的势力都会阻挠考古发掘的进行。史语所必须克服以上困难才能顺利进行以后的发掘。中原大战以中央政府取得胜利而结束,政府完全控制了河南,组建了以刘峙为主席、完全听命于中央的省政府。这时的省政府主动表示愿意协助史语所殷墟发掘工作,史语所重新发掘殷墟的政治条件具备。政治条件虽已解决,但中央与地方学术机构之间还是经常产生的纠纷,柳诒徵感叹,“今日关于文化事业之争执多也”,他认为只有通过“决定政治系统”,明确各机构权责才能避免无谓的争执。傅斯年赞同柳的见解,认为:“果中华民国有古物保管发掘法,如一切文化国家所当有者,则敝所在安阳之工作自可省去若干枝节。”于是,傅斯年、李济等学人积极呼吁政府制定文物保护法规,以规范田野发掘和文物的保存。为了推动古物保护法的制定,李济曾说:“我们当中许多人积极活动,要求中央政府制定一个古物保护法,包括遗址和有历史价值的遗迹以及国家珍品出口规章和管理科学发掘的条例。”

李济所言不虚,作为政府文物管理机构的古物保管委员会在制定文物保护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而委员会中几乎所有委员乃史语所及与史语所关系密切的学人。在包括史语所在内的众多文物专家的推动下,中央政府于1930年6月公布了《古物保存法》。《古物保存法》共14条,对文物的范围、所有权、归属权、发掘权、研究权等作出详细规定。古物法规定,所有文物无论“埋藏地下及地下暴露地面之古物概归属于国有”。文物范围“与考古学、历史学、古生物学及其他文化有关之一切古物而言”。针对中央与地方学术机构发掘权限不明的特点,古物法明确规定“采掘古物应由中央或地方政府直辖之学术机构为之”。学术机构的研究“呈请中央古物保管委员会核准,于一定期内负责保存,以供学术上之研究”。机构发掘“应呈请中央古物保管委员会审核转请教育、内政两部会同发给采掘执照,无前项执照而采掘古物者,以盗论”。另外,根据古物法还成立专门的保护机构———中央古物保管委员会。1931年7月,为了便于贯彻实施古物法的规定,行政院公布了《古物保存法施行细则》。后因考古存在乱挖私掘等现象,为了规范发掘的行为,委员会颁布了《采掘古物规则》,实行采掘古物许可证制度。上述法规的颁布,为文物的系统保护与科学发掘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有利于田野考古工作规范、科学的实施。考古工作外部环境虽已解决,但田野发掘中还面临许多实际的困难,比如考古发掘中怎样才能兼顾地方文化和保护利益,让地方人士参与、支持文化学术事业。傅斯年认识到,“此项考古工作,体大思博,地方政府之赞助,殊地学者之分研,实为成功之必要条件”。李济也说:“在民国十七年至十九年前后这一时期,我们所面临的最困难的问题,就是如何说服地方学术界与中央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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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发掘现场文物保护的重要性与意义

摘要:文物实际上是古代文明发展的物质象征要素,也是一种精神体现。实现对考古发掘现场文物的优质保护,对中华文明和传统文化继承发扬来说都是十分关键和重要的。当前考古现场文物发掘保护工作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文章从实际角度出发,对考古发掘现场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进行详细分析和阐述。

关键词:考古发掘;现场;文物保护;重要性;意义;分析

漫漫历史长河中,我们的祖先创造了多种文化,而文物最能代表古代文化信息,文物具备着相对较高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及艺术价值。文物长期深埋地下,本体材质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环境的影响,氧化变质情况屡见不鲜。如果文物材料受到环境影响而遭受损害,那么文物本身蕴含的历史文化信息就会消失殆尽,所以我们需要对文物进行优质的保护。传统文物保护工作一般情况下是在考古后期进行的,以实验室操作为主。当前对出土发掘现场文物保护工作始终不够重视,出土文物从现场再到实验室之中,在时间和距离的影响下,往往会出现不同程度的间隔,在此阶段内,文物的保存环境会发生些许变化,文物形态和文物颜色等也会随之出现变化,所以分析文物损害诱因及制订针对性的保护方案显得尤为关键。

1发掘现场文物保护的重要性与科学意义分析

我们应该了解到,文物保护工作一定要使用先进的科学技术,这和考古科学之间的关系尤为密切,文物一经出土便要立刻实施科学保护。由于文物考古发掘的过程并不是简单意义上的物品取放过程,从实际角度来说,它是文物保护的过程。我们要知道,出土文物科技保护技术主要是借助自然理论及科学理论等,对文物损害机理予以研究和分析,在此基础上拥有充裕的理论支撑,然后凭借不同类型的技术和方法,揭示和维护出土文物本来样态,最大限度延长文物寿命。核心内涵囊括了考古发掘现场文物抢救内容和实验室出土文物修复保护内容等,特别是前者,我们更应该高度重视。考古发掘现场文物保护是考古实践、文物保护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借助当下先进技术,使用现代化科学仪器和设备等,对考古发掘现场损坏情况严重的文物进行高效抢救和优化处理,与此同时,筛选必要保护方案,降低文物损害概率,为后续实验室内文物修复工作和文物科技保护工作有序进行夯实根基。从现在考古发掘现场文物保护现状来分析,除了重大考古现场具备临时修复人员看护外,很多区域的发掘现场主要是临时工负责文物挖掘和文物清理。这些人员专业知识水平不达标,很多深具价值的信息在此时极易遭受破坏,很多关键点被疏忽。因为这些人员的考古发掘现场文物保护技能和应急事件处理能力不足,实践操作环节很可能产生人为损坏文物现象,所以为了改变往日弊病,考古发掘现场必须要有专职文物保护人员在场,然后和普通工作者相互配合,全面、认真地进行文物清理相关工作。假设遇到文物损伤的状况,便可对文物进行紧急抢救,适时化学封护。这样才能保障文物免受破坏。考古发掘现场文物保护的科学意义在于,文物发掘现场必须要有专业科技保护人员,其工作形式并不是简单的配合考古专家进行表面的物理处理和化学处理,尤其是文物保护工作人员始终参与整个发掘过程,可以及时进行出土文物保护,旨在配合现场文物抢救工作,从根本上有效保护刚刚出土的文物。虽然现场保护措施大多具有临时性特点,但是却处理了现场文物保护的问题,这样一来,从发掘现场转至实验室的时间内所出现的文物损害现象便会大大减少,可降低文物病害率。与此同时,保护人员对现场条件和文物保护情况进行详细调查与样本选取,掌握第一手资料和信息的同时,为后续文物病害腐蚀机理分析工作以及文物修复工作提供保障。文物科技保护工作环节中,现场抢救首当其冲,它是现场预防性文物保护的重点与先决条件之一,旨在将文物实体、人文信息内容及古迹等有效保存,文物现场抢救成功与否直接影响日后实验室对文物的保护处理成效。核心任务在于保留文物资料完整性、保护文物安全性,在不影响实验室保护和进行考古发掘的基础上,让所出土文物在运送时间内得到妥善保管。基础性保护原则就是最小干预、最优处理、原状维持。

2考古发掘现场文物损伤成因分析

首先是光对文物造成的影响。光对出土文物的影响是客观存在的,紫外线和可见光对文物的损害可谓十分严重。紫外线引起的光化学反应中,光辐射是重点,这是因为光辐射波长相对较短且能力巨大。经过数次调查和分析发现,大气环境下光照强度与紫外线对文物造成的影响不相上下。其次是温湿度对文物造成的影响。刚刚出土的文物对周围环境变化十分敏感,一般来说,相对湿度变化便会让文物立刻出现结构变化,即收缩效应。例如,刚出土漆木器表面微裂缝隙较多,加之保存环境相对湿度不稳定,极易造成漆皮起翘情况等,木质胎体会出现开裂情况,有的时候漆皮和胎体两者之间相互剥离,会造成可溶盐潮解与结晶,纤维分子结构断裂,后果不堪设想。还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出土文物保存环境的温度变高,木质木质会由于失水多出现收缩与干裂的情况,严重情况下还会使彩绘不断脱落。另外,高温高湿环境下细菌和微生物泛滥,微生物会将细胞壁侵蚀,木质文物降解和变色情况时有发生。最后是虫害对文物造成的影响。文物害虫的出现对纸张文物、漆木器文物及纺织品文物等会造成严重影响,文物保护工作和文物保养工作举步维艰。病虫害防治问题始终都是考古发掘现场文物保护工作的重点。因为虫害及其造成的危害不易被发现,所以也会使工作人员有所疏忽。文物中含有有机成分,这给害虫提供了生长环境,所以病虫害是威胁出土文物完整性的一大因素。

3发掘现场文物损伤问题的针对性处理方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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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起源

观水有术,必观其澜。

人类文明起源时代的5000年历史长河,可以说先后经历三次大的波澜,大体划分为三个历史阶段:文明起源三大物质前提奠基期——文明起源三大要素生成期——文明总体标志国家形成期。

“文明起源三段论”的观点,理论渊源是摩尔根的“野蛮时代三段论”,非凡是恩格斯文明起源论中的“三次大分工理论”;在综合这两个思想源头基础上,我们认真汲取了20世纪世界考古学、中国考古学的最新成果,试图做出“文明起源过程三阶段”的理论创新。

摩尔根《古代社会》中的“野蛮时代三段论”,大体上相当于他所提出的“文明起源三段论”。他采用三分法,来看待整个人类历史,提出整个世界历史的三个阶段:蒙昧时代——野蛮时代——文明时代。

在这个“大三段论”中包括两个“小三段论”。比较低级的原始社会是蒙昧时代,又包括三个阶段:原始人类产生的初级阶段——开始学会人工取火的中级阶段——使用弓箭进行狩猎活动的高级阶段。这个时代,相当于人类历史早期阶段,通称旧石器时代,几乎占据了人类历史长河绝大部分,下限就是距今一万年前。

比较高级的原始社会是野蛮时代,距今一万年到五千年间,前后是大约五千年时间。这个时代也分为三个阶段,先后有五大创新:制陶术的发明导致野蛮时代初级阶段开始——野蛮时代中级阶段有三大发明,畜养动物、浇灌农业、房屋建筑——野蛮时代高级阶段以冶铁技术的发明创造为标志。

这里讲的野蛮时代三阶段,大体相当于文明起源三阶段。现代考古发现基本上肯定了摩尔根的基本思路,也提出了一系列需要重新思索的重大新问题。一个非凡重要的核心新问题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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