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写作是一种表达,也是一种探索。我们为你提供了8篇不同风格的建筑知识参考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给你带来宝贵的参考价值,敬请阅读。
1知管机制太守旧
其一,对于知识管理缺乏深刻的认识,不具备知识管理的思想意识,难以由此为引导去开展各项建筑设计工作;其二,在企业内部对于文化,结构,管理模式,工作方式和沟通方式没有形成统一的机制,难以达到资源优化配置的目的,从而使得知识资源难以发挥其最大效能;其三,由于建筑设计的效果和评定,需要在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磨合才能够展现出来的,而在缺乏反馈机制的情况下,工业设计人员也难以对于原来的设计方案进行反思。
2知识管理视角下建筑设计企业项目管理策略
2.1建立健全建筑设计企业知识价值链
所谓建筑设计企业知识价值链,就是指以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和知识管理之间关系网构建为出发点,形成内外知识选择,吸收,整理,转化,创新的良性循环系统,以便发挥知识在企业健康发展方面的作用。具体来讲,这条企业链条应该能够实现以下目标:其一,以顾客需求为导向,实现设计业务的开展;其二,积极分析企业价值和知识之间的关系,以实现设计方案价值增值的方式去开展知识创新;其三,秉持知识管理与业务流程相互融合的基本原则,使得两者处于良性循环的状态。
2.2积极培养具有较强学习力的组织团队
随着建筑行业的持续发展,建筑行业内部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明显,建筑设计企业要想在这样不确定的市场环境下,实现生存和发展,就要高度重视培养具有较强学习力的组织团队。为此,建筑设计企业应做到以下几点:其一,积极改变组织结构,实现组织的扁平化发展,处理好知识创新与职位发展之间的关系,积极开展各种有效的培训教育工作,使得设计人员综合素质不断提升;其二,积极通过宣传教育,改变设计人员的思维定式,使得其清晰的认识到只有通过不断的自我学习好探索,才能够成为对于企业发展有价值的设计人员;其三,积极开展高效的文化建设工作,使得员工处于和谐,共荣的文化氛围之中,处理好企业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以便营造良好的组织环境;其四,注重优化激励机制,调整奖金制度的缺陷和不足,以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来开展酬薪管理和绩效考核管理,以最大化的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3结束语
1建筑设计作品的外观设计
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是国内船舶行业从事工程设计、咨询和工程总承包的大型工程公司,起步于船厂设计。随着国家城市建设的发展,九院公司积极拓展民用建筑领域,所设计的许多建筑作品获得了行业认可。
笔者认为,九院公司设计的某些独具特色的原创性建筑作品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以“上尚缘”花园洋房为例,它吸收了中国传统民居和西方建筑的特点,将石库门洋房和新式里弄融会贯通,自成一体,成为上海城市的独特景观。
虽然,因受地理环境制约,“上尚缘”的整体建筑不可能在其他地方重现,但就单体和局部细节来说,其中不乏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可能性,试举其中三例:其一,花园洋房室内空间为垂直布局,并层层退台形成露台,既创造了户型的多样性,又获得了丰富的立面效果。这种层层退台的露台设计理念,可以成为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客体;其二,花园洋房弄堂式的室外楼梯作为公共交通,前后贯通,便利通畅。这种弄堂式的室外楼梯建筑构件,可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其三,花园洋房的立面设计结合平面功能,通过瓦片、面砖、涂料,以及老虎窗、阳台等单体建筑构件,体现海派花园洋房的特征。这种由老虎窗、阳台等建筑构件,通过图案、色彩的搭配所形成的建筑单元,可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建筑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新加坡已有实例。2008年,新加坡知识产权局曾授予申请人在住宅楼中设置“空中花园”设计理念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其设计要点为通过在住宅楼的不同楼层上设置花园,将地面上的植物复制到空中。由此看来,建筑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对于实施建筑设计方案阶段的技术垄断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2建筑设计作品的著作权保护
我国2001年10月修订的《著作权法》第三条第四款明确将建筑作品与美术作品一起列入其保护范围,同时该条第七款规定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建筑物、设计图、建筑模型均可成为到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一般情况下,建筑作品的作者就是著作权人,但建筑作品涉及者太多,设计方、施工方、建设方都可介入。为此,各方可在对应合同中明确著作权归属,对设计单位来说,可在合同中约定“设计成果的著作权归设计方享有”;对建设方而言,可约定“设计成果在建设方支付清设计费后归建设方享有”。
以九院公司为例,关于著作权的约定,公司在对外签订设计合同以及其他合同时,对具重大意义的项目,约定“委托项目成果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归九院公司所有”。按照《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在建筑业领域,建筑作品著作财产权主要涉及复制权、改编权、发行权和展览权。其中,复制是最能实现建筑设计作品价值的使用方式,包括四种方式:平面到平面的复制,指设计图纸的印刷、复印、扫描等;平面到立体的复制,指按照设计图纸建造建筑物;立体到平面的复制,指对建筑进行摄影或录像;立体到立体的复制,指根据建筑物外观,建造与他人建筑物外观相同的建筑物(通常不太可行)。
岁月不居,时节如流。三年的学习即将结束。有人说,学习是一个化蝶的过程,须经历破茧时剧烈的阵痛,只要你坚持,终能自由飞舞天空;也有人说,学习是一个冶炼的过程,须经历烈火与锻造的折腾,你要经得住考验。在这短短的三年时间里,我们对建筑工程的各项知识进行了系统的学习,现在虽然已经毕业了,但是回想着三年时间的学习,不由得思绪万千,在这里,我学到了不只是知识,更多的是做人的道理、处事的技巧,联想到工作也是受益匪浅,下面我将我学习的一些体会总结如下:
一、学习的基本情况
(一)学习时间:
(二)学习地点:直属学习中心
(三)学习内容:
铁路工程技术是一门综合的学科,它需要我们掌握全方位的基本理论,同时还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另外还需要熟悉的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具有系统、扎实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能够运用现代计算机技术从事本专业的理论研究和实际应用,初步具有独立进行理论研究的能力,并且能够运用专业知识与本职工作相结合起来,解决某些实际应用问题的能力,在工作中做出有理论或实践意义的成果。
(四)学习形式:
在学习的过程中,主要通过网络进行课程的学习,学校主要在网络上点播课件、文字教材、作业等,我均能够通过合理安排学习计划,充分利用好上班和学习的每一份时间,同时积极参与到交流区中,对不懂的问题以及重点问题及时提出交流问题,并主动将得到的重要信息进行整合,形成有用的学习资料;对于作业及练习题,及时进行完成提交,根据网上的复习进行整体复习,同时根据的考试时间及时考场参加考试。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对我国建筑工程设计行业中的建筑作品著作权进行了相应地规定,用以应对建筑作品著作权受到侵犯的现实社会问题,为著作权提供了较为完善的法律保护。本文具体分析了建筑作品的定义、权利主体以及权利内容,从具体法律框架制度上明确建筑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望对现实建筑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带来启发。
一、我国知识产权法规中“建筑作品”的含义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第四条第九项,著作权对“建筑作品”进行了明确解释,指“以建筑物或构筑物形式”表现出具有审美意义的作品。学界对于我国法律法规中的“建筑作品”的定义存在两种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建筑作品”的含义是广泛的,“建筑作品一般指建筑表现图及其实物”;另一种观点认为应该取狭义说,“从修改后的著作权法中的相关规定可以看出,著作权中的‘建筑作品’不包括建筑物内部的结构设计,也不包括表现建筑物或者建筑外观的设计图、建筑施工图、建筑物模型以及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内装饰”。
我国法律的现实状态是只保护建筑物本身,而国际上的普遍立法做法是扩大建筑作品的定义。采取广义说能够更好地保护建筑作品,但是,采取“建筑作品”狭义说并不意味着建筑物之外的其他模型、图纸等不再受到法律保护。笔者认为,可以将建筑图纸、建筑模型均统一到“建筑作品”的定义中,这不仅符合国际立法趋势,也符合社会公众利益的需求。
二、建筑作品的构成要件及权利主体
建筑作品本身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要件,才能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依据我国建筑工程设计行业的知识产权法规,建筑作品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三项。建筑作品必须具有独创性,独创性是指“一件作品的完成是该作者自己的选择、取舍、安排、设计、综合的结果,既不是依已有的形式复制而来,也不是依既定的程式或程序(又称手法)推演而来。”对于建筑作品独创性的判断,容易纳入人的主观因素,我国现行著作权法律法规对此规定不甚明确,实践中常常产生争议。在判断建筑作品独创性问题上,应当充分考虑当时当地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当作品为独立创作完成,具备一定的创作型和个性特征,应当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当然,这需要司法者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形成司法惯例,以便更好地统一实务操作。建筑作品需具备可复制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实际中,建筑作品通过建筑图纸、模型和实体建筑物的形式表现出来,这些载体必须可以进行复制和传播,单纯停留在建筑师思想脑海中的设计理念和构想并不能获得知识产权法规的保护。
依据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4条第九项规定,建筑作品必须具备审美意义,具有艺术欣赏价值。“那些仅仅能满足人们生产生活需求,仅有门有窗有墙有顶而没有任何艺术美感的房子不能称之为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建筑作品’,不能受到我国著作权法保护”。建筑作品的创造性是知识产权法保护建筑作品的根本原因所在,建筑作品中创作者独立创作的智力劳动是最为值得法律保护的。建筑作品本身具有独特性,建筑师完成建筑图纸的创造设计,交由有关施工单位完成,中途施工方和建筑师经过沟通协商,可能改变图纸以便具体施工需要。更有甚至,“建筑物是否能完成不仅看建筑师本人是否将建筑型式、外观或空间设计完成,同时需与结构、排水、供热通风、电器等多个专业相互协调,建筑结构工程师、土木工程师等将各自专业部分依设计图进行配置及设计并进行综合修改整理”。仅建筑师一方是无法完成建筑作品的,停留在建筑图纸和模型阶段的建筑作品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此处明显存在矛盾,回到前文对“建筑作品”的定义,若采纳广义说,则此处的矛盾纷争自然化解。我国《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由此,建筑作品的著作权人在无约定的情况下归建筑师所属的设计单位所有,单位作为委托人,可以合同的方式与建筑师另约定建筑作品的著作权归属问题。施工单位在具体操作中完成建筑作品,但不是著作权人。因为,相对于建筑师的创造性智力劳动,施工者只是按照图纸施工,中途即使有改动,也不足以达到独创性这一要求。
三、建筑作品的著作权利内容
摘要:建筑材料课程具有专业理论性强、知识覆盖面广、知识系统性与应用性差等特点,教师采用单一的教学手段,极易导致学生学习兴趣不高,课程教学效果不佳。为提高建筑材料课程的教学效果,教师应在教学中将讲授法、直观演示法、任务驱动法等教学方法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加强课程知识点之间的联系,注重加强与其他课程之间的联系,注重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关键词:建筑材料;教学效果;教与学
意大利建筑师奈尔维曾说:‚建筑必须是一个技术与艺术的集合体。‛建筑学专业的培养目标,是使学生既具备扎实的专业艺术设计基本功,又掌握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以满足行业工作的需要。建筑材料是建筑事业的物质基础,直接关系到建筑的形式、风格、质量、造价等。建筑材料课程是建筑学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其内容主要包括建筑材料的组成、分类、性能特点以及运用,其教学目标是使学生掌握在建筑设计中科学合理地选择和运用材料的方法,培养学生的建筑工程技术意识,提高学生的专业综合素养,提升学生的专业竞争力,以便学生就业后适应激烈的社会与行业竞争。建筑材料课程作为建筑学专业为数不多的纯理论性课程,受自身特点和传统教学模式的影响,不少学生对该课程缺乏学习兴趣,从而严重影响了该课程的教学效果。在此,笔者结合教学实践,探索提高建筑材料课程教学效果的方法与途径。
一、建筑材料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建筑材料课程具有专业理论性强、知识覆盖面广、知识系统性差等特点。该课程的内容涉及12类材料,且介绍各类材料的内容自成系统,缺乏横向联系。在该课程教学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对课程的重视程度不高
目前,国内建筑学专业教育‚重理论、重设计、轻技术‛是不争的事实,且关于建筑设计案例分析的图书资料多是重点介绍建筑的平面立面形式、体块形式、空间变化、设计理念等,而支撑这一切的物质基础——建筑材料却鲜有提及。甚至有一些高校的建筑学专业抛弃了建筑材料课程,将这一部分知识放在建筑设计中零碎地讲解。材料训练是国内设计类专业教育中普遍缺乏的一个环节。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学生会潜意识地忽视建筑材料课程的重要性,他们会认为‚理念‛‚想法‛是建筑设计的全部,甚至图面表现都比方案的技术性细节重要。在这种不尽科学的观念支配下,很多学生对建筑设计中涉及的材料、构造等技术问题缺乏必要的了解。建筑材料课程的课时不足,也反映出在课程教学方案规划过程中教师对该课程重视不够。以笔者所在的学院为例,在教学方案中建筑材料课程仅有32学时,使得教师在有限的课堂教学时间内只能讲授基础理论,没有足够时间进行理论联系实际的分析,容易导致学生的学习兴趣不高,教学效果不佳。
(二)教学手段单一
实习目的及任务:目的是通过参观典型建筑,建筑工地,使我们对所学知识有一个感性认识,对本专业的概貌有一个系统全面的了解,增强我们学习本专业的兴趣。具体目的及任务是:1、通过参观实际建筑,进一步提高我们对建筑文化、建筑知识以及建筑施工、建筑材料的认识,巩固和扩大所学理论知识,提高学习积极性。2、通过参观在建工程及阅读施工图纸,进行现场比较,进一步培养我们的空间想象能力,提高识读工程图的能力。3、通过参观,运用所学知识品评建筑的优缺点,提高自身的观察能力和欣赏水平,为下面的课程设计打下基础。4、通过实习,了解建筑工程施工工艺,熟悉房屋构造,了解建筑材料的特性及应用。5、通过实习,培养我们劳动的观点,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为今后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实习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郑营安置小区,卫生局办公楼,平顶山市文化艺术中心,平顶山市迎宾馆,中心商城,建材市场。
实习时间:2011年6月12日到18日。
实习计划及进度:1,参观平顶山市新城区郑营安置小区(6月12日上午)2,卫生局办公楼(12日下午)3,平顶山市文化艺术中心(13日上午)4,迎宾馆(13日下午)5,参观中心商城(17日上午)6,建材市场(17日下午)7,参观教师公寓(18日上午)8,整理实习报告(18日下午)
实习内容及要求
(一)建筑学知识参观单体建筑及建筑组群,参观特色建筑,了解分析以下内容:1、根据所学知识,对所参观建筑组群的总平面布局的合理性或不合理性进行分析。2、参观建筑物外观及内部,了解各层平面布局及房间布置,观察建筑外观特点。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该建筑平面布局、空间造型和立面处理方法。3、分析建筑的防火与安全疏散设计是否符合要求。
(二)房屋构造通过去参观在建工程现场情况,了解以下内容1、了解该建筑物的结构形式、构造特点、建筑作法、承重方式、施工方式、抗震等级等;2、了解该建筑物的地基及基础类型、构造形式及施工方法;3、了解该建筑物的墙体类型、结构布置、细部构造及施工特点;4、了解该建筑物板、梁、柱等的类型,配筋方式及其与墙、梁的连接构造,了解楼地面、屋面构造及顶蓬构造特点;5、了解该建筑的楼梯、阳台等的详细构造;6、了解建筑物的建筑装修构造。
(三)建筑材料通过去建筑工地和工厂实地参观,了解以下内容:1、了解水泥、砖、砂子、石子、钢筋等主要材料的规格、标号、特性及使用要求;2、了解混凝土、砂浆的配合比、标号、生产工艺所用设备以及养护要求;3、了解各种钢筋加工情况;4、了解火电厂发电的工艺过程
引言
就建筑领域而言,建筑文化的日益丰富及其品位的不断提高,对建筑创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时代呼唤建筑师要奉献建筑创作“精品”,而高文化品位的建筑创作必来自于高文化修养的建筑师。如何培养和造就这样的建筑师自然成为建筑学教育界关注的问题。我们认为高文化修养的建筑师取决于建筑学教育和建筑科学的更新,其中最为核心的是在建筑学科中突出建筑文化的再教育,以“建筑文化”为基本内容来提高建筑师综合文化的素质和修养,而建筑设计与建筑历史课程的教学整合恰好有益于此。
1国内建筑学教育现状剖析
1.1学生学习方面的问题
我国建筑学专业基本设置在理工科院校,而其专业特点是具有艺术类性质并包含文科教学内容。由于学生素质的差异较大,特别是少数学生的学习目的只停留在实用技能的学习,导致学生只注重方案设计、表现图绘制,而忽视建筑文化的研究与思考。这种现象反映在对建筑历史的学习积极性不高,理解不深刻;建筑方案设计因没有深刻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而经不起推敲。
1.2教师授课方面的问题
讲授建筑历史需要多方面的知识,讲授课程时教师还应触类旁通。讲授一个时期、一个地区的建筑内容,首先应该对其所处时代、地区、自然条件、历史沿革、文化、宗教信仰、政治、经济等内容加以叙述,这些与建筑有关的客观环境背景直接影响着建筑的最终结果。建筑历史涉及古今中外多方面的内容,反映在教学过程上表现为单一教师不能精通全部内容,需要各门课程教师在提高自身专业水平的同时,共同努力使课程内容相互联系、融会贯通;需要建筑设计老师有丰富的中外建筑历史知识和建筑文化知识。
1.3教学条件方面的问题
论文关键词:建筑环境与设备专业教学体系办学思路专业特色
论文摘要:从办学思路、教材设置、师资结构等方面讨论了目前高校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中出现的问题和应改革的内容;结合中南大学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教学实践,提出了明确办学思路、强调专业特色、加强实践环节等方面的专业教学体系改革的思路。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巨大动力。人是从事科学技术的主体,因此当今社会的竞争就是人才的竞争。而人才核心竞争力的培养,主要来源于大学教育。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教育部在上世纪末对大学很多专业都进行了调整,包括建筑环境与设备专业。论文百事通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是根据教育部1998年颁布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将“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和“燃气工程”两专业合并,调整、拓宽组建而成的新专业[1]。该专业以培养从事工业与民用建筑室内环境及建筑设备、公共设施、建筑热能供应系统的设计和建筑自动化与能源管理工作的人才为目标。这次调整,不是简单的合并,而是产生了一个面向21世纪新的专业学科。近年来,该专业如雨后春笋般在全国范围91所各类众多高校中涌现出来,问题也随之凸现。笔者认为有必要进行深入的、切实可行的教学改革。
一、主要凸现的问题
(一)办学思路不清晰
虽然很多学校秉承了“厚基础、宽口径”的办学思想,在教学内容上增加了建筑环境、建筑热能供应以及建筑自动化等方面的知识,并把建筑环境学列为了专业的平台,搭建了新的本科专业的框架体系。但是“厚而宽”不是“大而全”。知识口径的拓宽不是各种知识的堆积和罗列。专业的办学首先要服从于所在大学的办学思路,即学校的定位。一般院校和重点院校不同,创新型大学与研究型大学和综合型大学也不同。如果全国九十一所建筑环境与设备专业的教学体系都参照某一两个名牌大学的教学体系,那么这样的后果是显而易见的:一,专业建设没有或者散失了原有专业的特色;二,专业培养出来的人才也没有特色。
(二)教材建设的质量不容乐观
目前围绕建筑环境与设备专业的教材种类繁多,质量参差不一。教材是教学内容的具体体现,教学体系中的教材应该具有知识的系统性、延续性和完整性。而不是各个知识块之间简单的粘贴或移动的关系。以《暖通空调》为例,集结了原来供热、供燃气及通风空调工程专业的主要专业课:《空气调节》、《工业通风》以及《供热工程》的主要内容。剔出了三门课管网输配的交叉部分,而另设了一门课:《流体输配管网》。但就这两门课程的教材来看,共同的缺点是把原来空调、通风和供热三门课的三个系统简单地归类总结,系统总结有余,阐述不足。使得在具体教学过程中,出现老师觉得不好讲,学生不易接受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