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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资金监管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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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资金监管

建立惠农资金监管平台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切实加强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督管理,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监督管理的意见》(政办〔〕72号)的部署,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建立我市强农惠农资金监督管理平台,实行资金公开和备案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强农惠农资金监督管理平台的重要意义

国家、省、市对“三农”工作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各级财政逐年加大强农惠农资金的投入。我市的强农惠农项目多、金额大、涉及面广,强农惠农政策实施力度逐年加大。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运转使用的监督管理,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村基层社会稳定,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建立强农惠农资金监督管理平台,实行资金公开和备案制度,是确保强农惠农资金安全运行、规范管理、有效使用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建立强农惠农资金监督管理平台、实行资金公开和备案制度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使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真正惠及农村和广大农民。

二、纳入监督管理平台的资金类别

凡是国家、省、市安排用于“三农”的各项资金投入,包括各级财政、农业、教育、发展改革、科技、民族、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利、林业、商务、文化、卫生、人口计生、广电、移民、畜牧、扶贫、农机等有关部门分配下达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对农业和农民的直接补贴资金、农村公益事业发展资金、救灾扶贫资金等强农惠农资金,都要纳入监督管理范围。

(一)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资金。主要是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病险水库治理、农村能源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农村公路建设、土地整理与耕地保护等资金。

(二)涉农补贴类资金。主要是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畜牧良种补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与扑杀补助、退耕还林补助、生态公益林补偿、森林植被恢复费、林业生态建设资金、家电下乡补贴、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产粮大县奖励、油料生产大县奖励、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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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资金监管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切实加强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强农惠农资金安全运行、规范管理、有效使用,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监督管理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工作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各级财政逐年加大了强农惠农资金投入。我省是农业大省,强农惠农资金项目多、金额大、涉及面广,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关系中央强农惠农政策在我省的落实,关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农村基层社会稳定,关系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各地各部门务必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监管的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就业、强基础”的重大决策上来,统一到依法行政的要求上来,统一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上来,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监管,不折不扣地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确保强农惠农资金真正惠及农村和广大农民。

二、突出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督管理重点

中央和全省各级财政安排用于“三农”的各项资金投入,包括全省各级发改、教育、科技、民族、民政、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交通、水利、农业、林业、商务、文化、卫生、人口计生、广电、新闻出版、移民、畜牧、扶贫、农机、农村能源等有关部门分配下达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对农业和农民的直接补贴资金、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资金、救灾扶贫资金等强农惠农资金,都要纳入监管范围。当前,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管重点是:

1.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资金,主要是指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病险水库治理、洞庭湖区堤防建设、农村能源建设、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农村公路建设、土地整理与耕地保护、乡村清洁工程等资金。

2.涉农奖励补贴类资金,主要是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水稻良种补贴、棉花良种补贴、油菜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能繁母猪补贴、生猪良种补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与扑杀补助、退耕还林补助、生态公益林补偿、产粮大县奖励、油料生产大县奖励、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等。

3.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类资金,主要是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科技、新农村现代物流网络建设、政策性农业保险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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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农惠农资金清查工作意见

为解决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的长效机制,根据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纠风办、县审计局制定的《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为着力点,以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清理、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安全为重点,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通过开展专项清查,力争实现政策制度设计更加完善、部门管理职责更加明晰、资金监管体系更加完备、资金统筹安排更加合理、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显著、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分级负责,分口把关。专项清查工作实行镇级负责,各相关涉农部门分口把关,互相督促,严格抓落实。

2、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专项清查工作既要对各级财政安排的各项强农惠农资金进行全面清查,又要突出重点,着重清查资金规模较大、涉及面广、农民群众关心、社会各界关注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3、坚持统筹分工,协同配合。建立专项清查工作组织保障机制,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统筹组织专项清查工作。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等有关涉农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落实分工,相互配合,协调推进专项清查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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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监管平台建设总结汇报

近年来,随着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问题的关注和重视,各种强农惠农项目密集,资金量大,对涉农资金的监管难度也更大,涉农资金在运转、使用和拨付方面违纪违规现象有所增加。为进一步提升对涉农资金监督管理水平,县在深入研究,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率先在全市探索运用科技手段,建立涉农资金监管网络平台,实现了涉农资金科技化、规范化、动态化监管。止目前,已有14个乡镇37个县直单位纳入监管范围,成效初步显现。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做到了“三到位”、“四落实”。

一、做好“三个到位”,确保涉农资金监管网络平台建设顺利开展。

(一)组织领导到位。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加强涉农资金监督管理精神,成立领导小组,在组织领导方面突出一个“强”。县领导小组以纪委书记为组长、政府常务副县长、县委办主任、主抓农业副县长等为副组长;乡领导以乡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纪委书记、主抓副职为副组长。充分宣传发动,在活动准备上突出一个“早”。早在7月25日就开始做动员安 排,在9月、11月份又召开县、乡、村三级成员参加的不同规模的会议,做到早安排、早着手。制定完善方案,在落实措施行突出一个“细”。借鉴外地经验,不断修改完善方案,明确阶段性目标任务和落实措施,责任到人,有力推进了工作的开展。

(二)保障措施到位。配备财务专业和电脑专业工作人员,努力做到人力保障到位;全县已投入建设资金76万余元,努力做到资金保障到位;固定办公地点,配备电脑、打印机、扫描仪、摄像机、文件柜、办公桌等办公设施,努力做到物资保障到位。

(三)培训指导到位。县纪委农廉室,全力配合、多方协调、指导工作。专门组织各相关单位领导和网络管理员80余人进行了专门培训,并聘请六维软件公司人员吃、住在专门解决软件运行中出现的多类问题,并保证培训指导到位,做到人人能操作,个个会业务。

二、落实“四项制度”,提高涉农资金网络监管平台运行水平。

(一)落实资金备案制度。凡使用涉农资金的项目主管单位,都要及时到县纪委进行备案。目前,已备案项目136个,备案资金达2.94亿元。

(二)落实涉农资金摸底登记制度。按照县涉农项目及资金安排情况登记表要求,进行了认真登记,做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漏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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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农资金管理调研报告

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市财政支农惠农资金管理现状,及时总结近年来创新管理所取得的成效,查找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研究进一步加强管理的措施。今年以来,我们把支农惠农资金管理的目光聚向资金流向的“终端”环节,先后选择我市个不同层面的县、区、镇、乡等,通过收集情况和召开部分县、区、乡财政及农口部门负责人座谈会,以及对部分重点支农惠农资金逐笔、逐环节追溯直至资金“落地”等方式开展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我市支农惠农投入底数和管理制度设计、管理制度执行、资金全程监管以及资金“落地”效益,认真听取了基层财政及农口部门和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据调查统计,我市支农惠农投入大幅度增。2014年财政支农惠农总投入为万元,比2008年增加万元,增长%,其中上级财政支农惠农投入万元,比增加万元,增长%;本级财政支农惠农投入万元,比增加万元,增长%。平均每个区(镇、乡)投入为万元。调查结果表明,通过多年来综合治理,当前我市财政支农惠农资金管理力度明显加强,资金使用绩效明显提高。

一、我市财政支农惠农资金管理基本情况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更直接、更有力的强农惠农政策措施,尤其是今年以来,我市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不断加大了财政对“三农”投入,促进了农业、农村快速发展。全市财政部门在各级检察、纪检、审计等部门不断加强对“三农”资金审计监督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转变理财观念,创新监管方式,从以下“七个方面”着力构建支农惠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的体制机制,违纪违规现象大大减少,支农惠农政策效应逐步凸现。

(一)着力打造资金安全运行通道。通过今年以来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推进,财政资金的拨付自上而下基本上实现了封闭式运行。在市级层面上,上级下达和本级预算安排的农业财政口支农惠农资金走向大致分为三类:一是各项直接发放的惠农补贴资金,主要包括农作物良种补贴、退耕还林补贴、能繁母猪补贴等,全部由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到金融机构,通过“一折通”发放,只要申报、公示、审核程序到位,补贴政策就能全面落实到位。二是各项间接惠农补贴资金,主要包括农机购置补贴、动物疫苗补贴资金、棉花良种补贴、转移培训补助资金等,主要通过政府招投标和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商。三是项目建设资金,包括用于农业、林业、水利、扶贫开发等项目资金,除少数特殊项目外,一般都要求实行市级财政报账制或委托乡镇财政所报账制。一个项目资金到县后,既要经过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工程监理、工程验收等规定程序,又要经过项目所在地公示和乡镇财政所、乡镇政府、县农口主管部门、县财政部门分管财政的政府领导逐级审核签字后,才能通过国库直接支付到供应商或施工单位。实行严格审核后的国库直达,取消了项目资金在部门“漫游”的各个环节,大大减少了资金的流失和浪费。

(二)着力健全管理制度建设平台。管理制度建设是财政部门依法行政的前提和基础。我市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以来,市财政局从健全和完善制度建设入手,构建了一整套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支农惠农资金管理制度体系,汇编印发各地执行,确保支农惠农资金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各县、区结合当地实际,对各项支农惠农资金管理也都制定了具体操作办法,在制度建设层面上实现了“无缝对接”,有效地防止了管理制度“缺位”现象。县财政局针对近年来农业自然灾害频发,农业救灾资金管理“缺位”现象,及时制定了《防汛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县建立了《财政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情况的跟踪反馈制度》和《基层财政所农业专管员制度》,确保财政支农惠农资金始终处于有效监控之中。县针对前些年财政监督发现的问题,积极制定整改措施,从制度建设入手,制定了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利用会议、检查、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赢得了社会的广泛支持,资金管理明显加强。县、县、区、区、区等地财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和支农投入重点,进一步细化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扶贫开发、支农资金整合等一系列专项资金拨付程序,制定管理办法,为管好用好财政支农资金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着力构建部门联合共管机制。实践证明,支农惠农资金的监督与管理,不是财政一个部门的事情,应按照各级政府部门职能划分,建立财政和农口部门职能相匹配的联合共管机制。为此,市财政局制定了《关于加强财政支农资金责任管理的实施意见》,按照“谁审批、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市、县、乡财政与农口部门各自在财政支农资金监督管理和使用中的责任,通过行政处罚、绩效分配、工作考核等方式,不断强化管理责任追究,做到项目建设有人管,资金风险有人担。县的县、区、乡三级层层签订责任书,把惠农补贴落实情况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县财政局在《关于印发加强财政支农资金责任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中,还增加了“乡镇人民政府责任”条款,使责任体系更加完善。县政府进一步延伸和细化管理责任主体,强调把好“四关”:即财政部门管资金,严格按照资金拨付程序和进度拨款,严把资金拨付关;项目主管部门管项目,对项目真实性负责,严把项目审核关;审计部门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严把审计监督关;监察部门对分配、管理和使用中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严把责任追究关。县制定了《县加强财政支农资金责任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县政府统一领导、财政部门和农口部门通力协作的管理责任体系,明确各自应承担管理责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追究责任。县狠抓管理责任奖惩体系建设,将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与来年的经费预算、项目申报挂钩。

(四)着力规范管理末端操作程序。此次所调查县、乡,都基本取消了单位资金账户,基本实现了个人工资、惠农补贴财政“一折通”发放和项目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的改革目标。在直接惠农资金管理方面,补贴申报程序必须经过农户申报、入户登记、村“两委”班子核实、以村为单位张榜公示、财政核查、乡镇政府审核县直有关部门复核、县政府领导审批等程序后,县财政再向金融机构拨付资金,确保了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县采取“四个一”措施:指标统一下、补贴一卡发、结算一线通、服务一站办,确保惠农补贴政策落到实处。县实行惠农补贴发放“五直达”:即惠农政策“直达”群众、数据测算“直达”具体对象、补贴凭证“直达”个人、补贴资金“直达”享受对象、督办检查“直达”基层。在项目资金管理方面,严格实行报账制管理,对项目建设中达到政府采购标准的工程、设备、服务等支出,全部实行政府招标采购;对大宗材料、设备、劳务等可以直达终端的支出,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从源头上杜绝挤占、挪用行为。县通过严格实行项目工程款支付逐级审核和县级报账制管理,确保了资金支付安全规范,在县国库收付中心设立京山县财政支农资金整合项目资金专户,严格实行报账制管理,做到支出核算到项目,资金支付直达项目施工单位。县严格按照“项目申报、财政评审、下达计划、施工建设、联合验收”的程序,对农村安全饮水、病险水库整治、小农水建设等相关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进度拨款。2014年,财政支农资金直接支付率达90%以上。

(五)着力突出资金使用管理创新。一是大力推进支农资金整合。近年来,在全市逐步开展了以县为主、以主导产业或新农村建设为平台、在资金管理渠道和用途不变的前提下,整合各类用途相近的各类财政支农资金,吸引社会资金,集中投入的自主整合模式。从的整合资金亿元、吸引社会投入亿元,发展到的整合资金亿元、吸引社会投入亿元,大大提高了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县以产业为平台,先后整合各类支农资金万元,引导社会投入万元,用于项目。县以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万元为引导,整合各类财政支农资金万元,吸引社会投入万元,实施建设项目,开发兴建生产基地。县整合支农资金亿元,集中解决农村“产业发展难、出行办事难、安全饮水难、学生上学难、有病就医难、提高素质难、改变环境难、民主管理难”等“八难”问题,有效地促进了产业发展,改善了农村面貌,增加了农民收入。县围绕产业发展,整合各类支农资金项万元,引导社会投入达万元,促进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二是推行“以奖代补”、民办公助、先建后补、以资代劳、财政贴息、贷款担保等方式,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县从开始,县财政每年安排植树、改水、修路各万元“以奖代补”资金,用于生态和基础建设。2014年通过政策引导,建成通村公路公里;解决了万农村人口的安全饮水问题;完成造林面积万亩。县投入奖补资金万元,用于口农村给水水库的改造。区近年来每年财政投入上千万元资金,主要通过以奖代补方式,重点扶持、、三大产业发展,2014年本级财政扶持资金已达万元。三是积极推进管理创新。我市把各级财政支农投入纳入市财政专户,根据项目进度及时将资金拨至实施单位,会计账务、实施方案和工程资料在市财政备案留查,既保证工程进度需要,又体现了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四是探索简便易行的惠农补贴发放方式。实行惠农补贴资金归口管理,发放各项惠农补贴资金万元,惠及万农户,既降低了行政成本,又提高了资金到位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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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三农资金督查工作方案

为保障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妥善解决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的长效机制,根据《省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清查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为着力点,以加大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清理力度、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安全为重点,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通过开展专项清查,力争实现政策制度设计更加完善、部门管理职责更加清晰、资金监管体系更加完备、资金统筹安排更加合理、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显著、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分级负责,分口把关。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实行县级和乡镇分级负责、各相关涉农部门分口把关的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全面推进,突出重点。既要对各级财政安排的各项强农惠农资金进行全面清理,又要突出重点,着力清查资金规模较大、涉及面广、农民群众关心、社会各界关注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三是统筹分工,协调配合。建立专项清查工作组织保障机制,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统筹组织专项清查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分工,相互配合,协调推进专项清查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要认真查找当前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既要解决当前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又要切实解决强农惠农工作中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建立健全监管体制和机制,确保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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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农惠农资金清查检查工作总结

根据市财政局、监察局、纠风办、审计局《关于印发<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我市开展了一系列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组织到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重点检查和督查工作在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市审计局牵头,会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分片区负责原则具体实施。成立了16个镇区重点检查组和5个市直单位重点检查组;成立非重点检查镇区督查组,由负责对应片区的市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照重点检查组要求组织实施,由领导小组成员任督查组组长。

同时明确了各自分工和职责,做到分工明确,职能清晰,确保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起好步、开好头。

(二)科学部署,明确目标与任务

根据工作安排,我市及时召开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组织检查组、督查组人员学习《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实施方案》、《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重点检查方案》等检查和督查的要求和纪律。强调和布置了我区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并对涉农单位提出了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加强领导”三个方面的要求,在具体工作中要把握“两个重点、四个环节”,确确实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利益。

明确了重点检查及督察对象:其中重点检查对象为近年来强农惠农资金投入、使用的:xxx等17个镇区。实施重点检查的市直涉农部门为: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农业局(扶贫办)、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等11个市直单位。督查对象为:7个非重点检查的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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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农惠农资金清查工作讲话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为了进一步加强涉农资金的监管,确保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我们在这里举办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台培训班。首先,我代表**向关系支持本次培训班的**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奋斗在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一线的同志表示热烈的欢迎!

这次培训班,是在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举办的,既是把握新形势、落实新任务的需要,也是大家走上提升个人素质、更好地履行职责的需要。在座的平时在工作一线,担负的任务较重,学习时间相对有限。这次把大家集中起来学习,思考一些问题,梳理一下思路,希望大家静下心来,全心投入,真正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得,学有所成。下面,我就如何进一步抓好学习,讲四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培训学习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加强学习,既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又是一个常谈常新的课题。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如果不懂得学习,不善于学习,不加强学习,这个民族、这个国家是没有希望的。一个人也是如此。如果不学习,你就不可能进步,就不可能有机遇。对学习的重要性,并不是每个人都看得透彻,也不是每个人都能真正在内心和行动上重视。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同志对于学习的重要性仅仅是停留在嘴上、写在书上,很少落实到行动上;有的把学习当作重指标、软任务,可有可无,觉得学不学都是一回事;有的把不学习当作是一种光荣,当作一种值得骄傲的缺点。在总结中写自己存在的不足,不好写自己的能力差,就写自己平时学习不够,有的借口时间太忙,工作太重,无法学习。所以讲学习的问题,关键是思想认识问题,是重视不重视的问题。

“三农”问题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涉农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使广大农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与关爱,是全市各级政府和各涉农部门的神圣职责,也是市委、市政府赋予我们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以及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对充分发挥强农惠农资金的作用,保障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加快推进农业农村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举办这次培训班,目的就是要使大家通过学习,统一大家的思想,拓宽大家的视野,提高大家的素质,进一步增强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解决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能力,努力提高领导水平,更好地带领群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因此,大家一定要充分认识举办这次培训班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学习的紧迫感和自觉性,不断丰富和提高自己,更好地履行职责。

二、统一思想,提高对强农惠农专项清查工作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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