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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引言;我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存在的问题;完善我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措施,对政府会计监管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政府监管失灵在我国,由于会计信息监管部门众多,也由于会计信息所具有的经济后果影响,相关监管部门纷纷确立自己的会计监管权,争相出台非正式的规定,以优先确定本部门的监管权,限制其他部门的争权,而且部门的利益驱动使各部门在自身出台规定时不可能主动与其他监管部门进行协调、内部监管的不利上市公司内部会计监管主要是由监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实施的、内部监管的不利上市公司内部会计监管主要是由监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实施的、外部监管不利、加强对政府监管机构的监督、完善上市公司的自我监管、加大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建设、有效的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可以防止公司操纵会计信息生成以及披露,督促注册会计师诚信执业,从而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资本市场健康运行,具体材料请详见:
摘要: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事件屡禁不止,在造假案之后,会计监管成为防范制止会计造假问题的重要手段,世界各国都加强了会计监管力度,我国也试图从会计监管入手对会计造假进行治理,但会计监管的实际效果不佳。上市公司会计监管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关键词: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政府会计监管
0引言
近年来,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发生了一系列会计造假事件,这些事件无一不产生轰动性的影响。而我国也是会计造假案件频发,我国资本市场的成长和投资者信心正经受着严峻考验。毫无疑问,会计信息的失真给经济发展和市场秩序带来巨大冲击,在我国证券市场不断完善建设时期,这些问题足以动摇市场公平和效率的基础、干扰社会经济的有效运行。影响我国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事实上,随着每年监管措施的逐渐加强,会计造假现象并没有得到明显改善,我国低风险的法律制度环境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政府会计监管的实际效果不佳。而上市公司内部,代表投资者实施会计监管的董事会和监事会也并未起到应有的作用,董事会的国有股一股独大、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阻碍了内部监管的正常运行,监事会作为一种制度设计,它的监督职能远未发挥出来,出现了严重的虚化现象,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决策者和研究人员。总之,有效的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可以防止公司操纵会计信息生成以及披露,督促注册会计师诚信执业,从而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资本市场健康运行。由于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特殊性、会计监管制度的外生性,使得会计监管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这可以从我国近几年大量出现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及其导致的不良后果的案例中得到印证
1我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存在的问题
1.1政府监管失灵在我国,由于会计信息监管部门众多,也由于会计信息所具有的经济后果影响,相关监管部门纷纷确立自己的会计监管权,争相出台非正式的规定,以优先确定本部门的监管权,限制其他部门的争权,而且部门的利益驱动使各部门在自身出台规定时不可能主动与其他监管部门进行协调。我国的现实问题是,立法给予了政府会计规范的制定权,却没有明确政府会计规范制定低效或无效时应承担的责任,政府的权力与责任是不对等的,政府会计规范行为取向是单一的,搭便车的心理使公众不愿过问政府的行为及其影响,而慑于政府的权威,特别是在缺乏民主意识的情况下,更使多数人对规则的制定产生无能为力的感叹,对舆论的不重视又使公众唯一可以利用的正面武器被搁浅。
自2001年以来,美国的安然、世界通信、默克制药、施乐和法国的威旺迪等国际大公司相继曝出假账丑闻,而且愈演愈烈。这些国际大公司的丑闻不仅引起人们的震惊和愤怒,同时严重打击了投资者的信心,欧美两地的股市频频刷新历史低点,给刚刚复苏的美国经济蒙上了一层阴影,以至于美国总统布什在八大发达工业国会议上对此表示愤怒和深切担忧。总统在国际场合表达对国内企业会计运作的愤怒和深切担忧在美国历史上还是头一次。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使美国各大公司的会计丑闻不断?对我国的会计监管又有什么借鉴意义呢?
一、美国各大公司会计丑闻不断的原因
(一)美国公司高管人员的激励与监督机制存在问题
近年来,欧美许多公司为提高决策效率和鼓励创新,弱化了董事会监督机能。而公司经理层在权力扩大的同时,又通过股票期权的方式将个人收入与公司股票价格联系起来,却没有对期权的出售做限制性规定,当真实的利润无法来支撑高扬的股价,做假账似乎成了唯一的选择。这样的激励机制理所当然地成为做假帐的内在动力。
一般而言美国公司经营者的报酬结构包括薪金、奖金、持股和股票期权、退休金计划等形式,其中期权是重要的组成部分。所谓期权是指公司为了激励职工,允许其以特定的价格购买公司股票的选择权。向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乃至员工发放公司股票期权,被认为是美国企业管理中十分成功的经验,然而安然破产事件引发了美国各界对股票期权制的争论。首先,股票期权有税收漏洞。按美国目前的会计制度,公司提供的股票期权不列入员工的收入报表,从而使公司和员工在纳税方面得到很大好处;其次,当期权持有人行使期权,从公司购进股票后,市场上的流通股会增加,这必然分薄了每股收益。为了稳定股价,公司会回购期权,美国会计标准规定回购支出不作为成本记入公司的财务报表,结果公司的利润人为地提高了。据估计,时代华纳公司如果在其收入账下,扣除过去5年的期权支出损耗,其总收益将会减少75%。
(二)美国的会计标准给丑闻提供了可乘之机
当人们在分析美国大公司近期出现的财务造假原因时,美国会计标准成了众矢之的。安然事件发生后,安达信的CEO向全球发出公开信的观点是:目前会计方法已落后于时代,而滞后会计准则便给美国大公司提供了财务造假的机会。
随着经济的发展,会计标准上的问题是一直都存在的并且是在不断完善的,再用衡量工业时代企业价值的方法来衡量知识经济下企业的价值,可能就不灵了。比如,一个企业如果有几个很核心的人员,那这企业可能就值3000万,如果这两人离开了,同样还是这些设备,可能就只值300万,这时候,传统的会计方法就失效了。但会计方法的问题始终是相对的,在会计判断上,绝对的真实是不存在的,就需要主观经验,只要这种主观判断符合实际就行。随着全球经济的广泛性和复杂性的日益加深,不仅给会计判断增加了难度,而且还使得一般的股东们无法理解到底那些属于关联方交易,究竟那一种会计标准才更适合企业,资产到底该如何计价,在这种情况下,错误的不是会计标准,而是实施会计标准的人。
论文关键词:财务会计监管;现状研究;法制体系
论文摘要:财务会计弄虚作假的舞弊事例频繁出现,导致企业的诚信信誉受到人们的普遍质疑,这也从根本上反映出我国现行的财务会计监管体制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缺陷。文章就我国财务会计监管体制的现状进行了分析研究,并针对我国财务会计监管现存的问题提出了一些改进与对策建议。
一、我国财务会计监管体制的现状
随着国内外重大财务会计舞弊案件的频繁发生,财务会计监管问题已成为世界范围内会计界重点关注的研究对象。在国外,安然、安达信、世界通信,施乐和默克制药等一批国际知名企业爆出财务会计假账丑闻,凸显了西方国家财务会计市场监管体制的弊端;在国内,琼民源、郑百文、蓝田股份、黎明股份等一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财务报告虚假等问题的查处,导致企业的诚信信誉受到人们的普遍质疑。据2000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显示:在财政部抽查的159家企业中,资产不实的147家,虚增资产18.48亿,虚假资产24.75亿,利润不实的157家,虚增利润14.72亿,虚减利润19.43亿。以上这些财务会计弄虚作假的舞弊事例和数据,尤其是在我国出现的这些问题,从根本上反映了我国现行的财务会计监管体制存在着的缺陷,主要包含以下两方面:
(一)我国财务会计的法制体系不健全
1985年,我国《会计法》公布实施。此后,1993年与1999年我国相关部门虽对《会计法》作了修改,明确规定了严禁对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弄虚作假的编造,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等内容,但由于在财务会计领域缺乏严谨严密的规范及相应的实施细则,《会计法》在实际工作中操作性比较差,难以切实的加以推广实施。加上在执法过程中,执法力度不够,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层出不穷,这些也造成了我国财务会计舞弊案件的普遍性比较高。
同时,尽管近些年我国监管部门对对财务会计加大了审计工作,并加强了对财务会计的舞弊行为进行行政、刑事的处罚,但现行的法律缺乏相关的民事责任的认定与处罚。譬如,我国现行《会计法》在有关会计造假法律责任的第43条明确规定:“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造虚假会计报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人员资格证书。”可见,我国《会计法》对弄虚作假的财务会计的法律认定,只规定了相关的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而对民事责任缺乏足够的认定与处罚,这显然不足以对财务会计违法的单位与人员构成足够的威慑力。因此,很多企业与财务会计人员铤而走险违规、违法的操作也就不足为怪了。
(二)我国对企业财务会计的监管体系不健全
一、目前医院会计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医院外部筹措资金困难。面对强烈的行业竞争和国外同行的竞争压力,需要我国医院必须从传统模式转变到现代模式,规模也要向大型化和国际化的方向发展。改革需要大量的财政支持,从我国医院目前的现状来看,大规模资金由医院自己筹措是很难办到的,但是通过资本市场或者金融机构筹集资金存在重重障碍。
(二)会计监管力度不够。医院的会计管理主要还包括对部门的监管和控制,比如进出账的合理运用等等,但是目前来看大部分医院的监管力度还是不够的,体现在规章制度无法落实到位,现有的核算无法达到完美,缺乏高素质的会计人员。这样的情况下就会出现会计核算不够规范,有章不循,违纪违规等情况时有发生。
(三)会计信息失真。现在大多数公司还在使用传统方式进行会计信息采集,也有使用电算化或是会计软件的,但是这些软件也只是单一的核算或报表系统,不能够很好的做到及时跟踪,而且因为会计人员受内部控制和业务能力的影响等,常常在核算方面做的不精确,造成了无意识的掩盖了下属医院部门的实际情况,经常出现账物不符,账表不符。当然由于素质的差异,也有医院的会计部门在不同程度的存在做假账、编假报表,大大影响了正常的会计秩序。
二、完善医院会计管理的对策
(一)实行预算管理。预算管理是集中了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于一体的有效的现代化监控手段,所以称为全面预算管理,预算管理的好处在于采用了监管和预测的方法,能够经常进行实时的调节,保证了决策和目标控制的完善,对于医院来说由于费用杂乱,管理层面多,这种预算管理的方法是很有效的控制手段之一。
(二)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和人才引进。加强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会计人员除了要系统掌握会计和财务现论以外还要掌握计算机、英语等方面的知识,这样医院会计人员才能够成为会计信息化系统的使用维护人员,并且对外文书籍也能进行一定的翻译,这样才能够很快的学习西方先进的财务知识。医院要注意引进人才尤其是财务信息化的专业人才,大量培养系统使用维护和管理人员,壮大会计信息化人才队伍。会计信息化,是指企业会计人员利用计算机网络和通讯技术等现代科技,对企业进行流程再造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会计管理模式,发掘企业会计资源的信息潜能,充分利用企业信息资源,提高企业会计管理效率,以更好地组织企业活动,实现企业会计目标的过程。超级秘书网
(三)推行会计人员委派。会计人员的委派虽然也产生了一些不太好的短期效应,但是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对于非企业单位有很好的长远效益,因为那些受委派会计人员不仅在业务上而且要在行政等方面都由委派部门统一管理,各用人单位不再对会计人员行使包括行政在内的管理权。这样的话会计就不需要为了医院的利益或是迫于某些领导的权力而不得不委曲求全,这样做的好处与权利的分离是一个道理。(四)拓展管理内容,创新管理手段。拓展管理内容除了传统上的内容,比如资金管理和财物管理外,还应向金融风险管理、税金管理、保险管理,甚至知识资本管理方面拓展,加强资金筹集的有效性、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减少盲目性。其次是会计管理方法的更新。量化的会计管理方法应得到更多的应用,如滚动预算、风险决策及不确定性决策等。
论文关键词:财务会计监管;现状研究;法制体系
论文摘要:财务会计弄虚作假的舞弊事例频繁出现,导致企业的诚信信誉受到人们的普遍质疑,这也从根本上反映出我国现行的财务会计监管体制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缺陷。文章就我国财务会计监管体制的现状进行了分析研究,并针对我国财务会计监管现存的问题提出了一些改进与对策建议。
一、我国财务会计监管体制的现状
随着国内外重大财务会计舞弊案件的频繁发生,财务会计监管问题已成为世界范围内会计界重点关注的研究对象。在国外,安然、安达信、世界通信,施乐和默克制药等一批国际知名企业爆出财务会计假账丑闻,凸显了西方国家财务会计市场监管体制的弊端;在国内,琼民源、郑百文、蓝田股份、黎明股份等一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财务报告虚假等问题的查处,导致企业的诚信信誉受到人们的普遍质疑。据2000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显示:在财政部抽查的159家企业中,资产不实的147家,虚增资产18.48亿,虚假资产24.75亿,利润不实的157家,虚增利润14.72亿,虚减利润19.43亿。以上这些财务会计弄虚作假的舞弊事例和数据,尤其是在我国出现的这些问题,从根本上反映了我国现行的财务会计监管体制存在着的缺陷,主要包含以下两方面:
(一)我国财务会计的法制体系不健全
1985年,我国《会计法》公布实施。此后,1993年与1999年我国相关部门虽对《会计法》作了修改,明确规定了严禁对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弄虚作假的编造,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等内容,但由于在财务会计领域缺乏严谨严密的规范及相应的实施细则,《会计法》在实际工作中操作性比较差,难以切实的加以推广实施。加上在执法过程中,执法力度不够,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层出不穷,这些也造成了我国财务会计舞弊案件的普遍性比较高。
同时,尽管近些年我国监管部门对对财务会计加大了审计工作,并加强了对财务会计的舞弊行为进行行政、刑事的处罚,但现行的法律缺乏相关的民事责任的认定与处罚。譬如,我国现行《会计法》在有关会计造假法律责任的第43条明确规定:“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造虚假会计报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人员资格证书。”可见,我国《会计法》对弄虚作假的财务会计的法律认定,只规定了相关的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而对民事责任缺乏足够的认定与处罚,这显然不足以对财务会计违法的单位与人员构成足够的威慑力。因此,很多企业与财务会计人员铤而走险违规、违法的操作也就不足为怪了。
(二)我国对企业财务会计的监管体系不健全
自2001年以来,美国的安然、世界通信、默克制药、施乐和法国的威旺迪等国际大公司相继曝出假账丑闻,而且愈演愈烈。这些国际大公司的丑闻不仅引起人们的震惊和愤怒,同时严重打击了投资者的信心,欧美两地的股市频频刷新历史低点,给刚刚复苏的美国经济蒙上了一层阴影,以至于美国总统布什在八大发达工业国会议上对此表示愤怒和深切担忧。总统在国际场合表达对国内企业会计运作的愤怒和深切担忧在美国历史上还是头一次。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使美国各大公司的会计丑闻不断?对我国的会计监管又有什么借鉴意义呢?
一、美国各大公司会计丑闻不断的原因
(一)美国公司高管人员的激励与监督机制存在问题
近年来,欧美许多公司为提高决策效率和鼓励创新,弱化了董事会监督机能。而公司经理层在权力扩大的同时,又通过股票期权的方式将个人收入与公司股票价格联系起来,却没有对期权的出售做限制性规定,当真实的利润无法来支撑高扬的股价,做假账似乎成了唯一的选择。这样的激励机制理所当然地成为做假帐的内在动力。
一般而言美国公司经营者的报酬结构包括薪金、奖金、持股和股票期权、退休金计划等形式,其中期权是重要的组成部分。所谓期权是指公司为了激励职工,允许其以特定的价格购买公司股票的选择权。向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乃至员工发放公司股票期权,被认为是美国企业管理中十分成功的经验,然而安然破产事件引发了美国各界对股票期权制的争论。首先,股票期权有税收漏洞。按美国目前的会计制度,公司提供的股票期权不列入员工的收入报表,从而使公司和员工在纳税方面得到很大好处;其次,当期权持有人行使期权,从公司购进股票后,市场上的流通股会增加,这必然分薄了每股收益。为了稳定股价,公司会回购期权,美国会计标准规定回购支出不作为成本记入公司的财务报表,结果公司的利润人为地提高了。据估计,时代华纳公司如果在其收入账下,扣除过去5年的期权支出损耗,其总收益将会减少75%。
(二)美国的会计标准给丑闻提供了可乘之机
当人们在分析美国大公司近期出现的财务造假原因时,美国会计标准成了众矢之的。安然事件发生后,安达信的CEO向全球发出公开信的观点是:目前会计方法已落后于时代,而滞后会计准则便给美国大公司提供了财务造假的机会。
随着经济的发展,会计标准上的问题是一直都存在的并且是在不断完善的,再用衡量工业时代企业价值的方法来衡量知识经济下企业的价值,可能就不灵了。比如,一个企业如果有几个很核心的人员,那这企业可能就值3000万,如果这两人离开了,同样还是这些设备,可能就只值300万,这时候,传统的会计方法就失效了。但会计方法的问题始终是相对的,在会计判断上,绝对的真实是不存在的,就需要主观经验,只要这种主观判断符合实际就行。随着全球经济的广泛性和复杂性的日益加深,不仅给会计判断增加了难度,而且还使得一般的股东们无法理解到底那些属于关联方交易,究竟那一种会计标准才更适合企业,资产到底该如何计价,在这种情况下,错误的不是会计标准,而是实施会计标准的人。
会计信息是国家宏观经济管理部门、企业经济管理部门及其他方面进行决策的依据,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保证,但在目前的会计工作中,虚假、歪曲的会计信息已让众人触目惊心,上市公司也不同程度地存在这样的问题。因此,有必要加强这方面的研究。
1对上市公司进行会计监管的理论依据
1.1管制经济学论
管制经济学论是传统的监管理论,主要从市场经济需要外部监督管理的角度来阐述监管的动因。该理论认为会计信息是一种具有外部效应的商品,能给他人或其他企业带来一定的好处。企业生产会计信息并对外披露,不仅能实现企业自身的利益需要,而且企业外部利益相关者也可以从企业披露中受益,因为会计信息是一种决策信息。既然会计信息能给利益相关者带来好处,就有可能产生信息提供者为了利益需要而提供不符实际的会计信息,因此需要有关部门对其监管。
1.2公共利益论
公共利益理论认为,当权者——也可称为准则制定机构或准则制定者,代表公众利益,他尽力通过管制使社会福利最大化。因此,管制行为被认为是管制成本与市场运作改善后所带来的社会收益之间的权衡。公共利益理论所存在的问题在于确定恰当的管制数量的复杂性。对于信息这一复杂的商品来讲,难题尤为突出,它不可能有效地满足每一个人的要求,因此,如何确定管制程度的问题有待解决。
1.3法律不完备理论的解释
法律不完备理论认为:法律的阻吓作用因其内在的不完备性而削弱。法律的不完备性对立法和执法制度的设计有深刻的影响。法律不完备理论并不认为在所有存在法律不完备的领域都应该引入监管者,引入监管者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对市场可能发生的损害行为的类型和结果能够以合理成本加以描述,以便监管者能够有效行使主动执法权;二是预期中可能发生的损害行为造成的损害程度可能足够大,以便引入主动监管的收益能够超过监管的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之和)。在资本市场上,这两方面的条件尤其是第二个条件能够很好地得到满足,可以解释各国会计信息市场上普遍存在的监管。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会计行业得到了蓬勃的发展,会计工作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会计是一个信息系统,它的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由于会计信息属于公共产品,往往涉及公众利益,并具有较强的技术性,公众难以识别其质量,而且所有欺诈、舞弊与腐败等行为都有财务后果,这使得会计监督成为为整顿会计工作秩序、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不可或缺的手段。然而,直到199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的颁布,会计监督体系才逐渐清晰。《会计法》对会计监督进行了重新界定,构建了一个包括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督的“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其中,政府监督作为最高层次的经济监督,具有强制性和威慑力,权威性、公正性较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政府监督不仅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基础,同时也是促进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有效进行的重要保证。可以说,政府会计监督是我国会计的一大特色。目前,政府会计监督工作已经成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会计造假行为、保护国家和投资者利益的重要保障,成为服务宏观调控、促进财政管理改革、确保财税政策有效实施的重要手段。
一、政府监督当前存在的问题
以财政部自1999年开展的全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为例,1999年~2009年十年间,会计监督取得了明显成效。财政部连续了16期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累计检查企事业单位44580户,查出违规问题金额3386.9亿元,处理处罚企事业单位13562户,处理处罚会计师事务所757家,处罚注册会计师1306人,依法查处了一大批重大会计造假案件①。面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监督取得成绩,我们有理由感到欣慰,但是我们更应该看到我国政府监督面临的任务的艰巨以及政府监督存在的问题,并积极寻找解决这些问题的思路和方法。目前,我国政府监督主要存在以下几大软肋:
1.职能分割——多头监管,协同不畅。会计监督作为一种权利安排,其监督效果的好坏,取决于监督权安排是否得当。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会计监督权来源于政府的行政权以及股东和社会的转移监督权。而我国现实的会计监督权力安排,在诸多部门中都有体现,而这一权利安排源自《会计法》的规定。根据《会计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会计法》除了规定财政部门行使会计监督的权利和范围外,同时也赋予了审计、税务、人民银行②、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各自相应的实施会计监督的职能。《会计法》对会计监督各个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能的划分都源于特定的角度,各自有其侧重点,都在不同程度和不同方面对被监督主体起到了监督检查的作用。但在实际行使会计监督权利的各职能部门中,由于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对监督权利进行层次上的合理划分与安排,这种职能分割的不合理势必造成多头监管。多头监管导致的结果是管理分散,缺乏横向信息沟通和相互协调,造成重复检查和资源浪费,不能形成有效的监督、管理,更有甚之,可能导致不同监督主体各自为政、各取所需、滋生部门利益的现象出现。此外,由于缺乏横向信息沟通和协调,也给被监督主体带来了监督空隙,使被监督者在面对不同的监督主体时,有针对性的提供有利于自身的信息。
2.根基弱化——会计监督监督手段少、违规成本低。监督作为一种权利,常常与利益相伴,即监督与奖惩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没有有效的奖惩结构,监督作用和效力就随之削弱。近年来,对于各种监督部门的力度和效力,一个不争的事实就是财政部的会计监督和检查效力远远落后于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和税务局。以下我们就从目前法律法规中对实施监督的手段和处罚的力度来做一个简单的比较。从目前可以在监督过程中可以实施的手段来说,证监会的手段最多、最全面,与在刑事侦查阶段可以使用的手段基本相同;审计监督的手段也相对丰富;只有财政部的会计监督手段最为单一,效力最差,势必影响监督效力的发挥。只有各种手段的综合运用,才能有效地提高监督的效力。从另一个角度讲,事前的监督将减少损失,促进公平,维护社会经济的稳定,其更体现了监督的本质。此外,如表1所示,当前违法成本较低,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会计监督效力的发挥。
3.本末错位——重视监督检查,忽视制度建设。政府监督作为财政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发挥着重要作用。从一定程度上讲,政府监督是我国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通过其职能作用的发挥,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为国家经济安全提供有效的防范和纠偏保证。然而长期以来,我国政府监督方式比较单一。财政部门对企事业单位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仍然以事后检查为主,难以将问题发现和解决在萌芽状态,未能实现事前调查审核、事中跟踪监控和事后专项检查相结合。就目前财政部监督检查局已经连续公开披露了十六期的检查结果(可以查到七期)来看,我国政府监督的范围还十分有限,而且,每年存在的问题基本相同,并未得到实质性改善。另外,监督部门并未对上期结果作继续跟踪和回访监控,使监督检查的警示作用没有显现出来。
4.导向误区——利益驱动,效率低下。目前,我国政府监督面临的被监督对象数量大,经济业务多,任务非常重,但监督力量却十分有限。据统计,我国行使会计监督的人力资源,财政部约2000人,其中专员办专门从事监督的1000多人。虽然从2006年起,地方财政的力量逐渐充实到会计监督中来,扩大了监督的范围,加强了监督作用的发挥,但是相对于全国的会计监督工作来说,政府监督的力量仍是相当薄弱。因此,政府监督对象的选择应当主要围绕在一定时期的工作重点。然而,各省市等基层监督部门,由于利益驱动等因素,在被监督单位选择上具有随意性。而这种随意性经常表现为选择效益好的企业作为监督检查的对象,而将效益差的企业排除在外。这种选择监督对象的错误导向是与监督的目标相背离。现实中,效益差的企业往往存在更多的问题,更需要对其实施监督检查。
5.阳奉阴违——检查结果不透明,披露信息含量低。从目前能够在财政部监督检查局对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情况的公告来看,虽然近年来,监督检查局对检查结果履行了披露义务,但目前披露的公告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披露规范,每年的公告内容均有不同,并且仅只是总体上的描述,而未对被检查单位的情况进行公示,导致监督检查的结果透明度低。可见,目前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形式上的意义更大,由于其信息含量较低,无法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并不能起到很好的舆论监督作用。而且,习惯于权利寻租的惯例,对于没有可比性的模糊描述,反而造成引起更大的负面作用,导致社会不公平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