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写作是一种表达,也是一种探索。我们为你提供了8篇不同风格的工商税务管理参考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给你带来宝贵的参考价值,敬请阅读。
1.税款缴纳日期确定差异造成的统计误差
(1)税款缴纳方式为转账时,纳税单位确定其税款缴纳日期,是以“税收缴款书”交其开户银行划转时的日期为准,而税务部门确定税款缴纳日期,则是以在人行国库取得该单位“税收缴款书”的日期为准。如果纳税单位的开户银行压票,税款清算不及时或是税务部门没有及时到人行国库拿票,就会造成在一定期限内,税务部门与纳税单位统计的税款缴纳数字不符。
(2)税款缴纳方式为现金时,纳税单位确定其税款缴纳日期,是以“现金完税证”开票日期为准,但如果税务征收部门由于某种原因没有及时将其现金税款划转人行国库,则税务部门进行税款入库统计时,将认为企业该项税款并未缴纳。
2.税种原因造成的统计误差
(1)教育费附加和文化事业建设费,地税部门征收的税种当中这两个税种较特殊,在计算年度税收计划完成情况时不予统计,在确定某个企业纳税额时,这两个税种一般也忽略不计。但纳税单位在统计本身税款完成情况时,并不将这两个税种排除在外,这就使税务机关和纳税单位在各自统计税收完成情况时,产生了不一致。
(2)印花税,在查看企业内部综合反映纳税情况的“应交税金账”上,会发现一些企业在账面上各税种都反映得很清楚,惟独印花税没有反映。因为根据规定,印花税企业可以直接走费用科目。由于印花税金额一般不大,企业在统计自身税款缴纳情况时往往将其忽略。
(3)集体企业所得税,在现行税收级次管理中,集体企业所得税属于市级工商税收。企业在分税收级次填报自身有关纳税事项时,一些集体性质企业在统计本单位工商税收完成情况时,往往漏掉集体企业所得税。
3.纳税单位有下属机构造成的统计误差
税务统计分析就是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经济政策和税收政策,对调查搜集来的大量详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税源、税收和税政情况的统计资料,按照科学的理论和统计分析方法加工整理,进行定量、定性的系统分析研究。税务统计包括税收统计、税源统计和税政统计三个方面。
一、税务统计分析工作的主要任务
税务统计分析能体现统计工作最终成果,是统计的参谋作用能否有效得以发挥的关键环节。只做了统计报表而没有进行分析,就没有完成统计工作的全过程。没有统计分析的统计工作是有头无尾的工作。税务统计分析是税务统计活动过程的一个重要阶段。开展税务统计工作向纵深发展的标志和方向;也是充分有效地发挥税务统计整体功能,为税务工作转变职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和发展的要求,而提供优质服务必经的成功之路。主要任务是:
1、检查税收计划执行情况,促进组织收入任务圆满完成;
2、监督、反馈各项税收政策实施效果,分析原因,评价税收工作业绩;
3、分析社会经济发展变化对税收的影响;
4、研究税收领域中的发展规律和税务工作效益;
为进一步完善乡镇的财政管理体制,提高县乡两级的财政保障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乡镇工商税收
工商税收不再由乡镇包干,乡镇每年将本级人大通过的财政收支(包括工商税收入)情况报县财政局备案。
二、乡镇预算经费
原由县级负担的乡镇经费继续由县财政拨付,此外,县财政将增拨如下经费(各乡镇2005年原口径预算经费及增加的预算经费详见附表)。
1、原由乡镇负担的部分县地区补贴、住房提租补贴、出勤奖、一年多一个月工资、计生服务所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险等经费、村干部分补贴、计生各项配套资金由县财政拨给,同时公用经费(参照县直机关标准)由原外半县每人每年400元、内半县每人每年450元增加至:外半县每人每年1200元,内半县每人每年1500元。乡镇自收自支人员仍由乡镇供养。
2、确定玉斗、锦斗、呈祥、苏坑、吾峰、介福、东平、仙夹、东关和外山10个乡镇为困难乡镇,每个困难乡镇每年转移支付补助10万元。村级运转经费由每年每村(居)2000元提高到:3000人以上的村年补助8000元,3000人以下的村年补助7000元。社区居委会每年补助8000元。
三、乡镇新办工业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业立县”发展战略,继续深化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激励性财政分配制度,充分调动乡镇发展经济、增收节支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逐步提高乡镇财政保障能力,确保乡镇政府的正常运转。决定对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实行“划分收支,核定基数,超收分成,一定三年”的实施方案。
一、划分乡镇的收支范围
(一)乡镇收入的考核范围
1、工商税收:具体包括上划中央级税收收入和地方级税收收入。上划中央级税收收入含:增值税75%部分,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60%部分,消费税。地方级税收收入含:增值税25%部分,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40%部分,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等。
2、非税收入:具体包括乡镇上缴的社会抚养费。
3、契税:具体包括由乡镇直接征收的契税(县财政直接征收的,不纳入乡镇收入范围)。
(二)乡镇支出的包干范围
具体包括乡镇在职在编的全额财政拨款人员的工资及工资性支出项目,确保乡镇机关运转的办公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邮电费、交通费、维修费等公用经费,义务兵优待金,村干部补贴等支出。
各村(居),镇各有关部门:
为维护国家税法的严肃性,加强我镇财源建设,强化税源监控和零星税源征管,营造公平、公正的依法纳税环境,确保地方财政收入稳步增长,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就进一步加强协税护税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以强化征管、堵塞漏洞、增加收入为目的,以社会化综合治税为手段,积极适应税收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全面构建“政府主导、税务主管、社会协助、应收尽收、公平税负”的综合治税新机制,在抓好主体税源征管的同时,抓大不放小,针对地方税收征税对象多元化、零散税源易漏难管、征收成本高的现状,在规范管理的前提下,充分提高村(居)积极性,加强对零散税收的税源监控,协助税务部门强化征管工作,促进全镇工商税收持续增长。
二、组织领导
镇成立协税护税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陈嵘嵘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陈斌同志、国税第四分局吴新华同志、地税第七分局陈永华同志、财政所黄晓峰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财政所。
三、工作内容
1、税源信息采集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个体工商税收的征收管理,构建规范、便捷、高效的社会化联合征管机制,提升征管质效,加强协税护税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
(一)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市政府每年年初向各镇(街道)、开放园区下达个体工商税收收入等协税护税年度目标任务。
(二)强化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市协税护税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向各镇(街道)、开放园区协税办下发协税护税目标管理年度考核办法,强化考核机制。
(三)建立协税护税工作平台。完善个体税收社会化征收管理操作规程,开发建设全市联网的个体及零星税收社会化征收的信息处理系统,及时采集、传递、处理涉税信息,形成个体及零星税收协税护税网络和征收管理平台,全面管控税源。
二、优化配置协税办人员
坚持事权和财权相匹配、人员配置与税收总量相适应的原则,根据各地个体税源情况,采取分类指导的办法,有重点、有步骤地对现有协税员队伍进行调整充实,优化组合。
(一)对现有协税人员进行优化配置。从税收征管实际需要出发,统一整合现有协税护税员队伍;人员配置不到位的镇(街道)、开放园区可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有计划地招聘合同制协税员,择优录用,配强征管力量;其人员为镇管聘用人员,企业性质,工资报酬由所在镇(街道)、开放园区承担。
理论界对税收职能的论述,虽然观点不尽一致,但不管怎样表述,税收的各种职能,最终都要通过税收征管来实现。征管工作的质量,对实现税收的职能有重大影响。要使税收职能作用能发挥到最佳状态,基本前提是有效的征收、规范的管理、严格的稽查,也就是税收征纳行为的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
目前我国的税收征管和税制建设还存在诸多问题,严重影响和制约着税收职能作用的发挥。
(一)单纯追求收入目标,税收职能单一化倾向日益明显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我国工商税收收入以年平均近1000亿元的速度递增。除了经济增长、加强征管等因素外,维系高增长的主要因素是政府行为和支持政府行为的税收“超常措施”。1993年全国范围“争基数”,全国工商税收收入比上年增长38.1%,其中有个省(自治区)增幅在50%以上。1994年“保基数”,全国工商税收收入又比上年增长26.5%。此后几年工商税收收入计划任务数一增再增,税收收入形势一年比一年严峻。为了完成任务,各级政府和财税部门继续采取“超常措施”,“寅吃卯粮”、“无税空转”等现象日益公开化、普遍化。南方某市1998年国税系统担保贷款缴税和私人垫税近400万元,占全市增值税、消费税两税收入的1.87%。
任务高压下的税收征管,其危害是显而易见的。其一,刚性的任务标准弱化了刚性的税收执法,看似力度很大,实质上是对法律尊严的自我践踏。其二,大面积的超常征收,人为改变了正常情况下的税收数量和规模,掩盖了税制的运行质量和真实的税收负担程度,为宏观决策提供了虚假的数字依据。尤其是以“列收列支”为主要手段的税收空转,导致国家预决算失真,虚假的收入信息带来错误的支出安排。其三,组织收入工作的秩序和程序被打乱,一些地区陷入“一季度缓,二季度慢,三季度紧,四季度拼”的恶性循环。税收入库不是逐月按计划完成进度,而是季度、半年、年底呈现高峰,其他月份走入低谷,呈现出不规则的“M”曲线,不利于财政资金的合理调度,也不利于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更为严重的是,身为执法者的税务机关借助纳税人预缴税款确保收入进度,正常的征纳关系演变成一种互利互惠的协作关系,执法职能受到严重削弱。
(二)一些税种先天不足,税收对经济调节乏力
税收的调节职能主要通过税种的设置、税率的设计来实现。我国政府在税收立法时,十分重视税收的调节作用,一些税种的设置,首先考虑的是它的调节职能,其次才是收入职能。比如,消费税开征的本意是抑制超前消费和高消费,并通过抑制消费来抑制生产,税种设置“寓禁于征”的用意十分明显。土地增值税的税种设置目的是抑制房地产开发过热,抑制炒买炒卖房地产牟取暴利行为。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税种设置目的,是限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引导投资方向。
税种设置、税率设计的目的,最终要通过征收管理来实现。税收征管中的一系列问题,使一些税种的设置初衷大打折扣。现行消费税的征税对象主要是烟酒。由于大量的欠税和税收流失,该税种的调节作用无法发挥,与政策设计的初衷大相径庭。而且,从中央到地方,对烟酒税收的依赖程度越来越大,实际工作中采取了一些积极扶持政策,完全偏离了限制消费和生产的初衷。
税收调节乏力,还表现为经济的周期性波动中税收作用滞后于调控的需要。换句话说,某些税种的设置是为了限制某种倾向,但由于经济形势的变化,经济生活中出现的是截然相反的倾向,使得税收调控无的放矢。比如,在当前投资和消费拉动作用不明显、市场低迷、物价走低、需要鼓励投资和消费的情况下,税收却在限制投资和消费。在房地产市场不景气、急需启动住房消费的形势下,税收还在“抑制房地产开发过热”。
理论界对税收职能的论述,虽然观点不尽一致,但不管怎样表述,税收的各种职能,最终都要通过税收征管来实现。征管工作的质量,对实现税收的职能有重大影响。要使税收职能功能能发挥到最佳状态,基本前提是有效的征收、规范的管理、严格的稽查,也就是税收征纳行为的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
一
目前我国的税收征管和税制建设还存在诸多新问题,严重影响和制约着税收职能功能的发挥。
(一)单纯追求收入目标,税收职能单一化倾向日益明显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我国工商税收收入以年平均近1000亿元的速度递增。除了经济增长、加强征管等因素外,维系高增长的主要因素是政府行为和支持政府行为的税收“超常办法”。1993年全国范围“争基数”,全国工商税收收入比上年增长38.1%,其中有个省(自治区)增幅在50%以上。1994年“保基数”,全国工商税收收入又比上年增长26.5%。此后几年工商税收收入计划任务数一增再增,税收收入形势一年比一年严重。为了完成任务,各级政府和财税部门继续采取“超常办法”,“寅吃卯粮”、“无税空转”等现象日益公开化、普遍化。南方某市1998年国税系统担保贷款缴税和私人垫税近400万元,占全市增值税、消费税两税收入的1.87%。
任务高压下的税收征管,其危害是显而易见的。其一,刚性的任务标准弱化了刚性的税收执法,看似力度很大,实质上是对法律尊严的自我践踏。其二,大面积的超常征收,人为改变了正常情况下的税收数量和规模,掩盖了税制的运行质量和真实的税收负担程度,为宏观决策提供了虚假的数字依据。尤其是以“列收列支”为主要手段的税收空转,导致国家预决算失真,虚假的收入信息带来错误的支出布置。其三,组织收入工作的秩序和程序被打乱,一些地区陷入“一季度缓,二季度慢,三季度紧,四季度拼”的恶性循环。税收入库不是逐月按计划完成进度,而是季度、半年、年底呈现高峰,其他月份走入低谷,呈现出不规则的“M”曲线,不利于财政资金的合理调度,也不利于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更为严重的是,身为执法者的税务机关借助纳税人预缴税款确保收入进度,正常的征纳关系演变成一种互利互惠的协作关系,执法职能受到严重削弱。
(二)一些税种先天不足,税收对经济调节乏力
税收的调节职能主要通过税种的设置、税率的设计来实现。我国政府在税收立法时,十分重视税收的调节功能,一些税种的设置,首先考虑的是它的调节职能,其次才是收入职能。比如,消费税开征的本意是抑制超前消费和高消费,并通过抑制消费来抑制生产,税种设置“寓禁于征”的用意十分明显。土地增值税的税种设置目的是抑制房地产开发过热,抑制炒买炒卖房地产牟取暴利行为。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税种设置目的,是限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引导
投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