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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制度管理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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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制度管理

公司管理工程制度

为加强工程发包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依法实行招标发包,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公司可以对建筑面积500平方米或工程造价20万元以内的工程直接发包。

二、建设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承包单位不得转包工程业务,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单项工程不得肢解发包。

四、主体工程必须由承包单位自行施工,其它分项工程如需分包,必须经公司批准择优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与总包合同的约定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总包合同为准。

五、建设工程必须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应避免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六、凡属投资公司员工,其直系亲属不得参与本公司组织的招投标。

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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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制度之工程发包制度

为加强工程发包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依法实行招标发包,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公司可以对建筑面积500平方米或工程造价20万元以内的工程直接发包。

二、建设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承包单位不得转包工程业务,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单项工程不得肢解发包。

四、主体工程必须由承包单位自行施工,其它分项工程如需分包,必须经公司批准择优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与总包合同的约定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总包合同为准。

五、建设工程必须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应避免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六、凡属投资公司员工,其直系亲属不得参与本公司组织的招投标。

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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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制度之工程发包制度

关键词:工程发包制度工程发包管理

为加强工程发包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依法实行招标发包,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公司可以对建筑面积500平方米或工程造价20万元以内的工程直接发包。

二、建设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承包单位不得转包工程业务,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单项工程不得肢解发包。

四、主体工程必须由承包单位自行施工,其它分项工程如需分包,必须经公司批准择优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与总包合同的约定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总包合同为准。

五、建设工程必须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应避免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六、凡属投资公司员工,其直系亲属不得参与本公司组织的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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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建筑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

建设部、国家计委《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和《河北省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加强对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管理,规范建设市场,实现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监理水平和工程质量,促进我省工程建设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特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对按规定应实行监理而未监理的工程项目,各

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投标、质量监督和施工许可手续不得评定为各级优质工程。

第二条严格监理单位资质管理。监理单位必须按资源共享质等级及核准的监理范围承揽监理业务,对于擅自超越资质等级、超越监理范围承担监理业务的,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监理合同备案手续,按《河北省建设市场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责令停止监理业务,没收违法所得,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并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条交通、水利、电力、市政等专业工程中的房屋建设工程,必须委托具有相

应资质的社会监理单位监理,其专业工程监理应向社会公开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第四条建设单位向社会公开择优选定监理单位,其条件应以监理单位的整体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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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专业工程实习管理制度研究

1加强工程实习的日常管理

1.1对实习单位严把关

习单位的确定以学生自行联系为主,学生联系好实习单位后,向学校申请,经过指导教师实地考察、系实习指导小组审定,若不合适,则调整到学校储存的实习单位.学校对实习单位的严格把关可以确保学生在那些有实力、信誉好、学生能真正学到知识,得到锻炼的单位或企业实习.实习单位确定后,学校、企业、学生三方签订联合培养协议书,明确三方权责,确保接收单位将学生尽量集中安排在技术难度大、施工技术水平高的施工现场实习、工作,以便使学生在实习中得到全面的锻炼.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培养了学生独立工作能力、缓解了学校集中落实实习单位的压力。

1.2召开实习动员大会,端正学生实习态度

学校在学生赴工地实习前召开实习动员大会,邀请有丰富经验的实习指导老师进行充分的安全教育和全站仪使用培训,使学生认识到工程实习的重要性、树立实习过程中的安全意识.同时,实习指导老师对学生布置实习任务和要求,使学生了解在实习中所需达到的实习目标。

1.3采用学校老师及企业工程师双导师制

在实习前,学生根据专业方向和兴趣、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好工程实习指导老师,指导老师根据工程实习的要求和安排,制定详细的工程实习工作计划,并制定实习任务书下达给学生.实习过程中指导老师通过电话、网络等形式检查学生的实习进度和质量,对学生工程实习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交流讨论,指导学生在工程实习中搜集和整理资料,审核学生每周实习日志并指导学生制定工程实习报告的写作计划.学校定期组织指导老师汇报学生实习情况,进行总结交流,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同时,接收单位安排思想作风好、业务能力强、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的技术干部作为实习指导教师.工地实习指导老师负责对学生在工地实习期间的政治思想工作和日常考勤考核,全面负责安排学生的工作安排和业务指导,对学生严格管理,并与学校教师一起为学生制定出详细的实习计划,督促学生按照计划完成工程实习的各部分实习内容,实习结束后,工地实习指导老师针对学生工程实习全过程表现在实习情况评语表中写出具体准确的评语。

1.4定期检查实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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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公正进行,进一步加强对工程的监管,确保干部廉洁自律,现结合招标资金额度管理权限,经镇2019年12月30日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同意,特制定《镇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镇工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负责人及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党政办主任、国土所长、财政所长等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下设工程项目规划审核组,工程项目验收组。工程项目规划审核组及验收组成员以各村驻村工作组成员为主。

二、工程项目审批制度

(一)5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在驻村工作组的指导下,各村应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充分征求项目涉及的自然村党员、村民代表及广大村民意见,确定项目实施的工程及资金量。

(二)5万—30万元的工程项目,在驻村工作组的指导下,各村应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充分征求项目涉及的自然村党员、村民代表及广大村民意见,确定项目实施约需的工程及资金量,报镇招投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资质的单位审核,确定控制价,报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同意后,招投标领导小组启动招标程序。

(三)3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在镇项目分管负责人和驻村工作组指导下,各村应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充分征求项目涉及的自然村党员、村民代表及广大村民意见,确定项目实施地点、规模、约需资金量,报镇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资质的单位设计、造价后,经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同意后,按照区政府采购中心招标程序办理。

三、工程招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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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制度

第一章签订工程资金管理协议书

第七条业主、承包人、开户银行在建设承包协议的基础上,签定“工程资金管理协议书”(附件一),作为施工合同的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的协议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新开工项目在签订施工合同时签订。

第八条工程资金管理协议书内容包括:(1)乙方(承包人)为完成项目施工成立的项目经理部在丙方(结算银行)开设结算户。(2)甲方(业主)的合同支付款按期、按计量汇入乙方在丙方开设的账户。(3)乙方必须将甲方所拨资金及自备流动资金等专项用于本项目建设。(4)甲方对乙方工程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以确保乙方的建设资金在工程建设期限内专款专用。(5)丙方受甲方委托协助对乙方在丙方开设的结算户资金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提供信息并为乙方提供便捷有效的银行服务。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与责任是:(1)及时向乙方支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和保留金。(2)审查乙方提供的购货合同、协议和发票是否真实,检查其所购材料、设备是否用于本项目建设,检查其对分包单位(所有分包单位必须符合公司关于合同分包的相关规定)支付的工程款是否真实,对乙方提出的“资金支付计划表”(附件二)向丙方作出是否有异议的支付指令,对本工程以外的购货款项,有权拒绝签署意见。(3)在发现乙方将本项目资金挪用、转移,或者年终不能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时,甲方有权暂停工程拨款,要求丙方协助暂停办理乙方帐户内的结算,有权采取相应违约责任追究措施,直至乙方改正为止。(4)抽查丙方对乙方的资金收支监督情况,如丙方不能履行其责任,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要求乙方另行开户。(5)建立“承包人资金使用台帐”。(6)对乙方资金使用信用情况进行评级。(7)在乙、丙双方由于资金使用等相关问题发生争议时,甲方应负责协调、解决。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与责任是:(1)项目经理部成立后,乙方应尽快在丙方开设结算户;在工程建设期间,除甲方同意外,不得再另行开设账户。(2)确保本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发生挪用、转移资金的现象;保证不通过权益转让、抵押、担保等任何其他方式使用结算户的资金。(3)每月编制“资金支付计划表”,并附有真实、合法的合同、协议和发票复印件,随计量一并上报甲方,由甲方签署意见。(4)在办理“资金支付计划表”外的结算业务时,应及时将合同、协议和发票复印件送甲方备案。(5)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督促分包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执行省、市有关部门制订的保护农民工权益的各项规定与措施。(6)在保证本合同项目工程建设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在工程计量达到合同价款的×××以上时,经甲方同意,可以向上级单位缴纳管理费、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租赁费、职工保险、养老及医疗统筹基金、工会经费等款项,但须附上级单位出具的转账通知等有关资料。

第十一条丙方的权利与责任是:(1)成立由分管领导、业务部门负责人及经办人员参加的项目工作小组,明确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杜绝“压票”现象。(2)根据乙方的“资金支付计划表”及甲方的意见,按规定办理各项支付,严格监督乙方违规支付资金的行为。(3)办理乙方日常备用金的支付。(4)对乙方资金使用中的异常行为及时通报甲方。(5)每月末编制乙方“资金支付实际情况表”(附件三),并于下月初报送甲方。(6)为甲、乙方提供便利化的银行服务。

第二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资金专款专用、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保证资金使用的合法性,根据市政府“三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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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程发包管理制度

为加强工程发包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依法实行招标发包,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公司可以对建筑面积500平方米或工程造价20万元以内的工程直接发包。

二、建设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承包单位不得转包工程业务,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单项工程不得肢解发包。

四、主体工程必须由承包单位自行施工,其它分项工程如需分包,必须经公司批准择优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与总包合同的约定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总包合同为准。

五、建设工程必须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应避免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六、凡属投资公司员工,其直系亲属不得参与本公司组织的招投标。

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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