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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紧紧围绕落实《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即“教高[2011]6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实际,详细阐述了落实《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的基本思路,实施会计学专业综合改革的基本内容和主要措施,以及对于建设发展成果的预期和展望,可为相近专业综合改革实践提供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会计学;综合改革;实践探索
近几年来,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建设坚持按照教育部、财政部下发的《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即“教高[2011]6号”文件的要求,紧紧围绕人才培养这一根本任务,以提高本科教学质量为核心目标,紧密结合我校具体实际,认真落实“四个着力”的具体要求,以专业综合改革为重点抓手,坚持在影响和制约教学质量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下功夫,搞改革,推创新,抓建设,求突破,取得了一定了成效。
一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建设现状
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成立于1984年12月,是新疆财经大学办学历史悠久,办学层次齐全的专业院部。2009年会计学专业评为全国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2010年会计学科申请成为自治区重点学科,2009年10月《管理会计》课程评为国家、自治区精品课程建设项目,2010年会计学教学团队被评为自治区级教学团队。学院现有教职工84人,专业教师72人,其中教授11人,副教授40人,讲师19人,助教2人,博士25人,教师中有硕士学位及其以上学位的占72%。会计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以资深教授为学术带头人,以副教授和博士为骨干力量,职称、学历、年龄、知识结构配置合理的高水平教师队伍。目前,学院设有基础会计教研室、财务会计教研室、成本会计教研室、审计教研室、财务管理教研室5个专业教学机构,公司财务与会计研究中心、内部控制与审计研究中心和非营利组织财务与会计研究中心3个内设科研机构,1个自治区级会计仿真实验中心,2个自治区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1个案例教学研究中心。目前,会计学院设有本科及硕士研究生两个层次,是学校首批硕士点院部之一,也是新疆高校中的第一个获得会计学硕士点的院部。硕士研究生有会计学学术型研究生、会计学专业硕士、审计学专业硕士和资产评估专业硕士4个硕士点,现有专职硕士导师58人(含外聘),在校硕士研究生308人。本科有会计学、财务管理和审计学3个专业,会计学专业下设会计学、国际会计(ACCA)、审计、注册会计师、非营利组织会计五个专业方向,现有本科在校生2122人。一直以来,学院坚持以培养“就业--创业”导向型各专业人才为目标,通过凝炼学科方向,优化教研队伍和塑造学科品牌,全面提升各专业的核心竞争力[1]。
二会计学专业综合改革的基本思路
《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指出,教育质量是高等教育的生命线,也是高等教育发展的核心任务,而提高教育质量的核心是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大学本科教育,在我国高等教育中有着重要的地位。从我校会计学专业来看,本科教育依然是主体。因此以提高本科教学质量为核心,全面带动提升会计学专业不同教育层次的教学水平,是我校会计学专业落实“教高[2011]6号”文件要求的基本考虑,也是全面提升我校会计学专业办学水平的现实需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与此同时,落实文件明确提出的“着力优化专业结构,着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着力提高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着力改革体制机制”四个着力的要求,也需要找到现实的抓手。因此,我们以《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为指导,以专业综合改革为抓手,统合培养模式改革、体制机制创新、质量保障体系等各项建设,整体推进“教高[2011]6号”文件的要求的落实。
(一)明确总体目标
1严格按照考核评价标准考核
高等学校目前普遍存在的现象是教师在考核评价过程中不按照考核标准严格考核,而是根据学生考试情况确定不及格的人数,最终导致大多数学生都不努力学习,也能通过会计学课程的考核,这无形中降低了学生会计学专业的整体专业水平,最终导致专业技能不合格,学生质量较差,也是目前产生高等学校学生普遍不努力学习现状的根本原因。这种做法实际上会引起恶性循环。考核评价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学生会根据考核评价机制的要求进行学习,什么样的考核评价机制就会培养什么样的学生。因为不用努力学习,大多数学生都能通过考试,这样造成很多高校学风不正。大多数学生不刻苦学习专业知识,整天沉浸在网络和休闲的状态中。会计学课程考核标准在执行过程中随意被降低,原因复杂,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在教师考核评价中,高等学校教务部门通常规定学生成绩分布呈正态分布。这样导致教师在学生整体学习水平降低时,不得不考虑降低考核标准,避免出现不合格的学生人数过多,学生成绩分布不呈正态分布。
2)教师在考核过程中,过分重视“人情”成分。有些教师认为让学生挂科、不及格,甚至因而不能取得学位、毕业证书,而感到不合情理,所以往往出于“人情”考虑,降低考核标准,使学生在不能达到考核标准的情况下,通过会计学课程的考核。会计学课程的考核评价目的不仅仅是给学生标注成绩,更重要是通过学习评价,促使学生学习专业知识,提高学习能力和知识水平,从而提高高等教育的质量。
2采用跟踪评价法
当前,高等学校所采用的会计学教学评价方式主要是期末考试,是面向结果的评价方式,忽略了学生的学习过程。对学生学习过程所表现出的能力、态度、风格关心较少,缺少学习过程记录、学习进度分析、学习能力提高等学习过程的有效评价。
会计学课程考核评价应建立学生的学习档案,记录对学习课程中在各方面的表现,具体包括出勤情况、作业完成情况、课堂发言、单元测试成绩、期末考试成绩、与课程有关的考试证书、撰写和发表的与课程相关的学术论文、与课程相关的奖励等。通过建立学生学习档案,可以清楚地记载大学生在本课程学习中在各方面的能力和表现。不仅能通过考试成绩促进和评价学生学习专业知识,还可以考核学生平时的品质和学习能力,比如勤奋、敬业、上进、钻研、遵守纪律等品质和能力。社会需要有能力的人才,能力不仅体现在学生学习会计学知识的水平上,更应体现在学习过程中表现出的品质和能力方面。高等教育的考核评价机制更应注重对学生运用知识的能力,而不是记忆能力进行考核,对学生的评价不能只关注分数。
跟踪评价法使课程考核评价贯穿于学生学习的全过程,能够使教师对学生的学习过程进行动态指导和监控,激发学生求知欲,促使学生持续学习,扩大了课程评价的深度和广度。跟踪评价法从动态上把握学生的学习,不仅注重学生的学习结果,更注重对学生心理的提高,弥补了传统评价的不足。
摘要:
采用文献计量学分析方法,对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20002010年间收录的1275篇预算会计学研究论文进行分类,从学科类别、作者单位、研究层次、来源期刊、基金资助等方面进行统计分析。以期反映我国预算会计学研究的现状与趋势,为该领域今后的研究提供参考。
关键词:
预算会计学;文献计量分析;CNKI
近十几年来,由于预算会计经历了几次比较大的改革,即1998年1月1日起执行的新预算会计制度(《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这些改革对于规范各级财政预算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强化财政预算管理和单位财务管理,发挥了重大的作用。同时,我国财政、预算、国库管理制度的改革也进一步深化,具体表现在近期正着力推行的政府采购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部门预算制度等方面,尤其是2006年2月财政部制定了《200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关于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的一次最大的变革。这段时期关于预算会计学研究的论文也层出不穷,从研究的内容看,涉及预算会计学基础理论研究、预算会计学实践研究等诸多方面。那么,预算会计学的研究现状到底如何?预算会计学的研究还存在哪些不足?笔者运用文献计量分析法,以《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为主要统计信息源,对我国预算会计学研究论文进行定量分析,对我国预算会计学研究现状进行了总结、评价,力求客观反映我国预算会计学研究现状,为今后国内预算会计学研究的改革和相关研究提供参考。
一、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
文献计量分析法是针对学科发展趋势、文献量变规律、文献情报科学管理等方面展开的定量分析研究。这些定量分析研究必须建立在对与所研究的目的有密切关系的媒介统计数据的基础上,只有在这种统计数据的基础上,才能分析和预测到学科文献的各种特征及其变化规律。本文数据来源于CNKI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笔者对20002010年预算会计学论文进行了检索。本次检索采用主题检索的方式,以预算会计学为检索词,检索范围限定所有学科领域,检索时间为2011年9月18日,一共检索出相关论文1275篇,以此作为文献计量分析的样本数据源。
(1)论文学科类别统计分析。笔者对预算会计学的学科计量是按照文献分组排序方式选择文献,得到的结果是,预算会计的论文研究学科一共涉及41个学科类别,我们把包括5篇以上论文的学科进行了统计(见表1)。从统计的结果看,论文所涉及的学科范围比较广,涉及本学科或与本学科相关度比较高的学科发表的论文数量占了绝大多数,跨学科的论文数量却很少。
摘要:
高等院校会计学专业的人才培养方式能够影响会计相关从业人员的培养质量和水平。为了实现人才培养的目标,其模式也需要顺应时展的潮流,适应新常态经济发展的需求。本文分析了当前存在于会计学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问题和矛盾,并提出了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一些思考,旨在提高会计学专业学生的人才培养质量。
关键词:
会计学;人才培养;现状;建议
现阶段,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快速提高和社会环境的重大变革,会计学专业的人才需求一直呈现上升态势。会计相关从业人员已经成为一个数量庞大的群体,进而,学生也对高等院校的会计学专业青睐有加。根据可靠调查显示,会计专业学生的就业率达到了96%以上。然而,伴随着全球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会计专业人才的培养尚不能满足社会企、事业单位的用人需求。尤其是,高等院校的会计学专业人才培养的设置规模空前庞大,而进入职场的会计学专业毕业生的质量和培养水平却参差不齐,更缺乏综合素质较高的应用型人才。因此如何转变会计专业人才培养现状,提升专业人才培养能力等正成为困扰会计人才发展的话题。
一、高等院校会计学专业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
1.动手能力差,教学培养环节、实习实训极度匮乏。众所周知,会计专业是一个特别重视动手能力和实践技能的领域。用人单位一般都希望学生一毕业就能够掌握会计账务处理的基本方法,并能够按照单位要求进行普通账务处理。但事实上,尽管大多数高校学生在课堂学习阶段都已经学习过会计学原理、中级财务会计、会计电算化等教授会计账务处理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的专业课程,但由于大多数学生并没有实际动手进行账务处理的经验,往往进入用人单位以后还需要一个岗位再培训和熟悉业务工作的过程。而且,对于会计学专业的学生来说,其在工作岗位上的胜任具有较高的标准和严格的要求。而我国高等院校的会计学专业却普遍存在“重理论教学,轻实践”的现象。大多数高校在其课程设置和培养体系中较少安排有实践实习类课程,或虽然有会计实训等类似的课程,但也容易流于形式。
2.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缺失。目前,多数高校将人才培养的重心放在会计学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教授上,对于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却关注较少。专门开设职业道德相关课程的高校更是少之甚少,即使开设,其学时也只占专业课程学时的极少比例。然而,因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缺失而引起的一系列不良经济事件屡见不鲜,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已经对会计职业道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15年7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表示,全国检察机关将在涉农领域开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而会计是重点关注的目标之一。由此可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有助于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反腐倡廉建设。会计信息质量与职业道德水平的高低具有直接关系,加强会计学专业的职业道德教育应是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会计人才的题中之义。
一、非财会专业会计学教学目标与特点
普通高等教育进入新世纪以后,已从上个世纪的精英教育转变为普及教育,自然地其培养目标也需要重新定位。普通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应由过去的高级设计型和研究型人才的培养转向普通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快速发展的社会经济对普通应用型人才的要求是:在必须具有应用现代技术能力的前提下,让学生在掌握有关知识和技能的同时,获得较高的认识问题能力和分析问题能力,为他们将来投身社会经济建设打下坚实的知识基础和能力基础。进入21世纪后的中国社会经济活动,要求经济管理者必须懂财务。适应现实的要求,缩小国内与国外经济管理者的差距,自然地,“会计学”这门课程成为经济管理类各专业的核心课程。早在2001年,我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就组织编写了《全国高等学校管理类核心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和《全国高等学校经济类核心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对经济类专业和工商管理类专业的非财会专业学习会计学的基本要求进行了规定,其目标不在于使学生成为优秀的会计人员,而在于使学生了解如何运用会计信息进行科学决策,以提高学生参与经济活动的决策能力和管理能力,要求重点放在会计信息的分析和借助会计信息进行预测和决策方法的学习。在会计学教学内容的编排上采取了尽可能照顾广度而在深度方面则“浅尝辄止”的原则,其特点体现在本课程涵盖了财会专业的“会计基础”、“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三门课程的内容,建议课时共计144课时。高等教育司的要求实际上为高等院校非财会专业的会计学教学提出了极高要求,一门课程涵盖了三门课程的内容,同时又要求教学目标和重点并不能是三门课程的简单汇总,这就是要求教师在教学中既要把握重点教学内容的重点讲解,又要让学生明白会计信息生成的来龙去脉,相关会计工作内容不可遗漏,在会计知识系统构建的基础上重在提高学生运用会计信息分析问题和进行科学决策的能力的培养。
二、非财会专业会计学教学的现实状况
1.课程设置方面。
虽然在高教司编著的《核心课程教学基本要求》中明确规定高校非财会专业的会计学教学目标不在于使学生成为优秀的会计人员,而在于使学生了解如何运用会计信息进行科学决策,并明确规定了教学内容涵盖“会计基础”、“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三门课程的内容,但现实中,由于大多数高校非财会专业教学计划的设计人员非财会专业毕业或者干脆不重视会计学的教学,根本未能按照国家教委高等教育司的基本要求,在进行专业课程的设计时会计学教学时数根本不能保证设置144个学时。以笔者从事本课程的教学为例,在内蒙古师范大学于2002年开始招收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生时,我们严格按照国家教委的要求将本课程设置了144个课时,分两个学期进行。但这样的安排带来了一个现实的问题,即一门课程两个学期分别登录两次成绩,这给教学人员和教务管理人员似乎带来了不便,于是我们又将本课程分解为事实上的两门课程,取名为“会计学(上)”和“会计学(下)”。但随着学校压缩教学时数、给学生以更多的自主学习时间的教学改革的推进,我们又不得不压缩本课程的教学时数。以现在内蒙古师范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和管理学各专业为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有的专业会计学课程设置了72课时,有的仅为54课时甚至36课时,涵盖“会计基础”、“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三门课程内容的会计学名不符实地简单化为“会计基础”加“财务会计”或只是“会计基础”,这种情况同样存在于其他院校的工商管理专业和经济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
2.师资建设方面。
进入新世纪以来,全国各地高校在财会专业和经济管理类专业学生就业形势好的现实情况下,纷纷争相设立财会专业和各类经济管理类专业,而不论是否具备条件,导致各院校财会教师的紧缺。在内蒙古师范大学这样的从原师范类院校转向综合型院校的高校里,财会教师更是十分缺乏,根本无法满足大量的经济管理类专业会计学的教学任务。而且,我国师资队伍建设中的一大缺陷是脱离实际,高校财会教师大多没有实际会计、审计工作经历,缺乏实际工作经验和操作技能,不能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在高校财会师资队伍中,既掌握学科前沿又精通公司和企业实际工作的教师严重不足,大多教师从本科读到硕士又到博士,从书本到书本、从理论到理论,缺乏社会实践。在一些高校,一些有能力的会计教师到企业或事务所做兼职,从国家制度层面到各个学校都没有明确的鼓励政策和措施;相反一些学校不但不支持、不鼓励,还认为这样的老师是“不安分”、在“干私活”,想方设法进行管、限、卡。其实财会教师从事本专业的社会兼职工作正是他获取会计实际工作经验和充实教学水平、提高实践教学能力的最佳途径,其学习效果是派送教师到企业进行一般的参观和实习所无法达到的。
3.教学方法方面。
一、台湾地区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考试建制及演进
1.第一阶段:专技人员考试发展之滥觞﹙1948—1986﹚1947年“行宪”后,“宪法”第86条所规定的公务人员任用资格、专技人员执业资格须由“考试院”考选铨定。考选铨定实为“考选”与“铨定”两种方式,前者通过考试筛选取得资格,后者则是通过证书资历的审核检验给予资格。早期这些资格的取得,在数量统计上以铨定为主。但随着环境的演变,愈近现代则愈以”考选“为标准赋予资格,如高普考与特考。简言之,”行宪“前的专技人员考试制度,基本处于变动而不确定的状态中﹙台湾“考选部”,2009﹚。1948年7月21日,修正公布考试法,将公务人员任用考试与专技人员执业再度统一合并,专技人员考试另有专章,考试方式除笔试、口试、测验及实地考试外,另有检覆﹙以审查证件、面试、实地考试为之﹚;专技人员高考之检覆、专技人员普考之检覆资格条件均有规范。1950年8月12日,公布专技人员检覆委员会章程。1957年12月27日,专技人员检覆面试及考试实施办法公布,“考选部”开始办理检覆业务,先审查证件,后采检覆笔试。由于公务人员任用考试与专技人员资格考试的目的、性质及功能不同,同一考试兼取两种资格,会导致考用难以配合。1962年8月29日,修订考试法,明确规定若公务人员、专技人员两种考试的应考资格和应考科目相同,可以一次“兼取”两种资格。1983年9月1日,首度试行“全国性公务人员高等暨普通考试”,将公务人员考试与专技人员考试分开举行。公务人员高等暨普通考试的转变,表明专技人员考试制度相对成熟,“兼取”之制,至此走入历史后台﹙李启华和邱士宗,2001﹚。
2.第二阶段:专技人员考试稳定发展期﹙1986—1998﹚1986年1月1日,公务人员考试法与专技人员考试法公布施行,同时取消“分类报名、分类录取”的措施,废止原考试法。自此,公务人员考试与专技人员考试采取两法并行制度,考试资格开始有“分别考试、分别录取”之分。1998年2月26日,“考试院”作出规定,办理专技人员考试必须符合“依法规”、“应领证书”及“专技人员”等三项要件。1995年1月28日,修订部分条文。
3.第三阶段:专技人员考试制度重大变革期﹙1998—2012﹚1998年12月29日,专技人员考试法历经6年的研讨,全盘修正公布,2001年1月1日施行。其重点为:将专技人员考试等级分为高等、普通及初等三级;考试及格方式依据类科等级的不同,采用不同的录取标准;废止检覆制度,回归正统考试,删除有关举办检定考试的条文。2001年11月14日,公布的专技人员考试法修正幅度非常大,不仅条文数目由原来的18条增加为24条,同时,在内容、条文的结构、章节的编列、考试类型的增加及应考资格的强化上,均有极大的增修,可谓专技人员考试制度的重大变革,具有证照考试与资格考试之特色。随着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专技人员考试种类也日益增加。专技人员考试在迁台后经过数十年发展,取得执业资格的方式由宽变严,取消检覆制度,回归正统考试,其内涵已有相当程度的改变与调整。依台湾地区现行规定,专技人员为自由职业。“考试院”将专技人员考试分为两类:一类为高等考试、普通考试及初等考试三等;另一类为特等考试。前者为常态性永续办理的考试,后者为限期举行的考试。
“考选部”每年聘请专家学者任典试委员、命题委员、阅卷委员,统筹办理各类专技人员考试。在过去60年至80年的历史中,从公务人员任用考试合并立法到独立建构发展,考试类科从1940年的四大类三十科别发展至2008年的四大类八十六科别,每年考试﹙含检覆﹚及格或录取人数从当年的2020人增加至2008年的38226人﹙已无检覆﹚﹙张其恒,2008﹚,都只是中国自19世纪中叶以来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考试改革历程当中的一环。
二、台湾地区会计师考试制度建制及演进
(一)制度沿革伴随着政治、经济环境的转变,会计师考试也在不断调整以适应其关切要点。就概念层而言,早期会计师考试随着公务人员考试制度,实质上就是“考铨”。此后,随着行政管理思维与技术的引进,成为“财务行政”。而当会计师受到社会普遍重视时,会计人才开发也就成为热门话题。时至21世纪,“会计人力资本开放”、“策略性会计人力供给”等概念的出现,更是极大地丰富了会计师考试制度的内涵。国民政府时期的会计师考试制度主要是考试法的颁布施行,依考试法举办的任命人员考试﹙即公务人员考试﹚高考及格者,同时取得专技人员执业资格。1948年,重新修订考试法,才是专技人员考试正式成为会计师考试的开始﹙张其恒,2008﹚。考试法只规定了考试的资格、考试的种类以及考试的程序,而未规范各自的内容。会计师法更加清楚地界定了会计师考试的地位及程序,然而,由于内战开始,会计师法并未能付诸施行。但即使如此,经过长达数十年的努力,会计师考试终于在专技人员考试中得到应有的地位。会计师资格的认定,除了以专技人员“考试”方式外,“考试院”还发展了相关的“检覆”方式加以补充。“考试”与“检覆”虽然同样有“检定的过程”﹙即考试﹚,但两种性质略有不同:“考试”是为尚未具有技术资格者所设;“检覆”是为已执业一定时间,可能已具备技术知识,但尚未有资格认证者所设。申请检覆的资格有三种:会计相关科系专科以上毕业,曾任荐任以上会计审计人员3年以上者;相关科系专科以上毕业,曾任专科以上学校讲师或副教授3年以上或教授2年以上者﹙须讲授会计学科至少2科,其中包括会计学、成本或管理会计、审计学中的一科﹚。检覆除审查证件外,还需举行面试及实地考试。
1950年9月15日,台北首次举行检定考试,检定考试及格者可报考当年举行的高普会计师考试,其后每年依照这一模式举行,从未间断。由于当时的高普考试同时包含“全国性公务人员高等暨普通考试”、“台湾省籍公务人员高等暨普通考试”与“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高等暨普通考试”三大考试,故与今日的高普考试明显不同。然而,随着时间推移及制度的演变,此时期的高普考试已逐渐接近当今的面貌。但就制度施行而言,此时期因时局不稳,各项规定或是仅处于研议阶段即告夭折,或是已制定但尚未执行,即便是高等考试与普通考试已施行,但由于其他制度仍持续使用,从而降低了考试效用。1945年至1977年,会计师法先后作了六次修正,条文增至51条。截至2007年会计师法大幅修正之前,此51条文构建起台湾地区会计师制度之粗模,并施行长达30余年,此时会计师考试分为高普考试与会计师的检覆时期﹙黄崇文,2006﹚。1980年,台湾社会经历了具有深刻意义的急速转变。在此背景下,为配合专技人员考试制度整体建制之架构,“考试院”积极推动会计师考试制度变革,旨在发展一个适应现代化,与国际接轨的会计师制度。因此,在法制面、组织面上陆续出现新的法令颁布。1986年,考试法修正。会计师考试分为高考及格、检覆面试及格、检覆免试及格三种,自此会计师考试制度开始有了全新的面貌。1987年2月9日,会计师检覆办法,这既是办理会计师资格认定的处理方式之一,也是应考人依检覆办法的规定取得会计师资格的方式。2001年3月20日,“考试院”为提升会计师执业水准,通过了“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高等考试会计师考试规则”。重要的变革除了考试的消极资格即研修学分资格的限制外,还包括“科别及格制”的录取方式。2006年10月25日,废止会计师检覆办法。为方便新旧法规的衔接,避免新法实施初期可能产生的适用疑义,规定有5年的过渡期﹙林宜男,2003﹚。此时,会计师考试与“考试院”成立后举办的高级公务员考试、普通公务员考试有所区别,考试举办的单位、法律规章以及录取惩戒过程皆不相同。2008年3月10日,请领会计师证书与申请执业登记规则。经过多年的调整,目前会计师考试已成为台湾地区取得会计师资格的主要方式。2011年,专技人员高等会计师考试规则的修正,是会计师考试制度上的一大变迁。会计师考试在细节上虽有不同,但大致仍沿用相同的架构与思维,这彰显了台湾地区会计师考试制度的发展,在考试种类、应考资格、考试方法等方面均已日益精进。
一、构建会计学与法学跨学科人才培养模式的必要性
(一)有利于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实现公司治理目标会计信息失真不能真实正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一方面影响企业进行正确的经济决策,另一方面影响国家进行宏观调控。随着企业经济活动的日益复杂和社会竞争力的加大,涉及法务会计的业务内容逐渐增多。企业都希望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并在自身利益受到侵犯时,能够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会计学与法学相结合培养的法务会计人才既熟知财务会计,又精通相关法律知识,与其他传统财务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相比更具有优势。在实际工作中,法务会计人员能够运用其拥有的综合知识和技能,对公司的经济行为和财务事项进行事中监督,规范企业的经济活动和会计核算,以其独立的主体地位来保障会计信息的质量以及公司治理目标的实现。
(二)有利于提供适当的财务证据,增强司法案件定性的准确性近年来,世界各国经济领域中的会计舞弊和经济腐败现象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对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了严重的影响,给相应的司法案件的侦破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如何界定虚假会计信息、如何判断虚假会计信息对报表使用者造成的损失、如何对造成的损失进行定量、如何对司法案件定性等问题都需要在法律上进一步明确。会计舞弊案件中的证据搜集技术性很强,远远超出了法官做出合理判断的能力,因此,举证责任由谁承担也成为一个疑难问题。将会计学与法学相结合培养的法务会计人才是融会计、审计、法律、管理、金融等多个领域为一体的复合型人才,他们既了解会计工作中涉及的法律事项,也熟悉法律事务中涉及的会计知识和会计资料性质。因此,在会计舞弊等经济案件中,法务会计人员可以利用自身的优势在对有关财务事项进行分析评价的基础上做出合理判断,为法院提供适当的财务证据,从而增强司法案件定性的准确性。
二、会计学与法学跨学科人才培养模式的切入点是法务会计的学科定位
法务会计的学科定位问题一直是理论界探讨和争议的问题,这对构建法务会计理论和实践框架体系产生极大的影响,从而影响法务会计人才的培养进度。对于法务会计的学科属性,国内外学者众说纷纭,主要有会计学科论、双重学科论、法学学科论等三种观点:会计学科论认为法务会计是一门新兴的会计学科;双重学科论认为法务会计是一门集会计学与法学的交叉性学科;法学学科论认为法务会计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因此,法务会计的学科定位成为解决法务会计归属之争的关键问题。会计学科被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委员会定位在应用经济学中,又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定位在管理学中(工商管理)。法学被定位为国家一级学科,而法务会计作为一门融会计学、法学及其相关学科为一体的新兴会计学科,是会计学延伸到司法领域后的产物,其研究对象和目标都围绕会计领域,从业人员主要是法务会计师,因此,应将法务会计定位于会计学科中。
三、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会计学与法学跨学科人才培养模式
(一)重视法务会计学历教育1.将法务会计作为独立的专业立足于本科学历教育为了培养法务会计人才,我国教育部应将法务会计列入国民教育专业目录,以便高等院校能够将法务会计作为独立的专业,并立足于本科学历教育,整合会计学与法学教学资源,积极推动我国高校法务会计专业的发展。2.将法务会计作为专业方向融入硕博教育在我国高等院校博士研究生学历教育中,法务会计专业人才的培养几乎还是空白,应积极鼓励高等院校借鉴有成功经验的院校的教学方法,在会计学专业硕博研究生教育中开设法务会计专业研究方向,进行理论与实务研究,使学生在毕业后可从事法务会计教学和研究工作。
(二)积极开展法务会计继续教育首先,法务会计专业老师的培养是当务之急。应对我国高校会计学和法学专业教师进行法务会计理论和实践培训,鼓励我国高校会计学和法学专业教师攻读法务会计硕士研究生,提高法务会计人员素质。其次,对法务会计师从业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加强对法务会计人员的教育培训,设置专门的法务会计师委员会,专门负责法务会计师的资格认定和后续教育工作。
摘要:
《基础会计学》这门课程具有专业性术语多、规范性强、内容相对抽象的特征,因此,《基础会计学》这门课程对教师的教学方式与方法提出一定的要求。本文对本门课程的教学方法与考核方式等方面提出一些浅见,从而不仅可以优化教学结构,同时可以达到应用型本科院校的教学目的。
关键词:
基础会计学;教学体系改革;会计科目扑克
一、民办高校会计专业基础会计学课程教学的现状
(一)教学手段和方法落后。会计是一门理论与操作性都很强的学科,《基础会计学》这门课程是会计专业学生最基础,同时也是最为关键的课程。它具有专业性术语多、规范性强、内容相对抽象的特征。因此,也对该课程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提出了新的要求。但是,从目前来讲大多数民办高校由于办学实力和基础能力的限制,教学方式和教学手段相对单一。
(二)课程设置不合理。会计的实践性很强,脱离实际的会计教学是不可行的。由于学生缺少社会实践经验,因此对《基础会计学》这门课程中的记账、算账和报账的内容不容易理解。在《基础会计学》的教学过程中应该注重理论教学与实践应用相结合。
(三)学生学习被动,入门难。民办学院的学生高考录取分数线低于普通高等学校的分数线,他们对知识的掌握能力及学习兴趣上与普通高校的学生有一点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