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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归纳高校法制教育开展的主要影响因素
纵观前人研究多以理论探讨形式描述高校法制意识培养问题,从量化分析的角度剖析影响高校法制意识培养开展中的各种因素,辨析这些因素的相对主次关系,为推动高校法制教育更加深入开展提供参考依据。综上所述,为梳理清诸多影响因素的主次关系,依据前人研究成果和调查结果,归结出如下主客观主要影响因素(见表2),依据表2中设计调查问卷进行第二轮问卷调研分析。
二、调查数据统计与分析
1.对新时期影响高校大学生法制意识培养主客观因素的认同度
对被试单位的主管领导、教育专家、在校大学生群体进行抽样认同度调查。被调查对象对主观影响因素①至⑨和客观影响因素①至⑨的认同百分率均超过90%,其中主观③④⑧和客观③⑨的认同率均达到了100%,剩余选项的认同率均在80%以上。数据表明被试单位的主管领导、教育专家、在校大学生群体对各项主客观影响因素的认同度大致相同,并集中反映出最为主要的影响因素为:主③、主④、主⑧、客③、客⑨。
2.对认同的五个主要影响因子的分析
抽取因子后的公因子方差之和与初始公因子方差之和的百分比正好是所被抽取因子的累计贡献率。这说明表3中的五个影响因素都能较好的被抽取因子解释(即五个因素中被抽取的代表性因素),其公因子方差均在0.5以上,符合统计学标准即表明五个影响因素均能被确认为是影响大学生法制意识培养的主要影响因素。从上表显示,按照统计标准抽取特征值大于1的被抽取,所以表中有三个因子在因子分析中被抽取,即“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培养方案的设置”、“学生个体的自我调控和约束能力的影响”、“学生个体对法律知识学习态度及价值取向等问题影响”三个影响因素。三个因子的累计贡献率达到70.804%,可以认为对因子提取的结果是较理想的,反映出这三个影响因素是阻碍大学生法制意识培养的最主要因素。
3.造成上述主客观影响因素的成因分析
健全的法制环境是培育公民法律意识发展的土壤,在该地区法律意识现代化进程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基础性作用。新时期以来,我国的法制建设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然由于我国法制建设事业起步较晚,法制环境尚不能称得上健全,这种客观现实也对公民法律意识产生一定消极影响。
第一,法律制度的制定存在着诸多缺陷。科学的法律制度是培养公民法律意识的最为直接手段,而当前在法律制度制定过程中多出现一些不科学的因素,这无疑会对民众对法律的认识发生一些偏差。下面以我国民事执行法律制度的缺陷为例来说明这一问题。
在毛雪枫的《我国民事执行法律制度的缺陷及完善》一文中,作者对我国民事执行法律制度存在着诸多缺陷进行了多层面分析。为叙述之方面,我们特取其中三个方面为例加以说明。
首先,作者指出,执行发动程序与客观实际不相适应。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作者认为,该规定并没有从实体法诉讼时效这一立法原意出发,因而造成与《民法通则》的诉讼时效法律规定相冲突,进而限制了《民法通则》赋予当事人的诉讼时效的权利。具体来说,主要表现在“未确立申请执行期限告知制度”;“对申请执行和移送执行没有严格区别规定”以及“申请执行时效中止、中断制度欠缺”等。
其次,在执行管辖方面的立法缺陷。作者指出:“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针对执行依据的不同设定了不同的确定管辖标准,即对法院制作的法律文书的执行,由第一审人民法院管辖;对其他机关制作的应当由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的执行,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一规定同时从级别和地域两方面规定了我国目前案件执行的分工方式,然而它仍然不能适应复杂的执行现状,其立法缺陷也逐渐显露出来。”具体来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规定不合理,违背执行规律和效率原则”、“管辖规范缺漏,程序运转艰难”、“缺乏级别管辖的规定,案件分布不均”等。
再次,民事执行通知制度存在弊端。作者认为,“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可见,现行法律制度将民事执行通知规定为执行的必经程序,这样设计的本意可能是再给债务人一个自动履行的机会,让其有充分的时间筹集资金,合理安排生活或生产经营活动。但是,在执行实践中,这种程序往往造成执行时机的延误,对保护当事人的利益不利”。存在以下缺陷:“暂时剥夺了权利人对财产所有权的取得权利”、“变更履行期限没有法律依据,有效送达存在诸多困难”、“常起到提醒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逃债通知书’的作用”等。[1]
该文还从其他方面对我国民事执行法律制度的缺陷进行了分析,鉴于本文的篇幅所限,在此不再一一列举。相信通过以上几例,我们足以清晰看出,我国民事执行法律制度的确存在诸多缺陷。
由于法律制度在制定伊始便违背了立法的本意或与其他法律制度有严重冲突与矛盾的地方,这势必给法律制度的实施带来一定的困难。这无疑会使民众对法律的权威性产生质疑,进而影响民众的法律意识的现代化进程。
一、对法治计量监督的回顾与反思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群众的法制监督观念不断加强,认识不断提高,并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采取一系列政治、法律措施加强计量法制监督工作,有针对性地完善计量法制监督,必须建立在对过去回顾和反思的基础之上。
1.监督者和被监督者观念更新不到位,监督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完善我国计量法制监督需要进一步转变相应的思想观念。必须法制监督者积极参与监督和被监督者自觉地接受监督的意识。在我国现阶段,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监督意识都不甚浓厚,因此,要清醒地认识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强化计量法制监督的现实性、必要性、紧迫性,充分调动全民主动监督意识,监督者要增强计量法制监督的责任意识和义务意识,自觉树立对公共权力进行民主监督的责任、义务意识,从而自觉提高监督的信心和积极性。邓小平一贯强调:“有监督比没监督好。”同时,被监督者要树立接受监督的自觉意识,实行政务公开。
2.计量法治监督主体的法律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计量法制监督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计量法制监督主体法律素质的高低。在现阶段,部分立法者及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相当多的公民还不懂法,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意识不强,特别是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观念淡薄,不少公民还不善于主动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前段时间曾报道:一些电子衡器产品的售价奇低,有的只有国际市场价格的十分之一,这项因素决定了称重传感器在定价上没有伸缩余地,逼迫生产企业降价求售,并提供许多免费服务或逼迫生产企业维持存货量,承担存货和成本的风险,使生产企业的获利因此而降低,这种以牺牲产品质量为代价,疯狂降低成本,使用各种手段抢占市场,例如用每吨三千多元的40Cr钢代替一万余元的40CrNiMoA合金钢做弹性体,用5元左右一枚的普通应变计代替精密级应变计做敏感元件,形成低质而不低价,从中获利。由此可见,法制计量管理监督不严,使得一些生产装备很差或欠缺的个人和企业,比较容易进入此行业,导致增加产能和压低价格,使正规企业获利大幅度下降,甚至无利停产,困难重重。
二、对现阶段计量法制监督的展望
根据我国计量法制监督具体实践要求,加强计量法制监督应该做好以下工作: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着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进一步促进法治文化建设,形成“有为必有据、有为必有序、有为必有责、有为必有果”的法治计量新局面;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管理与决策的能力;检测人员依法施检的能力;促进计量工作更加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全面推进法治计量建设。
第一,进一步增强计量法制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监督意识。监督意识为监督者和被监督者认识监督规律、选择行为方式提供一定的立场、观点、思想方法和基本道德准则。加强计量法制监督,必须提高监督者和被监督者的监督意识。为此,在全社会广泛深入地宣传计量法制监督的意义和作用,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组织监督者和被监督者学习有关计量法制监督的知识,使人们在知法、懂法和守法的基础上真正认识到加强计量法制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第二,实现依法计量的基本途径是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计量法制监督机制。监督机制是构建计量法制监督制度的根本出发点,而各种计量法制监督制度的不完善,无不与偏离计量法制监督机制有关。为此,必须健全“以权力监督制约权力”和“以权利监督制约权力”两种制约形式并用的计量法制监督机制。
一、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法制教育宣传工作的领导,我校成立法制教育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紧紧围绕“十一五”期间的奋斗目标和总任务,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在我校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素质,努力提高师生的法制意识和水平,推动和促进教育事业和谐发展。在“五五”普法期间,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坚持依法治教原则,逐步将教育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保障和促进法制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三、主要工作
一、指导思惟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惟为指导,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牢牢围绕"十一五"期间的奋斗目标和总任务,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在我校继承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进步广巨匠生的法律素质,努力进步师生的法制意识和水平,推动和促进教育事业和谐发展.在"五五"普法期间,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坚持依法治教原则,逐步将教育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保障和促进法制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法制教育宣传工作的领导,我校成立法制教育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略副组长:略成员:略
三、主要工作
1、深入学习宣传邓小布衣主法制理论,依法治国,依法治教.当真学习关于法律方面的法规条例,尤其是与教育事业发展和广巨匠生权益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进步依法治理、依法决议计划的水平和能力.学习宣传"民主法治"作为和谐社会主要特征的深刻内涵,加强遵法遵纪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司法途径教育等,培养和强化法律权势巨子意识、民主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组织教师当真学习与教师权益相关的法律知识,认识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遵法和用法的自觉性;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法制意识的再教育,确保"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健康、有序地发展.
2、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要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紧密结合依法治教建设,进步广巨匠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引导广巨匠生自觉学法、用法、遵法,争做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下,我市全面实施了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从现在起到2015年,是我市实现“休闲新区、经济强市、幸福”战略的关键阶段,也是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期。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公民学法用法的实际需求,以服务科学发展为首任,以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为龙头,以优化机制为保障,以强化工作实效为重点,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融入其中,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思想,培育法治文化,推进法治实践,为加快建设经济发达、文化繁荣、政治清明、社会和谐、人民安康的美好新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谋划、部署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为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美好新服务。
──坚持以人为本,贴近群众。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紧贴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紧扣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和期盼,关注人民群众急需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尊重人民群众在法制宣传中的主体地位,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普法活动,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让人民群众从法制宣传教育中得到实惠。
──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用发展的思维总结把握法制宣传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用创新的方法研究解决法制宣传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精心培育典型、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与时俱进,创新理念,丰富内容,改进方法,拓展领域,完善机制,深入推进,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充满活力。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实施我镇“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实力、活力、魅力”新,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为全面建设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适应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适应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紧密结合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十一五”期间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于科学发展观的全面贯彻落实,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从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满足人民群众的根本需要出发,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全面推进创建平安。
3、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持理论和实践统一,把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结合起来,转变工作观念,探索工作的内在规律,创新工作手段和方法,加快推进依法治镇进程。
《青年学报》2018年第2期
摘要:随着近几年法制宣传工作的深入,作为此项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的青少年法制教育,越来越体现出了其重要意义。保定市在近几年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的过程中,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完善之处。本文从保定市青少年法制教育保障机制的完善入手,发现问题,提出了合理建议。
关键词:保定市青少年法制教育保障;完善研究
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法制宣传工作的一项很重要的内容,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网络化进程的不断深入,这项工作突显的更加重要。在取得了成绩的同时,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越来越多地面临着来自法制层面、教育层面、宣传层面和社会层面的问题和压力。就保定市的青少年法制教育保障机制完善来说,这些现象更加明显。
一、保定市青少年法制教育现状
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具有教育性和法制性两大内在属性。这就要求我们在进行青少年法制教育时要同时兼顾教育的本性和法律的法制性。从全国范围来说,目前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开展的主要途径有小学的思想品德课、中学和大学的法律常识课和宪法讲座、少先队和共青团的班级活动,以及课外、校外活动等。保定市借助京津冀一体化和驻保高校的各种优势,青少年法制教育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法制进校园”活动。但是从法制教育的主体社会、学校、家庭角度来说,仍然存在很多的问题。
1.学校法制教育存在偏差在调查中我们发现,一些学校把法制教育变成了法律条文的教育,导致学生掌握了法律条文,却不知道如何运用。另外,一些学校,特别是中小学,把法制教育混同于学校的德育教育。再就是很多学校忽视法制教育,法制课堂更多的被文化课堂所占用,让法制课堂失去了本来的意义。
2.家庭法制教育缺失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很多父母法制观念和意识淡薄,对孩子更多关注的只是学习方面。并且尤其是相对比较困难的低学历的家庭,父母们都更多的关注于事业的打拼,忽视了对孩子的教育,导致孩子更容易受到外界不良环境的影响,跟风模仿不良行为,最终可能导致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