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写作是一种表达,也是一种探索。我们为你提供了8篇不同风格的法务内部审计参考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给你带来宝贵的参考价值,敬请阅读。
一、内部审计主要经验
1.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力度,改进审计方法,服务公司管理。法务审计部在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力度的同时,还致力于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提高审计水平。一方面,坚持企业“一把手”离任必审原则;另一方面,考虑到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时间跨度较长的特点,使原来的先离后审的事后审计,逐步向任中审计发展。通过任中审计,实现监督关口前移,增强审计工作的主动性,将事后监督与事中监督有机结合。审计结果的完整性及可比性,促进了管理的完善,审计结论也更容易被审计对象接受。
2.以保值增值为出发点,积极推进审计转型,促进管理效益审计。机场的产权越来越多元化,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大量增加,这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内部审计必须适应集团发展需要,探索转型和发展之路。法务审计部对管理效益审计的探索是从机场参控股企业经营管理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开始的。在制订审计方案时,对被审计单位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尽可能多地收集资料,从提高效益角度出发,抓经营和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的新办法、新举措,为管理层决策服务。在审计中,重点抓住影响管理效益的突出问题,以促进管理效益审计的纵向发展。通过对被审计单位近年经济效益变化情况进行评价,结合国家宏观经济发展情况和行业发展趋势,分析影响经济效益的主客观因素,提出改进建议,促使公司规避经营风险,为公司加强经营管理、提高效益服务。
3.以控制工程项目支出为导向,积极开展工程管理审计。“十一五”时期,机场处于机场改扩建的高峰时期,投资多且大,工程结算审计任务十分繁重。为了保证工程质量,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法务审计部将工程管理审计作为工作重点之一,从三个方面加强工作:一是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方针;二是采取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工程现场勘察力度;三是寻找内部控制的失控环节,分析原因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特别是在2010年开展的泸沽湖公路工程管理审计中,体现了内部审计工作的突破和亮点。通过审计,审减了不合理的工程价款,规范了工程管理,使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事前、事中过程管理(控制工程造价,深入定额分析),也使内部审计改变传统的事后审计方法,审计关口前移,加强了工程项目过程的监督力度。经过全程跟踪审计,共审计核减泸沽湖公路工程项目款3021万元。同时,法务审计部还积极按照省审计厅《2008年内部审计项目指导性计划》的文件要求,联合云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完成了大理机场改扩建工程竣工决算的政府指导性审计项目。由于此项目为集团公司“5+1”改扩建项目第一个完工并进行政府审计指导性项目,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对有争议的工程结算事项积极沟通,多方协调,保证了项目的顺利完成。
4.以强化资金安全为重点,实施风险防范审计。资金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内容。为此,法务审计部根据机场经营管理工作实际,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以现有资金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的全面梳理为手段,以强化集团公司和下属企业资金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为目标,开展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审计。充分发挥审计在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中的作用,支持促进内部控制的不断完善和风险管理的不断加强;将风险管理理念体现在现场审计、非现场审计、联合审计、外包审计以及定期与不定期审计等各类审计项目之中,贯穿于审计的各个环节;通过发现问题、规避经营风险,保证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促进企业持续发展。
5.创新工作新模式,协助监事会发挥职能作用。2007年机场改制后,公司监事会明确提出,完善监事会与法务审计部工作联动机制,由法务审计部协助机场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完成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既解决了监事会监事多为兼职、难以兼顾监事会大量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和事务性工作的实际困难,又充分发挥了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属性和审计人员的专业特长,为监事会履行职责、发挥监督管理职能提供了可靠的专业支撑和组织保障。同时,监事会工作与法务审计部的工作既相互区别又相互包容,各有侧重,工作成果更易于交流,避免重复,提高了工作效率。2007年至2012年,法务审计部共参与监事会监督检查项目18个,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112条,全部得到积极采纳。法务审计部与监事会工作相融合的经验,成为2008年省国资委唯一上报国务院国资委交流的典型经验材料,并被列入《国务院国资委监事会工作知识100问》一书中,在省国资委监事工作交流会上作为经验推广。
6.创新审计形式,由单一的静态审计转变为静态与动态相结合的审计。传统的审计项目通常是起于立项、终于报告,对被审计单位的考察通常是静态的、以某一时点为终点,审计后新发生或暴露出的问题和风险,往往要到下一次审计时才能发现,影响了审计在风险控制方面的作用。相对于传统的静态审计,动态审计的主要特点就是在网络技术、通信技术的帮助下,对企业投入资金最多、经营风险较大的某些重点领域的经营活动进行经常性、实时和动态的审计监控。通过对基本业务经营数据的连续监控,判断各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合规性,评价综合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了解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管理信息,综合判断业务数据变化的合理性,掌握各项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反映被审计单位经营管理的最新变化。
二、绩效审计体会
摘要: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竞争不断加剧。一些造假和腐败等违法事件日益频发。因此,法律审计是交叉审计研究和法律,会计等学科的综合性学科。其中包括了审计的原理和法学原理。法务审计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对其的应用和探讨较少,但是针对我国目前的市场经济发展状况,法务审计在市场中的应用已经势在必行。法律审计对企业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对法务审计进行相关的介绍和探讨,继而对其在内审中的应用和程序进行了简单的介绍。
关键词:法务审计;内审;应用
法务审计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在其发展和兴起的过程中,一定会遇到很多的困难,我们应该加强自身对法务审计的认识,加强自身对其的理解。
一、法务审计理论
虽然法律在审计中的应用是一个古老的问题,但是法务审计却是一个新兴的话题。法务审计在企业中的应用是比较实用和有效的。首先,法务审计能够帮助企业进行内部的管理,其次也可以对企业的对外合作进行指导和决策。如果企业在内部出现了法律问题,法务审计其特殊性能够帮助企业和法院认定责任的分配和赔偿等问题。法律审计和审计作为现代企业管理所必需的管理理论已成为必然发展趋势。法律审计理论由目标,标准,概念,技术,程序,报告和法律审计的其他要素组成。要建立法律审计理论体系,首先要培养理解法律和审计的复合型人才,同时具备会计和统计知识,促进法律审计法律理论的建立。法律审计理论的建立不仅可以指导法律审计人才的培养,而且可以使企业了解法律审计的功能。
二、法律审计在内部审计中的应用
法律审计在内部审查中有以下适用范围。首先,法律审计可以帮助公司管理内部系统,并使系统处于合法有序的状态。除法律规制外,现代企业还将制定一些内部审查的企业内部管理规则。法律审计可以与公司制定的规则和法律法规相结合,对内部单位和人员进行审计。违反法律或违反公司规则的单位和人员将首先受到公司的内部审查。也就是说,对需要审计的人员或单位进行审计,以使其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则。其次,法律审计可以对内部审计中企业存在或即将发生的合同及其他文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计。合法性是审计这些文件是否违反法律法规或法律文件。因此,企业的运作合法化,实现了国家意志和企业收入的双向目标。合理性意味着这些文件中涉及的法律法规或现有的统计和会计原则不应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也就是说,这些文件是否能够满足企业的意愿,从而为企业带来效益。第三,法律审计还应当在企业和外部需要签订合同时制定审计计划,并审查企业自己签署的各种文件或合同。确定签署的合同是否与原始内部合同或文件没有冲突或非法性质。审核后,合同还应该是对公司本身(即内部)可能造成的风险的预测性评估,以便公司能够预测风险并做出更好的决策。此外,法律审计还需要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做出回应,以确保审计的全面性和企业内部审计的专业性。最后,应对这些经审计的材料进行全面评估和分析。
三、内部审计法律审计程序
摘要:法务会计是法律与会计的交叉边缘学科,预防和控制财务舞弊则是法务会计的一项重要职能。目前,法务会计在我国仍处于起步阶段,很多问题值得研究和完善。本文以财务舞弊作为法务会计研究的视角,分析我国法务会计在公司治理尤其是财务舞弊中的作用和我国法务会计发展的优势条件,以期对我国法务会计的完善和发展有所裨益。
关键词:法务会计;公司治理;财务舞弊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上市公司在不断壮大的同时,也发生了众多的舞弊案件。国家财政、审计和证券监督部门不断尝试通过加强内部控制、社会审计、强制内部审计等方式来控制和防范舞弊,但舞弊行为并未得到有效的遏制。法务会计能够综合运用法律与会计的专业知识,识别财务舞弊行为,尤其是在司法实践中,维护投资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因此,法务会计在财务舞弊中的应用显得越来越重要。
二、法务会计和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基本概述
(一)法务会计的基本概述我国关于法务会计的研究最早出现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到目前为止,其已经处在上升发展阶段,逐步被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所接受。法务会计是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它是以法学、会计学理论为基础,以法律法规为依据,综合运用经济法学、证据学、侦查学、会计学等学科的知识,对各类案件中涉及的财务数据和会计活动进行调查和分析,以此形成法务会计报告,为司法活动提供专家意见和证据支持。
(二)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现状关于财务舞弊,袁晓勇在《企业舞弊防范与对策》中将其解释为企业集团或个人故意利用欺骗手段和违法、违规行为,来达到获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近年来,我国的财务舞弊现象频发,雅百特、云南绿大地等上市公司财务舞弊事件引起了利益相关者和监管部门的关注。随着上市公司的不断发展,财务舞弊的手段和方法也随之呈现出多样化和隐蔽性的特征,具体表现如下。1.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是上市公司进行财务舞弊的常用手段。通过关联交易可以以不合理、不公平的价格调节收入和成本,进而调整利润,达到粉饰报表的目的,掩盖财务舞弊。2.虚增营业收入上市公司虚增营业收入的手段主要有三种:一是修改收入时间,将非报表会计期间的收入列入报表会计期间,或者跨期间确认收入;二是将非营业化收入转变为营业化收入,从而虚增收入。同时,虚增营业收入的另一个手段是虚构销售、虚开发票。3.运用会计估计差错进行舞弊随着法律环境和会计政策的变化,会计人员有很多利用会计估计进行舞弊的方式,如通过计提不合理的坏账、不提坏账或者结转坏账来达到虚增利润的目的。同样的,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与净残值、存货、或有损失等都能成为财务舞弊的介质。会计估计是指对结果不确定的交易或事项以最近可利用的信息为基础进行判断,这完全可以根据会计人员的主观想法来确定。在现实工作中,会计估计已成为他们进行利润操纵的主要手段。4.串通舞弊的现象日益增多我们知道,财务舞弊不是一人就能完成的,上至管理层、下至基础会计人员都能成为财务舞弊的利益群体。当上市公司内部的管理人员为了谋取私利,往往与独立董事、会计人员等串通,粉饰财务报表,同时,为了防范审计事故,也会与外部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的监管部门勾结,从而达到进行财务舞弊的目的。
(三)我国法务会计的实际应用现状在司法实践中,一旦涉及会计、审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尤其是处理财务舞弊的相关案件,司法工作人员和律师有可能会出现无法充分理解会计信息的情况,对信息不充分的处理导致难以提取与案件相关的有用信息,证据不足或证明力欠缺,由此造成的后果是降低处理此类案件的质量和效率。此外,法务会计在我国的发展存在很多的问题:法务会计的起步较晚,相关的理论研究不足,研究成果欠缺,法律制度不完善,人才培养体系不健全,在各项问题的处理上都存在不足之处。如在处理财务舞弊案件时,在鉴定法务会计提供的证据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别,鉴定依据和标准不规范。因此,法务会计在实际应用方面的研究还有待完善。
法务会计(ForensicAccounting)最早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产生于美国,它是因应大量内部股票舞弊案和储蓄信贷丑闻的出现而在美国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行业。在中国,这一新兴事物已经得到了业界的重视,并正以令人惊异的速度在中国大地发展,相关从业人员的需求出现猛增。除了注册会计师(CPA)稀缺外,目前会计商务调查和诉讼支持两大领域对法务会计师的需求迅速增加。何为法务会计?我国著名学者李若山认为,法务会计是指"特定主体运用会计知识、财务知识、审计技术与调查技术,针对经济纠纷中的法律问题,提出自己的专家性意见作为法律鉴定或者在法庭上作证的一门新兴行业。"
1法务会计的特点及其内容
法务会计作为一门新兴的边缘学科,具有以下特点:首先,多学科交叉的特点。法务会计以会计理论和法学理论为基础,同时吸收了审计和统计的部分技术方法,融会计、法学于一体;其次,它的服务对象是广泛的,它要确认、计量、计算、报告的是某一事件或事项的相关资料,包括法律的、会计的、刑事的、民事的;最后,法务会计的最终目的是提出专家性意见,以作为法律鉴定或者法庭作证的依据。一般来说,法务会计的最后结果是一份报告,这一报告对企业的经济情况(尤其法庭所关注的问题)进行描述、说明、调查分析,并根据调查分析的结果提供专家性意见,作为法律鉴定或者法庭判决的依据。
关于法务会计的具体内容,学界有不同的观点。盖地认为,法务会计的范围或内容,取决于各国法律体系的完善程度和法律、法规对经济活动、经济行为、财产、资源等规定的详细程度。因此,各国以及一国的不同时期,法务会计的范围会有所不同。我国当前的法务会计应包括企业税务会计(税收理算会计);债权、债务理算会计;保险赔偿理算会计;海损事故理算会计;社会公正会计;物价会计;基金会计;司法会计。概括起来讲,法务会计人员主要存在于三大领域,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司法机关及国家审计部门。
2法务会计的重要性与法务会计学科建设的紧迫性
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推进,以及融入世界经济的迫切要求,使我国对法务会计的需求更显迫切。
首先,法务会计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伴随市场经济的发展会不断涌现各种各样的经济纠纷,不论是政府、企业还是个人都会产生对法务会计的需求,从而导致对法务会计人员需求的增加。不仅如此,国外的实践还表明,法务会计是治理财务报告舞弊的新型利器,是财务报告舞弊的克星,是企业治理"链"中新增的外部环节。法务会计在西方发达国家的成功运用,有赖于其成熟的市场经济体系、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以及高素质的从业人员,而我国在这些方面明显存在不足和缺陷,而人才的短期是其关键所在。
其次,法务会计也是依法治国、保障司法公正的需要。诉讼中对法务会计的需求特别突出,如虚假陈述民事诉讼的需要。所谓虚假陈述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证券法律规定,在证券发行或者交易过程中,对重大事件做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不正当披露信息的行为;而重大遗漏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信息披露文件中,未将应当记载的事项完全或者部分予以记载。对于虚假陈述的构成要件、因果关系都需要较强的专业素质,一般的律师抑或是法官都难以胜任。因此,要推进虚假陈述民诉讼,迫切需要法务会计人才,以帮助法院、律师、上市公司有关责任人、投资者等有关当事人做出判断和决策。
[摘要]本文分析了制约内部审计质量提升的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内部审计要通过完善内部审计管理体制、健全内部审计制度体系、优化内部审计人才结构等方式提升内部审计质量。
[关键词]内部审计;高质量发展;制约因素
18年中央审计委员会成立以来,全国各行各业内部审计系统按照党中央要求,认真落实各级机关企业党委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各项部署,扎实开展内部审计项目,内部审计质量的持续推进提升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内部审计实际工作中,还存在制约着内部审计质量提升的客观因素和现实状况。
一、制约内部审计质量提升的现实情况
(一)不完善的内部审计管理体制制约着内部审计质量提升
目前,相当一部分组织的内部审计管理体制还不完善。部分组织的内部审计工作仍由财务、综合等其他部门人员兼职负责;部分组织的内部审计工作虽然设立专人专岗,但仍未设置单独的专职审计部门,仍未将内部审计工作从其他工作中相对分离出来;部分组织已经设置专职审计部门,但是向管理层负责,内部审计工作无法客观开展对管理层工作的监督评价,实质上成为管理层意志的体现。不完善的内部审计管理体制影响内部审计独立行使监督权,也无法保证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能够客观公正、不偏不倚地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从而在根本上制约着内部审计质量水平的提升。
(二)不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体系制约着内部审计质量提升
目前,部分组织尚未健全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体系。有些组织没有根据组织运营发展与内部审计工作实际需要,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没有确立组织内部审计工作的基本依据和操作规程。没有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体系,就无法从实施操作层面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程序标准化、规范化和质量可控化,从而在制度上制约着内部审计质量水平提升。
法务会计(ForensicAccounting)最早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产生于美国,它是因应大量内部股票舞弊案和储蓄信贷丑闻的出现而在美国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行业。在中国,这一新兴事物已经得到了业界的重视,并正以令人惊异的速度在中国大地发展,相关从业人员的需求出现猛增。除了注册会计师(CPA)稀缺外,目前会计商务调查和诉讼支持两大领域对法务会计师的需求迅速增加。何为法务会计?我国著名学者李若山认为,法务会计是指"特定主体运用会计知识、财务知识、审计技术与调查技术,针对经济纠纷中的法律问题,提出自己的专家性意见作为法律鉴定或者在法庭上作证的一门新兴行业。"
1法务会计的特点及其内容
法务会计作为一门新兴的边缘学科,具有以下特点:首先,多学科交叉的特点。法务会计以会计理论和法学理论为基础,同时吸收了审计和统计的部分技术方法,融会计、法学于一体;其次,它的服务对象是广泛的,它要确认、计量、计算、报告的是某一事件或事项的相关资料,包括法律的、会计的、刑事的、民事的;最后,法务会计的最终目的是提出专家性意见,以作为法律鉴定或者法庭作证的依据。一般来说,法务会计的最后结果是一份报告,这一报告对企业的经济情况(尤其法庭所关注的问题)进行描述、说明、调查分析,并根据调查分析的结果提供专家性意见,作为法律鉴定或者法庭判决的依据。
关于法务会计的具体内容,学界有不同的观点。盖地认为,法务会计的范围或内容,取决于各国法律体系的完善程度和法律、法规对经济活动、经济行为、财产、资源等规定的详细程度。因此,各国以及一国的不同时期,法务会计的范围会有所不同。我国当前的法务会计应包括企业税务会计(税收理算会计);债权、债务理算会计;保险赔偿理算会计;海损事故理算会计;社会公正会计;物价会计;基金会计;司法会计。概括起来讲,法务会计人员主要存在于三大领域,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司法机关及国家审计部门。
2法务会计的重要性与法务会计学科建设的紧迫性
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推进,以及融入世界经济的迫切要求,使我国对法务会计的需求更显迫切。
首先,法务会计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伴随市场经济的发展会不断涌现各种各样的经济纠纷,不论是政府、企业还是个人都会产生对法务会计的需求,从而导致对法务会计人员需求的增加。不仅如此,国外的实践还表明,法务会计是治理财务报告舞弊的新型利器,是财务报告舞弊的克星,是企业治理"链"中新增的外部环节。法务会计在西方发达国家的成功运用,有赖于其成熟的市场经济体系、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以及高素质的从业人员,而我国在这些方面明显存在不足和缺陷,而人才的短期是其关键所在。
其次,法务会计也是依法治国、保障司法公正的需要。诉讼中对法务会计的需求特别突出,如虚假陈述民事诉讼的需要。所谓虚假陈述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证券法律规定,在证券发行或者交易过程中,对重大事件做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不正当披露信息的行为;而重大遗漏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信息披露文件中,未将应当记载的事项完全或者部分予以记载。对于虚假陈述的构成要件、因果关系都需要较强的专业素质,一般的律师抑或是法官都难以胜任。因此,要推进虚假陈述民诉讼,迫切需要法务会计人才,以帮助法院、律师、上市公司有关责任人、投资者等有关当事人做出判断和决策。
摘要:
近年来,我国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给企业带来了巨大发展机遇的同时也给企业带来了许多挑战,尤其是我国经济开始呈现稳增长的新常态形势推动下,社会全方位的新常态呈现也促使着企业在越发艰难的生存环境中不断增强自身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推动企业的现代化管理进程。基于此,本文就内部审计在财务管理中的作用进行了探究。
关键词:
企业管理;财务管理;内部审计
我国企业在艰难的生产环境中开始认识到加强自身的内部控制,通过建立起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推进会计信息化进程来强化企业的内部控制,通过企业管理机制、财务机制和会计监督机制的相互制衡来对资产财产进行保护,并在保证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真实的情况下为企业提供更多有效的决策依据,从而从内部资源的整合优化基础上增强企业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以保证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得以生存并长远发展。
一、内部审计对财务管理起着重要的监督作用
总体而言,企业内部审计与财务管理之间是相辅相成相容的关系,内部审计本身作为财务管理中的重要部分,其以本身的独立性与财务管理中其它会计实务在法律法规的划分下产生了隔离的分界关系,即在企业财务管理在处理经营活动中的具体事务,对企业资金流入流出、筹投资活动、经营销售活动等进行会计处理时,内部审计作为独立开来的会计部门,在报表编制的过程中并不参与,而在这之后才开始对这一系列工作进行审计复核,通过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标准要求来对企业财务报表等进行核查,以发现问题来规避企业的法律风险和经营风险。
二、内部审计能促使会计舞弊揭示机制的建立
摘要:“”以来企业内部审计越来越被重视,但是仍有一些企业不注重企业内部审计,甚至不明白内部审计有何必要,有什么作用。本文通过对企业内部审计的机构设置、审计范围、信息化建设、审计人员专业技能及审计结果五个方面进行分析,更好地了解企业内部审计,以及在新时代环境下内部审计的重要性。
关键词: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审计范围;信息化;专业技能;审计结果
自从1994年新中国第一部《审计法》颁布开始,中国审计工作已经历了25年,20余年中相关法条规定不断扩充完善,为审计工作开拓了前行的道路,使审计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2018版《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11号)正式实施,又再一次为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进行了完善和指导,代表着经济变革,企业发展中内部审计工作越来越被认可,越来越得到重视。但是有绝大多数企业虽然设立了内部审计机构,但内部审计并没有真正发挥作用。针对这个问题,现从五个方面对企业内部审计进行分析,进一步了解应如何做好企业内部审计,使其发挥真正的作用。
1关于内部审计范围
传统的内部审计主要针对企业财务会计进行审计,仍以检查账目为主,审计账目、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企业领导也比较重视财务支出和利润报表,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企业为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提升自身的竞争力,扩大市场占有率,企业经营项目也日新月异。增加的业务及事务不仅让日常工作变得复杂多样,还使整个企业的审计内容更加繁冗,同时还提升了企业审计难度,增加了审计风险。原来内部审计工作所涉及的领域已不能满足企业发展的需求,不能再局限于财务收支、成本预算、材料采购、经济利润等范围。如果不改变,将无法适应新时代经济发展需求,内部审计也发挥不了真正的作用。如今的内部审计,不仅要针对财务,还应扩大到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审计、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审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审计、领导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等,做到企业内部审计全覆盖。对企业管理、重大投资、重大决策、重大资金起到风险防范,管理营运上的薄弱环节进行加强补漏。尤其对一些科研项目,不仅要注重项目结果审计,更要重视项目执行过程的审计,事前事中事后,从中摸索规律,抓核心,提升工作效率,将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充分发挥。
2关于企业内部审计机构
虽然很多企业已经建立了内部审计机构,但机构设置的完善程度却千差万别。有些企业由于上层压力,规定需要设立内部审计部门,虽设立了该部门,实际上并不重视,认为内部审计就是自找麻烦,将内部审计部门作为一个摆设。正是由于企业领导的不够重视,一些企业的内部审计部门被设置在财务部门内部,由一人兼任审计工作,财务部领导既管财务又管审计,或是审计部门与其他管理部门同级,同受总经理领导。有的单位干脆将审计、财务、法务、纪检等职能全并在一起,形成综合办公室,虽然审计人员配备表面上达到要求,但常常却是一人分饰多角,成了纪检、信访、审计、行政等样样都来得了的“万精油”。试问这样的设置,审计部门的独立性何在?权威性何在?《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11号)第6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或者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应当在本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向其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部门要将审计工作做好,内部审计部机构的权威性不容忽视,企业领导应注重内部审计的建设,管理层的态度决定了内部审计机构的地位和建设。很多企业将内部审计机构与其他部门平行设置,这种形式无形中将内部审计机构的权威性弱化,失去了权威性的审计部门就如同老虎没有了利爪。被审计人员会认为你又不是我领导,为何要配合你审计,导致审计受阻,甚至审计人员也会觉得领导不重视,又获取不到审计资料,因此故意回避复杂事项的检查,审计过程也像走过场一般。所以,要提高审计质量就必须树立内部审计机构的权威性,在组织机构设置中高于其他管理部门,同时赋予其在开展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其他部门无条件配合的权力。另外,内部审计部门要保证独立性。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不足和经营风险可以通过内部审计来发现、防范,以此来保证企业的经营管理目标与方向一致。若由从事管理职能或财务的人员来审计,将很难发现其中的问题,正所谓当局者迷,何况这不能再称之为内部审计,而是自查。审计结果会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如领导人的态度、企业经营管理参与度,都将影响审计人员的判断。《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11号)第5条指出:“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不得参与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审计职责的工作。”因此,内部审计人员不得参与企业开展的任何经济活动,若被审计项目与审计人员有直接利益关系,相关审计人员也必须回避,最大限度降低审计人员的个人主观判断,保证审计结果的独立性。
3新时代,大数据背景下的内部审计信息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