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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档案范文

前言:写作是一种表达,也是一种探索。我们为你提供了8篇不同风格的房屋档案参考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给你带来宝贵的参考价值,敬请阅读。

房屋档案

市区房屋征收档案监管规定

一、为规范我市房屋征收补偿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房屋征收补偿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及《省档案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二、本暂行规定所称房屋征收补偿档案是指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电子文件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三、房屋征收补偿档案遵循档案集中统一管理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便于有效利用。

四、市档案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管全市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工作,对全市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监督和指导。

各县(市、区)档案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工作,并对本行政区域房屋征收部门的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房屋征收部门具体负责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征收补偿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补偿档案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五、房屋征收部门应加强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房屋征收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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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权属档案的数字化管理分析

摘要:

探讨实施房屋权属档案数字化管理的必要性、房屋权属档案数字化管理模式的原则、房屋权属档案数字化管理模式的具体实施方案。

关键词:

房屋权属档案;数字化;管理模式

房屋权属档案的保存管理对于房产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当地房产管理部门要依靠房屋权属档案来开展房产的登记、测绘、调查、房产转移和房屋变更等工作。然而,面对纷繁复杂的房屋权属档案,以及产生的越来越多的房屋权属问题,传统的手动档案管理模式已经无法适应现代社会的需求,房屋权属档案的数字化管理模式由此应运而生。但是,数字化管理需要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结合纸质管理,一同做好房屋权属档案的管理工作。

1对房屋权属档案进行数字化管理的必要性

1.1房屋权属档案的数量需求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房地产产业也在日益扩大,一个城市不仅要建造房屋,政府还要落实道路改建、城市规划、房屋拆迁及建造大型工程,等等。这些工程的实施,会牵涉到许多房屋权属问题,这时,纸质管理模式就会暴露出工作效率低下、出错率高和资源难以共享等缺点,因而,面对浩如烟海的数据,必须有一套系统、完整的数字化管理模式来实现管理数据资源共享的目的,提高管理的准确度和工作效率。

1.2可以方便快速查阅房产交易的投资双方都希望及时迅速地掌握房地产产权信息,因为投资所涉及的款项数额巨大,专业性较强,波及范围较广,如果获取信息时不够及时准确,对于交易双方的损失都是巨大的。如在房产销售的时候,销售商希望尽可能全面、迅速地掌握附近楼盘的销售情况,以此来调整市场策略,从而提升其销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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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权属档案的管理

房地产权属档案是指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在房地产权属登记、测绘、调查、转移、变更等业务办理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原始记录和重要历史凭证。伴随着房地产市场中房屋交易日益增多,房地产权属档案的重要性日趋显现,已经成为保障房地产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关键凭证。

一、房地产权属档案的内容

房地产权属档案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是极为重要的民生档案。据不完全统计,上海市自20世纪末重新恢复房产交易至今已累计形成房地产权属档案2100万册,已成为上海市房管专业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房地产权属档案涉及的内容看,主要有四大类。其一,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权属登记、确权、转移、变更、设定他项权利等的证明和文件材料;其二,房屋及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权属界定图、房地产分幅平面图、分丘平面图、分层分户平面图等图纸资料;其三,房地产产权登记时产生的各种文件材料;其四,反映和记录房地产权属状况的各类声像信息资料。

二、房地产权属档案的特性

房地产权属档案作为记录房地产权属信息的重要民生档案,其自身的价值决定了它具有专业性强、动态性大、真实性高、完整性强、价值性久等五大特性。

(一)专业性强房地产权属档案的专业性体现在它是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业务办理时形成的专业档案。房地产权属档案具有专业的管理办法——权属登记须“图、卡、册、档”齐全,其中“图”是指房地产平面图等,“卡”是指房地产卡片,“册”是指房产登记簿,“档”是指房地产权属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文字材料。

(二)动态性大房地产权属档案的动态性体现在其内容会随着房屋产权的变动而变动。一套房屋从产生到灭失,会经过不断地转售、转租、抵押、冻结等,权属档案真实地记录了这些变化。这一特性也使房地产权属档案的管理具有复杂性。

(三)真实性高房地产权属档案真实性体现在其记载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房屋产权最原始的凭证,是产权变化沿革的原始记录,具有法律效应,是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和人民法院确认房屋产权、处理房地差纠纷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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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不动产档案的信息化管理研究

摘要:不动产档案是高校档案管理一项重要内容,同时也是房地产管理工作的一项基础工作。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是目前两种载体形式,因此要充分认识到这两种载体档案的重要性和价值,并将实体化管理和信息化管理相结合,充分发挥电子档案优势,同时注重鉴定档案的价值、档案收集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保证档案的动态管理,并循全程管理的原则。

关键词:不动产档案;纸质档案;电子档案;信息化管理

高校不动产档案是指,“高校在房屋、土地、地面建筑物、景观绿化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纸、表册、卡片以及声像、电子文件等历史记录”。从内容上可将其分为四部分:一是房屋产权利人、房产权属登记确权、房屋产权属转移及变更、设定他项权利等有关的证明和文件;二是房屋及地面建筑物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权属界定位置图、房地产分幅平面阁、分丘平面图、分层分户平面图等;三是各类不动产登记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四是其他有关不动产权属的文件材料,包括不动产权属冻结文件、权属代管文件,历史形成的各种不动产权证、契证、账、册、表、卡等。高校不动产内容的划定需根据学校自身发展需要,并严格依据不动产内容进行收集。

一、不动产档案的历史价值和现实价值

(一)不动产档案的历史价值第一,是高校不动产工作凭证的历史积累和权属证明的历史见证。不仅对于高校房地产管理、场馆管理工作有直接的利用价值,而且是长期积累的材料,具有不可替代的历史见证价值。第二,为学校的历史变革留下了珍贵历史记录,具有重要的历史保存价值。高校不动产管理档案的历史价值,在于其客观记录性,档案记载了学校建设和发展的历史,是反映高校变迁和房屋、土地资产变化的真实记录。校园房屋的丈量、土地界限的认定、房地产平面图的测绘所记录下来的是学校的变迁史,高校不动产管理档案所反映的历史,也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

(二)不动产档案的现实价值第一,是提供产权证明的重要凭证,为学校不动产归属权争议问题提供重要材料,也可为学校和个人房产的归属问题提供参考资料。在进行产权认证、产权纠纷、查处违章用地和建筑时,不动产管理档案都是必不可缺的依据。第二,是学校基建、规划等政策制定的客观依据。在学校制定发展规划、基建等相关政策时,也发挥巨大作用。学校的整体用房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学生宿舍提升计划等,均需要依据不动产管理档案。第三,是保障教职工民生利益的重要依据。根据不动产管理档案所提供的真实房屋的面积、结构、用途、地理位置、建造历史等,学校教职工个人的产权归属等信息可以得到确认,从而保障了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学校进行修缮计划提供了时间和数据上的支持。可以说不动产管理档案中的学校家属区资料,也是学校教职工及家属来访查询记录的重要凭证。目前高校房产档案中的“房改房”档案和公用房档案,为教职工的民生权益提供了重要保障。

二、新时期不动产档案信息化管理的必要性

(一)信息化管理能提高不动产档案的管理效率和保证信息准确性由于目前高校不动产类档案的使用频率增加,不动产管理工作需要通过引进信息化技术来满足这一系列需求。近年来由于高校不动产工作量不断加大,档案的动态管理也成为一项重要工作。档案资料为满足不断更新的需求,需要在纸质档案的基础上完成信息化采集,信息化管理便于资料的更改和补充,可以随时进行信息的补充和完善,大大提升了工作效率和提高了档案的准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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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管理工作要点

(一)进一步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解决好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贯彻落实国家、省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政策精神,进一步完善政策,健全体系,强力推动,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1、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培育住房租赁市场,逐步建立以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房为辅的住房保障体系,扩大保障范围,解决好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及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

2、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立市、区(县)、业主单位协调联动工作机制,落实建设项目、明确工程进度,加快项目建设。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配建的廉租住房,要提出套型面积等控制要求,明确开工竣工时间,确保在商品房中优先建设廉租住房。完善保障性住房监督检查机制,强化工程监管,确保工程质量。确保性下房房租金房屋管理的意见》,发挥好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的作用,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保证建设资金需求。

3、完善保障对象的动态管理机制。建立住房保障、公安(车辆和户籍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保险)、房地产、金融、工商、税务、住房公积金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提高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审核工作的准确性。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通过多种形式,主动接受媒体和公众的监督。建立完善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完善动态监管制度,定期检查核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及时保障,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及时清退,确保住房保障制度真正惠及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4、完善保障性住房的后续管理制度。制定《廉租住房后续管理办法》,加强廉租住房合同管理,明确承租对象的权利和义务,载明租金水平、租赁期限、转借或转租的处罚以及其他违反使用规定的责任等事项。积极探索廉租住房物业管理服务模式,确保保障家庭住得起、住得好。

(二)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旧小区综合改造,改善居民居住环境

对年以前建成、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未列入旧城改造计划的旧住宅小区,开展调查摸底,逐个制定改善方案。按照接近或达到新建小区环境和配套设施的标准,新创建6个示范项目。建立推动旧住宅小区改善协调联动机制、考评验收机制,对旧住宅小区改善坚持区级负责、市级督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精心安排、周密实施、严格考核,确保改善质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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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房地产权属档案监管探究

摘要:随着房地产经济的不断发展,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工作变得越来越重要,不断完善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制定统一的国家标准,实现权属档案的标准化、数字化,成为档案工作者面临的迫切问题。本文针对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探讨,提出了具体改进措施,希望对从事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工作的同仁有所启迪和借鉴。

关键词:房地产权属档案

一、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房地产权属档案是房屋产权权属信息的重要载体,涉及房产登记、产权交易、法律纠纷、旧城改造等诸多方面,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其重要程度不言而喻。由于房地产权属管理信息量大、变动关系复杂,这就使得房地产权属档案的数量大、跨度大,存在的问题也较为突出。

(一)对于房地产权属档案的管理,缺乏统一的规范性文件

1.现行文件过于笼统,缺乏操作性。随着房地产业和住房商品化的迅猛发展,房地产权属档案变得越来越重要,档案数量也越来越多,单靠传统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已远远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利用现代化技术设备、服务手段和科学的管理方法,实现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现代化已是必然趋势。而标准化是现代化的基础,在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工作中推行标准化,是房地产权属档案实现现代化管理的首要前提,也是做好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工作的必要条件。目前,在实际工作中,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的依据仍然是2001年建设部颁布的《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从房地产权属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利用等几个方面对房地产权属档案的管理工作进行了规定,但只限于宏观层面,缺乏对具体工作的指导。目前的实际工作情况是,服务中心窗口受理业务时收什么材料,档案室就存什么材料,对于档案材料是否齐全、是否规范、是否准确,还缺少统一的标准。

2.保管期限不明确,致使档案库房紧张。《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权属档案应以丘为单元建档,以房地产权利人为全宗立卷。但在实际工作中是以房号为单元建档,将权利人的所有权登记档案、所有权转移登记档案、他项权登记档案、他项权注销登记档案都集中在一起,合并组成一卷。由于房地产权属档案保管期限的不明确,无法开展鉴定、销毁工作。如他项权注销登记、拆迁房屋注销登记、房改房注销登记等利用率不高的注销档案材料也会占用一定的空间。因此,房地产权属档案出现了有增无减的现象,必将导致档案库房空间的资源短缺。

(二)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专用软件功能不完善,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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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房屋安全检查工作通知

局机关各部门、各基层单位:

为切实提高房屋安全管理水平,杜绝各类房屋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市局开展2012年房屋安全检查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关于加强老旧房等重点房屋安全管理意见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精神,现将我局房屋安全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房屋安全检查范围

(一)各基层单位管理的公房(住宅和非住宅)。

(二)各基层单位自有和代管的各类房屋。

二、房屋安全检查内容

(一)检查房屋的完损情况。

(二)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用房的建造年代、房屋结构、改建、扩建和装饰装修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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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管理职能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全会精神,积极创新拆迁工作思路,理顺拆迁工作体制,完善拆迁政策措施。坚持“提高效能、统筹管理、以区为主、事权合一、责权一致”的原则,明确区政府房屋拆迁管理职能。

二、各区政府房屋拆迁管理职能及办理程序

(一)负责本区拆迁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

负责对已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拆迁项目中出现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理;监督检查拆迁人执行国家、省、市拆迁有关法规政策情况;拆迁项目进展情况;拆除施工安全情况等。

(二)负责审批本区范围内《房屋拆迁许可证》及拆迁延期许可申请,并拆迁公告。

1.房屋拆迁许可。

按照国务院《条例》第七条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对辖区内的拆迁项目审批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办理《拆迁批复》并报送市住建委、市拆迁办及市规划、国土资源、公安、供水、供电、供气等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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