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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全球的经济发展给事业单位带来了更多的竞争和挑战。办公自动化是事业单位合同管理不可缺少的新的办公方式,面对知识经济技术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关键词:办公自动化;事业单位;合同管理
一、办公自动化及其发展
1.办公自动化
办公自动化利用的是WEB的企业计算平台,可以把数字化办公和计算机技术融合起来的一种新的办公方式。办公自动化定义并不是统一的,只要是在传统的办公室中利用各种新科技、新设备等从事办公工作,这些都属于办公自动化,其实就是实现物质化的办公。企事业单位中称为OA,即办公自动化。具有易用性、健壮性、开放性、严密性、实用性五大特性。
2.办公自动化的发展阶段
(1)起步阶段。它的中心是结构化的数据处理,根据文件系统或者关系型数据库系统,企业的日常办公工作也开始运用信息技术,大大提升了文件、数据等资料管理水平。这一阶段主要实现的是比较基本的办公数据管理主要是文件管理、档案管理等,但办公过程中最需要的交流沟通、文件资料的综合处理不能得到满足,自动化的实施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
(2)应用阶段。组织规模随着时代的进步正不断扩大,组织也越来越希望可以冲破时间、地区的范围,提升整个组织的运营速度,同时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也促进了软件技术发生巨大变化,这也为办公自动化的应用提供了基础,这个阶段主要特点是以网络为基础、以工作流为中心,提供文档管理、电子邮件、目录服务、群组协同等基础支持,实现了公文流转、流程审批、会议管理、制度管理等众多实用的功能,极大地方便了员工的工作,规范了组织管理、提升了运营效率。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对新技术创新的不断重视,科研事业单位得到了很大的发展,逐渐与现代化、信息化接轨。合同管理作为企事业单位日常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单位的法律安全和信息安全。本文对科研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关键风险进行分析,并为其提出具体的解决措施,旨在不断提高科研事业单位合同管理效果,提升内控管理质量。
【关键词】科研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关键风险点
随着我国事业单位改革进程不断加深,大部分科研事业单位开始转变经营方式,丰富经营内容,逐步向现代化企业靠拢。科研事业单位向具有经营性质企业的转变使其面临更复杂的合同管理局面,为不断提高科研事业单位合同管理的有效性,有必要对其中存在的风险和解决措施进行具体分析。
一、科研事业单位合同管理的关键风险点
(一)管理者意识风险。在企事业单位中,管理者的个人意识往往会影响其相关规章制度的践行情况。科研事业单位向现代化企业转变的时间不长,其中管理者的意识和管理理念大多还停留在以前的水平,缺乏经营意识和法律意识,从而对合同管理的重视不足。目前,很多科研事业单位的项目甚至没有确立有效的合同,合作全凭领导一句话,使得相关项目的可行性及收益率均得不到有效的保证,给单位带来易产生法律纠纷的风险。
(二)信息泄漏风险。合同是商业机密的一部分,尤其在科研单位,涉及到的招投标项目、合作开发项目、投资项目等合同常涉及大量企业内部信息和市场竞争机密,有些项目还涉及到国家级别的重要信息,因此合同的信息安全非常重要。鉴于合同的重要程度,科研事业单位比一般企业面临更大的信息泄露风险,且随着信息化在各行各业的普遍应用,也给合同信息盗取提供了捷径。因此科研单位在进行电脑化办公时,单位内部的合同面临巨大的信息泄露风险。
(三)合同订立风险。订立与执行是进行合同管理时最主要的两个环节,因此在合同订立和执行过程中,常伴随一定风险。合同订立环节的主要流程包括调查、谈判、制定、审核、签约等。以订立合同之前的调查环节为例,若相关人员玩忽职守、贪污受贿,对对方的资质、能力等调查不全面、不到位,甚至徇私舞弊,导致合作方不符合项目要求,会给科研单位带来经济效益的损失,导致项目无法顺利完成。
(四)合同执行风险。执行风险主要指合同履行及结算过程中面临的风险。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同时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义务,共同承担风险并分享盈利。若在履行阶段,其中一方不按照规定履行就会严重损害另一方利益。科研事业单位的项目涉及到与很多设计、生产、加工等单位的合作,合作方的复杂性及实验本身的不确定性导致项目实施过程中常会出现一些合同中没有涉及的事项,给科研单位带来损失风险。此外在结算过程中,由于合同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的分责不明确,会导致合同管理方推卸责任、疏于职守,从而延误单位的结算工作。
摘要:合同管理是施工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施工项目是否顺利进行和施工企业的预定效益能否实现。增强施工企业全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的合同管理意识,建立并逐步健全合同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以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技术分包合同为管理重点,研究合同条款预测并减轻履约风险,建立合同台账,实现合同的动态管理和信息化管理,从而保障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实现企业的长久发展。
关键词:合同管理;意识;机构;人员素质;动态管理;信息化管理
0引言
随着施工技术的日益更新,工程项目规模的逐步增大,工期的相应延长,施工过程中不确定风险的因素较之前也有所增加,配套的合同条款和合同管理工作的细化和完善也提上日程。施工企业不能进行有效的施工合同管理,必然影响到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因此,施工企业必须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规范合同管理程序,明确管理职责,降低合同风险,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实现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
1施工企业合同分类
区分合同主体的不同,施工企业合同可以分为:与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签订材料设备采购合同,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与劳务企业签订工程劳务承包合同,与机械设备出租单位签订的机械设备租赁合同,与构件供应单位签订加工定做合同,与软件产权单位签订的工程管理软件使用许可合同,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工程保险合同等。其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施工企业主要合同之一,工程施工合同主要约定工程范围、建设工期、质量要求与技术交底、工程价款结算与质保维护等相关条款,其标的是将设计图纸变为满足功能、质量、进度、投资等发包人投资预期目的的工程产品。根据施工内容的不同又可以分为: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施工合同(承接全部或部分的施工任务)。施工企业合同种类繁多,内容复杂,因此必须规范公司合同管理程序,明确管理职责,降低合同风险,将企业的生产计划纳入合同的管理之中,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实现企业既定的各项经济指标和正常运转。
2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现状
2.1合同管理意识淡薄
摘要:在建筑工程建筑管理中合同管理是非常重要的,本文主要目前我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做出了分析,这些问题提出了一些解决对策,以供大家参考。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应用
合同通常都具备一定的经济性,建筑工程的合同就是一种经济性质的合同,主要是指某一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与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单位所签订的合同。在建筑工程的项目建设中,合同的管理往往具有一定的复杂性,需要有效的合同管理机制来保证双方能够很好地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工程的进度以及项目的质量可以满足计划纲要,我们可以肯定地说,优质的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可以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
1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与特点
1.1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建筑工程施工期一般都比较长,所涉及的方面也比较多,在施工中出现各种各样问题的概率就随之增加。但是,在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初期利用合同形式将这些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约束,就会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合同是具有法律约束性的,对于合同双方而言它是具有规范性的、法律性的文件,合同的成立需要双方的共同签订,合同的法律效力促使双方必须承担合同中约定的责任与义务。所以说,合同的内容需要双方经过一定的探讨来确定。合同的内容利于双方各自责任的分化,可以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在一定程度上还可以有效地保障施工的质量。只有不断地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才能使建筑工程的各方在公开、公平竞争的环境中开展施工建设,保证建筑工程顺利施工建设,进而推动建筑行业健康发展,因此,合同管理对于建筑工程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1.2建筑工程合同的特点
(1)建筑工程施工周期长,并具备连续性建筑工程的建设周期一般都比较长,并且在一定时期内持续进行,持续的时间通常比较长,建筑工程的负责人一定要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与标准来监督整个建筑工程的施工建设,进而确保建筑工程顺利施工。(2)建筑合同内容的条款比较多,并比较复杂通常建筑工程的规模都比较大,施工建设比较复杂,每个建筑工程都有自身的特点,那么我们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时,不仅仅要考虑合同的共性,还要根据每个建筑自身的特点,以及其他制约因素,在建筑工程合同中除了要具备一般条款,一般还会有一些特殊条款,在签订建筑合同中还会涉及到专利与保险方面的问题,一定要充分考虑到并做好准备工作。(3)建筑合同存在多变性建筑工程施工建设,常常会受到主观因素影响,会出现设计变更现象,或者修改合同中的条款等事件发生,所以,建筑工程施工建设的过程中,一定要加强设计变更方面的管理,一定要做好相关的记录工作。(4)建筑工程经济法律关系比较多元化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签订与施工建设所涉及面比较广泛,建设单位需要委托监理单位来进行监督施工,承包方一般会涉及到的方面,主要包括分包方、原材料的供应、设备的采购、银行与保险等很多单位,要想保证建筑工程顺利进行,一定要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1明确可能发生的设计变更应对条款
在合同签订评审时,应根据专家预见到的可能发生的变更范围,提出有针对性的附加条款,如对新规范颁布或者增加深度等情况的处理方法。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勘测设计合同内容及交付的成果应该写清,绝对不能在其中写上“本勘测设计合同内容及交付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因为国家政策总是不断调整和完善的,所以对工程立项审批的要求也是经常变化的。如某工程勘测设计合同内容规定“进行初步设计阶段的勘测设计工作,提交初步设计报告及附件”,勘测设计单位按照规范完成了该工程的初步设计工作,提交初步设计报告时业主却说根据主管部门审批要求,报告主要章节需要提交专题设计报告及所有成果的计算书,而所有的专题设计报告及计算书即是初步设计报告的附件,因此,勘测设计单位就需要花更多的成本去完成初步设计报告的附件。对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的设计单位,因为项目经理具备丰富的设计经验,对项目可能发生的变更情况也最为了解,因此项目经理在合同签订时,应和业主协商好设计变更所产生的设计工作量增加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签订书面的协议。这样,设计单位在追加反复设计变更所增加的费用时便有据可依。如上文提及的某大型水利工程,所增加的水库移民专题设计,就是由于国家对建筑工程的设计深度提出更高要求所需增加的设计工作量,原合同中并未对这样的情况进行约定,使合同的履行变得特别困难,明明是有相当利润的合同最后却不得不赔本完成。此时,应该在原合同中附加一条关于合同履行期间国家规范调整后设计范围的确认标准及交付条款,明确业主必须支付由此产生的设计方重复工作所产生的费用,以及设计变更的确认标准及费用的计算方法、取费标准。总之,勘测设计合同的签订是勘测设计单位极其重要的生产经营工作,合同签订是合同成立、履行的第一阶段,是确保勘测设计合同能够顺利履行和法律风险能够有效控制的前提条件。
2合同履行中的合同变更管理优化设计
2.1完善合同履行过程中设计变更书面确认在水利工程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存在大量的设计工作增加和变更,如在二级电站的扩机设计,工程从可研、初设阶段的一级电站到招标阶段临时增加为二级电站,其中保存的大量的会议纪要和最终出的二级电站招标文件,为设计单位提出追加合同经费提供了强有力的证据。设计单位必须做好项目变更书面材料的收集,随时掌握合同变更的情况,做好书面备案及协议补充工作。
2.2合同变更管理组织结构设置为了提高勘测设计单位合同管理水平,保证合同管理制度顺利地实施,建议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从组织结构上保证对合同实施有效的管理,同时真正将合同变更管理纳入到设计单位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中。通过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将设计单位合同变更管理工作交给专业人员处理,有利于提高合同变更管理水平。
2.3矩阵型合同管理的组织结构形式公司的组织形式是指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计划、执行、控制和监督职能的整体框架。不同类型的项目组织结构形式适合不同类型的项目,一般小型、时间短、专业面窄的项目适宜采用职能式组织形式;工作周期长,专业复杂或比较特殊的项目,投资或工程量较大的项目适宜采用强矩阵式或项目式的组织形式。因此在项目的组织设计中要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来决定项目的组织形式。目前,我国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所承接的项目基本上具有一些共性,如:工作周期长,短则二三年,多则七八年、十几年;参与人员多,少则几十人,多则上百、上千人;涉及专业多,大小项目均需多专业合作完成;项目规模比较大,涉及的自然环境和社会关系均比较复杂,管理要求高,属于现代化大生产。采用强矩阵式或项目式的组织形式更适宜于此类设计单位的项目管理。当业务繁忙时有可能几个项目需要同时共享部分技术人员,矩阵式组织结构比项目式组织结构更容易抽调技术专家,但必须在项目组成员内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并定期进行有效交流,以解决好双重领导可能带来的“双头领导”问题,从而更好地开展项目。在设计单位实施矩阵式合同管理时,考虑将合同管理部与其他职能部门放在平等的层次,以确立合同管理部在组织结构中的重要地位。合同部的工作由经营副总经理直接分管,使合同管理可以直接进入决策层。矩阵式合同管理组织结构详见图1。
考虑到目前一些设计单位在设计变更合同管理过程中,由于公司传统的人事制度和组织机构形式还未打破,项目经理并未能从项目设计的工作管理中抽离,项目经理参与合同管理的工作很难开展,很容易陷入部门冲突的矛盾中无法解脱,使项目管理名存实亡。针对这种情况,建议每个项目部成立一个专门的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为公司开发和维护项目管理标准、方法和程序,为项目经理提供各种支持,协助并配合合同管理部进行设计变更的合浅谈水利规划勘测设计单位合同变更管理优化设计同管理工作。合同变更时项目经理与合同部职责分工如下:项目经理负责提出合同变更需求,收集相关书面资料,与业主沟通协商,执行变更合同(项目管理办公室协助);合同部负责拟定变更合同,组织变更合同拟稿的评审工作,报相关主管审批,以及项目结束后的合同结算。
2.4合同变更管理流程设计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其中最主要的便是实现了市场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在这个过程中我国经济达到又一个繁荣期,不断出现各种形式的企业组织,这些组织通过各种形式雇佣劳动力,很大程度的解决了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因此,这样一个关系到企业稳定与国家安定的群体的权益保障问题,变成了各方关注的中心话题。
2008年1月1日,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国市场的用人体制,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供最根本的依据,《劳动合同法》开始正式实施。该法在原有《劳动法》的基础上对单位用人制度进行了更细致的规定,加强了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同时也增加了用人单位的用人成本,对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方式带来了极大的影响。面对如此情形,企业必须建立劳动合同的管理模式,在依法运行,依法办事的前提下,达到企业与员工之间的最大平衡。
一、劳动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劳动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企业和职工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劳动合同的内涵有以下几方面:第一,劳动合同的签订。企业和职工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是一种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就成为规范双方当事人劳动权力和义务的依据,双方当事人都必须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否则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二,劳动合同的主体。劳动合同的主体是职工和企业双方。作为劳动合同关系当事人一方的劳动者,必须达到法定的最低劳动年龄。同时,还必须具备企业根据工作需要规定的资格条件,才可能成为劳动合同的一方。作为劳动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企业,也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企业。第三,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劳动合同作为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其主要内容是职工与企业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二、劳动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劳动合同管理主体缺位或离位。企业作为用人单位是劳动合同要约方和劳动力使用者,是劳动合同管理的主体。但在实际工作中,许多企业只是将劳动合同管理当作一项事务性工作,而没有当作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一方面,有些企业没有落实专人负责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使得劳动合同管理主体处于缺位状态;另一方面,有些企业虽然安排了专人负责,但在实施过程中并未认真管理,使得劳动合同管理处于离位状态。
(二)劳动合同管理的严肃性得不到应有的重视。一是有的单位不能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及时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二是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及时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三是有些用人单位应该变更的劳动合同没有变更,符合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四是部分企业和职工不认真履行劳动合同,有的企业不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甚至有意无意侵害职工的合法权益;少数职工无视劳动合同的约定,我行我素,擅自离职,损害企业利益等。
(三)完善的劳动合同管理体系尚未形成。劳动合同管理不仅是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也应该是一个严密而规范的系统,应该形成一套包括组织体系、制度体系、业务流程体系等在内的完整的劳动合同管理体系。但就目前情况而言,建立这样一个完备的劳动合同管理体系,还需一个较长的过程。
市场经济是一种契约经济,合同经济。建筑设计企业合同是明确建筑设计企业与业主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设计任务完成的法律凭证,是法律规范建设工程活动的重要手段。建筑设计企业的经营活动和经济往来主要以合同形式进行。合同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涵盖相关规范、责任、权利、质量、技术、财务、法律等专业领域。合同管理的成败会对整个项目的运作和最终目的的实现产生直接的影响。正确认识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及时发现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对建筑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建筑设计企业的发展壮大至关重要。
一、建筑设计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建筑设计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和配套制度对强化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也应看到,我国建筑设计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在市场公平竞争、合同权益维护、合同管理职能、合同制度完善、合同内容、合同履行等方面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1、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合同管理中的法律意识不强(1)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建筑设计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涉及合同洽商、草拟、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等过程,涵盖了设计规范、责任、权利、技术、财务、法律等专业领域。这就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综合技能,各个职能部门必须密切配合,才能真正发挥合同管理的积极作用。然而,许多建筑设计企业的合同管理人员没有接受过相关的法律教育,缺乏系统的合同管理知识,素质不高,业务不精,无法对合同进行有效管理。项目合同签订后,将合同束之高阁,未能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积极与各职能部门沟通交流,造成合同管理与相关职能部门脱节,不能及时处理合同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导致合同目标不能全面实现,给企业造成损失。(2)合同管理中的法律意识不强建筑工程项目的特殊性和重要性要求必须选择合格的建筑设计单位。市场经济秩序日益完善的今天,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的招标、投标、中标、谈判、签约、结算、缺陷维护等一系列过程中,合同是维系项目各参与方之间关系的重要纽带,也是约束各方主体行为的法律准绳,更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的法律依据。但是大部分建筑设计企业对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对企业效益与合同、合同与合同管理的认识程度不够,缺乏合同风险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建筑市场活动中,一些业主钻法律的空子,打擦边球。抓住建筑设计单位拓展市场、获取高额回报的心理,要求建筑设计单位违反设计规范,违规变更设计内容。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设置陷阱,或者在支付设计费的过程中百般刁难,迫使建筑设计单位违约。由于合同管理中法律意识不强,对合同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建筑设计企业在市场经营活动中往往处于被动的地位,给企业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2、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重合同签订轻合同管理(1)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建筑设计合同在合同当事人志愿的前提条件下,按照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业主、设计单位等合同主体的权利、责任、义务作了明确规定。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建筑设计企业必须组织人财物等资源全面履行自身义务,完成合同约定的设计任务,确保项目合同完全履行,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当前建筑设计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普遍不够完善,未建立系统的合同资格审查、合同评审等程序。合作对象的选择随意性较大,不能按照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的要求实施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管理制度的不健全,导致了合同管理职能发挥不到位。在建筑设计企业内部常常好事大家抢,权利大家争,责任大家推,问题久悬未决。甚至由于惯性思维和习惯势力的影响,对仅有的合同管理制度也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有章不循的现象时有发生。(2)重合同签订轻合同管理工程项目设计工作应围绕合同履行全面展开,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设计管理的核心,贯穿于工程项目设计的全过程,对项目的实施起总控制和保障作用,对企业经济效益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建筑设计过程中,建筑设计企业往往重视合同的签订,轻视合同的管理。注重工程设计的实施,忽视合同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和积极作用。合同管理粗放,重干轻管,先干后算、干而不算等现象屡见不鲜。干赢了工程设计,却输了经济利益。
3、履行过程监督不力,合同履行效果不佳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行业的工程项目越来越大,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问题越来越多。合同作为约定各方主体责权利关系的重要文件,是对合同当事人争议判定的法律依据。建筑设计合同对合同当事人的一般责任、工期、质量、款项结算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对设计内容变更、合同争议、违约、索赔等都有明确界定。建筑设计企业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一般直接采用标准建筑设计合同范本,却忽略了工程项目本身的特点,未能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条款在责任约定上不明确、不规范,用词不准确,给合同的正常履行留下了漏洞,埋下了祸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或其他相关责任单位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往往对合同约定事项消极履行、不完全履行、预期不履行。由于合同文本存在缺陷,建筑设计企业对合同难以实施有效监督和管理。导致建筑设计企业索赔过程艰难,经济利益受损。工程项目实施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施工条件、工程量变化、合同主体变化都会造成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变更过程难免引起合同主体权利、责任、义务的变化。往往会因此出现合同争议,处于弱势地位的建筑设计企业经济利益也会遭受损失。
二、加强建筑设计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对策
在建筑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建筑设计企业的合同管理不是简单的要约邀请、发出要约、做出承诺、合同签约等过程。而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科学的管理工作。充分挖掘合同潜力,实现信息化合同管理,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企业才能保持良好信誉,规避市场风险,顺利实现经营目标,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一、目前我国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存在问题
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企业在经济合同管理方面取得了一些成就,同时积累了丰富经验。然而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是由计划经济转制而来,我们对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认识和研究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造成我国企业经济合同管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对其进行不断完善和优化。目前,我国企业在经济合同管理管理中存在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第一,企业缺乏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一些企业尽管制定了相应的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然而在企业的实际合同管理中,企业制定的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仅流于形式,并未在实际执行有过程中得以贯彻落实,同时企业在合同管理机构和人员设置方面也未能得以具体落实,使得企业指定的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形成虚设,未能发挥其实际作用。第二,企业较为注重经济合同的局部化管理。一些企业管理者认为经济合同一旦签订,便可归档入库,束之高阁,这种思想上的认识不到位使得企业缺乏企业对经济合同缺乏全过程的管理。一些企业在经济合同签订前,缺乏对主体的有效、全面评估而草率签订合同,使得企业在经济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为企业带来经济损失。同时,一些企业缺乏对经济合同相关证据的有效保存,使得在发生纠纷时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明,使得企业维权困难。第三,企业缺乏经济合同风险意识。一些企业在签订经济合同前,并未对对方进行全面的信贷调查,使得企业在合同签订后受骗。同时一些企业在签订经济合同前缺乏对合同的反复推敲,挂一漏万,使得对方在履行合同中有机可乘。此外,一些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对合同诈骗和纠纷束手无策。第四,经济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企业合同管理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不高,使得企业难以发挥经济合同管理的实际效果。经济合同管理极具综合性,需要经济合同管理人员具备一定的职业道德和经营管理及相关技术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同时熟悉合同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然而目前一些企业经济合同管理者缺乏相应能力和经济合同管理相关知识,使得企业难以发挥经济合同管理的实际效果。
二、企业经济合同管理有效途径
1.制定完善的经济合同管理体系当前,市场经济中充斥着各种商业风险,使得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过程复杂,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企业经济合同管理难度,因此,企业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且切实可行的经济合同管理体系,确保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企业在制定经济合同管理体系时,应当建立经济合同谈判、评估、审核、签定、履行以及归档相关合同管理制度,达到经济合同管理实际效果。企业在开展经济合同管理过程中,也应当根据企业经营模式的转变,不断调整经济合同管理制度,确保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挥经济合同管理的实际效果。
2.注重经济合同的全过程管理一方面,企业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必须使用统一、规范的合同文本。企业签订经济合同的文本必须包括法人或经济组织的名称、住所或经营场以及、法定代表或负责人姓名;双方当事人订立经济合同的目的和依据;合同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合同的生效和有效期限、签订合同的时间和地点、签订合同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同时,企业也应当清楚约定经济合同经济合同的重要条款和注意事项,避免合同陷阱。在进行经济合同签订前,企业经办人或单位应当对经济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资信、资格以及合同履约能力进行严格审查,并严格调查经济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资信情况。另一方面,注重合同的审查管理。企业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应当注重对经济合同合法性、真实性、可行性以及规范性进行审查,确保经济合同履约能力的真实。此外,企业在开展经济合同管理时,应当加强合同的存档管理。企业在完成经济合同的签订后,应当在合同管理系统中及时、准确地录入合同数据信息。合同承办人员在经济合同签订生效后,应当将经济合同正本交合同管理人员逐个建立档案,同时对经济合同有关会签审查、审批表、对方资格以及资信履行能力调查材料附在经济合同卷内归档。
3.提升企业合同管理风险意识企业在经济合同管理过程中,应当不断提升经济合同管理风险意识。企业应当注重对经济合同管理人员的风险教育,不断提高企业经济合同管理风险意识及其合同管理相应工作技能。企业在进行合同管理时,应当坚持分别把关、统一审批、集中管理、各自履行原则,职能部门应当对经济合同职责进行把关,承办人应当对经济合同资格、资信调查以及签约进行把关,计划部门应当对经济合同计划审查进行把关,财务部门应当对经济合同资金渠道进行把关,审计部门对经济合同价格审查进行把关,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对经济合同质量审查进行把关,法律事务部门应当对经济合同法律和政策进行把关,构建完善的经济合同全过程的风险防范系统。
4.提高合同理管理人员专业技术水平经济合同管理极具综合性,企业应当不断提高经济合同理管理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企业应当注重对经济强合同管理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同时定期组织经济合同管理人员学习相关经济合同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经济合同理管理人员职业道德、专业技术水平以及业务素质,并建立相应的经济合同管理奖惩机制,激发经济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