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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学实践中,我们经常碰到一些学员在写好毕业论文后,对还要举行毕业论文答辩不很理解,对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的态度也不那么积极。因此,有必要对组织毕业论文答辩的目的和意义先作一讨论。
一、什么是毕业论文答辩毕业论文答辩是答辩委员会成员(以下简称答辩老师)和撰写毕业论文的学员面对面的,由答辩老师就论文提出有关问题,让学生当面回答。它有“问”有“答”,还可以有“辩”。答辩是辩论的一种形式,辩论按进行形式不同,分为竞赛式辩论,对话式辩论和问答式辩论。答辩就是问答式辩论的简称。与竞赛式辩论相比,论文答辩有以下几个特点:1.答辩具有明显的不平等性。首先,人数不对等。毕业论文答辩组成的双方人数是不平等,参加答辩会的一方是撰写论文的作者,只有一个人。另一方是由教师或有关专家组成的答辩小组或答辩委员会,人数有3人或3人以上。一般地说,答辩小组或答辩委员会始终是处在主动的、审查的地位上,而论文作者则始终处在被动的、被审查的地位上,并且双方的知识、阅历、资历、经验都方面都相差悬殊。2.答辩委员会具有双重身份。竞赛式辩论除了参加辩论的双方外,还设有专门的裁判,即有个“第三者”对辩论双方的高下是非作出评判。而论文答辩虽然也要作出评判,但它不是由特设的裁判员来评判,而是由参加答辩会的一方——答辩小组或答辩委员会对另一方即论文作者的论文和答辩情况作出评价。可见在毕业论文答辩会上,答辩老师是具有双重身份的:既是辩论员,又是裁判员。3.毕业论文作者的答辩准备,范围广泛。为了顺利通过答辩,毕业论文作者在答辩前先需要作好充分准备。然而,毕业论文答辩会上的题目是由参加答辩会的一方——答辩老师根据另一方提供的论文拟就的,所要答辩的题目不是一个,而是多个,一般是三个或三个以上,并且答辩小组拟就的题目对另一方——论文的作者事先是保密的,到答辩会上才亮出来。答辩老师提出问题后,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让学员即论文作者独立准备一段时间(一般是半小时以内)后再当场回答;另一种情况是不给学员准备时间,答辩老师提出问题后,学员就要当即作出回答。因此,虽然在举行论文答辩会以前,学员.也要为参加答辩会作准备,但难以针对答辩会上提出的问题(因为事先不知道)作准备,只能就自己所写的论文及有关的问题作广泛的思考和准备。(这个问题将在本章第二节详细讨论)4.表达方式以问答为主,以辩论为辅。论文答辩一般是以问答的形式进行,由答辩委员会成员提出问题,论文作者作出回答。在一问一答的过程中,有时也会出现作者与答辩委员会成员的观点相左的情况,这时也会而且也应该辩论。但从总体上说,论文答辩是以问答的形式为主,以不同观点的辩论为辅。
二、毕业论文答辩的目的毕业论文答辩的目的,对于组织者——校方,和答辩者——毕业论文作者是不同的。校方组织毕业论文答辩的目的简单说是为了进一步审查论文,即进一步考查和验证毕业论文作者对所著论文论述到的论题的认识程度和当场论证论题的能力;进一步考察毕业论文作者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审查毕业论文是否学员自己独立完成等情况。第一,进一步考查和验证毕业论文作者对所著论文的认识程度和当场论证论题的能力是高等学校组织毕业论文答辩的目的之一。一般说来,从学员所提交的论文中,已能大致反映出各个学员对自己所写论文的认识程度和论证论题的能力。但由于种种原因,有些问题没有充分展开细说,有的可能是限于全局结构不便展开,有的可能是受篇幅所限不能展开,有的可能是作者认为这个问题不重要或者以为没有必要展开详细说明的;有的很可能是作者深不下去或者说不清楚而故意回避了的薄弱环节,有的还可能是作者自己根本就没有认识到的不足之处等等。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提问和答辩就可以进一步弄清作者是由于哪种情况而没有展开深入分析的,从而了解学员对自己所写的论文的认识程度、理解深度和当场论证论题的能力。第二,进一步考察毕业论文作者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是组织毕业论文答辩所要达到的目的之二。通过论文,虽然也可以看出学员已掌握知识面的深度和广度。但是,撰写毕业论文的主要目的不是考查学员掌握知识的深广度,而是考查学员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地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和锻炼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学员在写作论文中所运用的知识有的已确实掌握,能融会贯通的运用;有的可能是一知半解,并没有转化为自己的知识;还有的可能是从别人的文章中生搬硬套过来,其基本涵义都没搞清楚。在答辩会上,答辩小组成员把论文中有阐述不清楚、不祥细、不完备、不确切、不完善之处提出来,让作者当场作出回答,从而就可以检查出作者对所论述的问题是否有深广的知识基础、创造性见解和充分扎实的理由。第三,审查毕业论文是否学员独立完成即检验毕业论文的真实性是进行毕业论文答辩的目的之三。撰写毕业论文,要求学员在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但它不像考试、考查那样,在老师严格监视下完成,而是在一个较长的时期(一般为一个学期)内完成,难免会有少数不自觉的学生会投机取巧,采取各种手段作弊。尤其是像电大、函大等开放性大学,学员面广、量大、人多、组织松散、素质参差不齐,很难消除捉刀、抄袭剽窃等不正之风的出现。指导教师固然要严格把关,可是在一个教师要指导多个学员的不同题目,不同范围论文的情况下对作假舞弊,很难做到没有疏漏。而答辩小组或答辩委员会有三名以上教师组成,鉴别论文真的能力就更强些,而且在答辩会上还可通过提问与答辩来暴露作弊者,从而保证毕业论文的质量。对于答辩者(毕业论文作者)来说,答辩的目的是通过,按时毕业,取得毕业证书。学员要顺利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就必须了解上述学校组织毕业论文答辩的目的,然后有针对性的作好准备,继续对论文中的有关问题作进一步的推敲和研究,把论文中提到的基本树料搞准确,把有关的基本理论和文章的基本观点彻底弄懂弄通。
三、毕业论文答辩的意义通过答辩固然是大学毕业生参加毕业论文答辩所要追求的目的。但如果大学毕业生们对答辩的认识只是局限在这一点上,其态度就会是消极、应付性的。只有充分认识毕业论文答辩具有多方面的意义,才会以积极的姿态,满腔热忱地投入列毕业论文答辩的准备工作中去,满怀信心地出现在答辩会上,以最佳的心境和状态参与答辩,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和水平。第一,毕业论文答辩是一个增长知识,交流信息的过程。为了参加答辩,学员在答辩前就要积极准备,对自己所写文章的所有部分,尤其是本论部分和结论部分作进一步的推敲,仔细审查文章对基本观点的论证是否充分、有无疑点、谬误、片面或模韧不清的地方。如果发现一些问题,就要继续收集与此有关的各种资料,作好弥补和解说的准备。这种准备的过程本身就是积累知识、增长知识的过程。再说,在答辩中,答辩小组成员也会就论文中的某些问题阐述自己的观点、或者提供有价值的信息。这样,学员又可以从答辩教师中获得新的知识。当然,如果学员的论文有独创性见解或在答辩中提供最新的新鲜材料,也会使答辩老师得到启迪。这正如一位外国学者所说的:“如果我们彼此交换想法,本来各自只有一个想法,而现在大家都有几个想法,因此一加一就等于四了。”第二,毕业论文答辩是大学生全面展示自己的勇气、雄心、才能、智慧、风度和口才的最佳时机之一。毕业论文答辩会是众多大学生——包括已走上工作岗位的电大、函大学生——从未经历过的场面,不少人因此而胆怯,缺乏自信心。其实毕业论文答辩将是大学生们在即将跨出校门、走向社会的关键时刻全面展示自己的素质和才能的良好时机。而且毕业论文答辩情况的好坏,对于国民教育的大学生来说,影响的不仅仅是毕业论文的成绩,而且还很可能影响工作分配的去向。人生能有几回搏?毕业论文答辩就是大学生们的一次重要拼搏。大学生们应该用自己的拼搏,为今后自己的发展奠定基础,为组织上合理分配自己的工作提供依据。对于在职学习的函大、电大毕业生来说,虽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来改变工作岗位的机会较少,但它也是人生中二次难得的经历,一次最宝贵的体验。所以,大学毕业生们对毕业论文答辩不能敷衍塞责、马虎从事,更不可轻易放弃。第三,毕业论文答辩是大学生们向答辩小组成员和有关专家学习、请求指导的好机会。毕业论文尤其是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一般是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专业水平的教师和专家组成,它们在答辩会上提出的问题一般是本论文中涉及的本学科学术问题范围内带有基本性质的最重要的问题,是论文作者应具备的基础知识,却又是论文中没有阐述周全、论述清楚、分析详尽的问题,也就是文章中的薄弱环节和作者没有认识到的不足之处。通过提问和指点,就可以了解自己撰写毕业论文中存在的问题,为今后研究其他问题时的参考。对于自己还没有搞清楚的问题,还可以直接请求指点。总之,答辩会上提出的问题,不论作者是否能当场作出正确、系统的回答,都是对作者一次很好的帮助和指导。第四,毕业论文答辩是大学毕业生们学习、锻炼辩论艺术的一次良机。在当今社会,人们愈来愈认识到,能言善辩是现代人必须具备的重要素质。一个人如果掌握了高超的辩论技巧,具有雄辩的口才,他在事业上,在人际交往中就会如鱼得水,左右逢源、逢凶化吉、遇难呈样。正因为如此,自古以来那些胸怀大志的人,都非常重视辩论素质的训练和培养,把拥有精湛的辩论艺术视为其事业成功的得力臂膀。市场经济社会是一个竞争的社会,能言善辩更是竞争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在学校擅长交际、善言能辩的学生要比一个成绩优秀但性格孤僻内向的学生被聘用的机会多,在社会上成就事业的可能性更大。既然善于辩论,在一个市场经济社会里这么重要,我们的大学生就应抓住每一个学习辩论的机会。毕业论文答辩就是大学毕业生学习、提高辩论技巧和辩论艺术的重要机会。毕业论文答辩虽然以回答问题为主,但答辩,除了“答”以外,也会有“辩”。因此,论文答辩并不等于宣读论文,而是要抓住自己论文的要点予以概括性的、简明扼要的、生动的说明,对答辩小组成员的提问作出全面正确地回答,当自己的观点与主答辩老师观点相左时,既要尊重答辩老师,又要让答辩老师接受自己的观点,就得学会运用各类辩论的技巧。如果在论文答辩中学习运用论辩技巧获得成功,就会提高自己参与各类辩论的自信心,就会把它运用到寻找职业或工作的实践中去,并取得成功。
一、毕业论文答辩的一般程序
1.学员必须在论文答辩会举行之前半个月,将经过指导老师审定并签署过意见的毕业论文一式三份连同提纲、草稿等交给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的主答辩老师在仔细研读毕业论文的基础上,拟出要提问的问题,然后举行答辩会。
2.在答辩会上,先让学员用15分钟左右的时间概述论文的标题以及选择该论题的原因,较详细地介绍论文的主要论点、论据和写作体会。
3.主答辩老师提问。主答辩老师一般提三个问题。老师提问完后,有的学校规定,可以让学生独立准备15—20分钟后,再来当场回答,而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则规定,主答辩老师提出问题后,要求学员当场立即作出回答(没有准备时间),随问随答。可以是对话式的,也可以是主答辩老师一次性提出三个问题,学员在听清楚记下来后,按顺序逐一作出回答。根据学员回答的具体情况,主答辩老师和其他答辩老师随时可以有适当的插问。
4.学员逐一回答完所有问题后退场,答辩委员会集体根据论文质量和答辩情况,商定通过还是不通过,并拟定成绩和评语。
5.召回学员,由主答辩老师当面向学员就论文和答辩过程中的情况加以小结,肯定其优点和长处,指出其错误或不足之处,并加以必要的补充和指点,同时当面向学员宣布通过或不通过。至于论文的成绩,一般不当场宣布。
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规定,对答辩不能通过的学员,提出修改意见,允许学员待半年后另行答辩。
二、主答辩老师的提问方式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14号)指出:“毕业设计(论文)是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毕业设计(论文)在培养大学生探求真理、强化社会意识、进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提高综合实践能力与素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体现,是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同时,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也是衡量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①因此,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在高校的人才培养过程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新时期以来,中西部本科院校文科人才培养模式逐渐向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转变,重庆文理学院也逐渐从以师范为主的地方本科院校转型为适应经济结构调整、培养直接面向市场和生产第一线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的本科院校。因此,面对这场毕业论文(设计)改革的讨论,重庆文理学院更应该交出自己的答卷:是死守着传统的毕业论文(设计)模式,还是顺应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要进行创新。故本文不揣冒昧,以我校汉语言文学专业为例,探讨毕业论文(设计)改革的路径。
一、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改革的背景
重庆文理学院教学部2009年组织的一次重庆市高校文学类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专题调研报告的数据显示:“目前,从高校文学类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改革研究方面来看,涉及到管理制度、质量监控、评价标准方面的研究较多,毕业论文写作模式创新改革研究的较少。即便是有,也仅是个别应用性较强的专业作了一些尝试,如广告学、文秘专业在毕业论文(设计)方面强调学生以作品、实作代替毕业论文写作,但缺乏深入的、整体性的研究。”[2]2009年10月,学校《重庆文理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改革方案》,要求各学院根据方案结合本院实际和专业特点制定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改革实施方案,由教学部审定后执行。学校明确提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学校第三次教学工作会精神,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重点,深化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教学改革,提高应用型专门人才培养质量。文学与传媒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作为向应用型本科院校转型后极具代表性的传统师范教育专业,长期以来,毕业论文(设计)模式单一,过分强调毕业论文(设计)的科研创新,忽略毕业论文(设计)环节对学生实践能力和应用能力的培养。
二、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论文工作的实证调查与分析
我们从2009年9月份开始对我校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现状调查,主要涉及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制度、毕业论文(设计)监控制度、毕业论文(设计)模式改革等方面。一共发出问卷122份,收回有效问卷119份。单从学生对毕业论文(设计)模式改革的态度,可以看出绝大部分学生(占89.4%)支持毕业论文(设计)模式的改革。同时学生也对采用何种毕业论文(设计)模式提出了很好的看法。因此,我们认为,作为应用型本科院校转型后的传统师范教育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改革势在必行。目前我校经过毕业论文(设计)初步的改革,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时间已经得到保障,毕业论文(设计)的规章制度已经比较健全,从指导教师到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改革意识已经基本到位。但是对于作为应用型本科院校转型后的传统师范教育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模式到底该如何改革却仍然处于摸索状态。总体而言,关于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改革的理论研究多,实践研究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制度研究多,毕业论文(设计)模式研究少;学术性毕业论文(设计)研究多,毕业论文(设计)对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研究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制度、质量监控制度研究多,毕业论文(设计)对学生专业能力提升的研究少。
三、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改革方式探索
作为转型后的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存在种种弊端,很明显地不适应应用型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我们认为,应用型本科院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应突出大学与社会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从激发学生的创造性潜质、提高学生专业技能为出发点,将各专业主要教学内容和素质要求,集中整合在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和组织活动中。引导学生系统整合、灵活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独立思考,发现问题,创造性地解决问题,对学生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进行“组装”和提升,实现大学与社会的“无缝接轨”。因此,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改革应该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着手,确定受学生和教师欢迎并对学生专业能力有提升价值的毕业论文(设计)改革方式。本文将就如何进一步细化汉语言文学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方式改革阐述初步的看法。
(一)汉语言文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分析
摘要:如何提高实践教学的质量及评价是法学教育研究过程中的核心问题。文章指出了现阶段法学实践教学评价体系构建的重要性,分析了法学实践教学评价体系存在的问题,设计一套法学实践教学评价体系,以培养出适应市场需求的法科专业人才。
关键词:法学本科;实践教学;评价体系
我国多数高校法学专业设立了实践教学课程,但在实施中却存在不规范的情况。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安排与考核亟待规范。
1我国法学实践教学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
1.1法学实践教学评价主体单一法学实践教学涉及案例教学、模拟法庭、法律诊所、专业实习、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毕业论文等诸多环节,评价主体应采取多元化,并根据不同的实践教学环节设置相应的评价主体参与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但传统的评价主体仅限于教师,但教师的评价往往带有一定的主观色彩,并且不是非常全面。
1.2法学实践教学评价方法形式化许多高校往往以教师的意见或参加活动的种类或次数为依据,评价方式单一,缺乏规范性和多样性。这种评价方式与评价标准造成了实践教学评价可信度较低,难以达到以评促学、以评促教的目的。目前很多高校的法学实践教学环节,只注重过程而忽视对结果的评价和运用。在实习环节只看有无实习鉴定表、指导老师评语和实习单位盖章。缺少对学生认识能力、运用能力、操作能力、职业操守等综合评价。造成实践教学环节走过场,达不到实践教学的目标。
1.3法学实践教学评价范围过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要求加强校内实践环节,开发法律方法课程,搞好案例教学,办好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虽然目前各法学院校的实践教学形式多种多样,但总结下来,大多数只拘泥于模拟法庭、认知实习、毕业实习、法律诊所等形式,而且某些形式的实践教学是否有必要进行也未能写进教学大纲,具有很大的随意性。[1]当前写进教学计划、列入实践教学评价范围并计入学分的仅有实习和毕业论文,学校对实习成绩和毕业论文成绩有评定机制,而对案例教学、模拟法庭、法律诊所、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等实践教学环节缺乏统一、有效的评价机制和质量评价标准,亦未列入实践教学评价范围。
1.4未制定法学实践教学质量评价标准法学实践教学缺少对教学内容和教学效果的重视,没有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科学合理的实践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导致无法实现对实践教学的真正评价。如对专业实习(或毕业实习)的教学评价,以现有的实践教学评价体系,学生一般只要能够进入实习单位,从事一些简单的学习和工作,实习单位都会给学生出具实习合格的评价,实习报告是否具有切实有力的实用性也很少被深刻检验。[2]
摘要:如何提高实践教学的质量及评价是法学教育研究过程中的核心问题。文章指出了现阶段法学实践教学评价体系构建的重要性,分析了法学实践教学评价体系存在的问题,设计一套法学实践教学评价体系,以培养出适应市场需求的法科专业人才。
关键词:法学本科;实践教学;评价体系
我国多数高校法学专业设立了实践教学课程,但在实施中却存在不规范的情况。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安排与考核亟待规范。
1我国法学实践教学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
1.1法学实践教学评价主体单一
法学实践教学涉及案例教学、模拟法庭、法律诊所、专业实习、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毕业论文等诸多环节,评价主体应采取多元化,并根据不同的实践教学环节设置相应的评价主体参与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但传统的评价主体仅限于教师,但教师的评价往往带有一定的主观色彩,并且不是非常全面。
1.2法学实践教学评价方法形式化
许多高校往往以教师的意见或参加活动的种类或次数为依据,评价方式单一,缺乏规范性和多样性。这种评价方式与评价标准造成了实践教学评价可信度较低,难以达到以评促学、以评促教的目的。目前很多高校的法学实践教学环节,只注重过程而忽视对结果的评价和运用。在实习环节只看有无实习鉴定表、指导老师评语和实习单位盖章。缺少对学生认识能力、运用能力、操作能力、职业操守等综合评价。造成实践教学环节走过场,达不到实践教学的目标。
操作策略在进行互动教学设计时,其操作策略很重要。
课前准备:根据教学目标,将适合用互动方式的来完成的教学内容,进行互动教学设计,即创设一种开放的课堂学习空间,营造一种宽松的学习氛围。比如在进行《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中“钢筋与混凝土的力学性能”这一节内容的教学前,设计了“钢筋的表面有什么特征”、“不同肋纹的钢筋与混凝土的粘结有何不同”等问题,并要求学生在实际工程去寻找答案。又比如在进行到受弯构件从加载到破坏经历的三个阶段之前,设计了“简支梁在均布线荷载作用下受力特点和破坏过程是怎样的”问题。学生围绕问题,积极主动通过各种方式寻求答案,在老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形成了很好的互动关系,有利于学生多向交流促进参与。
关注过程:互动教学不是把问题抛给学生就完事,老师要积极参与学生寻取答案的过程,关注学生的回答。假如学生在寻取答案的过程中遇到困难,老师要及时根据学生的水平将问题简化或明了,否则容易引起学生的畏难情绪。在互动过程中,老师要争取让每一个学生都有机会和条件发表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充分调动学生对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和研究的积极性。及时引导:在互动教学中,老师的引导不仅需要贯穿始终,更需要及时。引导不仅指导着学生的求知过程和方向,更能调动学生求知的主动性。老师应设计出有方向性和程序性的问题,学生对此问题或自学自悟,或采取小组协作,研讨领悟,老师在学生研讨的基础上适时总结,得出结论。比如老师一开始要为学生去工地现场观看调研钢筋的表面特征及使用情形创造条件,当学生就光面钢筋、螺旋纹、月牙纹、人字纹带肋钢筋和分别与混凝土粘结在一起,谁的粘结效果最好进行讨论之后,老师要适时引导学生理解钢筋与混凝土之间的粘结。
又比如,学生围绕“简支梁在均布线荷载作用下受力特点和破坏过程是怎样的”这个问题,几人一组,利用ANSYS有限元数值模拟的办法,观察其梁在竖向荷载作用下的受力状态及开裂情形,这个过程中,老师要引导学生如何建模等等。同时,老师对学生提出的新问题也要进行引导。加强师生互动,实现教学相长。评价设计:这是互动教学设计的最后一个组成部分,即通过多种方式评定、检测和反馈互动教学设计的效果。这些方式有:一是撰写论文,学生可独自完成也可小组合作完成,论文作为课程考核的组成部分,需要紧密结合教学内容和专题研究;二是笔试与答辩相结合,除了笔试外,采取答辩方式,检验学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答辩成绩计入考核成绩;三是开卷考试,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考查的内容由客观题向主观题转移,答案单一性向多元化转移,充分反映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水平。总之,评价设计要尽可能真实反映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研究能力。
互动教学设计需要注意的问题
互动教学设计时应该注意以下两个个问题:
(一)克服单一的互动教学模式
互动教学是师生互动,生生互动。参与的对象不能局限于某几个优生之间的互动,应该充分考虑教学对象的全体参与。互动不能过于简单,不仅仅是为了追求活跃的课堂气氛而简单地说几句“对不对”“好不好”类似过于简单的互动。可以通过竞赛、辩论的方式来组织生生互动,利用讨论、角色体验的方式来实施师生互动,但无论何种活动形式下,都需要老师的及时引导和全程关注,也需要学生积极参与互动。
******县委党校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大家好!
按照会议的安排,我将**县委党校的工作做以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2007年,在市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市委党校的精心指导下,我校坚持培训有成效、教学求质量、科研出精品、管理上水平的总体思路,较好地发挥了党校干部培训
、理论宣传、党性教育、政策咨询等多项综合功能,为党员干部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高点定位建队伍
2007年我校在岗仅6人。6名教职工承载的是全县党员干部培训、在职干部学历教育、理论宣讲和科研工作。工作量大面广,任务繁重。现实迫使我们必须做到精兵强将办党校。就是这6人,全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7期,外出宣讲110场次,培训干部5000多人次,撰写论文24篇。这些成绩的取得,都源于我们做到了高点定位建队伍,要求全体教员做到“三高”。
一是思想境界高,做一个领导型教员。作为党校教员应该有政治家的敏锐,思想家的渊博,理论家的见识,而这几个元素之和则构成了一个领导者的基本素养。这就是我们对党校教员的高点要求。正是这个要求,促使了我校教员的迅速成长。我们要求教员首先应该是一位领导,就要要求教师具有领导者的素养,引导教师以领导者的思维立足全局去考虑问题、谋划工作。凡事从长计议,从全局思考,把干部教育放在全县工作的大局中来考虑,把每一个培训班都纳入全县工作的总盘子去设计、去组织。去年我们办的班、写的文章,都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收到了很好的效果。通过不断努力和探索,教师的思想境界提高了,工作积极主动了,团队精神增强了,教育培训有创意了。一种和谐愉悦的工作环境,一种集体领导的思想境界,促使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引言(一)关于学术论文的一般理论1、学术论文是用来表述学术研究成果的一种文体学术论文的上位概念是论文(议论文)。论文与其他文体如记叙文、抒情文的区别在“论”,即:论述、论证、论说。论文,以是否具有学术性为标准,可以分为:学术论文与非学术论文。非学术论文,指一般报刊杂志上的论文,例如:社论、评论、短论、时评、评论员文章等。学术论文,包括学术报刊上的学术论文、专题研究论文(长篇专题研究论文即所谓专著)、学位论文,是用来表述科学研究成果的文体。2、学术论文的大致分类学术论文可分为:一般学术论文;研究性学术论文。一般学术论文,指学术刊物上的学术论文,一般篇幅较短;研究性学术论文,包括:长篇专题研究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博士学位论文。3、研究性学术论文的写作过程即是学术研究过程社会科学研究,尤其法学研究,研究的对象主要是法律、法学著作、判例等文本,属于文本研究。即使所谓法社会学研究,进行问卷调查和统计、分析,最终也要归结为文本研究。文本研究的过程,也就是写作论文的过程,分析文本、研究文本、写作论文,是同时的,不可截然区分。因此,研究性学术论文的写作过程,即是学术研究过程,学术研究的成果,即是所完成的学术论文。研究所得到的结论,称为基本学术见解,只是到了论文写作完成之时,亦即学术研究过程终结之时,才最终形成。非学术论文和一般学术论文则不同,基本学术见解早就存在,下笔之时,主题思想已经存在,俗话说已有“成竹在胸”。论文的写作过程,不是研究过程,而是表达过程。其中进行论证、论述、论说,是为了表述已经存在的主题思想、基本见解。研究性学术论文当然也有论证、论述、论说,主是为了研究,为了得出研究结论,即形成基本见解。(二)学位论文的七要素1、选题2、资料3、结构4、方法5、见解6、文章7、社会责任本次讲座只讲第一个要素“选题”。
二、学位论文的选题(一)选题的意义1、选题,是学术论文写作的开始,实际上就是选择和确定研究课题、研究方向的过程,是极为重要的一步(引自《汉语写作学》);2、选题,是科学研究能力之一;3、博士、硕士论文的选题,是决定论文是否成功的关键。有的导师预先拟定若干题目,分配给学生。这样也可能完成较好的甚至优秀的学位论文。但学生没有学会如何选题,其学术研究能力不完整,缺乏选题的能力。不掌握选题和题目设计的方法,就只能参加别人的课题组,承担部分章节的写作,而不会自己设计课题,不能担任课题组负责人。现今所谓“学科带头人”,选题能力是其重要素质之一。博士、硕士研究生应当在第一学年结束前确定选题。(二)课题选定课题选定的四项要求:1、有学术性、理论性2、有实践性、针对性3、有充足的资料4、能够扬长避短1、有学术性、理论性答辩委员会成员评价学位论文,首先是判断其选题是否具有学术性、理论性。评价的结果,如果得出没有学术性、理论性,或者学术性、理论性较小的判断,该论文是否能够通过就成了问题。可见,缺乏学术性、理论性的课题,亦即纯粹技术性的、实用性的课题,不适于作为学位论文的选题。例如所谓“执行难”、“裁判不公”等虽说是重大的问题,但不是学术问题、理论问题,就不适于选作学位论文的课题。有的属于政策性、对策性课题,也不适于作学位论文选题。学位论文的选题应当是:研究一项法律理论,或者研究一项法律制度,或者研究一个法律原则,或者研究一个法律概念。答辩委员会成员或者其他专家在评价一篇学位论文时,所说该课题具有较强的学术性或理论性,是指什么而言的呢?换言之,判断一篇学位论文学术性、理论性之有无、大小的标准是什么?符合下述五种情形之一,即可认为具有学术性、理论性:其一,补白性选题这一课题前人没有研究,至少是国内法学界没有作过研究,这叫补白,填补研究的空白,属于有学术性、理论性。其二,开拓性选题这一课题前人虽然有所研究,但成果很少,仅有几篇一般性文章,或者仅研究其个别部分、个别侧面而不是全部,本文将研究的范围拓宽了,研究的程度加深了,作了系统、全面、深度的研究,这叫有开拓性,属于有学术性和理论性。其三,提出问题性选题这一课题是社会生活或法律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过去没有或没有意识到,当然更谈不到研究,现在提出这一问题本身就具有价值,标志学术研究的进步,也许本文还做不到系统、全面、深入的研究,其学术性和理论性就表现在率先提出问题。其四,超越性选题这一课题前人已经作过很多研究,可能已经形成通说,但本文根据社会生活和法律生活的重大发展,总结实践中的新经验,回答了实践中的新问题,所作出的研究结果远远超过了前人所达到的程度和水准,当然具有学术性和理论性。其五,总结性选题这一课题在不同的时代、不同国家都有很多研究成果,不同的研究都有所侧重,有其局限,有所不足,本文在前人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基础上作系统、全面、深入的带总结性的研究,这叫集其大成,当然具有学术性和理论性。2、有实践性、针对性一个课题虽然有学术性和理论性,但如果在现代法治已经没有地位,现代社会中不发生这样的问题,你的研究对我们的国家、民族的发展进步有什么用处,对于民主、法治和人权有什么意义?这叫不具有实践性、针对性。须说明的是,法史学研究,不能这样要求。须注意的是,有的课题,在当时可能没有什么实践性、针对性,例如80年代初期,研究破产法,研究期货、证券制度,往往会被人指责缺乏实践性、针对性。谈论实践性当然不能局限于当时,要预见到社会的发展。第一篇以证券交易法律制度研究为题的博士论文在选题时,我国还没有证券交易所;第一篇研究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的博士论文在选题时,北京还没有几座公寓式大厦,住宅商品化政策还没有出台,能够说这样的选题没有实践性吗?再者,对实践性、针对性的要求,不可绝对化,不是什么研究都要求实践性、针对性。例如英美法上的某些制度,即使对我国法制不可能有多少参考价值,我们仍可选作学位论文题目。3、有充足的资料法学研究属于文本研究的性质决定,选题还应当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是资料是否足够。有的选题虽然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性,但缺乏足够的资料,不可能成就一篇高质量的学位论文。因此,选题是否适当,不能只看学术性、实践性,一定要考虑资料是否充分?没有充分的资料,再好的选题,也应舍弃,不可勉强。论文写到中途,因为资料缺乏,写不下去,不得不重新更换选题,就被动了。4、能够扬长避短兵法上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学术研究何尚不是如此?前述三项要求,目的是做到“知彼”,即了解研究对象。第四项要求,是要“知己”。了解自己的长处和短处,尽可能回避自己的短处,尽可能发挥自己的长处。判断自己的长处、短处,主要考虑以下三个方面:其一,是否擅长抽象思维?有的人擅长抽象思维,擅长论辩,而另外有的人却不擅长抽象思维,不擅长论辩。阅读的范围宽,哲学、经济学、历史学等等读过不少,自然喜好辩论,擅长辩论。除专业著作外,很少读其他著作,对哲学、经济学、历史学缺乏兴趣,自然不擅长抽象思维。在选题时一定要考虑自己的长处、短处,使所选题目符合自己的长处,自己的短处可以避开。学术论文选题,大抵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其一,理论型选题;其二,制度型选题。法理学领域的课题大抵属于理论型,就是民法领域也有理论型课题。迄今较优秀的民法博士学位论文,属于制度型选题的较多。在写作的难易程度上,理论型选题较难,制度型选题较易。理论性课题,需要作者有较强的抽象思维能力和驾驭理论的能力,擅长抽象思维的人可以充分发挥其长处。如果不擅长抽象思维的人选理论性选题,就会很吃力,感到难以驾驭,讲不出多少道理。就应当回避理论性选题,而选择制度型选题。制度型选题,所研究的是现实存在的法律制度,是一种存在,虽然不同于物质存在。法律制度,例如民法上的各种制度,法人制度、时效制度、抵押权制度、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相邻关系等,是一种制度存在,有其定义、内涵、外延,有其构成、内容、目的、功能等,相对而言,容易把握、驾驭,容易成功。但一个擅长抽象思维的作者选了制度型选题,就发挥不了其长处。在博士、硕士研究生阶段,由于时间、精力及知识积累的限制,擅长抽象思维的人,很可能不擅长制度研究。选择了制度型选题,很可能正是其短处。其二,掌握外语种类及程度如何?各人掌握外语的语种和程度有不同。一个英语很好的博士生选择一个大陆法上特有的制度,长处得不到发挥,并且正好是其短处,例如论物权变动,由于英美法没有对应的制度,英语很好却一点也用不上,有很多德国、日本资料却不能利用,你叫他怎么能够完成一篇高水准的学位论文?反之,一个德语、日语很好的研究生,选一个英美法上特有的制度,也是如此。其三,专业知识上的长处和短处现在的硕士生、博士生,大抵在专业知识上有所欠缺或偏重,因此在选题时要注意回避自己的短处。例如,对某个外国的法律掌握较好,而对国内的法制反到很生疏,如选择研究该外国法律制度的选题,可以扬长避短。这里顺便提到研究外国法律制度的价值问题,有的人认为研究外国的法律制度,没有什么创造性,否定其学术价值和实践价值。把某外国某项法律制度研究清楚,供作我国立法和理论研究的参考,这就是其价值。将外国的某项制度、理论引人国内,使之体系化、条理化,以便我们能够了解、把握、借鉴,这就是学术性和实践性。(三)题目设计其一,题目设计的四项要求:第一项要求:题目要新颖第二项要求:题目与内容相符第三项要求:题目大小适当第四项要求:能够扬长避短第一项要求:题目要新颖一篇学位论文的题目,就是该学位论文的名称,类似于自然人的姓名和法人的名称。通过给学位论文设计一个题目,首先,是要明示作者所研究的对象,使读者(更重要的是答辩委员会成员)一望而知作者所研究的是什么;其次,要确定一个研究的最佳角度,将自己的研究限定在一个适当的范围,选择一个最好的切入点,现在时髦的说法叫“进路”;最后,还要能够引起读者的阅读兴趣。题目一般化,甚至千篇一律,千人一面,不可能给读者和答辩委员会成员、评定论文的专家以好的第一印象。有一个时期,很多法学论文的题目雷同,都是关于什么什么的几个问题,关于什么什么的若干问题,或者关于什么什么的三论,显然不能给人以好的第一印象。一般化的题目还会起反作用,读者心里说,连一个新颖一点的题目都拟不出来,可见作者的能力不怎么样!答辩委员会成员则会怀疑作者是否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切不可因小失大!不适当的题目设计的实例:博士论文题目:商法若干理论问题研究作为对照,举一些较好的博士论文题目设计:题目:国际贸易惯例基本理论问题研究题目:国际贸易中银行担保法律问题研究题目: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研究题目:抵押权制度研究题目:违约损害赔偿研究第二项要求:题目应与内容相符要求题目能够涵盖论文的全部内容。题目是关于某某制度的研究,但从论文的内容看,只是研究该制度的一个方面或一个部分,或者论文内容超出题目的范围,都是内容与题目不符。当然,不是说该制度的一切方面、全部内容都要研究,而是要求题目应涵盖该制度的主要方面、基本内容,如果不是这样,就要调整题目。举一个实例:博士论文题目:违约责任及其比较研究本文内容,分五章:第一章违约责任概述第二章违约责任构成理论的基本研究第三章违约行为研究第四章归责事由研究第五章救济措施研究评论:这不能算一个好的题目设计。因为题目中使用了“及其”一词,相当于英文中的AND,给读者的印象是:本文要研究两个课题,一是违约责任,二是违约责任的比较。而从内容看,作者的意思大概是:采用比较研究的方法研究违约责任。可以改为:“违约责任研究”,或者“违约责任的比较研究”。问题出在第五章。“违约责任”与“违约救济措施”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不同概念,而违约救济措施超出了违约责任概念的外延。违约救济措施有多种,其中有的属于违约责任形式,有的不属于违约责任形式。简而言之,论文题目涵盖不了第五章的内容。这是文题不符的例子。再举一实例:博士论文题目:期货市场风险管理的法律机制研究从题目本身看,作者所要研究的范围很明确,似无问题。但我们看论文目录:第二章期货市场风险研究第三章期货市场风险管理机制的比较研究第四章建立我国期货市场风险管理法律机制的思考第五章期货交易所及其会员的法律地位第六章期货结算机构及其会员风险管理的法律机制研究第七章期货经纪商的法律地位及风险控制第八章期货交易的民事责任研究评论:第八章显然超出了题目所限定的研究范围。民事责任,即使是期货交易中的民事责任,也不能说只是风险管理的法律机制。因为“民事责任”不是“风险管理”的下位概念。当然,作者有理由说期货交易中的民事责任,可以发挥风险管理法律机制的作用。但绝不是期货交易中的民事责任所发挥的作用的全部。因此,第八章的内容已超出题目的范围,导致文题不符。解决的方法,一是干脆删去第八章;二是调整题目,例如加一个副题:期货市场风险管理的法律机制研究――兼论期货交易中的民事责任再举前面提到的题目:商法若干理论问题研究其内容包括六章:第一章商法的产生、演变及大陆法系商法和英美法系商法第二章商法的调整范围及对经济关系的深刻影响第三章民商分立与民商合一的理论评析第四章传统商法向现代商法的演变及特征第五章商法在中国的历史命运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生第六章商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评论:从各章标题看,能够说各章的内容都是商法的理论问题吗?都是商法的重要理论问题吗?都是商法的基本理论问题吗?恐怕不能。应当肯定,本文内容之大部非理论问题,至少非重要理论问题。属于典型的文题不符。顺便提到,其结构亦不合逻辑,也不符合博士论文的其他要求。第三项要求:题目的大小要适当题目太大,必然空泛,题目太小,分量不够。题目大小,决定论文篇幅长短。硕士学位论文,一般四五万字,长的七八万字。博士学位论文,一般要求二十万字以上。写博士学位论文,题目太小,写三五万字就没什么话说了。或者写硕士学位论文,题目太大,写到十来万字还打不住。勉强写成一篇硕士学位论文,浅浅的、泛泛的,没有什么深度。都是因为题目太大、太小,不适当。题目的大小,关系论文的成败,不可小视。台湾著名学者王泽鉴先生在《民法五十周年》一文中特别谈到这个问题。他说,目前台湾各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题目过大,且多所重复。但有日益精致的趋势。王泽鉴先生列举了他认为大小适当的论文题目:假设因果关系与损害赔偿物之使用利益与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法上的求偿关系第三人与有过失第三人利益契约之不完全给付不当得利研究不当得利法上之所受利益不存在法规目的论与相当因果关系继承回复请求权亲属间的侵权行为。这些都是王泽鉴先生认为比较适当的硕士学位论文题目,假设我们将这些作为博士论文的题目,大多数都嫌太小,容纳不下二十万字。须说明的是,个别题目弹性较大,例如“不当得利研究”,80年代《法学研究》刊登过一篇约八九千字的论文,90年代《民商法论丛》刊登过两篇,一篇约三四万字的专题研究,另一篇硕士学位论文约八万字。而王泽鉴先生的《不当得利》一书二十多万字。日本学者加藤雅信的《不当得利研究》,是博士学位论文,日文一百多万字。再如“公司人格否认论”,也属于弹性很大的题目。《民商法论丛》刊登过一篇,是硕士学位论文,后来《商事法文库》出了一本同名的书,是一篇博士学位论文。这样的题目,由于弹性很大,既可以作为硕士学位论文的题目,也可以作为博士学位论文的题目。因此,考虑题目大小,还要注意题目是否有弹性。《民商法论丛》选刊的硕士学位论文已经不少,一般题目大小适当,硕士生选题可以参考。似可得出这样一个规则:硕士论文题目的设计,要避免过大;博士论文题目的设计,要避免过小。请看一篇博士论文:物权程序的建构与效应:不动产物权登记法律制度研究第一章导论第二章形式主义法律传统中的物权程序第三章物权程序建构的正当性标准(一):工具价值第四章物权程序建构的正当性标准(二):过程价值第五章物权程序建构的基本法律问题第六章物权程序的正效应(一):登记的效力第七章物权程序的正效应(二):权利的顺位第八章物权程序的负效应:登记错误及其修正第九章物权程序的关联效应:预告登记第十章结语评论:不动产登记制度,属于制度性选题,并且是程序性制度,其容量有限,且很难讲什么道理,大概可以写
五、六万字,至多
七、八万字,作为硕士论文选题是比较适当的,作为博士论文选题就不适当。作者显然已经意识到这一点,因此,首先在题目设计上花了心思,在“不动产物权登记法律制度研究”之前,增加“物权程序的建构与效应”一句,并用“;”号连结,目的在增强选题的理论性和扩张其容量;其次,在论文本论部分设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着重讨论“物权程序建构”的价值取向问题,目的在展开“理论性”论述。其结果是:导致论文前半部分“太虚”(游离于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抽象论述),后半部分“太实”(不动产登记制度本身的具体论述),给人以“两篇”独立论文被“粘连”在一起的强烈印象。答辩会上,不止一位答辩委员指出这一点。如删去第
二、
三、四章,将不失为一篇完整的研究不动产登记制度的论文(当然不可能符合博士论文的字数要求)。其实,以作者的专业基础、中外文水平和已经具备的研究能力,如果选一个容量较大的选题,无论理论型选题或者制度型选题,是可以完成一篇高水准的博士学位论文的。从这一实例可见,如果选题本身的容量过大,我们可以通过局限其范围、限缩其容量,设计出适当的论文题目;反之,如果选题本身的容量过小,则很难通过扩张其范围、增大其容量,设计出适当的论文题目。这一教训,值得后来者记取!第四项要求:要注意扬长避短前面谈到选题要注意扬长避短,但在课题选定后,在已经选定的课题上,有的内容是自己的长处,另一些内容是自己的短处。就要在题目设计上回避短处,尽可能发挥自己的长处。例如,选定的课题是“制度研究”,如果作者外语很好,掌握两门外语,一是英语、另一门是德语或日语,以“制度的比较研究”为题,就能够发挥作者外语的长处。反之,外语不好,或只掌握一门外语,就不能以比较研究为题。如果作者只是英语很好,甚至对于中国法也不很精通,以“英美法研究”为题,就能够达到扬长避短的目的,就是很明智的题目设计。例如,一位作者掌握西班牙语,曾经到墨西哥留学,本科和硕士都不是学法律,西班牙语是其特长,所使用的资料主要是西班牙语的墨西哥和其他拉丁美洲国家的财产法著作,墨西哥及拉美国家财产法是其特长,大陆法国家财产法是其短处,甚至中国财产法知识也有不足,这些短处很难在短期弥补。显而易见,特别要避免一般性理论和比较研究。先看其选题:所有权研究再看其题目设计:所有权功能论――财产制度历史演变和比较研究评论:正题已经是一般理论,将古今中外,大陆法、英美法、拉丁美洲法,涵盖无遗,其范围如此之广,其难度可想而知。再加上一个副题,进一步强调“历史演变和比较研究”,更是在很大的难度上再进一步增加难度。这是一个非常失败的题目设计,正好将作者的短处充分暴露出来。假使调整一下题目设计,如果采取下述题目设计之一,能够获得完全相反的效果,将作者的短处尽可能地加以回避,而将其长处尽可能地展现出来。论文成功的可能性就很大:题目一:拉丁美洲国家财产法研究题目二:拉丁美洲国家所有权制度研究题目三:墨西哥财产法研究题目四:墨西哥所有权制度研究其二,题目的两种基本结构形式第一种结构形式:“关于”+“宾语”+“的”+“研究”第二种结构形式:“论”+“宾语”须特别注意:“宾语”必须是“名词”或“名词性短语”第一种结构形式:“关于”+“宾语”+“的”+“研究”举例:关于抵押权制度的研究其简体形式:“宾语”+“研究”举例:抵押权制度研究其变体形式:“宾语”+“的”+“研究方法”举例1:信托制度的比较研究举例2:知识产权的经济分析第二种结构形式:“论”+“宾语”举例:论抵押权制度其变体形式:“宾语”+“论”举例:抵押权制度论其三,题目设计的规则学位论文题目设计的三项规则:第一项规则:题目必须是动宾结构的短语,不能是句子第二项规则:题目只确定研究对象,不表达作者观点第三项规则:题目应力求明确、简短,忌冗长结合以上题目设计的要求和规则,举一些不适当的题目设计的实例:实例1:博士论文题目:论宪法是安邦治国的总章程评论:此题目违反前述题目设计的第
一、二项规则。按照第一项规则,题目应当是一个动宾结构的短语,其中的“宾语”应当是名词或名词性短语,而本题目的“宾语”是一个完整的“句子”。按照第二项规则,题目只确定研究范围,不表达作者观点,而本题目已经表明作者的基本观点。修改建议:论宪法在安邦治国中的地位和作用关于宪法在安邦治国中的地位和作用的研究实例2:硕士论文题目:原因理论、法律行为规则与物权行为无因性评论:这一题目设计的问题是违反第三项规则,冗长而不明确,由三个名词性短语组成,使人看后不明白作者究竟研究什么?是同时研究“原因理论”、“法律行为规则”和“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三个对象或三个范围,抑或是研究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从论文的内容看,虽然涉及“原因理论”和“法律行为规则”,但实际上作者着重研究的只是“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因此,可以改为:题目一:论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题目二: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研究这样的题目,就符合明确、简短的要求。假设论文的主题是要研究三者的相互关系,则在题目设计中应当以名词“关系”作为“宾语”,采用“定语”+“名词”的结构,例如:题目一:论原因理论、法律行为规则与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的关系题目二:原因理论、法律行为规则与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之关系研究这样的题目,虽然未能避免冗长,但做到了“明确”,这是最重要的。举一个硕士论文的实例:题目:论出卖人瑕疵担保责任、积极侵害债权及产品责任之关系这仍不失为一个比较好的题目设计。其四,关于副题的运用有的学位论文或者专题研究论文设有副题。运用副题,就需要理解为什么要运用副题,副题有什么作用?博士论文运用副题较常见,硕士论文运用副题较少见,但也不是没有。下面举一些博士论文的实例:徐国栋的博士论文正题:民法基本原则研究副题:成文法局限性之克服董安生的博士论文正题:民事法律行为的理论与实践副题:关于合同、遗嘱和婚姻行为的一般规则吴汉东的博士论文正题:论合理使用副题:关于著作权限制与反限制的研究陈现杰的博士论文正题:企业内容公开与投资者保护法律制度研究副题:公开制度的理念与实证沈敏荣的博士论文正题:反垄断法规则的比较研究副题:法律的不确定性及其克服从以上博士学位论文,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认识:所谓“副题”,是作者为了调整研究角度,或者限制研究范围,或者突出研究重点,而在论文题目(正题)之下,附加上的一个题目。上举论文中,徐国栋的论文、吴汉东的论文,其副题是用来调整研究角度;董安生的论文、陈现杰的论文,其副题是用来限制研究范围和突出研究重点。加上副题后,论文的范围,与未加副题的情形比较,或者角度有所调整,或者范围有所限制,简而言之,使论文的范围缩小了。而沈敏荣的论文则不同,加上副题后显然扩大了论文的范围。副题“法律的不确定性及其克服”,相对于正题“反垄断法规则的比较研究”,副题的范围更大。这种副题的运用,正常不正常,适当不适当?我们看到,该论文出版时将正题、副题掉了个个儿:原题目:反垄断法规则的比较研究――法律的不确定性及其克服出版时改为:法律的不确定性――反垄断法规则分析这样一改,就符合了我们概括的一个规则:副题要比正题的范围窄,而不能相反。有人也许会问:徐国栋论文的副题,难道与沈敏荣的副题不是一样的吗?是不一样的。徐国栋的论文,其主题是从克服成文法局限性的角度研究民法基本原则,民法基本原则的作用表现在多个方面,克服成文法的局限性是其中一个方面。质言之,正题“民法基本原则研究”,其范围甚宽,副题“成文法局限性之克服”,范围较窄。符合前述规则。这一规则的例外是,副题:兼论什么什么目的不是要扩大研究范围,而是考虑到某一项内容与本文有较密切的关联,顺便予以论述。因此,超出正题范围之外的仅是某一章、某一节。并且,这一小部分在整个论文中居于次要的地位。如果删去这部分,并不损害论文的完整性。举例:正题:违约责任研究副题:兼论违约救济措施本文内容,分五章:第一章违约责任概述第二章违约责任构成理论的基本研究第三章违约行为研究第四章归责事由研究第五章救济措施研究如果删去副题,同时删去第五章,论文的完整性并不受影响。至于硕士论文,运用副题似乎没有多大的必要,因为硕士论文的选题本来就应当比较窄。与其设计一个较大的题目,再加上一个副题来予以限制,不如直接设计一个较窄的题目。博士论文是否也有同样的问题呢?以上引吴汉东的论文为例:原题目设计:论合理使用――关于著作权限制与反限制的研究问题是正题太泛,已远远超出著作权法的范围。因为,不仅著作权有合理使用的问题,其他权利也会发生合理使用的问题,例如不动产相邻关系上的通行权、取水权。本文主题也不是要研究一般的合理使用问题,而只是研究“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即著作权法上的合理使用问题。与其正题太泛,再运用副题来限制研究范围,不如将题目设计得适当,而不设副题。我们注意到本文在正式出版时,将正题、副题合并,改为: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研究最后必须指出,作者为什么要设副题?为什么要通过副题的运用,以调整论文角度或者限制其范围?目的是要发挥作者的所长,回避其所短。这在徐国栋的论文上表现得特别明显,如果不加副题,本文就属于制度型选题,作者在这方面并非所长,而作者擅长思辨的长处也就难以充分展现出来。可见此副题的运用,达到了扬作者所长,避作者所短的目的。相反的实例,就是前面已经提到的一篇研究所有权的博士论文:所有权功能论――财产制度历史演变和比较研究加上副题后论文的范围是扩大了还是缩小了?是难度减少了还是难度增大了?是将作者的短处回避了还是充分暴露出来了?作者的长处是否充分展现出来了?回答显然是:扩大了研究范围,增大了研究难度,暴露了作者短处,回避了作者长处。可见,正是这一题目设计,将作者自己推向了绝境!如果将副题变换一下:所有权功能论――以拉丁美洲国家所有权制度为中心其效果将恰好相反。如果干脆将正题、副题合并,改为:“拉丁美洲国家所有权制度研究”,则作者的短处尽可能地被回避了,而作者的长处将充分展现出来。可见,副题的运用宜慎重,切不可随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