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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指出农业在我国经济建设发展中处于重要的地位,而农村土地又是农业相关问题的重中之重,只有对农村土地进行规范化的管理,才能够在真正意义上促进农业的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分析了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改进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缺陷的建议。
关键词: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缺陷;改进措施
这些年来,国家对农业相关问题越来越重视,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中取得了较大的成就。但是,目前在农村土地合同管理中还存在着一些缺陷,且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为此,必须针对这种现象,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加强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使农民的基本权益得到维护,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1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土地经营权流转不规范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扩大,城乡的经济差距也持续加大,在这种经济发展不平衡的情况下,很多有农民外出打工,而他们的土地流转时,一般不签订法律合同,仅仅是口头约定,更有甚者是将土地弃耕。有的地区由于发展落后,还没有成立完善全面的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制度,这就导致在政策上不能对相关土地承包行为进行及时有效监督。而大部分农民由于自身文化素质较低,在进行土地承包的过程中,不能明确自己及对方应当承担的责任义务,这就导致了在实际的管理工作过程中,相关工作不能得到有效的落实,为未来土地政策的落实埋下了隐患。
1.2土地承包合同的程序没有法律效力在农村土地承包的过程中,有一些承包合同的签订没有在公正、公开的环境下进行,很多合同仅仅是在村委会或是村务会上以口头形式的方式进行确立的,由于这种合同签订比较随意,所以没有书面行书的保障。有个别的土地承包合同是由村里的领导自行确定,既没有提出相关的方案,也没有经过村里群众的认同,具有独断性;还有一些村干部利用职权,在进行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中向自己的亲朋好友偏移,一般都是比实际的价格低。一些村干部由于希望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中获得利益,所以导致了私下经营、非法承包现象严重。由于大部分农民没有签订土地承包管理合同,从而导致他们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保护,容易发生各种问题,不利于维护农村的和谐稳定。
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农业的高速发展,农业承包也越来越普遍。农业承包合同管理规范化是我国实行农业承包政策的有效保障,是推进我国农村法治建设及维护农村经济秩序稳定的主要措施,是适应目前我国农业发展趋势,促进我国农业与农村发展的有效手段。但目前我国部分农村中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并不是十分规范,严重阻碍了我国农业承包的发展。因此,充分了解目前我国农业承包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措施,对我国农业与农村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农业承包合同;管理;规范化;措施
农业承包合同是指我国在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的过程当中,农村的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与其成员为了明确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关于发包、承包集体所有的土地等生产资料的协议。
1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当中存在的不规范现象
1.1承包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在我国部分农村当中,并没有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构。在很多情况下,都只是口头协议,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书面合同,导致很多的纠纷。
1.2签订农业承包合同时经常出现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在订立农业承包合同的过程中,有时签订的权利和义务都得不到履行。有时出现合同的一方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现象,甚至出现无期限合同。
一、合同双方资格规定
发包方应具备的资格:一是发包方项目拥有所有权,该所有权并得到有关部门的认定,或虽无所有权,但得到有关部门授权,具有经营权,在其经营权有效期内得到所有权者同意发包的;二是发包方的法人代表必须是法律认可,经有关部门确认并授权范围内依法履行职务的人;三是发包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及政策规定,可以发包的项目。
承包方的资格认证:一是承包方符合法人或自然人的规定并具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二是具有良好信誉;三是承包方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能提供承包项目所需的投资;四是承包方具有对承包项目的生产经营能力。
二、合同项目管理规定
村、组合作经济组织对项目进行发包时,首先要对哪些项目发包、项目标底如何确定、怎样发包等一系列具体问题,进行认真地分析和研究,只有弄清楚项目的价值,才能不损害集体经济利益。因此,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对发包项目作出规定:
(1)项目登记管理规定:村、组合作经济组织的任何需要对外发包的项目,都必须到镇农经站进行登记,包括项目的名称、座落、四至界限、附着物、面积、剩余的经营期限、经营范围等,镇农经站应对项目进行编号登记,并实时监控。
(2)评估管理规定:项目发包前,村经济组织应对发包项目进行评估。评估应采取在镇农经站的监督下,聘请专业的评估人员进行,对评估结果要在镇农经站进行登记,并注意保密。
(3)发包管理规定:项目发包前,首先应建立项目招标小组,招标小组应由法人代表、具有议事能力的社员代表5-7人组成,通过讨论,议定项目的标底、期限、合同草案等事项;其次是必须提前3天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应明确发包的项目、经营期限、应标的时间、招标的时间、地点、投标应提供的资料及注意事项等;三是项目发包时,发包方应及时通知镇农经站派员到现场监督,以确保招、投标的公允性。
1概述
铁道部领导多次指出,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控制投资是大规模铁路建设能否顺利推进的突出问题,关系到发达完善铁路网建设的成败。而严格控制质量、投资、进度乃至安全、环保、科技创新“六位一体”目标最根本的环节是搞好合同管理。所以,铁路工程如何订立适合自己的合同,最大限度进行合同风险预控尤为重要。
2采用施工总价承包合同的原因
合同按计价方式分为三种: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价加酬金合同。鉴于铁路工程点多线长,施工环境具有的多变性,专业多样而复杂,“站前”和“站后”专业的设计深度差异较大,合同履行期限长,内容复杂,标的特殊,涉及面宽等特点,在工程量清单计价基础上,本着风险共担的原则,铁道部于2004年开始在铁路工程中倡导采用有条件的施工总价承包合同。经实践证明,采用施工总价承包合同对控制工程投资起到了积极作用。因此,京广铁路保定站改造工程为了有效控制投资,也采用了铁道部推行的施工总价承包合同。
3关于施工总价承包合同的定位
铁道部推行的施工总价承包合同形式也即是工程量清单报价加一定比例的总承包风险费作为合同总价。铁道部施工总价承包合同通用条款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才可调整合同总价:1)发包人对建设方案、建设标准、建设规模和建设工期重大调整以及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Ⅰ类设计变更;2)保险范围以外,由于不可抗力造成重大损失属于发包人责任的;3)甲供物资按照实际采购价调整,每年调整一次(总承包风险费处理的工程除外);4)按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政策允许调整并经原审批部门批准调整的内容。
总承包风险费是指由总承包单位为支付风险费用计列的金额,总承包风险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初步设计招标的施工图量差和承包人原因引起的Ⅰ类变更设计及全部Ⅱ类变更设计引起的工程增减的费用;2)非不可抗力造成的自然灾害损失及其采取的预防措施费用;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设备以外的材料和设备价差;4)建设工期重大调整以外的施工组织设计调整工期造成的损失和增加的措施费;5)工程保险费;6)由于变更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所引起费用的增加;7)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建设工期、投资控制、环境保护和技术创新考核费用。总承包风险费由投标人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自主填报,费用包干,一律不调整。从以上条款可以看出,一旦中标,承包人既要承担报价的风险,又要承担工程数量的风险。由此看出,施工总价承包合同可以定位为固定总价合同。
4施工总价承包合同的主要特点
1.施工承发包模式的选择
1.1平行承发包
1.1.1含义。平行承发包又称分别承发包,是指发包方根据建设建设工程项目的特点、项目的进展情况和控制目标和要求等因素,将建设工程项目按一定的原则分解,将其施工任务分别发包给不同的施工单位,各个施工单位分别与发包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1.1.2平行承发包的一般工作程序。施工图设计完成——施工招投标——施工——完工验收。一般情况下,发包人在选择施工承包单位时通常根据施工图设计进行施工招标,即施工图设计已经完成,每个施工承包合同都可以实行总价合同。
1.1.3平行承发包的合同管理
(1)业主要负责所有施工承包合同的招标、合同谈判、签约,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对业主不利。
(2)业主要负责对多个施工承包合同的跟踪管理,工作量较大。
1.2施工总承包
由承包商法人代表签订项目工程承包合同以后,较大的工程承包商履行工程合同绝大部分是采取委派代表到工程现场去履行完成工程合同,所以工程合同签订以前的洽谈工作是承包商总公司工作人员进行的(包括分包合同的洽谈签订,分包合同管理只是管理者在合同主体的角色位置上发生了变化,本文不赘述),现场施工的合同管理人员主要是在总公司合同洽谈部门的安排指导下如何按时、足量、准确地履行完成工程合同中约定的标的物,使工程合同双方当事人充分享有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1施工前期的合同管理
工程施工现场合同管理人员就履行的工程承包合同进行管理,首先自己要有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工程造价及相关的基础知识,对外交际能力和辩护口才,了解熟悉工程合同的内容、特点,需要对构成工程承包合同的所有文件进行全面细致的研究,由于工程承包合同所指向标的涉及到多元的经济法律关系和内容,尤其是大型建设工程,表现在工程承包合同实施过程中涉及多方面的关系,主要涉及业主方,涉及业主委托的设计方、涉及进行施工监督管理的施工监理方,涉及到其他标段承包商,还涉及到设计、设备、业主指定的材料供应商,还有交通运输、铁路部门、银行、保险众多单位,由此产生错综复杂的关系,这些关系都要通过工程承包经济合同来体现。工程承包合同内容庞杂、条款多,接口部分很难保证十分严密。由于建设工程的特点,所以每个工程项目都有其特殊性,工程建设项目受多方面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表现在工程承包合同的内容中除一般条款外,还约定有特殊条款,还包括招标、投标阶段的文件,设计图纸、设备图纸,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通知单、联系单和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并涉及保险、税收、专利等多项内容。
1.1工程承包合同履约方式的特点
工程承包合同履约方式的特点是连续性和履约周期长这是由建设工程的特殊性所决定的,由于建设项目实施必须循序渐进地进行,所以,履约方式也表现出连续性和渐进性。这就要求项目合同管理人员要随时依据工程承包合同和实际情况进行有效的管理,以确保工程承包合同的顺利履行实施。
1.2工程承包合同的另一特点是多变性
表现在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设计变更或因客观条件变化,需要双方对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某些条款进行协商予以修改,所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对变更的管理,做好记录,作为索赔、变更或终止工程承包合同的依据。
明确职责,现场合同管理人员的任务主要起对工程承包合同指导与协调的作用,是工程项目依照工程承包合同要求顺利履行的重要保证。它主要包括合同分析研究、合同引导、合同履行记录、评价、费用监督、进度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和工程协调等内容。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人员应对工程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工程承包合同引导,合同引导首先要自己分析研究后对工程管理人员进行工程承包合同的研讨交底,由于工程承包已进入市场化,不同的投资主体互相地渗入不同的行业,不同的管理方法互相交错,我们很难用一种习惯了的工程承包管理方式来重复对待多样化的工程发包管理模式。
摘要:
合同管理在火电施工企业的企业管理当中作为非常重要的一个管理环节,在进行合同管理工作时会与很多部门和单位发生联系,对企业进行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能够有效的降低企业运转的风险,还能够使企业的管理效率得到大幅度的提升;所以本篇文章就对合同管理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和总结,从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基本内容、管理措施等方面进行了初步探讨。
关键词:
合同管理;火电施工;企业
一、火电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现状
近年来,随着建设工程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承包招投标制和合同制、工程施工监理制的全面施行。每一个建设项目从工程承包到组织施工的大多数经营活动都是通过合同形式来实现,火电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日益突出。但目前许多火电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工作还处在起步阶段,还没有得到企业领导的重视,部分企业还没有建立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已无法适应建筑市场激烈竞争的需要。我们相信随着电力建设市场竞争加剧和规范火电施工企业不得不加强合同管理并将合同管理作为生产经营管理核心。火电施工企业本身具有的“点多、面广、战线长”的特点又要求企业必须探索出适合本行业的合同管理模式。
二、火电施工企业加强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目前社会出现的整体性信用危机无疑加大了火电施工企业的经营风险。火电施工企业加强自身管理,特别是加强企业合同管理以预防合同诈骗和合同纠纷产生,就显得更为重要。
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施工企业开始走出国门,国际工程项目越来越多,施工规模越来越大,项目管理体系也愈发复杂。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作为落实项目管理,明确各方责任的重要根据,是国际工程项目管理的关键环节,直接决定着项目实施的成败与否。本文从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基本概念入手,围绕国际工程项目不同实施阶段的合同管理存在问题及应对策略,进行了一系列的深入探讨,并对国际工程合同变更索赔管理过程中应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为国际工程参与者提供参考。
关键词:国际工程项目;工程承包商;合同管理
在我国工程体系当中,国际工程通常涉及到两个及以上的国家的合同主体,受到不同国家经济、政治、法律等诸多差异因素的影响,其对商务及施工管理要求较高。商务合同作为国际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项目能否顺利实施及项目盈利水平,因此对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对策进行分析研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问题的解决具有重要的意义。
1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概念和特点
1.1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概念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是在不同国家之间,依照相应的法律规定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依照相应的法律规定,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针对工程承包项目的特定而签订设立、变更或解除相互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1.2国际承包合同的特点
国际工程合同有着鲜明的特征体现,主要体现在合同是当事人间自愿协商进行达成的协议,涉及双方及多方民事法律的行为,具有较强的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合同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国际工程总承包合同是涉外的经济合同,在合同签订之后双方就会产生权利义务,任何一方如果违反了合同规定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国际工程合同具有鲜明的国际性特征,签约双方是不同国家的,合同通常是受到多国的法律约束,合同的付款方式是多样化的,仲裁地也常常会选择在第三国。国际工程合同具有主体多元化特征,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涉及到多方的关系人,除了有主合同外,还有设备采购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