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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农村地区保险市场需求旺盛。近年来,尽管农村商业保险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但仍存在一些梗阻,影响到新农村建设的进展。本文建设通过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农业保险体系,规范营销服务机制,健全监管机制等措施,进一步完善农村保险市场。
关键词:农村,保险,发展
保险具有风险疏散、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障的功能。长期以来,我国农业、农民和农村一直处于弱势地位,如何有效发挥保险的救济和保障作用,加快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应成为当前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为此,笔者以保险业相对发达的烟台市为例,深入剖析农村保险市场发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障碍,并就农村保险体系再造问题探讨对策思路。
一、目前农村商业保险市场发展的主要特点
目前,保险业在部分农村地区已经得到了广泛开展。烟台作为全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之一,近年来随着经济、金融的快速增长,农村保险市场也得到较快的发展。2006年,烟台市保险费收入411570万元,其中所调查的9个县市合计保费收入接近烟台市总量的一半。全市人均交纳保费633.Z元,同比增加71.2元,保险密度居全省第一,但在保险总量快速增长的同时,农业保险业务发展缓慢。
(一)机构网点快速增加,营销队伍不断壮大
近年来,随着区域经济优势的凸现,众多的保险公司落户烟台,并在县域大量增设分支机构,直接向广大农村地区辐射,带动农村保险市场快速发展。目前,烟台市有28家市级保险机构,其中财产保险13家、人寿保险9家,共辖设320个分支机构,其中在9个县市共有县级保险机构94家,均设在县城所在地。有的保险机构如中国人寿还在县以下乡镇设有保险代办处,据初步统计,9个县市共有保险网点120多个。随着机构的扩展,全市保险从业人员已达到2.3万人,其中,营销人员达2万多人,形成了一支庞大的营销队伍。
(二)保险产品种类较多,市场份额相对集中
【摘要】
自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经济发展迅速,经济全球化的实现,带动了我国的经济发展,也促进了我国金融保险的业的发展。使得金融保险行业逐步向自由化、信息化方向发展,传统的金融保险经营模式逐步被打破,新的管理方式逐步出现,金融保险业实质是金融业和保险业的融合。通过融合促进创新,在融合创新的同时,也产生了许多不利的因素,因此为使金融保险业更好的发展,需要进行合规管理。
【关键词】
金融保险;现状;合规管理
一、金融保险业发展现状
金融保险业的发展已有一段历史,随着金融保险业的发展,金融行业也逐步细分,如今金融保险行业分为银行业和保险业以及证券行业。金融业和保险业融合实质是为财产服务的保险业逐步向为金融业服务转型和渗透,银行和证券以及保险之间的界限已经逐步被打破,也是当今金融保险业的发展潮流,我国金融保险业也因此加入了WTO。
(一)金融保险业发展水平较低在西方一些发达国家,保险行业是经济重要组成部分,推动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其保险费用可也达到当年GDP的10%左右。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水平还相对较低,目前我国的的保险行业费用只达到当年GDP的2%左右,根据国际目前金融保险行业的发展现状,金融保险费用一般应达到当年GDP的4%左右。虽然我国的保险费用占GDP的比例较低,但是我国人均保险费用已从当初的10元,变为如今的100元,发展也是比较迅速的,但是和西方发达国家的2000美元的平均保险费用还是有相当大的差距,造成这个现状的根本原因,还是我国经济还不够发达,人均收入水平还较低,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金融保险业的发展。
(二)保险市场结构分布不均衡目前我国保险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的分布不是很均匀,大多保险公司的总部都设置在北京以及沿海等大型中心城市,仅总部集中在北京等大型沿海城市的保险公司就多大三十多家,虽然各个保险企业也在小型城市和不发达地区的城市设置设立分部,但由于不发达地区的保险公司规模较小,造成我国金融保险行业的分布不协调、结构不完整,这在长远来看阻碍了我国金融保险行业的发展,因此为了促进我国金融行业的发展,就需要对我国的保险公司的分布进行调整。
一、目前农村商业保险市场发展的主要特点
1.机构网点快速增加,营销队伍不断壮大
近年来,随着区域经济优势的凸现,众多的保险公司在县域大量增设分支机构,直接向广大农村地区辐射,带动农村保险市场快速发展。
2.保险产品种类较多,市场份额相对集中
各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中,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适时推出了多样化、个性化的保险新产品,不断满足城乡居民全方位、多层次的保险需求。据统计,目前,县域保险机构累计开办保险产品110个,其中财产险60个,人身险50个,城乡之间在产品种类上相差无几。从保险产品的市场份额看,人身保险占据绝对多数,人身保险保费收入一般是财产保险的3—4倍,农村市场份额差距略低人身保险市场以寿险和分红险占比较大。
3.县域人身保险发展较快,财产保险发展相对迟缓,农业保险几乎空白
近年来,随着保险知识普及和保险营销力度的加大,农村保险市场得到广泛拓展。据对烟台9个县市区的180户农民问卷调查,有127户办理过保险业务,另有35户有办理保险的愿望,分别占调查样本的70.6%和19.4%;所办理的保险种类以人身(寿)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居多,办有该两种保险的分别占全部调查农户的45.7%和43.3%,而财产保险则不足15%。由此可见,在现有的保险品种中,农民对人身健康、养老保险情有独钟。从烟台市保费收入的区域结构,也可以看出县域人寿险业务呈较快的增长趋势。2006年,9个县市全部保险费收入占烟台市的比重为51.8%,同比提高4.6个百分点,其中人身保险占比提高4.7个百分点,财产险占比下降7.1个百分点。在财产保险业务中,农业保险占比微乎其微,全辖只有1个县(市)办理了农作物火灾险,其他各县市均未办理农业保险业务。
二、制约农村商业保险发展的障碍因素
一、重要意义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保险是现代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保险业在经济补偿、资金融通、辅助社会管理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近年来,保险业发展很快。截止年,全省保费收入实现44.4亿元,保险深度为2.88%,保险密度为171元,全省省级保险主体发展到9家,保险从业人员达到2万多人。但是,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相比,还存在发展不平衡、功能发挥不全面、覆盖面不广、产品不丰富等不相适应的地方。当前,保险业发展呈现出一些新趋势和新特点,保险服务开始从单一功能向多重功能转变,保险市场逐步从对内开放向对外开放转变,保险产品与银行、证券产品的相关性和替代性也越来越强,其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辅助社会管理功能日益显现,保险业已经进入一个重要的发展战略机遇期。各级、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保险业发展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积极鼓励和支持保险业抓住机遇,开拓创新,加快发展,为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省的中心工作,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改革促发展,以开放求发展,以结构调整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加强和改善监管促进健康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保险保障和优质服务。
(二)奋斗目标。力争用3到5年时间,通过保险业的经营创新和监管创新,努力优化保险业发展环境,形成经营主体多元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经营方式集约化、从业人员专业化、政府监管法制化的保险市场发展格局,使我省保险业公司治理结构更加完善,市场竞争更加规范,保险产品更加丰富,保险的覆盖面和渗透力显著增强,保险功能和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具体措施
(一)拓宽保险服务领域。保险业要围绕省委、省政府“改革抓企业、发展抓项目”的重大举措,加强对项目工程保险市场的研究和设计,为交通、能源、水利、化工等重点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有力的风险保障。为国有企业改革提供配套保险服务,不断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大力发展出口信用保险,支持进出口贸易,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充分发挥保险业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开展商业性养老、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保险业务,提高社会整体保障水平。充分发挥保险的辅助社会管理功能,加快责任保险业务发展,在煤炭、建筑等高风险行业和公众聚集场所积极推行雇主、公众责任保险,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大力发展适应民营企业的保险产品,积极推广农村种养业保险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探索开展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农村互助保险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等农业保险业务。
(二)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保险企业要不断改革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努力建立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现代保险企业。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增强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能力,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积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推进保险条款和费率改革。适应保险业快速发展的需要,坚持以人为本,加快保险人才队伍建设。
保险经纪人是代表投保人在保险市场上选择保险人或保险人组合,同保险公司洽谈保险合同条款并代办保险手续以及提供相关服务的保险中介人。保险经纪人一方面力争更有利于投保人的费率、足额的保险赔偿;另一方面也间接的为保险公司提供客户,增加保险公司的业务来源。
在保险市场上,由于缺乏保险这个特定行业的专业知识,投保人很难理解保险条款,不知道自己的需求,不知道自己存在什么风险,不知道购买何种保险可以更好的规避风险,也不知道哪家公司服务好,所以不能对保险产品进行有效的选择。特别是在我国,保险市场作为一个新兴的行业,其发展和管理规范还不是很完善,存在很大的缺陷,很容易引起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的纠纷,从而降低保险公司的信誉,进而影响保险行业的发展。而保险经纪公司可以凭借自己的专业人员优势,对投保人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为其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满足其需求。同时对于保险公司而言,保险经纪公司的出现,使保险人从开展售后服务、宣传公司形象、检验客户提供资料的真实性等工作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搞好内部管理和市场开发,从而促进其工作效率的提高。推进我国保险行业的迅速发展,并加以完善。
保险经纪公司是保险市场上沟通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重要桥梁,保险经纪行业的发展直接影响着保险行业的发展。在欧美,保险经纪已有上百年的发展历史,而我国的保险经纪行业发展历史短,经验缺乏,且由于各种原因,运营尚不规范。近年来我国保险经纪公司虽有发展,但发展规模小且效益不理想,大部分经纪公司仍处于亏损状态。自第一家保险经纪公司成立之后,2000年全国保险经纪公司实现的保费收入为3亿元,约占全国保费收入的0.16%,实现佣金收入3000万元;2001年,实现保险费收入8亿元,占当年保险费总收入的0.5%,实现佣金收入4200万元;2003年,通过经纪公司实现的保险费为49.6亿元,占全国保险费收入的1.27%,实现佣金收入4.43亿元;2004年,通过保险经纪公司实现的保险费为74.18亿元,占全国保险费收入的1.72%,实现佣金收入7亿多元;2006年,保险经纪机构共实现营业收入14.28亿元;2007年保险经纪公司实现保费收入190.58亿元,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2.71%;到2008年,保险经纪公司实现保费收入269.70亿元,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2.76%。虽然保险经纪的保费所占份额不断提高,但是与欧美保险经纪行业的60%-70%相比,差距之大显而易见。从世界保险市场上来看,保险经纪人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所以我国的保险经纪行业发展仍有很大的空间。
由于我国的保险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保险经纪行业更是处于初级的起步阶段,再加上宣传不够,公众对保险经纪行业的认知认可程度不高,甚至误解甚深,有时把它与违法的传销混为一谈。所以不论是保险公司还是保险客户对保险经纪公司的接纳程度都十分有限:一些保险公司把其看成是抢生意抢客户的竞争对手,更无从谈起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司形成战略合作;公众也简单的把保险经纪公司看作是商,并没有认同的它的专业服务功能。其实这些错误的认识不仅仅是因为保险行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更大程度上也与保险经纪行业本身存在的问题有关。例如,一些保险经纪人为了完成业绩指标,骗取公众投保;为了获取更多地利润,在经营中“重发展、轻管理,重佣金、轻服务”,从而造成了保险经纪业低水平低质量的发展。此外,保险经纪人公司缺乏受过足够训练并且有经验的员工,在保险经纪人员专业素质不足的情况下为投保人服务,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就推委责任,不同程度地损害了投保人和保险人的利益。而且我国初生的保险经纪公司几乎是在没有任何操练和演习的状态下进入保险市场的,在这么短暂的时间内还来不及探索出适合中国保险市场现阶段需求的一套完善的经营技能和管理经验,所以各种专业技术力量还相当薄弱,从而严重制约了保险经纪市场的发展。从监管方面来看,社会和监管部门的支持力度不够,市场监管缺乏力度,法律滞后,还没有形成一个完善的监管体制来规范保险经纪行业的竞争和发展。
针对我国保险经纪行业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思考:
1.加强保险经纪公司的专业化管理。一是专业人才,保险经纪公司应立足于自身培养、在薪酬待遇、工作环境、企业文化等方面综合考虑,而不仅仅是从卖出多少份保险来评定。充分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从而实现以专业素质去赢得社会公众的广泛认可;二是诚信服务,应加强内部自律,通过诚信优质的服务来提升自己的职业形象,赢得社会公众的信任。
2.加强宣传,开展广泛合作。保险经纪公司应当注重媒体的宣传效应,同媒体保持密切的接触和良好的关系,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全面加大保险经纪宣传力度和广度。让保险产品的需求者彻底了解保险经纪人在整个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而且保险经纪公司也要加强和保险公司的合作,发挥其对保险公司的展业和检验的替代作用,赢得双赢。
3.完善市场监管和社会监督体制,强化对保险经纪人的规范管理。从法律管理角度规范保险经纪人,保障其行为的合法性和合格性,设立严格的进入行业的标准,提高整体行业的素质,从而规范保险经纪市场的正规型。与此同时,还要发挥社会监督的重要功能,建立保险经纪机构资信评级制度,并将资信评选结果公示于众,实现信息的完全对称化,让公众有选择经纪人的根据,从而逐渐淘汰非专业化的保险经纪公司。
一、劣势(Weakness)
(一)国内再保险技术与服务落后保险行业是一个涉及面很广的行业,既包括保险专业知识,也包括许多其他方面的专业技术。相比西方发达国家,中国再保险市场的建立比较晚,且国内再保险从业人员大多来自国内各保险公司,其经验与技术水平相对较低。就再保险产品方面而言,功能简单,创新意识不足。缺乏提供精算、再保、核保等技术支持服务意识,很少主动承担对保险公司进行业务培训、提供技术支持或者帮助保险公司进行创新等角色,更难成为保险市场承保条件与费率水平的引导者。
(二)再保险经纪人发展缓慢在国际上,大部分再保险人的业务都是通过再保险经纪人来办理的。再保险经纪人是再保险分出公司与接受公司之间的中间人,其角色是是促使前面两者建立再保险业务关系,按照所提供的中介服务收取佣金。由于专业性和技术性的特点,再保险业务的达成一般需要再保险经纪人的积极参和安排。尤其对于一些高技术含量的项目,由于保险公司缺乏相应的技术支撑,往往需要由再保险经纪人提供技术帮助。
(三)市场监管法制不健全中国在再保险管理法律制度建设方面还十分薄弱。我国再保险行业在进入商业运作之前,主要是依靠政府政策调节。直到《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的颁布实施,才开始了中国再保险市场的法规监管。此后又相继颁布了《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实施指引(征求意见稿)》(2009年)、《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15号:再保险业务》(2009年)等规范,但与国际上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再保险监管依然还存在很大的差距。
二、机会(Opportunity)
(一)推进再保险产品创新随着经济的发展,一方面原保险经营机构势必针对市场需求的变化不断推出新的保险产品,促使保险经营机构改变经营思路,运用新的操作方法来控制累积风险、保持最低偿付能力。另一方面再保险业务也可借此机会占据市场,丰富产品结构。这也要求再保险经营机构通过产品创新以满足原保险行业不断变化的需求。国内各再保险公司应该在充分了解和研究原保险市场的再保险需求和充分考虑我国保险市场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开发出符合国情的再保险产品。
(二)加快建立巨灾风险的再保险机制我国是自然灾害多发的国家,灾害发生的频率相当高,通常都会造成巨额的经济损失。当前我国的巨灾风险管理主要采用的是一种以中央政府为主导、地方政府紧密配合、以国家财政救济和社会捐助为主的模式,尚未建立相应的巨灾保险制度。为确保保险公司的稳健经营和保险产业的可持续性发展,维护国家金融体系的安全,加快建设和完善巨灾风险管理体系具有极大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三)加强国内外保险公司间的合作随着全社会对再保险需求的增长,我国再保险市场的供给不足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可以充分利用国内现有的资源,加强保险公司与非保险机构合资成立再保险子公司,鼓励其他的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进入再保险市场,组建再保险公司,鼓励国内现存的各家保险集团出资组建专业再保险子公司。另外,通过有选择地继续引进实力雄厚的外国再保险公司,建立合资再保险公司,向国外大型再保险公司学习先进承保技术和经营管理方法,不断提升自身的承保能力。
我国正式加入WTO后,一个颇为严峻的现实摆在了我国保险业界的面前。就我国的保险业,无论是发展历史,还是发展水平,以及资产总额、管理水平、保险品种、服务水平、硬件设施等,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都有很大的差距。那么,民族保险业在获得发展机遇的同时,应如何与这些实力强大的“洋保险”一决高下,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呢?带着这一问题,近日,我们组织有关人员对辖内保险业发展现状进行了调查,并结合国内国际保险业发展形势及WTO有关规则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
加入WTO:中国承诺了什么
按照Wm规则,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保险业门户将对外全面开放。中国保险业全面开放的承诺内容主要包括:第一,扩大开放地区,允许外国保险公司在更广大的地区设立营业机构和开展业务;第二,允许外国保险公司自由选择商业保险公司的形式,包括保险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资保险公司、相互保险公司;第三,允许外资保险公司自由选择再保险公司,允许外资保险公司按照市场供求规律自主确定保险费率;第四,允许外资保险公司参与中国保险法规的制定,等等。
入世:我国保险业的差距有多大
有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城市居民家庭投保率只有35%,而西方发达国家是70—80%;至于占我国总人口80%的农民家庭投保率就更是低得可怜了。另据有关部门对2000年我国商业保险情况的调查结果显示:商业保险的渗透率在各地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有关资料显示,河北省1999年商业保险的渗透率38%,2000年商业保险的渗透率则下降到了31%,2001年商业保险的渗透率微升至32.6%。中国保险业何以离老百姓如此之远?对此,孙祁祥教授认为,根本原因是,国有独资保险企业的管理体制落后,从而导致
经营管理水平较低。笔者认为,这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资本实力明显不足。目前,已进入我国保险市场的外资保险企业中任何一家的资本金都在100亿美元以上,如安联保险市值达618亿美元,安盛保险市值达416亿美元。它们每一家的资本总额都远远超过我国整个保险业所拥有的资本总量。
2.市场体系不健全。首先,表现在我国保险市场上的市场主体不足。目前我国共有保险公司25家,而经济发达国家中,美国有6000多家保险机构,德国有2145家,日本有50多家。在我国这25家保险公司中,中保集团、太保、平保的市场占有率分别是68.14%、11.79%、15。86%,其它保险机构仅占3.51%。保险机构数量少,使我国保险市场缺乏适度竞争,市场机制不能有效配置资源,造成成本高、效率低等后果;其次,维护保险市场运行的要素和环境不完善。比如我国保险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缺乏保险实施细则,再保险、保险评估人等领域的有关立法还是空白。我国保险监管体系也不完善,公司内部有效的内控机制尚未建立,行业自律组织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另外,我国的保险中介市场、与保险投资有关的资本市场等也还很不规范。这些也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保险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一、我国金融保险业的现状
(一)消极层面1、发展水平低基于保险业的发展历程来看,其保费的正常水平需占到国民生产总值的3%到5%,而西方部分发达国家已经发展到8%到10%左右。但是,就我国近年来看,其保费只占到2%到3%左右,严重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实质需求,发展水平明显较低。但是基于我国保险业的整体发展环境来看,全国人均保费已经由发展初期的10元发展到现在的100元(人民币),翻了十倍左右,在全球排名大概在80名左右,与排名靠前国家的人均保费2000美元具有相当大的差距。2、产业结构分布不均衡现阶段,我国整体经济区域化差异较为明显,而基于保险行业来讲,相关企业的产业布局与经济发展具有很大的相似之处,一般业务主要集中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与地区,整个行业存在不均衡的发展趋势,其与金融保险服务于人民大众的宗旨具有一定冲突,不利于我国金融保险业的健康发展。3、再保险市场发展滞后从我国金融保险业的发展历程来看,整个市场都过于重视直接保险市场,而对于再保险市场则缺乏正确的认识与培育,给保险人的投保带来巨大的风险问题。相对来说,在再保险市场混乱的体系中,其同业间的信任度将受到较大的影响,而大部分外币保险业务则偏向国外市场,对我国保险市场来说存在较大的损失。4、监管力度不足目前,我国在构建保险市场的过程中,其有效监管存在较为明显的漏洞,对于监管机构、监管规范以及监管体系等建设与保险业的实际需求存在较大的差距,还处于被动性监管的过程。例如,涉及到行业稳定发展的偿付能力、资产负债质量以及再保险安排等层面,其监管空间空白,相关不法分子钻监管的漏洞较为明显。
(二)积极层面1、保险资金运用效率明显提升我国金融保险业在发展初期的业务较为单一,主要依靠承保业务,而资金运用也更多的用于国债购买与银行储蓄等较为稳定的投资方向,因此利润空间相对较低。而发展到近些年,其资金运用逐渐得到拓展,涉及到金融市场债务、企业基金、企业股权、股票以及境外投资开发等等,对我国金融保险业的完善发展具有绝对的意义。例如,在2012年前半年,我国整个保险行业的资金余额大概为5.3万亿元,较年初上升12.6%。其中,股票、证券以及基金占总投资额度的13.2%、债券大概占45.8%、银行存款大概占33.5%,收益远达1031.1亿人民币左右,平均收益率约2.1%。从以上数据可以知道,我国金融保险业的资金运用已经走向多元化与稳健化。2、业务结构积极变化在我国金融保险业发展的初期,保险市场存在一家独大的局面,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几乎处于全垄断的地位。而从十六大以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全面确立与深化发展,国外的保险企业相继在我国设立子公司,我国也利用闲余资金建设了多家保险企业,目前在我国金融保险市场中大概有150家左右企业。在财产险业务结构层面,之前占重要位置的车险在近年来增速有所放缓,而非车险则保持较为均衡与快速的发展趋势,其比例提升了1.8%左右。而在人身险业务结构层面,由于近年来政策与结构调整出现一定的变化,其投连险与万能险开始下滑,整个业务结构趋向于成熟。3、逐渐对外开放在我国成功加入WTO体系后,金融保险业开始迎来自身的高速发展时期,目前大部分知名跨国金融保险企业已经成功进驻我国市场。同时,中国保监会也基于WTO规则出发,对市场监管进行不断完善与改进,提升了监管工作的透明性与公开性,为我国金融保险业的快速、稳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在开放市场的过程中,保监会也积极寻求与其他更监管体系的沟通与交流力度,并全面参与国际性保险市场开发,在全球地位得到显著的升。
二、强化我国金融保险合规管理的相关对策
(一)树立合规的管理理念在以往的合规监管工作上,我国处于较为被动的状态,其弊端同样较为明显的。在具体工作,监管部门过于强化保险企业的监管控制,大部分保险企业在进行合规管理时缺乏主动权与自主权,完全背离企业的市场运行需要。因此,对于目前金融保险业的合规管理与改革工作来说,如何理念与手段已经迫在眉睫,下面主要从三点上入手探讨。1、要从高级管理层开始,积极学习与执行全新的合规理念与手段,在公司内部起模范带头与有效监督的作用,促进合规管理在日常工作上的重视力度,进而形成更为完善的价值观与道德观,积极倡导诚信体系。2、要积极促进工作人员的合规意识,在具体工作上可以基于内部级别出发,对相关管理与营销人员进行专业地培训与教育,在公司内部形成合规管理属于整体工作人员的职责与义务氛围。3、对于内部监管体系,一定要不断强化其与内部制度、规范的有效链接,使公司内部员工具有严格的规范参考,在监管体系启动监督前,内部员工就可以自觉、主动地去规范与调节相关行为,以积极的态度强化合规理念的执行。
(二)构建合规管理体系1、确保合规管理的独立性对于金融保险公司来说,其在设立合规管理机构的过程中,充分独立性属于最为重要的原则,其关系到管理职责的有效执行。在具体工作上,可以自主地对相关合规风险进行管理,并有足够的权力去查处违规或违法行为。因此,对于各保险公司来说,在构建合规管理机构时,其同样需要配套相关完善的政策与文件,并明确其具体权利与职责。另外,还要基于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有选择性的给合规负责人部分安全层面的保障,避免内部出现恶意打击、报复的行为出现,确保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与权威性。2、构建合规管理部门与组织结构基于目前金融保险业的市场经验来看,其在构建合规部门与组织结构的过程中,集中化管理与条线式报告属于重要的发展方向。其中,对于集中化管理来说,其主要是把公司内部具有合规管理职责的员工进行集中安排到相应的合规机构与岗位。同时,还要基于公司总部出发,构建一个掌管各区域的中央性合规管理机构。例如,在公司总经理层下构建一个合规风险管理机构,由副经理兼任或直接成为负责人。而对于报告路线,主要存在条线式与矩阵式,在具体工作上主要以条线式为主,由下级合规人员直接面对上级管理人员呈报,以矩阵式汇报为辅,下级合规人员向上级合规管理人员呈报时,也需要向所属区域负责人呈报。同时,还要确保汇报路线具有垂直性与跨越性,在汇报时如果相关管理人员不受理或可以隐瞒时,可以跨级汇报,甚至可以汇报到董事会。
(三)构建合规制度体系1、按照我国外部规范的相关标准,要构建相应的制度清单,并细化相关规范要求,然后基于公司的具体情况出发,构建完整的管理制度,对业务流程、合规规范、政策等进行制订。2、基于公司业务拓展、战略目标以及合规管理等层面出发,构建相关管理制度。例如,制定可供各岗位工作人员使用的合规管理手册和操作流程图,清楚的界定从公司高管到基层职工、营销人员的职责和问责标准;制定员工和营销员行为准则,让员工和营销员清楚自己的行为操守;制定对违规的处罚制度,建立合规问责机制等。3、在公司内部构建一个针对合规风险管理的数据库。在实际工作上,由于合规管理面对的法律、规章以及监管政策等条律较多且复杂,大部分公司较难完成按照具体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因此,建立符合公司实际状况的风险数据库显得很有必要。将与合规相关的外部规范加以整理、归纳和储存而形成的风险数据库,可以方便相关人员进行查找、理解和使用,这将有利于进一步加强预防合规风险的效果。
(四)培养公司合规文化软文化属于公司合规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相对来说,当某一金融保险业司的内部合规文化良性发展时,其将可以为企业提供价值提升空间与核心竞争力等。因此,对于金融保险公司来说,在日常合规管理上一定要重视合规文化的建设,从制度与流程两方面创设合规文化,基于制度出发体现合规管理理念,然后充分结合奖惩与问责体系提升内部员工的意识;另外,相关公司在符合自身条件的前提下,也可以组织相关主题性文艺晚会、座谈会、征文活动等等,以积极的方式使合规文化扎根基层,并成为每一位员工的潜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