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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工作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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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工作意见

平安农机新农村建设工作意见

根据省农业厅、省安监局、省公安厅《关于深化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的意见》和市农机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全区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安全、和谐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为目标,以进一步推进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为载体,全面巩固、完善、提高现有“平安农机”示范点,注重质量和成效,不断完善平安农机村镇的各项制度,以提升农机安全基层网络监管能力和提高农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农机安全监管网络,宣扬农机安全文化,强化农机安全生产措施,夯实农机安全生产基础,构建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我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保障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近年来开展的平安农机创建工作,虽已成功创建“平安农机”示范村38个,覆盖率达到90%左右,但整体发展还不平衡。因此新一轮平安农机创建工作重点为巩固、提高、完善现有平安农机示范村镇的创建成果,注重质量和成效,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创建范围,以达到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我区新农村建设。

2012年至2014年,在三年内全区新创建平安农机示范镇1~2个,新创建和巩固提高平安农机示范村15~20个,平安农机示范户380个,使我区平安农机示范镇(街道)、村、户(合作社)总覆盖率名列全市前列。

通过进一步推进平安农机建设活动,要求达到以下目标:农机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安全生产考核制、责任倒查制、过错追究制度得到切实落实,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机产权所有人、驾驶操作人和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法律法规意识和技术水平明显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牌证核发、安全检验及驾驶人培训、考试、发证工作进一步规范;农机监理机构及人员规范化建设水平得到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措施不断完善,农机注册登记率、检审率和驾驶操作人员持证率稳定提升,事故隐患明显减少;农机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及装备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构建农机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执法治理、宣传教育三大防线,实现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重心下沉,防线前移。

三、工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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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改革促进新农村建设工作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快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争创经济强区、建设和谐。根据省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结合区实际,特制定如下政策:

一、实施农业产业提升,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

(一)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开展“十佳现代农业示范企业”竞赛活动。每年安排80万元,大力培育生产规模大、产品市场前景好、科技水平高、带动能力强、有核心竞争力的农业加工型龙头企业。根据当年企业销售收入、销售增幅、带动农户、科技创新等指标综合评分,对综合得分新进入前十名的现代农业示范企业分别奖励8万元、5万元、3万元;鼓励中小型农业龙头企业通过技改扩建、招商引资、科技合作、联合兼并等多种形式做大做强,对当年设备投资超过500万元的农业龙头企业给予贷款贴息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重点、省骨干、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分别予以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和2万元;对列入市财政补助范围的市校合作农业项目每项补助1万元;对自营出口农产品新增部分每1美元奖励人民币3分,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8万元。鼓励农业龙头企业走出去引进来。区财政每年安排35万元,用于补助农业重大活动和农业招商引资工作。

(二)扶持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继续加快推进专业合作、供销合作和信用合作“三位一体”农村新型合作服务体系建设。每年安排10万元,扶持培育适应主导产业发展、服务功能强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对新认定的省级、市级示范性专业合作社分别奖励2万元/个、0.5万元/个。支持引导专业合作社联合组建农民专业合作联社,培育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对组建农民专业合作联合社和农资连锁经营龙头企业,视同市级示范性专业合作社和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享受有关扶持政策。

(三)深化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继续深入开展“十村百户农业科技示范推广”活动。区财政安排10万元,扶持创建10个农业科技示范村和100户农业科技示范户,在项目安排、技术指导、技能培训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对新增的农业科技示范村给予补助1万元;对科技示范户每年安排一次有针对性的免费种养殖培训。以落实责任农技推广制度为抓手,加强农技推广工作。区财政安排20万元,用于责任农技制度实施的推广工作经费、项目配套和优秀责任农技人员的考核奖励。鼓励创建区域农业科技创新推广服务中心。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土肥测试中心、农产品加工实验中心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充实检测人员,完善设施装备,提升检测能力,扩大检测覆盖面,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确保农产品从田头到餐桌的质量安全。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大力推行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标准化,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工作。区财政安排20万元,对制定一项农业标准补助1万元,对认定一个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补助1万元,对认定一个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补助1万元,对通过QS认证的农业生产企业补助2万元。

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增强村级经济实力

(四)扶持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加大项目扶持力度。在市财政设立市本级集体经济薄弱村项目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的基础上,区财政每年安排50万元,用于集体经济薄弱村转化和村级集体经济开发项目补助,对新增固定收入超过5万元以上的集体经济薄弱村予以一次性补助5万元,分两年补助到位。鼓励开发物业项目。对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建设征用土地符合村级安置留用地条件的经济薄弱村,由国土部门核定安置村级留用地,鼓励发展村级物业用房;对城镇规划区范围外的经济薄弱村,鼓励开展建设用地复垦,所取得的建设用地复垦周转指标区(包括乡镇)所得部分的20%归村集体使用,引导集体经济薄弱村置换到城镇规划区内发展物业经营,使用节余指标可在本乡镇范围内有偿调剂。凡集体经济薄弱村通过建设标准厂房、农贸市场、农村服务用房等物业经营所新产生的税收,区得部分由区财政转移支付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再生产。

(五)加大经济薄弱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倾斜力度。对集体经济薄弱村实施的土地整理开发复垦、林区道路建设、毛竹低产林改造、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给予优先立项和扶持,集体经济薄弱村开展林区道路建设,区级补助标准在现行政策基础上再提高20%—30%;低产林改造列入市级项目并经验收合格的,在市级补助基础上,每个项目增加区级补助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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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职能新农村建设工作意见

为全面落实上级工商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部署,进一步创新各项工作机制,拓宽为农服务渠道,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促进我市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现就分局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创新“主体活农”机制,培育农村市场主体。

(一)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认真贯彻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鼓励农民以实物等能够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投资入股,组建以农产品开发、销售、加工为纽带的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原涉农非公司企业法人和股份合作制企业,允许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规定变更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原涉农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要求登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以按照“一闭一开”的方式进行登记,允许保留原字号名称,免收工商规费。

(二)畅通涉农登记注册绿色通道。分局和各工商所登记注册窗口开辟为农服务绿色通道,方便农民办照,对办理农家乐、农村放心店、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经纪人等登记事项的,推行导办服务、限时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和上门服务。

(三)推行涉农市场主体分类登记。对农村流动小商贩、农民在集贸市场内销售自产农副产品或季节性、临时性从事农副产品运销的,尝试以备案登记代替注册登记,免收各类规费,降低其进入市场的门槛和成本。

(四)大力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支持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兼并、联合和资产重组等扩大再生产,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组建企业集团,挂省牌,并提前介入,积极提供政策、法律等咨询服务。

(五)支持涉农企业开展连锁经营。涉农企业连锁经营实行企业总部统一办理注册登记;经总部许可,连锁门店可使用总部的商号、商标。

(六)促进生态农业和农村休闲产业发展。鼓励农民承包开发荒山、荒地、荒滩发展特色种养殖业,支持农民利用自然、人文资源优势开展旅游、餐饮等特色经营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围绕优势农副产品购销、加工、储运等兴办关联性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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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社会新农村建设工作意见

近年来,县政府十分重视农业、农村和农民工作,积极落实支农惠农的各项政策和措施,围绕解决“三农”问题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农村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农业综合效益逐步提高,农民收入逐年增加,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有了改善,农村经济呈现出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基础上,代表们针对“三农”工作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就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出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建议意见:

一、突出重点,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强产业竞争力、提高农业综合效益是农业结构调整的重点。当前应继续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以县场为导向,从实际出发,扩大优质高效农作物种植规模,突出区域比较优势,科学布局,减少结构调整的盲目性和趋同性;进一步发展壮大畜牧业,强化动物防疫和检疫工作,提高标准化饲养水平;不断扩大林业生产规模,突出抓好木材深加工,提高林业产业化水平和规模效益;大力推广名、优、特、新农作物品种,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不断培植农业发展新的增长点。

二、加快龙头企业建设,切实搞好标准化生产。农业龙头企业是农民走向县场,实现农产品深加工增值的重要途径。牢固树立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的思想,在资金、土地、信贷、税费收取等方面提供支持,进一步培强做大现有龙头企业,支持鼓励各类企业和工商户到农村建基地、搞开发,着力打造一批辐射面广、带动能力强、附加值高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不断提高我县农产品的县场竞争力。通过引导和协调,进一步完善企业与农户的利益关系,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联合体,实现生产与加工的有效对接。大力实施农业名牌战略,通过制定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起从种苗繁育、生产管理到食品加工各个环节的标准化生产体系,严格农产品的县场准入制度,确保实现农产品优质优价,提高各类农产品的县场知名度和美誉度。

三、强化农技推广工作,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要不断加大农技推广投入的力度,适当增加试验、示范和推广经费,加强农技推广队伍建设,调整充实基层农技推广力量,完善基层农技推广网络,增强服务功能,为农民产前、产中和产后提供有效的科技服务。强化对农民的技术培训,通过农民夜校、短训班、远程网络教育以及送科技下乡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提升农业科技含量。切实抓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按照“民办、民营、民受益”的原则,落实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鼓励引导龙头企业、农技组织、贩销大户、种养大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兴办、合办各类专业合作组织,不断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切实解决信息不灵、生产盲目、流通不畅等农业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

四、加大支持和保护力度,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农业投入相对不足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对此,要加快建立有利于促进农业农村更快发展的投入机制,逐步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形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定的资金来源。突出抓好以治水、兴水为重点的农田基本建设,尽快配套和完善现有水利基础设施;加快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搞好农副产品收购、加工、仓储、运输以及县场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农产品流通渠道的畅通无阻;拓展农业投资渠道,切实解决农业投入不足和农用资金短缺的问题,为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奠定基础。

五、加强民主管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协调发展。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切实抓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试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加强分类指导,科学规划,扎实推进。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完善村民自治,建立健全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各项制度,不断增强村级组织服务功能。加强农村先进文化建设和环境卫生整治,通过开展文化下乡,以及“星级文明户”、“文明村庄”、“五好家庭”等群众性评比活动,引导农民破除迷信,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新风,不断改善村容村貌,促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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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意见

各村党支部(总支)、村委会、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市新农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对2012年扶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如下政策意见:

一、加快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推进粮食功能区及现代农业园区建设。

1、扶持培育农业专业合作社。扩大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规模,拓展服务领域,提升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对运行机制规范、上规模、有实力、有较强带动能力的规范化、示范化农业专业合作社进行奖励,对今年被评为省级示范化专业合作社每家2万元奖励,评为市示范化专业合作社每家1万元奖励。

2、大力扶持粮食生产。对种植面积5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并向国家粮食部门投售粮食亩均达500公斤以上,每亩给予10元补助。

3、推广“双千”示范工程。模式小麦——单季晚稻、早稻——连作晚稻,经市验收合格,给予每家0.5万元奖励。

4、积极开展晚稻高产示范竞赛。连片种植100亩以上获得市一等奖,街道给予0.5万元奖励。

5、鼓励推广工厂化育秧。对新建成设施完善、科学技术先进、经营机制创新、管理服务到位的现代化育秧工厂,给予每家1万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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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电影放射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等部门关于做好全省农村电影工作意见的通知》和《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文化局等部门关于做好全市农村电影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积极开展全县农村电影工作,特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的重要意义

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是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数字电影,片源丰盛,内容广,宣传面大,有着独特的宣传效果和更为深刻的现实意义,是任何形式不可代替的宣传方式。加强农村电影放映工作,充分发挥电影工作在农村的重要作用,对于发展农村先进文化,提高农民的素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构建诚信友爱、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农村电影放映工作的目标任务

根据《省文化厅、发改委、财政厅、广播电视局关于省农村电影放映工作建设规划实施方案》要求,全县从年开始实施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工程,每24个行政村配备一套电影设备,建立一支电影队,每年完成公益性放映电影4644场,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场次覆盖率达到95%以上。

三、加大对农村电影工程建设的投资力度

根据国家、省、市扶持农村电影公益性放映的文件要求,县级财政分别设立农村数字电影放映设备专项资金和公益放映场次补贴专项资金,按放映场次规划,每场补贴20元。

四、加强对农村电影公益性放映工作的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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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考核意见

各村、单位:

为充分发挥考核的引导激励作用,促进全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力、有序、有效、扎实推进,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制定2014年全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考核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办关于《2014年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意见》要求,努力培育一批“生态环境优美、村容村貌靓丽、乡土文化繁荣、社会秩序和谐、农民生活幸福”的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为建设美好幸福新宣堡奠定良好基础。

二、考核对象

三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郭寨、宣堡、张河)及其余9个环境整治村。

三、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

严格按照市对镇新农村建设中各项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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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平安农机促发展活动方案

根据农业部、国家安监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的通知》和省农业厅、省安监局、省公安厅《关于深化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的意见》及市农机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安全、和谐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为目标,以进一步推进创建平安农机示范街道(镇)、村和户(合作社、协会、作业公司)为载体,以提高农机安全监管能力和农民群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安全意识为着力点,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农机安全生产措施,夯实农机安全生产基础,构建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保障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2009年,我区在巩固、提高、完善现有平安农机示范街道(镇)、村和户的基础上,开展新一轮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准备新创建1个平安农机示范街道(镇)、3个平安农机示范村和60个平安农机示范户,使我区平安农机示范街道(镇)、示范村和示范户创建数量继续增加。

2010及2011年巩固提高平安农机建设活动,使我区平安农机示范街道(镇)、示范村和示范户创建稳步发展。

通过进一步推进平安农机建设活动,要求达到以下目标:农机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安全生产考核制、责任倒查制、过错追究制得到切实落实,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机所有者、驾驶操作人员和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法律法规意识和技术水平明显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牌证核发、安全检验及驾驶人培训、考试、发证工作进一步规范;农机监理机构及人员规范化建设水平得到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措施不断完善,农机注册登记率、检审率和驾驶操作人员持证率稳定提升,事故隐患明显减少;农机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及装备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构建农机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执法治理、宣传教育三大防线,实现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重心下沉,防线前移。

三、工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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