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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扶贫办:
你办上报的“关于解决县镇下村蒲玉兰仔猪繁殖规模养殖建设项目资金的报告”(扶办〔〕19号)悉。经研究决定安排资金20万元,用于镇下村蒲玉兰仔猪繁殖规模养殖建设项目,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县镇下村。
二、建设单位: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土建工程及设备。新建猪舍200座6000m2,贮料棚2500m2,饲料加工车间2500m2,青贮窖13000m3;铺设供水管道15000m;购置饲料加工设备10套。
(二)种畜引进。购买良种母猪1000头。
(三)饲料基地。开发饲料基地3000亩。
四、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260万元,其中省级投资20万元,部门配套和自筹240万元。
五、建设期限:年8月—年7月。
六、项目效益
项目建成后,可使项目区200户养殖户人均增收600元以上,并辐射带动项目村及周边村1000多养殖户,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加快生猪育肥出栏,推动当地养殖业向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方向发展。
七、几点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明确职责,责任到人。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建设内容、规模组织实施。
(二)加大资金整合配套力度,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自筹资金,确保项目建设内容全面完成。
(三)加强项目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运行机制及后续管理办法,确保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
(四)严把种畜引进质量关,积极配合畜牧部门做好疫病防治、养殖技术培训工作,提高科学管理、科学养殖水平。加强村镇协调衔接工作,搞好饲料基地建设,确保饲料供应。
(五)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项目竣工后,按《省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验收程序,由县扶贫办组织验收,上报地区扶贫办和省扶贫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