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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重农学派的经济自由主义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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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重农学派的经济自由主义

现代学者多将亚当•斯密的理论体系作为经济自由主义的滥觞,而在斯密之前的法国重农学派的理论则往往被忽视。实际上,斯密的经济学理论深受重农学派的影响,他本人也承认“在政治经济学这个题目下发表的许多学说中,要以这一(重农)学说最接近真理。”“重农学派”(LaPhysiocratie)一词的本义是“自然秩序”,由表示“自然”和“统治”的两个希腊词汇组成。斯密在《国富论》中将它称之为与重商主义相对的重农学派,因此得名。现代学者经常提及的经济政策上的“自由放任”一词正是由重农学派的代表人物魁奈最早提出。重农学派强调用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来发展农业,并在此基础上带动其他产业的发展。尽管有学者认为“重农”一词使这一理论深深打上了重建传统农业社会的烙印,但结合其产生、发展的历史语境来看,该理论绝非是向传统社会的回归,而是直指当时法国所面临的各种现实问题,具有鲜明的现实关切和影响。

一、早期重农主义先驱对重商主义的批判

整个欧洲社会的财富观念在近代早期发生了重大变化。在中世纪,教会反对教徒过分追求经济利益,认为个人财富的增长与信仰的增进正好成反比,过分看重财富意味着对上帝的亵渎,经商被视为低人一等。直到17世纪仍有不少法国人认为“:如果世界上存在蔑视的话,那就是对商人的蔑视。”然而,宗教改革后,新教思想逐渐与资本主义精神合流,积累财富成为获取上帝恩宠和增加上帝荣耀的重要手段。不仅私人工商活动得到提倡,随着欧洲各民族国家的兴起,工商贸易也获得各国政府的重视,被视为国家积累财富和增强实力的重要手段,重商主义一时成为欧洲各国的经济指导思想。在这种贸易保护主义理论的影响下,各国凭借关税壁垒努力扩大出口,限制进口,以保证国内积累更多的货币。法国重商主义最典型地体现在路易十四时期担任财政总监的科尔伯的经济思想及其政策实践中。由此,科尔伯主义(Colbertism)成为法国重商主义的代名词。科尔伯主义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其一,认为货币是财富的象征,储存货币的多少是衡量一个国家贫富的标准。正如科尔伯所说“:只有黄金和白银才能给国家带来富足和各种必需物,哪个国家的国民开办的工业吸引的黄金和白银的数量越多,这个国家就越富有。“”只有当一个国家拥有大量的金钱时,才会比其他多家更加伟大和强盛。”其二,这一理论在实践上进一步表现为国家努力开发本国资源的同时,大力鼓励贸易出口,极力限制国外商品进口,以保证货币更多地流入国内而不流出。其三,这是一种静态地看待经济发展的观点,它假设整个欧洲的货币总量是不变的,各国的人口数量和工业水平也是固定的。科尔伯说“:荷兰人凭着向我们出口消费品,在国王的臣民身上发了财。我们越是能够减少他们的收益,就越是能够增加国王的现金收益,使国家更强盛,更伟大,更富足。”这种认为各国财富此消彼长的静态观点必然会导向一种保守的旨在保护本国商业和贸易的政策。而自新航路开辟以来,在“商业革命”和“价格革命”的推动下,各国经贸往来日益频繁,统一的世界市场已初步形成。在这一历史背景下,重商主义只能作为促进资本原始积累的一种权宜之计,倘长期执行反而会抑制本国经济的正常发展。它所衍生的诸种弊端在法国这样一个封闭、腐朽和专制的国家很早便暴露无遗,并招致多方批评。

虽然与英国一样,法国的重商主义也是力图通过国家政策来推动工商业的发展,但二者在成效上大相径庭。法国的重商政策为浮华的贵族阶层带来了便利,促进了奢侈品的大量生产,满足了皇室王公的挥霍需求,却极大地限制了普通商品的生产和消费,导致私人资本的匮乏。该政策不是扩大了法国的商品市场,而是使国内市场更加狭小。英国的工商业在17、18世纪已经非常发达,法国却依然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75%以上。重商主义者对农业的发展漠不关心,在他们看来,与农业相比,工业和手工业不受季节和其他各种变化因素的影响,更容易获得稳定的收益。科尔伯的重商主义在促进法国工商业发展方面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因其对农业这一最大产业的忽视而最终得不偿失。由于严格限制农产品的进出口,导致国内农产品价格忽高忽低,农民长期遭受价格动荡带来的痛苦,农业发展缺乏动力,这也从根本上限制了工商业的发展。同时,专制政府任意制定条例和赋税也引起民众不满,法国各地都在反对过于严格的贸易保护主义。例如,南特市议员卡佐•阿莱宣称“:科尔伯企图使法国可以不求任何人,但却要强迫外国人都有求于他。现在,应该抛弃他的这一准则了,他的说法超越自然,有悖天意。”早在路易十四时期,重农学派的先驱人物布阿吉尔贝尔便对重商主义进行了全面批判。首先,他批判了重商主义者所认为货币即财富的观点,指出财富应包括人们全部的享受,不仅是生活必需品,也包括非必需品以及能满足人们身体官能快乐的一切物品。任何物品尚不能被消费,只能是一堆废物。只有大量的消费才能促进收入的增加,抑制消费就是抑制收入的增加。对于这一论断,亚当•斯密认为“无论从哪一点说,都是公正而毫无偏见的”。将国民财富界定为可消费的货物而非不可消费的货币的观念,在某种程度上也肯定了与货物生产、流通和消费等相关联的商贸活动的社会价值所在,对政府通过支持工商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法规有重要影响。其次,他认为法国的重商政策并未促进商业的发展,某些政策反而限制了商贸活动,主张实行贸易自由,互通有无,实现自然的平衡。认为如果让外国人完全自由地向法国出口小麦,就会克服法国国内粮食价格居高不下的现状,达到平抑物价的功效;财富要与国家各行各业的生产联系在一起,不同部门间应自由地进行贸易,各取所需。他在《法国详情》中写道“:这不仅发生在个人与个人之间,而且在地方与地方之间,王国与王国之间;否则一方毁于某种消费品的过剩或匮乏,而另一方却由于完全相反的情况而陷于同样的灾难之中。”

作为农业大国,法国严格限制农场品进出口的政策导致了地主与农民普遍的贫穷,结果是资本和消费不足,实业难以扩展,就业机会亦无从增加。再者,在布阿吉尔贝尔看来,法国的重商主义政策无法像英国那样从海外贸易中获益,只得依靠向国内臣民征收沉重赋税来维系旧制度的运转,而沉重的赋税限制了贸易自由,阻碍了经济发展。一方面,当时法国的税赋太重。政府在征收“达依税”(按人口和行业征收,贵族与僧侣无需缴纳)时任意制定税则,使纳税者苦不堪言。富人可将应纳的达依税转嫁给穷人,导致富人愈富,穷人愈穷,甚至倾家荡产。而富者为逃避征税也不敢轻易露富,“人们唯恐有露富之嫌或略显舒适之态,因为任何不懂伪装成处境凄惨的人都会被课以更多赋税。”再比如,酒税的征收使得葡萄酒的价格是批发价格的近20倍,葡萄酒因价高难以销售进而影响到葡萄种植业,土地一片荒芜。如此,穷人破产,富人隐财,纳税人数日益减少,国家收入也会相应减少。布阿吉尔贝尔认为,此种政策无异于涸泽而渔,焚林而猎。另一方面,法国的税赋非常繁杂。像巴黎币、贡银、短途过路费、过桥税、储备金等大税、小税、新税无处不在,且税率变化不定。法国国内管卡林立,仅一个海港就有26道海关,一条商船必须报关26次,纳26次税方能进港卸货。布阿吉尔贝尔批评赋税体制严重阻碍了商品的自由流通,导致国民普遍贫穷,社会消费严重不足,整个国家经济缺乏活力。17世纪末至18世纪初,正值法国经济严重衰退时期,布阿吉尔贝尔在担任法官时对农村经济有过切实了解,深知法国经济的病症所在。他对重商主义的批判皆从法国的经济现实问题出发,认为法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其经济转机也必然取决于农业,农业的发展自然会带动其他产业的繁荣。重商政策不仅未能促进商业发展,反而通过落后的封建税收体制加强了国家对经济领域的干预,违反了自然法的经济准则,扼杀了国民经济的发展活力。他是法国经济自由主义的先行者,为后来重农学派的系统阐发奠定了理论基础。

二、重农学派鼎盛时期的经济自由主义

重农学派的辉煌时期是18世纪50~70年代,核心代表人物魁奈、米拉波、杜邦和杜尔阁等皆活跃于这一时期。其中,影响最大的是魁奈和杜尔阁,前者系统提出了重农理论,后者则将理论推向了改革实践。虽然重农学派成员之间的观点不尽相同,但他们对经济自由主义的吁求却异口同声,不谋而合。从其理论基础来看,重农学派以“自然秩序”为最高信条。他们认为,人类的经济活动与自然界的物质运动一样,存在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社会秩序应该以自然法则为依据,方能达到一种和谐的理想状态,即“如果不干预自然,它就会导致平衡,导致事物的自然状态和最使人愉快的状态。”这种自然秩序观源自古希腊的自然哲学和古罗马的法哲学思想,直接受启于法国的启蒙理性思想。卢梭、伏尔泰、孟德斯鸠等启蒙思想家关于平等、自由、社会契约、人民主权的相关理论对重农学派有重要影响。在重农学者看来,个人利益与自由建立在自然秩序的基础之上,“只有在自然秩序中,亦即在这种理想状态下,和谐的个人主义才会达到其充分的发展状态。”重农学派同意启蒙思想家的天赋人权思想,但强调不能停留在理论的推理和空洞的论述层面。每个人的自然权利,即享有自己劳动成果的权利,与整个社会对自然法则的遵守密切相关。由于社会分工的存在,个人可根据自己的工作情况与他人互通有无,相互补足。也就是“,个人可根据社会分工所发生的利益,在社会中全面地享受自己的自然权利。”重农学派将理性视为认识自然的基本途径。魁奈认为:“在至高的自然法则中,包含着经济秩序的根本法则。”人只有通过理性方能获得必要的知识,方能认识自然秩序,以此作为行动的指南,财富的创造和积累才成为可能,经济事物也才能井然有序。重农学派并非仅限于抽象的理论思辨,他们还在现实中积极宣扬自然法和推动自由主义经济政策。在法国专制的旧制度统治下,政府对经济钳制过多,沉重的赋税限制了经济活力,不利于形成一种“适合于人的最有利的秩序”,即社会的“自然秩序”。

魁奈在《经济表》总则中呼吁“:让商业保持完全的自由吧,因为对国家和政府最可靠的、最实际的、最有利的国内外贸易调节者乃是充分的自由竞争。”他与法国皇太子(Dauphin)的一段对话则更具代表性。太子问魁奈“:如果你是国王,你会怎么做?”他答道“:什么也不做。”太子接着问“:那么谁来管理呢?”魁奈回答:“自然法。”勒•特龙曾在向法国政府提议时宣称:“自由贸易是符合自然法的,符合与正义要求的,而符合于自然法的每一种东西都会得到它自己的报酬的。”杜邦在《新科学的起源》中也写道“:赋税的数目绝不能由某个人来任意估定,而应由自然法来决定。”作为重农学派的核心人物,魁奈在55岁时被任命为法王路易十五的宠姬蓬巴杜夫人的侍医,由于经常参加宫廷和贵族的聚会使他结识了很多思想家,如狄德罗、达尔贝尔、埃尔维修、孔蒂亚克、米拉波、杜邦、杜尔阁等,这使他的经济自由思想在上层社会中有着广泛的影响。魁奈在反对重商主义的基础上系统提出了他的重农理论体系。他批判了重商主义者仅仅把财富局限于货币的狭隘观点,认为财富不仅表现为能满足需求的商品,而且与商品在不同国家的价格水平相关联。他指出:“一个国家的贫穷,并不像人们通常说的是由于它的货币少,而是由于它的商品财富不足,或者是由于在这个国家内商品的价格过低。”他还进一步强调,土地而非商业才是财富的最终源泉。在《经济表》中,他将社会划分为生产阶级、土地所有者阶级和不生产阶级。生产阶级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农场主;土地所有者阶级主要是土地贵族;不生产阶级是指工商业者。他考察了财富(资本)在三个阶级之间的动态流动过程,认为财富的价值最终来自土地,征税也应该主要来自土地所有者阶层,而非其他阶层。他还提出“纯产品”这一概念,相当于扣除了耕作成本和耕作者自己的工资后剩下的那部分产品,这在本质上可视为地租(剩余价值或利润的一种形式),它是各部门支付工资的最终来源。他认为对整个生产阶层征收沉重的赋税导致生产成本和农业投资的严重不足。对普通农民征收过重的税费会使其陷入极端的贫困,无力进行消费,而“臣民进行的消费正是收入的来源……人民的收入和支出为君主带来财富”。这种鼓励对农业进行投资和积极促进消费的理论从根本上否定了当时法国落后的财政政策尤其是税收政策,这也表明重农主义者—反重商主义者对国外市场的倚重转而关注国内市场。魁奈还观察到,英国实行贸易自由不仅抑制了国内物价大涨大落的现象而且克服了国内粮食短缺的困难,所以,他认为同样的政策在法国会起到同样的效果。实现贸易自由必须废除妨害国内商业及对外贸易的措施,在《人口论》中他写道“:决不能用限制或压制对外贸易的办法来促进航运事业;相反,只有在促进贸易,使贸易得到充分自由的情况下,航运事业才会扩大;得到发展的航运事业反过来也会使贸易扩大,使国家的收入增多。”总之,在鼎盛时期,以魁奈为代表的重农学者提出了系统的重农理论,通过对社会财富(资本)流通原理的阐述论证了经济自由的必要性。马克思对魁奈的理论给予高度评价:“这个尝试是在十八世纪三十至六十年代政治经济学幼年时期做出的,这是一个极有天才的思想,毫无疑问是政治经济学至今提出的一切思想中最有天才的思想。”

三、重农学派的改革实践

重农学派的成员中不乏一些政治精英,在政府决策和改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作为魁奈的忠实信徒,以杜尔阁为代表的重农主义政治家在任职内积极革除弊政,实施了一系列自由主义的经济政策。首先,加强对行会的控制,并逐渐废除这种陈腐的经济组织。行会制度违背了商业自由原则,行会和行会管事会的特权遭到越来越多的抨击。伏尔泰在1776年写道:“所有行会和行会管事会,都是为了从穷人身上榨取钱财,为了使包税人变富和为了毁灭国家而发明的。”1735~1760年间,商业局驳回了234份关于要求成立行会的报告。商业局局长在1754年写道“:国王陛下为了便于对所有商人和手工业团体进行全面管理,亲自拟定不再承认行会章程的诏书。”杜尔阁上台后则彻底废除了行会制度。1776年2月5日他颁布法令,以自然法则为名取缔了所有行会,保证了法国人的经商自由。他说:“任何人,甚至包括还不曾取得法国国籍的外国人,不论其身份与地位如何,都可以在王国全境,尤其是在自由的巴黎市,自由地从事一项或几项他们所愿意从事的各种生意,从事各种艺术和手工职业……”这部法令的颁布意味着任何人只要将其姓氏、住址和职业报告给警察总监便可以顺利开业了。这项改革虽然因杜尔阁去职而被暂时搁置,但法国大革命中继续得以确认。1791年3月通过的法案第一款便是:“取消一切职业特权……任何公民,一经领取执照,付清营业税,即可自由地从事他所喜欢的任何一种职业或行业。”大革命之后的法国,废除行业限制、鼓励经商自由更是大势所趋,不可逆转。

其次,随着自由主义经济政策的颁布,法国大工业和商业贸易也逐渐摆脱了各种束缚和限制。大工业进入自由竞争时期的重要标志是自1759年开始政府准许生产印花布和价格便宜的棉布。而在此之前,棉布的生产一直被认为对丝绸和毛纺工场有害而遭到禁止。1779年法国财政总监内克诏书,为不符合规定的纺织品创立“特惠商标”。他说:“我们决定对自由生产的纺织品免去一切检查手续,借以鼓励天才和创新精神。但是,我们仅要求这些纺织品的商标必须区别于按照规定标准生产的纺织品,以保证公众的信任不受欺弄。”这一商标制度,既让企业之间开放竞争,又保证了产品质量。在商贸自由方面,在重农学说的影响下,1763年政府颁布法令准许在王国内自由贩运谷物;翌年,又准许谷物出口。有人指出,这项法令出台本身说明了政府与旧制度决裂的决心,开始相信市场的调节和人们自由地追求个人利益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杜尔阁上台后,进一步建立了粮食、肉类和罂粟油的自由流通制度,后来又取消了粮食管理机构。1786年9月英法两国签订了《通商条约》,减轻了彼此的海关关税。条约签订后,法国对英国的农产品敞开了大门,两国的贸易额大幅增长。英国经济学家阿瑟•杨在1788年说:“近几年里,海上贸易在法国比在英国发展更快;这种贸易近20年增长了一倍。”

自由贸易政策的成效由此可见一斑。此外,政府对农业更加重视,对农民的管制和束缚越来越少。许多政府官员积极促进农业发展,例如,分发种子给农民,修筑道路,方便农产品的运输;开展农业调查,举办种种宣传活动;改良农耕方法和农产品,促进谷物增产,等等。18世纪法国自耕农的数量逐渐增多,农奴越来越少。到1774年法国拥有农奴身份的只有6%;大多数农民拥有了人身自由,他们可以按意愿自由迁移和选择工作,必要的时侯可以抵押、出售或遗赠他们的土地,原来限制性的法律都被废除了,领主对他们的管辖亦不复存在。托克维尔认为,18世纪的法国农民已经不再受那些封建恶霸的欺凌,政府的强暴行为也大大减少,他们享受着公民自由并且拥有部分土地。随着各种人身限制的消除,较之于之前,法国底层农民的悲惨处境有了较大改善。这一点从上层社会的口吻中或可探知梗概。哲学家博多在写给内克的信中说“:如果他们(贫民)愿意并且懂得怎样成为地主和耕田者,有谁会阻止他们呢?如果他们没有运气,没有本事积累财富,能责怪法律么?能责怪政府么?能责怪地主或耕田者么?”孔多塞也写道“:穷人们,要是你们肚子饿了,那就为富人干活儿去吧,他会让你们分享其财富的。”但是,当时法国大量小农的存在严重阻碍了法国农业的发展,使其长期处于停滞落后的状态,直到19世纪中叶农业资本主义才真正有了实质性发展。总体来说,自由主义经济政策的实行促进了旧制度后期法国经济的繁荣,政府职能也发生了很大改变,政府从无处不在的行政管制中逐渐退出,市场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这些进步都是前所未有的。当然,有些政策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英法贸易的放开并未使法国经济获益太多,英国依凭自己发达的工业优势,使本国的产品充斥法国市场,这对落后的法国工业来说无疑是沉重打击。不过,从长远来看,商贸自由乃是大势所趋。

四、结语

在学理层面,法国重农学派的理论颇具开创性,对亚当•斯密、马克思等人学说体系的有着重要影响,应引起学界的关注与深入研究。马克思曾给予这样的高度评价:“重农学派的重大功绩在于,他们在资产阶级视野以内对资本进行了分析。正是这个功绩,使他们成为现代政治经济学的真正鼻祖。”重农学派还具有显明的现实关怀,他们的理论与观点皆针对当时法国经济所面临的重要问题,比如地域关卡对贸易流通的限制、高额税收导致农业资本的匮乏、普遍贫困产生的消费不足等。可以说,这些“瓶颈问题”是法国政府迟早要面对和解决的经济症结。在重农学派的影响下,一系列自由主义经济政策得以实施,部分问题得以缓解。亚当•斯密也认为“,就因为他们这种说法,法国农业一向所受的各种压迫,就有好几种得到了解脱。”结合当时的具体历史语境来看,重农学派的学说及其改革尝试在很大程度上是为挽救旧制度所作出的一种努力,即在传统的政治框架内,力求通过经济上的改良来摆脱“旧制度”所遭遇的种种危机。他们促使法国的旧制度发生了积极的转向,这在路易十六时期表现尤为明显。正如托克维尔所说:“如果认为旧制度是个奴役与依附的时代,这是十分错误的,那时候比现在享有的自由更多。”这样,革命的爆发似乎成为一个悖论:一个正在变好的政府因何迎来最终被颠覆的命运?根据托克维尔的观点,大革命的发生并非因为法国人民的处境越来越坏,而是因为一方面旧制度赋予了太多的自由,燃起了人们发财的欲望和要求更多自由的激情;另一方面,“又不断从中作梗,点燃它又把它扑灭,就这样从两个方面催促自己的毁灭。”从法国重农学派的经济变革来看亦印证了这一点。虽然改革在一定时期内卓有成效,但政府在政策上多有反复和变动,导致其在争取自救的同时却也为自己掘好了坟墓。可见,在社会转型期的重大经济变革过程中,政策的稳定性、持续性不容忽视。

作者:许志强 马春霞 单位: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 扬州育才实验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