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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主义和自由主义的研究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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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主义和自由主义的研究

《社会科学论坛》2014年第11期上刊登的席云舒《胡适与〈洛克的《政府论》两篇研究〉》一文,读后受益颇多。对于文中所论各点,我大体同意。不过,文中说:“胡适认为‘应该承认苏俄有做这种政治试验的权利’却是与自由主义的观点并不相悖的”,这句话我不敢苟同,想对此稍做讨论。

1926年,胡适曾有过一次短暂的苏俄之旅。之后,胡适对苏俄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胡适的观点不仅在当时引起了争论,就是现在,各位学者对此也说法不一。有的学者(比如罗志田、邵建)认为,胡适赞扬苏俄的大理想、大实验,赞成公有制,背离了他的自由主义立场,倾向社会主义,明显向左转;有的学者(比如江勇振)则认为,胡适赞成民族革命、颂扬苏俄式的极权政党,有法西斯化的倾向,明显向右转。

各家观点这里不详论。我们来看看席云舒先生的看法。云舒先生认为,胡适之所以赞扬苏俄体制主要是出于两个方面的原因:其一,现实政治的刺激。胡适认为,中国国内当时的政治死气沉沉、敷衍苟且,胡适对此很不满意。和中国相比,苏俄的政治人物有理想、有计划、有信心,胡适极为佩服。其二,实验主义的立场。从实验主义的立场出发,胡适认为,一个国家或城市有权去试验某种政治制度,经过一段时间的试验后,如果试验效果还好,那么该种制度大体可行;否则,该种制度就应该摈弃。所以,在胡适看来,苏俄有权进行这场空前的政治试验。未经实际效果检验之前,不能否认其试验的正当性。对于云舒先生的上述两点概括,我大体赞成。不过,对于第二点的评价,我和云舒先生有很大的不同。云舒先生说:“对于苏俄的‘政治试验’,胡适主要是从实验主义的角度看的,但并不意味着他的这些看法就完全偏离了自由主义。”“胡适认为‘应该承认苏俄有做这种政治试验的权利’却是与自由主义的观点并不相悖的。”这个观点就不是我能够认同的了。笔者的看法和云舒先生相反:胡适这些基于实验主义立场的看法是严重违背自由主义原则的。

关于自由主义的说法实在太多了。套用外国的成语,我们可以说:“自由主义有五十七种,不知哪一种是真的。”我们来看看胡适的说法。1948年9月4日,胡适在北平电台演讲《自由主义》,其中总结自由主义的含义,主要是四个:尊重自由;民主政治;容忍反对党;和平的渐进的改革。胡适的概括是否正确全面并不重要(比如,胡适没有提到的私有财产和市场经济也是自由主义的重要内容)。重要的是,自由主义有一些基本的原则或者说是教条,这些基本教条是一种先验的信仰,是不容挑战的。违背了这些教条,就是背离了自由主义的立场。

用胡适提出的上述四条标准来衡量,苏俄的政治试验既不尊重个人自由,又不容忍反对派,更不实行民主政治;它所走的道路,既不和平,也不渐进。从自由主义的立场出发,苏俄真的有权利进行这种政治试验吗?答案恐怕是否定的。并且,自由主义只承认个人的权利,个人才是权利的主体,至于所谓的“主权权利”“政府权利”,恐怕未必有实际的意义。自由主义承认个人有进行试验(试错)的权利,这是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进行试验的结果只影响自己和少数相关的人,而且通过市场机制可以很快就改正错误。至于大规模的制度试验,影响的人就太多了。不过,从实验主义的立场出发,似乎什么样的政治试验都可以进行。用胡适的说法来说,就是:“我们如果肯‘干’,如果能‘干’,什么制度都可以行。”

不论什么制度,都可以进行试验,都可以“尝试”,都可以“干”;经过试验后,好的保留,坏的扔掉;任何制度,未经实际效果检验之前,都不能否认其试验的正当性。这样的话说起来很轻松,不过亲身经历过政治试验的人,说起这些试验来心情未必轻松。20世纪的政治试验实在是太多了。法西斯主义、民族社会主义、凯恩斯主义、罗斯福新政、斯大林主义、、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以及胡适所提及的狄克推多(Dictatorship),这些都是政治试验。它们都有进行试验的正当权利吗?苏俄的政治试验中,主要是两方面,其一就是狄克推多(或者用胡适好友徐新六的说法,就是党治)。而对于狄克推多这种政治试验,基于自由主义的立场,胡适就不赞成,可见他实验主义的立场并不彻底,还有所保留。

由此可见,实验主义(实用主义)和自由主义之间是存在一定的紧张和矛盾的。前者认为,什么样的政治试验都可以进行,只有试验才能检验出政治制度的有效性;后者则认为,存在一些先验的价值,必须尊重这些先验的价值才能确保人类生活的安全。自由主义强调把人当人,不允许把人当试验品。有一些学者认识到了实验主义和自由主义的这种内在紧张。比如,刘军宁认为,实用主义(实验主义)拒绝基于宗教的绝对真理,这样也就拒绝了绝对正义。作为美国立国之基的宗教信仰和超验价值观也就自然被杜威归入不实用的主义之列而受到敌视。因而,杜威哲学也就被部分美国人视为是有害的,其著作《民主与教育》也就入选过去两个世纪中最有害的十本书之列。实验主义不迷信任何先在的理论,拒绝任何先验的价值(比如天赋人权、消极意义上的个人自由),认为这些价值既无法验证,也没有实际用处,应予以铲除。而自由主义正是建立在这些先验的价值之上的。另外,林毓生对于这个问题似乎也有所体认。林毓生认为,美国的民主经验是建立在一套稳定的、不容置疑的道德价值、思想前提以及社会行为模式(比如人权、法治、自由、平等)之上的,这些价值都是不证自明的、不容否定的。而杜威则认为,许多事情需要效果来检验。因而,杜威哲学(即实验主义)的含义如果全部展露出来,有可能会颠覆美国民主法治的基础。好在美国是多元文化,而且自由民主的体制已经牢固,又加上杜威哲学只是一个流派,在美国的势力不大,其含义没有全部展露出来,信服的人也不多,因而没有对美国的体制构成威胁。

通常认为,胡适是中国实验主义的代表人物,同时还是中国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其实,这两种角色是有冲突、有矛盾的。我认同邵建先生的观点,1926年胡适对苏俄的看法如此走样和他实验主义的立场有关,是实验主义使得他严重背离了自由主义的立场。此后,就政治主张方面来说,胡适自由主义的色彩逐渐加强,而其实验主义的色彩则在淡化。不过,胡适究竟是如何处理实验主义和自由主义的关系的?限于学力,这里只能提出问题,无法回答问题。

作者:张书克 单位:华东师范大学 历史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