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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协同的概念、特征与必要性
(一)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协同的特点从协同学原理看,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协同具有自身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耦合性。耦合本身是物理学概念,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体系或者运动形式在相互作用的基础上彼此影响的现象[4]。如前所述,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本身也是一个复杂系统,具有本身的体系结构。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必然要调动各方面人员的积极性,整合内外部资源,发挥企业内组织要素的作用。加之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从战略管理角度看,其实施也是一个管理过程和流程,这些流程环环相扣,相辅相成,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组织者就需要调动企业内外部各种组织和资源,运用其知识和能力,为实现共同的战略目标而努力。再从知识产权价值链的角度看,企业研究开发、产品经营不同环节和阶段都在为企业创造知识产权价值,只有整合不同因素和资源才能发挥最佳的效果。耦合性特点决定了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因注意协调企业内外部力量和资源,不能将其当成企业某一个部门的事情。以企业研发部和知识产权管理部专利战略协同为例,两个部门之间需要就研发的市场导向、专利战略引入进行密切的交流与沟通,以专利战略思想和市场导向原则引导研发部门开展研发活动。这种战略协同能够更好地使研发活动服从于企业技术创新战略,更好地促进专利技术实施和转化。第二,利益协调性。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协同要求企业不同职能部门和事业部群策群力,相互协作。同时,由于企业内部不同部门具有自身的局部利益,在大型企业集团中这种情况尤为明显,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过程中,难免存在利益冲突和矛盾。根据协同管理思想,就应当本着企业共同利益原则,尽量化解矛盾。例如,企业营销部门可能为节省营销支出而不愿在品牌建设上投入更多的资源,而这最终将损害企业产品的市场营销。为此,营销部门应本着企业品牌做大做强的战略考量,除了对产品营销投入外,品牌营销投入也不能缺少。第三,整体效益放大效应。战略协同的结果是使企业现有资源优化配置、企业能力得到充分运用与提升。从协同学原理看,企业知识产权战略通过对企业知识资源和有形资源的合理配置,利用科学的知识产权管理手段,充分调动企业全体员工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企业每一个部门和相关人员在知识产权价值链中创造出相应的价值,努力实现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目标,这样有利于提升企业整体的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二)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协同的必要性:基于知识产权协同管理的需要基于协同学原理,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协同是指企业整合内外部资源,运用协同管理的思想,在企业研发、生产、制造、采购、产品经营、市场营销等活动以及企业不同部门及外部之间建立协同合作关系,为实现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共同目标而进行的行为与过程。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协同是近些年来关于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研究的一个值得关注且重要的内容,它是协同理论与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理论的有效结合,对于提高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认识,有效整合企业内外部资源,提高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效果,具有重要意义。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协同的必要性来源于企业对知识产权的协同管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系统性对知识产权管理提出了协同的要求。所谓企业知识产权协同管理,是提高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内容,是以知识产权管理组织为依托,调动各方面管理要素和资源,协调内部各组织之间以及内外部环境变化之间的关系,对知识产权进行有序的计划、组织、指挥、安排、控制等活动。知识产权协同管理的理论基础是知识产权管理的系统性、动态性和开放性。知识产权协同管理离不开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和指引。为提高知识产权协同管理能力,企业需要从知识产权战略规划高度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整体部署,取得知识产权战略协同效应。在这方面,主要是进行周密的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实现知识产权战略、生产经营战略、技术战略和市场战略的有机协同。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内,则需要保持技术开发人员、市场营销人员、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各个环节进行密切的联系,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各职能部门和主管人员的双向交流机制,使研究开发管理、营销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各系统之间保持信息畅通和联络。企业知识产权协同管理也是一种动态管理,因此应实施知识产权动态管理,将知识产权管理置于开放的技术环境、市场环境和法律环境中,从技术、市场和法律维度建构知识产权管理系统。此外,还应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知识管理系统,促进组织内部知识和信息的流动,建立知识产权组织协同效应、知识产权信息协同效应和知识产权保护协同效应机制[5]。
二、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协同的运作
近年来,我国学者也逐渐关注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协同理论的研究。其中代表性的成果有于丽艳等撰写的《基于运作过程的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协同研究》(以下简称于文),以及唐珺所著《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等。以下不妨结合笔者的认识进行介绍和分析。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协同大致可以分为内部协同和外部协同两方面,其中前者是指企业内部各个职能部门和事业部之间就实现知识产权战略目标所实施的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行为;后者是指企业与政府、其他企业或事业单位、中介机构、金融机构等外部主体就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等方面事务进行的协同行为。
(一)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协同的基础根据上述现有研究,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协同本质上是知识产权开发战略、保护战略、市场运营战略之间连续多次的协同运动。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协同可以从知识产权活动基本运作过程加以研究。根据于文的观点,企业知识产权活动可以分为知识产权开发、知识产权保护和知识产权市场运营,相应地,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分为知识产权开发战略、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和知识产权市场运营战略。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不同阶段的这些不同形式,需要协同运作才能取得最佳效果。从运作过程看,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协同存在共同的基础,正是这些共同基础为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协同运营提供给了保障。具体而言,上述共同基础体现于以下几点:第一是战略目标趋同。从理论上说,知识产权开发战略、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和知识产权市场运营战略目标相同是毫无疑问的,因为它们都是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运作过程中的一个子系统,服从于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整体目标的需要,即通过扩大市场占有率,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提高企业整体的竞争实力并获得竞争优势。当然,由于处于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系统中的不同环节,具体的知识产权战略目标各有其侧重点和主要任务。其中,企业知识产权开发战略以开发出具有技术和市场潜力的成果为主要目标,它关注通过对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的研发,对前沿技术的跟踪和模仿,不断积累自身知识产权;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战略侧重于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和管理,一方面注重充分保护自身获得的知识产权,另一方面则要注意在研发、生产销售等技术创新的各个环节防范侵权行为的发生;企业知识产权市场运营战略则侧重于如何促进企业自身知识产权的转化,提升企业品牌形象,实现企业知识产权的保值增值。这些不同战略目标的实现则需要相互配合,为实现共同的目标而协同运作。例如企业知识产权开发战略和运营战略都离不开保护战略的法律保障和风险预警机制发挥的作用,否则要么在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过程中由于忽视他人在先的专利技术而落入侵权的陷阱,要么在市场运营中出现其销售的产品涉嫌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从而会陷入十分被动的地位,在国际贸易中更是如此。正是基于三者之间相辅相成而需要整合企业的人财物资源,提高相互融合、协同的水准。第二是信息融合。在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运用领域,它是指协同运用多元信息源进行决策和行动的理论、技术和工具。在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过程中,需要广泛获取、利用信息,其中包括以专利技术信息为核心的知识产权信息。知识产权等相关信息是企业进行研发、开展市场营销活动、保护知识产权不可缺少的工具。例如,知识产权开发战略应当以充分的情报信息检索、分析为依据,无论是可行性研究、立项还是在研发过程中都需要充分占有信息,并保持对信息的动态跟踪;在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战略时,需要通过对专利文献与情报等的细致分析,确定技术成果及其产品化、产业化过程中是否涉嫌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在企业知识产权运营战略实施中,同样需要广泛地捕捉信息,指导企业营销活动,加快知识产权转化,使企业拥有的技术优势、产品优势转化为知识产权优势与市场竞争优势。这些内涵不同但相互关联的战略模式中,不仅都存在对信息占有、开发、利用的需要,而且需要整合相关信息,共同服务于企业的技术创新。第三是企业部门之间协同以及部门之间的知识和经验互补。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作为企业生产经营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实施深刻地渗透到企业研发、生产、加工、制造、营销、售后服务、品牌维护等各个部门和技术创新的各个环节,因而其实施需要企业各经营层和各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加强不同部门之间的相互沟通、相互支持、精诚合作。除此之外,企业不同部门之间知识和经验互补与共享也是确保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有利条件。以企业创立驰名商标战略为例,企业首先需要设计适合企业发展战略的商标,如果企业是国际化企业,则该商标还需要考虑未来国际化经营的需要。商标设计和申请注册后,如何有效地予以保护,则涉及商标法律保护方面的知识和策略。为了创驰名商标,企业需要通过实实在在的营销、广告、售后服务等活动培植商标的信誉。可见,就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某个具体的类型,企业不同部门需要在相关知识、信息和经验方面取得认同和互补,这样才能够努力实现同一目标。
(二)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协同的运作机理应当说,我国目前关于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协同的研究还处于初期,研究成果严重不足。不过,现有成果对相关知识产权战略协同的研究仍具有比较重要的参考和借鉴价值。前面已经引述的关于区域知识产权战略协同研究就是一例。以下仍将借鉴其中的观点,探讨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协同的作用机理[4]:第一,序参量是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协同的决定性力量。序参量是协同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是协同学中描述系统有序程度的状况变量,其对系统的演化过程具有决定作用,是支配于系统的行为[6]。将协同学原理运用于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协同关键是要寻找能够推动战略进程的具有质性飞跃的序参量,在其有力参与下,通过激发自组织行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从而促使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各个子系统协同运行。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系统在运行中可能会出现不同的序参量,如何进行序参量的选择则取决于其特定阶段企业面临的内外部环境、竞争市场、产业状况和战略阶段目标等因素。例如,在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制定之初,企业如何出台有效的知识产权战略规划与实施方案是推进其知识产权战略的关键,此时的最重要的序参量就是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有效性。又如在企业研发完成阶段,企业知识产权战略面临的主要任务是及时而科学的知识产权确权,防止知识产权流失,此阶段序参量就是知识产权确权有效率。无疑,企业在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协同中,如何确认序参量,是导致协同行为有效的重要因素。第二,自组织是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协同的支撑。协同学创新人H•哈肯基于组织的进化形式而将其分为自组织和他组织两种类型。其中,自组织是指不需要外部指令,系统按照相互默契的规则,各司其职并协调完成有序的结构,他组织是需要外部指令而形成的组织[7]。在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协同中,外部存在能量流、信息流和物质流的输入,内部则存在一种自发的驱动知识产权战略系统运用由不稳定到稳定、由低级到高级运行的自组织能力。根据自组织理论驱动企业知识产权,需要构建战略系统内部的运行机制,促进系统内部各个环节和阶段自组织知识和能力的形成,特别是知识产权战略运作能力和协调策略,使知识产权战略目标沿着既定目标前进。
三、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协同的内容与实施策略
(一)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协同的内容以上三个方面的共同基础无疑为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之协同运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从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具体运作过程看,上述三类不同的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相互之间保持高度的战略协同尤为重要。下面将具体予以分析。首先是企业知识产权开发战略与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的协同。如前所述,企业知识产权开发战略旨在获取、创造知识产权,积累知识产权的数量。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是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基础,反映了企业的科研生产力、技术实力和水平,是企业技术竞争能力的关键,是提高企业知识产权能力的关键资本。作为知识产权创造战略的范畴,企业知识产权开发战略因而十分重要。离开企业知识产权开发而产生的知识产权的有效积累,知识产权市场运营就将是空中楼阁。然而,开发只是第一步,如果企业开发出来的成果没有获得有效的法律保护,就将无法使技术优势变成产权优势,进而变成市场竞争优势。因此,在企业知识产权开发中,知识产权保护必须适时介入,如技术开发过程中的保密控制、技术开发成果的知识产权决策和分流、技术创新成果的侵权防范。通过使企业知识产权开发战略与保护战略的战略协同,就可以使企业知识产权开发在严密而有序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之下,既避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又能够使自身获取的开发成果从战略高度获得最有效的保护和未来的市场化运用。否则,就像现实中我国很多企业一样,知识产权开发和保护脱节,以致造成大量知识产权流失,给企业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其次是企业知识产权开发战略与市场运营战略的协同。明确两者协同的重要性,需要弄清楚企业知识产权开发和知识产权市场运营之间的内在关系。知识产权开发显然是知识产权市场运营的前提和基础,因为没有知识产权开发,“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从这个角度看,企业知识产权市场运营首先取决于知识产权的有效开发。然而,企业知识产权开发本身毕竟不是目的,知识产权之所以对企业重要、需要站在战略高度加以认识,其实主要还是它服务于企业经营战略和总体战略,需要与企业生产经营有效结合,通过知识产权的市场运营获取最佳效益。现实中,我国很多企业大量知识产权被闲置,无法转化为生产力、知识产权优势和竞争优势,重要原因就是知识产权运营情况不佳。基于此,企业不仅应重视知识产权的开发,更应重视知识产权的市场运营,通过市场运营凸显知识产权开发的巨大价值。在上述理解基础上,则需要从战略高度加以审视,即企业知识产权开发战略和知识产权市场运营战略之间的协同。从战略高度看,企业知识产权开发战略与知识产权市场运营战略的协同,并不是简单的前后相继的承接关系,而是一方面在开发中应当融入知识产权市场运营的内涵,在知识产权市场运营中应当为再开发提供指引,这是两者协同更深层次的意义所在。具体而言,企业知识产权开发决不能是为开发而开发的孤立的、静态的行为,而是需要引入“市场导向”原则,以便使未来开发出来的知识产权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需要,满足消费者的需求。过去我国很多企业以及研发单位,就是因为不大关注市场,对市场不敏感,结果虽然研发付出了大量投资和人力,但研发成果难以适应市场需要,致使知识产权市场运营举步维艰。再有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战略与知识产权市场运营战略的协同。理解两者协同的机制,与前述一样,也首选需要弄清楚知识产权保护与知识产权市场运营之间的关系。就企业来说,知识产权保护并不是目的,最重要的是为知识产权的安全、有效地运营及其产业化提供法律保障。当然,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对于知识产权市场运营也是不可或缺的,离开知识产权的保驾护航,知识产权市场运营就会出现各式各样的法律风险。另一方面,知识产权市场运营既是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目的,也为其提供了资金保障和动力保障。这是因为,通过知识产权市场运营,企业知识产权价值得以实现,如通过知识产权投资,企业入股公司的股权,在公司运作中实现分红。最后,根据前述现有研究,基于运作过程的知识产权战略协同的内容有意识协同、部门协同、资源协同和政策协同等内容。其中,意识协同是指企业不同部门、全体员工应形成较为统一的企业知识产权文化,避免部门、人员之间对知识产权问题产生较大的认识分歧。这其中最为重要的是企业需要根据其理念、使命与愿景,培养具有自身特色的知识产权文化,特别是保护自身知识产权、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以及创新进取精神。意识协同有利于企业不同部门和人员之间在落实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具体环节、具体任务时互相认同而不是拆台、互相支持而不是各自为战。显然,这需要企业通过培训、教育等方式,提高全体员工对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战略的正确认识,特别是要认识到在当前激烈竞争的国内外环境下,企业拥有技术、品牌等无形资产是其获取竞争优势的法宝,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企业发展的内在需要。部门协同是指在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过程中,企业各经营层和职能部门之间应加强合作与配合,树立企业一盘棋的思想,在人财物资源配置和利用上,应以企业总体利益为重。当然,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在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中难免也存在局部利益冲突,此时需要企业领导出面进行总体协调。资源协同是指企业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过程中应注意聚集和整合其拥有的相关资源,促进不同层次资源实现耦合。在开放式创新环境下,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资源协同还应当包括对企业可以利用的外部资源的整合和利用,以及内外部资源的适当整合。由于企业拥有的内外部资源的有限性,企业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资源协同方面,还应当注意资源投入和分配的效率,避免平均分配,原则上应从企业知识产权价值链出发,保障在最有价值环节重点投入。
(二)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协同的实施策略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协同的实施,应当重视以下手段[4]:第一,协同机会识别与动态决策机制。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运行是企业知识产权业务流程与研发、市场规划、生产制造、产品经营、销售等生产经营活动相互渗透和融合的行为和过程。从协同学理论来看,则是系统各要素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过程。在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系统结构中,如何从无序状态到有序状态,形成有序的结构和功能模式,是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协同发挥协同效应的重要保障。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之协同机会识别,就是针对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系统运行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基于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各主体需求的互补性和利益相关性,及时予以捕捉。协同机会识别既是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协同的起点,也是下一步动态决策机制的基础。换言之,企业应在协同机会识别的基础上,及时进行协同决策,进而启动相关部门和人员予以协同。这样就能够保障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运行的连续性特别是能够对外界环境保持灵活的战略柔性,是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在动态运作中始终能够整合企业内外部资源和组织力量,朝着既定目标迈进。还应当指出的是,基于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对外部环境高度的权变性,协同机会识别本身也具有动态性,企业需要随着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启动协同机会识别,并做出协同决策。第二,信息沟通与要素整合机制。从企业信息系统构建与运行、信息流的观点看,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运行需要信息系统的支撑,知识产权信息系统本身也构成了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现实中,由于企业不同部门和人员各自承担了不同职责,集团公司之类则还存在地域隔离的问题,企业或者企业集团内部信息不通畅,势必会对企业研发、市场规划和决策、市场营销等活动产生不利影响。加之很多企业并没有建立有效的知识管理系统或信息情报系统,企业内不同部门、人员之间缺乏足够的信息交流。信息沟通与交流则是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各子系统或要素产生协同效应应采取的交流方式,也是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协同实现的基础。因此,企业应通过建立信息平台、交流平台等方式加强企业内部信息沟通与交流,有条件的企业还可以考虑建立内部的知识管理系统或信息管理系统。要素整合机制则是指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协同主体基于充分的信息沟通与交流,将企业不同组织要素和资源要素本着实现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协同目标的原则,实现人力物力和财力的优化配置,提高组织知识和能力水平以及资源的利用效率,力图产生最佳的战略协同效益。在开放式创新条件下,要素整合机制还特别要重视对外部资源和能力的占有、利用,并使之与企业现有的组织要素和资源禀赋有机结合。第三,协同评价控制与行为调适机制。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运行具有适应外界环境动态变化的特点。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过程中,企业通过协同机会识别、动态决策、协同行为、信息沟通与要素整合,能够为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提供良好的保障。但是,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系统的复杂性和技术环境、市场环境的变幻莫测决定了战略协同行为难以避免偏离战略协同目标。这就需要在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协同运作过程中,保持必要的监控,针对协同行为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进行分析,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对策,因而提出了协同评价控制的问题。这一思路与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之“过程控制”有相通之处。协同评价控制需要借用一定的评价指标,通过对这些指标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为下一步改进协同行为提供依据。评价控制与行为调适则是一脉相承的。行为调适是协同行为的结果,在评价控制基础上改进协同行为,能够使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协同产生期望的结果。
四、专利战略协同: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协同的重要内容
由于专利是企业知识产权的关键内容,专利战略协同也成为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协同的重要内容。以下将从知识产权战略协同的角度,对这种重要的知识产权战略协同的运作加以探讨。企业专利战略不是孤立的,其实施绩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与企业总体发展战略的契合性,特别是企业创新战略、技术发展战略、产品经营战略运行的协同性,以及为企业相关战略提供有效的支持与配合。例如,企业专利战略能够有力支撑和支持技术发展战略、创新战略,使其技术创新融入专利导向,通过专利获取、专利布局、专利运营提升企业创新效能,进而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另一方面,企业技术发展战略、创新战略也会为专利战略的实施提供良好的保障,特别是专利创造是专利战略的基础,通过技术发展战略促进研发活动,就为专利战略的实施奠定了基础。再如,企业专利战略与企业市场运营、产品经营战略也具有高度的契合性。企业专利战略本身立足于市场,以占领市场、获取市场竞争优势为目标,它是充分运用专利制度的功能和特点,围绕占领市场这一目标,在有效申请专利、保护专利权的基础上防止和抵御竞争对手对相关市场的渗透,而市场运营与产品经营战略则围绕基于竞争性市场获取产品市场优势,专利战略与市场运营与产品经营战略的有效结合,则能够形成一股合力,最大限度地赢得市场竞争优势。企业专利战略的协同性要求,其实施应与企业其他战略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共同服从于服务于企业总体发展战略。
五、结语
战略协同原理为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和有效实施提供了一种新的理论范式,对于指导我国企业如何充分利用自身的资源与能力,协调各种复杂的利益关系,促成知识产权战略的总体目标实现,具有重要意义。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协同要求在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体系中,建立有序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各要素在企业知识产权价值链中的作用,以此以有限的人财物资源提高企业的整体竞争力。当前,我国对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协同问题的研究总体上还处于初步阶段,本文针对现有研究成果的观点进行了剖析和拓展,希望本文的研究对推动我国这方面研究有所裨益。
作者:冯晓青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