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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作家自然主义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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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作家自然主义论文

一、自然神基础上的科学信仰

崇尚科学、接受进化论的约翰•巴勒斯试图推翻神人同形同性论的上帝。有形的上帝毫无疑问是需要摒弃的,爱默生借以强调人性中的神性的那位上帝也是不适合的。他说:“我认为唯一可以选择的办法是用普遍自然的方式构思上帝———一位自然神,依靠他我们真实地生活、行走和存在,我们与他的关系如同婴儿在母亲的子宫里,亲密而持久,或是像苹果依附在大树枝上。”[5]152在这里,上帝被置换成“自然神”,它没有意识,不再具有超越和救赎的力量。如果说17世纪英国经验主义主张的自然神论尚且为上帝留下了创世者的角色,那么,约翰•巴勒斯把这个角色都剥夺了。他说“:宇宙不被创造,它本来就一直存在。”但是约翰•巴勒斯认为,每个人必然都有宗教情感体验,因此精神需要有所寄托。因此他提出“自然神”作为上帝退去之后人类信念的载体,这个载体无关善恶,不会降临神迹,却确实庇护着人们,是人类幸福的基础。他没有赋予自然以全知全能的神性,而是强调爱、仁慈等人类神圣的人性来自于自然:“智慧、爱、仁慈、公正,是人类的属性,我们称它们为神圣的,好的,但是它们不存在于人的外部。人是自己唯一的上帝,且从自然中进化而来。因此,神圣的和神似的皆在自然里。”

他起码继承了英国经验主义的自然神论其中的一个认识,那就是廷德尔在《基督教与创世同样古老》一书中提出的:宗教的目的在于促进世俗的幸福和道德。约翰•巴勒斯意图将这一目的同样赋予在他的自然神论之中。那么,自然神与科学又是什么关系?如果说,科学通常是实证的,是基于经验的,运用的是演绎或者归纳的方法,而神学、宗教以神灵的干预来解释自然现象的做法,很难认为能够和科学方法相调和。约翰•巴勒斯也认为,科学是破除神秘的,所谓“祛魅”,它摧毁了人类长久以来对于神灵、对于宗教的信仰,使人类的灵魂暴露在冷漠的自然、宇宙的现实之下。“科学剥夺了我们的幻想和错觉,它剥夺了我们的大部分外衣。从古至今,人类的灵魂不断寻找自己的外套抵御冷漠的宇宙的寒意,它拆除了我们头顶上那天空做的保护屋顶,为我们呈现出一个无法形容的点缀着恒星和计算机也数不清的星球的空间,但是到处都没有我们的宗教渴望指向的神圣居所。”在约翰•巴勒斯这里,他所指的自然神是承载着信仰和自然双重意义的。这个“自然神”是严格客观的,可以说当它不表现出精神依托意义时,它其实就是自然。“自然神不关心你我。比较起来,它只关心我们的种族,但不会永久地关心,因为,种族也会消逝。”这样,这个问题也就被简化为自然和科学的关系,当然也就不再具有上帝和科学之间的矛盾。自然需要且只能以科学的手段去认识,科学是认识自然的唯一途径,“对自然的诠释只有一种,即是科学的。”于是,自然和科学就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自然固然不缺乏科学无法解释的神秘。“这个星球教给我们的功课难以学习,难以陈述。我们拆开的能力很难胜任它。我们的生命被天文学的弧线环绕。智慧揭示的矛盾,包围我们的不可思议的神秘,天空永远在我们头上,大地永远在我们脚下———万物都是相对的———我们漂浮在无边的大海上思考。”但是自然的神秘与全知全能的上帝的神秘是不同的,前者在理性的发展之中可以逐步被认知,它也可以认为是科学的神秘。当约翰•巴特勒说“科学有真正的神秘,催化作用就是其一”的时候,其实他说的也是自然的神秘。当考虑到自然所具有的精神依托意义时,约翰•巴特勒又提出,把我们认为是实证的科学和对自然的信仰结合在一起,也就是带有神学色彩的所谓科学信仰。“我们今天需要的是一种科学信仰———思想方法指向知识的创造,其中的恐惧、个人愿望、个体利益以及所谓的“来世”扮演微不足道的角色。“

信仰、科学、自然在这里成为一体。科学是认识自然的途径,信仰是认识自然的心理条件。当我们指的是信仰的方法时,可以称其为科学信仰;当我们指的是信仰的对象时,可以称其为自然信仰。科学、自然和信仰构成了微妙的“三位一体”的关系,这其中科学处于关键的一环,离开科学也就谈不上信仰。“我们生活在一个科学的而非神学的时代。……大自然与上帝的统一是科学培育的概念。”这种信仰的意义不在于来世的幸福,而在于在现实的给人带来安逸和幸福的自然,通过自然培养人的道德和理性。对科学的信仰“不体现在古老的教会意义上,而体现在新科学的意义上。信仰驱使我们战胜堕落、犯罪、战争、放纵,自卫本能和兄弟之爱,而非顺从神学教条和上帝旨意。信仰使我们看到世界的奇迹和美,并使我们熟悉世界。”

二、诗意与科学的辩证

约翰•巴勒斯并没有像剥去上帝外衣一样否认“诗意”在认识自然中的必要性,他实际上并不排斥文学中的诗意。因为文学本不是仅仅为了严格客观地表现自然,约翰•巴勒斯指出,文学“总是或多或少带有主观性”,它意在“让话题充满人文情趣,引发我们的怜悯和情感”。文学显然也是表现真实的,但不同于科学所追求的理智上的客观真实。即使文学作品中因作者“诠释自己”的主观性而扭曲了对自然的理解,只要不被作为自然史,也是允许的“,对这种过程产生的有关自然的书,我唯一反对的是它们被当做真正的自然史提出,因此误导读者。”当然,如果具有诗意的同时,在自然史(自然史的英文为naturalhistory,也被译为博物学)意义上也保持真实客观,能够以准确的观察与详实的记录为准则,那这个文学作品就更好了,比如深爱自然又珍重事实的梭罗,也比如“诗歌的魅力与科学依据的完美结合”的梅特林克。约翰•巴勒斯真正欣赏的,能够完美地兼有诗意和科学两层价值的诗人,非惠特曼莫属。惠特曼是约翰•巴勒斯一生的挚友,其对宇宙、对自然的认识和约翰•巴勒斯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同调的,他说,“世上只有一位宇宙诗人,那便是惠特曼”。

在惠特曼的散文集《采集日志》中,收录了惠特曼1877-1881年的自然笔记,《草叶集》的主题之一就是热爱自然、尊重自然。惠特曼对自然的态度大体上是符合约翰•巴勒斯的“科学”要求的,他了解自然,而且不在文学中凸显自己或者矫饰自然。“惠特曼的态度也一点不符合可敬的华兹华斯和很多他同时代的诗人。他不赋予自然人性或者深入自然理解自己,他不把它装饰成神,他不看穿它像透过面纱到达远处的精神实质,如爱默生经常做的那样。……他对自然的了解胜过任何其它诗人;他在它那里看到艺术与生活的更深的含义。”约翰•巴勒斯也在其著作《惠特曼笔记》(NotesOnWaltWhitman)中认为,惠特曼“纠正了这种给人以假象的、人为的自然,并且让我看到了真正的事物。”这种蕴含于作品中真正的、不以人的主观性诠释自然,不就是约翰•巴勒斯所推崇的诗意和科学的结合吗?约翰•巴勒斯在自己的作品中也实践着诗意与科学的结合。他一生出版了二十多部著作,多以描述自然,尤其是鸟类为主,甚至于他被称为“鸟类王国的代言人”“、鸟之王国的约翰”。当他在叙述的时候,总是尽可能地贴近真相,他的自然散文信手拈来,亲切真实,很少夸夸其谈。惠特曼在给友人的信中称赞“巴勒斯掌握了一种真正的艺术———那种不去刻意追求、顺其自然的成功艺术。在成为作家之前,他首先是个农夫。那便是他成功的真谛。”为了纠正当时自然作家之中流行的根据人的心理来推测动物的习惯,比如安妮•马丁太太在《鸵鸟农场上的家庭生活》中描述白颈非洲乌鸦为了能吃到鸵鸟蛋,把石头举过头顶扔下来砸碎它,以及英国自然作家理查德•基顿讲述的鱼鹰把自己浸到湖里,然后把羽毛上的水抖落到巢里以给烈日下的蛋降温,约翰•巴勒斯认为这些事件或者不存在,即使存在也是偶然的,对它的行为解释更是牵强附会的。他要求对周围生命的清晰理解,把自然情感化而不是像西方过去那样将自然妖魔化或精灵化。

三、约翰•巴勒斯科学观与当代生态美学视野

约翰•巴勒斯的自然散文是典型的生态文本,经常进入当代西方生态批评视野。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生态批评的环境理论奠基人布伊尔就曾在《环境的想象》中引用约翰•巴勒斯所说的话:“他与这整片的土地息息相关:砍那些树,他会流血;损坏那些山,他会痛苦。”当我们阅读约翰•巴勒斯的自然主义思想总结性著作《接受宇宙》时,我们同样能感受到它与当代著名的环境美学学者艾伦•卡尔松的理论有许多共通之处。艾伦•卡尔松的自然美学理论“因强调科学知识在自然审美欣赏中的重要作用而被同行称之为‘科学认知主义’(scientificcognitivism)”。他发展了自然鉴赏中的科学认知途径,认为要想欣赏自然之美,必须拥有一定的自然科学知识,就如同欣赏音乐应当具有一定的艺术知识、艺术鉴赏能力作为基础一样。

艾伦•卡尔松对自然、对科学的态度,很大程度上可以认为是与约翰•巴勒斯一脉相承的。当然随着时代的变化,生态危机对人类生活的严重威胁,对科学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认识也会发生变化,但是约翰•巴勒斯的自然主义科学观仍然能够为当代环境美学、生态美学的发展提供理论资源。当前西方环境美学有两大主流,科学认知主义主张从科学认知的路向去欣赏自然,阿诺德•柏林特主张的参与美学提出全身心地体验自然,因为人本身就身处环境中,与自然不可分割。艾伦•卡尔松的观点:他和阿诺德•柏林特的两种环境美学之间并没有理论上的矛盾,它们都只是恰当的自然审美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而科学认知主义和参与美学这两个主张其实都在约翰•巴勒斯的自然主义科学观中有所体现(约翰•巴勒斯要求重建人的自然信仰与参与美学有很大的共通之处)。

作者:杨东单位:广西民族大学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