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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国模式”成为世界传媒热议词汇之一。那么,中国模式到底是什么,这种模式是否有样本意义,它如何发展而来,它的未来会怎样,却还鲜有深入透彻的系统研究。1994年林毅夫在《中国的奇迹:发展战略与经济改革》一书中,从中国发展和转型的经验视角探讨了中国模式;库珀•雷默通过多年对中国发展道路的研究,认为“北京共识”,也即中国发展的模式。耶鲁大学教授陈志武却认为“中国模式”一说不成立;而瑞士张维为教授却极力赞成“中国模式给解决世界难题带来了新思路新范式”。他从“中国的经济总量在过去的30年中增加了18倍”出发,认为中国模式是“最不坏的模式”,是政治上的有效政府、经济上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宏观调控、文化上的自己文化的底蕴和中国文化的一种觉醒。目前比较认可的说法是:在全球化背景下,中华民族走出的一条后发国家的现代化之路,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把科学社会主义原则与当代中国国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成果,也是一个不断探索、摸索、调整的社会科学课题。实践证明,这一理论体系与我国国情密切结合,与时展同进步、与人民群众共命运,已焕发出了更加强大的生命力、创造力和感召力。当然,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中国还存在着许多需要继续改革的问题,应该说,对于中国模式的研究是人类在寻求一种解决生存困境方法的迫切要求。作为深层次的文化模式,是中国模式构建必须要考虑的要素。文化模式是指一切文化都是由各个不同的部分组成。文化之间的差异是整体的,价值观之间的差异是实质和核心。不同的文化人类学家对文化模式的理解也不同。持文化相对主义观点的本尼迪克特在1935年出版的《文化模式》中主张,文化模式是相对于个体行为来说的。她认为选择的行为方式,包括对待人之生死、青春期、婚姻的方式,以至在经济、政治、社会交往等领域的各种规矩、习俗,并通过形式化的方式,演变成风俗、礼仪,从而结合成一个部落或部族的文化模式。①按照这种观点,文化产业的发展应该基于不同的文化特性选择适宜的发展模式,而不是如汤林森所说的那样以某种文化发展模式作为推行全球的“文化帝国主义”,也不是“欧洲中心主义”。下面笔者从文化发展历史着手,通过对其他国家文化产业发展模式的分析,展开对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模式的探讨,以期找到适合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独特模式。
一、文化产业发展的国际模式
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的不断深入,文化产业作为一种特殊的经济形态,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将其作为一个重要的产业门类加以统筹规划和重点扶持。但因战略目标与理念不同、分类标准不同、管理模式不同,文化产业发展模式存在着较大差异。总起来看,发展文化产业的基本思路大体有两类:一类是来自于对知识财产在未来经济发展中战略性地位的自觉认识而出现的版权产业、创意产业和内容产业,以美国、英国、日本为代表,它们以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利用为战略基础;而另一类则是认识到文化产业在产业结构中的基础性和较大的关联性而大力提倡文化产业发展,主要以韩国为代表,它以法律高度来推进文化产业,尤其是影视业和旅游业的发展。我国文化产业作为当前“调结构、扩内需、保增长、促发展”的战略性产业,在国家规划中得到极高关注。基于以上两种思路,文化产业发展模式大体可以分为三种模式:一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市场调节型;二是以英、法等国投入文化资源和财政资源为着力点的投入引导型;三是以韩日为代表的政策引导型。“市场调节型”模式,以美、加、瑞士等国家为代表。这种模式反对政府对公益性文化设施的过度干预,注重民间力量和市场作用,奉行“小政府、大社会”的原则。“投入引导型”主要以法国、英国等国家为代表。政府对文化发展高度重视并提供资金保障,对一些国家文化机构、团队以及与国家有合同关系的文化团队,每年给予固定补贴,金额逐年增长,在国家经费预算中所占比例也在逐年提高,并已稳定在1%左右。而且政府对文化的投入采取直接拨款方式。“政策扶持型”主要以韩国和日本为代表,强调实施国家扶持的发展战略,在政策、法律、金融和税收等方面大力支持文化产业发展。韩国自正式提出“文化立国”战略以来,先后制定了《文化产业发展五年计划》、《21世纪文化产业设想》、《文化产业发展推进计划》、《电影产业振兴综合计划》、《文化产业振兴基本法》、《影像振兴基本法》、《著作权法》、《电影振兴法》、《演出法》、《广播法》、《唱片录像带暨游戏制品法》等,为韩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制定“游戏规则”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日本政府从2000年后就开始重视文化产业。先后批准通过了《形成高度情报通讯网络社会基本法》、《文化艺术振兴基本法》、《文化产业促进法》。现在该法已被广泛使用并初见成效,文化产业正以带动日本经济增长的新型产业而受到高度重视。②可见,任何一种文化发展模式都是基于不同的文化模式和发展目的而逐渐形成的,也即适合本国文化特色和国情的发展道路才是适宜的发展模式。
二、我国文化发展模式:独特性明显
在我国,文化领域长期以来是作为非经济的意识形态,是一种“事业”而非产业,这是我们的特色所在,是制定文化产业政策必须考虑的内容,文化产业发展模式的选择自然也要基于这一特殊性。自党的十六大报告正式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以区分后,二者的功能日渐明晰。文化产业的发展,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就是在改革开放初期的20世纪80年代,中国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文化转变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文化;第二个阶段是90年代,文化冷静消化的阶段,吸收外来文化和批判西方文化中心论成为重中之重;第三个阶段是21世纪初,文化体制改革开始。弘扬中华文化、提升软实力、走向世界,成为这一个阶段发展的重点。这一阶段特点:其一是政府主导推动产业发展,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其二是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难以截然分开;其三为多种业态同时呈现。随着对文化重要地位和作用认识的不断提高,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文化产业发展态势强劲,真正成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引擎和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王太华肯定了文化产业发展的成绩:“近年来中国文化产业增长速度平均超过17%,成为中国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在《2010年中国文化产业报告》中,张晓明指出:“2009年,中国经济走出了V字形的复苏曲线,最终实现了8.7%的增长目标,文化产业最终不负人们的高度期待,……在3G拉动下出现了多业联动的发展态势,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文化产业开始和国民经济战略性产业实现联姻,展示出了一个新的‘文化经济’或者‘创意经济’时代的美好前景。”③具体来说:一是文化产业、新兴业态发展迅猛,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不断上升。2009年全年电影市场城市票房收入达到62.06亿元;国产电影海外销售和票房收入达到27亿元。二是文化产业已成为地方经济发展新亮点。不少地方文化产业的增长速度高于经济整体增长速度,已成为支柱产业。三是文化产品和服务日益丰富,成为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四是文化产品和服务“走出去”步伐不断加快,国际影响力日益提升。五是文化产业集群不断形成。随着政府支持力度的加强和社会资本的大量进入,许多文化产业园区相继建设和投入使用,文化产业集群化发展趋势日益明显。六是文化产业领域投资热渐显。文化产业高附加值的特性吸引了不少投资者的目光,大量资本和人力资源涌进文化领域,文化产业已成为社会资本追逐的新热点。
三、文化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未来发展的冷思考
我国文化产业作为新兴产业,在发展中存在着亟待解决的问题。张晓明在2010年《文化蓝皮书》会暨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研讨会上指出“文化产业面临的问题叫做发展方式的转变或者叫做发展模式的转变。”现在的问题是发展势头迅猛,但是存在失范的问题。表现在:资金问题、法律环境问题、开发急功近利、缺乏规划、资源粗放经营、产品缺乏内涵、发展存在虚热等现象,阻碍了文化产业的有效发展。具体表现为:第一,管理模式混乱,各自为政、条块分割的特点比较明显。政府对文化产业的管理还存在着政出多门的问题,如对文化产业进行数据统计,通常要涉及10多个厅、局部门。另外,条块分割的问题也比较严重,无法高效地施行,难以建立文化产业发展所需的市场化运行机制。第二,分类粗放。从2004年国家统计局的《文化及其相关产业分类》中所划分的核心层、外围层和相关层这三个层次,比较宽泛,门类和范围比较庞杂,涵盖的内容比较多。改革办副主任高书生曾经指出:“随着文化体64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特别是文化产业的发展,从专业的角度看,统计指标设置上的局限性越来越明显,最突出的问题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按照部门设置,文化、广电和新闻出版三个系统分门别类;二是文化产业同文化事业裹在一起,称之为行业统计或许更为贴切,而非产业统计。”只有转变发展方式和调整产业结构才能获得新的发展动力和增长空间,要积极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模式转型,为我国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稳定的制度基础和形成完善的政策保障。为此我们需要理性地、科学地思考和进行文化产业的改革,合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和市场的竞争功能。
第一,明确政府的引导功能,调整改革重点,转变政府职能。政府的职能应转变为宏观指导与控制。主要表现在以下三点,首先,制定一个适应国际竞争需要的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明确改革目标,制定政策以形成文化体制改革的基础;其次,政策上扶持文化产业和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和氛围,充分利用国民经济结构调整的战略机遇期,实现政策和实践的对接;最后,对文化产业发展方向和方针进行整体指导和监督。
第二,文化产业合理分类。文化产业门类划分是否科学、合理,还关系到国家出台文化产业政策依据的产业数据统计工作,从而间接地影响国家对文化产业政策的制定。陈少峰认为,文化建设可视为文化应用领域的发展,包括五个主要部分即积累型文化、提升型文化、支撑型文化、满足型文化和竞争型文化。或者也可根据文化产业链或者产业性质分类:即原创内容企业、服务提供企业、分销零售企业和市场服务企业。
第三,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关于市场调节和政府引导作用的研究,主要有米赛斯和哈耶克为代表的奥地利学派和凯恩斯的国家干预主义以及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和以弗里德曼为代表的芝加哥学派。在国内,美国金融危机使研究者创新思考文化产业发展,如政府如何干预市场以促使市场发挥资源配置作用问题。这也是当前文化界和产业界亟待探讨的课题。
第四,区分功能、合理布局,确定重点,做强主体。文化产业的特殊性体现在不仅要实现经济效益而且要注重社会效益,二者的关系尤其要处理得当,这也是长期以来比较难以把握的问题,尤其是在强调经济属性时,出现的低俗文化盛行之风促使人们反思。另一方面,对社会属性强调太过,也不利于当下文化产业主体在市场中的集中打造。比如作为核心层的传媒产业的喉舌、公益、产业三种身份的现状,需要管理层合理划分功能。同时,针对当前文化产业发展过热,产业链不明确、重点不清、重复建设、市场主体不强的状况,管理层需加强调研,重点发展。比如,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后,韩国的“文化立国”新国策是我国可资借鉴的经验。总之,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模式的构建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课题,但是有一点是不可忽视的,那就是不管政府的引导、政策的促进有多大作用,最终要以产业化规律来经营文化产业,因为只有市场化运作才是可持续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