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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歌曲艺术再创造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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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歌曲艺术再创造

一、审美取向原则

歌唱审美是人的一种心理活动,它和人的听觉直接联系。在歌唱审美过程中,歌声的具体音响作为一种适宜的刺激,引起人的听觉,随着听觉的产生,一系列的心理活动也随之相继展开:知觉、记忆、联想乃至情绪的激发、欣赏者产生审美快感。由此看来,歌唱审美快感来自歌声的表现力,而歌声的表现力在较大程度上是取决于歌者的审美取向的。甚至可以说,审美取向与表现力之间是因果关系。笔者以为,由于歌唱这一特殊的音乐形式是通过词曲有机结合表达人的情感的最佳手段,这就决定了歌唱必然以“字正腔圆”、“声情并茂”作为审美的价值取向原则。

1、字正腔圆歌唱最易为人们所接受的缘故,是因为歌唱优美的音调中含有生动的语言,它比别的音乐形式能更直接地与听众产生交流和共鸣。歌唱的词与曲、字与腔互相依存,是密不可分的整体。高质量的、富有表现力的歌唱,应力求做到“字正腔圆”方可保证有效地传达词情曲意。不同的文化背景对“字正”与“腔圆”的选择是有差异的。反映在不同的演唱风格上,由于语言差异的不同特点而自然形成的轻字重声或轻声重字的侧重点。但无论是唱什么风格的歌曲,要想完整的传达歌曲要表现的情绪,就必须注意到咬字的清晰准确和声音的通畅自如。中国的汉语是世界上使用人数最多的一种语言,表情达意的效果特别丰富。中国汉语咬字、吐字的过程由字头、字腹、字尾三部分完成。咬字的部位有五音之说:唇、齿、舌、喉、牙。字的口形称为四呼:开、齐、撮、合。字的声调有四声:阳平、阴平、上声、去声。这些吐字、咬字的规律和特点形成了中国汉语言的独特韵味和美感,也形成了中国人对歌唱的审美习惯。再则中国几千年的农耕文化,以歌唱作为文化传承的主要手段之一,为了能更准确地表达词意,曲调总是依歌词的咬字、吐字规律而成腔。特别是字的四声,成了歌唱音调的走向基础,在行腔上强调“字领腔走”、“依字行腔”。所以,中国人对歌唱的审美习惯是以“字正”为第一的,而“腔美”则通过字正来体现。将“字正”、“腔圆”分开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不同演唱风格都逐渐认识到,作为歌唱的整体,“字正腔圆”应是统一的概念,是我们应追求的艺术尽善尽美的方向。歌唱者必须尊重不同国家、不同民族(在我国,各民族有许多方言特色)的文化背景,学习和掌握语言的规律和特点,力求把字咬准、咬正;同时也要掌握科学的发声技巧,使声腔圆润优美,运用自如。让字浸化着腔,腔与字融合在一起,做到声中有字,字中有声,字与腔完美统一。

2、声情并茂声情并茂是歌唱审美的最高境界。它给予欣赏者一种听觉和心理上的满足,是歌唱艺术表现最佳效果的体现。笔者以为,达到声情并茂有三个层次:以声表情;以情带声;声情并茂。以声表情声音是歌唱情感表达的载体,情只能通过歌声去实现。因此,声音技巧的优劣对表达歌曲情感有很大的影响。学习科学的发声方法,掌握高超的发声技巧,方能最大限度地运用一切发声的技术手段,来创造良好的歌唱意境,使歌唱者得以随心所欲地运用声音技巧去表现作品。但是,脱离了思想感情为依据的技巧,则毫无美学价值可言,达不到以声表情的目的。以情带声歌唱是精神活动,不是纯技术工作。歌声不仅要好听还要动听。只有声音技巧,而无真实情感,歌唱是不可能成功的。任何一位歌唱者,他所能掌握的声音技巧都是有限的,而且每次演唱都有可能受难以预料的因素的干扰而影响声音技巧的发挥。但是,如果歌唱者善于最大限度地调动自己的情绪功能,激发心灵深处强烈的表现欲望,就会有一种情绪亢奋、全身心投入歌唱的积极状态,使技术正常或超常发挥,自然也就容易排除各种干扰,把有限的声音技巧,充满和融合在深刻的情感表达之中,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我国古代美学思想中就有:“声为情役,腔为情设”,“情之所至,音之所生”的论述,非常透彻地阐明了以情带声的道理。声情并茂技艺并举、声情并茂,是歌唱艺术表现的最佳境界。“只有声音和表情同样完美时,歌唱才有可能被称为‘艺术’”。声中有情,情中有声,完整的真、善、美相一致的艺术形象,使歌唱者自身感受到艺术再创造中的满足。同时,美妙动人的歌声特别能拨动人的心弦,使听众在思想上和心灵上受到感染和激励。歌唱者声情并茂的演唱能够使一首普通的歌曲增添光彩,真正体现出艺术再创造的价值。

二、作品表现原则

在歌唱艺术处理过程中,歌唱者应能面对各种不同题材和体裁、不同风格和类型的作品,充分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采用各种不同的表现手法去进行艺术再创造,同时表现个人不同的演唱风格。但是,笔者以为,对于作品的艺术再创造,应有一些歌唱者所必须遵循的原则。

1、尊重作者、忠实原作歌曲作品是词曲作者一定思想感情的表达,谱面上的每个文字符号和音乐符号都记录着作者的情感体验和创作意图。一首好的作品闪烁着作者心灵的火花,它是歌唱者创作热情之源。严格按照谱面上所记载的作者的构思和意图去理解、去思考,在此基础上方可发挥个人的独创性。绝不可任意改谱,随便发挥。只有去研究、去学习原作,在各种符号的内在联系中找寻作品的风格特征,然后再去表现它。因此尊重作者、忠实原作是表现作品风格最重要的原则和最起码的要求。

2、源于生活、高于生活歌唱艺术与生活的关系如同蜜之于花。歌唱来源于生活,但它高于生活,比生活更概括、更集中、更强烈、更夸张。正因为这个性质,才使得歌唱具有丰富的表现力和感染力。生活的真实是艺术真实的唯一源泉,艺术创造离不开深厚的生活基础。歌唱者在演唱时必须要有真情实感,这个真情实感就来自对生活的体验和积累。歌唱者要善于向生活学习,如同蜜蜂在无数花朵中采蜜一样,从无数生活(直接和间接的生活)中获取知识。只有对生活中最基本、最生动、最丰富的事物有深刻的认识,才能使自己思想中的艺术形象丰满起来,才使得自己塑造的艺术形象真实可信。但生活并不等于艺术。艺术是集中和夸张后的生活。通过集中和夸张,作者使平凡事物提炼和升华为不平凡。演唱者通过夸张的表现唤起欣赏者的联想和真实感,这就是艺术高于生活的特性。歌唱中的情感起伏、运腔用味、咬字归韵、舞台表演等等,无一不是生活基础上的集中化、典型化和艺术化。但是以真实生活为基础的夸张要恰当,不能过分,否则就丧失了真实感。反之如果照搬生活、模仿生活,那也就失去了艺术性。

3、独创性、高标准艺术的生命在于创造。歌唱者在进行二度创造的过程中,接触到的许多作品往往是前人或他人演唱过的。如果采取处处模仿、亦步亦趋的态度,那就失去了再创造的意义。当然要学习前人或他人在表现作品上的长处,但决不应局限于此。歌唱者应在广泛学习的基础上完成个人独特的创造,在深厚的知识基础上给作品以生命的灵性,给人以新意。每一位歌唱者在进行艺术再创造的过程中,都应追求独创性、高标准。无论在发声技巧的运用上,在情感的放和收的分寸把握上,在字与腔、思想性与艺术性等方面都要作深入、深刻的研究。

4、重视风格、追求个性在歌唱艺术处理中,重视风格有两层意义,一是掌握作品的风格;二是形成演唱的风格。风格常有鲜明的个性特征。作品的风格是词曲作者由于生活的经历和认识态度形成的具有稳定的个性特征的风采和格调。它同时体现了时代、地域、民族的特色。演唱的风格是歌唱者由于声部、音色、气质等因素形成的具有个性特征的演唱特色。但演唱的风格必须服从作品的风格。每首歌曲都有自己的风格,每位歌唱者亦都有个人的特色。歌唱者必须重视风格,并恰如其分地表现风格。歌曲的艺术再创造是歌曲演唱的艺术表现过程,涉及许多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同时,它的成功与否受歌唱者个人综合素质的制约。歌唱者必须努力学习,认真对待每一首作品的二度创作,通过实践和锻炼,必将使自己的歌声更具表现力,达到艺术再创造的较高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