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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人才“X+1”协同创新培养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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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人才“X+1”协同创新培养

随着“电商换市”政策的逐步推进,企业多元化的电商人才需求旺盛,不同专业学生纷纷加入电商创业与就业浪潮中来,特别是随着农村电商的不断发展,为高职电商人才培养与输出提供了广阔的空间。高职院校作为高端技能型电商人才培养阵地,其人才培养特点与学科综合性表现一致,主要表现在工作岗位需求的多样性和跨专业性,既需要培养学生电商知识与互联网意识,也需要培养学生电商改造特定行业问题的职业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职业素养,并且在“互联网+”经济新常态背景下,电商与行业融合越来越紧密,跨专业复合型电商人才将成为社会需求热点。高职院校应结合电商人才发展特点和学校内部专业布局实际,强化协同创新教育理念,从学校顶层综合设计人才培养体制改革,组织多个相关专业实施电商人才协同创新培养模式改革,提升各行业电商应用领域人才培养的整体水平,为助推高职院校内部人才分类培养、专业整合、科学管理和特色办学提供动力,为打造特色专业群建设提供有效手段,为学校与科研院所、政府企业外部机构之间构建政行企校深度合作联盟提供条件,有效提升电商人才培养的产教融合水平和高职院校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

一、高职电商人才“x+1协同创新培养模式研究

(一)“X+1”协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内涵

高职电商人才“X+1”协同创新培养模式是指以协同创新组织联盟为运作载体,以“X+1”人才分类培养为主要内容,基于学校内部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运作环境,整合学校范围内电商及其相关专业教学资源,组建跨组织、跨部门专业化的电商人才培养教学团队和创新型政行企校教育平台,协同化实施高职电商人才混合制创新培养的一系列流程与规范集合,是对传统高职电商人才培养模式组织载体的重构和运作流程的再造。其中“X”代表电商交叉专业和行业领域专业,如市场营销、国际贸易、应用英语、旅游管理等,“1”代表学生电商职业模块方向,“X”和“1”分别代表学生第一专业和电商职业模块的两个人才培养阶段,“X+1”跨界性的分类培养是学校实施人才培养协同创新战略的主要策略和路径选择。该模式以协同创新教育为核心理念,重视校内外专业资源之间的整合与良性互动,强调学校内部动力机制的综合改革和电商人才培养组织的重构与实体化,紧紧依托协同创新教育组织联盟平台,并根据典型电商综合项目和岗位工作任务构建多样化教学团队,择优筛选相关专业学生开展真实电商项目和岗位工作任务的轮训,全面实施高职电商人才“X+1”分类培养混合制教学,提升电商人才分类培养质量。

(二)“X+1”协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组织重构

1.组织总体功能重定位首先,协同创新教育组织联盟在强调学校与外部链接式组织联盟的同时,更加倾向于协同校内电商与行业领域专业共建共享实训、师资和校企合作资源,能够在校方教学改革推动下,推动学校人事、组织和经费管理等方面改革,使组织联盟内多方校内参与者具备较强群体内聚力。其次,协同教育组织联盟是学生第一专业分类培养的实体化载体,是打破院校内专业建设隔离、汇聚校内电商跨专业资源、整合校外优势资源、实施电商人才“X+1”分类培养的实体化协同创新教育平台,能最大程度发挥教育资源校内整合和校外吸纳能力,提升学校电商人才产教融合水平和分类培养质量与成效。再次,协同教育组织联盟采用电商学院、网商学院和协同创新中心等载体来实施电商人才分类培养,通过创新组织形态聚集创新要素,提升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吸引力和组织联盟群体与个体绩效,为尊重学生多样化成才和个性化发展提供路径,为获取更多校企合作电商人才培养资源与机会、输出更多符合相应职业标准的跨境贸易、网络营销、网站(店)运营与管理和行业电商化改造方面人才提供条件,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高职院校服务社会的有效渠道。

2.组织内部结构重设计协同创新教育组织联盟是由多个利益相关者构成的任务型群体,其群体结构由角色、规范、地位和规模等要素构成,共同解释和预测群体内大部分的个体行为与绩效,是高职院校开展协同创新教育重构组织内部治理结构的重要考虑因素[1]。首先,组织联盟角色定位与分布重设计。协同创新教育组织联盟围绕院校与联盟成员合作的紧密性关系,联盟内部成员地位与层次结构关系,确立好协同创新组织联盟的核心和外围个体,围绕院校专业布局和区域产业发展重点,确立好联盟结构中电商企业及其应用企业的分布与规模,使组织联盟内部电商相关专业,教学与管理部门、合作院校、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和电商相关企业等成员扮演不同的任务角色,表现出不同的角色认同和群体行为,改变传统电商人才培养组织联盟角色选择目的性不强、角色成员的分布层次不清、盲目追求大牌合作企业、组织联盟规模过大产生的社会惰化等现状。其次,组织联盟可操作性工作规范和制度重构。协同创新教育组织联盟具有群体成员共同接受的系列制度,涉及人、财、物、教学、合作与管理在内全面系统化可操作性制度文件,深入到组织联盟运作、管理和发展的方方面面,是影响群体成员行为、推动组织可持续发展、实现组织既定目标的重要手段,是在传统战略性组织联盟章程和框架合作协议等常见规范的基础上的丰富与深化,能有效提升传统组织联盟在实施电商人才合作培养的可操作性和行为约束能力。

3.组织动力系统再强化协同创新教育组织联盟经过学校系统化制度改革,能自然而有效地激发各成员的参与性和合作动力,实现电商人才协同创新教育的互利多赢。高职电商人才协同创新教育作为新型教育合作育人模式,其组织动力系统是组织联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有关院校可围绕组织联盟资源依赖动力、高职院校发展性动力和组织绩效性规范要求展开重点强化[2]。首先,协同创新教育组织联盟是资源聚集与双向流动平台,能整合校内外优质师资、教学设施和校企合作等条件性资源,有效提升学校电商相关专业特色化分类培养绩效,实现高职电商人才培养与区域内产业行业和企业需求的有效对接,同时高职院校通过组织联盟以社会服务形式为有关企业和地方政府解决员工培训、技术支持和电商管理等现实问题,为企业转型升级和政府创新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加强多方教育资源在统一平台下双向流动,强化群体成员之间的吸引力和依赖程度。其次,协同创新教育组织联盟是分类培养实施平台,通过实体化组织形态实施协同创新教育促进更多学生多样化成才,为电商人才培养创造良好的产教融合环境,并提升教师专业视野和双师素质,真正解决高职院校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的问题,强化高职院校电商相关专业和电商专业群发展的特色。再次,教育主管部门、电商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校地合作政府机构作为协同创新教育组织联盟的主要成员单位和强影响力群体,出于职业教育区域特色发展、电商行业发展和地方经济转型升级需要,在组织联盟发展过程中具有较高的组织绩效与规范的心理预期,并在多元化政策支持、直接或间接影响和凝聚组织成员等方面为协同创新教育提供多元化支持,使协同创新教育组织联盟外部动力不断强化。

(三)“X+1”协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运作流程再造

1.组织联盟建设协同创新教育组织联盟作为跨组织的利益共同体,是校内系列体制机制改革的结果,具有组织构成要素多元化、内部结构复杂性等特点。从组织成员筛选角度,高职院校作为电商人才协同创新教育联盟主要发起者之一,应结合电商行业及其应用行业实际,在选择吸纳协同单位时既要充分考虑岗位需求、实践条件和电商项目等资源状况,也要考虑协同单位在实施高职电商人才“X+1”分类培养上合作目标、方式、内容和形式等方面达到合法性认同,两者决定了协同创新教育合作产生的基础和可持续发展的条件[3]。高职院校在发起组建协同创新教育组织联盟时也应结合电商相关专业的设置情况,紧紧围绕联盟结构、分布与规模等要素,在成员实力、合作基础和行业影响力等方面做出综合权衡,构建一个多方参与、结构合理和价值认同的政行企校教育合作平台。从组织内部架构而言,高职院校作为电商人才协同创新教育的主要实施主体,应充分考虑电商人才分类培养目标和特点,采取岗位工作室制和综合项目导师制人才培养形式,构建包括多个电商岗位工作室和典型综合项目团队的混合式培养框架结构,搭建业界精英与师生互动分享的电商俱乐部平台,设立教学办公室做好日常运行管理。为了提升协同创新教育组织联盟运作的有效性,高职院校应成立协同创新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筛选出主管政府、地方政府、核心企业与有关院校等关键成员作为代表,开展组织联盟内日常性群体决策与问题反馈、组织规范化建设与内部协商性交换工作,解决合作成员在资源付出与收益的延时性、收益不确定性等问题[4]。

2.体制机制设计为了有效开展电商人才协同创新教育,保证电商人才分类培养质量,高职院校应围绕合作模式、利益分配、分类培养、教学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管理等方面创新改革,紧紧围绕组织联盟的可持续动力系统构建协同创新教育体系。从协同创新教育联盟外部角度,高职院校应从学校发展出发做好顶层设计,突破学校内部传统体制机制障碍,建立校内外协同单位顺畅的人员流动机制和差异化管理制度,优化组织联盟内教学队伍建设,在更大范围内吸纳校内优秀师资和校外协同单位实战型兼职教师,探索校外兼职教师入校教学的弹性工作模式。另外,高职院校应充分吸纳有关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经验,组建横跨多组织多部门的实体化协同化运作机构,提高该机构在经费、人员、运作和内部制度等方面的自由度,明确协同创新教育组织联盟的目标与任务,理顺协同创新教育联盟与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为高职院校协同创新教育营造良好外部环境。从协同创新教育联盟内部角度,高职院校应围绕电商人才混合式培养模式改革中涉及的工作室制、项目导师制、校企合作项目管理等操作层面制定相应规范,细化电商岗位培养与综合项目训练管理,激发组织联盟内部参与者活力,确保电商人才分类培养的协同化实施[5]。

3“.X+1”人才分类培养实施在协同创新教育组织联盟与体制机制建设的基础上,高职院校应紧紧围绕电商职业方向学生选拨、典型岗位工作室轮训、典型综合项目轮训和效果考核等环节,依托电商俱乐部平台培育师生专业视野和互联网思维,为电商人才“X+1”混合制培养营造真实岗位与项目学习环境。为了体现高职电商人才培养与多行业应用相结合的特点,协同创新教育组织联盟应充分吸纳成员单位合作项目,聚集典型真实电商项目和工作岗位载体,综合考虑项目规模、职业岗位、学生专业和学情等多种因素,科学组建专业背景多元化的小班化学习团队及其相应导师团队,开展高职电商岗位和项目的专项和综合训练,充分发挥“X+1”混合制培养团队成员之间的专业优势,为师生营造良好的相互学习氛围。另外,为了多渠道汇聚真实工作项目与任务,电商人才“X+1”协同创新教育组织联盟尝试以地方服务平台为载体,通过校地合作和校企合作等多种形式,结合当前高职院校模拟公司制的人才培养模式,创建以实践教学和地方服务为主,以营利为辅的多样化教学型电商企业,采取组织联盟自建与内部师生共建相结合的方式,设立教学型电商企业,学校层面提供场地、培训和经费支持,确保教学型电商企业的可持续化,并采取有效的监管手段维护教学型企业的性质和功能定位,定期开展教学型企业准入与退出评估[6]。

4.培养效果评价在高职电商人才“X+1”协同创新教育培养模式下,由于学生在整个分类培养过程中处于多岗位多项目轮训的实战型学习场景中,学习团队组合和学生专业背景的多样性决定了培养效果评价的复杂性,可参照如下评价原则。首先,评价对象要遵循分类分层评价原则,区分电商专业及其相关专业学生评价对象,并对每类评价对象按照技师型、创业型和复合型三个培养层次标准展开综合评价,保证评价结果的可参照性。其次,评价内容要遵循全面综合性评价原则,既要观测协同创新教育培养模式下学生的职业能力,如岗位业务操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电商创新能力等,也要注重学生在实战型教学环境下表现出的综合职业素养,如职业精神、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等,保证评价内容的全面客观。再次,评价手段要遵循多元化科学评价相结合原则,如过程性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团队评价与个体评价相结合、教师评价与学生互评相结合、电商项目综合评价与岗位工作任务评价相结合的方法,保证评价结果的科学准确性,为电商人才“X+1”协同创新教育培养模式后续的制度调整和流程优化提供有效支撑。

二、高职电商人才“X+1”协同创新培养模式实证分析

在国家和省市实施协同创新战略背景下,高职院校A紧紧依托当地跨境电商和电商换市系列政策,积极探索校企协同、校地协同、校校协同等开放、集成、高效的新机制,依托校内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应用英语、旅游管理、艺术设计和城市园林等电商相关专业,瞄准地方电商人才需求和互联网创业特点,探索电商人才协同创新教育混合式培养模式改革。首先,高职院校A以电商专业群-产业链为主线,开展电商人才协同创新教育利益相关者调研工作,在政府支持与校内系列政策保障下,组建由政府、院校、企业、乡镇村和校内电商专业群构成的协同创新教育组织联盟,并以电商协同创新教育领导小组实体化运作模式实施电商人才“X+1”分类培养模式改革,积极联合协同单位成员开展组织联盟群体决策、议事和反馈等工作。为保证电商人才协同创新教育的实施,高职院校A结合电商人才典型岗位和项目构建岗位工作室和综合项目工作室教学微组织,设立教学型电商企业弥补组织联盟在真实性电商项目引入的不足,激发师生的参与性和发展性动力,同时设立电商俱乐部,构建师生与企业行业交流分享平台,提升学生电商创业意识和能力。培养组织架构如图1。其次,为凝聚院校内部专业和校外联盟成员资源,有效开展电商人才协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高职院校A积极探索校内机制改革,配套出台校内外师资流动、电商项目和岗位任务引入评价与管理、内部教学微组织单元的运行和管理、教学改革经费保障和小班化教学等可操作性文件,紧紧围绕组织联盟的宏观、中观和微观层面构建立体化内部治理政策,既重视组织联盟运行管理原则性和方向性,也重视组织联盟可操作性发展动力的强化。最后,高职院校A以电商人才“X+1”分类培养实施电商专业群建设,依托组织联盟产教融合条件资源,充分挖掘“一镇一校”、“一村一品”等农村电商校地共建项目潜力,利用教学型电商企业创建运作批发、零售、团购、跨境贸易和微信等平台项目,并将上述资源融入到岗位工作室和综合项目训练中去,使学生获得真实有效的实践教学载体和电商创业经验。高职院校A在实施“X+1”分类培养过程中,引入校内外协同创新教育师资教学团队、组建专业背景多样化的电商专业群学习团队,设立可扩展的动态的典型岗位工作室和综合项目工作室,矩阵化配置教与学团队,按照复合型、创业型和技师型不同的职业标准,实现学生岗位工作任务和电商项目滚动式轮训,提升电商专业群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服务能力。“X+1”人才培养流程矩阵图见图2。

三、高职电商人才“X+1”协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施建议

高职电商人才“X+1”协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是一个系统化工程,为提高电商人才培养质量,高职院校应充分认识电商人才“X+1”协同创新教育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方向,紧紧抓住高等院校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主要职能不动摇;以实施协同创新战略为契机不断推动校内体制机制改革与协同创新教育组织联盟内部治理体系形成,使其成为院校实施协同创新教育的工作突破口和条件;不断完善以电商人才产教融合载体建设和“X+1”分类培养改革,使其成为实施电商人才协同创新教育工作的立足点和关键。一是把握好协同创新教育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处理好电商人才培养与社会服务之间的关系,加强多方合作与沟通,通过组建与培育电商地方服务创新团队,深入企业和乡镇村开展定向的社会工作,提高合作单位对院校教育资源的依赖程度,进一步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二是找准协同创新教育工作切入点和突破口,全面深入开展校内人事、财务和教学创新机制改革,使电商专业群师资团队和办学条件等教育资源有效聚集,在学校范围内能形成良好的跨部门协同育人氛围,充分调动校内组织群体与个体的参与动力。高职院校作为协同创新教育联盟的发起单位,应定期审视协同创新教育组织联盟的角色、结构、规范、规模和动力要素,严格组织联盟的动态化管理,强化组织联盟决策和交流机制,积极探索政、行、企、校互利多赢机制,不断提升高职教育合作项目的吸引力。三是高职院校电商专业群应以产教融合载体建设和“X+1”分类培养落地为工作立足点和关键点,建议高职院校把握好农村电商发展契机,深入与乡镇村基层政府建立合作关系,积极探索电商工作室、师生教学团队和教学型企业运行模式改革,不断深化电商专业群建设。

作者:张作为 单位:宁波 城市职 业 技术学院讲师